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論叢 · 宋太宗繼統考實

張蔭麟 《宋史論叢》
一 宋太祖在位十七年,崩時長子德昭已二十六歲,乃始終未嘗立太子,未嘗封諸子為王,而特封弟匡義為晉王,使久尹開封,握畿輔大權。其生平傳位匡義之意原甚明顯。然李燾《長編》記太祖之崩,自注云:「顧命大事也,而《實錄》(按:此指《太祖實錄》。《太祖實錄》有二本,一修於太宗太平興國五年,一重修於真宗咸平二年,皆李燾所引據)及《國史》(按:此指《三朝國史》)皆不能記,可不惜哉!」吾人於此,不惟感覺可惜,抑且感覺可疑。《太祖實錄》原本之修,距太祖之崩不過四年,正史亦因《實錄》而修,二書於太祖顧命事俱非有年遠跡湮,不得不從闕略者。顧何為皆不能記顧命之事?於此有三種可能之假說: (1)太祖暴崩,未及顧命,因而於傳弟之事無正式表示。此於太宗不利,故《實錄》《國史》皆不記其臨終之情形。 (2)太祖顧命中所定傳位之程序(譬如以次傳匡義、廷美、德昭),非太宗所願遵依者,故掩沒其顧命之事。 (3)太祖末年有悔傳弟之意,而又見匡義羽翼已就,傳子無望,故於身後事寧緘默不言。 以上三說,孰為事實,今固無從判斷,然有一事可確知者:太宗之即位,並無太祖正式傳授之法令根據(無論為事實上本無或事實上雖有而太宗名義上不用之)。否則,《實錄》《國史》,以至李燾《長編》,斷無不加記載之理。惟然,故太宗即位之際,符瑞紛起,凡以見其繼統,乃出天意。 馬韶,平棘人,習天文三式之學。開寶中,太宗以晉王尹京邑,時朝廷申嚴私習天文之禁,韶素與太宗親吏程德元善,德元每戒韶不令及門。九年十月十九日既夕,韶忽造德元……曰:「明日乃晉王利見之辰也。」德元惶駭,因止韶於一室中,遽入白太宗,太宗命德元以人防守之,將聞於太祖。及詰旦太宗入謁,果受遺踐阼。(《長編》卷十七引《三朝國史·方技傳》) 開寶末,上在晉邸,遣親信詣西邊市馬,還宿要冊湫祠旁,中夕夢神人語之曰:「晉王已即位矣,汝可倍道還都。」使者至京兆,果聞太祖升遐。(《長編》卷十八) 是歲五月,靜南節度使宋偓又言:「白龍見要冊祠(?)池中,長數丈,東向吐青白雲。」癸亥,詔封湫神普濟王為顯神王,增飾祠宇,春秋奉祠,仍立碑紀其事。(同上) 此類事通常只見兩朝嬗遞之際。使太宗之繼統而有名正言順之法令根據,則此類事豈非畫蛇添足,而煩偽造也? 最可異者:太宗之製造歷數在躬之符瑞,不始於太祖既然死之後,而始於太祖將死之時。 初,有神降於盩厔縣民張守真家,自言:「我天之尊神,號黑殺將軍,玉帝之輔也。」守真每齋戒祈請,神必降室中,風肅然,聲若嬰兒,獨守真能曉之。……上不豫,召守真至闕下。壬子,命內侍王繼恩就建隆觀設黃籙醮,令守真降神。神言:「天上宮闕已成,玉鎖開,晉王有仁心。」言訖不復降。(李燾《長編》卷十七。原註:此據國史《符瑞志》稍增以楊億《談苑》。《談苑》又云:「太祖聞守真言以為妖,將加誅,會晏駕。」) 使是時太祖與太宗之間毫無隔陔,太宗有以逆料乃兄死前必將作傳位於己之正式表示,則太宗之鷹犬何致冒犯刑誅,為此大傷太祖感情之偽構?將謂太宗深恐太祖暴崩,闕為顧命,因預為之防,而竟億中乎?此則不近情理之甚也。將謂太宗逆料太祖顧命中所定傳位之程序,非己所能接受,而昭示天下者,故別為他日即真之地乎?則亦太早計矣。以余測之,上所舉三種可能之假說中,殆當以第(3)種之「蓋然性」為最高。 又有一事似可為第(3)說張目者如下: 開寶末,右補闕竇偁為開封府判官,與推官賈琰同事上(太宗)……上與諸王宴射,琰侍上側,頗稱讚德美。(按:太祖諸子皆德名,惟無名德美者,此必德昭之誤。)……偁叱之曰:「賈氏子巧言令色,豈不愧於心哉!」坐皆失色。上(太宗)亦(「亦」字李燾下得極妙)為不樂。因罷宴,白太祖,出偁為彰義節度判官。至是(太平興國五年十一月,時去德昭自殺不久)上(太宗)思見偁,促召赴行在。(李燾《長編》卷二十一) 此事不知確年,要前太祖之崩不久。時太宗為開封府尹,而竇偁為府判官,地極親近。偁之所以凌迫德昭者如此,可謂目無太祖。此豈能無所希合與倚藉?由竇偁所希合與倚藉者觀之,則此時太宗與其兄侄間之真情可睹矣。 二 然太宗為繼統事終造出一名正言順之法令根據,即所謂「金匱之約」是也。此事據李燾《長編》所記,大略如下:(《宋史》及《東都事略》並大致相同) (1)太祖建隆二年六月,皇太后疾革,問上曰:「汝自知所以得天下乎?」上曰:「此皆祖考及太后餘慶也。」後曰:「不然!政由柴氏使幼兒主天下,群心不附故耳。若周有長君,汝安得至此?汝與光義皆我所生,汝後當傳位汝弟。四海至廣,能立長君,社稷之福也。」上頓首曰:「敢不如太后教?」因謂趙普曰:「汝同記吾言,不可遺也。」普即就榻前為誓書,於紙尾署曰:「臣普記。」上藏其書於金匱,命謹密宮人藏之。(李燾自注云:「司馬光《紀聞》,稱太后欲傳位於弟,謂太宗及秦王廷美也,今從正史及新錄。」) (2)太祖開寶六年八月,普既出鎮河陽,上書自愬云:「外人謂臣輕議皇弟開封府尹。皇弟忠孝全德,豈有間然?矧昭憲太后大漸之際,臣實預聞顧命。知臣者君,願賜昭鑒。」上手封其書,藏之金匱。 (3)太宗太平興國六年九月,如京使柴禹錫等告秦王廷美驕恣,將有陰謀竊發。上召問普,普對曰:「臣願備樞軸,以察奸變。」退後密奏:「臣開國舊臣,為權幸所沮,因言昭憲顧命及先朝自愬之事。」上於宮中訪得普前所上章,並發金匱,遂大感悟。 考太祖崩時,年僅五十,《東都事略·本紀》及《宋史·本紀》所載並同。溯建隆二年(即太祖即位之第二年),杜太后死時,太祖年僅三十五,而皇子德昭年已十一。(按:德昭以太平興國四年為太宗所迫自殺,《宋史》本傳不詳其卒年,據《東都事略》卒年二十九,則杜太后死時年十一,《長編》作十歲,誤。)假太祖以下壽,則爾時德昭已三十六歲,較太宗之年三十七歲即位不過少一歲,較太祖之三十四歲成帝業猶長二歲。即太祖卒時,德昭已二十六歲,亦不為幼弱。彼杜太后者,何能抑亦何忍,預斷其甫創帝業,榮及己身之壯子,命必遠促於下壽,而他日可能繼位之孫,必不過如柴氏髫齕之幼兒乎?此所謂「金匱之約」之大破綻一也。且太祖既遵母命,立約傳位於其弟矣,此盛德事,亦國家大事,何故將此約深藏固秘,惟恐天下有聞?直至太祖死時,太宗不之知,趙普不敢泄,而待太祖身後三年余之久,當太宗既已迫死其侄,又將迫死其弟之際,始顯露天日乎?此其破綻二也。將謂太祖初有傳弟之意,而未完全決定,故在其生時不欲公開作正式表示乎?則金匱之藏,如其有之,乃太宗繼統合法之惟一證據。趙普既為署名此約之人,縱有所畏而不敢泄之於太祖在生之時,果何所畏而不敢宣之於太宗即位之際?(據《宋史·本紀》太宗於太平興國元年十月即位,趙普於十二月來朝。)使當此際而宣之,太宗發而昭示天下,既明己身得位之正,又見趙普調護之勤,其德趙普而所以寵任之者當何如?以趙普之熱中趨勢,見利忘義,時又失相居外,鬱郁不自聊,果何所因竟坐棄此結主之良機,而蹉跎至於五六年之久?此其破綻三也。金匱之約最初載於咸平二年之重修《太祖實錄》,而《實錄》言太宗亦預聞之。果爾,則太宗即位時,正宜舉其得位以正之惟一證據,昭示天下,而載之初修之《太祖實錄》。今太宗即位,即位時既無宣示此約之事,初修本《太祖實錄》亦無此約之記載,則知太宗預聞之說為妄也。李燾亦辨之曰:「按太宗初疑趙普有異論,及普上章自訴,且發金匱,得普所書,乃釋然。若(太宗)同於床下受顧命,則親見普書矣,又何俟普上章自訴,且發金匱乎?」是則金匱之約之傳說,就其最初出現而未經李燾刪改之形式,又多一虛妄之跡,此其破綻四也。傳說中金匱之約與關涉此約之事,無一而非秘密者。金匱之約,秘約也。趙普開寶六年之自訴,太祖藏之金匱,亦一秘密文件也。趙普太平興國六年之自訴,亦密奏也。何取乎秘密如此之多?蓋凡偽托之事,如作偽之時與所偽托之時相去不遠,必利於秘密不利於公開。因所偽托者若為公開之事,則必有能反證之人,如所偽托者為秘密之事,而得知此秘密者又為作偽者本人或作偽者所利之人,則無人能反證矣。今秘密所關者,除死無對證之杜太后與太祖外,不出趙普與太宗二人。而二人者決不致反證金匱之約及與其有關之事明矣。此其破綻五也。以此五征,吾人今可斷言,所謂「金匱之約」,乃烏有之事。 附記 宋有太宗以下凡十四君,除高宗在非常事變中繼統外,無論為受禪與否,皆於即位之次年改元。蓋即位之時,以先君年號為紀之年猶未盡,待其既盡,乃更始也。惟太宗獨於即位之年改元,即改太祖之開寶九年為太平興國元年。而太宗即位已在十月矣。予舊以此明太宗與其兄不協,後知昔人已有注意及之者。明鄭瑗《井觀瑣言》一,稱有《宋史筆斷》一書,「論太宗之事……援其不逾年改元為戕其兄之證」。而明陳霆《兩山墨談》卷十四云:「太宗……不逾年而改元,宋後崩殯於佛寺,皆五代故習,當時以為固然,踵而行之。而後之儒吹毛索瘢,遂指以證其無兄之心……此皆先入之疑勝,而不考之過也。」予謂五代衰世之習,宋以大一統之興朝,無取踵之,且何以有宋一朝,獨太宗沿五代之習,而他主不爾?他主便覺五代舊習之非,而太宗獨不覺?此則仍不能為太宗解也。 金匱之約,清古文家惲敬亦嘗疑及之,惟僅疑約之內容為飾說,而不疑約之本身為偽托,此則為太宗、趙普所欺矣。惲敬之言曰:「夫太祖之傳位太宗,以太宗與聞乎禪代也。與聞禪代不可以示後世,則飾為遞傳之說,遞傳之說不可以示後世,則飾為長君之說。不然,授受大事,太后何事真冷時始及之耶?蓋此議之定也亦非一日矣。」(《大雲山房文藁初集》一《續辨微論》)此乃據司馬光《涑水紀聞》所記預定之傳位程序為說,不知《實錄》《國史》所載無此預定之程序也。金匱之約,其偽造之本來面目具於《實錄》及《國史》,考證此約,自宜依《實錄》及《國史》為說。此約之偽托,乃在德昭既自殺而太宗將要迫死廷美之時,斷無於此時偽托為太宗解之文件中,反為廷美、德昭張目之理。《紀聞》所記,蓋又偽中出偽也。至惲氏「不可以示後世」之云云,真迂儒之見,取國於他人孤兒寡婦之手,而還防喪國於己之孤兒寡婦之手,此獨可以示天下乎? 原載《文史雜誌》第1卷第8期,194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