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社會概略 · 第一節 跳舞

一 舞樂之盛 我國之跳舞,發生頗早,「雲門」「大武」等舞,舞法如何,無從考證,惟古籍所載,關於跳舞者頗多。 夔曰:於,予擊石拊石,百獸率舞。(《書· 舜典》) 舞干羽於兩階,七旬,有苗格。(《書· 大禹謨》) 後啟十年,舞九韶。(《古今圖書集成》卷四六一一《舞部紀事》) 湯之救旱也……當此時也,弦歌鼓舞者禁之。(《尸子》卷上《君治篇》) 少康復禹之績,於是方夷來賓,獻其樂舞。(《竹書紀年》 卷七) 則堯舜時代,已經有舞,至商極盛。商人「恆舞於宮,酣歌於室」,以致有萬舞者。《詩·商頌·那》之章云: 庸鼓有斁,萬舞有奕,我有嘉客,亦不夷懌。(鄭註:庸,鏞通。斁斁然,盛也。奕奕然,有次序也。夷,悅也,亦不夷懌乎,言皆悅憚也。) 周朝跳舞,尤為時尚。武王伐紂,師旅在途,前歌后舞。《古今圖書集成 》卷四六一一《舞部紀事》云:「武王元年己卯,誓於孟津 ,前歌后舞。」《詩經·陳風·宛丘》章亦云: 坎其擊鼓,宛丘之下,無冬無夏,值其鷺羽。(鄭註:坎,擊鼓聲。值,植也。鷺 好而潔白,頭上有長毛十數枚。羽,以其羽為翳,舞者持以指麾也。言無時不出遊,而鼓舞於是也。) 「無冬無夏」,持鷺羽以舞,則人民對此之興趣,可想而知。當時學校,定跳舞為一種課程,自天子至於庶人,皆須學習,《禮記·內則篇》云:「十三學舞勺,成童舞象。」《古今圖書集成》卷四六○九《樂律典舞匯考》(二)云: 大司成,王大射,詔諸侯以弓矢舞,此臣舞於君也,食三老五更於大學,天子冕而總干,此君舞於其臣也。 春秋時代,晏子且借舞以諷諫。《晏子春秋》卷七《外篇》云: 景公築長庲之台,晏子侍坐,觴三行,晏子起舞曰:「歲已暮矣,而禾不獲。忽忽兮若之何!歲已寒矣而役不罷,惙惙矣如之何!」舞三而涕下沾襟,景公慚焉,為之罷長庲之役。 秦始皇雖改「大武」為「五行之舞」,然舞之門類未詳。迨及漢代,因(一)由於秦焚詩書而樂亡,樂亡舞亦不振,(二)由於漢初諸帝,未遑禮樂,太樂官制氏知鏗槍鼓舞,然不能言其意。武帝後,樂府亦競尚新聲,未及古舞,故漢代之舞,大約有三:(一)沐猴與狗斗舞(《漢書·蓋寬饒傳》);(二)巴渝舞(同書《司馬相如傳》); (三)象人舞(同書《禮樂志》),此外無所見。自三國以至南北朝,有小垂手等舞。小垂手舞,《古今圖書集成·樂律典》卷四六一一梁簡文帝《小垂手》云: 舞女出西秦,躡影舞陽春,且復小垂手,廣袖拂紅塵,折腰應兩袖,頓足轉雙巾,蛾眉與曼臉,見此空愁人。 所謂「廣袖」「折腰」「頓足」「蛾眉」「曼臉」,則舞之裝束與情態,幾如現在眼前。隋初統一天下,尚用周樂,牛弘、辛秀之、何妥等議樂譜,時經一年,毫無成就;樂既無成,舞亦不振。《文獻通考》卷一四五引文帝之言云:「音聲節奏及舞宜依舊,惟舞人不捉拂爾」,足證隋舞多仍舊貫。降及唐代,舞自比前代流行。 二 跳舞之門類 唐代宮中,每逢宴會,千歌萬舞,美不勝數,《白氏長慶集》卷五一《霓裳羽衣歌和微之》云: 我昔元和侍憲皇,曾陪內宴宴昭陽;千歌百舞不可數,就中最愛霓裳舞。 所謂「千歌百舞不可數」,則門類之多,可想而知。依愚所見,有唐一代,約有七十餘種舞。《唐六典》及《文獻通考》卷一四五約五十一種: 光大之舞(黃鐘宮調) 長發之舞(同上) 大政之舞(太簇宮調) 大成之舞(姑洗宮調) 大明之舞(蕤賓宮調) 崇德之舞(夷則宮調) 鈞天之舞(黃鐘宮調) 大(文)和之舞(太簇宮調) 景雲之舞(黃鐘宮調) 承先之舞 大運之舞 惟新之舞 保大之舞 文明之舞 大順之舞 象德之舞 和寧之舞 大鈞之舞 文成之舞 大定之舞 咸寧之舞(以上二十一舞祭太廟時用之) 七德舞 九功舞 上元舞(以上三舞為唐自造) 大定舞 聖壽舞 光聖舞 宴樂舞 長壽舞 天授舞 萬歲舞 龍池舞 小破陣樂舞 師子舞 中和舞 六合還淳舞 順聖舞 承天舞 聖主迴鑾舞 一戎大定舞 神宮大樂舞 霓裳舞 景雲舞 坐部舞 傾杯舞 軟舞 健舞 嘆舞 文舞 武舞 凱安之舞 《唐人說薈·樂府雜錄》得六種:八佾舞、骨塵舞、胡旋舞、字舞、花舞、馬舞。新、舊《唐書》得八種:嘆百年舞、菩薩蠻舞、八風舞、談容娘舞、渾脫舞、合生舞、回波舞、高麗舞。此外於《唐語林》則得「黃獅子」「柘枝」二舞。 以上各舞,不獨舞法不同,即舞人亦異,王維以作《黃獅子舞》,坐罪出官。《唐語林》卷五云: 王維為太樂丞,被人嗾令舞《黃獅子》,坐是出官。《黃獅子》者,非天子不舞也,後輩慎之。 專制時代,一舞之微,亦有階級之分。所以宮廷之舞,謂非平民所能,須以官吏子弟教練之。此種舞人,隋稱為「二舞郎」,唐稱為「雲門生」。《文獻通考》卷一四五云: 按《周禮》以樂舞教國子,舞《雲門》《大咸》《大漢》《大武》,是知古之舞者,即諸侯子孫,容服鮮麗,故得 神祇降福,靈光燭壇。今之舞人,並容貌菆陋,屠沽之流,用以接神,欲求降福,固亦難矣。隋猶以品子為之,號為「二舞郎」,逮乎聖朝(唐),遂變斯制,誠願革茲近誤,考復古道。其二舞人,取品子年二十以下,顏容修正者為之,令太常博士主之,准國子學給科。行事之外,習六樂之道,學五禮之儀。經十周年,量文武授散官, 號曰「雲門生」。 三 跳舞之服裝與情態 《全唐文》卷一五六謝偃《觀舞賦》,述唐代宮廷跳舞,姿態妖妍,步章合,音節樂伉美,弦無差袖,聲必應足,令人看之,情景如畫,爰錄之如下: 金石奏,絲桐理,奇調間發,新聲互起。促宴冶而忘疲,歡情暢而未已。於是燕余齊列,絳樹分行,曳綃裾兮拖瑤佩,簪羽釵兮珥明當,擢纖腰之孤立,若卷旌之未揚,紆脩袂而將舉,似驚鴻之欲翔。退不失倫,進不逾曲,流而不滯,急而不促,弦無差袖,聲必應足,香散飛巾,光流轉玉。若乃巴姬並進,鄭媛俱前,對席齊舉,分庭共旋,乍差池以燕接,又颯沓而鳧連,止有餘態,動無遺妍,似兩艷之同發,類雙花之偶然。進止合度,俯仰若一,節緩則顧遲,唱速則回疾,殊姿異制,不可殫悉。 謝偃太宗時為宏文館直學士,嘗侍內宴,記聞述見,自然真切,所謂「唱速則回疾」,據《國學·禮樂錄》云: 「舞生」按譜作勢,凡舞「合」字、「四」字欲遲,「工」字、「六」字欲疾,「上」字、「尺」字欲適中,聽鐸鼓既響,兩階羽鑰齊作,進退俯仰,象文德之容,合歌聲之妙,而舞之能事畢矣。 舞生系「按譜作勢」,歌人則按譜奏聲,無論「舞生」「樂人」,須同時注意,「樂工」演奏之音節,其式樣如下: (自上而下,漸低、漸濁、漸巨) 五、六、凡、工、尺、上、一、四、合。 (自下而上、漸高 、漸清、漸細) 顧此乃唐代舞樂普通情態,並不專指某種舞而言。茲據《文獻通考》卷一四五略述《七德》《九功》《上元》等舞,舞者之裝束容儀如下。 《七德舞》:《七德舞》者,本名《秦王破陣樂》。太宗為秦王,破劉武周,軍中相與作《秦王破陣樂》曲。及即位,宴會必奏之……乃制舞圖,左圓右方,先偏後伍,交錯屈伸,以象魚麗、鵝鸛。命呂才以圖教樂工百二十八人,被銀甲執戟而舞。凡三變,每變為四陣,象擊刺往來……自是元日、冬至,朝會慶賀,與《九功舞》同奏,舞人更以進賢冠、虎文袴、螣蛇帶、烏皮靴,二人執旌居前。 《九功舞》:《九功舞》,本名《功成慶善樂》……以童兒六十四人冠進德冠、紫袴褶、長褻、漆髻、屣履而舞。 《上元舞》:《上元舞》者,高宗所作也,舞者百八十人,衣畫雲五色衣。 《大定舞》:本出《破陣樂》,舞者百四十人,被五彩文甲,持槊,歌雲「八埏同軌樂」,以象平遼東而邊隅大定也。 《聖壽舞》:唐高宗、武后作,舞用百四十人,金銅冠,五色畫衣,舞之行列必成字,凡十六變而畢,有「聖超千古,道泰百王,皇帝萬年,寶祚彌昌」之字。 《光聖舞》:唐明皇作,舞者八十人,鳥冠,五彩畫衣,兼以《上元》《聖壽》之容,以歌王業所興也。 《宴樂舞》:唐張文收所造也,舞工二十人,緋綾為袍,絲布為袴,又分四部,《景雲舞》八人,《慶善舞》四人,《承天舞》四人。 《長壽舞》:武后長壽年所制,舞者十有二人,衣冠皆畫。 《萬歲舞》:《鳥歌萬歲樂舞》,唐武太后所造也。當是時,宮中養鳥,能人言,又常稱萬歲,故為樂以象之。舞者三人,緋大袖,並畫鴝鵒冠作鳥像。 《龍池舞》:舞者十有二人為列,服五色紗雲衣,芙蓉冠,無憂履,四工執蓮花以引舞,一奏而五疊。 《師子舞》:唐《太平樂》,亦謂之《五方師子舞》,師子摯獸。出於西南夷,天竺、師子等國,綴毛為之,各高丈余,人居其中,像其俛仰馴狎之容,二人持繩秉拂,為習弄之狀,五師子各放其方色,百四十人歌《太平樂》,舞以足,持繩者服飾作崑崙狀。 《景雲舞》:舞者八人,花錦為袍,五綾為袴,綠雲冠,黑皮靴。 《傾杯舞》:唐明皇常令教舞馬百駟,分為左右部,時塞外亦以善馬來貢,上俾之教習,無不曲盡其妙,因命衣以文繡,絡金鈴飾其鬣間,雜以珠玉。其曲謂之《傾杯樂》,凡數十疊,奮首鼓尾,縱橫應節,又施三層板床,乘馬而上,忭轉如飛,或命壯士舉榻,馬舞其上,樂工數十環立,皆衣以淡黃衫、文玉帶,必求妙齡姿美者充之。(《樂府雜錄舞工條》及《明皇雜錄》記載亦同) 《軟舞》:唐開成末,有樂人崇鬍子能《軟舞》,其腰肢不異女郎也,然舞容有大垂手,有小垂手,或像驚鴻,或如飛燕。婆娑,舞態也;蔓延,舞綴也。然則《軟舞》,蓋出體之自然,非此類歟。 除《通考》外,其他史籍,載跳舞之服裝情態,亦復不少,爰錄之如下。 《文舞》:《唐六典》卷十四「太樂令」條云:「文舞之制,左執龠,右執翟,二人執纛以引之。」(《文舞》六十四人,供郊廟,服委貌冠,玄絲布大袖,白練領標,白紗中單,絳領標,絳布大口袴,革帶,烏皮履,白布襪。其執纛人衣冠各同也。) 《武舞》:同書同卷同條雲,「武舞之制,左執干,右執戚,二人執旌居前,二人執鞀鼓,二人執鐸,四人持金鉦,二人奏之,二人執鐃以次之,二人執相在左,二人執雅在右」。(《武舞》六十四人,供郊廟,服平冕,余同《文舞》。若供殿庭,服武弁,平巾幘,金支緋絲布大袖,緋絲布綢 襠,甲金飾,白練 襠,騰蛇起粱帶,豹文大口布袴,烏布靴。其執旌人衣冠各同當色舞人,余同工人也。) 《字舞》《花舞》:《樂府雜錄》「舞工」條注云:「《字舞》以舞人亞身於地,布成字也。《花舞》著綠衣偃身,合成花字也。」按《花舞》,即《字舞》。再所謂《太平萬歲舞》亦系《字舞》。宋周密《齊東野語》卷十「字舞」條亦云:「州郡遇聖節錫宴,率命猥妓數十群舞於庭,作『天下太平』字,殊為不經。」而唐《樂府雜錄》云:「舞有字以舞人亞身於地,布成字也。」王建《宮詞》云:「羅衫葉葉繡重重,金鳳銀鵝各一叢,每翩舞時分兩向,太平萬歲字當中。」則此事由來亦久矣(按《聖壽舞》,亦《字舞》也)。 《坐部舞》:《樂府雜錄》「雲韶樂」條雲,「用玉磬四架,樂即有琴、瑟、築、簫、篪、龠、跋膝、笙、竽、登歌、拍板。樂分堂上、堂下。登歌四人,在堂下坐,舞童五人衣繡衣,各執金蓮花,引舞者如仙家行道者也;舞在階下,設錦筵,宮中有雲韶院」。 《八佾舞》:同書「雅樂部」條雲,「《八佾》舞,則六十四人,文武各半,皆著畫幘,俱在樂懸之北,文舞居東,手執翟,狀如鳳毛,武舞居西,手執戚,文衣長大,武衣短小,其鍾師及磐師登歌」。 《高麗舞》:《資治通鑑·中宗紀》雲 ,「司禮少卿張同休,易之之兄也,嘗召公卿宴集,酒酣戲再思曰『楊內史面似高麗』, 再思欣然即剪紙帖巾,反披紫袍,為高麗舞,舉座大笑」。 《八風舞》:同書同紀雲,「國子祭酒祝欽明自請作《八風舞》,搖頭轉目,備極醜態,上大笑」。 《嘆百年舞》:《舊唐書》卷一七七《曹確傳》雲,「(伶官)李可及善音律,尤能轉喉為新聲,音辭曲折,聽者忘倦,京師屠沽效之,呼為『拍彈』。同昌公主除喪後,帝(文宗)與淑妃思念不已,可及乃為《嘆百年舞》曲,舞人珠翠盛飾者數百人,畫魚龍地衣,用官騑五千匹,曲終樂闋,珠璣覆地,詞語悽惻,聞者涕流」。 《霓裳舞》:《白氏長慶集》卷五一《霓裳羽衣歌》雲,「舞時寒食春風天,玉鉤欄下香桉前。案前舞者顏如玉,不著人家俗衣服。虹裳霞帔步搖冠,鈿瓔累累珮珊珊。娉婷似不任羅綺,顧聽樂懸行復止。磬簫箏笛遞相攙,擊懨彈吹聲邐迤。散序六奏未動衣,陽台宿雲慵不飛。中序擘騞初入拍,秋竹竿裂春冰坼。飄然轉旋迴雪輕,嫣然縱送游龍驚。小垂手後柳無力,斜曳裾時雲欲生。螾蛾斂略不勝態,風袖低昂如有情。上元點鬟招萼綠,王母揮袂別飛瓊。繁音急節十二遍,跳珠撼玉何鏗錚。翔鸞舞了卻收翅,唳鶴曲終長引聲」。 《柘枝舞》:《全唐詩》第八函第五冊張祜《周員外席上觀柘枝》詩云「金絲蹙霧紅衫薄,銀蔓垂花紫帶長」。《觀楊瑗柘枝》詩云「促疊蠻鼉引柘枝,捲簾虛帽帶交垂。紫羅衫宛蹲身處,紅錦靴柔踏節時」。《白氏長慶集》卷五三《柘枝妓》詩亦云「紅蠟燭移桃葉起,紫羅衫動柘枝來。帶垂鈿胯花腰重,帽轉金鈴雪面回」。可見《柘枝舞》,舞人率穿紅紫、五色羅衫、窄袖、錦靴、腰帶、銀蔓垂花、頭冠繡花捲簾虛帽也。 《胡旋舞》:系《健舞》之一,《樂府雜錄》雲「《健舞》曲有《棱大》《阿連》《柘枝》《劍器》《胡旋》《胡騰》」。《白氏長慶集》卷三《胡旋女》詩云「胡旋女,胡旋女,心應弦,手應鼓。弦鼓一聲雙袖舉,回雪飄飄轉蓬舞。左旋右轉不知疲,千匝萬周無已時。人間物類無可比,奔車輪緩旋風遲。曲終再拜謝天子,天子為之微啟齒。胡旋女,出康居, 徒勞東來萬里余」,此為舞之情態。《通典·康國樂》條雲「舞二人,緋襖、錦袖,綠綾渾襠袴,赤皮靴,白袴奴(帑 )」,此為舞之服裝。按骨塵舞,亦與此舞同。《樂府雜錄》「俳優」條云:「舞有《骨塵舞》《胡旋舞》,俱於一小圓毬子上舞,縱橫騰踏,兩足終不離於毬子上,其妙如此。」 此外於《竿頭舞》,尤稱絕藝,玄宗時,教坊王大娘甚長此舞。《明皇雜錄》云: 玄宗御勤政樓,大張樂,羅列百技,時教坊有王大娘者,喜戴百尺竿,竿上施木山,狀瀛洲方丈,令小兒持絳節,出入於其間,歌舞不輟。時劉晏以神童為秘書正字……令詠王大娘戴竿,晏應聲曰:樓前百戲競爭新,惟有長竿妙入神,誰得綺羅翻有力,猶自嫌輕更著人。 所謂「妙入神」,則其舞態之精,殊非言語所能形容。敬宗時,妓女石火胡亦善此舞,技藝精妙,非教坊中人所能及。《杜陽雜編》卷二云: 上降曰大法音樂,集天下百戲於殿前。時有妓女石火胡,挈養女五人,才八九歲,於百尺竿上張弓弦五條,令五女各居一條之上,衣五色衣,執戟持戈,舞《破陣樂》曲,俯仰來去,越節如飛。是時觀者目眩心怯。火胡立於十重朱畫床子上,令諸女迭踏以至半空,手中皆執五彩小幟,床子大者始一尺余。俄而手足齊舉,為之踏渾脫,歌呼抑揚,若履平地,上賜物甚厚,文宗即位,惡其大險傷神,遂不復作。 此舞不獨京師有之,西蜀亦頗流行。李綽《尚書故實》卷二云: 章仇兼瓊鎮蜀日,觀寺設大會,百戲在庭,有十歲童兒一作女童舞於竿杪,忽有物狀如鵰鶚,掠之而去,群眾大駭,因而罷樂。 則唐代跳舞,花樣翻新,以及普遍流行,一般可鑑。前引白居易《霓裳羽衣歌》所謂「千歌百舞」,則舞之中,夾以歌唱,自無疑義。惟此時歌者不舞,舞者不歌,歌舞同為一人,尚未之見。清毛奇齡《西河詩話》云: 古者歌舞不相合,歌者不舞,舞者不歌,即舞曲中詞,亦不必與舞者搬演相應。自唐人作《柘枝詞》《蓮花鏇歌》,則舞者所執,與歌者所措詞,稍稍相應,然無事實也……至元人造曲,則歌者舞者合作一人,使句欄舞者自司歌唱,而第設笙、笛、琵琶以和其曲…… 足證唐代歌舞,未同為一人,同為一人,實自元代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