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問釋義 · 卷十

張琦 《素問釋義》
著至教論第七十五 林云:全元起本在《四時病類》篇末。 黃帝坐明堂,召雷公而問之曰:子知醫之道乎?雷公對曰:誦而頗能野,解而未能別,別而未能明,明而未能彰。 林云:楊上善云:習道有五,一誦、二解、三別、四明、五彰。 足以治群僚,不足以治侯王。願得受樹天之度,四時陰陽合之,別星辰與日月光,以彰經術,後世益明,上通神農,著至教疑於二皇。 帝曰:善。無失之,此皆陰陽表里上下雌雄相輸應也,〔而〕字誤道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知人事,可以長久,以教眾庶,亦不疑殆,醫道論篇,可傳後世,可以為寶。 雷公曰:請受道,諷誦用解。 帝曰:子不聞《陰陽傳》乎? 曰:不知。 曰:夫三陽天為業,林云:《太素》天,作太。上下無常,合而病至,偏害陰陽。 雷公曰:三陽莫當,請聞其解。 帝曰:三陽獨至者,是三陽並至,並至如風雨,上為巔疾,下為漏病。 林云:楊上善云:漏病,謂膀胱漏泄,大小便數不禁守也。 外無期,內無正,不中經紀,診無上下,以書別。 雷公曰:臣治疏愈,說意而已。 帝曰:三陽者,至陽也,積並則為驚,病起疾風,至如礔礪,九竅皆塞,陽氣滂溢,干嗌喉塞。並於陰,是上下無常,薄為腸澼。此謂三陽直心,坐不能起,臥者便身全,三陽之病。〔且以知天下,〕有誤何以別陰陽,應四時,合之五行。 雷公曰:林云:自此至篇末,全元起本別為一篇,名《方盛衰》也。陽言不別,陰言不理,請起受解,以為至道。 帝曰:子若受傳,不知合至道以惑師教,語子至道之要。病傷五臟,筋骨以消,子言不明不別,是世主學盡矣。腎且絕,惋惋日暮,從容不出,人事不殷。 林云:《太素》作腎且絕死,死日暮也。按此篇詞意,蕪雜缺落不可讀,闕之可耳。 示從容論第七十六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八卷,名《從容別白黑》。 黃帝燕坐,召雷公而問之曰:汝受術誦書者,若能覽觀雜學,及於比類,通合道理,為余言子所長,五臟六腑,膽胃大小腸脾胞膀胱,腦髓涕唾,哭泣悲哀,水所從行,此皆人之所生,治之過失,子務明之,可以十全,即不能知,為世所怨。 雷公曰:臣請誦《脈經・上下篇》甚眾多矣,別異比類,猶未能以十全,又安足以明之。 帝曰:子別試通五臟之過,六腑之所不和,針石之敗,毒藥所宜,湯液滋味,具言其狀,悉言以對,請問不知。 雷公曰:肝虛腎虛脾虛,皆令人體重煩寃,當投毒藥,刺灸砭石湯液,或已或不已,願聞其解。 帝曰:公何年之長而問之少,余真問以自謬也。吾問子窈冥,子言上下篇以應何也?夫脾虛浮似肺,腎小浮似脾,肝急沉散似腎,以皆工之所時亂也,然從容得之。 脈各有定位、定體,脈體之變,乃病使然,何由以別髒惑亂其疑似耶?注家望文生義,非也。 若夫三髒土木水參居,此童子之所知,問之何也? 雷公曰:於此有人,頭痛筋攣骨重,怯然少氣,噦噫腹滿,時驚不嗜臥,此何髒之發也?脈浮而弦,切之石堅,不知其解,復問所以三髒者,以知其比類也。 帝曰:夫從容之謂也。夫年長則求之於腑,年少則求之於經,年壯則求之於髒。 王註:年之長者甚於味,年之少者勞於使,年之壯者過於內。 今子所言皆失,八風菀熱,五臟消爍,傳邪相受。夫浮而弦者,是腎不足也。 脈浮為虛,弦者母病及子,腎傳肝也。 沉而石者,是腎氣內著也。 王註:腎氣內薄,著而不行。 怯然少氣者,是水道不行,形氣消索也。 下焦氣不化,故水道不行,肺臟受傷,故少氣怯然也。 咳嗽煩寃者,是腎氣之逆也。 沖氣上逆也。上雷公問無咳嗽煩寃,有頭痛筋攣骨重,噦噫腹滿,時驚不嗜臥,帝答辭皆不及,古經殘闕耳。 一人之氣,病在一髒也。若言三髒俱行,不在法也。 言病皆在腎之一髒耳,非三髒俱行也。以此義推之,則所云頭痛者,濁陰上壅也。筋攣者,木氣不榮,水不能涵也。骨重,腎本病也。時驚者,肝虛也。不嗜臥者,陰逆則陽不降,故不安臥也。雖病變不一,兼及他髒,而病本則在一髒,余皆邪傳相受也。故凡病形雜出,必合脈以定之,脈象難憑,必合症以參之,否則歧途錯出,無所適從矣。善治者,但治其主病之髒,其餘則從末治之,且有不必治而愈者矣。又此經以脈浮而弦,為腎之不足,可知凡見弦脈,不當輕用伐肝疏風也。 雷公曰:於此有人,四肢懈墯,喘咳血泄,而愚診之,以為傷肺,切脈浮大而緊,愚不敢治,粗工下砭石,病癒多出血,血止身輕,此何物也? 帝曰:〔子所能治,知亦眾多,與此病失矣。譬以鴻飛,亦沖於天。夫聖人之治病,循守法度,援物比類,化之冥冥,循上及下,何必守經。〕衍文今夫脈浮大虛者,是脾氣之〔外絕,去〕胃外歸陽明也。 外絕去三字有誤,或衍也。右關部外以候胃,內以候脾,今脈浮大而虛,是脾氣外歸於陽明之經,故砭出血,泄陽明而愈。 〔夫二火不能勝三水,是以脈亂無常也。〕 二火三水不辭,前所列症亦無脈亂無常之文,誤衍也。 四肢懈墯,此脾精之不行也。 脾主四肢,精不化故氣不行於四末。 喘咳者,是〔水〕氣並陽明也。 水字有誤。陽明氣逆上沖,故喘咳。 應泄者,脈急血無所行也。 脾氣外歸陽明,陰氣不守,故經脈奔急而血溢。 若夫以為傷肺者,由失以狂也。不引比類,是知不明也。夫傷肺者,〔脾氣不守,胃氣不清。〕 此二句,當是上傷脾症中之文,誤次也。 經氣不為使,真髒壞決,經脈傍絕,五臟漏泄,不衄則嘔,此二者不相類也。 肺者主行營衛陰陽,肺傷故經氣不為使,髒真壞決,血氣漏泄也。脾肺傷皆有血溢,但脾則下泄,肺則上出耳。 譬如天之無形,地之無理,白與黑相去遠矣,是失吾過矣,以子知之,故不告子,明引比類《從容》,是以名診〔輕〕林云:《太素》輕作經,是謂至道也。 疏五過論第七十七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八卷,名《論過失》。 黃帝曰:嗚呼遠哉!閔閔乎若視深淵,若迎浮雲,視深淵尚可測,迎浮雲莫知其際。與《六微旨論》文重。聖人之術,為萬民式,論裁志意,必有法則,循經守數,按循醫事,為萬民副。林云:楊上善云:副,助也。故事有五過四德,汝知之乎? 四德後無說,蓋缺文,或曰德失之訛也。即下篇《征四失》矣。 雷公避席再拜曰:臣年幼小,蒙愚以惑。 《示從容論》言:公何年之長而問之少,此雲臣年幼小,足知眾手雜合之文,故多蕪義支說矣。 不聞五過與四德,比類形名,虛引其經,心無所對。 帝曰:凡未診病,必問嘗貴後賤,〔雖不中邪,病從內生,〕二句應在名曰失精之下。名曰脫營,嘗富後貧,名曰失精,五氣留連,病有所並,醫工診之,不在臟腑,不變軀形,診之而疑,不知病名。 王註:言病之初也,病由想戀而來,故未居臟腑,不變軀形也。 身體日減,氣虛無精。 王註:言病之次也。 病深無氣,灑洒然時驚。 王註:言病之深也。病氣深,谷氣盡,陽氣內薄,故惡寒而驚。 病淺者,以其林云:《太素》作病深以甚外耗於衛,內奪於營。 王註:血為憂煎,氣隨悲減,故營衛耗奪。 良工所失,不知病情,此亦治之一過也。 凡欲診病者,必問飲食居處,暴樂暴苦,始樂後苦,林云:《太素》作始苦。皆傷精氣,精氣竭絕,形體毀沮。暴怒傷陰,暴喜傷陽,厥氣上行,滿脈去形此屍厥候,愚醫治之,不知補瀉,不知病情,精華日脫,邪氣乃並,此治之二過也。 善為脈者,必以比類奇恆,從容知之,為工而不知道,此診之不足貴,此治之三過也。 比類,謂以脈合之形證,比例推求也。奇恆,王註:謂氣候奇異於恆常之候也。從容,謂分別髒氣虛實,脈見高下,幾相似也。按王氏於《示從容論》以從容為上古篇名,此復異義,或益以比類、奇恆、從容皆古經者,不如王義之為得也。 診有三常,必問貴賤,封君敗傷,及欲侯王林云:《太素》欲作公。故貴脫勢,雖不中邪,精神內傷,身必敗亡。始富後貧,雖不傷邪,皮焦筋屈,痿躄為攣,醫不能嚴,不能動神,外為柔弱,亂至失常,病不能移,則醫事不行,此治之四過也。 王註:嚴,謂戒,所以禁非也,所以令從命也。外為柔弱,言委隨而順從也。然戒不足以禁非,動不足以從令,委隨任物,亂失天常,病且不移,何醫之有!按此節義,即脫營、失精之旨,重於醫不能嚴,故別為四過。富貴失勢之人,病勢已深,又不能守醫家之禁忌,往往不治,反不如貧賤者之易愈,亦由醫工之過。《五臟別論》曰:病勿許治者,病必不治,治之無功也。 凡診者,〔必知終始,有知餘緒〕,切脈〔問名〕,當合男女。 必知終始二句有譌誤,問名亦有誤。王註:謂問病證之名,非也。病證之名,當問之工,何反問之病者?男子陽氣多,女子陰氣多,診各不同。 離絕菀結,憂恐喜怒,五臟空虛,血氣離守,工不能知,何術之語。嘗〔富〕大傷富字誤,斬筋絕脈,身體復行,令澤不息。 王註:非分過損,身體雖以復舊而行,且令津液不為滋息也。 故傷敗結,留薄歸陽,膿積寒炅,粗工治之,亟刺陰陽,身體解散,〔四肢轉筋〕句衍,死日有期,醫不能明,不問所發,惟言死日,亦為粗工,此治之五過也。 此言憂思鬱結,及故傷留薄二者,醫每易忽,故為粗略之工也。 凡此五者,皆受術不通,人事不明。故曰聖人之治病也,必知天地陰陽,四時經紀,五臟六腑,雌雄表里,刺灸砭石,毒藥所主,從容人事,以明經道,貴賤貧富,各異品理,問年少長,勇怯之理,審於分部,知病本始,八正九候,診必副矣。 治病之道,氣內為寶。 林云:《太素》作氣內為實。楊上善云:天地間氣為外氣,人身中氣為內氣,外氣裁成萬物,是為外實,內氣榮衛裁生,故為內實。治病能求內氣之理,是治病之要也。 帽求其理,求之不得,〔過在表里〕,守數據治,無失腧理,能行此術,終身不殆。 過在句疑有誤。 不知腧理,五臟菀熟,癰發六腑。診病不審,是謂失常,謹守此治,與經相明,《上經》、《下經》,揆度陰陽,奇恆五中,決以明堂,審於終始,可以橫行。 篇中辭義不醇失次,取其大意可也。 征四失論第七十八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八卷,名《方論得失明著》。 黃帝坐明堂,雷公侍坐,黃帝曰:夫子所通書受事眾多矣,試言得失之意,所以得之,所以失之。 雷公對曰:循經受業,皆言十全,其有過失者,請聞其事解也。 帝曰:子年少智未及耶?將言以雜合耶?夫經脈十二,絡脈三百六十五,此皆人之所明知,工之所循用也。所以不十全者,精神不專,志意不理,外內相失,故時疑殆。 王註:外謂色,內謂脈。按外應兼形證言,內則臟腑神志皆是也。相失,故致疑殆。 診不知陰陽逆從之理,此治之一失也。 陰陽逆從,謂運氣主容勝復也。此診之首務。 受師不卒,妄作雜術,謬言為道,更名自功,妄用砭石,後遺身咎,此治之二失也。 不適貧富貴賤之居,〔坐〕之薄厚,坐字誤,疑當作生。形之寒溫,不適飲食之宜,不別人之勇怯,不知比類,足以自亂,不足以自明,此治之三失也。 診病不問其始,憂患飲食之失節,起居之過度,或傷於毒,不先言此,卒猝同持寸口,何病能中,妄言作名,為粗所窮,此治之四失也。 毒,謂食物不時,氣味畏忌,均能病人,非詳問不能知,但持寸口,無由悉病因也。此四失與五過義相出入,皆附益之所為也。 是以世人之語者,馳千里之外,不明尺寸之論,診無人事。治數之道,從容之葆。 人事,上所云貧富勇怯之類也。治數,即陰陽適從,及臟腑經脈之度也。從容,即比類揆度奇恆也。 坐持寸口,診不中五脈,百病所起,始從自怨,遺師其咎。是故治不能循理,〔棄術〕於市,妄治時愈,愚心自得棄術字有誤,嗚呼!窈窈冥冥,孰知其道?!道之大者,擬於天地,配於四海,汝不知道之諭,受以明為晦。 陰陽類論第七十九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八卷。 孟春始至,黃帝燕坐,臨觀八極,正八風之氣,而問雷公曰:陰陽之類,經脈之道,五中所主,何髒最貴? 王註:五中,謂五臟。林云:楊上善云:夫天為陽,地為陰,人為和,陰無其陽,衰殺無已,陽無其陰,生長不止。生長不止則傷於陰,陰傷則陰災起,衰殺不已則傷於陽,陽傷則陽禍生矣。故須聖人在天地間,和陰陽氣,令萬物生也。和氣之道,謂先修身為德,則陰陽氣和,陰陽氣和則八節風調,八節風調則八虛風止,於是疵癘不起,嘉祥應集,此亦不知所以然而然也。故黃帝問身之經脈貴賤,依之調攝修德於身,以正八風之氣。 雷公對曰:春甲乙青,中主肝,治七十二日,是脈之主時,臣以其髒最貴。 帝曰:卻念上下經陰陽從容,子所言貴,最其下也。 富公致齋七日,旦復侍坐,帝曰:三陽為經,二陽為維,一陽為游部。 三陽,足太陽脈。二陽,足陽明脈。一陽,足少陽脈也。 此知五臟終始。 句應在正其理句下。 三陽為表,二陰為里,一陰至絕作朔晦,卻具合以正其理。 三陽,王氏謂太陽,與少陰為表里也。或欲改作三陰,謂太陰脾也。按文勢,前列三陽、二陽、一陽,茲列三陽、二陰、一陰,下文重說三陽三陰六經,則此三陽似應作三陰為順,然於為表義不合。一陰,厥陰也。至絕作十二字,譌誤不可讀。古經殘缺淆亂,此篇為甚,注家穿鑿附會,反致貽誤,今悉闕之。 雷公曰:受業未能明。 帝曰:所謂三陽者,太陽為經,三陽脈至手太陰,弦浮而不沉,決以度,察以心,合之陰陽之論。所謂二陽者,陽明也,至手太陰,弦而沉急不鼓,炅至以病皆死。一陽者,少陽也,至手太陰,上連人迎,弦急懸不絕,此少陽之病也,專陰則死。三陰者,六經之所主也,交於太陰。 王氏以三陰為手太陰,則與交於太陰不合,諸家以為脾,則六經之所主又難強通矣。 伏鼓不浮,上空心志。 林云:楊上善云:肺脈浮澀,今見伏鼓,是腎脈也。足少陰脈貫脊屬腎,上入肺中,從肺出絡心,肺氣下入腎志,上入心神也。按上空,義亦未晰。 二陰至肺,其氣歸膀胱,外連脾胃。 二陰不言脈,缺文可知。 一陰獨至,經絕,氣浮不鼓,鉤而滑。此六脈者,乍陰乍陽,交屬相併,繆通五臟,合於陰陽,先至為主,後至為客。 按此六脈,與《至真要論》厥陰之至其脈弦云云不合。 雷公曰:臣悉盡意,受傳經脈,頌得從容之道,以合《從容》,不知陰陽,不知雌雄。 帝曰:三陽為父,二陽為衛,一陽為紀。三陰為母,二陰為雌,一陰為獨使。二陽一陰,陽明主病,不勝一陰,脈耎而動,九竅皆沉。三陽一陰,太陽脈勝,一陰不能止,內亂五臟,外為驚駭。二陰二陽,病在肺,少陰脈沉,勝肺傷脾,外傷四肢。 林云:全元起本及《太素》並作二陰一陽。 二陰二陽皆交至,病在腎,罵詈妄行,癲疾為狂。二陰一陽,病出於腎,陰氣客遊於心,脘下空竅,堤閉塞不通,四肢別離。一陰一陽代絕,此陰氣至心,上下無常,出入不知,喉咽乾燥,病在土脾。二陽三陰,至陰皆在,陰不過陽,陽氣不能止陰,陰陽並絕,浮為血瘕,沉為膿胕。陰陽皆壯,下至陰陽,上合昭昭,下合冥冥,診決死生之期,遂合歲首。 雷公曰:請問短期。 黃帝不應。 雷公復問。 黃帝曰:在經論中。 林云:全元起本自雷公以下,別為一篇,名《四時病類》。 雷公曰:請問短期。 黃舊曰:冬三月之病,病合於陽者,至春正月,脈有死征,皆歸出春。冬三月之病,在理已盡,草與柳葉皆殺,春陰陽皆絕,期在孟春。 林云:《太素》無春字。 春三月之病,曰陽殺,陰陽皆絕,期在草干。 夏三月之病,至陰不過十日,陰陽交,期在溓水。 林云:全元起云:溓水者七月也,建申。水生於申,陰陽逆也。楊上善云:溓水,靜也。七月,水生時也。 秋三月之病,三陽俱起,不治自已。 王註:秋陽氣衰,陰氣漸出,陽不勝陰,故自己也。案詳註義,三陽疑三陰之譌。 陰陽交合者,立不能坐,坐不能起。三陽獨至,期在石水。 王註:石水者,謂冬月水冰如石之時,故云石水也。火墓於戌,冬陽氣微,故石水而死也。林云:此本全元起之說,王氏取之。 二陰獨至,期在盛水。 林云:全元起本二陰作三陰。 方盛衰論第八十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八卷。 警公請問:氣之多少,何者為逆?何者為從? 黃帝答曰:陽從左,陰從右,老從上,少從下,是以春夏婦陽為生,歸秋冬為死,反之,則歸秋冬為生,是以氣多少逆皆為厥。 此節疑有譌誤。夫氣有常度,假有多少,即當為逆,何尚為從?陽自左升,陰自右降,偏多偏少,皆能從之,為言順也,言從其多則少為逆,若主於少,則又多乖,但言其從,未分多少,義俱難通。春夏歸陽云云,更為晦滯,古經譌缺,注家強為穿鑿,失之甚矣。 問曰:有餘者厥耶? 答曰:一上不下,寒厥到膝,少者秋冬死,老者秋冬生。氣上不下,頭痛巔疾。 林云:楊上善云:虛者厥也。陽氣一上於頭,不下於足,足脛虛,故寒厥至膝。按少者秋冬死,以壯少之年,而下焦無陽,則為死候。老者陽氣本虛,尚可無慮也。氣上不下,上實下虛,而頭痛巔疾,此皆厥之常候。寒到膝者為寒厥,此為熱厥也。 求陽不得,求陰不審,五部隔無征,若居曠野,若伏空室,綿綿乎屬不滿日。 王註:謂之陽乃脈似陰盛,謂之陰乃脈似陽盛,故曰求陽不得,求陰不審也。按王義是而辭未明,豈有一脈既似陰盛又似陽盛者?此蓋屢厥日久,陰陽皆虛,百脈俱病,謂之陽證而又似陰,謂之陰證而又似陽,求之陽而非陽,求之陰而非陰。由五部臟腑否隔,衰耗氣血,無所徵召,神志散越,若居曠野,若伏空室,氣息微甚,綿綿若不能終日,久逆之候,有如斯耳。 是以少氣之厥,令人〔妄夢〕,其極至迷,三陽絕,三陰微,是為少氣。 妄夢,疑誤。林云:《太素》云:至陽絕陰,是為少氣。按此節亦難強通。 是以肺氣虛則使人夢見白物,見人斬血藉藉,得其時則夢見兵戰。王註:謂秋三月。 腎氣虛則使人夢見舟船溺人,得其時王註:冬三月也。則夢伏水中,若有畏恐。 肝氣虛則夢見菌香生草,得其時王註:春三月。則夢伏樹下不敢起。 心氣虛則夢救火陽物,得其時王註:夏三月。則夢燔灼。 脾氣虛則夢飲食不足,得其時則夢築垣蓋屋。 王註:謂辰戌丑未之月,各王十八日。按五臟虛實,發夢不同,義具《脈要精微論》中。此列五臟之虛夢,得其時則氣應實,然惟心脾二髒為合,其肺腎肝得時之夢,仍同虛例,恐有譌誤。 此皆五臟氣虛,陽氣有餘,陰氣不足。 陰陽不相濟,是生有餘不足,陰陽皆然。非有餘常在陽,不足常在陰也。 合之五診,調之陰陽,以在經脈在,察也。診有十度,〔度人〕二字衍脈度、髒度、肉度、筋度、腧度。 王註:度各有二,故二五為十度。 陰陽氣盡,人病自具。 王註:診備盡陰陽虛實之理,則人病自具知之。 脈動無常,散陰頗陽,脈脫不具,診無常行。 脈體變動,失其常數,則陰陽必有乖離之故,陰氣當靜而散,陽氣當直而頗所當求也。更有脈脫而不具者,如脈暴沉伏,乃因陰陽否隔所致,並非脈絕,不可以常行之診度也。 診必上下,度民君卿。 上下,謂人迎、跗陽也。必兼取之,參伍以知病能,又必度人之貴賤、形志之苦樂也。 受師不卒,使術不明,不察逆從,是為妄行,持雌失雄,棄陰附陽。 持雌失雄者,偏於補陰而伐陽也。棄陰附陽者,偏於補陽而耗陰也。二者之失,前古已然。 不知併合,診故不明。 陰陽相濟,是為併合,即下並交也。 傳之後世,反論自章。 以不明之術,傳之於後,反多其論說,以自章著。 至陰虛,天氣絕;至陽盛,地氣不足。 陽自地升,陰自天降,陰虛不升,故天氣絕。陽盛,謂壅塞於上,似乎盛耳。陽不降故地氣不足,明上下宜乎相濟也。 陰陽並交,至人之所行。陰陽並交者,陽氣先至,陰氣後至。 所謂雌雄相輸應,陽倡而陰隨也。王氏以陽速陰遲為說,似失之。 是以聖人持診之道,先後陰陽而持之,奇恆之勢乃六十首,診合微之事,追陰陽之變,章五中之情,〔其中之論〕,取虛實之要,定五度之事,知此乃足以診。 王註:奇恆勢六十首,今世不傳。案其中之論四字衍。 是以切陰不得陽,診消亡,得陽不得陰,守學不湛,知左不知右,知右不知左,知上不知下,知先不知後,故治不久。知丑知善,知病知不病,知高知下,知坐知起,知行知止,用之有紀,診道乃具,萬世不殆。起所有餘,知所不足,度事上下,脈事因格。 先後,謂脈之來去也。坐起行止,謂病人之起居,所以參驗脈證也。知不病之所,則不至誅罰無過,知有餘不足之數,乃能適事為故,無過無不及矣。診必知此,為盡善也。 是以形弱氣虛死;形氣有餘,脈氣不足死髒氣傷故也;脈氣有餘,形氣不足生。 《三部九候》篇曰:形肉已脫,九候雖調,猶死。此形氣不足生者,蓋未至形肉脫耳。 是以診有大方,坐起有常,出入有行,以轉神明。 呼吸調勻,乃可以診。 必清必靜,上觀下觀。 志意清靜,乃可以上下觀察病者之氣色形證。 司八正邪,別五中部,按脈動靜,循尺滑澀寒溫之意,視其〔大小〕,合之病能。 大小。疑有誤,或謂二便。似非。 逆從以得,復知病名,診可十全,不失人情,故診之或視息視意。 視意者,即不失人情之謂。病人之情容,有隱秘不肯言者,於其動靜居處之間體察之。 故不失條理,道甚明察,故能長久。不知此道,失經絕理,〔亡〕言妄期,此謂失道。 亡言,當作妄言。 解精微論第八十一 林云:全元起本在第八章,名《方論解》。 黃帝在明堂,雷〔公請曰:臣授業傳之,行教以經論,從容形法,陰陽刺灸,湯藥所滋。行治有賢不肖,未必能+全。若先言悲哀喜怒,燥濕寒暑,陰陽婦女,請問其所以然者,卑賤富貴,人之形體所從,群下通使,臨事以適道術,謹聞命矣。請問有毚愚仆漏之問,不在經者,欲聞其狀。 王註:毚,狡也。愚,不智見也。仆,猶頓也。漏,脫也。謂經所未解者也,言不智狡見,頓問多也。 帝曰:大矣〕 以上有譌誤。 公請問:哭泣而〔淚不出者,若出而少涕,〕 詳下文應是哭泣而涕淚皆出,此因下淚不出,若出而少涕而誤也。 其故何也? 〔帝曰:在經有也。復問:〕八字衍不知水所從生,涕所從出也。 帝曰:〔若問此者,無益於治也,工之所知,道之所生也〕十八字衍。夫心者,五臟之專精,目者其竅也。華色者其榮也,是以人有德也,林云:《太素》德,作得。則氣和於目,有亡,憂知於色。是以悲哀則泣下,〔泣下〕水所由生。〔水宗〕者泣下水宗四字並衍,積水也積水者至陰也,至陰者腎之精也。宗精之水所以不出者,是精持之也,輔之裹之,故水不行也。夫水之精為志,火之精為神,水火相感,神志俱悲,是以目之水生也。故諺言曰:心悲名曰志悲。志與心精,共湊於目也。是以俱悲〔則神氣傳於心精,上不傳於志,而志獨悲〕十六字衍文。故泣出也。〔泣〕衍字涕者腦也,腦者陰也,髓者骨之充也,故腦滲為涕。 鼻竅通腦,腦為髓海,腎之屬也。 志者骨之主也,是以水流而涕從之者,其行類也。夫涕之與泣者,譬如人之兄弟,急則俱死,生則俱生。林云:《太素》作出則俱亡。其志以早悲,是以涕泣俱出,而橫行也。夫人涕泣俱出而相從者,所屬之類也。 雷公曰:大矣。請問人哭泣而淚不出者,若出而少,涕不從之何也? 帝曰:夫泣不出者,哭不悲也。不泣者,神不慈也。神不慈則志不悲,陰陽相持,泣安能獨來。〔夫志悲者惋,惋則沖陰,沖陰則志去目,志去則神不守精,精神去目,涕泣出也疽 此節義已見上,缺譌不可通。神不守精語,自有至理,然有乖志與心精共湊之義,姑闕之。 且子獨不誦〔不念〕夫經言乎,不念,字衍。厥則目無所見。夫人厥則陽氣並於上,陰氣並於下。陽並於上測火獨光也;陰並於下,則足寒,足寒則脹也。夫一水不勝五火,故目眥盲。 王註:五火,謂五臟之厥陽也。按此與泣不出義相左。 是以氣衝風,泣下而不止。夫風之中目也,陽氣內守於精,是火氣燔目,故見風則泣下也。有以比之,夫〔火〕疾風生乃能雨,此之類也。 林云:《太素》無火字。按目為心肝之竅,瞳子屬腎,心志悲而泣出者,由內感乎腎也,故志不悲則泣不出。風中目而泣出者,由外感乎腎也,風中乎瞳子,則腎志動而泣隨之上也。此以火氣燔目立說,甚為舛駁,注家隨而附會,謬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