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武陵縣誌 · 武陵縣誌卷之二十一

同治壬戌編成 陽 湖 惲世臨鑑定 邑 人 陳啟邁纂輯 學校志第一 於樂鄉校,一道同風。南郡北邑,各立學宮。臨江壯闊,奎閣[1]振雄。帶河秀繞,泮水環通。祠廡莊肅,殿宇崇隆。儀嫻俎豆[2],樂備鼓鍾。儒官秉鐸[3],訓士課功。東西兩序,戈版從容。贍負租裕,增額恩濃。義塾廣建,弦歌化隆[4]。志學校。 學 宮學田學額 案:漢武帝令天下郡國立學校,官置弟子員。梁天監四年(505),請立孔子廟,置五經博士[5],立州郡學。唐貞觀四年(630),詔州縣皆立孔子廟。宋慶曆四年(1044),詔諸路、州、軍、監各立學,始置教授,以經術行義訓導諸生,掌其課試之事。常郡之學,立於唐。以上皆不可考,僅敘其可考者於左。 府學聖廟 在府治西南一里,前瞰沅水。 宋咸淳八年(1272),知府龔日升建有鍾蜚英《碑記》。 元延祐六年(1319),常德路達魯花赤哈重修,築基以石,環以石欄,為露台,東、西廡各十三間,前為戟門,左右為碑亭,欞星門濱大江。築石櫃,左為泮宮門,翼以觀瀾、朝宗二亭。 明洪武(1368—1398)中,指揮孫德增修。永樂十五年(1417),知府應履平增修。景泰三年(1452),知府朱縉增修。天順(1457—1464)中,同知趙炎、通判崔謙、徐璟增修。成化五年(1469),知府楊宣、八年,同知李泰、通判鄧察、教授周鑒增修,知府王績增置樂器。弘治二年(1489),知府卜釗、通判姚綸重修周瑛有《記》。嘉靖六年(1527),知府方仕增修陳洪謨有《記》。九年,知府趙永淳奉制撤去塑像,易以木主,改題「至聖先師孔子神位」;四配[6]以下,俱去舊號,題木主曰「先賢某子之位」。十六年,知府陸垹增修。萬曆四十二年(1614),知府胡大年重修龍膺有《記》。崇禎五年(1632),推官陳之龍、十三年,知府潘士彥先後加修。尋燬。 國朝順治十六年(1659),知府王來慶重建。康熙六年(1667),知府胡向華增修。邑人劉昌臣《記略》云:「戊戌(1718)之歲,郡守王公捐俸重修,有殿、有堂、有門,頓復舊觀。但以急欲落成,不可經久。太守胡公下車,謁先聖,解俸募工,宏大其制,置師位於數仞之上,正殿翻蓋之、明倫堂鼎新之,啟聖祠、兩廡次第整理,仿古欞星之制,三建坊樓。滌茅茨[7]之舊,迭加金石。邦人士咸欣欣賦召伯[8]《甘棠》[9]。余躬逢其盛,故為勒石以記。」六十一年,知府胡忠本、乾隆元年(1736),知府高綱增修。五年,知府王志遴增修戟門、左右名宦、鄉賢祠。二十八年,知府李文在建鐘鼓樓二。五十年,教授易文基增修欞星門、泮宮門並戟門前東、西黌牆。嘉慶五年(1800),知府孫鑒增修,略備加高廣。十五年,知府應先烈始落成。道光二十一年(1841),知府黃宅中增修。 崇聖祠 舊名「啟聖祠」,在大成殿東北。明嘉靖九年(1530),知府趙永淳建。時詔天下祀孔子父,以四配先賢之父配,程子父珦、朱子父松、蔡沇父元定、周子父輔成從祀。 國朝雍正元年(1723),追封孔子五代王爵,改祠名。二年,增張子父迪從祀。乾隆元年,知府高綱改建於大成殿後,以明倫堂互易,東、西兩廡在戟門內。 文廟春秋二祭 一遵《會典》。禮器、樂器,舊多殘闕。甲寅(1674)城陷,散失,無一存者。咸豐六年(1856),知府葆亨增置籩、豆、爵、鐙[10]如制,余闕。明倫堂在大成殿東北,舊在殿後,其上為尊經閣,元·哈建。國朝乾隆元年(1736),知府高綱改建。 尊經閣 原即今崇聖祠地。明成化八年(1472),廢。國朝頒發《欽定十三經註疏》十二函[11]、《日講四書》二函、《周易折中》二函、《書經傳說彙纂》二函、《詩經傳說彙纂》二函、《春秋傳說彙纂》二函、《三禮義疏》二十五函、《性理精義》二函、《孝經近思錄》二函、《朱子全書》四函、《大學衍義》二函、《廿二史》六十六函、《明史》十二函、《通鑑綱目》八函、《綱目三編》二本、《唐宋文醇》一函、《唐宋詩醇》二函、《古文淵鑒》四函、《四書文》二部各二函、《學政全書》二函,舊藏教授署中。咸豐四年,悉燬於寇。 名宦祠 在戟門左。 先賢祠 在戟門右。《府志》:二祠舊在黌牆外,東偏面大街。順治十六年(1659),知府王來慶移建。 忠義祠 舊在教授署後,今在戟門左名宦祠旁。 節孝祠 舊在崇聖祠西,今在戟門右鄉賢祠旁。 泮池 在學西,周八十五丈。 滌牲池 在學東。 射圃 在泮池西。明嘉靖六年(1527),知府方仕闢地為之,建觀德亭。久廢。 牌坊 在滌牲池北,面大街。乾隆元年,知府高綱建,書「斯文在茲」額。咸豐七年,知府葆亨重修,改額「宮牆在望」。 臥碑 在明倫堂內,刻順治九年《欽定學校數條》。 碑亭 二[12],在戟門外。 靈聰祠 在教授署前。 敬一亭 在大成殿東。明嘉靖(1522—1566)中,知府方仕建觀瀾、朝宗二亭,在泮門左右。今俱圮。 鼎文閣 在滌牲池南城上。《府志》:元延祐六年(1319),達魯花赤哈建詠歸亭於府學前石柜上。尋,燬廢。明洪武七年(1374),衛指揮孫德明因故址建南熏樓。永樂(1403—1424)間,知府應履平重葺。旋,圮。萬曆(1573—1620)間,楊時芳建鼎文閣,督學董其昌書額。復圮。國朝乾隆二十二年(1757),知府耿興宗建奎星樓,燬。嘉慶十二年(1807),教授范仲映增修。咸豐四年(1854),燬於寇。八年,知府葆亨重修,復今名。 教授署 在黌牆東。創建歲月無考。 訓導署 舊在滌牲池北。乾隆五十一年,訓導曹學移建黌牆西。咸豐六年,燬。七年,訓導黃崇文重修。 學基 前抵城垣,後至大街,左至謝姓磚牆,右至杜姓磚牆西。四圍方正,有民房數十間,均官地。每年租錢十一千零,為歲修學署之費。《府志稿》:牌坊前街北靈聰祠舊址一方,南至街,北至火星池,東至本街土地祠,西至喻姓牆腳。乾隆二十七年,有悍民抵崇聖祠造屋,一夜,雷雨,悉傾,復樹之。教授歐陽定樞詳府勘復。 學田 九處,共四百六十一畝零。仁豐村田三十畝四分零,佃戶李榮承種;上淰村田一百一十九畝零,佃戶賈大亨承種;長樂村田七十七畝零,佃戶史廷鸞承種;永南村田十九畝零,佃戶彭清承種;趙塘村田二十五畝零,佃戶陳韜種;永北村田五十七畝零,佃戶趙潤承種;進溪村田五畝零,佃戶楊繼賢承種;新陂村田七十一畝零,佃戶楊注承種;新陂村田六十四畝零,佃戶沈栢承種。共租谷二百七十四石六斗七升零。乾隆十二年,奉文折中定價,每石易銀三錢六分,實征租銀九十八兩八錢零。除完正賦、耗銀貳拾兩七錢零,實存銀七十八兩一分零,批解學院賑給貧生。咸豐七年,知府葆亨清出老道司基租,每年得錢五十三千。又訓導黃崇文將丁世發置買楊雲海華嚴街房屋一所,抵繳白池湖藜淵基租,每年約得租錢二十餘千。均作學宮燈油、歲修費用。《學冊》《府志》 學額 明洪武初,定府學四十八人、州學三十人、縣學二十人,日給廩膳,免其差徭。二十五年,定月給米一石。宣德十年(1435),增廣生員如額,不給廩,謂之「增廣生」。正統(1436—1449)初,令僉與膳夫二名。十二年,於廩、增外選俊秀附學,謂之「附學生」。成化十三年(1477),定提學官躬歷各學,督教官化導諸生,仍置簿考驗其德行,優文藝、瞻治事長者,列上等簿。或有德行而劣於經義、或有經義而短於治事者,列二等簿。或經義優、治事長而德行闕者,列三等簿。過惡彰著者,不品文藝,即行革退。 國朝定製:府學廩、增生各四十名,歲科試各入附生二十名,歲試入武生二十名,於四縣新進童生內撥取。挨貢[13]每歲一人。國家覃恩[14]之年,以正貢[15]作恩貢,次貢[16]作歲貢。拔貢十二年選二人。 縣學聖廟 在縣治北里許。宋紹熙二年(1191),知縣林夢英創修。陸九淵有《記》,見《藝文》。嘉定十三年(1220),知縣戴重熙增修,置祭器。 元至正四年(1344),縣丞忽都海牙繼修。尋,燬。 明洪武元年(1368),知縣張子源建。三十一年,知縣張九疇增修。景泰(1450—1457)初,知府蔡壽改建大成殿、知縣張海建東、西廡。 成化(1465—1487)初,通判徐璟增修戟門。九年,知縣徐必斆、縣丞源政增修。 弘治(1488—1505)中,知縣應能重修,春、秋仿行釋菜禮。 嘉靖十四年(1535),知縣鍾鑾改建明倫堂。十六年,知府陸垹增修廟廡。三十六年,知縣黃日敬重修。 萬曆四十二年(1614),知府胡大年、知縣李可柱增修。龍膺《記略》云:郡學有帶水屏山之勝,而邑學府城西隅,城東南之水俱西折,匯於泮之前,為火星池,復折而西從秀水斗門,而北據形勝矣。顧創殿僅三楹,為左、右廡者四。嘉(1522—1566)、隆(1567—1572)以來,稍稍修葺,未聞有碑而拓焉。癸丑(1613)秋,邑士上其事於直指[17],得請監司蔡公、馮公檄所司議行,郡伯胡公、邑令李侯更張皇之,首捐金若干,而博士易君可賢、知事何君自勝戴星從事,拓大成殿為五,從祀廡為十二,若祠若堂若門,無不精堅整靚。首植於去年仲秋之哉生明[18],考成於今年仲秋之下浣[19]。 崇禎三年(1630),知縣宋學顯、十二年,知縣甘大綬先後增修。尋,燬。 國朝康熙五年(1666),教諭閔才、八年,知縣黎上材重建,加高廣。知府胡向華捐資佐修。二十五年,知縣郭昌時增修。雍正五年(1727),知縣高菘先後增修。乾隆十年(1745),知縣翁運標、教諭石鵬翥增修知縣沈華有《記》。五十八年,知縣楊鵬翱及邑士莫惟毅、陳詩礱等重修,加高廣。 崇聖祠 舊在明倫堂後。乾隆三十八年,教諭周忠恕移建於大成殿後。嘉慶元年(1796),邑人金殿揚等倡修。 明倫堂 舊在大成殿後。乾隆三十八年,教諭周忠恕移建於崇聖祠東。五十二年,邑紳士增修。 尊經閣 在崇聖祠後,即祠故址。嘉慶十三年,重修,頒發書目詳府學。 名宦鄉賢二祠 在戟門左、右。雍正十三年建;乾隆五十八年重修。 忠義節孝二祠 在崇聖祠左、右。乾隆五十二年建。案:二祠例應別建,各處無異,武陵獨在學內,且與崇聖祠並列,似所未安。此異日修建所當改移動者。 泮池 在欞星門前。明弘治(1488—1505)間,知縣應能濬。正德十一年(1516),為勢家侵塞,都御使秦金丈出,歸學。十三年,都御使吳廷舉浚修。嘉靖十三年(1534),教諭朱尚恩繚出土垣。 國朝乾隆十年,知縣翁運標建石欄。四十年,教諭張正笏增修。六十年,改修圍牆。 射圃 在學西。明萬曆三十八年(1610),署縣事張世卿建。久廢。 靈聰祠 在教諭署前。 教諭署 在黌牆東。康熙八年(1669),教諭吳瑾建。 訓導署 在黌牆西,創建無考。 學舍 舊在明倫堂東,明洪武三十一年(1398),知縣張九疇建。成化(1465—1487)間,知縣徐必斆增修。弘治(1488—1505)間,知縣應能增修。久廢。 學基 前至照牆溝外,後至黃家巷,東至長街,西至無垢庵牆。乾隆二十六年(1761),拓前營箭道舊址,東西廣一十一丈,南北袤四十六丈五尺,左、右有池溝。其界前至街,後至城,東至園堤,西至長壽庵。知府耿興宗有《碑記》,見《藝文》。 學田《通志》:田五處,共二百八十一畝。《府志》:田七處,成熟田一百二十四畝一分地一十七畝。永北村土名王家壋,田二十六畝;進陽村土名灣牛陂,田二十四畝、基地一段、謝家堰一半、小堰一口;上東村土名鄭公廟,田十八畝;萬金村土名萬家坪,田三十六畝、基地一塊、石家堰一口、學壋一口;土楓林土名發旺橋,田十畝;趙塘村土名張公橋,田十畝一分;東江村土名張家堰,堤地十七畝。除完餉外,實納租八十一石四斗。乾隆十二年,奉文折中定價,每石易銀三錢六分,地課銀二兩四錢五分。案,據《學冊》:田十處,共三十五石六斗三升地十八畝,每年賑貧銀二十六兩一錢零。學左、右地,課錢二十五千零。與《通志》《府志》數目不符,疑年久或有變更,並存之。 學額 明時定製詳見府學學額。國朝定製:縣學廩增、生各二十名,歲科試各入附生二十名,歲試入武生十五名。咸豐八年(1858),捐輸詔永廣文、武學額各一名。九年,又加永廣二名、暫廣四名。十一年,又永廣二名、暫廣一名。同治元年(1862),暫廣二名。挨貢每兩歲一人。國家覃恩之年,以正貢作恩貢,次貢作歲貢。拔貢十二年選一人。 月課學田 明天啟(1621—1627)間,分巡道杜詩捐置,供月課諸生之費。有碑勒明倫堂,田畝已失其處。《賀志》 學倉 在本學內。明成化間,知府楊宣建,令各學捐米,以贍增廣生。後廢。《府志》 貢士過省莊 在府南。宋知府袁申儒以所籍沒民田易之,供貢士過省之費,已失其處。袁申儒有《記》,詳《藝文》。 論曰:漢以來,尊祀孔子,至八佾[20]十二旒[21]。而明世宗以「先師」易去封爵,豈非以萬世之師,不可以常例哉?吾邑自罹兵燹以來,學宮漸就頹圮,士大夫曾莫過而問焉。如云:瘡痍之後,懼傷民財也。彼浮屠老子之徒,方且邀一紙鈐朱之牘[22],而金碧其棼楣[23]矣,而葶苕其甍宇[24]矣,吾徒顧有所謙讓未遑。嗚呼!是烏足以致尊崇哉。 【注釋】 [1]奎閣:收藏珍貴典籍文物的樓閣。 [2]俎豆:祭祀、宴客用的器具。 [3]秉鐸:古人執木鐸以施教,後稱執掌教化人民的官吏為「秉鐸」。 [4]化隆:教化隆盛。 [5]五經博士:教授五經的學官,漢武帝始置,正五品上。 [6]四配:指顏淵、子思、曾參、孟軻。舊時以此四人配祀孔子廟。顏淵、子思居東,曾參、孟軻居西,通稱四配。 [7]茅茨:用茅草蓋的屋子。泛指平民居所。 [8]召伯:姬奭,生卒年不詳,又稱召公(一作邵公)、召伯、召康公、召公奭,西周宗室、大臣,與周武王、周公旦同輩(一說是周文王庶子)。姬奭輔佐周武王滅商後,受封於薊(今北京),建立臣屬西周的諸侯國燕國(北燕)。 [9]《甘棠》:《詩經·召南》的一篇。全詩三章,每章三句,由睹物到思人,由思人到愛物,人、物交融為一,均認為是懷念召伯的詩作。 [10]籩、豆、爵、鐙:籩、豆,古代食器,竹製為籩,木製為豆,用於祭祀時盛放祭品。爵,古代飲酒的器皿,三足,以不同的形狀顯示使用者的身份。鐙,古代盛熟食的器皿。 [11]函:套子,引申為量詞。 [12]二:為衍字。 [13]挨貢:明清科舉制度,府、州、縣學生員,按規定次序選升為貢生,謂之挨貢。 [14]覃恩:廣施恩澤。舊時多用以稱帝王對臣民的封賞。 [15]正貢:謂正途出身的貢生,別於例貢(即捐納取得的貢生)。 [16]次貢:即副貢,鄉試取入副榜直接送經國子監的稱為副貢。 [17]直指:職官名。漢武帝時置,為奉派出巡或至各地處理政事的官員。 [18]哉生明:農曆每月初三,月亮開始有光,故稱。 [19]下浣:農曆每月二十一日至三十日。 [20]八佾:亦作「八溢」「八羽」。古代天子用的一種樂舞。縱橫都是八人,共六十四人。佾,舞列。 [21]十二旒:天子冕冠前後各懸垂的十二條玉串,借指天子。 [22]鈐朱之牘:官方文書。鈐,印章。 [23]棼楣:樓閣的棟樑。 [24]葶苕其甍宇:在房屋周圍種上各種植物加以美化之意。葶,一年生草本植物,開黃色小花,果實橢圓形。種子黑褐色,可入藥。苕,草本植物,莖細長,花紫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