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新研究 · 九變第八

李浴日 《孫子新研究》
九是數之極,九變不限於九種變化,而是多種多樣變化的意義,與「七變八化」「千變萬化」的意義相同。利害為戰爭的指針,先述為將者遇利害應知所變通,次述對敵運用利害,最後則指出為將者五種有害的性格,而促其省察。首尾一致,天衣無縫。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將受命於君,合軍聚眾。 這與前篇的發端相同,想是孫子用以起下文。解釋見前。 圮地無舍, 圮地,即濕地,不衛生之地,這種地帶不可宿營。 這裡所說的「圮地」與《九地》篇的「圮地」,一為指示我們以「無舍」,一為「則行」,意同詞異。 衢地合交, 衢地,即介於我、敵及他國之間的中立國,彼之向背,影響戰爭至巨,故應好好地和他結交,以便我軍通過,更進而使其切實援助我,或參加我方對敵作戰。 外交的重要 在近代戰爭上,中立國更為重要,因為一國對外作戰,絕不能樣樣依賴本國,如軍費、糧食、燃料、武器等免不了要仰給於中立國(如第二次世界大戰,英蘇各國皆租借於美國),且空軍之通過其領空,及其飛行根據地的借用;海軍的通過其領海,及其軍港的借用、燃料的補給等,亦所必需,然這都是取決於外交的。孫子於兩千多年前,早已注意到中立國與外交的重要性,他的眼光,真是遠大! 絕地無留, 對於水草缺乏、糧食困難與交通不便的絕地,應迅速通過,不可停留或久留。 這是一種常識,無須詳解。 圍地則謀,死地則戰, 陷於被包圍之地時,則宜速出奇謀以解脫之,詳見《九地》篇。又,陷於難以生還的死地時,則宜出以死戰,以圖於死中求活。 途有所不由, 軍隊的行進,有時對正大的道路也會舍而不走,例如拿破崙征奧地利時越阿爾卑斯山,鄧艾征蜀時繞道陰平。又如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德軍竟採取非常手段,破壞國際法,取道中立國比利時以攻擊英法協約軍。過去日軍進攻我國時,在中國南部各役中,往往走小路而不走大路。 軍有所不擊, 有些敵軍也不必攻擊的,如果在整個作戰上沒有什麼影響,也有僅予以監視牽制,而不進擊的情況。 城有所不攻, 有些敵城也不必進攻,也有僅行包圍——以炮擊或封鎖,而不作肉彈的強襲。例如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德軍於一九一四年八月侵入比利時,為了速調主力軍侵入法國,對於列日、那慕爾兩城,僅以預備軍監視之,而待其自滅。 地有所不爭, 有些敵地(或中立地)也不必爭奪的。這裡的地字,依編者的研究,具有兩種意義:(一)可供戰鬥上用的土地,如城塞、要隘等;(二)有財富之地,如都市、鄉村等。 美軍行動合乎孫子原理 上面所說「軍有所不擊」「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爭」,這三個原則,至今還是不變的。像美軍此次在太平洋上的反攻,當攻下菲律賓、硫磺島之後,下一行動應為我台灣,或小笠原,甚至同時登陸中國大陸。他卻不然,仍本其「越島攻擊」的戰法,登陸沖繩,以沖繩為基地,進攻日本本土。因為在這廣大的戰場上,如果「軍有所必擊」「城有所必攻」「地有所必爭」,一來既分散兵力,增加消耗,二來還要延長戰勝的時間。所以美軍此舉合乎孫子的原理。 君命有所不受。 在戰場上,元首的命令有時也可以不服從,而採取臨機應變的處置。 春秋時,元首(君侯)是文官,不是武人,所以服從不諳軍事的元首之命,而致僨事是不行的,孫子大概有感於斯而發吧!孫子是言,實與「軍不可從中御」及「軍中不聞天子詔」兩格言,皇然成為歷代主將的口號。 「自『圮地無舍』至『死地則戰』為常法。自『途有所不由』至這項為九變。先常法,次及變通。老子說:『不知常,妄作凶。』」 ——北村佳逸 故將通於九變之利者,知用兵矣;將不通於九變之利者,雖知地形,不能得地之利矣。治兵不知九變之術,雖知五利,不能得人之用矣。 所以將帥能夠通曉這九變之利,那算是用兵的能手了;倘若不通曉這九變之利,縱是熟悉地形,也不會得地利。又,在指揮統率上,不知這九變之術,縱見熟悉如何取得地利,也不會發揮用兵的微妙,而博得勝利。 【九變】為多樣變化、變通意。不限於九種變化。【得人之用】是說善於用兵。 是故智者之慮,必雜於利害。 基於上述,所以智將的思慮,必常顧到利害的兩面;因為利中必有害,害中亦有利。利害是相錯綜的,沒有絕對的利,也沒有絕對的害,好像形之有影,影之隨形。 凡事皆有利害兩面 《作戰》篇說:「不盡知用兵之害者,則不能盡知用兵之利也。」 老子說:「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故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較……前後相隨。」於此,可見老子與孫子的話,實合乎今之相對論、辯證法。 雜於利,而務可信也;雜於害,而患可解也。 於害中,雜入利以考慮,乃竭力抓著干去,則任務可以完成;於利中,雜入害以考慮,而巧避之,則禍患亦可免除。 【信】是相信,或把握,或完成意。 自「智者之慮」至此,尚有人作這樣稍具體的解說:即智者對於敵軍的企圖、地形等情勢的考察,必並以利害的兩面,其結果,雖判斷為對我軍有利的,但有利必有害,其所雜入的害,如能設法除去,則我就可戰勝敵人。結果雖判斷為對我軍有害(如上述的圮地、絕地至受君命等),但有害必有利,其所雜入的利,倘能把握(如上述的無留、將在軍不受君命等),則在戰爭上便可避免覆軍殺將的禍患。 老子說:「勇於敢者則殺,勇於不敢者則活。此兩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惡,孰知其故?」 是故屈諸侯者以害,役諸侯者以業,趨諸侯者以利。 因此,欲使諸侯屈服於我,聽我指揮,在於捉住他的弱點而示之以害;欲使諸侯為我奔走,在於委託其以事業;欲使諸侯奔附於我,在於誘之以利。 為達到本節各項的目的,當然是採取外交手段。至關於「役諸侯者以業」亦有解為:慫恿諸侯大興土木,或唆使其與他國交戰,以盪盡人力、財力,而失去戰鬥力,免為我患。 「有時討之,有時誘之,有時利之——德川家康是其標本。今日的友,明日的敵;昨日的敵,今日的友;好惡由己,生殺隨意——這是家康的狡獪。弄得諸侯一日不安,互相猜忌,天下洶洶。」 故用兵之法,無恃其不來,恃吾有以待也;無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 故用兵之法,不可僥倖敵人不來,要恃我常有足以抵抗的國防力;也不可僥倖敵人不來攻,要恃我常有攻而不破的防禦力,或常保持著沒有為敵可乘的虛隙。(例如第一次世界大戰時,凡爾登要塞,為德軍多次猛攻,屹然不陷。) 本節是孫子勸人「厚於求己」,與《軍形》篇說「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的意思照應。 充實國防 戰爭是達成政治目的的手段,是一種動的東西。看之似爆發,卻不爆發;看之似不爆發,卻又爆發。這爆發的時間,是超乎一切理論,為任何人所不易斷定的。故一國為應對不時的戰爭,最好預先充實國防力、國防力充實,便可「恃吾有以待也」,與「恃吾有所不可攻也」。像今日各國的普及軍訓,擴充軍備及獎勵科學發明,即屬此意。孫子在春秋時代,目睹群雄對峙,一國時有被侵略的危險,所以在《孫子兵法》中,力說充實國防力的重要性,其原理至今,益見正確。 故將有五危:必死,可殺也; 就將帥的性格說,約有五種危險性應戒除。其一,是必死。本來決死而戰的果敢,是軍人的本分,也是最高尚的行為,但由於缺乏智謀,暴虎馮河,必致為敵誘殺。 老子說:「堅強者死之徒。」又說:「勇於敢者則殺。」 《司馬法》說:「上死不勝。」岳武穆將軍說:「勇不足恃,用兵在先定謀。」 必生,可虜也; 有智謀者,往往沒有必死之勇。及至身臨戰場,畏怯多疑,只想生還,必為果敢之敵所生擒。 於此,亦可這樣解釋:「富有智勇,欲以小兵當敵的大軍,以最少的損失想收最大的戰果,固是良將之器。但畢竟因為兵力寡弱,變為『以卵投碬』,則不難為優勢之敵擊破,俘虜而去,例如李陵被擒於匈奴。」 老子說:「而民生生,動皆之於死地,亦十有三。夫何故也?以其生生也。」 《司馬法》說:「上生多疑。」 忿速,可侮也; 容易受刺激而輕躁的人,是可以侮辱的。他遇受侮辱時,則失自製心,變為輕躁,易墮入敵人的詭計中。 「忿速」對任何事情,僅是用感情,使意氣,缺乏鎮靜與理智。 老子說:「輕則失本,躁則失君。」 仲尼說:「小不忍,則亂大謀。」 廉潔,可辱也; 廉潔本是可貴的德行,但失之急於潔已,喜矯飾,好名譽,便易為敵利用其短以污辱之,而乘其隙。 愛民,可煩也。 愛惜士卒,本是善德,但因溺於愛惜,便不能採取果斷的行動,易為敵人所煩——「勞之」,疲於奔命。亦有解為:對於扼守險阻的敵人,我乃分兵騷擾其人民,這時,有仁心的敵將,不忍坐視,倉皇赴援,勢必墜我術中,而吃大虧。 老子說:「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 《作戰綱要》 《作戰綱要》說:「欲使完成戰勝之效果,須行猛烈果敢之追擊。然當戰勝之後,一般多以目前之成功為滿足,而躊躇於果敢之追擊,常致功虧一簣。故各級指揮官應以極堅固之意志,斷行追擊。戰鬥後,勝者之疲勞固大,而敗者之體力與氣力更屬困憊,故勝者慎勿為部隊之損傷整頓等因素所拘束,尤須克服疲勞與補給之困難等,一意決行追擊,以完成最後之勝利。此際各級指揮官不惜對部下為過劇之要求,否則仍須更大之犧牲,而再攻擊敵人也。」 這是關於追擊戰鬥的記述,可作為本節的註解。 凡此五者,將之過也,用兵之災也。覆軍殺將,必以五危,不可不察也。 以上所說的五種危險性格,或偏倚性格,是為將者最大的缺點,用兵上最大的災殃。足以造成全軍的覆滅,自己被殺的悲慘,必以這五種為原因,這是為將者不可不深深地審察的。 五危與五德 原來利中有害,害中有利;長處即短處,短處即長處。然所以能棄短留長,則在於修養有素;取利避害,則在雜於利害而考慮。此孫子最後所以督促我們說:「不可不察也。」但這樣的解釋還是不夠的,為將者欲避免此五危,一定要具備《始計》篇所說的五德——智、信、仁、勇、嚴,然此固關乎先天的稟賦,尤關乎後天的修養,為將者能就此不斷地修養,自可兼備五德而避免五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