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方夜譚謀殺案 · 第8章 祖拜妲的棺柩是空的

迪克森·卡爾 《天方夜譚謀殺案》
「這麼說來,」我把玩著手上的新物證,思忖道,「現在我們的毛髮藏品又添了一樣。有人拿走了展櫃裡的匕首,換成了假鬍子。對此,你有沒有什麼看法,巡佐?」 「沒有——長官。但我可以推斷一點,」霍斯金斯頗為嚴肅地回答說,「這鬍子不是他的。」他猛地蹺起拇指,朝死去的男子指了指,「第一點,他留了真鬍子。第二點,就算他沒有留,這把鬍子也是為另一種化裝而準備的,明白吧?彭德雷爾這傢伙戴的絡腮鬍有點發灰,使他顯得很老氣;另外,他戴的鬍子質感很好——是真正的毛髮做的。而這小玩意兒卻漆黑,而且是便宜貨,有點像孩子們花六便士從商店買來裝扮蓋伊·福克斯[蓋伊·福克斯(Guy Fawkes,1570—1606),英國歷史上的「火藥陰謀」的策劃者。這是一起針對包括英國國王在內的英國新教徒貴族的暗殺行動,以失敗而告終。陰謀敗露後蓋伊·福克斯等人被捕,最後被處以死刑。後來在英國,每年的11月5日便有了慶祝挫敗該陰謀的「篝火之夜」,也叫「蓋伊·福克斯之夜」,其中一項慶祝活動就是生篝火,焚燒蓋伊·福克斯的人偶。]的那種鬍子。」 「如此說來,還有第三個人扮成了——他。」 「看上去是這樣,長官,不是嗎?居然有人朝牆上扔煤!」霍斯金斯突然迸出了這麼一句話,也不知是什麼原因,他似乎認為這一點是整個案子中最詭秘莫測的地方,「還在放匕首的地方放上假鬍子!好吧,我們現在該怎麼辦?」 我確認了來拉屍體的車輛已經出發,屍體將在太平間裡存放到查明身份為止。死者的衣物上說不定可以找到查明身份的突破口;我下令除了假鬍子和眼鏡之外,把他的衣服也保留下來。指紋的甄別分類結果,我聽說要到早上才可以拿到;時間很緊,幾乎都不夠我寫出一份完整的報告,因為看樣子蘇格蘭場很有可能會把這個案子從我手上拿走。所以,我將那把黑鬍子補充到了我搜集的物證之中,然後再次打開信封,抽出了從格雷戈里·曼納林口袋裡掉出來的那張被摺疊過、緊壓過的髒兮兮的字條,把上面用打字機打出來的那段話又讀了一遍。 親愛的G, 得搞到一具屍體——一具真屍。怎麼死的無所謂,但得搞到一具屍體。謀殺的事我來想辦法——那把象牙柄的阿曼彎刀可以解決問題,要不勒死也成,如果勒死看上去更好的話…… 是出其不意地跟曼納林提這件事的時候了,按我的計劃,他這會兒應該處於十分緊張不安的狀態。這張字條也許是破解整個案子的關鍵,曼納林只是在其中扮演了一個反派配角;不過對於這一點我還是持懷疑態度。要是有人問我原因,我可能說不出什麼可以得到法庭認可的理由,但我依然心存疑慮。好了,那麼從這張字條上可以推論出什麼呢? 這張字條所用的紙張是一張普普通通的便箋紙,色帶是一條普普通通的黑色色帶,打字機也是一台普普通通的打字機,除了逗點的尾巴略微有點模糊外,絲毫沒有肉眼可以看出的特殊之處。想必是某個用慣了打字機的人打出來的,因為字體輪廓非常清晰,沒有新手打出來的稿子上會見到的那些磕磕絆絆、凹凸不平的痕跡。此外,從漫不經心地提到象牙柄阿曼彎刀這點來看,寫這張字條的人對這家博物館肯定非常熟悉:這樣一來,範圍就縮小了。至於字條沾滿污垢的那一面——我又看了一下,那很有可能是煤末兒。這該死的煤末兒和絡腮鬍一樣,已經變得無所不在了。我颳了一點污垢下來,包在從筆記本上撕下的一頁紙里,以備日後分析之用。可是,如果這玩意兒到頭來被證明和博物館正門口的那些污跡以及東方集市展廳中那個攤鋪周圍的飛濺物一樣,確實也是煤末兒的話,那又說明了什麼呢?字條是在曼納林的大衣口袋裡發現的…… 這時候,諸位,我這榆木腦瓜終於(總算是)開竅了,明白了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其實這個事實從一開始就昭然若揭,就算是整整一晾衣繩的絡腮鬍也無法遮掩。這個事實就是:這張字條不可能是寫給格雷戈里·曼納林的。 之所以說字條不可能是寫給格雷戈里·曼納林的,理由並不是很複雜,因為字條沒寫完。這張字條寫到一半就停下了,而且最後那半行還刪掉了半截。若是你給誰寫一張字條,可能會出於某種考慮而不具名,但不會寫了一半就停下來,塞進信封里寄出去。事實上,這張字條甚至都不是按信封的規格摺疊的,而是被折成了方形,摺痕清晰,而且平平展展,仿佛被什麼東西壓過…… 簡而言之,寫這張字條的人,做了很多粗心大意的寫信者在身邊沒有廢紙簍時做過的事情。頭幾行寫得不是很稱心,或者是改了主意,決定不寫了,於是就停了筆。接下來呢,為了把這玩意兒扔掉,他就把它折起來,塞進了外套內側胸前的口袋裡,裡面證件之類的東西就把它壓平了。因此,曼納林壓根兒就不是應該收到這張字條的人;但這張字條是不是他寫的呢?是在他身上找到的不假,但我覺得也不大可能是他寫的。 首先,字條是在他的大衣口袋裡找到的,而且塞得很隨意,一不小心就會掉出來。誰都不會穿著大衣坐在打字機前打字——何況還是一件夜間外出時穿的大衣——另外,就算有人偏偏會幹出這種不大可能的事情,把沒寫完的字條塞到一件夜間外出時穿的大衣的口袋裡,那他也犯不上先把字條放在別的口袋裡壓平,再掏出來,用煤末兒把它弄髒,然後又隨意一塞,讓它輕易就會掉出來呀。我已隱隱感到,曼納林既沒看過也沒寫過這張字條,而是在什麼地方撿到後,匆匆地塞進了自己的口袋裡。字條上標的日期是「星期三」,這就意味著撿到的時間可能還不出兩天——也有可能是之前很多個星期三後的某一天,而且別看我昏了頭似的樂於看到哪兒都有煤末兒,但據我判斷,字條既可能是在這家博物館周圍撿到的,同樣也有可能是在大倫敦的任何一個地方撿到的。 雖然這一切都只是推測,但曼納林窮凶極惡的反派形象已經開始像熔蠟一般瓦解了。此刻,我發現自己很不理智,簡直要瘋掉了,因為後悔在發現這一點之前,沒痛罵曼納林一頓;這讓我的熱情頓時大減。為了防止在熱情一掃而光之前再出什麼岔子,我邁著沉重的步伐來到了館長室。 這裡有四個人,聽見開門聲後,他們全都抬起了頭,但神情各不相同。普魯恩坐在一個角落裡,縮成了一團,瘦得皮包骨的膝蓋上放著一本畫冊,正在怏怏不樂地在玩單人翻牌接龍遊戲。馬丁警員身姿挺拔,站在普魯恩的身後,漫不經心地從他肩頭瞅過去,看著他玩,一臉要建議把黑桃九放到紅桃十上的表情。在那張大紅木桌子的另一頭,米利亞姆·韋德雙手抓著椅子的扶手,半站著望著門口,臉上掛滿了淚痕,看得出來她被氣哭過,不過她的怒氣並不全是沖我來的…… 那麼,是衝著曼納林來的嗎?這裡發生過某種爭吵或感情爆發,從現場看似平靜的氣氛中可以隱約看出蛛絲馬跡。曼納林一轉身,攪動了這種氣氛,情緒發作的余浪也因此撲面而來。他一直都筆挺地站著,側身背對著米利亞姆·韋德,抱著雙臂,兩眼陰沉地盯著房間對面的一個入牆式保險柜,那神情很像一個拜倫式的竊賊。那烏黑的頭髮、眉毛亂糟糟的粗獷面孔又一次呈現在了我的眼前。此時,置身於比警局更具異國風味的摩爾式環境中,他看上去真的很引人注目。他臉上慢慢浮現出陰冷的微笑。 「哈,巡官,」他跟我打了個招呼,陰陽怪氣而又不失謙和,「我們還以為你丟下我們不管,自個兒回家去了呢。」 普魯恩停了下來,拿牌的手還懸在空中。他尖聲尖氣地開腔了。 「謝天謝地,你回來了,」他嘰里呱啦地說道,「你雖沒啥了不起的,但起碼是個人。你也許可以讓那個花花公子閉上他的臭嘴,他一直在惹米利亞姆小姐心煩。」 「普魯恩!」米利亞姆大喝了一聲。普魯恩就像挨了一槍似的,馬上就蔫了,嘟囔著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接著,她把漲紅的可愛臉蛋轉向了曼納林,睫毛上還掛著淚水,神情懊悔不安。有的人就是這麼走運。 「說真的,格雷戈,我說的那些話都是無心的。我太心煩意亂了,這件可怕的事把我困在這裡,」她充滿怨恨地看了看我,「害得我都要發瘋了——」 「別把這事放在心上,親愛的,」曼納林說,「我和你一樣心煩。」他輕輕地拍了拍她的手,「我來跟巡官交涉。」 「韋德小姐,」我對她說,「你哥哥現在也來這裡了,跟霍姆斯先生和巴特勒先生一起,在外面的另一個房間裡。找他們去吧,他們正等著呢。他們不知道你在這裡。普魯恩,你最好也一塊兒去。」 她飛快地衝出了房間,動作之敏捷似乎讓曼納林的痛苦倍增。他站在那裡,雙手攥緊又鬆開,鬆開又攥緊,然後在桌旁坐了下來。米利亞姆和普魯恩離開時,我對門口的霍斯金斯耳語道:「把柯林斯從那個房間裡撤出來。讓他們交談,但要豎起耳朵聽著。」 接著,把馬丁也打發走了後,我回頭面對曼納林,拿出了筆記本。曼納林似乎沒有注意到這一點。他一屁股歪在了椅子上,姿勢忽然變得一點兒也不講究了,而且表情非常痛苦,那雙眼睛又成了鬥雞眼,令人不忍直視。氣氛起了變化,壓力,或者說生命力,不知出於什麼原因減弱了。他坐在那裡,稍稍挪動了一下,雙手握成拳頭,拇指分別在另一隻手的食指上蹭來蹭去。他說起話來就跟打拳似的,字詞都是出人意料地一個個迸出來的。 「我這是怎麼啦?」他問道。 「什麼?」 「嗯,你知道我是什麼意思。我是一個人,畜生一樣的下流胚我才懶得在乎呢……想想看,我這輩子從來都沒在乎過他們的想法——直到這兒的瓣膜出了漏洞,」他按著心臟上方的位置,「開始亂蹦亂跳。以前我想都不用想就可以乾的那些事,現在一樣都幹不了了。於是,我就試著做一些小事,結果呢,還是搞砸了,情況你也知道。在別人看來,我就是一頭該死的蠢驢,一頭我自己都很討厭的蠢驢,」他咬牙切齒地說道,聲音雖然不大,但用詞很激烈,臉也紅了,「上帝在上,如果說這世上有什麼東西讓我討厭的話,就是看上去像頭蠢驢……」 雖然不太情願,但我發現自己有點兒喜歡上這個傢伙了。「你不覺得,」我說,「如果你不太往心裡去,並且忘掉——」 「說得輕巧,過過腦子好不好!這就好比要一個人走進一個房間,卻要人家忍住不往牆上看一樣;又好比要人家去劇院,卻要人家眼睛別盯著舞台一樣。每個人在自己的眼裡永遠都是主角,至少我是這樣……而且,就在剛才,我都還認為這無可厚非呢。我喜歡當自己眼裡的主角,」他以一種自己絲毫沒有覺察到的傲慢語氣對我說,「因為這是天經地義的人之常情嘛,再說了,我也不能再看著像個傻瓜——不承想,情況突然就變了——現在我不得不一個勁兒地解釋,說個沒完……聽我說,我是干過大事的人,真的干過,但好漢不提當年勇,除非迫不得已,我可不想提那些陳芝麻爛穀子的事,一提吧,就好像是在胡說八道,我自己聽了都覺得自己像個大傻瓜。你明白我的意思嗎?所以,我就對別人冷嘲熱諷。說起來,我之前就辱罵過他們——真的,因為我很瞧不起他們,」他說這話的時候,儼然就是在陳述一個明擺著的事實,語氣很平靜,「不過眼下我的發作是故意的,尤其是想到此事與米利亞姆那伙人有關——」 「你認識他們嗎?」 「我認識霍姆斯和那個叫柯克頓的姑娘,就他們倆。我也不想認識其他人,」他冷靜地說道,「因為他們不是特別令我感興趣。我記得米利亞姆有薩姆·巴克斯特那傢伙的一張照片——一張放大的彩色照片;她就喜歡幼稚的玩意兒——而我畫過馬來半島的紅猩猩,這幅畫可以說跟那張照片非常相似,連細節都分毫不差。」 「分毫不差,毫無疑問。」 他想了想說道:「噢,這麼說當然有點兒言過其實。不過,米利亞姆接著跟我講,巴克斯特在開羅公使館待了不到八個月,一口阿拉伯語就說得跟當地人差不多了。聽了這話後,我也就不客氣,以其應得的方式回敬了一下。」說到這裡,他的笑容又為那莫名的苦澀所取代了,「我為什麼不想見他們呢?為什麼?我可以凜然面對他們,我可以把他們打得死去活來,我可以——只可惜,我因為滿滿一箱子瓷器而出了個大醜——後來還像小女生一樣暈倒了——」 他從椅子上跳了起來。 「不行。我得單打獨鬥到底。我跟你說這個,一半是為了一吐為快,一半是為了解釋今晚為什麼會在你辦公室里出了那麼大的洋相。要不是跟你的警員鬥了幾句嘴,我都不知道我出了什麼事。我確實是暈倒了:你提到一個戴著白絡腮鬍的傢伙攻擊你的巡佐時,我為什麼會暈倒呢?是什麼原因?我不知道。不過,今晚這裡發生的事,我確實一無所知,而且,我之前肯定從沒見過死者。」 這番一吐為快後,他長吸了一口氣;而且我感覺到他又在調整自己的角色了,重新抹上了一層油彩來配合自己僱傭兵的身份。氣氛再次出現了微妙的變化。從他笑的那個樣子,還有他擺出的那副輕蔑而又輕浮的表情和姿態來看,他顯然打算來上幾句「別再胡思亂想了!老子又恢復正常了!」之類的話。不過,我得轉移他的注意力。 「你要是對此事一無所知的話,」我說,「那你又是從哪裡弄到這張字條的呢?」 我把字條放到了桌上。他怒氣沖沖,皺眉瞪眼(仿佛整個人都繃緊了),但看上去一點兒也不驚慌。盯著字條看了一會兒後,他把頭抬了起來。 「這麼說,你是在警局撿到的嘍,」他平靜地說道,「我想我肯定是把它掉在那裡了。如果你硬要我說實話,那麼,我是在霍姆斯的公寓里弄到的。」 他目不轉睛地直視著我。 「在霍姆斯的公寓裡……什麼時候?」 「今晚,就在我來博物館之前。」 「可我記得你說過,你不知道博物館的聚會取消了啊。如果你去過霍姆斯的公寓——是什麼時候去的?」 「10點40分左右。」 「哦,那他們其他人就沒告訴你聚會已經取消了嗎?」 「沒有,他們沒告訴我,」曼納林平靜地回答道,「要知道,那兒根本就沒人。」 為了假裝自己並不知道這一可能存在的情況,也為了對自己的進攻方式稍作調整,我圍著桌子轉圈,把字條又看了一遍,隨後放了下來。「好了,」我說,「把事情的經過說來聽聽。」 「正如我跟你說過的,我本打算今晚11點去博物館的。米利亞姆和她哥哥要先去赴個什麼晚宴,然後再從那裡來博物館,所以我就沒陪在她身邊。不過,我覺得我還是跟某個人一塊兒去博物館為好,以便——以免顯得像個局外人。」說到這裡,他不禁咬牙切齒,「我就認識霍姆斯一個人,所以,正如我說過的,在10點40分左右,我順路去了一趟攝政王公寓大樓。守在總機旁的小伙子說樓上正在舉辦一個派對,不想放我上去。我自然是給他上了一課,讓他識相了,然後我就上去了。」 他遲疑了一下。 「上去之後我敲門沒人應,而且裡面毫無動靜。門雖閂著但並沒鎖上,於是我就進去了。公寓裡空無一人,著實讓我摸不著頭腦了,小伙子明明說在開派對的。在後面一間小小的起居室里,生著一堆煤火,是剛生起來的。那張字條就躺在壁爐前地面上的煤末兒中,離火很近。字條是攤開的——不是像現在這樣折起來的,儘管也是皺皺巴巴的。我——」只見他的下巴繃得緊緊的,臉也因不高興而漲紅了,儘管他說話時像在夢遊,「我把它撿起來,看了一遍。然後就放進了口袋裡。」 「為什麼呢?」 「是有一個原因,但我不打算告訴你。」(他的情緒一觸即發;那兩撇烏黑的眉毛又皺成了V字形,下面那雙茫然的藍眼睛傻兮兮地瞪得老大。嗓門也變粗了。)「是有一個原因,但這不關你的事。」 「你不反對讓其他人都知道這件事吧?」 「一點也不反對。」 我走到門口,把門打開,對門外的馬丁說道:「把其他人全都集中起來後帶到這裡。把他們帶進來之前,先去找一下柯林斯,還有——那口大包裝箱,巡佐打開過的、裡面裝著鉛棺的那口,你知道吧?——很好,把它拖到這裡來。」 當曼納林一言不發地挺立在那裡,兩眼死死地盯著房間對面那兩扇開著的電梯門時,我幹了之前就該乾的一件事。前面我已經提到過,在這個華麗房間的一個角落裡,有一張摺疊式的打字機桌。我把打字機拉了起來,這是一台標準型的雷明頓牌12號打字機,上面安的是紅色和黑色色帶。我從桌子抽屜中拿出一張紙,在上面打了幾行字,逗點的尾巴同樣有點兒模糊。除非是驚人的巧合,否則專家鑑定後的結論肯定是:曼納林在霍姆斯公寓裡發現的那張字條上的字,就是這台機器打出來的。 我沒把那張紙從打字機上取下來,而是刻意留在了滑動托架上,好看看會有什麼效果。這期間,馬丁和柯林斯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把那口包裝箱緩緩拖進來了,結果鋸末也灑了一路。箱蓋已經移開,鋪滿鋸末的箱子裡冒出了鉛棺那拱起的棺蓋,這口鉛棺長度不到六英尺。表面的鉛被腐蝕得很嚴重,不過撣掉鋸末後,上面的阿拉伯文字還是可以辨認出來。棺材的蓋口用近代的紅色密封蠟封住了。 柯林斯遞給我一把斧頭和一把鑿子,這時門也正好再次打開。米利亞姆第一個走了進來,目光立即投向了曼納林。她後面依次是傑里·韋德、霍姆斯、普魯恩,再後面是巴特勒,頭上依然歪戴著警盔。不過,這是唯一的滑稽可笑之處,因為大夥全都目不轉睛地看著曼納林。事實上,大家的注意力非常集中,以至於直到傑里·韋德被那口包裝箱絆倒,才注意到它的存在。 「這究竟是啥破玩意兒啊?」傑里·韋德問道,他脫口而出的抱怨似乎緩和了緊張氣氛。也說不上來是為什麼,這個乾癟的小丑八怪——相貌比誰都古怪——卻是整個房間裡顯得最有人情味的一個。「我有好多次在這兒被稀奇古怪的玩意兒蹭破小腿,可誰能以真主的名義告訴我,這究竟是啥破玩意兒啊?」 「我們會搞清楚的,」我說,「看看裡面到底是不是哈倫·拉希德的妻子。順便說一句——」 米利亞姆正急不可耐地把曼納林介紹給韋德和巴特勒,介紹時滿臉笑容,好像希望萬事大吉,不出任何紕漏似的。雖然曼納林當晚早些時候在我辦公室里顯得非常和善,但此時他連手都沒伸。 「噢,對,那是當然,」他說,「我想我早就聽說過二位的大名了。不過,巴特勒先生是一名警察,這一點米利亞姆可沒跟我說過啊。」 我沖柯林斯和馬丁做了個手勢,兩人正拿著斧頭和鑿子準備開棺。他們只需劃開封蠟,把蓋子撬開就行了。鑿子發出的聲音似乎把霍姆斯驚醒了,他的目光在房間裡掃來掃去,先是一下子落到了入牆式保險箱上,接著落到了打字機上,最後又收了回來。 「我不明白這是什麼意思,」他指著鉛棺說道,聲音頗為尖厲,「你們幹嗎把這個東西搬出來?它又不是什麼新東西,都在樓上的阿拉伯展廳里擺了好些年了,就是一口阿拉伯鍍銀箱子,裡面什麼也沒有。巡官,您腦子裡現在都在胡思亂想些什麼啊?——呃,對了,我想問問,是誰瞎擺弄過我的打字機?」 「搞定了,長官,」柯林斯警員說道,「要把蓋子掀開嗎?另一邊有鉸鏈。」 「掀開。」我一邊說,一邊作好了準備。 這夥人都鴉雀無聲了,不過我看到他們交換了一下眼色,而他們的表情則叫人莫名其妙:看上去好像他們自己也不知道該採取什麼樣的態度。有那麼一兩秒鐘的時間,在兩個警員使勁兒掀蓋子的時候,除了嘎吱聲和摩擦聲外,什麼響聲也沒有。而我自己的腦子裡也充斥著各種不著調的念頭,仿佛我們可以從這口鉛棺里找到的最糟糕的東西不是波斯遺骸,甚至也不是另一具屍體,而僅僅是一副假絡腮鬍似的。隨後,在刺耳的尖叫聲中,蓋子掀起來了,而這陣尖叫聲此時又與普魯恩的歡笑聲混雜在一起了。 鉛棺是空的。鉛棺內鑲著一層鋼板,裡面啥也沒有;甚至連倫敦空氣中落下的倫敦塵埃都沒有一粒。乾乾淨淨。 「好了,夥計們。」我說道。蓋子「啪」的一聲落了下來。 「我跟他說過裡面啥也沒有,」普魯恩不僅嗓門高起來了,還發出了粗啞的笑聲,「他卻說,裡面是哈倫·拉希德的妻子!我跟他說過了,裡面啥也沒有。」 我抬起頭,正好看見霍姆斯面露淡淡的微笑。「看來這下問題解決了吧?」他問道,「唉,可憐的祖拜妲!不過,我可以拍著胸脯告訴您,您壓根兒就甭想在一口阿拉伯鍍銀箱子裡找到她。現在您願意相信我了吧?」 「不見得每句話都可信吧,」我一邊說,一邊將那張字條從口袋裡掏了出來,不緊不慢地打開,「這個是你寫的吧?」 「什麼是我寫的?」 「『親愛的G,得搞到一具屍體——一具真屍。怎麼死的無所謂,但得搞到一具屍體。謀殺的事我來想辦法——那把象牙柄的阿曼彎刀可以解決問題,要不勒死也成,如果勒死看上去更好的話……』好生看看!是你寫的嗎?」 「肯定不是,」霍姆斯說著,一對大鏡片後面翻起了白眼,「您究竟在說什麼啊?朋友,別想恐嚇我!真是可笑!」 「字條上的字是用那邊你的那台打字機打出來的。這一點你否認嗎?」 「我親愛的長官,我不承認,也不否認。我不知道。不是我寫的。我從來都沒見過這張字條。」 霍姆斯向後退了一小步。他那和善可親、泰然自若、不以為然的面孔,和他那雙溫柔的藍眼睛一樣,都僵住了。 「等一下,巡官!」傑里·韋德有點兒激動地說道,「真該死,要是——」 「你閉嘴,小老頭兒,」霍姆斯急忙打斷了他,但語氣依然很冷靜,「這事交給我來處理。您說字條是在我公寓裡發現的。是誰發現的?」 「是曼納林先生。還有,你說你和派對上的其他所有人晚上9點以後一直都待在你公寓裡?」 「沒錯。」 「可是曼納林先生10點40分去過你那裡,根本就沒人在家。什麼人都沒有。」 理察·巴特勒笨拙地從門邊呆若木雞的一群人中走了出來,這群人眼下已在不止一個方面結成了統一戰線。他的頭盔扣在後腦勺上,靠下巴上的扣帶拉著才沒掉下來。那張粗眉大眼的圓臉上,一雙昏昏欲睡的灰眼睛幾乎眯成一條縫,給人一種怪誕的感覺。他雙手插在口袋裡,慢吞吞地走到了曼納林跟前。 「你這個監視別人的卑鄙小人。」他很鎮定地說道。 曼納林看了他一眼。 「今天就拿你來練手了,」曼納林說道,「因為你塊頭最大。」 前面說過了,巴特勒雙手插在口袋裡,不過就算沒插在口袋裡,我也懷疑他來不來得及招架。曼納林的出手速度肯定比響尾蛇還要快上五倍,因為誰都沒能看清楚事情經過。後來柯林斯告訴我,曼納林的那一拳一準兒只飛出去了十二英寸。但我們都沒注意到這一點,只注意到有什麼東西像炸彈一樣在曼納林體內爆炸了。我從巴特勒的肩頭望過去,看了一眼他的臉:幾乎跟一個瘋子的臉無異;然後我聽見了類似骨頭斷裂的一聲脆響。接著,巴特勒一聲都沒吭,就像是心甘情願一樣無聲無息地朝前一滑,先是雙膝觸地,接著整個人都摔倒在華麗昂貴的地毯上。 寂靜中,我聽到曼納林在呼呼地喘氣,大家都一動不動。 「幹得好,我承認,」鴉雀無聲中,響起了傑里·韋德的聲音,「可這就能證明你不是一頭蠢驢了嗎?」 那一刻,我以為曼納林會揍他一頓,我都作好了準備,只要曼納林敢動一下,我就擰斷他的胳膊。但是仍然上氣不接下氣、古銅色皮膚都有些發白的曼納林卻從桌上收起了帽子和手杖。 「不好意思,讓證人一時沒法開口了,巡官,」他以正常語調說道,「不過他五分鐘後就會醒過來的。還有什麼事需要我協助嗎?」 「謝謝,」我說,「今晚你做的事情已經夠多了。好了,你可以回家了。」 * * * * * 諸位(偵緝巡官卡拉瑟斯總結說),我經辦本案的情況,到此就基本上告一段落了。我所做記錄的結果將由更恰當的人來講給諸位聽,不過我已奉命將本案案發時的全部細節,連同我本人對涉案人員的印象和評價都告訴大家了。其中難免有一些偏見,或許可由下一個人加以糾正。我陳述的事實是需要單獨加以考慮的;另外,雖然一直訊問到了凌晨4點,但我沒能從這夥人嘴裡問出更多的情況。他們結成了攻守同盟。 我的推測沒有一條能夠成立,因為第二天上午10點,整個案情都發生了逆轉。這一逆轉把之前一直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那些荒謬之處都一一解釋清楚了,但遺憾的是,取而代之的卻是更多荒誕離奇的疑點。 那天晚上,我沒回我在布里克斯頓的家。我在局裡睡了幾個小時,然後就起來趕報告了。分類工作花了些時間,哈德利警司打電話通知我去警察廳助理廳長辦公室時,我才剛剛把報告寫完。我在將近10點時趕到了助理廳長辦公室,發現赫伯特·阿姆斯特朗爵士正拿著一封信在房間裡走來走去,一會兒暗自發笑,一會兒又破口大罵。這封信使得整個案情令人難以置信的程度得到了緩解。這兒有一份這封信的副本。上面的落款是:「6月15日,星期六,凌晨1點,肯辛頓奧克尼酒店」,收信人寫的是赫伯特爵士親啟。從筆跡可以看出,寫信人當時的心情頗為激動。信的內容是: 爵士: 我給您寫這封信實在是情非得已,因而不免有些忐忑不安,也難免深懷愧疚。然捫心自問,深知此舉乃是我的職責使然。本人忝為愛丁堡約翰·諾克斯長老會牧師,在二十載微不足道(但我深信並非毫無裨益)的效力中,少說也曾有幾次陷入了可以稱作痛苦或難堪的處境。(您可以回憶一下在《新教牧師》的專欄上討論募捐盤是該從右往左傳,還是該從左往右傳這一問題時,我與長老會教長的意見分歧;我擔心這個問題任其發展,會變成一場激烈的論戰。)不管從什麼意義上說,我都不是,或者說我希望自己不是思想狹隘之輩。我沒覺得打牌或健康的放鬆身心的舞蹈有任何壞處;另外,通過觀察,我確信教會社交活動也遠沒有墮落到人們估計的那種程度。就算我一度存在觀念保守、視野狹隘的傾向,但在週遊東方世界,接觸其他國家的風土人情之後,我還是開闊了眼界的。 我之所以寫這些內容,是想證明本人並不是沒有實際經驗或開明思想的人。但我做夢也沒想到的是,我堂堂一個蘇格蘭教會的牧師,居然會——自願——在臉上粘上一副白色的假絡腮鬍;居然會從衛生間的窗戶爬出來,然後藉助雨水管滑下來,以這樣的方式離開一棟建築;居然會爬上一個牆頭;居然會兇狠地襲擊一名警察,而這名警察,現在我明白了,什麼害人的事也沒幹;還有最後一點,我居然是經由一個通到街面的煤窖洞口,才得以從那個令人唏噓的地點脫身。做這些事情,毋庸贅言,並不是因為好玩;我甚至也不能以醉酒、藥物致幻或被人施了催眠術為藉口來為自己辯護。 但這還不是事情的全部,否則我恐怕就真沒必要說出這些了。簡短點兒說吧:我目睹了一起兇殺案,而且不管其他的細節公之於眾後會給我本人帶來什麼樣的後果,我都必須說出來。如蒙慨允,能讓我今天上午11點半前來拜訪的話,我將不勝榮幸並感激之至。 ---您忠誠的 ---威廉·奧古斯塔斯·伊林沃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