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中國的改革 · 結論【114】

本書的重新評價展現了王安石作為官僚理想主義者的一面,他支持這樣一種理想,即以一個在專業性上訓練有素、在行政上控制良好的官僚體系作為實現儒家的道德社會的主要手段。同時本書也將他描述為一位制度的改革者,他不僅嘗試改變,同時也意圖建立新的政府體制,以指導和形塑官僚與民眾的行為。王安石政策的重點不在於法律的頒布與執行,他也並不將「富國強兵」作為頭等大事。他的最終目的在於改善社會風俗,期盼實現一種完美的社會秩序(「至治之世」)。正因為此,王安石和與他同一時代的支持者,以及後世的讚賞者,都否認他是一個法家。但是,多數保守主義儒家學者堅信,重點應該放在個體的官員身上,而非官僚體制。對他們來說,王安石所謂的法度——或者用我們的話來說,政府體制和政府主導的體制——與法律的性質是相同的。因此,他們將王安石視作法家,或者至少是誤入歧途走上了與法家相同的方向的儒家。平心而論,就王安石觀點的理論根據以及他要建立道德社會的終極目標來看,【115】本質上我們還是應該將王安石看作一個儒家學者。當然,他是一個激進的儒家,但「激進」只是相對於許多保守主義儒家學者而言的。 既然他的理想主義基本上是官僚主義的,王安石總是把他所詮釋的國家利益置於其他一切之上。就其對社會不同階層的影響而言,他對自己的目標沒有形成一個清晰的定義。他以為自己是在幫助大多數人,但是新政帶來的國家財政的改善或許遠超過它們給人民帶來的利益。不僅官僚家庭和大地主們對引起他們反感的一些新政特徵表示不滿,許多中等地主和其他較不富裕的人基於他們的理由也各有抱怨。簡言之,王安石的政策未能清晰而堅定地奠基於一個明確的社會基礎之上。 按照王安石的看法,官僚體制至關重要。然而,正是在這一點上他失敗了,因為他沒有從官僚群體獲得足夠強大的支持。他甚至未能成功地從他賴以實施新政的幹才型官僚那裡激發出持續的忠誠。當這些官僚的一部分淪為弄權型官僚時,新政所已實現的成就也喪失了。此外,王安石長於對政治事務作理論思考,而短於政治實踐。他把更多精力放在行政管理上,而非把他的反對者爭取過來,比如對於不像北方保守主義者那麼激烈反對他的西南溫和派。因此,儘管他強調官僚體制的重要,他卻沒有真正得到整體的官僚的支持。 官僚體制通過政府運作履行其職責,在此,【116】王安石的計劃遭遇了額外的困難:不斷增長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增強伴隨著弄權的危險,不管在政治還是行政上都不可取的更強的同一性,無法按預期執行政策、逐漸膨脹而又積弊難改的吏役次官僚制。從變法,到反變法,再到後變法時期,這些困難穩步增長,達到了王安石所從未預料到的程度。 中國是一個官僚制國家。在強調功利主義治國才能、官僚體制、政府體制及政府主導的體制方面,王安石即使不夠偉大,也確實傑出。既然他的方式未能成功,唯一的替代方案看起來就是傳統的儒學,或者從南宋以來被尊為正統的儒學。然則後一種方案強調道德品質和對官僚階層的道德影響,忽視功利主義政策和對國家機器的操縱性態度。 人們不禁會問,這樣一種道德主義的方法是否足夠現實。它是否掩蓋了一個官僚制國家的生活真相,從而抑制了後來的中國人思考政治體制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