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阿Q正傳」 · 四、論阿Q這一個小說典型

大家公認,阿Q是五四以來中國新文學所創造的最成功的典型,阿Q這個人物寫得最生動,最有個性,他能活在每個讀者的心中,這是一。同時我們還應該說,從阿Q這個典型最能看得出作者的形象思維,這是二。我們現在就來研究這兩點。 先說阿Q這個典型為什麼最能看得出作者的形象思維。我們已經說過,魯迅是企圖寫出阿Q這麼一個人物來讓讀者反省,主要是針對與作者同一階級出身的人。這也就是說,從邏輯思維看,魯迅是教育與自己同一階級的知識分子。然而魯迅在創造這樣一篇有教育意義的藝術品時,他沒有想到取本階級的人物的形象,如果戈里的小說所取的形象那樣,這就表示魯迅的極其深刻的思想感情!他所處的社會是要變革的。他想教育本階級的人,而結果鞭策了被壓迫被剝削的小人物,作者的立場只有站在被壓迫被剝削者這一方面。因此,這樣一個小人物的形象,在魯迅的筆下生動起來了。法捷耶夫有過這樣的話:「這篇小說是描寫一個中國小人物的。但是果戈里的《外套》的主人翁是小官吏,而《阿Q正傳》的主人翁是小僱農,這一點足以表示出魯迅的優點,說明魯迅的人民性。」這話說得極有意義。在《吶喊》里,是有以作者本階級的人物為主人翁的,如《孔乙己》,如《白光》,那都是滅亡的形象,也有《端午節》,那裡面的知識分子倒是當時的活人,然而作者是解剖他,並沒有教育他的意思,因為希望分明不在這上面。從小說的形象看,魯迅確乎只有對阿Q是取著教育他的態度的,哪些事情他應該做,哪些事情他不應該做。魯迅是教育本階級的讀者,而魯迅小說的形象是「憎惡這熟識的本階級」,被壓迫被剝削者是他教育的對象,——這難道還不明白嗎?在《俄譯〈阿Q正傳〉序》里魯迅自己曾說過:「我雖然竭力想摸索人們的魂靈,但時時總自憾有些隔膜。在將來,圍在高牆裡面的一切人眾,該會自己覺醒,走出,都來開口的罷,而現在還少見,所以我也只得依了自己的觀察,孤寂地姑且將這些寫出,作為在我的眼裡所經過的中國的人生。」他在這裡所謂「人們的魂靈」,也就是《我怎麼做起小說來》那篇文章里說的「不幸的人們」,「在將來」是「一切人眾」的將來。他對他的本階級,即士大夫階級,是無所謂「將來」的,是「毫不可惜它的潰滅」。因此,他所摸索的「中國的人生」是阿Q的傳記,不用說不是滅亡的東西如《孔乙己》、《白光》裡面所寫的,也不是他在這同一篇序里說的「幾個聖人之徒的意見和道理」,那是「為了他們自己」。將來是被壓迫被剝削人們的將來,只要他們覺醒,——魯迅小說的形象所表示的不是如此嗎? 魯迅自己也說了,「我也只得依了自己的覺察,孤寂地姑且將這些寫出」,他那時還沒有能夠用無產階級的宇宙觀作為觀察國家命運的工具。他於「中國的人生」當中同情不幸者,站在他們的立場希望他們覺醒,但他並不是掌握了階級觀點,他寫阿Q並不是把阿Q真正當作農民來考慮問題。根據他所認識的某一個阿Q,應該是城市裡的「不幸的人物」之一,「有農民式的質樸,愚蠢,但也很沾了些游手之徒的狡猾」,他覺得把這個人物寫出來可以表達自己的思想,也就是「揭出病苦,引起療救的注意。」(《我怎麼做起小說來》)現在在我們眼前的阿Q這個小說典型,這個典型人物的形象,除了某些地方露了士大夫階級的馬腳而外,能說不是舊日城市裡一個流浪的僱工嗎? 把上面兩段話總括起來說,阿Q是一般被壓迫被剝削者的典型,他的性格是城市裡的一個流浪僱工,不是農民,魯迅因為他當時還不是馬克思主義者,他摸索「中國的人生」而寫出阿Q的形象,就充分表示他的思想的人民性,站在被壓迫被剝削者的立場指出應該怎樣,不應該怎樣。 再從阿Q的形象看,魯迅認為阿Q應該怎樣,不應該怎樣呢?這一層大家都很清楚的,在小說里魯迅也替阿Q指出兩個毛病的名目來了,一個是「他有這一種精神上的勝利法」,一個是「忘卻」。精神勝利法是自己失敗了而不肯承認失敗,被人打了,而想「我總算被兒子打了,」也就心滿意足,自以為得了勝利。「忘卻」就是善於把仇恨忘記了,也就是不敢反抗。因為有了這兩個毛病,也就容易有第三個毛病,就是欺負比自己力量小的人。說實話,魯迅經歷了清朝末年,處在民國初年,認為這三個毛病是中國的致命傷,確實是他的本階級的事情。而魯迅的最偉大的地方又在於他確切地認識到「現在我們所能聽到的不過是幾個聖人之徒的意見和道理,為了他們自己」,他對統治階級完全不存有希望,要揭露他們的毛病反而以一個城市裡的流浪僱工為代表,從藝術觀點說這樣人物可以寫得生動些,從愛國立場說這樣他也可以同他的小說的主人翁一致了。《阿Q正傳》就是如此,魯迅站在阿Q的立場上,痛斥精神勝利法,應該反抗,不應該「忘卻」,不應該欺負人。如果象果戈里的小說一樣,魯迅也把阿Q取一個本階級的人物,假設是趙秀才或假洋鬼子罷,那魯迅小說的人民性就不知是什麼了,這個阿Q我們也就不知道他應該反抗什麼!所以從魯迅的《阿Q正傳》所取的被壓迫被剝削者的阿Q的形象,魯迅的思想我們是可以分析得明明白白的。然而阿Q不是農民,是城市裡的流浪僱工的典型。 魯迅把他所取的這個典型人物寫得生動,令人如見其人,如聞其語,那是從《阿Q正傳》出世以來打動了全中國的讀者的。到現在還是我們學習描繪形象,避免小說人物抽象化的最好的範例。例如阿Q被人打了,「心裡想,『我總算被兒子打了,現在的世界真不象樣……』於是也心滿意足的得勝的走了。 阿Q想在心裡的,後來每每說出口來,所以凡有和阿Q玩笑的人們,幾乎全知道他有這一種精神上的勝利法,此後每逢揪住他黃辮子的時候,人就先一著對他說: 『阿Q,這不是兒子打老子,是人打畜生。自己說:人打畜生!』 阿Q兩隻手都捏住了自己的辮根,歪著頭,說道: 『打蟲豸,好不好?我是蟲豸——還不放麼?』」讀了這樣的文章,我們真是難過極了,阿Q為什麼這樣子!魯迅卻真是會寫,阿Q主義的阿Q是這個樣子!在舊戲上面也表演過這種阿Q,有一齣戲有某一個阿Q給人揪住了,他央求人家放他,說道:「把我當個屁放了罷!」這樣當然也是傑作,然而魯迅的「我是蟲豸——還不放麼?」寫得真是痛苦,他是痛苦地想「寫出一個現代的我們國人的魂靈來」!在這種地方很容易寫得抽象,魯迅則寫得深刻,通過簡單的話寫出活的人物來。這是因為魯迅熟悉生活,而且在生活當中受了教訓,考慮到國家民族的命運。魯迅所熟悉的是城市裡的生活,熟悉城市裡的「閒人」,熟識象阿Q這樣的人,——阿Q這樣的人不是農村的農民。 又如寫賭錢的事: 這是未莊賽神的晚上。這晚上照例有一台戲,戲台左近也照例有許多的賭攤。做戲的鑼鼓,在阿Q的耳朵里仿佛在十里之外;他只聽得樁家的歌唱了。他贏而又贏,銅錢變成角洋,角洋變成大洋,大洋又成了迭〔疊〕。他興高彩烈得非常: 「天們〔門〕兩塊!」 他不知道誰和誰為什麼打起架來了。罵聲打聲腳步聲,昏頭昏腦的一大陣,他才爬起來,賭攤不見了,人們也不見了,身上有幾處很似乎有些痛,似乎也挨了幾拳幾腳似的,幾個人詫異的對他看。他如有所失的走進土谷祠,定一定神,知道他的一堆洋錢不見了。趕賽會的賭攤多不是本村人,還到那裡去尋根柢呢? 很白很亮的一堆洋錢!而且是他的——現在不見了!說是算被兒子拿去了罷,總還是忽忽不樂;說自己是蟲豸罷,也還是忽忽不樂;他這回才有些感到失敗的苦痛了。 但他立刻轉敗為勝了。他擎起右手,用力的在自己臉上連打了兩個嘴巴,熱剌剌的有些痛;打完了之後,便心平氣和起來,似乎打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別一個自己,不久也就仿佛是自己打了別個一般,——雖然還有些熱剌剌,——心滿意足的得勝的躺下了。 「——他睡著了。」 這真是寫得痛苦,寫得深刻,這個形象誰都不能忘掉,誰也不應該忘掉,魯迅對當時的教育意義太大了。這樣的賭攤,是城裡(或者熱鬧的市鎮)戲台底下有的,鄉村里不大有,——鄉村的人倒可以到城裡戲台底下去上當。魯迅也知道把這樣的賭攤放在未莊恐有破綻,故寫一句「趕賽會的賭攤多不是本村人,還到那裡去尋根柢呢?」 寫阿Q和王胡打罵的場面,是舊日城市裡「不幸的人們」最生動的描寫,如果因為未莊這個名字是農村的地名就把魯迅描寫城市的絕妙文章認為是農村的環境和人物,那無論如何是不能解決問題的。我們把這個場面完全抄下來: 有一年的春天,他醉醺醺的在街上走,在牆根的日光下,看見王胡在那裡赤著膊捉虱子,他忽然覺得身上也癢起來了。這王胡,又癩又胡,別人都叫他王癩胡,阿Q卻刪去了一個癩字,然而非常渺視他。阿Q的意思,以為癩是不足為奇的,只有這一部絡腮鬍子,實在太新奇,令人看不上眼。他於是並排坐下去了。倘是別的閒人們,阿Q本不敢大意坐下去。但這王胡旁邊,他有什麼怕呢?老實說:他肯坐下去,簡直還是抬舉他。 阿Q也脫下破夾襖來,翻檢了一回,不知道因為新洗呢還是因為粗心,許多工夫,只捉到三四個。他看那王胡,卻是一個又一個,兩個又三個,只放在嘴裡畢畢剝剝的響。 阿Q最初是失望,後來卻不平了:看不上眼的王胡尚且那麼多,自己倒反這樣少,這是怎樣的大失體統的事呵!他很想尋一兩個大的,然而竟沒有,好容易才捉到一個中的,恨恨的塞在厚嘴唇里,很命一咬,劈的一聲,又不及王胡響。 他癩瘡疤塊塊通紅了,將衣服摔在地上,吐一口唾沫,說: 「這毛蟲!」 「癩皮狗,你罵誰?」王胡輕蔑的抬起眼來說。 魯迅的小說,每每是在一番敘述之後,就插進人物說話,而「對話也決不說到一大篇」,(《我怎麼做起小說來》)真真做了畫龍點睛的作用,這裡阿Q和王胡的一人一句就是好例子。對於說話時的動作也真是描寫得無以復加。我們再抄下面的話: 「誰認便罵誰!」他站起來,兩手叉在腰間說。 「你的骨頭癢了麼?」王胡也站起來,披上衣服說。 阿Q以為他要逃了,搶進去就是一拳。這拳頭還未達到身上,已經被他抓住了,只一拉,阿Q蹌蹌踉踉的跌進去,立刻又被王胡扭住了辮子,要拉到牆上照例去碰頭。 「『君子動口不動手』」!阿Q歪著頭說。 這句話是孔乙己式的話,而確是阿Q所能說的。說出來最能表現他的人格,一個城市裡的不中用的流浪人,愛惹人,及至挨人家的打又說什麼「君子動口不動手」。 阿Q同假洋鬼子的一場也真是取得好,是辛亥革命前某種城市裡(好比紹興)的典型形象,從東洋回來帶假辮子的人,出來時手拿手杖,一群孩子(所以阿Q說假洋鬼子時也指著近旁的孩子)跟著他看,閒人就在旁邊指點他。這種人當然也可以家住鄉村,但阿Q挨了他的棍子的假洋鬼子應該是城裡的,人們在街上遇見的情形。關於這一場的描寫頗有些複雜,「忘卻」這一件寶貝是在這裡提出來的,那麼阿Q不應該忘卻仇恨了,然而作者對於阿Q的「排斥異端的正氣」似乎也有諷刺。最後作者集中在「忘卻」這一件寶貝,是沉痛的文字。我們讀: 這「假洋鬼子」近來了。 「禿兒。驢……」阿Q歷來本只在肚子裡罵,沒有出過聲,這回因為正氣忿,因為要報仇,(按,指被王胡碰頭之事)便不由的輕輕的說出來了。 不料這禿兒卻拿著一支黃漆的棍子——就是阿Q所謂哭喪棒——大踏步走了過來。阿Q在這剎那,便知道大約要打了,趕緊抽緊筋骨,聳了肩膀等候著,果然,拍的一聲,似乎確鑿打在自己頭上了。 「我說他!」阿Q指著近旁的一個孩子,分辯說。 拍!拍拍! 在阿Q的記憶上,這大約要算是生平第二件的屈辱。(按,第一件的屈辱指被王胡碰頭)幸而拍拍的響了之後,於他倒似乎完結了一件事,反而覺得輕鬆些,而且「忘卻」這一件祖傳的寶貝也發生了效力,他慢慢的走,將到酒店門口,早已有些高興了。 魯迅在這裡對阿Q的諷刺是非常利害的,阿Q為什麼簡直不想到反抗,聳了肩膀等候著打,打了反而覺得輕鬆些,接著就是「忘卻」。《華蓋集》裡面有一篇《忽然想到》,在那裡魯迅寫道:「康聖人主張跪拜,以為『否則要此膝何用。』走時的腿的動作,固然不易於看得分明,但忘記了坐在椅上時候的膝的曲直,則不可謂非聖人之疏于格物也。」這是魯迅的雜文,這是諷刺跪拜,不,是諷刺士大夫以跪拜為天職。這種材料便不能寫到小說里去,這完全是奴才。我們附帶說這一點,是表明魯迅對阿Q的諷刺是希望阿Q反抗的,作者同他的小說的主人翁是站在一個立場上。 捉虱挨打,罵假辮子挨打,接著又來了一個小尼姑,阿Q便去擰她,——這一連串的事情在一個春天裡在一條街上發生,當然不是「本不是大村鎮」的農村里所可能的,如果寫一個衰落的城市,那裡面閒人特別多,那這些事情就非常之有典型意義。魯迅如果在今天看了我們這些話,一方面他當然認為我們應該爭論,因為未莊是不是農村,阿Q是不是農民,在主題思想上是一個重要的問題,另一方面他恐怕不免苦笑,未莊是他隨便取的一個名字罷了,同魯鎮一樣,多少是當時的紹興城給他的印象罷。我們今天辨明這件事,確是表明我們的進步,我們都掌握了階級觀點,典型人物首先要看他的典型環境,分析一個典型人物又能決定他的典型環境。魯迅當時所取的阿Q,是一個城市裡的流浪漢。即如阿Q欺侮靜修庵的小居姑這個場面,也充分表示阿Q的城市性,如果是農村的農民,他的迷信成分應該重些,對廟裡出來的人是不大欺侮的。《阿Q正傳》的這個場面,卻是形象生動,我們把它抄下來: 但對面走來了靜修庵的小尼姑。阿Q便在平時,看見伊也一定要唾罵,而況在屈辱之後呢?他於是發生了回憶,又發生了敵愾了。 「我不知道我今天為什麼這樣晦氣,原來就因為見了你!」他想。 他迎上去,大聲的吐一口唾沫: 「咳,呸!」 小尼姑全不睬,低了頭只是走。阿Q走近伊身旁,突然伸出手去摩著伊新剃的頭皮,呆笑著,說: 「禿兒!快回去,和尚等著你……」 「你怎麼動手動腳……」尼姑滿臉通紅的說,一面趕快走。 酒店裡的人大笑了。阿Q看見自己的勳業得了賞識,便愈加興高采烈起來: 「和尚動得,我動不得?」他扭住伊的面頰。 酒店裡的人大笑了。阿Q更得意,而且為滿足那些賞鑒家起見,再用力的一擰,才放手。 他這一戰,早忘卻了王胡,也忘卻了假洋鬼子,似乎對於今天的一切「晦氣」都報了仇;而且奇怪,又仿佛全身比拍拍的響了之後更輕鬆,飄飄然的似乎要飛去了。 「這斷子絕孫的阿Q!」遠遠的聽得小尼姑的帶哭的聲音。 「哈哈哈!」阿Q十分得意的笑。 「哈哈哈!」酒店裡的人也九分得意的笑。 魯迅在這裡是痛斥阿Q,當然也斥了九分得意的笑的人。魯迅痛斥阿Q,還是同阿Q站在一個立場,痛斥他不應該如此,同寫地主階級的趙太爺就不同,那是當作人民的敵人的形象來描寫了,對敵人沒有應該不應該的意思,只有憎惡。所以說到形象思維,是可以分析得清清楚楚的。我們更把這一連串的場面聯繫起來,魯迅為什麼取阿Q這個典型又非常之明白,在小說里是第二章和第三章,即「優勝記略」和「續優勝記略」,說穿了無非是魯迅對中國地主階級當權的憤慨,遭遇強敵,失敗了還要擺失敗者的架子,還要欺負弱小民族,以大民族自居,大國自居。是的,《阿Q正傳》第二章,第三章魯迅寫得躊躇滿志,他認為阿Q的形象足以說明這些問題了。而阿Q是一個城市裡的僱工,他的社會地位是被壓迫被剝削的,他應該受教育,他應該被同情,作者對他的感情同面對著地主階級又絕然不同,這是一篇藝術品的產生比產生它的思想更複雜的原因。這也表現著形象思維,是形象思維的又一意義。 以上是我們論阿Q這個小說典型的話。在這個題目之下還有一件重要的事,就是阿Q終於要做起革命黨來,人格是不是兩個?曾有人這樣發生疑問。魯迅曾經答覆過,他的阿Q要做革命黨,人格並不是兩個。我們同意作者的話,阿Q要做革命黨,是合乎阿Q這個典型性格的,我們將在另一節里專門談這件事。 最後還有畫圓圈同臨刑唱戲的描寫,也是魯迅寫他的典型的最沉痛的文章,最好的文章,我們應該指出來。先是畫圓圈: 於是一個長衫人物拿了一張紙,並一支筆送到阿Q的面前,要將筆塞在他手裡。阿Q這時很吃驚,幾乎「魂飛魄散」了:因為他的手和筆相關,這回是初次。他正不知怎樣拿;那人卻又指著一處地方教他畫花押。 「我……我……不認得字。」阿Q一把抓住了筆,惶恐而且慚愧的說。 「那麼,便宜你,畫一個圓圈!」 阿Q要畫圓圈了,那手捏著筆卻只是抖。於是那人替他將紙鋪在地上,阿Q伏下去,使盡了平生的力畫圓圈。他生怕被人笑話,立志要畫得圓,但這可惡的筆不但很沉重,並且不聽話,剛剛一抖一抖的幾乎要合縫,卻又向外一聳,畫成瓜子模樣了。 阿Q正羞愧自己畫得不圓,那人卻不計較,早已掣了紙筆去,許多人又將他第二次抓進柵欄門。 他第二次進了柵欄,倒也並不十分懊惱。他以為人生天地之間,大約本來有時要抓進抓出,有時要在紙上畫圓圈的,惟有圈而不圓,卻是他「行狀」上的一個污點。但不多時也就釋然了,他想:孫子才畫得很圓的圓圈呢。於是他睡著了。 這也是阿Q的精神勝利!我們看,在「優勝記略」章的最後一句也是「他睡著了。」魯迅是極力要寫出「沉默的國民的魂靈來」!然而這個魂靈屬於城市裡的「不幸的人們」,不是農村的農民。雖然如此,作者的思想感情一樣地表現在這句話裡面:「現在我們所能聽到的不過是幾個聖人之徒的意見和道理,為了他們自己;至於百姓,卻就默默的生長,萎黃,枯死了,象壓在大石底下的草一樣,已經有四千年!」 我們再看魯迅怎樣寫刑場唱戲。「阿Q忽然很羞愧自己沒志氣:竟沒有唱幾句戲。他的思想仿佛旋風似的在腦里一迴旋:《小孤孀上墳》欠堂皇,《龍虎鬥》里的『悔不該……』也太乏,還是『手執鋼鞭將你打』罷。他同時想將手一揚,才記得這兩手原來都捆著,於是『手執鋼鞭』也不唱了。 『過了二十年又是一個……』阿Q在百忙中,『無師自通』的說出半句從來不說的話。」 我們認為這還是精神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