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武陵縣誌 · 武陵縣誌卷之十五

同治壬戌編成 陽 湖 惲世臨鑑定 邑 人 陳啟邁纂輯 建置志第八 園 墓 古善卷先生墓 縣南善卷村。《湖廣通志》 案,《方輿勝覽》云:「善卷墓,在辰谿縣西南龍溪觀。」《通志》云:「在縣西九峰嶺。」《明一統志》云:「沅陵縣西北大酉山巔善卷墓。」《辰州志》云:「宋祥符(1008—1016)中,有人竊發其冢。須臾[1],雷電交作,人莫敢犯。」《漵浦志》云:「善卷常居縣西廬峰山,絕頂有台,台上有土阜三,旁有石鼎、灶各一,為卷煉丹台。」諸說彼此互異,今考《元和志》載:武陵有善卷壇。劉禹錫、蔡昆[2]俱有詩。杜光庭[3]亦謂「德山,善卷先生所居,而隋刺史樊子蓋且以『善德』名山。是武陵本善卷高蹈之所,則謂其墓在是亦非無因也。至辰溪、沅陵、漵浦等處或善卷遊蹤所及。然其說第起自宋、明以來,若善德山、善卷壇之名則自隋、唐時已然矣。 楚春申君黃歇墓 府治前。《一統志》《方輿勝覽》:歇,黔中人,開元寺址其宅墓在焉。《府志稿》:墓在府署東轅門內。乾隆壬辰(1772),知府葉馨嘗修之,上建鼓亭。三十九年,知府呂又祥重修,記云:「甲午(1774)季春,來守是邦,聞府第頭門外左側鼓亭下有春申君墓,踵視之,踐踏污穢,僅有墓堆、碑座,而《碑記》無存矣。凡屬墳墓,猶禁侵陵。況春申君為千古聞人,可聽其殘污而不為修復也哉?」考《府志》:府前大街由下南門出河街,俱名「珠履坊」,即春申君館客[4]處。《廣輿記》[5]:春申君墓在開元寺。今府第系開元寺改建,則此墓雖無《碑記》,而志有足據。或謂《史記》:春申君於考烈王十五年(前248)請封江東,因城吳墟,即今蘇州。似其墓亦宜在吳,然此邦密邇[6]鄢郢[7],能禁楚人之不葬於楚地耶?於是拆去鼓亭,高砌其墓,繚以垣牆,前建祠宇,其墓前豎以小碣,曰「楚春申君黃歇之墓」。《府志》:嘉慶三年(1798),知府胡文銓復修。先是墓前微塌,啟墓,乃隧葬懸棺,其和方廣約五尺,栗色斑駁,似朽非朽。四周皆陶甓[8],甓長二尺余、寬尺余、厚亦徑尺,砌甚堅固。墓門閘以大石,遂亟修復樹碣焉。李廷選《郡志辨》:相傳春申君墓在府第前。考,春申君不用朱英[9]之謀,亡去後十七日,考烈王薨。李園[10]先入,伏死士於棘門[11]內,春申君入棘門,死士夾刺之,遂使吏盡滅春申之家。方是時,楚都於鄀[12],鄀即今雲夢也。又春申封淮北,擁十二城。太史公過其故城宮室,嘆為極盛。今常州錫山下有春申君祠,想菟裘[13]之營意當在此。常德之墓,或門下客感恩者之所為耳。 按:又祥廷選之說,互有是非。考,李園殺春申,在考烈王二十五年。是時,楚已自陳徙壽春今安徽鳳陽府壽州,並未都都,亦未都鄢郢。壽春距武陵二千餘里,以全家夷滅之臣,安得歸葬故里?又安得懸棺隧葬?況其時武陵屬秦已四十載,並非楚地。楚人即欲歸葬,秦人豈容其歸葬乎?推此數端,顯有可疑之跡。但博考輿圖書,武陵之外,並無春申墓所在。杜牧之[14]有《春申君墓》詩,亦謂「在武陵」。則《方輿勝覽》之說或別有據,且舊志相承已久,姑仍其說,可也。 晉徵士襲元之墓《水經注》作「龔」縣南枉渚。《賀志》《水經注》:沅水縣南,有晉徵士漢壽人龔元之墓,銘「太元中車武子立。」《湖南通志》案:《晉書·本傳》「晉武帝征為散騎常侍[15],辭疾不行。尋卒。」 唐荊南節度判官[16]董侹墓 縣北龍山。《通志》 處士顧彖墓 枉渚西。《通志》劉禹錫《墓表》:彖,吳郡人,食力武陵沅水上,以讀《易》聞,死在元和七年(812)秋七月,葬在枉渚西石磯上。 宋徵士管師復墓 縣北祓紫山麓。《通志》《府志》:乾隆(1736—1795)初,知府呂肅高樹碣。嘉慶八年(1803),邑人周賓任復砌圍牆。十三年,其子邁倫建祠墓左,知縣許紹宗有《祠堂記》。 明 榮莊王祐樞墓 縣北大龍驛興國寺。有祠,嗣榮王載瑾立碑四,妃劉氏墓在旁。《府志稿》 福寧懷僖王厚熹墓 縣東南善德山乾明寺前,有磚城。《府志》 榮王妃墓 在德山。萬曆五年(1577)葬。《龍志》 榮懷穆王厚勛墓 陽山下白鹿寺。有嘉靖、萬曆御製追諡碑,妃馬氏墓在旁。《府志稿》 榮恭王載璂墓 縣北五十里金鳳山。有賜諡御祭碑二,妃徐氏墓在旁。《府志稿》 惠安王墓 縣北七十里文殊寺。《府志》 四府陵 縣西四十里金罡寺。亦榮藩墓,有豐碑,久仆。《府志》 王墓總 縣北七十里。《府志》 貴溪王府墓 縣北三十里石版寺。《府志》 榮藩義官墓 縣北七里橋東里許。邑人陳洪謨、蔣信作墓碑。 交阯布政司左參政馮貴墓 縣東蘿蔔港。乾隆(1736—1795)初,居民犁田出墓誌,知府耿興宗為立石表之。《府志稿》志曰:故亞中大夫[17]、交阯布政司左參政馮諱貴,字孟敬,常德府武陵縣長樂村人。考,馮秀卿字友直,母方氏。本官癸丑年(1373)正月十六日辰時生,由縣學生員禮記,中己卯科舉人。洪武三十三年[18](1400)進士,授兵科給事中。永樂四年(1406),升交阯布政司參議。歷九載,升交阯左參政。於永樂二十一年四月初四日申時,在寧化州車來縣個魯冊陣亡。本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葬於本縣伏宿村蘿蔔港。娶陳氏,子四:長經,早世,娶余氏;次綸,娶余氏;縉,娶辛氏;綬;女一:淑真,適常德衛指揮段凱弟敳。孫二:愈、忠;孫女一。知府耿興宗《請復馮忠烈碑略》云:公以永樂四年,由兵科給事中出補交阯布政司參議。歷九載,遷左參政。公多方略,善撫綏,捍禦邊陲,屢著奇勳。土官黎利[19]之變,力戰而死。是時,黃忠宣公[20]總司政歸公櫬[21],葬於武陵之伏宿村蘿蔔港。洪熙(1425)改元,勅贈交阯左布政使,表棹楔以旌其門。此郡志、家乘[22]可考者。夫何滄桑遞更,荒丘寂寂,松楸無存,其子孫竟無能識其墟墓?近者,蘿蔔港田夫犁得墓誌一合,洗而讀之,其字不甚剝蝕,蓋即公之忠靈有不可磨滅者。而其地顧已為黃姓所有,甚且倚地盜葬,因之爭理於有司。今歲夏五,余奉命守常,核其牘,仰公忠烈,爰偕署武篆、文登陶君履視焉,知志之所在即墓之所在,乃以墓歸馮,新之;以地歸黃,仍之。明其界畫,並令兩家今後毋得祔葬[23]其內,以妥忠魂。勒石表之,並識其事於碑陰[24]。 郎中馮贄墓 縣北七里橋。《墓誌》商輅[25]撰。《墓誌》見《藝文》 雲南按察使楊輔墓 縣西門外。 新都留守於墓 縣西門外。《府志》 贈兵部侍郎陳良墓 縣北長坡山。《府志》 太僕寺卿楊褫墓 縣北馬耳山。 舉人冀元亨墓縣 西落路口。 貴州提學副使蔣信墓 縣南金霞山東北。吉水鄒元標[26]題碑。 舉人唐相墓 縣北馬籠橋。《府志》 雎陽知州於文征墓 縣西門外。 徐州兵備副使唐練墓 陽山北麓。 戶部員外郎龍德孚墓 縣西鹿田坪。《府志》 太常寺卿姚學閔墓 在桃源歇馬橋營盤嶺。《府志》 少傅楊鶴墓 縣西于田坪。 子大學士嗣昌墓 桃源月形山。 戶部侍郎唐紹堯墓 縣南彭家坊。《府志》 推官唐誼墓 縣南白竹岡。《府志》 唐誠墓 縣南茶盤丘。《府志》 翰林唐訪墓 縣北灣牛陂。《府志》 鎮西將軍趙連城墓 縣北高峰堰。增 指揮僉事段晟墓 縣東蘇家渡。增 國朝 秘書院[27]大學士胡統虞墓 縣北陽山歐家沖。《府志》 行取[28]主事陳養元暨子翰林院庶吉士長鎮墓 縣西硯瓦灘。 吏部尚書楊超曾墓 縣西四十里喬麻山。有御賜諡冊碑。 以上《通志》《府志》 提督裴鉽墓 縣北陽山。 常德知府葉馨墓 縣西八里,水口庵側。 韶州總兵唐光茂墓 縣北花山。 武陵知縣羊拱辰墓 縣北花山。 武陵知縣許紹宗墓 縣西城外永濟橋旁。 武陵知縣盧爾秋墓 縣北三十五里蔡家沖。 雲貴總督趙慎畛墓 縣西北獅子山。 福建糧道[29]劉夢蘭墓 縣北中嶺後。 廣西學政胡焯墓 縣西北七里穿紫橋。 古層冢 在縣西十五里,亡[30]其姓名。故老相傳云:昔有開者,見銅人數十枚張目視。俄[31],聞冢中擊鼓大叫,竟不敢進,後看冢上還合如初。《朗州圖經》 古節婦墓 縣西門外。孫起鵬有《花貓堤古節婦墓誌》,見《藝文》。《府志》 古烈女墓 縣南沅水濱。增楊宗岱《烈女無名氏傳》:鼎州江畔古墓,所相傳某年月江漲,浮女屍一軀,迴旋堤下不去。漲落,停沙上數日,面色如生。居人異而斂之,一手猶握小卷,取視,札縛絹片,血書詩一首,雲「潔守深閨十九春,豈期竟作虜囚身。夫生未補君王事,妾死寧忘夫婦倫。夜靜自甘沈弱質,月明那管吊亡人。恩深父母終難慰,願作兒身來世親。」咸驚嘆曰:「烈婦也!奈何不留姓氏?」有識者曰:「若不觀詩意乎?前後八句,惓惓[32]以死維君臣、父子、夫婦之倫,此豈有心殉名哉!」遂厚殮,擇高原葬之。勒詩於石,以風世焉。歲久,墓圮,石漫滅,詩遂失傳。或指為貞女,或指為節婦,俱無左驗[33]。有某生者,忽於墓所遇一叟,鬚眉皓白,指頹冢謂生曰:「此烈女墓也。」為具述[34]顛末,且雲渠[35]曾祖預其事而和其詩,遂並錄原詩付生,不顧而去。生嗟訝久之,持其詩詣採風者,遂樹石重表其墓雲。 古節婦墓 縣東南五十里寒婆嶺。增案:節婦失其姓氏,相傳拾樵雪中凍死。乾隆(1736—1795)間,里人為祠、肖像以祀。今圮。 漏澤園[36]附 義 冢 一在龍坑畔。居人取土拋骸,知府鍾昌勒碑禁之。一在柳堤畔。義民於天敘施地置,有碑。一在東門外回回岡。一在七里橋畔,用彰法寺廢址為之。分巡道林掖章置,路口有碑。俱《龍志》。一在北關外。明龍人儼《漏澤園記》:郡守陳公之蒞茲土也,慈雲慧日,覆照人天,一切含靈,如春在育。於安阜[37]之餘,用修覆胔掩骼[38]之政,不忍殘骸敗骨委之塵沙棘莽間,擇北邙[39]一片地,俾有所歸而藏之。適越胡君仲安氏以採買之役客我溪上。溪在城之南,為沅水。春夏之交,二、三日雨則洪波汪涌,蛟龍怒作,山谷震盪。罹其厄者,率登鬼錄[40],浮波臥渚,飽魚鱉、饜[41]鳥鳶者,比比然矣。胡君不勝悲憫,為之舟以拯之,地以墳之。且嘆曰:「匹夫有心,雖可偶行其一、二,然目之所及者,事焉;所不及者,已焉。曷若大為之區處,不必吾所遇,而皆有以取辦,且可以久永無乏。然不請於上,則無以感動大眾,而貲不廣。於是為說以請,恰與我公祖之意合,忻為之序,且大捐清俸,屬以置冢、置田,俾胡君募之。甫半載,而冢與田事皆就,斂諸所施以償其值。余則為庵朝經暮懺,用豁沈滯之魂焉。仍歲收其田所出者,以繼其所需。」一在淨土庵。千人冢,縣北七十里。明貢生陳國寶瘞。以上俱明時置。一在塗家堤。一在長樂村。一在善卷村。一在進溪村。《府志》:乾隆三十八年,邑人唐廷元等捐募收瘞浮屍,設總所於關廟旁。知府潘本義、知縣張繼辛各捐俸有差。五十年,陳懷芳等移建屠家堤,曰「體仁堂」。提督俞金鰲題額。添置長樂村紗帽湖義地三處,善卷村一處。張繼辛《體仁堂序》:武陵,九江涯涘,數罹水患,今夏尤甚。時路經白沙,見沿岸流屍,令保甲收瘞,方擬為調度,會士民唐廷元等以體仁會事來告,拯生撈死,施棺購地。猗歟[42]善舉,實獲我心。顧事體艱鉅,其始終杜弊防偽,可行可久之故,正非一端。既閱會規一摺,井井有條,心益嘉許。為詳請優獎,復為敘之。又乾隆六十年,苗匪不靖,永靖溺斃浮屍順流而下。知府陳三辰捐銀百五十二兩,置紗帽湖田一石一斗五升作義冢,有碑詞。知縣鮑振飛捐銀二百五十兩,各商民捐銀一千三百八十兩,進溪村堵姓捐田五石七斗,梅姓捐田二石七斗七升,俱歸入體仁堂。嘉慶三年(1798),移並育嬰堂經理,至今如舊。一在縣北萬金岡。乾隆四十七年(1782),邑人張文泰置。一在縣西方家橋。同治元年(1862)置。 白骨塔 一在柳堤畔、一在北門外榮王寺、一在小西門外忠義寺俱體仁堂置、一在東門外回龍閣邑人汪姓置、一在東門外長樂村。 同善堂義冢 十二區。三在皇華館道光十五年(1835)置、一在北門外丹陽樓後道光二十一年置、五在北門外陳家牌坊咸豐十一年(1861)置、一在西門外新口橋同治元年置、二在西門外孫家坡同治元年置。 福建義冢 五區。一在東門外大岡嶺賀八巷北、一在碑記汊、一在官家岔、一在西門外桑樹園、一在石版橋。 山陝義冢 一區。在西門外莫公橋。 蘇州義冢 一區。在縣南茅灣。 涇縣義冢 二區。一在西門外、一在德山。 江西義冢 八區。一在賀八巷側、一在縣東康家巷側、一在蜈蚣山德山內、一在廟山嘴、三在蓮花池。 長沙義冢 一區。在西門外騾馬店側。俱《府志》 湖北義冢 二區。一在北門外、一在德山。 江寧義冢 一區。在縣東。 保慶義冢 在德山。 徽州義冢 在德山。 太平義冢 在德山。 論曰:善卷、春申之墓,介乎疑似間,年湮代遠,考古者莫得而詳矣。自晉以下,名賢顯宦,代不乏人,其歸骨之區無可搜求者,正復不少。而前代宗藩之兆域[43],久已化為蔓草荒煙,臨眺踟躕,古意何多也。舉其可知者志之,而漏澤園亦得類附焉。 武陵縣誌卷之十五終,同治癸亥(1863)鋟本。 【注釋】 [1]須臾:片刻之間。 [2]蔡昆:宋代詩人,《全宋詩》錄其《善卷壇》詩。 [3]杜光庭:850—933年,字聖賓,號東瀛子,縉雲人。唐懿宗時,考進士未中,後到天台山入道。僖宗時,如為供奉麟德殿文章應制。隨僖宗入蜀,後來追隨前蜀王建,官至戶部侍郎。 [4]館客:接待賓客。 [5]《廣輿記》:地理書著作,明代學者陸應陽輯,共24卷,主要記載各地物產。 [6]密邇:亦作「密爾」,很接近。 [7]鄢郢:春秋楚文王定都於郢,惠王之初曾遷都於鄢,仍號郢。因以「鄢郢」指楚都。 [8]甓:磚。 [9]朱英:字號不詳,為戰國時期春申君黃歇的門客。曾提醒黃歇有「無妄之災」。成語「當斷不斷,反受其亂」就是出自其與黃歇的故事。 [10]李園:戰國時期楚國權臣。其為趙國人,入楚,以乃妹貴,謀劃誅殺了戰國四公子之一的春申君黃歇,專楚政。 [11]棘門:即戟門。 [12]鄀:上郡,春秋時楚都,在今湖北省宜城縣東南。 [13]菟裘:古邑名。春秋魯地,在今山東泰安東南樓德鎮。後世因稱士大夫告老退隱的處所為「菟裘」。 [14]杜牧之:杜牧,803—約852年,字牧之,號樊川居士,京兆萬年(今陝西西安)人。唐代傑出的詩人、散文家。 [15]散騎常侍:官名。漢有散騎,為皇帝侍從,又有中常侍,性質同。東漢省散騎,改以宦官任中常侍。魏文帝並散騎與中常侍為一官,如稱散騎常侍,以士人任職。入則規諫過失,備皇帝顧問,出則騎馬散從。 [16]節度判官:官名。唐末五代藩鎮屬佐,置二員,位行軍司馬下,分判倉、兵、騎、胄四曹事,多由藩鎮自辟置。 [17]亞中大夫:文散官名。元仁宗延祐年間(1314—1320)改少中大夫置,元、明兩代均為從三品初授之階。明廢。 [18]洪武三十三年:洪武年號無三十三年。建文四年(1402),南京淪陷,燕王朱棣即位,是為成祖。明成祖廢建文年號,改建文元年為洪武三十二年。此處誤。 [19]黎利:1385—1433年,交阯土司,越南後黎朝開國君主,後人稱黎太祖。因為對明朝統治不滿,於永樂二十一年聚眾叛亂,是為「黎利之變」。 [20]黃忠宣公:黃福,1362—1440年,字如錫,號後樂,諡「忠宣」,中書省益都路濰州昌邑縣(今山東省昌邑縣)人。曾任工部尚書。安南屬明時期,任首位交趾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兼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贈太保。 [21]櫬:棺材。 [22]家乘:家譜。 [23]祔葬:即合葬。亦謂葬於先塋之旁。 [24]碑陰:指碑的背面。 [25]商輅:1414—1486年,字弘載,號素庵,浙江淳安人,明代首輔。 [26]鄒元標:1551—1624年,字爾瞻,吉水人。官至福建按察使。 [27]秘書院:清代內三院之一。掌撰寫與外國往來書札,摘錄各衙門疏狀,傳布帝王命令及草擬祭文等。 [28]行取:明制,地方官知縣、推官,科目出身三年考滿者,經地方高級官員保舉和考選,由吏部、都察院協同注擬授職,稱為行取。 [29]糧道:官名。督糧道的簡稱,掌督運漕糧。明代置於各省,為布政司左右參政、左右參議分司。清代則在有漕糧之省設置,「掌監察兌糧,督押運艘,而治其政令」。 [30]亡:失去。 [31]俄:不久。 [32]惓惓:真摯誠懇。 [33]左驗:證人,證據。 [34]具述:詳細陳述。 [35]渠:他。 [36]漏澤園:古代官設的叢葬地。凡無主屍骨及家貧無葬地者,由官家叢葬,稱其地為「漏澤園」。此制始於宋。 [37]安阜:安定富足。 [38]覆胔掩骼:收葬暴露於野的屍骨,為古代的恤民之政。胔,腐肉,泛指腐爛的屍骨。 [39]北邙:墳墓,埋葬死人的地方。 [40]鬼錄:指迷信者所謂陰間死人的名簿。 [41]饜:吃飽。 [42]猗歟:嘆詞,表示讚美。 [43]兆域:墓地四周的疆界。亦以稱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