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曆福州府志 · 卷之二十八
食貨志三
土田之賦,征之於夏者謂之稅,征之於秋者謂之糧,計丁口而食鹽曰鹽鈔,籍丁田而貢之曰料。
夏稅
國初踵宋制行之。若絲綿折絹,若農桑絲折絹,並起運;若麥,若薴若鈔,若零絲綿,並存留所司。以毫毛瑣屑,征斂為難,併入折價征銀解京。
起運南京承運庫,農桑絲折絹二十一匹,每匹二丈三尺,價銀七錢,該銀一十五兩二錢三厘一毫二絲五忽,水腳銀六錢五分一厘。
存留司庫鈔一千四百一十九錠三貫四百二十六文九分,每貫折銀三厘,該銀二十一兩二錢九分五厘二毫八絲七微,原解司湊給官吏俸鈔。零絲綿一百二十七兩四錢六分,每兩銀三分,該銀三兩八錢二分三厘八毫,原存留各縣。
秋糧
唐謂之租,宋名出產錢,亦古賦法也。
國朝定製宇內,郡縣輸粟京師。後以閩遠隔山海,令官田米各分本、折,每石以五斗折色,征銀解京,以五斗本色米存留各倉。民米以十分為率,七分各征本色派倉,三分征折價銀解京,即金花銀。至沈御史灼奏准,凡官米俱折銀解京,免輸倉。民米每石,半本色米五斗輸倉,為官吏、師生俸廩及軍士之月糧,半五斗折色,征銀二錢五分,中分其半解京,其半湊補各倉糧給軍。解京者加槓索五厘,輸倉者加耗米五升。歲以秋杪督糧道坐派各縣,於十月開倉入之。所從來久遠矣,計官民米一十三萬九千一百五十三石二斗三升二合四勺二抄四撮九粟五粒五黍。內計官米二萬一千六百七十四石二斗四升二抄八撮六圭六粟五粒五黍。近議一例攤派,每石除減金花,槓索外,各縣派則有差,共征銀七千四百五兩四錢四分九厘八毫一絲六忽八微九纖一渺五塵八埃。懷安雖並侯官,而派不同,仍分記之。
閩縣三千二百六石八斗三升八合一勺,每石實征派銀三錢三分三厘四絲八忽,該銀一千六十八兩三分四毫六絲三忽。
侯官縣四千四百一十四石一斗三合五勺,每石派實征銀三錢三分一厘五毫七絲五忽六微八纖。
懷安縣一千三百三石四斗五升一合五勺,每石派實征銀三錢三分六厘七毫四絲七忽七纖,共該銀一千四百七十兩三錢四分九厘四絲四忽五微。
長樂縣三千二百七石三斗四升九合一勺,每石派實征銀三錢五分三厘二毫八絲八忽一纖,該銀一千一百三十三兩一錢一分七厘九毫八絲。
連江縣二千五百九十三石六斗九升三合一勺,每石派實征銀三錢五分五厘八毫九絲六忽六微一纖,該銀九百二十三兩八分五厘二毫六絲六忽。
羅源縣六百三十四石九斗一升二合三勺四抄,每石派實征銀三錢四分一厘九毫一絲九忽八微五纖,該銀二百一十七兩八分九厘一毫三絲二忽五微。
古田縣一千一百八十二石三斗三升三合,每石派實征銀二錢八分四厘八毫六絲五忽一微七纖,該銀三百三十六兩八錢五厘三毫九絲四忽。
閩清縣五百八十九石八斗四合三勺七抄四撮,每石派實征銀三錢一分九厘八毫二絲七微一纖,該銀一百八十八兩六錢三分一厘六毫四絲四忽五微。
永福縣一百九十七石九合五勺一抄四撮六圭六粟五粒五黍。二斗以下,則米一百五十石八斗九升四勺三撮八圭六粟五粒,每石派實征銀三錢四分五厘四絲四忽二微,該銀五十二兩六錢六分七厘三毫五絲六忽一微九纖一渺五塵八埃;五斗,則米二十三石七斗九升九合九勺八抄,每石派實征銀二錢九分八毫七絲,該銀六兩九錢二分二厘七毫九絲四忽;七斗,則米二十二石三斗一升九合一勺八圭,每石派實征銀二錢四分二厘三毫九絲,該銀五兩四錢七厘九毫一絲五忽二微。共該銀六十五兩六絲五忽三微九纖一渺五塵八埃。
福清縣五千六百四十八石一斗九升七合,每石派實征銀三錢五分四厘六毫八絲六忽八微,該銀二千三兩三錢四分八毫二絲。
民米,秋租稅鈔折米共一十一萬七千四百七十八石九斗九升二合三勺九抄五撮四圭三粟(內萬曆十年布司呈詳兩院批允,閩清縣近被水災,沙壓田園,改派全折米一十三石六斗六合三勺),實該全派本折米一十一萬七千四百六十五石三斗八升六合九抄五撮四圭三粟。內半納本色米五萬八千七百三十二石六斗九升三合四抄七撮七圭一粟五粒,又除裁革各衙門官員俸糧勻減米一百六十二石四斗六升六合三勺免徵外,實征米五萬八千五百七十石二斗二升六合七勺四抄七撮七圭一粟五粒;半納折色米五萬八千七百三十二石六斗九升三合四抄七撮七圭一粟五粒,又加全折米一十三石六斗六合三勺,共米五萬八千七百四十六石二斗九升九合三勺四抄七撮七圭一粟五粒。每石派銀五錢,該銀二萬九千三百七十三兩一錢四分九厘六毫七絲三忽八微五纖七渺二塵。
閩縣一萬七千二百八十四石五斗二升四合二勺。半納本色米八千六百四十二石二斗六升二合一勺,內除裁革各衙門官員俸銀勻減米二十三石九斗一升五合九勺一抄外,實征米八千六百一十八石三斗四升六合一勺九抄;半納折價米八千六百四十二石二斗六升二合一勺。每石派銀五錢,該銀四千三百二十一兩一錢三分一厘五絲。
侯官縣二萬六千七石三斗七升五合六勺八抄。半折本色米一萬三千三石六斗八升七合八勺四抄,內除裁革各衙門官員俸糧勻減米三十五石九斗八升五合外,實征米一萬二千九百六十七石七斗二合八勺四抄;半納折價米一萬三千三石六斗八升七合八勺四抄。每石派銀五錢,該銀六千五百一兩八錢四分三厘九毫二絲。
長樂縣九千五百四十三石九斗四升二合七勺。半納本色米四千七百七十一石九斗七升一合三勺五抄,除裁革各衙門官員俸糧勻減米一十三石二斗五合外,實征米四千七百五十八石七斗六升六合三勺;外抄半納折價米四千七百七十一石九斗七升一合三勺五抄。每石派銀五錢,該銀二千三百八十五兩九錢八分五厘六毫七絲五忽。
連江縣九千六百九十七石五斗五升一合三勺。半納本色米四千八百四十八石七斗七升五合六勺五抄,內除裁革各衙門官員俸糧勻減一十三石四斗一升八合外,實征米四千八百三十五石三斗五升七合六勺五抄,半納折價米四千八百四十八石七斗七升七合六勺五抄。每石派銀五錢,該銀二千四百二十四兩三錢八分七厘八毫二絲五忽。
羅源縣四千三百七十二石六斗六升六勺。半納本色米二千一百八十六石三斗三升三勺,內除裁革各衙門官員俸糧勻減米六石五升外,實征二千一百八十石二斗八升三勺;半納折價米二千一百八十六石三斗三升三勺。每石派銀五錢,該銀一千九十三兩一錢六分五厘一毫五絲。
古田縣一萬三千一十八石六斗八升六合八勺。半納本色米六千五百九石三斗四升三合四勺,內裁革各衙門官員俸糧勻減米一十八石一升三合外,實征米六千四百九十一石三斗三升四合;半納折價米六千五百九石三斗四升三合四勺。每石派銀五錢,該銀三千二百五十四兩六錢七分一厘七毫。
閩清縣六千七百六十二石四升七合七勺二抄六撮。半納本色米三千三百七十四石二斗二升七勺一抄三撮,內除裁革各衙門官員俸糧勻減米九石三斗六升六合外,實征米三千三百六十四石八斗五升四合七勺一抄三撮;半納折價米三千三百七十四石二斗二升七勺一抄三撮。每石征銀五錢,該銀一千六百八十七兩一錢一分三毫五絲六忽五微;改派全折米一十三石六斗六合三勺,每石征銀五錢,該銀六兩八錢三厘三毫五絲。
永福縣三千九百八十三石八斗九合三勺三抄九撮四圭三粟。半納本色米一千九百九十一石九斗四合六勺六抄九撮七圭一粟五粒,除裁革各衙門官員俸糧勻減米五石四斗二升三勺九抄外,實征米一千九百八十六石四斗八升四合二勺七抄九撮七圭一粟五粒;半納折價米一千九百七十一石九斗四合六勺六抄九撮七圭一粟五粒。每石派銀五錢,該銀九百九十五兩九錢五分二厘三毫三絲四忽八微五纖七渺五塵。
福清縣二萬六千八百八石三斗九升四合五抄。半納本色米一萬三千四百四石一斗九升三合二抄五撮,除裁革各衙門官員俸糧勻減米三十七石九升三合外,實征米一萬三千三百六十七石一斗四合二抄五撮;半納折價米一萬三千四百四石一斗九升三合二抄五撮。每石派銀五錢,該銀六千七百二兩九分八厘五毫一絲二忽五微。
起運京庫,金花折色正價銀一萬三千八百八十五兩四錢二分二厘五毫,槓索銀二百八兩二錢八分一厘三毫三絲七忽五微,內除官米折銀七千四百五兩四錢四分九厘八毫一絲六忽八微九纖一渺五塵八埃,仍於民米折銀內撥出六千六百八十八兩二錢五分四厘二絲六微七渺四塵二埃湊解。
閩縣二千四十六兩五錢一分七厘五毫,槓索銀三十兩六錢九分七厘七毫六絲二忽五微(內官米折銀一千六十八兩三分四毫六絲三忽,民米折銀一千九兩一錢八分四厘七毫九絲九忽五微。)
侯官縣三千三十八兩二錢九分二厘五毫,槓索銀四十五兩五錢七分三厘九毫三絲七忽五微(內官米折銀一千四百七十兩三錢四分九厘四絲四忽五微,民米折銀一千六百一十三兩四錢八分七厘三毫九絲三忽)。
長樂縣一千二百七十三兩五錢二厘五毫,槓索銀一十九兩一錢二厘五毫四絲五忽(內官米折銀一千一百三十三兩一錢一分七厘九毫八絲六忽,民米折銀一百五十九兩四錢八分七厘五絲九忽)。
連江縣一千二百二十七兩五錢五分五厘,槓索銀一十八兩四錢一分三厘三毫二絲五忽(內官米折銀九百二十三兩八分五厘二毫六絲七忽,民米折銀三百二十二兩八錢八分三厘五絲九忽)。
羅源縣五百兩一錢一分七厘五毫,槓索銀七兩五錢一厘七毫六絲二忽五微(內官米折銀二百一十七兩八分九厘一毫三絲三忽五微,民米折銀二百九十兩五錢三分一毫二絲九忽)。
古田縣一千四百一十五兩六錢六分二厘五毫,槓索銀二十一兩二錢二分四厘九毫四絲(內官米折銀三百三十六兩八錢五厘三毫九絲四忽,民米折銀一千一百兩九分二厘四絲六忽)。
閩清縣七百三十四兩二錢三分七厘五毫,槓索銀一十一兩一分三厘五毫五絲(官米折銀一百八十八兩六錢三分一厘六毫四絲四忽五微,民米折銀五百五十六兩六錢一分九厘四毫五忽五微)。
永福縣四百八兩五分二厘五毫,槓索銀六兩一錢二分七毫九絲(內官米折銀六十五兩六絲五忽三微九纖一渺五塵八埃,民米折銀三百四十九兩一錢七分三厘二毫二絲四忽六微八抄四塵二埃)。
福清縣三千二百四十一兩五錢一分五厘,槓索銀四十八兩六錢二分二厘七毫二絲五忽(內官米折銀二千三兩三錢四分八毫二絲,民米折銀一千二百八十六兩七錢九分六厘九毫五忽)。
甲丁二庫折料正價銀五百七十八兩四錢三分六厘二毫,水腳銀一百一十五兩六錢八分七厘二毫四絲,奉部文存留糧內征辦,即於民米折價內照數撥出解納,不系抽出米石別征。
閩縣甲丁二庫折料正價銀八十五兩二錢五分六厘,水腳銀一十七兩五分一厘二毫。
侯官並懷安縣甲丁二庫折料正價銀一百二十六兩五錢七分,水腳銀二十五兩二錢一分四厘。
長樂縣甲、丁二庫折料正價銀五十三兩六分三厘,水腳銀一十兩六錢一分六毫。
連江縣甲、丁二庫折料正價銀五十一兩一錢三分九厘,水腳銀一十兩二錢二分七厘八毫。
羅源縣甲、丁二庫折料正價銀二十兩八錢一分八厘,水腳銀四兩一錢六分三厘六毫。
古田縣甲、丁二庫折料正價銀五十八兩九錢七分五厘,水腳銀一十一兩七錢九分五厘。
閩清縣甲、丁二庫折料正價銀三十兩五錢八分八厘二毫,水腳銀六兩一錢一分七厘六毫四絲。
永福縣甲、丁二庫折料正價銀一十六兩九錢九分九厘,水腳銀三兩三錢九分九厘八毫。
福清縣甲、丁二庫折料正價銀一百三十五兩三分八厘,水腳銀二十七兩七厘六毫。
存留本色本府並各縣儒學倉米四千五十三石三斗六升七合。近議每石征銀七錢給師生,有閏年加米二百一石七斗,查將各縣軍儲並倉剩備餉米撥湊支給。
閩縣本府儒學,該倉米三百一十八石,遇閏年加米二十六石五斗,於撥剩米內湊給。本縣儒學,該倉米三百六十石,有閏年加米二十九石九斗,於常豐米內湊給。
侯官並懷安縣本府儒學,該倉米三百八十一石六斗,有閏年加米三十一石八斗,於撥剩米內補給。本縣儒學,該倉米五百九十一石二斗。
長樂縣本府儒學,該倉米三百五十八石八斗。
連江縣本縣儒學,該倉米三百五十石。
羅源縣本縣儒學,該倉米三百二十二石八斗,有閏年加米二十六石九斗,將本縣原派定海倉米內撥湊給。
古田縣本縣儒學,該倉米三百五十八石八斗,有閏年加米二十九石九斗於剩米內湊給。
閩清縣本縣儒學,該倉米三百三十一石七斗六升七合。
永福縣本縣儒學,該倉米三百二十二石八斗,有閏年加米二十六石九斗,於剩米內湊給。
福清縣本縣儒學,該倉米三百五十七石六斗,有閏年加米二十九石,於福清倉實運內湊給。
各縣際留倉米五百四十石二斗三升六合九勺九抄九撮六圭一粟,原本色,近議每石征銀不等,聽該縣會計,歲給官吏人等俸糧。
長樂縣該米四十三石四斗六升五勺七抄五撮,給本縣官吏人等俸糧。
連江縣該米四十一石七斗一升四合八勺八抄八撮,每石征銀六錢,給本縣官吏人等俸糧。
羅源縣該米五十四石三斗三升三勺,該本縣官吏人等俸糧。
古田縣該米二百二十三石六斗一升五合九勺二抄五撮,給本縣官吏人等俸糧。
閩清縣該米五十二石二斗二升六勺六抄九撮五圭,每石征銀五錢九分四厘三毫,給本縣官吏人等俸糧。
永福縣該倉米八十六石二斗二合八勺四抄二撮一圭一粟,給本縣官吏人等俸糧。
福清縣該米三十八石六斗九升一合八勺,給本縣官吏人等俸糧。
常豐、長樂、福清、萬安、定海五軍儲倉,實運米四萬三千九百二十三石九斗五升四合五勺五抄五撮五圭,給左、右、中、鎮東、梅花等衛府官軍人等俸糧,有閏年撥出八十六石六斗補給各縣儒學師生,如本倉不敷,將備用銀湊補。
閩縣府常豐倉,該米七千九百一十三石八斗四升六合一勺九抄,給左、右、中三衛官軍人等俸糧,系督糧道每年八月議詳本折派征。
侯官並懷安縣府常豐倉,該米一萬一千九百二十六石六斗二合七勺五抄,給左、右、中三衛官軍人等俸糧,系督糧道每年八月議詳本折派征。
長樂縣府常豐倉,該米二百八十八石八斗四升八合八勺,給左、右、中三衛官軍人等俸糧;長樂倉,該米四千六十七石六斗五升六合九勺七抄五撮,給梅花所官軍人等俸糧。俱系督糧道每年八月議詳本折派征。
連江縣定海倉,該米四千四百四十三石六斗四升二合七勺六抄二撮,系督糧道每年八月議詳本折派征。
羅源縣定海倉,該米一千三百六十一石八斗四升六合四勺五抄,給定海所官軍人等俸糧,系督糧道每年八月議評本折派征。有閏年撥出二十六石九斗補給本縣學師生。本倉歲支,又於折價解司備用銀內撥補。
古田縣萬安倉,該米一千石解府給軍。
閩清縣府常豐倉,該米五百三十四石八斗八升五合二勺,給左、右、中三衛官軍人等俸糧。
定海倉,該米六百四十三石六斗三升四合四勺四抄三撮五圭,給定海所官軍人等俸糧。
長樂倉,該米一千五十二石一斗一升八合八勺,給梅花所官軍人等俸糧,系督糧道每年八月議評本折派征。
永福縣無
福清縣府常豐倉,該米二千二百九十五石一斗七合,給左、右、中三衛官軍人等俸糧。福清倉,該米二千五百五十四石七斗五合二勺二抄五撮,有閏年撥出二十九石八斗,湊給本學師生。另於折價倉剩銀內撥補。
萬安倉,該米五千八百四十一石,給萬安所官軍人等俸糧。俱系督糧道每年八月議詳本折派征。
各縣改折米九千八百五十九石九斗三升二合三勺三抄五撮,內以五錢給軍,三分充耗,作正湊支,五厘專備修倉,余銀扣留備賑。
羅源縣改折該米四百三十五石三斗五升三合五勺五抄,每石征銀六錢,該銀二百六十一兩二錢二分一厘三毫解府,湊補該倉折價給軍。
古田縣福清倉改折該米三千七百三十七石一斗四升二合六勺六抄一撮二圭,每石征銀六錢,該銀二千二百四十二兩二錢八分五厘五毫九絲六忽七微二纖,解府給軍。萬安倉改折該米一千一百一十石五斗四升一合四勺一抄三撮八圭,每石征銀六錢,該銀六百六十六兩三錢二分四厘八毫四絲八忽二微八纖,解府給軍。
閩清縣改折該米五百八十四石二斗二升八合六勺,每石征銀六錢,該銀三百五十兩五錢三分七厘七毫解府,湊作該倉折價。萬安倉改折該米一百六十六石,每石征銀六錢,該銀九十九兩六錢解府,湊作該倉折價給萬安所官軍。俱系督糧道每年八月議詳本折派征。
永福縣長樂倉改折,該米一千五十二石一斗一升八合八勺,每石征銀六錢,該銀六百三十一兩三錢七分五厘六毫解府,湊給折價。萬安倉改折該米四百九十四石五斗四升七合三勺一抄,每石征銀六錢,該銀二百九十六兩七錢三分六毫解府,以五錢給軍三分支耗作正湊支,五厘專備修倉,余銀扣留備賑。
福清縣倉改折該米二千二百八十石,每石征銀五錢五分,該銀一千二百五十四兩,俱給鎮東衛官軍人等俸糧解府,以五錢給軍,三分充耗,作正湊支,五厘專備修倉,余扣留備賑。
倉剩改折米備餉米一百九十二石七斗三升五合八勺一抄七撮六圭五粒,每石征銀不等,該銀一百二十二兩九錢一分二厘一毫九絲五征六纖三渺。
閩縣撥剩該米二十六石五斗,每石征銀七錢,閏年聽撥湊給本府學師生,餘年解司餉。
侯官縣撥剩該米六十八石二斗四升九抄,每石征銀七錢,閏年撥三十一石八斗湊給本府學師生,餘年解司餉。
長樂、連江縣無
羅源縣倉剩備餉該米五石九斗五升,每石征銀六錢,該銀三兩五錢七分系際留倉解司餉。
古田縣倉剩改折備餉,該米三十一石三斗三升四勺,每石征銀五錢五分,該銀一十七兩二錢三分一厘七毫二絲,系寶興倉米,銀解司餉,倉剩米二十九石九斗,每石征銀五錢七分八厘七毫,該銀一十七兩三錢三厘一毫三絲解司餉,系際留倉歲支有餘之數。閏年撥湊給本學師生。俱督糧道每年八月議詳本折派征。
閩清、福清縣無
永福縣撥該米三十石八斗一升五合三勺二抄七撮六圭五粒,每石征銀六錢解司餉,閏年撥出二十六石九斗湊給本學師生。
存留折價常豐等軍儲倉折價米二萬一千二百一十八石三斗八升九合一勺一抄六撮八圭,該銀一萬六百九兩一錢九分四厘五毫五絲八忽四微。
閩縣府常豐倉折價米二千九百六十四石四升七合一勺,該銀一千四百八十二兩二分三厘五毫五絲解府給軍。
侯官縣府常豐倉折價米四千二百六十石四斗四升四勺四抄,該銀二千一百三十兩二錢二分二毫二絲解府給軍。
連江縣定海倉折價米四百三十三石,該銀二百一十六兩五錢解府給軍。
倉剩備賑米二百六石八斗五升七合五抄七撮八圭九粟,該銀一百三兩四錢二分八厘五毫二絲八忽九微四纖五渺。各倉額糧折銀解府備賑。
閩縣無
侯官縣無
長樂縣無
連江縣無
羅源縣無際留倉剩備賑米一百石,該銀五十兩。
古田、福清縣無
閩清縣際留倉剩備賑米四十四石八斗一升六合八勺,該銀二十二兩四錢八厘四毫。遇閏撥銀二兩九錢七分湊該倉歲支,余解府。
永福縣際留倉剩備賑米六十二石四升二勺五抄七撮八圭九粟,該銀三十一兩二分一毫二絲八忽九微四纖五渺。
撥補福清縣際留倉並長樂縣長樂倉銀三百一十九兩二錢四分八厘八毫,系補各倉歲支不敷及少征本色米之數。
長樂縣倉該銀一百五十二兩一錢一分八厘八毫解府給軍。
福清縣際留倉該銀一百六十七兩一錢三分存縣,湊給官吏俸糧。
解司備用銀一萬一百三十二兩八錢六分二厘二毫六絲六忽三微四渺五埃,閏年內撥四十三兩三錢湊補軍儲倉歲支不敷,余解司餉。
閩縣該銀一千五百一十一兩一錢一分五厘五毫五微。
侯官縣該銀二千三百七兩八錢七分三厘三毫七忽。
長樂縣該銀六百六十兩二錢六分三厘九毫九絲一忽。
連江縣該銀八百六十七兩一錢三分一厘四毫九絲一忽。
羅源縣該銀四百五兩一錢七分四厘五絲一忽。
古田縣該銀一千七十三兩八分三厘一毫五絲四忽。
閩清縣該銀六百二十三兩四錢六分三厘二毫九絲二忽。
永福縣該銀三百九十九兩七錢一分一毫八絲一忽三微四渺八埃。
福清縣該銀二千二百八十五兩四分八厘二毫九絲八忽。
論曰:「積貯,天下之大命也。」顧倉儲弊竇,更僕難數。派於里催,不能以時輸納。司倉卒史,又或壅蔽留難。民間儋石之儲,伺侯日久,無門可入,其勢不得不託之攬納。附倉之猾者,賄囑侵費,至一人而逋數百石,雖破家亡身不懼也。先年倉中積書,假串虛收,即刻印舞文之誅,亦所不避。邇來稍衰息矣。乃附庾之鼠竊者,又何可勝道哉?歲派有常,尾閭多方,其能有紅腐而不可食耶?鳴呼,此文恪林先生之言也。先生目擊時弊,筆之於乘,以戒司庾。今去先生四十餘年,而其弊益棼。先生戒在胥吏,乃今胥吏與官合而為市矣。倉之入,悉索於民,以為例也;倉之剩,私貿於民,以為常也。大率一歲所輸,什五侵牟,余以待支給而已。倘卒而有方千里之旱,胡以恤之。山海匪茹,一旦而驅數百千之眾,又胡以饋之。是其蠹也,在官乎?在民乎?昔漢臣之論貴粟,曰:「廣積蓄以實倉廩,備水旱,民可得而有也」。然則欲廣其所蓄,亦剔其所蠹,積蓄之要,無出此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