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小史 · 新加坡之記念詔書

佚名 《外交小史》
《清代野記》云:余隨使泰西時,道出新加坡。其時中國總領事為左秉隆,字子興,廣東人,京師同文館學生也,能通英、法、德三國語言文字,研究外交,頗有心得。曾惠敏公攜之出洋,即任以新加坡總領事,時觴余等於署中。見其書室中有畫龍竹筒十餘枚,皆長三尺許,兩端皆以蠟印封固。異而詢之,左嘆曰:「此皆歷年中朝所頒暹羅、緬甸等國恩詔、哀詔也。製成後,循例頒寄,亦不計人之受與不受。代寄者大都皆中國海商,一至新加坡,即交與領事衙門,日積月累,遂有如此之多。使果寄至彼邦,彼亦必不承認,反生枝節,不如留此以為記念而已。」繼又曰:「英人已屢次請求一二幅為博物院之陳列品,吾不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