萬曆福州府志 · 卷之三十六

食貨志十一 恤政 鰥寡孤獨,皆世之窮民而無告者也。國家保惠元元,政多周恤,仁之至也。仁先於斯四者,則匹夫匹婦,罔有不被其澤者矣。茲詳志之,即前代者,亦並存焉。 閩縣 宋居養院安濟坊館前街發政坊內。元符元年置。以處民之窮而不能自存者,月以丐者贍米之半給之。 元義冢二所一在東門外舊同慶寺基,一在南門外吉祥寺廢地,泰定四年置。 國朝養濟院在法海寺前。洪武間設。以處老弱廢疾及孤獨不能自存者,月有米,歲有衣,病則給藥,死則斥官地葬之。正德六年,巡按御史賀泰令有司外建官廳,內四周為屋。十三年,巡按御史周囗又建養濟院一於東門外易俗里官窯廠,為屋三十七間,以處惡疾,民間稱便,後又併入城內,郡人苦之。 城東叢冢在東門外易俗里金雞山。弘治間,知府蔣囗因舊有漏澤園,遂易其名。 城南叢冢在南門外嘉崇里吉祥洋上,二叢冢俱元之義冢丘也。國朝成化十七年,知府唐珣因更辟之,揭以今名。郡城以橫山為第一案,倉前山為第二案,高蓋山為第三案。今橫山旁為義冢,倉前山掘為鹽倉,而高蓋山近為豪家占奪,其冢累累,鑿地脈甚矣,形家云:不利封植而培護之,非守土,曷冀哉?」 侯官縣 元養濟院五所在烏石、文儒坊、北禪、三合、社壇,俱府城西南隅。 義冢三所一在文林坑,宋時建。一在湖邊興福庵後,泰定四年建。俱草市都。一在一都高安山。 國朝養濟院 城西叢冢府城西草市都文林坑,即元義冢址也。國朝洪武間創於貴安山。正統末,鎮守尚書薛希璉以其逼臨官道,乃徙於灌洋坑。成化間,知府唐珣復建今所,仍辟而大之。 舊懷安縣 國朝養濟院右二坊太平橋邊,洪武間置。今縣並侯官,而院未廢。 城北叢冢府城北門外太平里舊閩山院廢地也。縣舊有義冢,在太平山,宋紹興間,郡令芙蓉寺僧營建,男左女右,各四穴,廣二丈二尺,深二丈,以待不能葬者。乾道六年,監簿黃啟宗又為三墳於其東。永樂中,圯於洪水。成化十七年,知府唐珣更建今所。 古田縣 元惠民藥局縣治北。 國朝養濟院舊在縣治北之後林,洪武八年置。弘治初,知縣屠容改創於十二都彭洋。 義冢縣治西北伏龍岡。初在縣治北二里許,宋縣令呂晉夫建。後縣令劉元亮移於今所。 閩清縣 國朝養濟院城隍廟右。 義冢縣治東南,成化十八年,知縣王漟立。 長樂縣 國朝養濟院縣治西龍津坊。 義冢鄭山,距縣十五里。 漏澤園縣西南隅。弘治十三年,因旱災,部檄郡縣建置。知縣王渙得官地一所,廣二畝,仍買其旁園三畝五分囗之,周園八十六丈。 連江縣 元義冢二所一在觀音塔邊,一在兌峰廟邊。 國朝惠民藥局宣化橋南左偏。成化十九年,知縣凌玉璣改建。 養濟院天王寺前。 義冢三所一在清河觀音塔西,一在欽平上里北禪寺側,俱縣西;一在縣南新安里西泉山。 羅源縣 元義冢三所一在聖水寺,一在四明山,一在鐵障山。 國朝養濟院城西門外。 義冢三所俱安金里。一在鐵障山下,宋元符二年,北溪張尉創;一在蓮花峰下聖水寺側,宋寶慶間,環溪陳顯伯創;一在四明山下,元雙石橋黃咳創。 永福縣 國朝養濟院縣治西。元時建於縣東五里,洪武十四年移置今所。 義冢縣東五里。梁知郡山前,宋縣令蔡囗建,元及國朝皆因之。 福清縣 元養濟院州西隅北溪。舊在州北門,大德四年,知州毋逢辰移今所。 國朝養濟院縣西隅後。洪武間建,成化十九年,知縣龐王從重建。 義冢縣北隅彌陀寺後山,宋憲使李迪舍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