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府賦役冊

佚名 · 天文地理
人丁一萬六千八百二十丁。外加康熙三十、三十五、四十、四十五、五十等年編審增出人丁二千七丁,共人丁一萬八千八百二十七丁(每丁征銀則例載在各「廳縣」),共征銀八千八九百六十一兩六錢五分二厘。續於乾隆元年「欽奉上諭事」案內,奉旨:『台灣人丁悉照內地之例,每丁征銀二錢,以乾隆元年為始,永為定例。欽遵』;飭行遵照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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