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樂集 · 九十九 自然與混然

徐頌堯 《天樂集》
老子曰:「道法自然。」《參同契》曰:「自然之所為兮,非有邪偽道。」又曰:「陽乃住和,性情自然。」呂祖曰:「息慮忘機合自然。」《肇論》曰:「恬然淵默,妙契自然。」《信心銘》曰:「萬法齊觀,皆復自然。」又云:「執之失度,必入邪路。放之自然,體無去住。」滄溟子曰:「大道虛無法自然,自然之外更無玄。致柔專氣嬰兒樣,飢即求食困即眠。」《陰符經》曰:「自然之道靜,故天地萬物生。」又曰:「是故聖人知自然之道不可違,因而制之。」是禪玄皆貴自然之證也。 老子又曰:「視之不見名曰夷,聽之不聞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詰,故混而為一。」又曰:「混兮其若濁。」洞山曰:「混然無諱處,此外復何求。」曹山曰:「混然無內外,和融上下平。」又曰:「混然藏理事,朕兆卒難明。威音王未曉,彌勒豈惺惺。」是則禪玄兩家又貴混然之明證也。 究竟差別何在?答曰:復歸於無極,混然無跡。理事俱泯,功位俱隱,是謂混然。混然者,混沌之象也。自然者,任運寂如,如明鏡鑒像,空谷傳聲,各隨其量而無容私,正道妙之用也。混然之善,混成之德,乃道之妙體也。若約工夫而言,心息相依,一至純熟,則心自然依息,息自然依心,不容我起意安排,乃至一切火候,均不可由我作主。符到自然契合,此即先天境界,妙契自然之驗證也。工夫深進,則並此自然之妙境而忘之,混混沌沌,不識不知,縱有陽生,我心寂然不動,與不覺一般。至是則妙盡功忘,復歸於朴,湛然常寂,色身漸返童真,陽關亦閉,識性漸化,不良習氣,俱已陶熔,身心皆成童真之象也。此混然真境界,所以為返童之秘鍵,復命之玄機也。 《莊子·達生篇》之《痀僂承蜩》《津人操舟》《梓人作鋸》《工倕運旋》,《養生篇》之《庖丁解牛》,皆示自然之火候也。若紀渻之養鬥雞而成木雞者,正示混然之火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