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武陵縣誌 · 武陵縣治卷之十一

同治壬戌編成 陽 湖 惲世臨鑑定 邑 人 陳啟邁纂輯 建置志第四 石 櫃 上石櫃 縣西門外百步,後唐副將沈如常築。《賀志》 下石櫃 縣東門外沙窩,亦沈如常築。國朝乾隆五十七年(1792),知縣楊鵬翱督捐加修,名「積石壩」。《碑記》詳見《藝文》。《賀志》參《府志》 筆架城石櫃 府學前。元常德路監哈築,高二丈。國朝乾隆三十一年,大水灌城,知縣王永芳請帑重修,加高、厚各數丈。《賀志》 花貓堤石櫃 西門外。舊建年月無考。國朝康熙七年(1668),知府胡向華、衛守備[1]張靖修。賀奇有《記》,見《藝文》。乾隆五十四年,總督[2]畢沅、巡撫浦霖請帑重修。奏摺見《藝文》。五十六年,知縣閆重鑒又拓舊櫃數丈,鼎建大石櫃,上建龍王廟。《賀志》 回峰寺石櫃 縣東門外五里。明萬曆(1573—1620)時建。乾隆十年,知縣翁運標督捐重修。三十一年,圮於水,同知喬序請帑修。《賀志》 落路口石櫃 乾隆五十四年,總督畢沅請建,未果。道光戊申(1848)、己酉(1849),大水潰決西堤數千丈,邑人擬建石櫃殺水勢以護城堤,擲石水底。咸豐八年(1858),知府彭汝琮、惲世臨先後倡捐多金,始克蕆事。廣若千丈,寬若千丈。上建先賢祠,祀屈原及姚學閔[3]、襲元之、丁易東、冀元亨;又建忠烈祠,祀甲寅殉難官民。增 論曰:沅水自黔經沅郡,皆屈曲瀠洄[4]。至辰,合五溪水,始大。至桃源而下,勢始縱,使狂瀾無以障之。吾邑一線孤城島,能與水爭力哉?志石櫃,而歷述建修,知良有司之功不可沒也已! 【注釋】 [1]衛守備:官名。漕運總督所轄各衛主官,武秩正五品,掌率屯丁耕種屯田及領運糟糧等事。順治三年(1646)由管屯指揮改置,同治後額設四十人。 [2]總督:明、清朝時期對統轄一省或數省行政、經濟及軍事的長官稱為「總督」,尊稱為「督憲」「制台」等,正二品(若加尚書銜者為從一品),位在從二品的巡撫之上,管轄一省或多省。與只掌握一省行政事務的巡撫不同,總督兼管數省,同時在政務之外也兼掌軍務。 [3]姚學閔:字汝孝,一字順山。武陵(今常德)人。明隆慶五年(1571)進士。知歙縣,清理代輸騷擾,酌定糧長成規,歙人稱便。入為刑科給事中,轉戶科。時差徭繁重,民多流亡,他奏立「一條鞭」法,著為令。官至河南布政使,加太常寺卿。 [4]瀠洄:水流迴旋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