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求真理的指導原則 · 原 則 一
研究的目的,應該是指導我們的心靈,使它得以對於〔世上〕呈現的一切事物
① ,形成確鑿的、真實的判斷。
人們的習慣是:每逢他們看出兩個事物有某種相似之處,就在內心判斷中,把對於其一的真實理解同等施用於該二事物,即使兩者之間的區別也在所不顧。這樣,人們就錯誤地把科學和技藝等量齊觀,殊不知科學全然是心靈所認識者,而技藝所需要的則是身體的特定運用和習慣 ② 。同時,人們也注意到:單個的人是不可能統統學會全部技藝的,只有從事單一技藝 ③ 者,才較為容易地成為出色的技藝家,因為,同一雙手從事單一行當甚為方便。既適應田間作業,又善於彈西塔爾 ④ ,或者還適應其他種種職司,就不那麼方便了。於是,人們曾經認為科學也是這樣,便按照各門科學對象的不同而加以區別,一度以為必須逐一從事,與此同時,其他各門科學則捨棄不顧。這樣,他們的希望就完全落空了。因為,一切科學只不過是人類的智慧,而人類智慧從來是獨一的、僅僅相似於它自己的,不管它施用於怎樣不同的對象 ⑤ ;它不承認對象之間任何差異,猶如陽光不承認陽光普照下萬物互相徑庭 ⑥ ;所以,大可不必把我們的心靈拘束於任何界限之內,既然正如運用某一單一技藝時的情況一樣,對一種真理的認識並不使我們偏離對另一真理的揭示 ⑦ ,相反,協助我們去揭示。當然,我覺得詫異的是:大多數人極其細心地考察各種植物的特性、各個星球的運行、點鉛成金之術,以及諸如此類分科的對象,卻幾乎沒有一人想到 ⑧ 這裡涉及的是良知 ⑨ ,或者說,人皆有之的智慧 ⑩ ,而其他一切之所以值得重視,與其說是由於它們自己,不如說是由於它們對此良知或智慧多少有所貢獻。因此,我們提出這一原則並把它定為第一原則,不是沒有道理的,既然最使我們偏離探求真理正道的,莫過於不把我們的研究引向這個普遍目的,而引向其他目的。我說的還不是那些邪惡的可譴責的目的,例如虛假的榮耀和可恥的私利:十分明顯,矯揉造作的推理和迎合庸人心靈的幻覺 ⑪ ,比起確鑿認識真理來,所開闢的道路便捷得多。我要說的是某些誠實的可讚揚的目的,因為它們往往更為狡猾地欺騙我們,仿佛我們研究科學是為了有利於生活舒適,或者有利於靜觀真理而獲得樂趣,雖然這幾乎是人生中唯一不攙雜質的幸福,唯一不受任何痛苦驚擾的幸福。因為,儘管我們從科學可以合情合理地期待獲得這些果實,其實,只要我們在研究的時候略加思考,便可發現它們常常促使我們捨棄許多為認識若干其他事物所需的事物,既然乍看起來,後者比較不那麼有用,不那麼值得注意。因此,我們必須相信,一切科學彼此密切聯繫,把它們統統完整地學到手,比把它們互相割裂開來,更為方便得多;因此,誰要是決心認真探求事物的真理,他就必須不選擇某一特殊科學:因為,事物都是互相聯繫、彼此依存的;他必須僅僅著眼於如何發揚理性的天然光芒,——並不是為了解決這個或那個學派紛爭,而是為了在人生各個場合,讓悟性指引意志何去何從。這樣的話,不用多久,他就會驚奇地發現自己取得的進步,遠遠超過那些研究特殊事物的人,發現自己不僅達到了他們企望達到的成就,而且取得了超過他們可能達到的成就。
注釋
① 「對於〔世上〕呈現的一切事物」:拉丁原文作de iis omnibus quæ occurrunt,也可譯作「對於所出現的一切」。法譯文作touchant toutes les choses qui se présenter。(譯者注,以下統此。)
② 「習慣」:拉丁原文作habitus。按照笛卡爾的用法,意為「適應,習慣,定向」。
③ 按笛卡爾的用法,「技藝」又稱「自由科學」。指需要後天獲得習慣者,例如政治、醫學、音樂、修辭、詩,它們從一般科學(主要是哲學和數學)獲得基本原理。
④ 西塔爾:一種七弦琴,起源於波斯,流行於印度。
⑤ 「對象」(被施用的對象:subjectis applicata):這裡的subjectum等於objectum。笛卡爾在《方法論》中也有這樣的用法。原則四中既說ex quovis subjeto(漢譯文作「從任意主題中」),毫無歧義地又說ex aliove quovis objecto(漢譯文作「在隨便什麼對象中」)。
⑥ 這裡的借喻是說悟性對於萬物不分軒輊。在笛卡爾以前,不少哲學家也曾使用陽光普照之類的修辭性說法,但指的是上帝或神對於萬物的關係;甚至就在笛卡爾同時的人中間也有借喻為耶穌的。笛卡爾在1630年5月27日的一封信中不同意這一流行用法,他說:「肯定無疑,上帝正是生物本質及其存在的創造者,但是,這個本質無非是那些永恆真理:我並不設想為像陽光一樣來自上帝的永恆真理。」
⑦ 「另一真理的揭示」inventione alterius,這裡的inventione並不與某些活著的西歐語言中的invention相等。按照笛卡爾例如在《方法論》中的用法,應為「揭露、顯示、暴露、傳導」等義。
⑧ 「想到」cogitare,又有「思維、思考、設想」等義,還不是單純等同於漢語的「想到」。
⑨ 「良知」bona mens,笛卡爾的著作Studium Bonæ Mentis,他自己給予的法文稱呼就是「良知之研究」(L'Etude du Bon sens)。
⑩ 「人皆有之的智慧」,拉丁原文為humana sapientia,法譯文作sagesse universelle,參照之譯作此。
⑪ 「矯揉造作的推理和迎合庸人心靈的幻覺」:「矯揉造作的」,拉丁原文為fucatas,與法譯文的ornés還不完全一樣;「幻覺」,拉丁原文為ludibria,指那些可笑的幻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