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西水法 · 泰西水法卷四
明熊三拔撰水法附余
高地作井,未審泉源所在,其求之法有四:
第一氣試
當夜水氣恆上騰,日出即止。今欲知此地水脈安在,宜掘一地窖,於天明辨色時,人入窖,以目切地,望地面有氣如煙,騰騰上出者,水氣也。氣所出處,水脈在其下。
第二盤試
望氣之法,曠野則可,城邑之中,室居之側,氣不可見。宜掘地深三尺,廣長任意,用銅錫盤一具,清油微微遍擦之。窖底用木高一二寸,以支盤偃置之,盤上乾草蓋之,草上土蓋之。越一日開視,盤底有水欲滴者,其下則泉也。
第三缶試
又法,近陶家之處,取瓶缶坯子一具,如前銅盤法用之。有水氣沁入瓶缶者,其下泉也。無陶之處,以土甓代之,或用羊羢代之。羊羢者不受濕,得水氣必足見也。」
第四火試
又法,掘地如前,篝火其底,煙氣上升,蜿蜒曲折者,是水氣所滯,其下則泉也。直上者否。
鑿井之法有五:
第一擇地
鑿井之處,山麓為上。蒙泉所出,陰陽適宜。園林室屋所在,向陽之地次之,曠野又次之。山腰者,居陽則太熱,居陰則太寒。鑿井者,察泉水之有無,斟酌避就之。
第二量淺深
井與江河地脈通貫,其水淺深尺度必等。今問鑿井應深幾何?宜度天時旱澇,河水所至,酌量加深幾何,而為之度。去江河遠者不論。
第三避震氣
地中之脈,條理相通,有氣伏行焉,強而密理,中人者,九竅俱塞,迷悶而死。凡山鄉高亢之地多有之,澤國鮮焉。此地震之所由也,故曰「震氣」。凡鑿井遇此,覺有氣颯颯侵人,急起避之,俟泄盡,更下鑿之。欲候知氣盡者,縋燈火下視之,火不滅,是氣盡也。
第四察泉脈
凡掘井及泉,視水所從來,而辨其土色。若赤埴土,其水味惡。赤埴,黏土也,中為甓為瓦者是。若散沙土,水味稍淡。若黑墳土,其水良。黑墳者,色黑稍黏也。若沙中帶細石子者,其水最良。
第五澄水
作井底用木為下,磚次之,石次之,鉛為上。既作底,更加細石子,厚一二尺,能令水清而味美。若井大者,於中置金魚或鯽魚數頭,能令水味美。魚食水蟲及土垢故。試水美惡,辨水高下,其法有五。凡江河井泉雨雪之水,試法並同。
第一煮試
取清水置淨器煮熟,傾入白磁器中,候澄清下有沙土者,此水質惡也。水之良者無滓。又水之良者,以煮物,則易熟。
第二日試
清水置白磁器中,向日下,令日光正射水,視日光中若有塵埃?縕如游氣者,此水質惡也。水之良者,其澄澈底。
第三味試
水元行也。元行無味,無味者真水。凡味皆從外合之。故試水以淡為主,味佳者次之,味惡為下。
第四稱試
有各種水,欲辨美惡,以一器更酌而稱之,輕者為上。
第五紙帛試
又法用紙或絹帛之類色瑩白者,以水蘸而乾之,無跡者為上也。
以水療病,其法有二:
第一,溫泉
溫泉可以療病者,何也?凡治病之藥,皆以其味。四元行皆無味,故真水不能為藥。以水為藥,必藉他味焉。溫泉出於硫黃,硫黃為藥,多所主治,而過於酷烈,醫方謂其效雖緊,其患更速,難可服餌。溫泉本水,而得硫之精氣,故為勝之。又溫泉療病,用之薰浴者什九,用之湯飲者什一。薰沐者,其熱毒不致入於腸胃,而性力卻能達於腠理,則利多而害少焉。第同一溫泉,性味各異,其所主治亦悉不同。西國一大郡,其山間所出溫泉數十道,每道各有主治。昔有國主,徵集名醫,辨其性理,又多用罪囚患諸對症者,累試累驗,然後定為方術。是何泉水,本何性味,主何疾病,作何薰蒸,或是沐浴,或是湯飲,用何藥物,以為佐助。設立薰蒸器具,沐浴盆池,刊刻石碑,詳著方法,樹之本所。凡染病者,依方療治,多得差焉。今溫泉所在有之,亦有沐浴而得愈疾者。若更講求試驗,如前所云,所拯救疲癃,當復不少也。
第二,藥露
凡諸藥,系草木果蓏谷菜諸部具有水性者,皆用新鮮物料,依法蒸餾得水,名之為露。今所用薔薇露,則以薔薇花作之。其他藥所作,皆此類也。凡此諸露,以之為藥,勝諸藥物。何者?諸藥既乾既久,或失本性。如用陳米作酒,酒多無力。小西洋用葡萄乾作酒,味亦薄焉。若以諸藥煎為湯飲,味故不全。間有因煎失其本性者。若作丸散,並其查滓下之,亦恐未善。凡人飲食,蓋有三化。一曰火化,烹煮熟爛。二曰口化,細嚼緩咽。三曰胃化,蒸變傳送。二化得力,不勞於胃。故食生食冷,大嚼急咽,則胃受傷也。胃化既畢,乃傳於脾。傳脾之物,悉成乳糜。次乃分散,達於周身。其上妙者,化氣歸筋;其次妙者,化血歸脈。用能滋益精髓,長養肌體,調和榮衛。所云妙者,飲食之精華也。故能宣越流通,無處不到。所存糟粕,乃下於大腸焉。今用丸散,皆乾藥合成。精華已耗,又須受變於胃,傳送於脾。所沁入宣布,能有幾何?其餘悉成糟粕,下墜而已。病人脾胃,有如老弱,祇應坐享見成飲食,而乃令操臼執爨,責以化治乎?今用諸水,皆諸藥之精華,不待胃化脾傳,已成微妙。裁下於咽,即能流通宣越,沁入筋脈,裨益弘多。又蒸餾所得,既於諸物體中最為上分,復得初力,則氣厚勢大焉。不見燒酒之味,?於他酒乎?西國市肆中所鬻藥物,大半是諸露水。每味用器盛置。醫官止主立方,持方詣肆,和藥付之。然且有不堪陳久者。國主及郡邑長吏,歲時遣官,巡視諸肆,令取過時之藥。是水料者,即傾棄之。是乾料者,即雜燒之。蓋慮陳久之藥,無益於疾,或反致損也。其製法,先造銅鍋,平底直口,下稍廣,上稍斂,不論大小,皆高四五寸。次造錫兜牟,用鉛或銀尤勝也。制如兜牟,上為提梁,下口適合。銅鍋之口,罩在其外。錫口內,去口一寸許,周遭作一錫槽。槽底欲平,無令積水。錫口外,去口一寸許,安一錫管。管通於槽,其勢斜下。管之底,平於槽之底,寧下無高,以利水之出也。次造灶,與常灶同法。安鍋之處,用大磚蓋之。四旁以磚甃成一窩,塗之黏土,以銅鍋底為模。銅鍋底入於灶窩,深二寸。窩底大磚並泥,厚二寸。欲作諸露,以物料治淨,長大者,剉碎之。花則去蒂與心,置銅鍋中,不須按實,按實氣不上行也。置銅鍋入灶窩內,兜牟蓋之,文火燒之,磚熱則鍋底熱,熱氣升於兜牟,即化為水。沿兜牟而下,入於溝,出於管,以器承之。兜牟之上,以布蓋之,恆用冷水濕之,氣升遇冷即化水,候物料既乾而易之。所得之水,以銀石瓷器貯之,日曬之,令減其半,則水氣盡,能久不壞。玻璃尤勝,透日易耗故也。他凡為香,以其花草作之,如薔薇、木樨、茉莉、梅、蓮之屬。凡為味,以其花草作之,如薄荷、茶、茴香、紫蘇之屬。諸香與味,用其水,皆勝其物。若藥肆多作諸藥露者,則為大灶,高數層,每層置數器,凡數十器。或平作大灶,置數十器,皆?火一處,數十器悉得水焉。其薪火人力,俱省數倍矣。
注曰:如本圖之甲壬癸子,銅鍋也。乙庚辛,兜牟也。戌,提梁也。庚辛,錫口也。戊己,槽也。丙丁,管也。丑卯辰,灶也。丑寅,灶面也。申酉,窩也。申酉與壬癸相入,甲子與庚辛相入也。午未,灶門也。亥角亢,大灶也。氐房心尾,平灶也。
此外測量水地,度形勢高下,用以決排江河,蓄泄湖淀,開濬溝渠,疆理田畝,捍大患,興大利者,別為一法。
或於江湖河海之中,欲作橋樑,欲作城垣,欲作宮室樓台,令千萬年不致圯壞,別為一法。
或于山泉溪澗,去城郭數里,或數十里,乃至百里,疏引原泉,伏流灌注,入於國城,或至大內,或至官府,或至園囿,或至人家,分枝析脈,任意取用,別為一法。
已上三法,別有備論,茲者專言取水,未暇多及。
泰西水法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