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番事物產與商務
本書(一冊一二一面七二、六○○字)不分卷,據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所藏抄本「台灣番事」(未題作者姓氏)一書編印。蓋書中所述並不止於「番事」,並論及台灣各種物產與通商事務,因改稱今名。按諸此事內容,實為清同治間美國駐廈門領事官李讓禮(LeGendre,或譯李仙得或李善德)寄其本國駐華公使關於廈門、台灣地方事務一八六九年度報告書之改譯;不但章節有所移動,敘述順序亦有許多與原文不同。課文第一部分所述「番事」,為同治六年在台灣南部琅■〈王喬〉洋面發生遭風沉沒之美船「羅妹」(Rover)號事件後李讓禮於次年二月間再往琅■〈王喬〉地區與頭目卓@篤會晤所見所聞及對「番事」之若干意見,洵屬研究十九世紀中葉台灣「番地」風土人情之大好資料。第二部分記載物產,如台灣煤礦分布地區、採煤方法與費用以及產煤數量與價值等,均有詳述與論說。第三部分敘述商務,除論及台、廈兩海口應設燈塔與厘金稅則應減輕外,以記載兩地各口商務最詳。後兩部分,尤為研究台灣經濟史之珍貴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