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文集 · 答司馬諫議書[1]

王安石 《王安石文集》
某啟[2]:昨日蒙教,竊以為與君實游處相好之日久[3],而議事每不合[4],所操之術多異故也[5]。雖欲強聒[6],終必不蒙見察[7],故略上報[8],不復一一自辨[9];重念蒙君實視遇厚[10],於反覆不宜鹵莽[11],故今具道所以[12],冀君實或見恕也[13]。 蓋儒者所爭[14],尤在名實[15],名實已明[16],而天下之理得矣[17]。今君實所以見教者[18],以為侵官、生事、征利、拒諫[19],以致天下怨謗也[20]。某則以為受命於人主[21],議法度而修之於朝廷[22],以授之於有司[23],不為侵官[24];舉先王之政[25],以興利除弊[26],不為生事;為天下理財[27],不為征利;辟邪說[28],難壬人[29],不為拒諫[30]。至於怨誹之多,則固前知其如此也[31]。人習於苟且非一日[32],士大夫多以不恤國事[33],同俗自媚於眾為善[34],上乃欲變此[35],而某不量敵之眾寡[36],欲出力助上以抗之[37],則眾何為而不洶洶然[38]?盤庚之遷[39],胥怨者民也[40],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41];盤庚不為怨者故改其度[42],度義而後動[43],是而不見可悔故也[44]。如君實責我以在位久[45],未能助上大有為,以膏澤斯民[46],則某知罪矣;如曰今日當一切不事事,守前所為而已,則非某之所敢知。 無由會晤,不任區區嚮往之至。 【注釋】 [1]司馬諫議:這裡指司馬光,他當時擔任右諫議大夫。 [2]某啟:安石陳說。某,代詞,這裡指作者用以自稱。古人在寫信時為了省事,在草稿上寫上「某」,但在正式寫給對方的時候,還是要寫本人名字的。啟:陳述,述說。引申為告,寫信說明情況。 [3]君實:司馬光的字。古人寫信給同輩而有交誼的,自己稱自己用名,稱呼別人用字,用來表示對對方的尊敬。 [4]議事:討論國家大事。每不合:往往不一致。 [5]所操之術:每個人所持的政治主張。操:持。術:方法,這裡指政治主張。 [6]強聒:勉強地囉唆。 [7]不蒙見察:不蒙您考慮,不能得到您的諒解。見:被。察:了解。 [8]略上報:簡略地給您回了封信。略:簡略。上:表示尊敬對方。報:寫回信。 [9]復:再,又。 [10]視遇:看待。重:又想。 [11]反覆:這裡指書信往來。鹵莽:同「魯莽」,冒失、草率。 [12]具道所以:詳細說明這樣做(指推行新法)的原因。具:詳盡。道:說明。 [13]見恕:原諒。見:表示被動。 [14]所爭:所爭辯的問題。 [15]名實:特別在意名聲和實際上是否相符。名:名稱。實:實際。 [16]已明:已經弄清楚。 [17]天下之理得矣:天下一切事情的道理也就明白了。得:獲得,明了。 [18]所以見教者:拿來指教我的東西,這是客氣的說法。 [19]侵官:指王安石為推行新法設立「制置三司條例司」為推行新法的總機關,被指侵犯了其他官員的職權。征利:設法生利,與民爭利。拒諫:拒絕勸告。以上三條都是司馬光在信中給王安石推行新法強加的罪狀。 [20]致:導致。怨謗:埋怨、毀謗。 [21]人主:皇帝,這裡指宋神宗。 [22]議法度而修之於朝廷:在朝廷上議定法令制度並修訂它,把它交給負責的官員讓他們去推行。 [23]有司:專門管理某種事務的官員,官員各有所司,所以稱官員為「有司」。司:主管。 [24]不為:不應看作。 [25]舉:興盛。先王之政:古代聖王的政事。 [26]興利除弊:舉辦有利的事業,消除有害的制度。 [27]天下:這裡指國家。 [28]辟邪說:打擊錯誤的言論。 [29]難壬人:批駁巧於詭辯諂媚的壞人。難:反駁。壬人:奸偽巧辯的壞人。 [30]拒諫:拒絕勸諫。 [31]怨誹:埋怨、誹謗。 [32]習:習慣。 [33]恤:關心。 [34]同俗:指隨波逐流,附和世俗之見。善:美好的。 [35]欲:打算。 [36]量:估計,考慮。眾寡:敵我力量的多少。 [37]以:用來。 [38]則:那麼。洶洶然:喧鬧的樣子。 [39]盤庚:商朝中期一個君王的名。遷:遷都。商的都城原在奄(今山東曲阜),後遷到殷(今河南安陽)。 [40]胥怨:相互埋怨。 [41]非特:不只。 [42]度:計劃,打算。 [43]後動:然後行動。 [44]故:緣由。 [45]在位久:任職很久。 [46]膏澤:恩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