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貨原理研究 · 補充章節

托馬斯・圖克 《通貨原理研究》
論提交議會討論的關於重頒英格蘭銀行特許狀以及管理英格蘭和威爾斯地方銀行的各項措施 這本小冊子第2版的出版,使我能就有關銀行業的一些尚未討論通過的措施發表一點意見。 政府有關英格蘭銀行業管理問題的看法,公眾現在已有所了解。 為推行那一政策而提議採取的措施都包括在十一個決議案中了,它們已由政府在本月(5月)6日提交給下院,將成為議會辯論的問題。 那些措施所要推行的政策,羅伯特·皮爾爵士在一篇相當長的演講中作了闡述。《泰晤士報》上的一篇社論已評述了那篇演講的長處和短處,與我對它的評價完全相同。由於我同意那篇社論中的觀點,而使用自己的語言恐怕不能像它那樣表達得那麼清晰妥帖,因此,我作了下述摘引。緊挨著下述引文的文字談到皮爾爵士提出的安排贏得了普遍贊同,對這些安排,社論作者也表示同意。 「我們認為,羅伯特·皮爾爵士的演講恐怕不如他的建議那麼出色。他的前提非常好;結論也令人讚賞;所缺少的只是這兩者之間的聯繫。這篇演講在進行某些炫耀的同時,恰恰未能證明皮爾爵士所宣稱的東西。該演講未能清晰地闡述它所建議的變革依據的原則是什麼。該演講有開頭也有結尾,可似乎缺少中間部分。皮爾爵士把他的地基深深地而又露骨地打在墨西哥的金礦之中;他那些高聳雲霄的結論早已是那些倒買倒賣外匯的精明投機商的座右銘,但在這一上一下之間卻有一大團難以穿透的雲彩,無論如何叫人摸不透,只有那些已熟悉下面複雜而危險地形的人才看得透它。羅伯特·皮爾爵士花費大量時間來擊垮伯明罕的金融家,他確實很巧妙、很圓滿地做到了這一點。其演講的三分之一用來證明,我國的貨幣是黃金,我國應該維持黃金的貨幣地位——我們認為,不管這種證明本身具有多大價值,但等到確確實實需要的時候再作這種證明,不會使他的論證遭受多麼大的損失。接下來他力圖證明,對替代黃金的期票進行干預,不會使他陷入干預銀行匯票或支票的境地,僅僅是自由兌換尚不足以防止過量發行,地方銀行沒有依據國際匯兌狀況來調節其發行,建立政府銀行在政治上是危險的。由此他就隨便而倉促地得出了他的實際結論。他說,『這使他能夠解釋他提交議會考慮的那些實際措施。』 我們提及的這些措施是明智和公正的,但採取這些措施的正當性絕不能用介紹這些措施的那篇演講來證明。例如,地方銀行將被取消,為什麼?從羅伯特·皮爾爵士的演講中看,這是因為『地方銀行不能根據國際匯兌的狀況來控制其發行。』地方銀行為什麼要根據國際匯兌狀況控制發行?因為不這樣做會導致過量發行。為什麼會導致過量發行?這正是問題的核心和本質之所在、整個問題的關鍵,可羅伯特爵士卻沒有向我們作出說明。國際匯兌和英國流通之間的關係是一個令人感興趣的、也是極為重要的問題,它直接擺在了羅伯特·皮爾爵士和他的結論之間——而且正是那一結論的依據;這個問題儘管有點複雜,但並不是深奧得連當今的這位一流金融家也解釋不了。為什麼羅伯特爵士不解釋這個問題,而要花費時間去證明只有少數幾個狂熱分子否認的那一點——即恢復紙幣支付是不明智的?同樣,他沒有充分說明為什麼要把英格蘭銀行的發行部門和存款部門分離開來。其實,只要熟悉當今大商人們的觀點,或了解有關這些問題的主要小冊子,就能馬上看穿他所遵循的原則。但這不能滿足這個完全無知的世界的要求,恐怕也滿足不了對情況稍許有點了解的下院的要求;因此,我們很遺憾,在當前這一重大時刻,首相未能較為充分、較為清晰地闡明通貨觀點,而他正是打算依據這種觀點管理國家的紙幣發行並說服其繼任者也這樣做。」 毫無疑問,對註定要被加以極其重要的實際應用的通貨觀點來說,很難想像還有比這更為不全面、更為模糊的闡釋。 羅伯特·皮爾爵士顯然完全採納了諾曼先生和勞埃德先生所闡述的通貨原理;但他在盡力向下院解釋通貨原理,並力圖證明通貨原理同他提議採取的措施之間的關係時,卻表現極差,差得叫人感到吃驚,這麼一個天賦很高、平時講話很清晰的人怎麼會有如此表現。 事實是,他吃虧就吃虧在未經充分考察就信奉了通貨理論,這種理論既不符合、也解釋不了實際銀行制度的運行情況,更無法清楚地洞悉擬議中的變革可能產生的影響,尤其是無法洞悉發行職能同銀行業務職能相分離可能產生的影響。分離職能的方案也許是最佳方案,但即便是最佳方案,也不是出於羅伯特·皮爾爵士所陳述的那些理由。 他所提出的有關銀行管理的措施,包含兩個不同的考慮,一個同紙幣即流通中的銀行券的質量 有關,另一個同紙幣的數量 有關。 關於紙幣的質量,羅伯特·皮爾爵士有充分的理由反對銀行業中的競爭和自由交易觀念,反對這樣一種觀點,即:在適當注重質量的前提下,各銀行相互競爭供應紙幣,會使紙幣的供應價格低廉,從而給公眾帶來利益或便利。不過,羅伯特·皮爾爵士所使用的低廉一詞,運用於銀行券的供應卻是不適當的。檢驗銀行券質量即它們價值的唯一標準,是看它們能否根據持有者的意願,隨時兌換成硬幣。不僅是用硬幣估算的銀行券的價值,而且它們的便利都會由於在需要兌換成硬幣時的最微不足道的躊躇和拖延而受到損害。因此,立法機關進行干預,以確保公眾免遭由於發行銀行破產或不願和拖延履行見票即付的契約而造成的損失和不便,是完全正當的。如果提議採取的措施以此為目的,是要逐步用更加完美的紙幣取代不那麼完美的紙幣,那麼這些措施是值得公眾讚許的,並且似乎已經得到了公眾的讚許。 然而,羅伯特·皮爾爵士並不滿足於消除紙幣發行方面的競爭,並不滿足於確保紙幣的質量,即不滿足於確保紙幣的絕對安全和直接可兌換性。他還打算調節公眾手中紙幣的數量——一件性質完全不同的事情;而且他迫不及待地試圖解釋他對這一問題的看法,這可以從其演講中的下述段落中看出來: 那種東西的數量應該根據與競爭原則完全不同的原則來控制,因為其數量應該是明確的,固定不變的——必須由與其相關的金幣數量來決定。紙幣的數量若超過了與其相關聯的金幣的數量,就過多了。因此,我認為國家所需要的是,它應擁有最大數量的紙幣供給,紙幣的價值由相應數量的黃金來決定,紙幣應由最有信譽的機構發行。然而,那些主張無條件競爭的人卻擁護一種與此完全不同的學說,我請求下院注意他們在支持無條件發行時所作的一些讓步。那些與我持相同觀點的人認為,假若允許無條件競爭,那麼,儘管銀行券的發行量最終很可能與金幣的數量相一致,但是,可能要過很長一段時間才能取得這種一致,而且藉以取得這種一致的手段,雖然肯定是有效的,可在完全奏效之前卻會造成很大的困難和不便;在紙幣的發行量和它以黃金計算的表面價值之間不會有那種應該有的緊密一致;國家不會立即察覺到紙幣的貶值,直到最終由那位無言的監督者——黃金提醒它;由於忽視了它的早期警告,英格蘭銀行不得不突然收緊銀根。 假如《泰晤士報》對羅伯特爵士的這部分演講所作的報道沒有錯的話,那麼我要問,還有比這更為含混、更為難懂的看法嗎?按照羅伯特爵士的說法,紙幣的數量「必須由與其相關聯的金幣數量來決定。紙幣的數量若超過了與其相關聯的金幣數量,就過多了。」毫無疑問,如果紙幣可以自由兌換成黃金,則其數量必然由與其相關聯的金幣數量所決定。這正是我根據亞當·斯密和李嘉圖的學說所主張的。但在羅伯特爵士看來,紙幣和黃金在這種程度上的一致似乎是不夠的,因為在競爭的條件下,在紙幣的發行量和它以黃金計算的表面價值之間不會有那種應該有的緊密一致 ;「國家不會立即察覺到紙幣的貶值,直到最終由那位無言的監督者——黃金提醒它。」 我認為,這種認為在可以自由兌換的情況下紙幣和它以黃金計算的表面價值之間缺少一致性的觀點,就概念的清晰來講,很像已故的卡斯爾雷勳爵的下述觀點,即「英鎊的價值可以定義為與商品相比較而言的價值」。 [1] 因為,人們可能會問與適用於這一定義的問題相類似的問題,即,如果不根據紙幣的標金,那麼,你又是根據什麼規則判斷紙幣是在貶值?根據商品的價格。但根據什麼商品的價格呢?如果不假定紙幣和金市的數量是貶值的原因,誰又能斷定影響價格的因素充分不充分呢?總之,對於這裡所陳述的和伯明罕學派經常極力主張的貶值學說,我們無法作出回答,而只能予以全盤否定。 我深信羅伯特爵士犯了一個錯誤,致使這位平時頭腦如此清楚的演說家胡言亂語起來。這個錯誤就是,在通貨理論的影響下,他不考慮銀行券的面額,而賦予了銀行券以一些特殊的性質和職能,認為銀行券對物價產生的影響不同於其他形式的信用券對物價產生的影響。而且叫人感到奇怪的是,他一方面宣稱匯票不同於銀行券,不能像銀行券那樣使用,同時又威脅說,如果有人在方圓65英里的地區引入少量匯票,使其在市面上流通,彌補銀行券的不足,則政府會出面加以禁止。 在其演講的下述段落中,羅伯特·皮爾爵士反對紙幣發行中的無條件競爭,即便紙幣是可以完全直接兌換的: 一些非常著名的人物一向認為,為防止過量發行紙幣,需要採取的唯一安全措施就是直接的兌換。這種學說似乎得到了諸如亞當·斯密和李嘉圖這樣的大權威的首肯。他們主張,應嚴格履行紙幣的兌換保證——紙幣的兌換不應有任何拖延;但他們還說,如果你確實有把握能夠隨時自由兌換,那就不必老是為兌換而擔心了。假如這種看法不是很有根據,那並非是這些著名人物的過錯。情況在不斷變化,我們經常會發現管理紙幣發行的新規則。如果下院根據後來的發現,確信亞當·斯密和李嘉圖錯了,下院無疑將願意放棄得到這些人讚許的觀點。現在,我要根據理性同時也根據自由競爭的鼓吹者所承認的事實——這將是此問題最為棘手和最為重要的一個方面——指出,可以兌換成黃金外加發行的自由競爭,並不能充分防止紙幣的過量發行。 失禮得很,恕我冒昧地堅持這裡所提到的亞當·斯密和李嘉圖的觀點,因為在我看來,他們所說的自由兌換,不僅指的是法律上的兌換責任,而且指的還是發行者隨時根據要求進行兌換的能力,也就是說,指的不僅是法律上的 自由兌換,而且還有事實上的 自由兌換——而這種完全的自由兌換正是羅伯特·皮爾爵士提議採取措施所要達到的目的。在這樣理解自由兌換一詞的條件下,我準備堅持這樣一種觀點,即可兌換黃金外加發行的自由競爭,足以防止紙幣的過量發行;這裡所謂的紙幣,指的是公眾手中流通的銀行券(羅伯特·皮爾爵士把匯票和支票明確排除在紙幣之外,因而這也肯定是他的意思)。 羅伯特·皮爾爵士有點不適當地把美國銀行業的例子當作一項警告,告誡人們僅僅依靠完全的可兌換性是無法限制公眾手中紙幣的數量的。這個例子並不適用,因而並不能當作一項警告。在談到「個人的財產被毀,政府的信用崩潰,整個美國的商業陷於癱瘓」時,他問道,「如果即期的可兌換性是一種制約,那它為什麼沒有在美國起到制約的作用呢?」我們的回答是,在賓夕法尼亞州和其他不講信用的各州,美國的銀行業與我國的銀行業毫無相似之處。在這些州發行和流通的紙幣,包括像面值為二角五分那樣低的紙幣,具有強制性政府紙幣的最惡劣特徵。這些州的銀行隨便放款,在許多情況下是把款放給本銀行的董事,不要求提供任何擔保品,而這些銀行的經營者卻得到了州政府的庇護,欺詐和愚蠢的結合,達到了銀行史上前所未有的水平。 而與此相反,我倒是可以較為恰當地舉出蘇格蘭的例子(其紙幣具有幾乎完全的可兌換性),以證明在最激烈的發行競爭條件下,並不會過量發行銀行券。事實上,在大不列顛的這一地區,儘管發鈔銀行之間激烈競爭,但銀行券的發行額卻被減少到單純的零售目的所需要的水平。 概念的混亂在很大程度上似乎同模稜兩可地使用發行 一詞有關。羅伯特·皮爾爵士和通貨理論的擁護者以及在這點上大部分的公眾,談到發行 時,想到的似乎總是銀行券進入了公眾手中,在市面上流通,構成了流通額的一部分。他們不加任何區別地使用發行 一詞,有時指的是發鈔銀行以貸款或貼現的方式所作的預付,這種資本的預付不會增加流通中的銀行券的數量;有時指的又是在賬台上付給存款者或其他人的銀行券,這種銀行券僅在當地使用,確實構成了該地區紙幣流通額的一部分。我認為,正是由於混淆了資本的預付(這種預付不一定會增加流通額或通貨)和賬台上為眼前的目的而支付的銀行券,羅伯特·皮爾爵士才不同意亞當·斯密和李嘉圖的下述觀點的,即,完全的即期可兌換性連同紙幣發行的自由競爭,足以防止銀行券的過量發行。 如果像我假定的那樣,銀行券的質量,即它們的可兌換性是完全的和即期的,那麼,只要僅僅是為了當地使用而發行銀行券,只要銀行券僅僅為了這個目的而流通,我們就沒有理由擔心銀行間的自由競爭會帶來危險和不便。假如銀行券具有完全的可兌換性,不僅發鈔銀行間的自由競爭不會帶來危險,而且非發鈔銀行間的自由競爭也不會帶來危險。過度交易造成的劇烈商業波動,若能追溯到銀行,總是起因於在沒有充足的或可兌現的證券擔保的情況下過度預付資本。銀行,無論是發鈔銀行還是非發鈔銀行,在相互競爭的過程中,都可能對不該得到信用的人墊款,也可能貼現大量的可疑票據,從而增加流通手段,而不直接增加流通的數量,即銀行券的數量。這種墊款,像我以前說過的那樣,很可能被漫不經心地使用,物價也可能由於信用的這種過度擴張而暫時上漲 [2] 。創造匯票和存款肯定會造成某些後果:銀行享有信用時,匯票的流通會在一段時間裡維持擴大了的交易,而不需要銀行券的介入。在大多數情況下,投機活動和過度交易的反彈,最初都不是由缺少銀行券引起的,而是由相對於供給和消費而言的需求不足引起的。於是,投機者或許還有銀行家便會破產。而所有這一切都與競相發行銀行券毫不沾邊。羅伯特·皮爾爵士未提出任何措施來阻止銀行的這種過度放款行為,不管是合股銀行的過度放款還是非合股銀行的過度放款。 羅伯特·皮爾爵士反對發鈔銀行在完全的即期兌換制度下進行競爭,提出的理由漏洞百出,說服不了人,對此我不打算詳加評論,但我卻要提一下重頒英格蘭銀行特許狀時準備實施的新管理計劃。該計劃要把英格蘭銀行分為兩個部門,一個是發行部門,另一個是營業部門。除了同在一幢大樓內辦公和接受相同的指導外,在管理方面它們將成為兩個完全獨立的機構。若想從羅伯特·皮爾爵士的演講中找到作這種分離的理由,那只能是枉費心機。從這個計劃的表面看,要實現計劃中提出的一切目標,只需作好簿記工作就行了,或者更為簡單,只需像管理有方而謹慎小心的銀行那樣,根據經驗和觀察作極精確的計算,保持足以償還全部債務的儲備金就行了。 雖然羅伯特·皮爾爵士沒有明確說明為什麼要把英格蘭銀行劃分為兩個部門,但我們卻可以從其演講的結尾處推測出這樣做的理由。在其演講的結尾處,他口若懸河,小題大作,大談特談現行制度造成的各種嚴重危害,而他正是要消除這些危害。他詳論的危害有銀行的倒閉和由此使廣大民眾遭受的損失和痛苦,他的管理私人和聯合股份發鈔銀行的措施,目的就在於防止這些危害重演;除此之外,他還提到了自1819年以來的通貨波動「嚴重威脅著商業企業,會使商業企業的一切算計落空」,他也談到了「英格蘭銀行依靠國外機構可能帶來的危險」。 因而可以認為,這一措施想要達到的目的有兩個,一個是讓國際匯兌來調節紙幣的發行以防止通貨波動,另一個是消除停付現金的危險。 讓我來談第二個目的。應該說,如果分離措施的目的僅僅是確保紙幣在任何可能出現的暫停支付現金的情況下,具有可兌換性,那我會同意採取這一措施的,而不管我預料採取這一措施會帶來多麼大的不便。不過,我懷疑這種措施能否更有效地防止暫停支付現金。 如果發生像1797或1825年那樣的緊急情況,則分離措施能否阻止暫停支付,將完全取決於當時的內閣成員是否授權發行部門竭盡全力幫助營業部門。發行部門與營業部門分離開以後,如果英格蘭銀行的董事們要求發布命令限制支付,如果這一要求正好符合大多數議員支持的內閣所採取的政策,那就肯定沒有什麼能阻止這樣做。建立一政府發鈔銀行,情況也不會比這好,不會比這更安全,情況反而可能會更糟。若爆發一場耗資巨大的戰爭,而且貿易狀況惡化致使貴金屬外流,那麼帶來的災難首先將是暫停支付現金。為防止發生這種災難,我寧可依賴一群誠實正派、經驗豐富、辦事謹慎的銀行董事。 我完全不考慮利潤問題,那是完全無關宏旨的,如果不僅僅進行這種名義上的分離,而且還建立一個發行政府紙幣的國家機構的話。我們現在只討論這種分離除了能防止暫停支付之外,究竟還能在多大程度上消除羅伯特·皮爾爵士明白提到的、對所有商業企業都那麼危險的通貨波動造成的各種危害。 我不相信這樣的分離會消除這些危害。我們來看一下這種分離會起什麼作用吧。 我們尚不知道英格蘭銀行的賬目在新的制度下到底是什麼樣子。但在現行制度下,定期提交的報告書,為我們推測營業部分離伊始(假定自從4月20日最近一期政府公報發表後,情況沒有發生重要變化)的狀況提供了數據。由於發行部是完全被動的,只有營業部的活動能夠對金融市場即利率和信用狀況產生影響。根據最近一期的季度報告,發行額(公眾手中的銀行券)為21 427 000鎊,存款額為13 615 000鎊,金塊的數量為16 015 000鎊。就發行部而言,超過它應持有的那14 000 000鎊固定數量的證券的全部銀行券,應看作是以金塊作擔保而發行的銀行券。所以,上述16 015 000鎊金塊中,7 427 000鎊將歸發行部所有,餘下的8 588 000鎊將歸銀行營業部所有;但當人們發現持有銀行券比持有黃金更為便利時,營業部的儲備就可能是銀行券。於是,營業部將根據自己的意願或者持有8 588 000鎊的銀行券,或者持有8 588 000鎊的金塊作為儲備,以抵付13 615 000鎊的存款,很顯然,這些存款是它唯一的債務。 [3] 當前,英格蘭銀行的金庫中有數量空前的金塊可分配給這兩個部門,因而此時採取分離措施絕不會產生什麼影響;既然現在進行這種試驗不會帶來什麼不便,所以它也就有很大的成功機會。我們得到的印象是,兩個部門分離開來以後,紙幣發行額將由匯兌來調節;但這是什麼意思呢?根據前面第7頁的闡釋,這是否意味著紙幣發行額將隨著金塊的輸出和輸入而變化? 紙幣發行額,按照銀行委員會的調查和通貨理論擁護者的出版物中迄今所下的定義,指的顯然是公眾手中銀行券的數量。 在這個意義上理解紙幣發行額,如果突然需要輸出黃金,則這種需求很可能落在營業部身上,我們假設這種需求達到5 000 000鎊的程度。營業部由於有巨額儲備,可以用5 000 000鎊銀行券同發行部門交換黃金,以滿足這種需求。在這種情況下,發行部將減少5 000 000的金塊,營業部將減少5 000 000的鈔票,可它們仍保有充足的儲備。但公眾手中銀行券的數量仍然完全同過去一樣多。可以說這種活動減少了紙幣發行額,從而改善了國際匯兌狀況嗎?實際上,使國際匯兌狀況得到改善的,是黃金的輸出,而絕不是通貨價值的提高(據認為,減少通貨數量便可提高幣值)。 通過這種雙重過程來滿足對5 000 000鎊黃金的需求,其結果究竟在哪些方面不同於在現行制度下滿足這種需求所產生的結果?應該認為,這種看法可以糾正通貨理論對金塊的輸出和輸入的作用所持的觀點。而且應該指出,在最近輸入5 000 000鎊黃金期間,紙幣發行數量未受到絲毫影響。 只要營業部擁有巨額黃金儲備,新制度的運行就會同舊制度的運行完全一樣。人們一直密切關注著英格蘭銀行的狀況同金融市場和商業事務的關係,以致輸出5 000 000鎊黃金將會引起各種各樣的看法,錯誤的看法會同正確的看法一樣多。但我假定的是不受這些看法影響的活動。不過,導致這種活動的一種可能的過程可能會產生一些難以理解的結果。 假設英格蘭銀行不再像以前那樣感到有必要考慮貨幣交易和商業界的狀況,為了不再持有過多的儲備,而要採取一項強制性的手段,把其定期信貸的利率降到1%,貼現率降到1.5%,那麼,由於人們感到資本在國內根本找不到投資機會,這將不可避免地造成迫使巨額資本流往國外的後果。這些資本將用於購買支付股息的外國證券,如法國、荷蘭、普魯士和丹麥的股票,用於購買外國鐵路股票,用於在國外進行其他投資。在現行制度下,這將被說成是英格蘭銀行強制發行 紙幣,雖然銀行券只是從一個部門轉移到另一個部門。但是,在完成這一活動後,在輸出5 000 000鎊的金塊致使營業部的儲備只剩下3 500 000鎊後,對黃金的任何進一步需求,即使需求數額僅僅為1 500 000鎊或2 000 000鎊,也會對金融市場造成很大影響。於是英格蘭銀行必須採取緊急預防措施,收回或出售證券,結果,一向依賴於充足貨幣供應的貨幣兌換商和其他人,會遭受突如其來的打擊,其儲戶會要求立即提款,這又迫使貨幣兌換商收回其墊款。 人們將要求英格蘭銀行貼現,但它可能完全拒絕貼現,或把貼現率提得很高。在這種情況下,金融市場會受到強大的壓力,利率上升的幅度有可能遠遠超過5%。 我們再來考慮另外一種情況:假設英格蘭銀行相對於其債務而言擁有數量充足的金塊,即擁有3 000 000鎊至3 500 000鎊的金塊,並且像以前一樣,對黃金的需求達到1 500 000鎊至2 000 000鎊。貿易額可能在增加,情況可能有利於投機和過度交易。那麼,投機活動和過量交易活動在其開始階段和此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如果情況有利,大都會完全依賴信用而進行。隨後人們有時會接受票據,票據的償還期會一再重訂,一直等到市場情況發生變化為止。如果市場情況發生不利的變化,承兌人會被要求到期支付。他們會請求貼現,但這是很困難的;英格蘭銀行的大門緊閉,貨幣兌換商也幫不了忙。假如此時碰巧農作物嚴重歉收,需要大量進口國外穀物,市場利率和貼現率便很可能上升到15%或20%。而發生所有這些事情的時候,發行部門卻至少擁有6 000 000或8 000 000鎊的黃金儲備。 我可以舉出更多的例子來說明,在發行部門擁有充足黃金儲備的情況下,兩個部門嚴格分離開來,會使工商業階級遭受多麼大的利率波動。但這裡所作的陳述,已完全可以證實我在第119頁列出一系列結論後發表的那種看法是有道理的。 發行業務和銀行業務的完全分離 ,很可能會使利率和信用狀況發生比在這兩個部門合併在一起的現行制度下更大和更加急劇的變動 。 * * * [1] 參見《有關范西塔特先生的決議案的爭論》,1811年 5月。 [2] 這裡,我要乘機說明,前幾頁的論證旨在指出我認為通貨理論所犯的一個錯誤,即這種理論把各種弊病(不包括紙幣的不可兌換性和發鈔銀行的破產)歸因於銀行券數量和金塊數量之間變動的不一致。所以,我非常小心謹慎地談論發鈔銀行和非發鈔銀行在影響流通和物價方面的特徵,總是假設它們是在有充足證券擔保的情況下預付資本。因而叫我吃驚的是,我在威廉·克萊爵士最近出版的一本小冊子中發現有下述一段話:「發鈔銀行增加流通手段數量的能力被圖克先生特別否定了,確實使我感到非常震驚。我們可以向那些僅僅承認銀行券是貨幣的人證明,有時很難迫使銀行券進入流通領域,很難迫使它們在市面上流通,這會使這些人難堪,但我卻不明白,既然圖克先生有充分理由認為存款也同樣是貨幣,他又怎麼能否認發行銀行券的權力確實賦予了銀行最有效地直接增加流通手段的能力。」恕我斷然否認,我從未否認過發鈔銀行具有增加流通手段的能力,這裡的所謂流通手段包括存款和匯票在內。我否認的僅僅是發鈔銀行比非發鈔銀行具有更大的增加流通媒介的能力(假設地方流通額已飽合)。我從未想到,更沒有明確說過,無論是發鈔銀行或非發鈔銀行都沒有通過匯票和存款增加流通額的能力。實際上,沒有人比我更加清楚以下事實(前面我也提到過這個事實),即發鈔銀行和非發鈔銀行通過 1835年和 1836年的過度信用擴張,都對匯票的過度流通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遁貨理論所犯的這個錯誤,嚴重地影響了威廉·克萊爵士在其小冊於中針對我的觀點提出的反對意見。 [3] 根據這種觀點,說不說出營業部將持有的證券數量是無關緊要的。在 4月 20日的報告書中,營業部持有的證券為 22 150 000鎊,從中將扣除 3 000 000鎊分配給發行部的國庫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