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文集 · 傷仲永
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1]。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2],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3],不使學。
余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4],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5]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邪!」
【注釋】
[1]隸耕:耕田的人。
[2]收族:團結同族的人。
[3]環謁:到處拜訪別人。
[4]先人:這裡指王安石已故的父親。
[5]泯然:消失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