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兵法 · 火攻篇
譯文
孫子說:火攻的作戰方式有五種:一是焚燒敵軍的人馬,二是焚燒敵軍的糧草積聚,三是焚燒敵軍的輜重,四是焚燒敵軍的倉庫,五是焚燒敵軍的運輸設施。實施火攻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火攻的器材必須事先就準備好。火攻要看準天時,選好有利的日子。所謂有利的時候,是指天氣乾燥;所謂有利的日期,指月亮運行到箕、壁、翼、軫四個星宿的位置,凡是月亮運行到這四個星宿位置時,就是起風的日子。 凡用火攻,必須根據上述五種火攻所造成的情況變化,靈活部署兵力策應。如果從敵人內部放火,就要早早派兵從外面策應。如果敵人內部火已燒起,但敵軍仍然保持鎮靜的,要觀察等待,不要馬上進攻;等火勢燒到最旺的時候,再根據具體情況作出決策,可以進攻就發起進攻,不可以進攻就停止。火也可以從敵營的外部放,那就不必等待內應,只要有合適的時機就可以放火。從上風放火,不可從下風進攻。白天風颳久了,到了夜晚風就很容易停止。大凡指揮軍隊作戰,都必須懂得靈活運用上述五種火攻形式,等待時機成熟,然後實施火攻。 所以說,用火來輔助進攻,明顯地容易取勝;用水來輔助進攻的,攻勢可以加強。水可以分割、隔絕敵人,但是不如火攻那樣,可以焚毀敵人的各種軍用物資。凡打了勝仗,攻取了許多土地、城池,而不能夠鞏固勝利,都是很危險的,這就叫做「費留」。因此明智的君主要慎重地考慮這個問題,賢良的將帥必須認真處理這個問題。對國家不利,就不要採取軍事行動;沒有取勝的把握,就不要隨便用兵;不到危急緊迫之時,就不要輕易開戰。國君不能因為一時的憤怒就發動戰爭,將帥不能因為一時的氣憤就貿然下令出戰。符合國家利益就行動,不符合國家利益就停止。惱怒可以重新歡喜,怨憤可以重新高興,國亡了就不能再存,人死了不能再活。所以明智的國君要慎重對待戰爭,賢良的將帥應該小心警惕貿然作戰,這都是安定國家保全軍隊的根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