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修養 · 談價值意識
——「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
我初到英國讀書時,一位很愛護我的教師——辛博森先生——寫了一封很懇切的長信,給我講為人治學的道理,其中有一句話說:「大學教育在使人有正確的價值意識,知道權衡輕重。」於今事隔二十餘年,我還很清楚地記得這句看來頗似尋常的話。在當時,我看到了有幾分詫異,心裡想:大學教育的功用就不過如此麼?這二三十年的人生經驗才逐漸使我明白這句話的分量。我有時虛心檢點過去,發見了我每次的過錯或失敗都恰是當人生歧路,沒有能權衡輕重,以致去取失當。比如說,我化去許多功夫讀了一些於今看來是值不得讀的書,做了一些於今看來是值不得做的文章,嘗試了一些於今看來是值不得嘗試的事,這樣地就把正經事業耽誤了。好比行軍,沒有偵出要塞,或是偵出要塞而不盡力去擊破,只在無戰爭重要性的角落徘徊摸索,到精力消耗完了還沒碰著敵人,這豈不是愚蠢?
我自己對於這種愚蠢有切身之痛,每衡量當世人物,也歡喜審察他們有沒有犯同樣的毛病。有許多在學問思想方面極為我所敬佩的人,希望本來很大,他們如果死心塌地做他們的學問,成就必有可觀。但是因為他們在社會上名望很高,每個學校都要請他們演講,每個機關都要請他們擔任職務,每個刊物都要請他們做文章,這樣一來,他們不能集中力量去做一件事,用非其長,長處不能發展,不久也就荒廢了。名位是中國學者的大患。沒有名位去掙扎求名位,旁馳博騖,用心不專,是一種浪費;既得名位而社會視為萬能,事事都來打攪,惹得人心花意亂,是一種更大的浪費。「古之學者為己,今之學者為人。」在「為人」、「為己」的衝突中,「為人」是很大的誘惑。學者遇到這種誘惑,必須知所輕重,毅然有所取捨,否則隨波逐流,不旋踵就有沒落之禍。認定方向,立定腳跟,都需要很深厚的修養。
「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是儒家在人生理想上所表現的價值意識。「學也祿在其中」,既學而獲祿,原亦未嘗不可;為干祿而求學,或得祿而忘學便是顛倒本末。我國歷來學子正坐此弊。記得從前有一個學生剛在中學畢業,他的父親就要他做事謀生,有友人勸阻他說:「這等於吃稻種。」這句聰明話可表現一般家長視教育子弟為投資的心理。近來一般社會重視功利,青年學子便以功利自期,入學校只圖混資格作敲門磚,對學問沒有濃厚的興趣,至於立身處世的道理更視為迂闊而遠於事情。這是價值意識的混亂。教育的根基不堅實,影響到整個社會風氣以至於整個文化。輕重倒置,急其所應緩,緩其所應急,這種毛病在每個人的生活上、在政治上、在整個文化動向上都可以看見。近來我看了英人貝爾的《文化論》(Clive Bell:Civilization),其中有一章專論價值意識為文化要素,頗引起我的一些感觸。貝爾專從文化觀點立論,我聯想到「價值意識」在人生許多方面的意義。這問題值得仔細一談。
自然界事物紛紜錯雜,人能不為之迷惑,賴有兩種發見,一是條理,一是分寸。條理是聯繫線索,分寸是本末輕重。有了條理,事物才能分別類居,不相雜亂;有了分寸,事物才能尊卑定位,各適其宜。條理是橫面上的秩序,分寸是縱面上的等差。條理在大體上是純理活動的產品,是偏於客觀的;分寸的鑑別則有賴於實用智慧,常為情感意志所左右,帶有主觀的成分。別條理,審分寸,是人類心靈的兩種最大的功能。一般自然科學在大體上都是別條理的事,一般含有規範性的學術如文藝、倫理、政治之類都是審分寸的事。這兩種活動有時相依為用,但是別條理易,審分寸難。一個稍有邏輯修養的人大半能別條理,審分寸則有待於一般修養。它不僅是分析,而且是衡量,不僅是知解,而且是抉擇。「廄焚,子退朝,曰『傷人乎?』不問馬」這件事本很瑣細,但足見孔子心中所存的分寸,這種分寸是他整個人格的表現。
所謂審分寸,就是辨別緊要的與瑣屑的,也就是有正確的價值意識。「價值」是一個哲學上的術語,有些哲學家相信世間有絕對價值,永住常在,不隨時空及人事環境為轉移,如康德所說的道德責任,黑格爾所說的永恆公理。但是就一般知解說,價值都有對待,高下相形,美醜相彰,而且事物自身本無價值可言,其有價值,是對於人生有效用,效用有大小,價值就有高低。這所謂「效用」自然是指極廣義的,包含一切物質的和精神的實益,不單指狹義功利主義所推崇的安富尊榮之類。作為這樣的解釋,價值意識對於人生委實是重要。人生一切活動,都各追求一個目的,我們必須先估定這目的有無追求的價值。如果根本沒有價值而我們去追求,或只追求較低的價值,我們就打錯了算盤,沒有儘量地享受人生最大的好處。有正確的價值意識,我們對於可用的力量才能作最經濟的分配,對於人生的豐富意味才能儘量榨取。人投生在這個世界裡如入珠寶市,有任意採取的自由,但是貨色無窮,擔負的力量不過百斤。有人挑去瓦礫,有人挑去鋼鐵,也有人挑去珠玉,這就看他們的價值意識如何。
價值意識的應用範圍極廣。凡是出於意志的行為都有所抉擇、有所排棄。在各種可能的途徑之中擇其一而棄其餘,都須經過價值意識的審核。小而衣食行止,大而道德學問事功,無一能為例外。
價值通常分為真善美三種。先說真,它是科學的對象。科學的思考在大體上雖偏於別條理,卻也須審分寸。它分析事物的屬性,必須辨別主要的與次要的;推求事物的成因,必須辨別自然的與偶然的;歸納事例為原則,必須辨別貌似有關的與實際有關的。蘋果落地是常事,只有牛頓抓住它的重要性而發明引力定律;蒸汽上騰是常事,只有瓦特抓住它的重要性而發明蒸汽機。就一般學術研究方法說,提綱挈領是一套緊要的功夫,囫圇吞棗必定是食而不化。提綱挈領需要很銳敏的價值意識。
次說美,它是藝術的對象。藝術活動通常分欣賞與創造。欣賞全是價值意識的鑑別,藝術趣味的高低全靠價值意識的強弱。趣味低,不是好壞無鑑別,就是歡喜壞的而不了解好的;趣味高,只有真正好的作品才夠味,低劣作品可以使人作嘔。藝術方面的愛憎有時更甚於道德方面的愛憎,行為的失檢可以原諒,趣味的低劣則無可容恕。至於藝術創造更步步需要謹嚴的價值意識。在作品醞釀中,許多意象紛呈,許多情致泉涌,當興高采烈時,它們好像八寶樓台,件件驚心奪目,可是實際上它們不盡經得起推敲,藝術家必能知道割愛,知道剪裁洗鍊,才可披沙揀金。這是第一步。已選定的材料需要分配安排,每部分的分量有講究,各部分的先後位置也有講究。凡是藝術作品必有頭尾和身材,必有濃淡虛實,必有著重點與陪襯點。「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拱之。」藝術作品的意思安排也是如此。這是第二步。選擇安排可以完全是胸中成竹,要把它描繪出來,傳達給別人看,必藉特殊媒介,如圖畫用形色,文學用語言。一個意思常有幾種說法,都可以說得大致不差,但是只有一種說法,可以說得最恰當妥貼。藝術家對於所用媒介必有特殊敏感,覺得大致不差的說法實在是差以毫釐,謬以千里,並且在沒有碰著最恰當的說法以前,心裡就安頓不下去,他必肯嘔出心肝去推敲。這是第三步。在實際創造時,這三個步驟雖不必分得如此清楚,可是都不可少,而且每步都必有價值意識在鑑別審核。每個大藝術家必同時是他自己的嚴厲的批評者。一個人在道德方面需要良心,在藝術方面尤其需要良心。良心使藝術家不苟且敷衍,不甘落下乘。藝術上的良心就是謹嚴的價值意識。
再次說善,它是道德行為的對象。人性本可與為善,可與為惡,世間善人少而不善人多,可知為惡易而為善難。為善所以難者,道德行為雖根於良心,當與私慾相衝突,勝私慾需要極大的意志力。私慾引人朝抵抗力最低的路徑走,而道德行為往往朝抵抗力最大的路徑走。這本有幾分不自然。但是世間終有人為履行道德信條而不惜犧牲一切者,即深切地感覺到善的價值。「朝聞道,夕死可矣。」孔子醇儒,向少作這樣俠士氣的口吻,而竟說得如此斬截者,即本於道重於生命一個價值意識。古今許多忠臣烈士寧殺身以成仁,也是有見於此。從短見的功利觀點看,這種行為有些傻氣。但是人之所以為人,就貴在這點傻氣。說淺一點,善是一種實益,行善社會才可安寧,人生才有幸福。說深一點,善就是一種美,我們不容行為有瑕疵,猶如不容一件藝術作品有缺陷。求行為的善,即所以維持人格的完美與人性的尊嚴。善的本身也有價值的等差。「禮與其奢也寧儉,喪與其奢也寧戚」,重在內心不在外表。「男女授受不親,嫂溺援之以手」,重在權變不在拘守條文。「人盡夫也,父一而已」,重在孝不在愛。忠孝不能兩全時,先忠而後孝。以德報怨,即無以報德,所以聖人主以直報怨。「其父攘羊,其子證之」,為國法而傷天倫,所以聖人不取。子夏喪子失明而喪親民無所聞,所以為曾子所呵責。孔子自己的兒子死只有棺,所以不肯賣車為顏淵買槨。齊人拒嗟來之食,義本可嘉,施者謝罪仍堅持餓死,則為太過。有無相濟是正當道理,微生高乞醢以應鄰人之求,不得為直。戰所以殺敵致勝,宋襄公不鼓不成列,不得為仁。這些事例有極重大的,有極尋常的,都可以說明權衡輕重是道德行為中的緊要功夫。道德行為和藝術一樣,都要做得恰到好處。這就是孔子所謂「中」,孟子所謂「義」。中者無過無不及,義者事之宜。要事事得其宜而無過無不及,必須有很正確的價值意識。
真善美三種價值既說明了,我們可以進一步談人生理想。每個人都不免有一個理想,或為溫飽,或為名位,或為學問,或為德行,或為事功,或為醇酒婦人,或為鬥雞走狗,所謂「從其大體者為大人,存其小體者為小人」。這種分別究竟以什麼為標準呢?哲學家們都承認:人生最高目的是幸福。什麼才是真正的幸福?對於這問題也各有各的見解。積學修德可被看成幸福,飽食暖衣也可被看成幸福。究竟誰是誰非呢?我們從人的觀點來說,須認清人的高貴處在哪一點。很顯然地,在肉體方面,人比不上許多動物,人之所以高於禽獸者在他的心靈。人如果要充分地表現他的人性,必須充實他的心靈生活。幸福是一種享受。享受者或為肉體,或為心靈。人既有肉體,即不能沒有肉體的享受。我們不必如持禁欲主義的清教徒之不近人情,但是我們也須明白:肉體的享受不是人類最上的享受,而是人類與雞豚狗彘所共有的。人類最上的享受是心靈的享受。哪些才是心靈的享受呢?就是上文所述的真善美三種價值。學問、藝術、道德幾無一不是心靈的活動,人如果在這三方面達到最高的境界,同時也就達到最幸福的境界。一個人的生活是否豐富,這就是說,有無價值,就看他對於心靈或精神生活的努力和成就的大小。如果只顧衣食飽暖而對於真善美漫不感覺興趣,他就成為一種行屍走肉了。這番道理本無深文奧義,但是說起來好像很迂闊。靈與肉的衝突本來是一個古老而不易化除的衝突。許多人因顧到肉遂忘記靈,相習成風,心靈生活便被視為怪誕無稽的事。尤其是近代人被「物質的舒適」這一觀念所迷惑,大家爭著去拜財神,財神也就籠罩了一切。「哀莫大於心死」,而心死則由於價值意識的錯亂。我們如想改正風氣,必須改正教育,想改正教育,必須改正一般人的價值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