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東坡傳 · 第七章 年 譜
一歲 公元一〇三六年(宋仁宗景祐三年丙子)
傅藻《東坡紀年錄》上云:「景祐三年丙子,十二月十九日,卯時,公生於眉山縣紗縠行私第。」 案東坡送沈達詩云:「嗟我與君皆丙子。」又贈長蘆長老詩云:「與公同丙子,三萬六千日。」
七歲 公元一〇四二年(宋仁宗慶曆二年壬午)
是年,東坡已知讀書。 案東坡上韓太尉與梅直講書云:「某七八歲知讀書。」
八歲 公元一〇四三年(宋仁宗慶曆三年癸未)
是年東坡入小學。 案《志林》云:「吾八歲入小學,以道士張易簡為師,師獨稱吾與陳太初者。」又按東坡作《范文正公文集序》云:「慶曆三年,某始入鄉校,士有自京師來,以魯人石守道《慶曆聖德詩》示鄉先生。某從旁竊觀,問先生十一人何人也?先生曰:『童子何用知之!』某曰:『此天人也耶?則不敢知!若亦人耳,何為其不可。』」
十歲 公元一〇四五年(宋仁宗慶曆五年乙酉)
按子由作《東坡墓誌》云:「公生十年,而先君宦學四方,太夫人親授以書,問古今成敗,輒能語其要。太夫人讀東漢史至《范滂傳》,慨然太息,公侍側曰:『某若為滂,夫人亦許之否乎?』夫人曰:『汝能為滂,吾顧不能為滂母耶?』公亦奮萬有當世志,太夫人喜曰:』吾有子矣!』」又按趙德麟《侯鯖錄》云:「東坡年十歲,在鄉里見老蘇誦歐公謝宣召赴學士院仍謝賜對衣金帶及馬表,老蘇令坡擬之,其間有『匪伊垂之帶有餘,非敢後也馬不進』。老蘇喜曰:『此子他日當自用之!』」
十二歲 公元一〇四七年(宋仁宗慶曆七年丁亥)
是年東坡祖父亡。與曾子固書云:「某逮視祖父,祖父之歿,某年十二矣。」
十九歲 公元一〇五四年(宋仁宗至和元年甲午)
是年始娶眉州青神王方女。 按東坡作王氏墓誌云:「生十有六歲而歸於某。至治平二年,王氏卒,年二十有七。」
二十歲 公元一〇五五年(宋仁宗至和二年乙未)
是年,東坡游成都,謁張安道。 按東坡作《樂全先生文集序》云:「某年二十,以諸生見公成都,一見待以國士。」有晁美叔是年求交於東坡。其送美叔詩云:「我生二十無朋儔,當時四海一子由。君來扣門若有求。」
二十一歲 公元一〇五六年(宋仁宗嘉祐元年丙申)
是年舉進士,入京。按《鳳鳴驛記》云:「始余丙申歲舉進士,過扶風,求舍於館人,不可而出,次於逆旅。」又《范文正公文集序》云:「嘉祐元年,始舉進士,至京師。」
二十二歲 公元一〇五七年(宋仁宗嘉祐二年丁酉)
是年春,赴試禮部,館於興國寺浴室院。按東坡作《興國六祖書贊》云:「余嘉祐初,舉進士,館於興國寺浴室院。」時歐陽文忠公考試,得東坡《刑賞忠厚之至論》,以為異人,欲冠多士,疑曾子固所為,子固文忠門下士也,乃置東坡第二,復以春秋對義居第一。文忠公嘗令晁美叔與東坡定交,謂東坡必名世。且以書抵聖俞曰:「讀軾書,不覺汗出,快哉!快哉!老夫當避此人,放出一頭地。」文忠未嘗以此許人也。又上梅直講書云:「今年春,天下之士,群至於禮部,執事與歐陽公,實親試之。誠不自意,獲在第二。」又送秦少章歸京云:「昔吾舉進士,試名於禮部,歐陽文忠公見吾文,且曰:『此我輩人也,吾當避之。』是時士以剽裂為文,訕公者成市。」
是年四月,丁太夫人武陽君程氏憂,歸。
二十四歲 公元一〇五九年(宋仁宗嘉祐四年己亥)
是年除服。冬十二月,侍老蘇舟行適楚。 按東坡《南行前集序》云:「己亥之歲,侍行適楚,舟中無事,雜然有觸於中,而發於詠嘆,蓋家君之作,與弟轍之文皆在焉,謂之《南行集》。」
二十五歲 公元一〇六〇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庚子)是年授河南府福昌縣主簿,不赴。
二十六歲 公元一〇六一年(宋仁宗嘉祐六年辛丑)
是年,應制科。
文忠公秘閣試六論,舊不起草,故文多不工。公始具草,文義燦然,時以為難。又答制策,復入三等,授大理評事,鳳翔府簽判。 按東坡感舊詩序云:「嘉祐中,予與子由奉制策,寓居懷遠驛,時年二十六,子由年二十三耳。」又上吳內翰書云:「今年春,天子將求直言之士。而某適來,調官京師。舍人楊公,不知其不肖而采其鄙野之文五十篇,奏之於天子,使與明詔之末。」
是年冬十二月,赴鳳翔任,與子由別,馬上賦詩。
二十七歲 公元一〇六二年(宋仁宗嘉祐七年壬寅)
是年官於鳳翔。二月,分決屬縣囚。十三日,出府,至寶雞、虢、郿、盩厔四縣。既畢事,因朝謁太平宮,宿於南溪,遂游南山,而西至樓觀、大秦寺、延生觀、仙遊潭,十九日乃歸。
是年作《喜雨亭記》。
三十歲 公元一〇六五年(宋英宗治平二年乙巳)
去年自鳳翔罷任,還京。是年英宗在藩邸,聞公名,欲以唐故事召入翰林。宰相限以近例,召試秘閣,及試二論,皆入三等,除直史部。
是年五月二十八日,夫人王氏卒。六月,殯於東城外,有子邁。
三十一歲 公元一〇六六年(宋英宗治平三年丙午)
是年在京師直史館。四月二十五日,丁老蘇憂,奉柩歸蜀。 按歐陽文忠公作老蘇墓誌云:「明允《太常因革禮書》一百卷,書成,方奏未報,君以疾卒,實治平三年四月戊申也。」
三十四歲 公元一〇六九年(宋神宗熙寧二年己酉)
去年東坡服除。
是年還朝,差判官誥院,兼尚書祠部。
三十六歲 公元一〇七一年(宋神宗熙寧四年辛亥)
是年任監官告院,兼判尚書祠部。 是時王荊公欲變科舉。上疑焉,使兩制三館議之。東坡獻三言,荊公之黨不悅,命攝開封府推官,有奏罷買燈疏,御史以雜事誣告東坡過失,未嘗一言以自辯。乞外任避之,除通判杭州。十一月到任,有初到杭州寄子由兩絕。
三十九歲 公元一〇七四年(宋神宗熙寧七年甲寅)
是年東坡在杭,納侍妾朝雲。《墓誌》云:「朝雲姓王氏,錢塘人,事先生二十有三年。紹聖三年,卒於惠州,年三十四。」以歲月考之,熙寧之甲寅,至紹聖之丙子,恰二十三年,乃知納朝雲在是年明矣。是年東坡以老弟子由在濟南,求為東州守。 案子由《超然台賦序》云:「子瞻通守餘杭三年,不得代,以轍之在濟南也,求為東州守,既得請高密。五月,乃有移知密州之命。」
十月,赴密州,早行,馬上作《沁園春》。十一月三日到任。
四十歲 公元一〇七五年(宋神宗熙寧八年乙卯)
東坡到密州任,有上韓丞相《論災傷書》。 作《後杞菊賦》,其序云:「予仕官十有九年,家日益貧,移守膠西,而齋廚索然。」 案東坡丁酉登第,至是恰十有九年矣。
又增治城上故台,名之曰超然,作《超然台記》。
四十一歲 公元一〇七六年(宋神宗熙寧九年丙辰)
東坡在密州,遷祠部員外郎。上巳日,流觴於南禪小亭,作《滿江紅》。十一月朔,作《李氏山房藏書記》。十二月,移知徐州。
四十二歲 公元一〇七七年(宋神宗熙寧十年丁巳)
是年五月赴徐州。六月十一日,保母楊氏卒。是年,徐州水患大作。七月十七日,河決。八月十一日,水及徐州城下。東坡治水有功。十月五日,水退,城以保全。朝廷降旨獎諭,作《河復詩》。
四十三歲 公元一〇七八年(宋神宗元豐元年戊午)
是年春,徐州大旱。徐州城東二十里,有石潭,置虎頭其中,可致雷雨,作《起伏龍行》。二月,有旨,賜錢二千四百一十萬,起夫四千二十三人。及發常平錢米,改築徐州外小城,創木岸四,以獎諭敕記,並刻諸石,為熙寧防河錄雲。乃即徐州城之東門為大樓,堊以黃土,名之曰黃樓,以土實勝水故也。九月九日,在黃樓作古詩一首。有「去年重陽不可說,南城夜半千漚發」之句。以去年九月,大水未退,故有此語。十一月八日,作雲龍山人《放鶴亭記》。又作《日喻》一篇。
四十四 歲公元一〇七九年(宋神宗元豐二年己未)
人日,獵城南,會者十人,以「身輕一鳥過,槍急萬人呼」為韻,分得「過」字。又代雷勝鳥字詩。三月,移知湖州,別徐州,作《江神子》。又案《張氏園亭記》云:「予自彭城,移守吳興,由宋登舟,三宿而至。」其記乃三月十七日所作,乃知三月移湖州矣。四月二十日,到湖州任。
七月二十八日,太子中允、權監察御史何大正、舒亶,諫議大夫李定國言:「東坡作為詩文,謗訕朝政,及中外臣僚,無所畏憚。」朝廷派中使皇甫遵到湖追攝。 按東坡作《王子立墓誌》云:「予得罪吳興,親戚故人,皆驚散。獨兩王子不去,送予出郊,曰死生禍福天也。公其如天何,返取余家,致之南都。」
又《上文潞公書》云:「某始就逮赴獄,有一子稍長,徒步相隨,其餘守舍,皆婦女幼稚。至宿州,御史符下,就家取書,州郡望風,遣吏發卒,圍船搜取,長幼幾怖死。既去,婦女恚罵曰:『是好著書,書成何所得,而怖我如此。』悉取焚之。」八月十八日,赴台獄中,有寄子由詩二首。時獄吏必欲置之死地,鍛煉久之,不決。子由請以出身官爵贖之,而上亦終憐之,促具獄。十二月二十四日,得旨,責檢校尚書水部員外郎黃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東坡自八月坐獄,至是逾百日矣。
四十五歲 公元一〇八〇年(宋神宗元豐三年庚申)
是年正月,東坡自京師赴黃州,過陳,子由自南都來,三日而別。二月一日到黃州,寓居定慧院,有初到黃州詩。五月,子由來齊安,以詩迎之。十二月,答秦太虛書曰:「初到黃,廩入既絕,人口不少,私甚憂之。但痛自節儉,日用不得過百五十,每月朔,便取四千五百錢,斷為三十塊,掛屋樑上,平旦用畫叉,挑取一塊,即藏去叉,仍以大竹筒,別貯用不盡者,以待賓客,此賈耘老法也。」
又答李端叔書云:「得罪以來,深自閉塞,扁舟草屨,放浪山水間,與漁樵雜處,往往為醉人所推罵,輒自喜,漸不為人識。
四十六歲 公元一〇八一年(宋神宗元豐四年辛酉)
在黃州寓居臨皋亭。是年,馬正卿於郡中,請得故營地數十畝,使得躬畔其中。地既久荒,墾闢之勞,釋耒而嘆。乃作《東坡八首》,自是始號東坡居士。 案《東坡八首》序云:「予至黃二年,日以困匱。故人馬正卿,哀余乏食,於郡請故營地,使躬耕其中。」
四十七歲 公元一〇八二年(宋神宗元豐五年壬戌)
是年就東坡,築雪堂。 案《雪堂問》云:「蘇子得廢圃於東坡之脅,號其正曰雪堂,以大雪中為之,因繪雪於四壁之間,無容隙,其名蓋起於此。」
七月十五日,游赤壁,作《赤壁賦》。又作懷古《念奴嬌》。十月,又游赤壁,作《後赤壁賦》。十二月十九日,東坡生日也,置酒赤壁磯下,踞高峰,府鵲巢,酒酣,笛聲起於江上。客有郭、古二生,頗知音,謂坡曰:「笛聲有新意,非俗工也。」使人問之,則進士李委,聞坡生日,作新曲曰『鶴南飛』以獻,呼之使前,則青巾紫裘腰篴而已。既奏新曲,又快作數弄,嘹然有穿雲裂石之聲,坐客皆引滿醉倒委。
四十八歲 公元一〇八三年(宋神宗元豐六年癸亥)
在黃州為通判。七月二十七日,生小子遁,小名乾兒。
四十九歲 公元一〇八四年(宋神宗元豐七年甲子)
是年正月二十五日,特授汝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四月一日,將自黃移汝,留別雪堂鄰里,作《滿庭芳》。五月,作《黃州安國寺記》。又作別黃過江行武昌詩。游廬山,有記游廬山說云:「仆初入廬山,山谷奇秀,平生所欲見,應接不暇,不欲作詩,已而山中僧俗皆曰:『蘇子瞻來矣!』不覺作一絕。」
六月九日,作《石鐘山記》。略云:「余自齊安舟行,適臨汝,而長子邁將赴饒之德興尉,送之至湖口。」二十三日,舟過蕪湖。七月十八日,幼子遁病亡於金陵,作詩哭之。歲底到泗州。十二月十八日,《如夢令》兩闕,又作《滿庭芳》。
五十歲 公元一〇八五年(宋神宗元豐八年乙丑)
元日,雪中過淮謁客。四日離泗州,上表乞常州居住。略云:「……今雖至泗州,而貲用磬竭,去汝尚遠,難於陸行,二十餘口,饑寒朝夕。與其強顏忍恥,干求於眾人;不若歸命投誠,控告於君父。臣有薄田,在常州宜興縣,粗給饘粥。欲望聖慈,許常州居住。」朝奏,夕報可。
哲宗即位,復朝奉郎。八月十七日,得旨,除知登州。十月十五日,到登州。二十日,召為禮部員外郎。十一月,到京,供禮部職。十二月,以七品服入侍延和賜緋魚,除起居舍人。
五十一歲 公元一〇八六年(宋哲宗元祐元年丙寅)
是年在京師。正月,除中書舍人。案《辭免狀》云:「臣頃自貶所,起知登州。到任五日,而召以省郎,半月而擢為右史。……今又昌榮直受躐眾,驟遷非次之升,既難以處,不試而用,尤非所安。」十月十二日,除翰林學士,知制誥。十一月,供翰林學士職。尋除侍讀,召入院。
五十二歲 公元一〇八七年(宋哲宗元祐二年丁卯)
是年在翰苑,作《司馬溫公神道碑》《富鄭公神道碑》。
五十三歲 公元一〇八八年(宋哲宗元祐三年戊辰)
是年在翰苑。每時各有內製,是年省試,東坡知貢舉。開院日,有與李方叔詩,序云:「仆與李廌方叔,相知久矣。仆領貢舉事,李不得第,愧甚,作詩謝之。
五十四歲 公元一〇八九年(宋哲宗元祐四年己巳)
是年二月,三上章,乞越州。三月,得旨,以龍圖閣學士左朝奉郎知杭州。案東坡到杭州任《謝表》云:「江山故國,所至如歸。父老遺民,與臣相問。」以先生去杭十六年,故有是語爾。又到任有《謁文宣王廟祝文》云:「昔自太史,通守是邦。今由禁林,出使浙右。」是年,子由出使契丹,東坡有詩送之,有:「單于若問君家世,莫道中朝第一人」之句。東坡出牧杭州,子由代東坡為學士。
五十五歲 公元一〇九〇年(宋哲宗元祐五年庚午)
是年,東坡在杭州任,有《論西湖狀》及《高麗公案》。四月十八日,真覺院賞枇杷,作詩。十二月,游靈隱,聽林道人彈琴。
五十六歲 公元一〇九一年(宋哲宗元祐六年辛未)
是年,在杭州任被召。 案東坡作《別天竺觀音三絕序》云:「以三月九日被旨赴闕。」四月,到京師,除翰林,承旨,復侍邇英。 案子由所作潁濱遺老傳云:「先生召還,本除吏部尚書,復以臣故,改翰林承旨。臣之私意,元不遑安,乞寢臣新命,與兄同備從官,不報。」又趙德麟《侯鯖錄》云:「先生元祐中,再召入院,作承旨,乃益舊擬作《衣帶馬表》云:「枯羸之質,匪伊垂之帶有餘,斂退之心,非敢後也,馬不進。」八月,復以弟嫌,請郡,以舊職知潁州。 案懷舊別子由詩云:「元祐六年,予自杭州召還,寓居子由東府數月,復領汝陰,時予年五十六矣。」到任後有《祭歐陽文忠公文》。
五十七歲 公元一〇九二年(宋哲宗元祐七年壬申)
是年在潁州。正月十五,夜,與趙德麟小酌聚星堂。 案《侯鯖錄》有云:「元祐七年正月,東坡在汝陰,州堂前梅花大開,月色鮮霽。先生王夫人曰:『春月色勝如秋月色,秋月令人慘淒,春月令人和悅,何如召趙德麟輩來,飲此花下。』先生大喜曰:『吾不知子亦能詩耶?此真詩家語耳!』」遂召與二人飲,東坡用是語,作《減字木蘭花》,有:「輕風薄霧總是少年行樂處,不似秋光只與離人照斷腸」之句。已而改知揚州。九月,以兵部尚書召兼侍讀,郊祀為鹵簿使。尋除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守禮部尚書。
五十八歲 公元一〇九三年(宋哲宗元祐八年癸酉)
是年八月,東坡繼室王夫人卒。子過,王夫人所出也。案東坡作《西方阿彌陀贊序》云:「蘇某之妻王氏,元祐八年八月一日,卒於京師。」是月又以二學士出知定州。九月十四日,東府雨中別子由。有詩云:「去年秋雨時,我自廣陵歸。今年中山去,白首歸無期。」十二月二十三日,到定州。
五十九歲 公元一〇九四年(宋哲宗紹聖元年甲戌)
是年知定州。四月,奉命追一官落兩職,以承議郎知英州。南遷過湯陰,得豆麥粥,作詩。臨城道中作詩,敘云:「始予赴中山,連日風埃,未嘗了了見太行也。今將適嶺表,頗以為恨。過內丘,天氣清澈,西望太行,草木可數,忽悟嘆曰:『予南遷其速返乎?退之衡山之祥也!』」六月七日,泊金陵。及至太平當塗縣,忽奉告責授寧遠軍節度副使惠州安置。過南康、廬山、湖口、廬陵,作《秧馬歌》。
八月七日,入贛,過惶恐灘,作詩。九月十三日,游廣州清遠峽山寺。十二月二日,到惠州,寓合江樓,有《初到惠州》詩。十八日,遷於嘉祐寺松風亭,有詩。二十日,作《思無邪齋銘》,食檳榔,作詩。十一月,有戲贈朝雲詩。朝雲,東坡侍妾也。又與吳秀才書云:「過廣州,買得檀香數斤,定居之後,杜門燒香,深念五十九年之非矣。」
六十歲 公元一〇九五年(宋哲宗紹聖二年乙亥)
是年東坡在惠州。有惠州上元夜詩,曰:「去年中山守,老病亦宵興。今年江海上,雲房寄山僧。」以歲月考之,去年甲戌上元,東坡知定州。今年乙亥,寓嘉祐僧舍,故有「雲房寄山僧」之句。九月十九日,又遷居合江樓。四月十一日,初食荔枝,作詩。是年,與陳季常書云:「自當塗聞命,便遣還骨肉陽羨,獨與幼子過,及老雲,並二庖婢過嶺,到惠將半年,風土食物不惡,吏民相得甚厚。孔子云:雖蠻貊之邦行矣。豈欺我哉!」又與徐得之書云:「到惠州已半年,凡百粗遣,既習其水土風氣,絕俗息念之外,浩然無疑,殊覺安健也。」
六十一歲 公元一〇九六年(宋哲宗紹聖三年丙子)
是年東坡在惠州。二月八日,過逍遙堂,作詩。二十一日,飲醉食飽,默坐思無邪齋,兀然如睡。 案《和陶淵明移居詩》云:「余去歲三月,自水東嘉祐寺,遷居合江樓,迨今一年,得歸善後隙地數畝。父老雲,古白鶴觀也。意欣然居之,營白鶴新居,始於是矣。」白鶴新居,殆即思無邪齋也。七月五日,朝雲亡,作《悼朝雲詩》。朝雲有子一名遁。八月三日,葬於棲禪寺之東麓,為亭名方如,作銘。
重九作詩曰:「三年瘴海上,越嶠真我家。登山作重九,蠻菊秋未花。」十二月二十五日,酒盡米竭,和張常侍詩,有曰:「我年六十一,頹景薄西山。」
六十二歲 公元一〇九七年(宋哲宗紹聖四年丁丑)
是年,東坡在惠州。四月,被命責授瓊州別駕昌化軍安置。按《志林》云:「余在惠州,忽被命責,儋耳太守方子容自攜告身來吊余曰:『此固前定,吾妻沈,事僧伽甚誠。一夕,夢和尚來辭雲,當與蘇子瞻同行,後七十二日有命,今適七十二日矣,豈非前定乎!』遂寄家於惠州,獨與幼子過,渡海。」案子由作東坡《追和淵明詩序》云:「東坡先生,謫居儋耳,置家羅浮之下,獨與幼子過,負擔過海。」又至梧州,寄子由詩序云:「吾謫雷被命即行,了不相知。至梧,乃聞其尚在藤也,旦夕當追及。」至五月間,果遇子由於藤州,同行至雷州,作雷州詩。六月,與子由相別,渡海。七月,至儋州,作《儋耳詩》。十三日,作《夜夢詩》序云:「至儋十餘日矣,初僦官舍居之,有司猶謂不可。買地築室三間於城之南,土人畚土運甓助之,飲鹹食腥,陵暴颶霧,人不堪其憂。公恬然著書為樂。」又《桄榔庵銘》云:「東坡居士,謫居儋耳,無地可居,偃息於桄榔林中,摘葉書銘,以記其處。」
六十三歲 公元一〇九八年(宋哲宗符元年戊寅)
是年東坡在儋耳。吳子野來訪,東坡作詩贈之,其序云:「去歲與子野遊逍遙堂,因往西山,叩羅浮道院,宿於西堂。今歲索居儋耳,子野復來相見,作詩贈之。」又《記筮卦》云:「戊寅十月五日,以久不得子由書,憂不去心,以《周易》筮之,得《渙》六三。」又有《記薯說》云:「海南以薯為糧,幾米之十六,今歲薯菜不熟,以客舶方至,市有米也。」
六十四歲 公元一〇九九年(宋哲宗元符二年己卯)
東坡在儋耳。正月上元夜,老書生數人相過曰:「良月佳夜,先生能一出乎?」先生欣然從之,步城西入僧舍,歷小巷,民夷雜揉,屠沽紛然,歸舍已三鼓矣。歸錄其事,為《己卯夜書》。
九月,有瓊州進士姜君弼、唐佐,自瓊州來儋耳,從先生學。
六十五歲 公元一一〇〇年(宋哲宗元符三年庚辰)
是年徽宗即位。五月大赦,被命移廉州安置。東坡在儋耳,食芋飲水著書以為樂,作《書傳》以推明上古之絕學。又且謙衝下士,情及疏賤。日與諸黎游,無間也。嘗與軍使張中,同訪黎子云。欲醵錢作屋,名之曰「載酒堂」。又嘗以詩紀《春夢婆》。案《侯鯖錄》云:「東坡老人,在昌化,嘗負大瓢,行歌田畝間。所歌者,蓋哨遍也!饁婦年七十,云:『內翰昔日富貴,一場春夢。』坡然之。里人呼此媼為春夢婆。坡一日,被酒獨行,遍至子云諸黎子舍,作詩云:『符老風流可奈何,朱顏減盡鬢絲多。投梭每困東鄰女,換扇惟逢春夢婆。』」六月十七日,過瓊州,作《惠通井記》。二十日,渡海,作詩。七月四日,記渡合浦曰:「予自海康適合浦,連日大雨,橋樑盡壞,水無津涯。自興廉淨行院下乘小舟,至官寨,聞自此而西,皆漲水,無復橋船,或勸乘蜓舟,並海卬白石。是年六月晦,無月,碇宿大海中,天水相連,星河滿天,起坐四顧,太息曰:『吾何數乘此險也?既濟徐間,復厄於此乎?』所撰《易書》《論語》,皆以自隨,而世未有別書,拊之而嘆曰:『天未欲喪是也,吾儕必濟!』」八月二十四日,被命授舒州團練副使,永州安置。十一月,被命復朝奉郎提舉成都府玉局觀,任便居住。 案東坡《謝提舉成都府玉局觀表》云:「先自昌化貶所,移廉州,又自廉州移舒州節度副使,永州居住。行至英州,復朝奉郎提舉成都府玉局觀,任便居住。」
六十六歲 公元一一〇一年(宋徽宗建中靖國元年辛巳)
是年正月五日,度嶺北歸。過南安軍,有過嶺至南安,作一首。二月八日,過龍光。四月四日,艤舟吳城山。五月一日,艤舟豫章、彭蠡之間。是月,行至真州,瘴毒大作,病暴下,中止於常州。六月,以疾告老於朝,以本官致仕。七月,疾頗革。七月二十八日,丁亥,卒於常州。子由作東坡《墓志銘》云:「先生七月被病,卒於毗陵。吳越之民,相與哭於市。其君子相與吊於家,訃聞於四方,無賢愚皆咨嗟出涕。太學之士數百人,相率飯僧惠州佛舍。嗚呼!先生文章為百世之師,而忠義尤為天下大閒。加之好賢樂善,常若不及,是宜訃聞之日,士民惜哲人之萎,朝野嗟一鑒之逝,皆出於自然之誠,不可以強而致也。」
次年(崇寧元年),閏六月,邁葬東坡於汝州郟城縣釣台鄉上瑞里嵩陽峨嵋山,遵東坡遺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