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鑑胡注表微 · 感慨篇第九

感慨者,即評論中之有感慨者也。《鑒注序》言:「溫公之論,有忠憤感慨,不能自己於言者。」感慨二字,即取諸此。然溫公所值,猶是靖康以前;身之所值,乃在祥興以後。感慨之論,溫公有之,《黍離》麥秀之情,非溫公論中所能有也,必值身之之世,然後能道之。故或則同情古人,或則感傷近事,其甚者至於痛哭流涕,如一百四十六卷對於襄陽之陷,二百八十五卷對於開運之亡,是也。茲特為一篇,附評論後,從來讀《胡注》者尚鮮注意及此也。 漢宣帝甘露元年,帝征馮夫人自問狀。 注曰:即此事與數詔問趙充國事,參而觀之,《通鑑》所紀一千三百餘年間,明審之君,一人而已。(卷二七) 此所謂感傷近事也。開慶元年,賈似道漢陽之敗,通國皆知,而理宗不知;咸淳間襄陽之圍,亦通國皆知,而似道諱莫如深。《宋季三朝政要》載:「咸淳六年,上一日問似道曰:『襄陽之圍三年矣,奈何?』對曰:『北兵已退去,陛下得臣下何人之言?』上曰:『適有女嬪言之。』似道詰問其人,無何,以他事賜死。自是邊事無人敢對上言者。」時度宗年已三十有一,非沖幼可比,蔽塞如此,身之所以慨漢宣之明審,為千古一人也。 漢和帝永元元年,何敞言諸竇專恣曰:「臣觀公卿懷持兩端,不肯極言者,以為憲等若有匪懈之志,則己受吉甫褒申伯之功;如憲等陷於罪辜,則自取陳平、周勃順呂后之權,終不以憲等吉凶為憂也。」 注曰:此言曲盡當時廷臣之情。嗚呼!豈特當時哉!(卷四七) 諸臣非不欲與國家同休戚也,政府既委其權於親戚,有志節者相率潔身而退,所留皆自私自利之徒,終不以諸姦之吉凶為憂,而聽其自生自斃。南宋此風尤盛,國所以日削而底於亡也。 漢順帝陽嘉二年,李固對策有曰:「今與陛下共天下者,外則公卿尚書,內則常侍黃門。譬猶一門之內,一家之事,安則共其福慶,危則通其禍敗。」 注曰:此等議論,發之嬖倖盈朝之時,謂之曲而當可也,猶以直而不見容,嗚呼!(卷五一) 漢靈帝建寧二年,大長秋曹節諷有司奏諸鉤黨者。時上年十四,問節等曰:「何以為鉤黨?」對曰:「鉤黨者即黨人也。」上曰:「黨人何用為惡,而欲誅之邪?」對曰:「欲為不軌。」上曰:「不軌欲如何?」對曰:「欲圖社稷。」上乃可其奏。 注曰:軌,法度也。為人臣而欲圖危社稷,謂之不法,誠是也。而諸閹以此罪加之君子,帝不之悟,視元帝之不省,召致廷尉為下獄者,又甚焉。悲夫!(卷五六) 此二條所謂同情古人也。慶元黨禁之起,元年十一月監察御史胡紘奏劾趙汝愚,謂「汝愚倡引偽徒,謀為不軌」,遂責汝愚永州安置,至衡州而卒,朱子為之注《離騷》以寄意。二年八月,紘既解言職,復疏言:「比年偽學猖獗,圖為不軌。近元惡殞命,群邪屏跡,而或者唱為調停之議,取前日偽學姦黨次第用之」云云。則以不軌之罪加之君子者,不獨東漢諸閹為然矣,故身之悲之。 魏明帝青龍二年,亮病篤,漢使尚書僕射李福省侍,問:「蔣琬之後,誰可任者?」亮曰:「文偉可以繼之。」又問其次,亮不答。 注曰:費褘字文偉。亮不答繼褘之人,非高帝「此後亦非乃所知」之意,蓋亦見蜀之人士,無足以繼褘者矣。嗚呼!(卷七二) 溫庭筠《過五丈原》句云:「下國臥龍空寤主,中原逐鹿不因人,象床錦帳無言語,從此譙周是老臣。」亦傷蜀之無人也。 魏邵陵厲公嘉平三年,城陽太守鄧艾上言:「單于在內,羌夷失統,合散無主。今單于之尊日疏,而外土之威日重,則胡虜不可不深備也。」又陳:「羌胡與民同處者,宜以漸出之,使居民表,以崇廉恥之教,塞姦宄之路。」司馬師皆從之。 注曰:鄧艾所陳,先於《徙戎論》。司馬師既從之矣,然卒不能杜其亂華之漸。抑所謂「漸出之」者,行之而不究邪?豈天將啟胡羯氐羌,非人之所能為也?(卷七五) 內亂外患之輕重,蔽於感情者每倒置之。《常棣》之詩曰:「兄弟鬩於牆,外禦其侮。」《杕杜》之詩曰:「豈無他人,不如我同姓。」司馬師、劉裕之篡奪,內亂也;胡羯氐羌之亂華,外患也。味身之此注,內外輕重判然矣。 嘉平五年,習鑿齒論曰:司馬大將軍引二敗以為己過,過消而業隆,可謂智矣。若乃諱敗推過,歸咎萬物,常執其功,而隱其喪,上下離心,賢愚解體,謬之甚矣! 注曰:嗚呼!此賈相國之所以敗也!(卷七六) 此感傷近事也。習鑿齒晉人,其論司馬師,豈無溢美。然司馬師之所以成,即賈似道之所以敗,司馬師之度量,固遠勝於賈似道也。身之於咸淳季年,曾參賈似道軍,言輒不用,見於《自序》。今此條復言賈之所以敗,則其與賈之關係,並未諱言。唯《袁清容集》三十三,《師友淵源錄》,於「胡三省」條下,言:「賈相館之,釋《通鑑》三十年。」張宗泰《魯岩所學集》乃為身之辯護,謂:「安有賈相館之三十年之事」,蓋誤會釋《通鑑》三十年為賈相館之三十年。不知賈相館之是一事,釋《通鑑》又是一事,《自序》甚明,魯岩之辯,得毋詞費也。 晉孝武帝太元二十一年,魏群臣勸魏王珪稱尊號,珪始建天子旌旗,改元皇始。 注曰:珪什翼犍之嫡孫,寔之子,詳見一百四卷元年。自苻堅淮淝之敗,至是十有四年矣,關河之間,戎狄之長,更興迭仆,晉人視之漠然不關乎其心。拓跋珪興,而南北之形定矣,南北之形既定,卒之南為北所並。嗚呼!自隋以後,名稱揚於時者,代北之子孫,十居六七矣,氏族之辨,果何益哉!(一〇八) 建炎南渡而後,鄧名世撰《古今姓氏書辨證》,欲以嚴夷夏之防。金滅元興,南卒為北所並,色目人隨便住居,古今姓氏愈不可辨,故身之為之慨然。 晉安帝元興元年,三吳大飢,戶口減半,會稽減什三四,臨海、永嘉殆盡。富室皆衣羅紈,懷金玉,閉門相守餓死。 注曰:此固上之人失政所致,而人消物盡,亦天地之大數也。「周餘黎民,靡有孑遺」,以此觀之,容有是事。(一一二) 人消物盡,固「天地之大數」,而亦「上之人失政所致」也。身之反言之,所以釋憤懣而得慰安耳。 宋文帝元嘉三年,黃門侍郎謝弘微,琰之從孫也。精神端審,時然後言,婢僕之前,不妄語笑。由是尊卑大小,敬之若神。從叔混特重之,常曰:「微子異不傷物,同不害正,吾無間然。」 注曰:呂大臨曰:「無間隙可言其失。」謝顯道曰:「猶言我無得而議之也。」嗚呼!此江左所謂清談也。(一二〇) 此呂、謝二氏《論語》「禹吾無間然矣」注,身之引之,蓋有感於當時之為孔光、馮道者,「非之無舉,刺之無刺」也。 元嘉三十年,詔省細作,並尚方雕文塗飾,貴戚競利,悉皆禁絕。中軍錄事參軍周朗上疏言:「細作始並,以為儉節,而市造華怪,即傳於民。如此,則遷也,非罷也。凡厥庶民,制度日侈,尚方今造一物,小民明已睨;宮中朝制一衣,庶家晚已裁學。侈麗之源,實先宮閫。」 注曰:此等語切中當時之病。凡欲言時政,若此可也,否則迎合以徼利祿耳。嗚呼!我宋之將亡,其習俗亦如此,吾是以悲二宋之一轍也。嗚呼!(一二七) 兩漢、兩晉,嘗聞之矣,以是例之,所謂兩宋,亦南北宋耳。今身之所謂二宋,乃指劉、趙,前此所罕聞也。嗚呼!湖山華侈,至宋之南渡而極,讀四水潛夫《武林舊事》,而不興愾我寤嘆之悲者,誰乎!王厚齋曰:「楚之興也,篳路藍縷;其衰也,翠被豹舄。國家之興衰,視其儉侈而已。」語見《困學紀聞》六。其傷感時事,與身之同。《宋史·度宗紀》載咸淳八年正月詔曰:「朕惟崇儉,必自宮禁始。自今宮禁敢以珠翠銷金為首飾服用,必罰無貸。臣庶之家,咸宜體悉」雲。噫!晚矣!《宋季三朝政要》以禁珠翠事隸咸淳五年,謂:「珠翠既禁,宮中簪琉璃花,都人爭效之。時有詩曰:『京城禁珠翠,天下盡琉璃。』好事者以是為流離之兆也。」悲夫! 宋明帝泰始二年,魏初立郡學,置博士助教生員,從中書令高允、相州刺史李訢之請也。 注曰:古者,家有塾,黨有庠,術有序,國有學。秦雖焚書坑儒,齊魯學者未嘗廢業。漢文翁守蜀,起立學官,學者比齊魯。武帝令天下郡國,皆立學校官,則學官之立尚矣。此書魏初立郡學、置官及生員者,蓋悲五胡兵爭,不暇立學,魏起北荒,數世之後始及此,既悲之,猶幸斯文之墜地而復振也。(一三一) 宋泰始二年,即魏獻文元年。魏自道武至獻文,凡六世,建國已八十年,始立郡學。元初不設科目,九儒十丐,即有所用,亦儕於巫醫僧道之間。然其後京師立太學,郡置學教授,縣設學教諭。故今《閬風集》有《寧海縣學記》,《本堂集》有《奉化縣學記》,皆至元二十九年作,《深寧集》有《慶元路重建儒學記》,至元三十年作。身之所謂「幸斯文之墜地而復振」者,其指此乎!時元建國八十餘年,混一亦已十餘年矣。 梁武帝天監六年,韋叡救鍾離,大敗魏軍於邵陽洲。 注曰:此確鬥也。兩軍營壘相逼,旦暮接戰,勇而無剛者,不能支久。韋叡於此,是難能也。比年襄陽之守,使諸將連營而前,如韋叡之略,城猶可全,不至誤國矣。嗚呼痛哉!(一四六) 全《注》稱「嗚呼痛哉」者二,此其一也。 天監十五年,廷尉少卿袁翻議,以為「比緣邊州郡,官不擇人,或用其左右姻親,或受人貨財請屬,皆無防寇之心,唯有聚斂之意。其勇力之兵,驅令抄掠,若遇強敵,即為奴虜;如有執獲,奪為己富。其微解金鐵之工,少閒草木之作,無不苦役百端。收其實絹,給其虛粟,死於溝瀆者,什常七八」。 注曰:自古至今,守邊之兵,皆病於此。(一四八) 今者謂身之當時。嗚呼!豈特當時哉!凡守邊之兵,日久則懈,懈則一擊而潰,每至不可收拾,身之蓋有所指也。 梁武帝太清二年,侯景圍臺城,江子一徑前引槊刺賊,從者莫敢繼,賊解其肩而死。子四、子五相謂曰:「與兄俱出,何面獨旋!」皆免胄赴賊。子四中矟,洞胸而死;子五傷脰,還至塹,一慟而絕。 注曰:江子一兄弟駢肩以死於闕下,而不足以衛社稷,悲夫!古人所以重折衝千里之外者也。(一六一) 此所謂同情古人。洞胸絕脰,而不能衛社稷者有之矣,未有不洞胸絕脰而能衛社稷者也。故夫侈言「不傷一兵,不折一矢,而能復國」者,皆受人卵翼,暫假空名,使自戕其宗國,亦終必亡而已矣!後梁其前車也! 唐玄宗開元十八年,裴光庭典選,始用循資格。 注曰:此即後魏崔亮之停年格,循而行之,至今猶然。才俊之士,老於常調者多矣。(二一三) 崔亮停年格,當時即有非之者。《北齊書》廿六,載薛琡上書曰:「黎元之命,於長吏,若選曹唯取年勞,不簡賢否,義均行雁,次若貫魚,執簿呼名,一吏足矣,何謂詮衡」雲。身之年二十七登第,仕宦二十年,官止七品,亦「老於常調者」也。 唐代宗大曆三年,官健常虛費衣糧,無所事。 注曰:兵農既分,縣官費衣糧以養軍,謂之官健,猶言官所養健兒也。按《唐六典》:「衛士之外,天下諸軍有健兒。舊健兒在軍,皆有年限,更來往,頗為勞弊。開元十五年敕,以為:天下無虞,宜與人休息,自今已後,諸軍鎮量閒劇利害,置兵防健兒,於諸色征行人內及客戶中召募,取丁壯情願充健兒。長住邊軍者,每年加常例給賜,兼給永年優復。其家口情願同去者,聽至軍州,各給田地屋宅。人賴其利,中外獲安,永無徵發之役。」此當時言兵農已分之利,而養兵之害,卒不可救,以至於今。(二二四) 改徵發為自由應募,人民自覺其便,而兵終不可廢。敵國外患,非無益於國也,要在乎善用之而已。《六典》語見卷五兵部,作開元二十五年敕。元刻《鑒注》漏字,應據《六典》補。 唐憲宗元和四年,以吐突承璀為招討使,討王承宗。白居易奏言:「臣恐四方聞之,必窺朝廷;四夷聞之,必笑中國。」 注曰:白居易之言,自《春秋》書多魚漏師,《左傳》夙沙衛殿齊師來,況吐突承璀以寺人專征乎!崇、觀間金人有所侮而動,正如此。(二三八) 寺人貂漏齊師於多魚,見僖二年。夙沙衛殿齊師,見襄十八年。閹人參軍。至童貫之進太師封王極矣,友人柴青峰德賡有《宋宦官參軍考》詳之。嗚呼!閹人之制,污吾國歷史者二千年。廿四史中立《宦官傳》者十史,士大夫所日與爭朝衡者,皆此輩也。至辛亥革命後乃一掃而空之,誰謂千古之弊俗,不能一旦革除耶! 元和十二年,先是吳少陽父子阻兵,禁人偶語於塗,夜不然燭,有以酒食相過從者罪死。裴度既視事,下令惟禁盜賊,餘皆不問,蔡人始知有生民之樂。 注曰:解人之束縛,使得舒展四體,長欠大伸,豈不快哉!(二四〇) 以「解人之束縛」,寫生民之樂,其言似肆,然「猶解倒懸」,已見於《孟子》。身之當時之處境,概可見矣。 又,初淮西之人,劫於李希烈、吳少誠之威虐,不能自拔。久而老者衰,幼者壯,安於悖逆,不復知有朝廷矣。雖居中土,其風俗獷戾,過於夷貊。 注曰:考之《漢志》,汝南戶口為百郡之最。古人謂汝潁多奇士,至唐而獷戾乃爾,習俗之移人也,嗚呼!吾恐後之視今,亦猶今之視昔。(二四〇) 當地方淪陷之初,人民皆有懷舊之念,久而久之,習與俱化,則有忘其本源者矣。東晉所以不能復西,南宋所以不能復北者此也。王褘《忠文集》二十,《俞金墓表》有曰:「元既有江南,以豪侈粗戾變禮文之俗。未數十年,薰漬狃狎,胥化成風,而宋之遺俗銷滅盡矣。為士者辮髮短衣,效其語言容飾,以自附於上,冀速獲仕進,否則訕笑以為鄙怯。非確然自信者,鮮不為之變。」然則身之之言驗矣。 唐武宗會昌元年,李德裕請遣使慰撫回鶻,且運糧三萬斛以賜之。陳夷行屢言資盜糧不可,德裕曰:「今徵兵未集,天德孤危,儻不以此糧噉飢虜,且使安靜,萬一天德陷沒,咎將誰歸?」 注曰:李德裕之本計是也,至於此言,特以箝陳夷行之喙耳。若以用兵大勢言之,固將不計一城得失也。此弊自唐及宋皆然。嗚呼!可易言哉!(二四六) 此所謂養癰貽患,圖免一時之害,而遺千古之憂者也。 唐懿宗咸通二年,是時士大夫深疾宦官,事有小相涉,則眾共棄之。建州進士葉京,嘗預宣武軍宴,識監軍之面。既而及第,在長安,與同年出遊,遇之於塗,馬上相揖,因之謗議然,遂沈廢終身。其不相悅如此。 注曰:東漢黨錮之禍,蓋亦如此。但李、杜諸公,風節凜凜,千載之下,讀其事者,猶使人心神肅然。晚唐詩人,不能企其萬一也,而亦以貽清流之禍,哀哉!(二五〇) 《鐵圍山叢談》六,言:「宣和間,宦人有至太師少保節度使者,朝貴皆繇其門,不復知有廟堂。士大夫始盡向之,朝班禁近,咸相指目,『此立里客也,此木腳客也』,反以為榮,而爭羨之。能自飭勵者無幾矣」云云。立里童貫,木腳梁師成,陳東伏闕上書,以與蔡京、李彥、朱、王黼同稱六賊者也。蔡絛以京之子而為是言,豈非異事!然當時朝士之不如晚唐詩人,又可見矣。欲中原之不為戎,其可得乎! 咸通十三年,歸義節度使張義潮薨,沙州長史曹義金代領軍府,制以義金為歸義節度使。是後中原多故,朝命不及,回鶻陷甘州,自餘諸州隸歸義者,多為羌胡所據。 注曰:自唐末迄於宋朝,河湟之地,遂悉為戎,中國不能復取。(二五二) 唐僖宗乾符二年,右補闕董禹諫上游畋,乘驢擊毬,上賜金帛以褒之。邠寧節度使李侃奏,為假父華清宮使道雅求贈官,禹上疏論之,語頗侵宦官。樞密使楊復恭等列訴於上,禹坐貶郴州司馬。 注曰:谷永專攻上身,不失為九卿;王章斥言王鳳,則死於牢獄。嗚呼!有以也哉!(二五二) 寧宗初,韓胄用事,呂祖儉為太府丞,上封事曰:「今之能言之士,其所難非在於得罪君父,而在忤意權勢。姑以臣所知者言之,難莫難於論災異,然言之而不諱者,以其事不關於權勢也。若乃御筆之降,廟堂不敢重違,垂諫不敢深論,給舍不敢固執,蓋以其事關貴倖,深慮乘間激發而重得罪也。」疏既上,有旨,呂祖儉安置韶州。寧可得罪天子,不可得罪天子左右,有如此者。 唐僖宗光啟三年,十二月,錢繆以杜稜為常州制置使,命阮結等進攻潤州,克之,劉浩走,擒薛朗以歸。 注曰:光啟三年三月,劉浩逐周寶而奉薛朗,至是而敗。又,自是而後,楊行密、孫儒之兵,迭爭常、潤。二州之民,死於兵荒,其存者什無一二矣。(二五七) 唐昭宗天復二年,掌書記李襲吉獻議有曰:「變法不若養人,改作何如舊貫。」 注曰:溫公讀此語,感熙、豐之政,蓋深有味乎其言也。(二六三) 溫公為當時保守派首領,嘗謂:「治天下譬如居室,敝則脩之,非大壞不更造也。」故身之知其讀李襲吉之議,必表同情。 天復三年,李茂貞請以其子侃尚平原公主,後意難之。上曰:「且令我得出,何憂爾女!」 注曰:嗚呼!唐昭宗惟幸於得出,徐令全忠取平原,茂貞必不敢距。豈知夫婦委命於全忠,不復有能取之者乎!(二六三) 又,貶韓偓濮州司馬,上密與偓泣別,偓曰:「是人非復前來之比。臣得遠貶,及死乃幸耳,不忍見篡弒之辱。」 注曰:嗚呼!韓偓何見之晚也!然昭宗聞偓此言,亦何以為懷哉?惟有縱酒而已。(二六四) 「是人」指朱全忠,明年全忠即弒帝,故云偓所見晚。偓應早去而不去,此其所以為忠也。夫偓豈戀爵祿者哉!蓋嘗予以相而不就矣。《讀史管見》廿七曰:「主暗國危,韓偓久居近密,昭宗多與謀議,故不忍去。宰相人所願欲,而偓終不肯拜,甘心斥逐,其志操亦可尚。」《新唐書》一八三乃謂:「偓挈其族入閩,依王審知。」劉後邨《跋韓致光帖》辨之,謂:「王氏據福唐,致光居南安,曷嘗依之!」全謝山《跋致光詩》曰:「致光居南安,固不依王氏,即居福唐,亦非依王氏。王氏附梁,致光避梁而出,豈肯依附梁之人!」舉其閩中諸詩為證。則倔固皎然不欺其志者也。 後唐莊宗同光二年,自唐末喪亂,搢紳之家,或以告赤鬻於族姻。 注曰:「赤」當作「敕」。鬻於族姻,則既非矣,安知後世有鬻於非其族類者乎!(二七三) 「非其族類」,要異姓之告敕何用,此蓋為出鬻宗國者言之。《春秋》之義,內外之別甚嚴,故仕於劉石,比仕於操莽者,其恥辱尤大也。 同光三年,以橫海節度使李紹斌為盧龍節度使。 注曰:李紹斌至明宗時,複姓趙,賜名德鈞。德鈞守幽州不為無功,其後乘危以邀君,外與契丹為市,不但父子為虜,幽州亦為虜有矣。(二七三) 借外力以戕宗國,終必亡於外人,自蕭詧父子以至趙德鈞、石敬瑭父子皆然。其例甚顯,然不惜接踵為之何耶! 又,郭崇韜素疾宦官,帝遣宦者向延嗣促之,崇韜不出郊迎。及見,禮節又倨。 注曰:宦官固可疾,然天子使之將命,敬之者所以敬君也,烏可倨見哉!唐莊宗使刑臣將命於大臣,非也;郭崇韜倨見之,亦非也。嗚呼!刑臣將命,自唐開元以後皆然矣。(二七四) 後唐明宗長興三年,十月,幽州奏契丹屯捺剌泊。 注曰:時幽州有備,契丹寇掠不得其志。契丹主西徙橫帳,居捺刺泊,出寇雲朔之間。《薛史·本紀》,是年十一月,雲州奏契丹主在黑榆林南捺刺泊治造攻城之具。是後石敬瑭鎮河東,因契丹部落,近在雲應,遂資其兵力,以取中國。而燕雲十六州之地,遂皆為北方引弓之民。(二七八) 王伯厚之撰《通鑑地理通釋》也,終於石晉之十六州,曰:「唐宣宗復河湟,未幾中原多故,既得遄失。熙寧以後,貪功生事之臣,迷國殄民,而甘涼瓜沙,汔不為王土。周世宗取瀛莫二州,而十四州終淪於異域。宣和姦臣與女真夾攻,得燕山雲中空城,而故都禾黍,中夏塗炭矣。《易》師之上六曰:『小人勿用,必亂邦也。』余為之感慨,而通釋終焉。」《通鑑地理通釋》之成,臨安陷已五載,《胡注》之成,又在其後,綸旅重光之望殆絕,其感慨又比伯厚為何如也! 後晉齊王開運二年,李彥韜少事閻寶為僕夫,後隸高祖帳下。高祖自太原南下,留彥韜侍帝為腹心,帝委信之,至於升黜將相,亦得預議。常謂人曰:「吾不知朝廷設文官何所用,且欲澄汰,徐當盡去之。」 注曰:嗚呼!此等氣習,自唐劉已為文宗言之。李彥韜、史弘肇當右武之世,張其氣而奮其舌。以其人品,夫何足責,然非有國者之福也。雖然,吾黨亦有過焉,盍亦反其本矣。(二八四) 呂文煥之降也,元人以文煥為鄉導攻宋。謝太后遣使諭文煥,請息兵修好,文煥回書有曰:「因銜北命,乃擁南兵,視以犬馬,報以寇讎,非曰子弟,攻其父母,不得已也,尚何言哉!」文見《錢塘遺事》八。身之所謂「吾黨亦有過焉」者,指當時文士之輕視武人也。 開運三年,契丹以兵環晉營,杜威與李守貞等謀降。威潛遣腹心詣契丹牙帳,邀求重賞,契丹主紿之曰:「趙延壽威望素淺,恐不能帝中國。汝果降者,當以汝為之。」威喜,遂定降計。 注曰:趙延壽父子以是陷契丹。杜威之才智,未足以企延壽,其墮契丹之計,無足怪者。覆轍相尋,豈天意邪!(二八五) 慨趙延壽、杜威之後,又有張邦昌、劉豫也。 又,契丹入汴,帝與后妃相聚而泣,召翰林學士范質草降表,自稱「孫男臣重貴」,太后亦上表稱「新婦李氏妾」。張彥澤遷帝於開封府,頃刻不得留,宮中慟哭。帝與太后皇后乘肩輿,宮人宦者十餘人步從,見者流涕。 注曰:臣妾之辱,惟晉宋為然,嗚呼痛哉!又曰:亡國之恥,言之者為之痛心,矧見之者乎!此程正叔所謂真知者也,天乎人乎!(二八五) 「嗚呼痛哉」全《注》凡二見,此其二。尋常所謂晉宋,大抵指司馬氏、劉氏而言,今乃以石趙合稱,身之蓋創言之也。然同時《齊東野語》十八,已以開運、靖康相比,特未合稱晉宋云爾。德祐奉表稱臣事,《元史·世祖紀》較《宋史·瀛國公紀》為詳,蓋據《元世祖實錄》也。至元十三年正月十八日,伯顏軍次高亭山,宋主遣其臣奉降表。廿二日以其降表不稱臣,仍書宋號,遣程鵬飛、洪君祥偕來使往易之。廿五日張弘範、孟祺、程鵬飛齎所易宋主稱臣降表至軍前。二月四曰,宋主率文武百僚詣祥曦殿,望闕上表,宋主祖母太皇太后亦奉表及牋。是日都督忙古帶、范文虎,入城視事。汪元量《湖山類稿·醉歌》曰:「侍臣已寫歸降表,臣妾僉名謝道清」,指此也。劉須溪評之曰:「忍見忍見!」其傷感與身之同。道清謝太后名,見《宋史》本傳。程鵬飛者,宋都統制,守鄂州,咸淳十年十二月以城降,至是為元宣撫。范文虎者,宋殿前副都指揮使,知安慶府,德祐元年正月以城降,至是為元都督。《孟子》所謂「安其危而利其菑,樂其所以亡者」也。《左·哀十五年傳》:「子貢謂公孫成曰:『子周公之孫也,多饗大利,猶思不義,利不可得,而喪宗國,將焉用之。』成曰:『善哉,吾不早聞命。』」杜氏《注》曰:「傳言仲尼之徒,皆忠於魯國。」人非甚無良,何至不愛其國,特未經亡國之慘,不知國之可愛耳!身之身親見之,故其言感傷如此。 又,馮玉佞張彥澤,求自送傳國寶,冀契丹復任用。 注曰:亡國之臣,其識正如此耳。(二八五) 馮玉以姊為齊王后,遂相齊王;賈以道以姊為貴妃,遂相理宗。然馮玉之所為,有甚於似道者。 後周太祖顯德元年,司徒竇貞固歸洛陽,府縣以民視之,課役皆不免。貞固訴於留守向訓,訓不聽。 注曰:以竇貞固漢之舊臣故也。考古驗今,今何足怪!(二九二) 舊臣而欲保全其舊勢,則必復為新臣而後可,故君子貴淡泊。元初宋舊臣不能免役,舒岳祥《閬風集》,有《柘溪道中詩》詠之曰:「得勢茅欺蕙,安居爵笑鴻。吾年已如此,役役又西東。」注云:「時入城求免役。」集又有《謝御史王素行免里正之役》一首。閬風與身之同里同年,閬鳳不免,身之亦何能免。故曰「考古驗今,今何足怪」也。 後周世宗顯德二年,比部郎中王朴獻策,論攻取之道。 注曰:是後世宗用兵,以至宋朝削平諸國,皆如王朴之言,惟幽燕不可得而取,至於宣和則舉國以殉之矣。(二九二) 宣和之敗,猶保山河半壁者一百五十年;咸淳之敗,乃真舉國以殉矣。 顯德三年,周兵圍壽春,唐齊王景達軍於濠州,遙為壽州聲援。軍政皆出於陳覺,景達署紙尾而已。擁兵五萬,無決戰意。 注曰:嗚呼!比年襄陽之陷,得非援兵不進之罪也!(二九三) 咸淳襄陽之陷,全《注》凡三述之,一見《本朝篇》,兩見本篇,身之之痛心此事可知矣。襄陽之陷,固由援兵不進,然援兵何以不進,則實當國者之徇私妬賢,好諛專斷,有以致之。《宋史》四二二載陳仲微封事曰:「誤襄者不專在於庸閫疲將也,君相當分受其責。宣布十年養安之往繆,深懲六年玩寇之昨非。或謂陛下乏哭師之誓,師相飾分過之言,甚非所以慰恤死義,祈天悔禍之道也。監之先朝,宣和未亂之前,靖康既敗之後,凡前日之日近冕旒,奴顏婢膝,即今日奉賊稱臣之人也;強力敏事,捷疾快意,即今日叛君賣國之人也。為國者亦何便於若人哉!」此身之所為長太息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