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史 · 第六十八節 從語與文之關係略記唐代俗語
王念孫、引之父子首唱古文寄於聲不寄於形,俞樾奉之,余以此為清代經生唯一之最要發見。然王、俞只引其緒而未探其源,近數十年甲文疊出,寄聲之條件是否亦適用於甲文?制字之初,如果六書說無誤[130],則明明注重字形,何以「古文」[131]應用反偏向寄聲?抑寄聲說言之有物,證諸周金,益無可否定,夫寄聲乃拼音文字之主要條件,何以適用於我國之非拼音文字?我國文字之構造,在甲文中「象形」占重要成分,轉入周代,則象形不復顯著,最占比重的乃為近世所謂「形聲字」(此之「形」實指「會意」及「指事」言之,與「象形」之「形」,臭味不同),蓋漢語單音,而且能拼出之音為數無多(見最近拼音統計),遠遠不敷社會發展之用,故往往一字可讀兩個或兩個以上之音;比如知、知(智),從、從(從者),妻、妻(「以其兄之子妻之」之妻),女、女(「女於時」之女),同是一字,而由於讀音不同,呈義遂別,此寄聲之證也。「於戲」可讀如「於呼」,「惛」(即昏)可讀如「悶」,「曝」可寫作「bo????」[132],兩個字聲符迥異,而發音卻可相通,此非寄形之證也。求其原因,當無非初時制字尚少,故而有此通融,及社會日益進步,遠遠供不應求,「形聲字」遂乘時而大起;例如「匋」或「陶」可讀如「陶唐」,亦可讀如「皋陶」,換言之,「陶」「窯」原可通用,然究屬不便,故「從聲」之字,則擴為「窯」「搖」「遙」「瑤」等以區別之,其重點還在於寄聲。概言之,周以後之華文,實介居「象形」「拼音」之間而自成一類。凡此問題,皆古典家、語文家所應繼承王、俞而發揮深掘者,何為任其中止也。
反切之學,究創何時,近人雖有討論,未為澈底,此問題實與前項問題同一範疇而不可分割者。如其推源東漢,則「何不」為「盍」,「不可」為「叵」,先已見之。且「反切」之換言,即是「拼音」,到我國中古時代,果何所引導而創為此法[133]?是否如前文所猜漢族原有拼音之本能而再度湧現?兩問題不特可以——而且必須連帶解決者也。
百年來中外學人取我國之單語復辭以與西方比定者無下數十,事雖零碎而牽涉之方面則極為廣泛,綜合推理,明非偶然之巧合,應具內在之原因。當討論漢語源流時候,如不將此疑障澄清,結果仍是片面之理論。許慎《說文》往日奉為不刊經典者,今已知其於古籀文字,多所隔閡。甲骨繼青銅大出,小學家又急於聯繫商、周,顧最普見及最重要之干支廿二文,東周之後,已易其二(子、巳),又西周至東周前葉通用之金屬暨曆法名辭,到戰國時實際上不復行用[134],鑒於此種已知之劇烈轉變,未知者相信還有許多,則處理商、周文字直接連貫問題,吾人不能不相當慎重。
再從歷史觀之,戎狄當春秋、戰國,分布既如此之多且廣(見四八節),當地語言成分,應受相當之影響。更就考古觀之,彩陶、青銅皆與西北相密切,如果尋源溯脈,總會牽連到民族以至語言的種種問題。括而言之,吾人只有緊記著史達林同志所指示:「社會以外,無所謂語言。因此要了解某種語言及其發展的規律,只有密切聯繫社會發展的歷史,密切聯繫創造這種語言、使用這種語言的人民的歷史,去進行研究,才有可能。」[135]方能將其中一切糾紛,得到合理的解決。
說到語與文之關係,高名凱氏云:「文言當然不是白話,因為他是古代寫的語言,但是他卻是古代的白話文。換言之,所謂文言,是古代人依照當時的說話而寫下來的語言。任何時代任何地方寫的語言和說的語言都不能完全一致。」[136]其說固大致不錯,卻要加以適當之補充。我國文言文之成為固定形式,似為期甚早,除開甲文、金文不計,從嚴格而說,《尚書》中亦只有少數篇幅可合於「文言即當日白話」之條件,其他更非所論。(《毛詩》是音聲整齊的韻文,非純粹自然的白話)申言之,自戰國以降之「文言」,與當時俗語相去已遠,此則高氏說之須附加時限者。
史達林同志又指出語言的發展,「不是經過一下子消滅舊的和建立新的那種方法,而是經過逐漸的長期的語言新質和新結構的要素的積累,經過舊質要素的逐漸衰亡來實現的」。[137]因此之故,吾人如能搜集方言辭彙,定可以發見古代方言遺留在某種語言之痕跡參《燕京學報》三五期一二頁賀登嵩撰文。;例如《新婦文》「索得箇屈期丑物入來,與我作底」,「已後與兒索婦,大須穩審」,又詩「用錢索新婦」,(均《敦煌掇瑣》二)「索」猶雲「娶」山西亦有此方言,見《山西通志》。,今吾鄉間之通言也。又唐人詩「強相迎接事」,(同上)(轉呼如「尖」)正廣州之俗言也。抑孰為文,孰為俗,不特有時間性,且兼空間性,飲於今通語為「喝」,食為「吃」,廣州系則「飲」「食」猶為俗言,「怒」之一辭,北方已少獨用,廣州系不然(只由nou轉為nrau),「是」在北方今猶通俗而在廣州已成文言,是知舊語言消滅之期,往往視環境不同而迥異。更有得為文亦得為俗者如廣州系「舟」是文言,「船」是俗言,但連合而說「龍舟」,則與「龍船」同是俗言,此則隨其結構之式而變易。
唐人包含俗語之著作,存者甚少[138],然文言中仍有一點一滴,足資探索,下文只摘要列舉,並非系統性之編集,姑作為《唐史》附錄之一節來看可也。
「子」假使蚊子腳(後涼曇無讖譯《大方等無想經》)作龜茲國子(《北齊書》五○) 此宅子甚好(《語林》三引陸元方) 雲母障子(王維詩) 烽子(《沙州文錄補》) 甘子(《祿山事跡》中) 茶托子 風爐子或烽爐子 (均《資暇集》下) 手帕子(《鑒誡錄》一) 渡子(同上五)「子」字之用,最少可上溯六朝,高氏以為細小格的語尾,我覺得大可商量。蚊子固然細小,師子(此名亦晉朝已見)卻不為不大,我曾以「子」比漠北語之「支」[139],本是職務名辭,在漢語乃推用於物類,「龜茲國子」猶言龜茲國人,初無細小之意味。
「頭」 心頭 舌頭 話頭。(均語錄)
「里」 揚州市里商人女(劉禹錫詩) 口裡。(語錄)
「邊」 大作家在那邊(《語林》五引王維) 這邊(語錄) 邊字亦可單用,猶雲「處」也,如《大曆十七年借券》,「於護國寺僧虔英邊使粟壹拾柒×」(《沙州文錄補》),今廣州語之「邊處」猶雲「何處」?則用「邊」作詢問詞。
「老」 老奴(《舊》一八四《李輔國傳》) 老僧 老兄。(均語錄)
「阿」 此語六朝已常見,如阿翁、阿堵,(《世說》)《資暇集》下,「阿,助詞也」。阿兄(《隋唐嘉話》,李呼單雄信)更阿誰是,(《語林》三引婁師德)又開元《宮人》詩「戰袍經手作,知落阿誰邊」,亥宗在宮自稱阿瞞,亦作「鴉」,如蟲娘是鴉女(《語林》四)阿浩(《祿山事跡》中,祿山呼田乾真小字) 因何殺阿爺(《事跡》下)報汝阿郎。(《語林》四引元和初田良逸)
「底」甲 不錯底事 汝底 醜陋底人(均語錄)即今之「的」字。但「底」之一詞,更有別種用法:
「底」乙 與我作底(見前),《匡謬正俗》六,「俗謂何物為底(丁兒反)」,但顏師古以為「等」字之轉音,不知確否。今靖江語「底個」,即「何事」之意[140]。甯戚飯牛緣底事(元稹詩)
「地」 因甚麼到恁麼地(語錄) 「地」用作副詞。
「到」 去到。(語錄)
「打」 打飛鳶嶺過。(同上)
「向」 向什麼處著。(同上)
「享」 《匡謬正俗》八,「俗呼某人處為某享(火剛反)」,師古以為鄉(向)之轉,則與上條之「向」意味相近。今廣州語稱「享、處」,「享」亦「在」也。
「者」 者箇道理 者回(均語錄)後來都通用「這」字。
「這」 這裡 這邊 作這箇語話(均語錄) 高氏以為即古代「之」字之保留。
「那」甲 大作家在那邊(見前) 莫令那人知。(《祿山事跡》中)
「那」乙 萬幾那得速耶(《資暇集》上引晉太宗即簡文帝) 那得不死(《隋·辛公義傳》) 花時那忍到昇平(白居易詩)此之「那」猶雲「如何」,亦與文言之「豈」相近。
「恁麼」 恁麼來(《六祖壇經》) 猶雲「如此」,今作「怎麼」。
「甚」 甚處來(同上) 何也,詳言之則為
「甚麼」 甚麼人(同上) 「甚」亦作「什」,
「什麼」 什麼物(同上) 亦可簡稱為
「麼」 作麼生(語錄) 又可寫作
「沒」 《金剛經》道沒語(《神會語錄》) 與「沒」相通者為
「勿兒」 玄宗問黃幡綽「是勿兒得憐」?是勿兒猶言何人兒也。(《因話錄》)法人Demiéville以為「勿」即「乜」,文廷式以為即「什麼」。余謂「勿兒」為一辭,玄宗所問,並非兒子之「兒」,黃幡綽只因發音相同,故答稱「自家兒得人憐」,以諷玄宗不應謀易太子,《因話錄》釋作「何人兒」,顯未了解語意。其實「勿兒」即今廣州語之「乜野」,兒(廣州i)野(廣州ie)一音之轉,猶雲「何事物」也。
「箇」甲 兩箇兒(《周書·突厥傳》)是第三個天子(《續世說》四引憲宗)索得箇屈期丑物入來(見前)著箇緋衫倚勢行(盧誥詩)此為一箇之「箇」,今常作「個」,亦即《泰誓》「若有一個臣」之「個」,或書作「介」,無非元音之轉。
「箇」乙 箇小兒瞻視異常,勿令宿衛(《續世說》四引隋煬帝)道得箇語,居即易矣(同上五引顧況)此之「箇」應為「那箇」、「那樣」之義,今廣州呼「那箇」為「箇箇」,第一「箇」字呼如上聲,用法相同。
「彌」 我彌當家(《語林》六引盧弘宣) 似即蒙古時代之「每」,今世之「們」。
「些」 應為些些似外翁(元稹詩) 有些(語錄)。
「了」 亦遣輸了(《政要》二) 此小事不打了 可向外相撲了,即與賞令去。(均《語林》三引文宗)
「著(著)」 雞豬魚蒜,逢著則吃(《語林》三引盧)欲與打著(同上引裴度)不知是計,便欲走去,而築著山下伏兵(《續皇王寶運錄》)其木於水中沒著。(《敦煌本雜鈔》)
「會」 阿家會舞清平樂(陳裕詩) 「會」與「能」相對,今廣州俗寫為「噲」。
「也」 打了去也得,不打也得(《語林》三引陸象先) 即文言之「亦」,此為北方語失去收聲之例。
「無」 李揆莫老無(《嘉話錄》引德宗) 不知還得見兒無(元稹詩) 頗憶平昔無(《雜俎》一五) 句末疑問詞,「無」在北方已失去發聲之m,故轉為「嗎」。吾縣西南對話時屢說「系無」,即北方之「是嗎」。
「來」 使高力士撲滅了來(《祿山事跡》下) 去什麼處來。(語錄)
「還」 不知還得見兒無。(見前)
「兒」 織宮錦巧兒。(《盧氏雜說》)
「自家」 自家兒得人憐。(《因話錄》)
「把」 把此文章笑殺他。(《盧氏雜說》)
「添丁」 盧仝有《添丁》詩。唐代女無「丁」稱(見三十七節),故今語亦限於生男用之。
「年幾」 忽因時節驚年幾(白居易詩)大家年幾不為小(《語林》五) 今常作「年紀」。
「竹笪」 笪音怛,《資暇集》下引江東語,今廣州語同。
「抱(枹)木」 見《資暇集》下及《嶺表錄異》,今粵語謂輕鬆為pou,當即此「枹」字。
此外唐文習慣,好用「灼然」字,義猶「顯然」,「為復」即「抑或」(如《元氏長慶集》三九:「並不言兩稅數內為複數外。」)「然後」常作「然」,朋友間相稱以「卿」,(《家訓》二)朝廷對高級官吏之詔書、批答,亦常用之。又隋唐間人凡二字名者喜省作一字,大業中雖斷單稱復名,(《匡謬正俗》六)一時未能盡革。此皆閱覽兩朝文史時所應注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