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利斯當與伊瑟 · 跋

「諸位大臣,孤家叨天之福,復承諸卿之力,得以收復國土,昭雪世仇,對先父業已盡到人子之責。但把孤兒孽子撫育成人的,是駱豪德與康沃爾的馬克王:這兩位長者,實我重生父母。受恩不忘,敢不竭誠圖報!……」 如果不是「康沃爾的馬克王」提醒這裡講的是個外國故事,讀者會以為自己是在讀一篇明清擬話本小說。正是這一文體上的刻意模仿和追求,形成羅新璋譯《特利斯當與伊瑟》的最大特色。特利斯當與伊瑟的故事起源於古代凱爾特族的傳說,在中世紀被吟唱詩人寫成文字時染上騎士文學的色彩,今天通行的是法國學者貝迪耶的近代法語改寫本(1900)。說是近代法語,遣字造句多見古意,不同於近代作家寫小說。翻譯這本書,相應要求譯者使用一種與現代漢語有別的白話,讓讀者產生一種時間上的距離感。譯者這一努力是成功的。 如譯者在《譯本序》中所說,朱光潛先生早年譯過此書。譯家大概都有這種經驗:如系重譯,動筆前最好不要先讀舊譯本,更忌把舊譯本放在案頭,隨時參照,否則舊譯將似怨魂附體,處處糾纏不清。倒是全書或一章譯畢後,可與舊譯對照,互參得失,既免剽竊之誚,復得他山之助。譯者對朱譯著實做了一番消化功夫,推陳出新,同時決不抹殺其精彩之筆。如第十七章《狄那斯》,好友卡埃敦陪同特利斯當去偷窺隨國王出獵的伊瑟王后。他們先是看到國王的隨從,然後是王后的儀仗。此段文字搖曳多姿,極盡鋪張之能事。試以金聖歎評《水滸》之法評之: 浣婦,侍婢,勛貴的妻女走過之後,來了一匹駿馬,上騎一位麗人。卡埃敦乍見之下,驚為天人,乃嘆道:「啊,真王后也!」特利斯當告訴他,來者不是王后,乃她的貼身婢女嘉湄。是為春雲一展。「接著,又過來一位騎銀馬女郎,皮膚比陽春白雪還白,櫻唇比三月玫瑰還紅,眼睛亮得如同清泉里閃爍的星星。」卡埃敦以為這回該是王后本人了,特利斯當又告訴他,此乃她忠心的伴娘白蘭仙。是為春雲再展。然後,「此刻路上猛然間現出一片奇彩,仿佛枝葉間突然迸出萬道霞光:金髮伊瑟終於駕臨!」是為春雲三展。「此刻路上猛然間現出一片奇彩」,乃沿用朱譯「那條路上猛然間現出一片奇彩」,特為表出之。 譯者潛心翻譯理論與實踐多年,平素服膺傅雷與錢鍾書先生。傅雷善用「一字二譯」法,如《貢第德》中:「瑪丁下了斷語,說人天生只有兩條路:不是在憂急騷動中討生活,便是在煩悶無聊中挨日子。」「討生活」與「挨日子」,原文中是一個詞,直譯應作「人生……不是在憂急騷動中,便是在煩悶無聊中過日子」,而漢語的行文習慣,此處宜用兩個同義詞。譯者偷得此法,時見應用。如本書第六章《大松樹》,馬克王聽信讒言,欲監視其妻,但白蘭仙早有覺察,提醒特利斯當與伊瑟注意。「故馬克屢試其妻,伊瑟亦未墜其彀中。」此亦一字二譯,蓋從原文直譯,應作「國王徒然設計考驗伊瑟」。譯者乃剖一句為兩句,前句用「妻」字指伊瑟,以免重複。又,錢鍾書《談藝錄》引鄧南遮言,一字在三頁後重出,便刺渠耳。譯者亦注意此道,儘量避免在相鄰兩頁中有重出的動詞和形容詞,讀者自可驗證。 遇到人名,譯者喜歡音義兼譯。《列那狐的故事》中,他譯狐狸太太的芳名為「艾莫麗」(Hermeline),兩隻烏鴉分別為「黑爾懵」(Ermande)和「吉失靈」(Tiercelin),母雞名為「牝特」(Pinte),綿羊名為「裴羚」(Bélin le mouton)等。本書譯愛爾蘭巨人名為「莫豪敵」(le Morholt),忠心的伴娘名為「白蘭仙」(Brangien),宮娥名為「嘉湄」(Camille)、「薄履娥」(Brunehaut),矮子名為「伏僂生」(le nain Frocin),特利斯當的愛犬名為「尤馳騰」(Husdent),等等,亦小慧可嘉。可能是為了與朱譯有別,男主人公的名字譯成「特利斯當」而不是「愁斯丹」,而這個名字本有「愁郁」的意思在內。反之,「白蘭仙」這一類譯名,音雖近似,義與人也相配,但是原名沒有似花如仙的含義。翻譯之道,不是過於原文,就是不及。原作於譯文白得一筆利息,如曹禺譯莎士比亞名劇為《柔蜜歐與幽麗葉》,有意使讀者望文生義,作者當欣然笑納。 至於特利斯當與伊瑟的故事本身,據說愛情與死亡是文學的永恆主題,那麼這對男女雙雙殉情,愛情加死亡,可謂雙料主題了。羅米歐與朱麗葉,梁山伯與祝英台,特利斯當與伊瑟,普天下有情人當為他們一灑同情之淚。人過了浪漫、感傷的年齡,雖不敢以大丈夫自居,倒也不輕易濕眼眶酸鼻子,於文學作品當別有會心,賞鑒於牝牡驪黃之外,或直承寡情者與不賢者同識其小,亦無不可。讀凡羅那情人的故事,可能對那場瘟疫更感興趣;對化蝶的梁祝,倒願意考證他們的籍貫履歷。關於特利斯當與伊瑟的傳奇,說不定更注意從中窺見凱爾特舊俗與中世紀的古風。書中屢屢言及馬克王的寢宮,不但外間有勇士值衛,就是內室,御榻之旁,也有人陪宿——不是嬌媚的宮娥,而是赳赳武夫。想起趙匡胤那句名言:「臥榻之側,豈容他人鼾睡」,馬克王真雅量矣。又,中世紀的騎士階層乃至國王都不識字,立言命筆是教會的專職。特利斯當致書國王,須由隱士代筆;國王獲書後,須由祭司開讀。 第三章《金髮美人》,特利斯當前往愛爾蘭尋找金髮美人,愛爾蘭國王為表示不計較他殺了妻弟莫豪敵的前仇,應伊瑟之請,吻了特利斯當的嘴唇。為象徵和解、寬恕而接吻是歐洲中世紀的風俗,起源於原始基督教信徒之間互祝平安的「神聖之吻」。周作人譯丹麥尼洛普博士的《接吻與其歷史》(見《永日集》)舉了幾個法國的例子,未提愛爾蘭國王給特利斯當的吻。此風中世紀後極為罕見,僅能找到兩例。一五六三年法國天主教徒的首腦德·吉斯公爵被暗殺,他的寡婦遇見新教徒的領袖科利尼大將,後者立誓說他並未參與暗殺,於是雙方接吻,互釋前嫌。一七九二年法國大革命期間,立法議會內部鬥爭激烈,而普奧聯軍正向巴黎進逼。議員拉穆萊特在議會上發表慷慨激昂的演說,呼籲大家忘記一切爭執,團結對外。於是議員們立刻互相擁抱,交換和解的接吻。不過到了第二天,爭執又復生起。 特利斯當與伊瑟不同於羅米歐與朱麗葉,梁山伯與祝英台。後兩對是純情的少男少女,前者當時有背封建倫常,在今天也是一種通姦關係。騎士對他崇拜的貴婦人本應發乎情而止乎禮,事實上精神戀愛更是「不可能的愛情」。騎士文學作者寫到越禮行為時都有點心虛,總想為主人公找點辯解,「藥酒」乃成為騎士傳奇中常用的關目。第十二章《神判》,馬克率群臣在兩國交界處的荒原與亞瑟王相會。亞瑟王的圓桌騎士中以湖上騎士郎世樂最有名,最驍勇,他與王后桂乃芬相愛。法國國立圖書館收藏的一幅十五世紀版畫上,桂乃芬和郎世樂,與特利斯當和伊瑟一樣,也在一條船上共飲藥酒。英國作者馬羅禮於十五世紀寫定的《亞瑟王傳奇》中無此情節,但該書第十一卷寫郎世樂被人敬了一杯藥酒,頓覺春情蕩漾,把握不住,遂把伊蘭公主誤作情人桂乃芬王后,與她同房,後來生下最純潔的高朗翰騎士,完成取回聖杯的宏業。這裡藥酒又用來開脫郎世樂背棄桂乃芬的行為了。中國古代小說、院本乃至當代影視亦有一俗套:男方對女方有慾念而女方無意,男方便設法把女方灌醉或在酒里下麻藥或安眠藥,在女方無力反抗時得逞。歐洲古代的藥酒當是被誇大了效用的媚藥。中土非無此物,但在文學上未扮演重要角色:才子佳人定情,以詩,以扇,以香羅帕、描金鳳、玉蜻蜓。此物不祥,偶爾出現,必致人死命,如《趙飛燕外傳》中的漢成帝,又如清河縣開生藥鋪的西門大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