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雷普利 · 十六
湯姆最後還是等到了將近八點,因為七點左右是樓內進出人的高峰時間。七點五十分時,他下樓轉了轉,確信布菲太太沒在大廳來回走動,並且她的房門也沒開。他也弄清楚了弗雷迪的車內沒有其他人,因為下午三四點鐘時他實在忍不住,下去看看那輛車子到底是不是弗雷迪的,順便把弗雷迪的輕便大衣扔到車后座上。回到樓上後,他跪下來,將弗雷迪的一隻手臂搭在自己脖子上,咬緊牙關把他抬起來。他踉蹌著,將弗雷迪松垮垮的軀體往自己肩膀上猛地提了提。下午早些時候,他試著舉過弗雷迪,想看看自己有沒有這個力氣,當時他感覺弗雷迪的重量壓得他在房間裡幾乎邁不開步子。現在弗雷迪的重量沒有變化,區別在於他知道自己現在必須把弗雷迪的屍體弄走。他讓弗雷迪的雙腳拖著地,這樣能減輕一些重量,並設法用胳膊肘合上房門,開始下樓。一層樓梯剛下到一半時,他停了下來,因為聽見二樓有人正走出房間。他一直等到那人下到一樓,出了大門,才又重新緩慢地搖晃著往下走。他把迪基的一頂帽子戴在弗雷迪頭上,用來遮掩血跡斑斑的頭髮。借著在剛才一小時裡喝的杜松子酒和茴香酒的酒勁,湯姆如願以償地達到理想的醉酒狀態,他自認為可以無動於衷且平穩地移動,膽子也大到有些魯莽的程度,敢闖闖險關而不退縮。第一道險關,也是最危險的,就是還沒走到弗雷迪的車子前,他先累倒在地。出門前他曾發誓,下樓時絕不停下來休息。他確實沒有停下來休息。除了剛才那個人之外,再沒人從房間裡出來,也沒人從大門進來。在樓上的幾個小時裡,湯姆內心糾結地把可能發生的一切情況都設想了一遍,他到樓下時布菲太太或她丈夫正好出來怎麼辦;他暈了過去,和弗雷迪一起被人發現倒在地上怎麼辦;不得不把弗雷迪放下來休息後,再也抬不起來怎麼辦?他反覆地想像這些可能性,在樓上自己的房間裡痛苦地走來走去——結果下樓時卻什麼意外都沒發生,一切出奇地順利,反而令他覺得猶如神佑,雖然肩膀上的負擔很沉。
他透過臨街的玻璃門向外望。街面上一切正常:一名男子在對面的人行道上行走,不過話說回來,人行道上總是有人在走路啊。他用一隻手把玻璃門打開,再用腳使勁將門向邊上一踢,把弗雷迪的屍體拖出門。在通過兩扇門中間時,他換了一下肩膀,將腦袋從弗雷迪身下移過來。一瞬間,他心中湧起一股自豪感,很得意自己居然有這麼大的力氣。不過沒多久,換過來的那隻放鬆的手臂疼得他步履蹣跚。這隻手臂累得連圈住弗雷迪的力氣都沒有。他只有咬牙堅持,搖搖晃晃地走下大門前的四級台階,一屁股靠到門口的石頭端柱上。
人行道上一名朝他走來的男子放慢腳步,像是要停下來,不過又走過去了。
湯姆心想,要是有人走過來詢問情況,他就朝著對方的臉哈一口酒氣,那人就什麼都明白了。該死的行人,該死的行人,該死的行人。他跌跌撞撞地走過馬路牙子時,暗自在心裡詈罵。這些無辜的行人。現在一共有四個。不過只有兩個人看了他一眼,湯姆想。他停了一下,讓一輛車先過。接著他又快走幾步,深吸一口氣,將弗雷迪的頭和半邊肩膀從打開的車窗里塞進去,同時讓自己的身體倚住弗雷迪,好歇一口氣。他朝四下張望,先瞧了瞧對面馬路的路燈燈光,又瞧了瞧他所住的公寓樓投下的黑色陰影。
就在這時,布菲家的小兒子從家裡跑到人行道上,不過他沒有朝湯姆的方向張望。過一會兒,一名男子橫穿馬路,走到離弗雷迪車子一碼的地方。他略帶驚訝地匆匆掃了一眼弗雷迪彎曲的身形,這個姿勢現在看起來很自然,湯姆想,就仿佛弗雷迪將身子探進車裡,和車裡的人在說話。不過要是看他自己的表情,可就不那麼自然了,湯姆對此心知肚明。不過這就是在歐洲的好處,人人都不愛管閒事,不願對他人出手相助。這要是在美國——
「我能幫你嗎?」一個人用義大利語問道。
「不,不,謝謝,」湯姆帶著酒興,用義大利語歡快地答道,「我知道他的住處。」他用英語又咕噥一句。
這個路人點點頭,笑了笑,又繼續趕路。他是個穿薄大衣的男子,又高又瘦,沒戴帽子,蓄著鬍子。湯姆希望他沒記住自己,也沒記住這輛車。
湯姆將弗雷迪拽到車門處,拉進來,放到座位上。自己再繞到車子另一側,將弗雷迪拉到副駕駛的座位上。接著他戴上那副剛塞進大衣口袋裡的棕色皮手套,將車鑰匙插進儀錶盤,車子順從地發動起來。他們出發了。車子沿著山路往下開到威尼托大街,經過美國圖書館、威尼斯廣場、墨索里尼過去發表演講的陽台、恢弘的埃瑪努埃爾紀念碑、古羅馬廣場、羅馬鬥獸場、可惜這一路壯觀的美景,弗雷迪已經無福消受。弗雷迪在他身旁像是睡著了,這情景就好比一同出遊時,你有時候想替對方介紹風景,他卻睡著了。
終於來到了亞壁古道。古道在稀疏的路燈柔和的燈光照耀下,顯得蒼茫古舊。在還不算太黑的天空映襯下,可以看見道路兩旁隆起的一座座黑色的墳包。四周還是比較黑。眼前只有一輛車往這個方向來。在一月的夜晚,天黑以後,一般沒有人願意開車走這條荒涼不平的道路,或許情侶除外。前方來車駛過去了,湯姆開始尋找合適的地點。弗雷迪怎麼也該躺在一座好看的墳墓後面,他想。前方有一處地點,在馬路旁,附近有三四棵樹。樹後面肯定有墳墓,或者殘存的墳墓。湯姆將車停在路旁,熄滅了車燈。他停了片刻,朝著筆直空蕩的道路的兩邊盡頭望了望。
弗雷迪的屍體還像橡膠娃娃那樣綿軟。怎麼沒有屍僵發生?他現在粗暴地拖著弗雷迪的屍體,任憑他的臉在泥土裡剮蹭,繞過最後一棵樹,來到一座不過四英尺高的殘墓後方。這座墓有一道邊沿參差不齊的弧形墓牆,墓主很可能是位古羅馬貴胄,完全對得起弗雷迪這個豬玀了,湯姆心想。湯姆咒罵弗雷迪死沉沉的屍首,突然抬腿朝他下巴踢了一腳。他現在累得快哭出來了,不願再瞧弗雷迪一眼,可是要想徹底擺脫這個人,似乎又遙遙無期。還有那件該死的大衣!湯姆返回車裡去取大衣。他走回來時發現,地面又干又硬,應該不會留下腳印。他把大衣丟在屍體旁邊,迅速轉過身,拖著蹣跚、麻木的雙腿,走回車裡,調轉車頭,駛回羅馬。
他一邊開車,一邊用戴手套的手將車門外側的指紋抹去。湯姆認為車門外側是他戴手套前唯一用手碰過的地方。他把車子拐向通往美國運通所在的大街,就在佛羅里達夜總會對面。他把車子停好,下了車,鑰匙插在儀錶板里。弗雷迪的錢包還在他的口袋裡,但裡面的義大利里拉已經轉到他自己的錢夾里,還有一張面值二十元的瑞士法郎和幾張奧地利先令的紙幣,他在公寓裡已經燒掉了。這會兒湯姆將錢包從口袋裡掏出來,途經一處下水道格柵時,順勢將錢包丟了進去。
湯姆在走回家的路上想,只有兩件事情有破綻:按照常理,劫匪會將弗雷迪那件馬球外套順手拿走,因為那是件名牌貨,另外那本美國護照也還在大衣口袋裡。不過不是每個劫匪都按常理行事,尤其是一個義大利劫匪,湯姆想。同樣,也不是每個謀殺犯都按常理出牌。他的思緒又轉回到剛才和弗雷迪的交談。「……是個義大利傢伙,一個小伙子……」肯定有人跟蹤過他,湯姆想,因為他從未告訴任何人他的住址。這畢竟是見不得光的事。或許有兩三個跑腿小孩知道他住哪裡,不過跑腿小孩不可能光顧格雷克咖啡館這種地方。想到這裡,他不寒而慄起來,身子瑟縮在大衣里。他腦海中浮現出一張黑黝黝的年輕臉龐,正氣喘吁吁地尾隨他一直到公寓大樓,抬頭目視他走進房間,點亮燈光。湯姆弓著身子,快步走開,像是在逃避一個狂熱變態的追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