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事實類苑 · 卷第二十八 官職儀制(四)

●宋朝事實類苑卷第二十八 官職儀制(四) ◆官職儀制(四) 武臣賜笏頭帶 對賜 郊禮召耆德侍祠 二府拜恩詣景靈宮謝 都省議事儀式 南郊執仗兵士 中書密院執政官非假日不得私第見客 太祖令文武臣入見謝畢乃得詣正衙 樞密院別撰時政記 譯經潤文使 太常寺官 宰相帶館職 文臣自使相除樞相罷節還舊官 文臣為使相節度使 文臣換武 武臣換文 王冀公為大資政請鑄印不許 太尉在三師之下 不歷郎官為大諫 遷郎曹 侍制更直 宣徽使位樞密使下 駕親臨問臣僚 兩府親戚迴避 具員 軍廵馬步院用文吏 定合班儀 賜百官冬服 一品致仕官綴班 罷代判官 台省寺官以三周轉官 常參官朝官 登聞檢院 選人赴調求職官 詔勑藏勑書樓 羣臣入合 ○武臣賜笏頭帶 太宗命創方團球路帶,亦名笏頭帶,以賜二府文臣。明道初,張徐公為樞密使兼待中,獨得賜之。皇佑初,李侍中用和以叔舅蘄賜,時王侍中貽永為樞密院,遂並賜之。其後曹侍中亦以叔舅而賜焉。 ○對賜 凡拜職入謝,多有對賜,拜官加勛封謝恩,雖二府亦無有。景德初,王冀公以參知政事判大名府,召還,加邑封,時契丹方講好,真宗欲重其事,冀公入謝,特命以衣帶鞍馬賜之。自後二府轉官,加階勛封邑入謝,並有對賜。 ○郊禮召耆德侍祠 皇佑二年,仁宗始祀明堂,范文正公時守杭州,而杜正獻致政居南都,蔣侍郎希魯致仕居蘇州,皆年老體康。范公建言,朝廷闊禮,宜召元老舊德陪祀,供帳都亭驛以待焉。二公卒不至。加賜衣帶器幣,賜一子出身。自後前兩府執政者,大禮前率有詔召之,然亦無至者。禮畢,皆賜衣帶器幣焉。 ○二府拜恩詣景靈宮謝 文穆王冀公,天聖初再為相,既拜命謝恩,即請詣景靈宮奉真殿朝謝真宗皇帝。冀公仍以五百千建置道場,托先公為齋文,其略曰:『奉諱之初,謝病於外,臨西宮而莫及,企南狩以方遙。』失其本,余不盡記。自後二府初拜恩入謝,即詣景靈,踵冀公故事也。 ○都省議事儀式 先公嘗言,自太祖臨御以來,百司人吏,艱於選補,繇是台省舊規,漸成廢墜。吾前忝罷右僕射,省中並非舊吏,惟私名散官三數人主掌按籍而已。其舉措祗應山野,逮其詢省中故事,則懵然莫知也。適會勑下,集三省官議事,省吏以狀白,吾詰之曰:『三省官議事,僕射入省乎?』曰:『不知也。』『台省官與丞郎尚書雜坐乎?』曰:『不知也。』『掌名表郎官與監議御史何向而坐?』曰:『不知也。』『左右丞與尚書坐孰為主?』曰:『不知也。』吾為主客郎中掌誥日,時吏部尚書張公昭、兵部尚書李公儔、左丞趙公上交、中丞劉公溫叟、致仕楊尚書昭,以耆儒碩德,俱在班列,屢陪諸公於都省議事。大凡在內庭,論職不論官,入都省,論官不論職。如翰林學士 【文明學士、樞密、直學士、三司副使並同上。】 帶兩省官及都省官,遇議事之日,入都省,並綴本班坐。 【此論官不論職也,如郎中則向郎中坐,諫議則向諫議坐也。】 每議事,所司於都堂陳帟幕,具酒饌,設左右丞坐於堂之東北,面南向。設御史中丞坐於堂之西北,面南向。設六尚書侍郎坐於堂之東廂,面西向。設兩省尚侍給事諫議坐於堂之西廂,面東向。 【如兩省有侍郎,則改左右尚侍坐。】 設知名表郎官坐於堂之東南,面北向。設監議御史坐於堂之西南,面北向。又設左右司郎中 【『中』字據明抄本增。】 員外坐於左右丞後,設三院御史坐於中丞之後,設諸行郎中員外坐於尚書侍郎之後,設左右司諫正言坐於給舍諫議之後,並重行異位。故事,左右僕射與侍中中書令是為四相。自唐開元之後,僕射參知政事,然非軍國大事,本省會議事之日,三省官早赴省就次,所司先以議事徧呈諸官,略知大意,然後所司引知名表郎官執黃卷 【黃卷即所議事。】 升廳,就本位。次引小兩省官就本位,次引郎中員外就本位,次引三院御史就本位,次引兩省官,次引尚書侍郎,次引御史中丞,各就本位,然後左右丞升廳。所司抗聲曰:『揖』,羣官對揖訖,各就坐。知名表郎官以黃卷授所司,所司捧詣左右丞, 【如左右丞闕,即次判都省官一人事。】 左右丞執卷展讀訖,然後授於中丞,於尚書侍郎,迤邐展讀訖,復授於名表郎官。始命茶酒進食, 【再行酒進食,所司抗聲曰:『揖』,揖訖,羣官方飲酒,爵止於三行,後或以喧譁不設。】 食飲 【『飲』原作『欲』,據明抄本改。】 畢,所司捧筆硯立於左右丞之前,一吏抗聲曰:『請定訖』,左右丞捧筆叩頭。所司曰:『揖』,左右丞與羣官揖訖,然後以一幅紙寫所議事節,署名於其下,迤邐授於回坐監議御史,命一吏抗聲曰:『有所見不同者,請不押押字。』 【在坐如有異議,不問官位高卑,並於進狀論,別侯進止。】 後食訖,所司復抗聲曰:『食畢,揖』,羣官對揖,各降階出,就本次以所議事可否,共列狀進入,以高者為表首。如諸司三品以上,併入省議事,即諸司三品坐於尚書侍郎之南,東官一品坐尚書侍郎之前,武班二品,坐於給舍之南,並同席異位。如議大事,僕射御史大夫入省,惟僕射鞍轡至廳下馬,余官並門外下馬,設僕射大夫位於左右丞之前,並行異位,揖畢,押字,皆僕射專之矣。故徐騎省鉉博古之士,多知典故,亦言在江南見舊儒所說議事次第,與吾略同,命寫一圖子 【明抄本作『字』。】 授與省吏,即不知此輩能遵守否? 【已上並見春明退朝錄。】 ○南郊執仗兵士 梁開平二年南郊,執儀仗兵士計二千九百七十人。建隆四年南郊,執儀仗兵士一萬三千六百人,太常寺鼓吹等二千六百四人,太僕寺推駕兵士六百八十二人,六軍執擎人員兵士五百五十二人,左右金吾衛 【『衛』原作『街』,據明抄本改。】 仗各一百二十五人,左金吾仗三百五十八人、右金吾仗三百五十九人,殿中省押番人員並執擎兵士共五百三十一人,司天台一百六十二人,八司都司四千三百七十三人,合兵部一萬七千四百三十三人。 【出金坡遺事。】 ○中書密院執政官非假日不得私第見客 慶曆三年九月丁丑,知諫院蔡襄上言,自今中書樞密院執政官,非休假日,私第不得見客,欲詢訪外事者,聽呼召。從之。 【見涑水紀聞。以上五字據明抄本增。】 ○太祖令文武臣入見謝畢乃得詣正衙 舊制,文武羣臣由一命而上,自外至京,必先詣正衙,見訖,乃得入見。辭謝,亦如之。太祖皇帝御極之初,親總庶務,嘗驛召一邊臣入對,將授以方略,訝其到闕已數日而未見。左右或奏以未過正衙,太祖意不平之,乃令自今皆入見謝畢,乃得詣正衙,遂為定製。 【出涑水紀聞。以上五字據明抄本增。】 ○樞密院別撰時政記 左右史所以記言動也,然則王者之密畫切問,弼臣之僉諧獻納,外廷分職,莫克與聞,則中書有時政記,得以詳述焉。近制,參知政事二員,共掌其任,復有羣司上殿奏事,及親奉德音,或特出宸斷,可以訓俗示後者,月終錄送中書同編纂,編訖奏御,宣付史館。景德、祥符中,知樞密院王公欽若、陳公堯叟請自今樞密院所覩嘉言美德,更不錄送中書,願別為時政記。從之。 【金坡遺事。】 ○譯經潤文使 太平興國中,始置譯經院於太平興國寺,延梵學僧翻譯新經。始以光祿卿湯悅、兵部員外郎張公洎潤色之。後趙文定、楊文公、晁文莊、李尚書維,皆為譯經潤文官。天禧中,宰相丁晉公始為使。天聖三年,又以宰相王冀公為使,自後宰相繼領之,然降麻不入銜。慶曆三年,呂許公罷相,以司徒為譯經潤文使,明年致仕,章郇公代之,自後乃降麻入銜。又以參政、樞密為潤文,其事浸重,每歲誕節,必進新經。前兩月,二府皆集以觀翻譯,謂之開堂,亦唐之清流盡在也。前一月,譯經使、潤文官集以進新經,謂之閒堂。 【春明退朝錄作『閉堂』。】 ○太常寺官 太常寺,國初以來,皆禁林之長主判,而禮院自有判院、同判院。大中祥符中,符瑞繁縟,別建禮儀院,輔臣主判,而兩制為知院。天禧末,罷知院。天聖中,省禮儀院,而寺與院事,舊不相兼。康定元年,置判寺、同判寺,併兼禮儀事,近有至六七人者。按太常置卿一員,少卿二員,博士四員。祥符中,博士二員,後加至四員,今若置判寺一員,同判寺二員,合唐之卿數矣。 【天聖元年改同判院為同知院,即博士也。】 ○宰相帶館職 唐制,宰相四人,首相帶太清宮使,次三相皆帶館職,洪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集賢殿大學士,以此為次序。本朝置二相,昭文、修史,首相領焉;集賢,次相領焉。三館職,唯修史有職事,而頗以昭文為重。自次相遷首相,乃得之。趙令初拜,止獨相,領集賢殿大學士,續兼監修國史,久之,遷昭文館。薛文惠與沈恭惠並相,薛自參政領監修,相仍舊,而沈領集賢。畢文簡與寇忠愍並相,而畢領監修,寇領集賢。王太尉相,止領集賢。近時王文惠、龐莊敏初拜及獨相,悉兼昭文、修史二職,非舊制也。 ○文臣自使相除樞相罷節還舊官 文臣自使相除樞相,罷節而還舊官。景佑元年,王沂公自使相帶檢校官,復為吏部尚書同平章事,充樞密使。慶曆七年,夏鄭公自使相入樞,仍帶節度使,亦非舊制也。 ○文臣為使相節度使 太祖、太宗時,文臣為使相,唯趙令一人。真宗時,寇萊公、王冀公二人,節度使李南陽一人。干興後,難遽數矣。 ○文臣換武 唐文武參用,袁滋自尚書右丞出華州刺史,召為左金吾衛大將軍,如是者數人。本朝頗循其制,工部侍郎王公明兼黃州刺史,給事中喬公維岳換海州刺史,三司使、尚書左丞李公士衡換同州觀察使,翰林學士、工部侍郎陳公堯咨換宿州觀察使。如錢鄧州及慶曆初,韓、范、龐、王四公,皆換觀察使,以用兵擢之也。龍圖閣直學士馬公季良換秦州防禦使,非美譽也。 ○武臣換文 武臣換文資者,太宗時,白州刺史錢昱換秘書監,遷工部侍郎,復換觀察使。 ○王冀公為大資政請鑄印不許 真宗優待王冀公,景德中,罷參知政事,始置資政殿學士以命之。宰相寇萊公頗抑之,班翰林之下,乃命為大學士。冀公請鑄印,不許,遂領尚書省,自有印也。 ○太尉在三師之下 太尉舊在三師之下,繇唐以來,以上公為重。李光弼自司空為太尉,薨,贈太保。郭子儀自司徒為太尉,薨,贈太師。李德裕自司徒為太尉,皆以超拜。李載義自司徒為太保,王智興自司徒為太傅,二人卒,俱贈太尉。是以上公寵待宗臣,余雖有功,可遷保、傅,而掌武之尊,不可得也。五代至國初,節度皆自檢校太傅遷太尉,太尉遷太師,然無升秩明文。 ○不歷郎官為大諫 唐姚南仲不歷尚書、侍郎,而入府便為僕射。近世鄭文肅、劉丞相、張尚書方平、王宣徽拱辰、滕侍讀甫、呂給事惠卿、鄧中丞潤父,皆不歷郎中、員外而便為諫議大夫。 ○遷郎曹 尚書省二十四司,唐世以事簡者兼學士、舍人,本朝唯重左曹,名曹館職,提點刑獄例得名曹,而開封府判官轉運使得名曹,又遷左曹。學士、舍人待詔遷二資,帶史撰更得優遷,如王原叔自工部郎中遷吏部郎中是也。朝官帶史館,亦得優遷,李邯鄲自博士為禮部員外郎,賈魏公自司封員外郎為禮部郎中是也。 【已上並出春明退朝錄。】 ○侍制更直 皇佑初,三司出絹數十萬收布穀粟,轉運司均配人戶,變納見錢,期限甚促。韓魏公以軍儲不乏,請滿歲方輸官,仍免配坊郭第四第五等戶,鄉村亦聽以斛斗折納。於是人力舒緩,無逼迫之憂。 【見忠獻魏王別錄。】 ○宣徽使位樞密使下 宣徽使舊亞樞密使, 【筆錄有『位』字。】 在樞密副使同知樞密院 【筆錄有『事』字。】 之上。咸平中,周瑩拜宣徽使,有所畏避,因 【筆錄有『自』字。】 陳願居其下,先帝從之,遂為常制,自瑩始也。 【出沂國文正公筆錄。】 ○駕親臨問臣僚 邢昺嘗被疾,請告,真宗親臨問,賜藥一奩,銀器千兩,彩千匹。國朝故事,非宗戚將相,問疾臨奠,帝不親行,惟昺與郭贄以恩舊,特用此禮,儒者榮之。邢止問疾,郭止 【『止』字疑衍。】 復臨喪。 【楊文公談苑。】 ○兩府親戚迴避 國朝舊制,父子兄弟及親近之在兩府者,與侍從執政之官,必相迴避。熙寧初,呂公弼為樞密使,其弟公著除御史中丞,制曰:『久欲登於近用,尚有避於當塗。』公弼聞之,義不能安,遂乞罷樞府。久之,以觀文學士知并州。 又 韓魏公掌誥,妻父入參大政,引唐獨孤郁、權德輿故事,懇求解職,太宗覽奏稱嘆,除集賢殿修撰。趙公罷,公復職,詔冠西掖,親擇牯犀帶以賜之。今丞相陳公堯叟作相,壻王舉正;晏殊作相,婿楊察;忠獻韓公執政,婿李淑,皆引公之請為法,改以他職。 【見忠獻魏王別錄。】 ○具員 具員用小方冊子,可五六寸, 【蓋置於懷袖也。】 每官位以黃紙褾隔之,一親王,二中書,三樞密院,四使相節度使,五僕射尚書,六三司使,七翰林侍講、侍讀、密直龍圖閣學士,八中丞、丞郎、給舍、諫議、待制,九留後、觀察、防禦使。 【出蓬山志。】 ○軍廵馬步院用文吏 先是軍巡及馬步院判官,皆用郡府吏。建隆元年,始詔兩京軍巡、諸州馬步院判官,令吏部流內銓擇選人無遺闕者,聽減兩選補之,始用文吏也。 ○定合班儀 建隆三年,復位合班儀,升六曹侍郎在給事舍人之上,郎中在補闕之上,員外郎在拾遺之上,節使在六曹侍郎之上,中書侍郎之下。故事,北省官為侍從班,五品押南省四品,四 【『四』原作『五』,據活字本明抄本改。】 品押南省五品,節使在諸司三品之下,至是改焉。 ○賜百官冬服 建隆三年十月,賜文武常參官冬服,累朝止賜將相翰林學士諸軍大校,至是太祖曰:『冬服不及百官,甚無謂也。』故賜之。 ○一品致仕官綴班 建隆四年,詔一品致仕官,曾帶同平章事者,每遇朝會,宜綴中書門下班。是時,太子太師致仕侯益等來陪祀,故下是詔。 ○罷代判官 干德二年,詔諸州長吏或有須籍人代判者,即於賓佐中擇公幹者充,不得更任元從人。先是,承五代以來,領節旄為郡守者,多武夫,皆不知書,所至必自置吏,謂之代判。政事一以委之,用權不法,太祖知其弊,至是罷之。 ○台省寺官以三周轉官 干德四年,詔御史台、吏部流內銓南曹、刑部大理寺,自少卿郎中員外郎知雜侍御史以下,及丞簿司直評事等,並以三周年為滿。須常在本司蒞事者,至月限滿,即與轉官。 ○常參官朝官 詔京朝官將命出入,及受代歸闕者,宜令中書舍人郭贄、膳部知雜事滕中正、戶部郎中雷德驤,同考校勞績及銓量材器,候有闕中書,類能以授之。先是常參官,自一品以下,皆謂之京官。未常參官,謂之未常參官。近代以常參官為朝官,未常參官為京官,故有朝官之目。 ○登聞檢院 雍熙元年,改匭院為登聞 【明抄本有『檢』字。】 院,東延恩匭為崇仁檢,南招諫匭為思諫檢,西申寃匭為申明檢,北通玄匭為招賢檢。 ○選人赴調求職官 淳化五年十一月,詔吏部選人赴調,並須於京朝內求一人為職官,用府縣諸司監印。 ○詔勑藏勑書樓 六月,詔天下,前後詔勑,並藏於勑書樓,著以籍。受代日,交相付,仍於印紙歷及南曹歷內批書。 ○羣臣入合 十二月朔,太宗御文德殿,羣臣入合,禮畢,百官廊下飱。唐制,朔望,天子御宣德 【『德』活字本、明抄本並作『政』。】 殿,授百官起居,諸司奏事,仗衛如式。敬宗始於紫宸為入合之儀,五代以來,禮容多闕,至是始復舊。 【已上見國朝事實。】 宋朝事實類苑卷第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