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獻裸饋食禮 · 天子肆獻祼饋食禮卷下
宗人府丞任啟運撰
繹祭第五繹,尋繹也。尋繹昨日之祭,以儐屍也。鄭氏曰:「大夫禮小,故同日以事,名曰賓屍。天子、諸侯禮大,故別日又別名曰繹。」
明日,遂繹祭。夙興,祝、佐食,百官、子姓復於廟位以俟。右復位。傳:「繹,又祭也。夏曰復胙,商曰肜,周曰繹。」爾雅:「胙,肉也。」復胙,復用昨日之胙也。肜亦肉也。言肜者,肜肜祭不絕也。書:「高宗肜日。」按:復胙及肜之名,是夏、殷繹祭,不別牲。繹,祭之明日也。公羊傳:「繹,旦日之享賓也。」榖梁傳:「天子、諸侯曰繹,大夫曰賓屍,士曰宴屍。」何休說。儀孔曰:「賓屍,以賓禮事屍也。士無賓屍禮, 禮下大夫無賓屍禮者,即於室內為加爵。上大夫室內事屍,三獻禮畢,別行賓屍禮於堂。鄭曰:卿大夫既祭而賓屍,禮崇也。卿大夫有賓屍,則正祭末無陽厭,以此薦俎之陳有祭象,亦足以飫神也。天子、諸侯禮備,故有陽厭,又有賓屍。」愚按:特牲禮終無宴屍之說,何氏不知何據。
王至,止於廟門外西塾之基,後入於東房。將有事於祊,故王不入廟。孔謂「廟門外西夾室之堂」,是也。劉氏謂為內塾之基,似誤。右王后入廟傳:「門側之堂謂之塾。」爾雅:間。按:門凡五, 東二間為東夾室,西二間為西夾室。又於其脊中分之,向南者曰外塾,向北者曰內塾也。門堂三之二,室三之一。考工記。除廟屋丈尺未詳,大約廟五間, 東西兩夾室,以中三間為堂,堂之後為室與房。門堂即以東西兩間夾室為堂,是門堂得正堂三分之二,而又分堂後三分之一為室也。余詳宮室考。
士絲衣,爵弁,升門堂,視壺濯及籩豆。降,往於基,告濯具於王。又視牲,告充於王。又舉鼎冪,告潔於王。據絲衣詩傳: 「士,宗伯之屬。濯,溉也。充,肥也。」右視濯省牲。詩:「絲衣其紑,載弁俅俅。自堂徂基,自羊徂牛,鼐鼎及鼒。」孔疏云:「弁,爵弁,士服也。天子官多,所以不使服冕者,繹之禮輕也。若正祭,則小宗伯視濯滌詩。」愚按:朱子於詩序斥其誕,改為祭而飲酒之, 則天子他祭,無使士省牲視濯者,故今引用,仍據小序。
王迎牲,親牽之,不親殺。據祭義疏,輕,不親殺,繹禮 也。
右殺牲。傳:大夫禮小,賓屍仍正祭之牲。天子、諸侯禮大,別日又別牲。鄭傳牛。按:鄭據周禮牛人「供享 求牛」。鄭言享牛,正祭所用。求,終也。終事之牛,繹祭所用。愚謂享牛在滌三月者,求牛求得即用,所謂帝牛必在滌三月,稷牛惟具者。「求」訓為「終」,雖見爾雅,但指求牛為繹祭之牛,亦不甚確。
後奠壺尊之盎齊以待獻。據祭義著不用灌尊,神猶在也。不用 尊之泛齊、醴齊,繹輕也。
右後奠盎。傳:君牽牲,夫人奠盎。皇謂盎以洗牲。孔曰:「洗牲之說無據。」熊氏曰:「繹祭,君牽牲時,後預設盎齊之尊以待獻。若正祭設盎不於此時。」卿大夫相君,命婦相夫人。齊齊乎其敬也,愉愉乎其忠也,勿勿諸其欲其饗之也。祭義:愉齊,齊,整一之貌。愉, 婉順之貌。勿勿,志有所切而不自必之貌。明發不寐,從而思之,故繹祭之初,意象如此。祝薦血、毛於室。據祭義疏,牲室塾之室。鄭云:「君牽 為薦血、毛。」
右薦血、毛。繹祭非專為神,故不親殺。然祭於祊,則猶有神事焉,故鄭云:「君牽牲為薦血毛也。」若他賓禮,則並不牽牲。
遂合烹,並?昨日之俎。參少牢曰:「不薦腥,肆爓,繹祭禮輕也。」鄭: 「繹主賓屍,非專為神也。?昨日之牲,將以為賓俎也。」愚按:屍與侑之俎,則今日新殺者。右合烹。
薦熟於祊之室。王入室,再拜稽首。祝致辭,王又再拜稽首,出。佐食闔戶牖,如食間。祝告利成於王。右薦熟。以上祊祭。傳為祊乎外。禮器:「門言外,別於 內之祊也。」孔曰:「繹祭在門,不在廟。」鄭曰:「既設祭於室,後事屍於堂,詔祝於室而出於祊,此交神明之道也。」祭統:「祭,詔祝於室,謂昨日正 出於祊,謂今日繹祭也。」楊方達云:「繹主於接屍,無取於求神。鄭、孔謂有二祊,謬。」愚謂記言「饗而致之,又從而思之,思神也」,非思此為屍之人也,則不得謂繹無取於求神也。
王入廟,賓、有司皆從王入於廟。王立於阼階下,宗人請侑。王曰:「命某為侑。」宗人南面戒侑。侑少進,禮辭。反命,又命之。侑再拜稽首。宗人反命。侑出,俟於廟門之外。據少牢,參燕禮之侑以佐屍為 勸也。
右立侑。記議侑於賓以異姓,辭曰:「請子為侑。」傳曰:「必用異姓,以廣敬也。」待於外,當與屍更
入。主人興,禮事屍,極敬心也。按:禮不言侑幾人,疑當每屍一侑,辭曰:「請子為某屍。」侑其出入升降當各隨其屍也。
司宮筵於堂戶西,南面。又筵於西序,東面。屍與侑北面於廟門之外,西上。祝迎屍,屍揖侑,偕入。及庭,王降迎屍拜,屍答拜。王升自阼階,屍侑升自西階。王東楹東北面拜,至屍侑西楹序北面東上,答拜。據少牢略變之席。堂,廟堂也。戶西,屍 西序。侑席,太祖屍南面,昭屍西面,穆屍東面。太祖屍之侑西序東面。疑昭屍、侑南面,穆屍,侑北面。席各隨其屍之右橫設之。少牢禮:主人出迎,宗人儐。此王尊,故不出迎也。少牢禮祝不與儐屍,故宗人儐。此方祭於祊,祝在廟,故知必祝迎也。王迎屍,答拜,王拜為屍,非為侑也。拜至,侑亦拜,與偕至也。
右屍侑入。傳:「屍門外北面,執臣道也。賓屍而屍益卑也。王賓客屍而迎之,王益尊也。」鄭傳:「廟門外西上,統於賓;升堂東上,統於席也。」孔疏:「賓,孔氏曰:為 者,在門西,東面北上。今屍並不敢為賓而居臣道,故北面,是屍益卑也。正祭時,王不迎屍,以伸屍之尊。至此迎之以屍,同於賓客,是王益尊也。」之愚按:屍者,神之所憑也。有其憑之,必有其離。 憑之則神,離之則人也。憑之則吾祖、吾父,離之則吾子、吾臣也。然既已憑之,敢遂以為臣子乎?故賓屍者,處乎神與人之間者也。始猶疑於神之,終則全乎人之者也。而其間又有異焉。士之屍未出廟,未出廟則疑乎神未離之,故屍不與乎旅酬,屍尊也。大夫賓屍,屍出廟而復入,屍出廟而復入,則疑於神既離之,故屍亦與乎旅酬,屍卑也。若天子、諸侯,則屍且出廟而越宿矣。士屍出而後陽厭,欲神留此厭飫以與人離也。大夫屍出不陽厭而遂賓屍,若曰:苟其未厭,則此薦俎亦足飫神矣,是亦離之之漸也。天子既陽厭矣,而於繹又祊焉,祊不用屍,明乎神既離之也。既祊而後迎屍,明乎神既離之也。屍升堂不入室,明乎神既離之也。故大夫迎屍門外,賓客而屍北面,禮敵也,不全乎臣之,猶恐未盡離之也。王迎屍不於門外,而屍亦北面,賓而且臣之,疑乎已盡離之也。故曰:王彌尊,屍彌卑也。
乃設饌。升牲右胖於屍俎,左胖於侑俎,羞牛,羞羊,羞豕,各以其官,不備六牲,繹禮輕也。屍右胖而侑左胖,以右為尊也。凡體載皆橫之。鄭云:「正祭縮之,以屍為神變於生人也。繹祭橫之,以屍為賓客,從生人禮也。」 凡於俎為橫,則於人為縮。右設饌。記:「設祭於室,設饌於堂。」鄭云:「既設祭於室,亦事屍於堂。」脊。按大夫賓屍凡四俎,屍俎:右肩、臂、肫、胳、蠕,正 一,脡脊一,橫脊一,短脅一,正脅一,代脅一。侑
俎:左肩、肫,正脊一,脅一。主人俎:左臂,脅一,脊一。主婦俎:左蠕,脊一,脅一。是四俎共一牲也。天子禮大,疑與屍、侑別牲,或屍、侑取諸今日新殺之牲,天子與後取諸昨日左胖之未薦者歟?大司馬羞牲魚,授其祭。周禮:「橫之,加脢。」少牢祭。孔氏曰:「正 縮載進鰭。」此異於正祭,又不全同生人之禮也。
王設玉幾,薦玉爵。小宰贊太宰,太宰贊王,屍北面拜受,王東楹東北面拜送屍。祭酒,後薦豆,屍取菹擩於醢,祭之,又祭?蕡。祝取黍稷授屍,屍祭黍稷,祭肺。適席未坐,啐酒,興,坐奠爵,拜,告旨,執爵興。王答拜。屍取俎,徧祭之。降筵,北面於西楹西,坐卒爵,執爵興,坐奠爵,拜。王東楹東答拜。小宰以爵奠於篚。據少牢疑按大夫降階親洗,天子尊, 小宰洗而太宰酌也。豆之品未詳,疑賓屍降於正祭,同加豆也。先祭?蕡,正祭未及也。又祭黍稷,於六穀為貴也。吳紱謂繹祭疑無黍稷。愚謂內則常食亦具黍稷,恐無賓屍獨去黍稷也之理。大夫屍卒爵,主人親受之,天子尊,疑亦小宰受之。右王獻屍加爵一。按:賓屍視正祭皆加爵也。故鄭曰:「不賓屍者,即於室內為加爵。」記周禮太宰贊玉幾、玉爵,小宰贊玉幣之事。
按:少牢禮正宮設幾於筵上,不親授,賓屍乃親授。周禮天官大祭祀,贊玉幾玉爵。是正祭即親設幾也。意大夫避君,故至繹祭乃設歟?
後亞獻。內宰取玉爵於篚,授外宗於房中。外宗洗,後出於房。外宗實爵,後尊南,西面拜,獻屍。屍拜於筵上,受。後於王席北,西面拜送爵。薦鉶羹及糗餌腵修,立於王席北,西面。屍左執爵,祭糗,祭修,祭鉶,祭酒,啐酒,嘗鉶,執爵興,坐奠爵拜,後答拜。屍坐卒爵,拜,後答拜。據少牢爵前小宰受 奠於篚,故內宰取之。少牢禮:主婦洗,後尊不親洗也。鄭曰:「拜於尊南,由便也。」孔云:「屍拜席上,婦人不為賓主也。」鄭曰:「正祭無鉶羹,此設之為飲酒也。正祭有黍稷,此無之,禮殺也。」
右後亞獻加爵二記周禮內宰:「後祼獻,贊瑤爵。凡賓客之獻皆贊。內宗贊王后之獻,君獻屍,夫人薦豆。」祭義:祭,鄭云:「此繹祭時,若正 時則薦豆乃獻。」
王命獻侑,侑西楹西北面拜受,攝主在其右,北面拜送。內宰薦菹、醢、?、蕡,司馬薦俎。侑登筵,祭如屍。降筵自北方西楹西,坐卒爵,執爵興,坐奠爵拜,王答拜。據少牢知侑卑於屍, 王不親獻,後不親薦也。周禮:大賓客則大宗伯攝而載祼,是宗伯得攝主也。後不與,則宗伯攝亞獻,是宗伯得攝後也。燕禮:膳宰為主人,是宰夫亦得為攝主,但王與後不在則冢宰、大宗伯攝,王與後在則冢宰、大宗伯不攝為疑也。然則此時王與後皆在廟,意小宰攝王,內宰攝後歟?右王獻侑。後命內宰獻侑如之。據少牢禮,主人獻侑,主婦乃獻屍及侑。鄭曰:「婦人禮從便,故連之也。天子禮大,不宜從便。」又後不親獻侑,則獻屍必在其前,故進後獻屍於王獻侑上。右後獻侑。
司宮設王席於阼。按:大夫禮,屍酌乃設席。此先設席,王尊也。大夫席於東序,此於阼,王尊也。屍受侑爵,降洗。侑降,立於西階西,東面。避屍也。王降,立阼階東。小宰以王命辭洗。王不親辭,王尊也。屍洗,升。王升。屍酌,酢王。太宰受屍爵。屍西楹西北面拜送,王答拜。太宰奉王爵,王祭,卒爵。太宰受爵,授小宰。王拜,屍答拜。屍親嘏王,王拜,屍答拜。據少牢,參賈疏人。孔曰:「特牲禮主人獻屍,屍即酢主人,主 乃獻祝、佐食。彼屍尊,欲達己意也。少牢禮賓屍,待主人獻侑,乃酢主人。此屍卑,達主人之意,欲得先進酒於侑,乃自飲故也。」愚按:天子禮屍彌卑,宜並達後意,欲先進於侑,故序在此。
右屍酢王。周禮膳夫徹王之阼俎,據此知王席在阼也。記凡賓客酢王之事,太宰於賓客處受而奉王,王飲畢,太宰受爵以授小宰。賈疏:「此賓屍,屍亦賓也。」據 知太宰受爵以授小宰也。詩:「令終有倜,公屍嘉告。其告維何?籩豆靜嘉。」令終,謂繹祭,乃正祭之終事。有倜,謂王及後獻,又繹祭之始事也。公屍嘉告,屍親嘏王也。正祭命祝嘏,此親嘏者賓屍,而屍益卑也。 按:詩鄭箋以既醉篇為繹祭,細玩之良然,故此悉據之。
後致爵於王,王在阼筵上西面拜受。後阼階上,王席西北面答拜。王不告旨,其餘如屍禮。據少牢爵。孔曰:「特牲禮三獻 止乃致爵。此未三獻已致爵,正祭巳獻屍,故不待三獻也。主與婦拜易位者,拜屍、侑在王席之北,此避並敬屍、侑,故在席西也。」不告旨,酒固王有之也。如屍禮,王尊也。誠按:此一節先儒不言天子諸侯禮異同,愚細思之,亦 不能有異。但大夫席東序,君席阼階,微異耳。後酌,自酢,左執爵拜。王答拜。坐祭,立飲,卒爵。內宰受後爵,後拜,王答拜。據特牲意,後自酢,達王 也。右後致爵於王自酢,傳:「大夫內子不自酢,避君夫人也。士妻亦自酢,卑無嫌也。」
司宮設後席於西房,南面。先設席,後亦尊也。屍降筵,受內宰爵。後入於房,立於席西,待屍酢也。屍降,侑亦降,侑亦降,以從屍也。少牢禮主人亦降,代內子辭洗也。王禮尊,知王不降。屍易爵於篚,洗升,侑升,立西楹西,俟屍酌也。屍酌,內宰受爵,傳內宗。後出於房,南面拜受屍於侑東,北面拜送。後入於房,飲於房中之俎,出,立卒爵,執爵拜,屍答拜。內宗受後爵,傳內宰。後入於房,屍侑就筵。據少牢後。少牢禮大夫內子西面拜,避君夫人也。此後南面拜, 尊也。少牢禮:「主人立東楹東,主婦立,主人席。」此卒爵,王禮尊,知王不與後偕也。立而卒爵,執爵而拜,皆變於男子也。 又按:大夫、士無西房,故其妻出東房西面拜。後夫人在西房,故出房南面拜。
右屍酢後。周禮:「內小臣:徹後之俎。」鄭云:「後受屍爵,飲於房中之俎羊。」按:大夫禮,主人受屍酢長賓設羊俎,司馬羞 肉。主婦受屍酢司馬設羊俎,其餘以次設之。則天子、諸侯牛俎必司徒設之,且天子備官,知各以序設之也。記:「酢必易爵,士屍酢主婦不易爵。」孔曰:「避內子也。卑。」按:他禮皆大夫避君,士 得與君同,獨此士避大夫,大夫不避君,所謂放而文者也。傳:屍酢夫人執柄,夫人受屍執足,明男女之別也。祭統與按他禮夫人多 後同,各居一國,遠無嫌也。獨此夫人與後異,夫人與屍親授受,後不親授受。知不親授受者,以屍酢王有太宰之受爵,王不親受,則後可知。且後獻屍不親授,更可知矣。
王致爵於後,後房中筵上拜受。王西面房外答拜。其餘如王禮。王更爵酌,亦自酢。後拜,王答拜。坐卒爵,拜。後答拜。據特牲也。後、王答己, 王爵於王,即酌自酢,達王之意。不敢煩爵於後,亦酌自酢,夫婦之義,其體敵也。後自酢,先拜,達王之意,如受王賜也。王自酢,亦後先拜,尊王之答己,如更受賜也,且酢宜致之者也。右王致爵於後自酢。傳:夫婦相授受,不相襲處,酢必易爵,明夫婦之別也。祭統乎夫婦,親者也,何嫌 爾?雖無嫌,猶示別也。君子興敬為親也。大夫不致爵於主婦,避君也。士致之,卑無嫌也。
王命獻祝。席戶外,南面拜受。攝主拜送。內宰薦菹醢,佐食設俎。祝徧祭,卒爵,拜。攝主答拜。愚按:此攝主宜小宰為之。以下凡攝主皆小宰。
右王命獻祝。記尊者舉觶,卑者舉角。按士禮,屍、祝、佐食皆用角。此王禮,獻祝、佐食,宜玉爵。傳:「先獻祝,以常接神,尊之也。」鄭傳:「後命獻祝,祝拜受,如王禮。」此攝主宜內宰為之。以下凡攝後皆內宰。右後命獻祝。
王命獻佐食。有司設席兩階間。佐食北面拜受,攝主拜送。佐食坐祭,卒爵,拜。攝主答拜。
右王命獻佐食。記執事之俎,陳於兩俎間。特牲獻佐食,俎即設兩階間。少牢食。按少牢禮正祭獻祝、佐 皆有俎。賓屍,祝有俎,佐食無俎。天子、諸侯正祭未獻祝、佐食,知此獻佐食必有俎也。傳次獻佐食,以執事為勞也。後命獻佐食。佐食拜受,如王禮。右後命獻佐食。
上賓洗爵,升,酌,獻屍。屍拜受爵。賓西楹西北面拜送爵。屍奠爵於薦左。賓降。少牢禮獻不即舉者,禮成於三,且俟賓之。 王不欲先舉屍,彌卑也。右賓三獻加爵三。通正祭言,則繹祭皆為加爵。就繹祭言,則此三獻猶為正爵也。詩:「朋友攸攝,攝以威儀。」攝,猶代也。正祭王三獻,而此賓三獻,是攝王也。
王世子入獻屍。北面再拜送。屍答拜。屍卒爵,世子拜,屍答拜。屍酌酢,世子拜。屍答拜。世子卒爵,拜,屍答拜。右王世子獻屍加爵四詩:「威儀孔時,君子有孝子。孝子不匱,永錫爾類。」孝子,王世子也。既按:詩既醉篇毛傳雲 者,盡其禮,終其事。鄭箋云:「禮,謂旅酬之屬。事,謂施惠先後及歸俎之類。成王祭宗廟,旅酬下徧群臣,至於無筭爵,莫不醉焉。」又賓筵篇孔疏云:「王世子不止正祭舉奠,天子、諸侯子孫別有獻屍禮。」則即此二詩反覆玩味,而當時行禮次第亦大略可睹矣。
王適孫入獻屍,如世子禮。無適孫,則適庶子攝。適庶子,世子之同母弟也。右王適孫獻屍加爵。五詩。「其類維何?室家之壼。君子萬年,永錫祚胤。」胤,子孫也,謂孝子又有孝孫也。「錫爾純嘏,子孫其湛。其湛曰樂,各奏爾能。」「錫爾純嘏」,謂屍酢王而嘏,即所謂「公屍嘉告」也。子孫見屍嘏王,故喜樂而各進爵。謂之能者,屍尊而子孫能獻之,是其能也。朱子曰:「謂子孫各酌獻屍,屍酢而卒爵,知子獻孫又獻,即所謂孝子不匱,永錫祚胤也。」 按:虞喜言,有適子者無適孫。顧炎武云:「冢子,身之副也。家無二主,亦無二副。唐高宗有太子,復立太孫,非矣。」然則未立太孫者,無二副之義,而世嫡相承之序,己於此默寄之歟?
賓就阼,致爵於王。太宰、小宰贊王,如受屍酢禮。據少牢, 王席在阼,故就之。賓不敢拜於西階而就王者,王尊而賓卑也。賓酌,自酢,拜,王答拜。據孔疏。
右賓致爵於王自酢。按少牢禮,主人先獻賓,酬賓,賓乃獻主人。大夫尊,故避王也。特牲禮,賓先獻主人,主人乃獻賓。士卑,無嫌也。據此,則王禮賓獻王及後,自當在獻賓前。
賓房外之西致爵於後。內宰贊,後受,如王禮。賓酌,自酢,拜,後答拜。按:後亦尊,獻王於阼,知獻後亦就房外也。
右賓致爵於後自酢。按少牢禮,賓不獻主婦。大夫妻尊,避君夫人也。特牲禮賓獻主婦。士妻卑,無嫌也。據此,則王禮賓必致爵於後。
屍作三獻之爵。司馬羞魚俎。屍取脢祭之,祭酒,卒爵,奠爵,拜。賓北面答拜。據少牢俟作,起也,猶舉也。前賓獻奠而未舉, 賓獻王及後乃舉之。大夫不備官,故司士羞魚俎。此言司馬,據周禮也。脢,腹下厚肉。
右屍作三獻之爵。按特牲禮三獻作屍止爵。士賤則屍尊,屍尊,故賓請之乃舉也。大夫尊則屍卑,屍卑,故不待賓請自舉之。據此,則王彌尊,屍彌卑,知屍必自作也。 按:此一條亦大夫不避君,士異大夫。
賓受屍爵,酌,獻侑。侑拜受。賓北面答拜。司馬羞魚俎。侑祭,卒爵,拜,如屍禮。賓答拜。據少牢。右賓獻侑。屍降筵,受賓爵,酌,酢賓。賓西楹西北面拜受。屍在其右授之。屍升筵,南面答拜。賓坐祭,遂飲,卒爵,拜。屍答拜,執爵降,實於篚。據少牢,不屍親酢,賓由右授,屍卑也。祭 拜,遂卒爵,禮殺也。
右屍酢賓。傳:屍不即酢,俟獻侑乃酢之,遂賓意也。侑受獻,不酢賓,禮彌殺也。賓獻祝,如初禮。右賓獻祝。
賓獻佐食,亦如初禮。右賓獻佐食。
王命獻賓,設席西階上。賓升,受爵,拜。攝主在其右答拜。坐祭,卒爵,執以興。坐奠爵,拜。執爵興。攝主答拜,酌自酢。坐奠爵,拜,賓客拜。坐祭,卒爵,拜。賓答拜。賓取祭,降。右王命獻賓。記:「賓尊俎設於西階上。凡獻,有脯醢,有折俎。賓祭肺禮畢,執祭降,奠於其位。宰夫執薦以從,設於祭東。司士執俎以從,設於薦東。」傳:「成祭於上,尊賓也。取祭以降,反下位也。賓卑不敢酢。自酢,達賓意也。」鄭傳:「攝正祭,王拜。」此惟 主拜屍卑,賓亦卑也。詩:「執爨踖踖,為俎孔碩,或燔或炙。」按特牲禮,主人獻屍,賓長以肝從。主婦獻屍,兄弟以燔從。主婦致爵,主人一獻而肝、燔俱從。鄭云:「凡獻佐食皆無從。」是長賓及祝有俎有從,眾賓佐食有俎無從矣。
王命獻公,如賓禮。若有群公者,以次升,如賓禮。
右王命獻公。按:王不以公為賓而以卿為賓,為疑也。以卿為賓,則獻亦先賓,尊賓也。然公雖不為賓而爵尊於賓,故異之,先於眾賓也。
長兄弟入獻屍。侑北面拜,自酢,皆如賓。不拜,既爵,無從。既,卒也。卒爵不拜,禮殺也。有俎無從,禮殺也。從,謂燔炙。
右長兄弟獻屍。侑加爵六。
又酌,獻王,自酢,皆如屍禮。右長兄弟獻王。
又酌,獻後。不自酢,余如王禮。不自酢,婦人禮殺也。右長兄弟獻後。
又酌,獻祝,如賓。獻祝,禮無從。不獻佐食。不獻佐食,兄弟禮殺也。右長兄弟獻祝。按少牢禮,大夫兄弟不獻主人,避君也。據此,知王禮兄弟必獻王及後也。特牲禮:主人獻兄弟,兄弟乃獻屍。祝致爵主人及主婦。士卑,故主人先獻兄弟也。據此,知王尊,必長兄弟先獻王及後也。
王酬屍。小宰洗。太宰酌,贊王。王東楹東北面拜。屍西楹西北面答拜。坐祭,遂飲,卒爵,拜。屍答拜。王先自飲以導屍。小宰受爵,降,洗屍。侑降。小宰洗而屍降,屍彌卑也。洗升,屍升,侑不升。鄭氏曰:侑不從屍,禮益殺也。太宰酌屍,受爵,拜。王反位,西面答拜。屍北面奠於薦左,未舉。侑升,據少牢,反王東楹東北面拜,賓之禮敵也。 位西面拜,非敵也。王彌尊,屍彌卑也。右王酬屍。加爵七。此酬之始廟。按特牲禮,士不酬屍。屍未出, 猶全乎尊,故不敢與酬也。少牢禮大夫酬屍,屍既出廟而復入,不全乎尊,故賓之與相酬也。據此,則王屍出廟,越宿復入,知必與之相酬也。
屍、侑各就筵。羞者,薦羞於屍、侑及王與後。內羞皆右之,庶羞皆左之。據少牢「庶」。孔曰:「內羞在右,陰也; 羞在左,陽也。」
右薦羞。詩:「君婦莫莫,為豆孔庶」,為賓為客。傳:「繹而賓屍及賓客也。」毛傳:「所莫莫,清淨而敬至也。」豆 以盛內羞、庶羞,言為豆甚多,故自屍及賓客皆有之也。鄭曰:「正祭,夫人先薦豆,君後獻;繹祭,君先獻,夫人後薦豆。」是先後異也。少牢禮賓屍,宰夫設內羞,司士設庶羞。孔氏詩疏言:「正祭時,賓用之為薦。其言君婦者,推本言之,謂豆先於祭時豫作,非謂祭時君婦薦之,是後夫人不親薦也。」然孔氏禮疏言後薦朝事之豆、饋食之豆,而朱子詩傳言豆盛庶羞,內羞,主婦薦之,是又後夫人親薦也。愚謂正祭之豆,後夫人親設之;繹祭之豆,宰夫、司士設之。若賓用為薦,意惟九獻後之庶羞耳。又按:正祭時,賓客無豆,繹乃設之。蓋以內羞、庶羞皆為飲酒設,故至旅酬乃用也。
王命獻眾賓。攝主不自酢,余如賓禮。不酢,禮殺也。
右王命獻眾賓。記俎設於其位。
王命獻卿,其長一人升受獻,不拜,既爵。主不自酢,余以次升,坐祭,立飲,不酢而降。不拜既爵,猶坐飲也。立飲,則禮又殺矣。
右王命獻卿。記:「屍飲五,君洗玉爵獻卿。」此上公正祭時之禮,其俎皆設於其位,不於階上,禮又殺也。祭按臣工詩鄭箋:「諸侯助 畢,即遣之歸,不從繹祭,以禮輕也。若有留者,其受獻當在諸卿上,皆從公禮。」蓋以命數論,則侯伯七命,卿六命,子男五命,似子男當在諸卿下。然子男外君,陽爵,宜從伸;卿內臣,陰爵,宜從屈也。論者裁之。傳至於「眾賓升受,坐祭,立飲,不酢而降」,隆殺之義辨矣。鄉飲酒義推此亦可例。
屍舉奠爵,拜,王東楹東答拜。卒爵,拜,王答拜。右屍舉酬。
太宰受屍爵,酌奉王以次酬眾屍,屍不止。爵徧,王復位。右王酬眾屍。
尊兩壺於階間。先尊東方,加杓,南柄。次尊西方,亦如之。又尊兩壺房中,西墉下,南上。據特牲及尊兩壺於階間,為酬賓 兄弟設也。尊兩壺於房中,為酬內賓及內兄弟設也。杓所以酌者,不用玄酒,主於味也。
右設旅酬尊。記:「澄酒在下。澄,沈齊也。酒,事酒、昔酒、清酒也。酬,行神惠也。不酌上尊,卑異之也。」鄭傳:「獻嚴正,故酌上尊。酬禮褻,不敢與神靈共尊也。大夫不設尊,避君也。士卑,得與君同也。」孔疏:「神士屍未出廟,故曰 靈。」天子繹祭,於屍但賓之而已。而必別尊者,酬惠將徧之於下,不可同於所尊也。意其所設者,亦罍尊歟?設尊先東方,惠由近也。
王命酬賓,攝主酌西方之尊,西階上北面酬賓。賓在左,主在右。主奠觶,拜,賓答拜。主坐祭,卒觶,拜。先自飲以導賓,賓答拜。主洗觶,賓辭,主對。卒洗,酌,西面。賓北面拜。主奠於薦北。賓西面坐取觶,還,東面拜。主北面答拜。賓奠觶於薦南,揖,復位。
右王命酬賓。傳:酌先西方,尊賓之義也。凡奠者於左,舉者於右。奠於左,非不舉也,行神惠不可同於飲酒之義也。於薦南,明將舉也。
乃設觥。據詩罰觥。兕觥,所以 失禮者。
右設觥。詩:「兕觥其觓,旨酒斯柔。不吳不敖,胡考之休。」孔曰:「至施酬而設觥,變於正祭也。旅酬之前無可罰,至旅而獻酬交錯,或恐失禮,宜於此設之。大夫賓屍不設觥者,禮小即以祭日行事,未宜有失也。」立司正。據詩法,司正,察儀 之官。
右立司正。詩:「凡此飲酒,或醉或否。既立之監,或佐之史」,賓筵之詩,凡此飲酒,承上射與祭而言。蓋祭至旅酬,客有失禮者,故立司正以察儀法,猶設觥意也。
王命獻宗人,如眾賓儀。宗人,宗伯之屬。周禮有都宗人,掌王子弟有封邑及公卿大夫有采邑者之禮。家宗人掌諸侯之大夫有食邑者之禮。故少牢、特牲禮皆有宗人相大夫、士之禮,猶大宗伯相王之禮也。但天子禮大而節煩,非宗伯一人所能相。小宗伯、肆師以下皆有事焉。大宗伯之獻列於卿,則小宗伯以下受獻宜在此。蓋以禮官特別異之也。右王命獻宗人。記宗人之獻,齒於眾賓。
王命獻長兄弟於阼階上,如賓儀。按:此時王西面立,獻主及兄弟拜皆北面。
右王命獻長兄弟。記其俎設阼階上,祭訖,執以降。傳:酬賓乃獻兄弟者,獻之禮成於酬,先成賓禮故也。鄭傳
王命獻眾兄弟,如眾賓儀。
右王命獻眾兄弟。記其俎皆設於其位。周禮:凡賜爵,司士呼昭穆而進之。傳:「凡賜爵,昭為一,穆為一,昭與昭齒,穆與穆齒,此之謂長幼有序。」鄭曰:「齒謂眾兄弟也。」孔曰:「獻時不以昭穆,旅酬乃以昭穆,君賜爵即若酬之。」愚按:如孔說,則前獻長兄弟,此獻眾兄弟,必以爵之尊卑為序,未以齒也。
兄弟二人入,舉觶於屍及侑。洗觶,升,實爵西楹西,北面,東上,坐奠爵,拜,執爵興。屍、侑答拜。坐祭,遂飲,卒爵,執爵興,坐奠爵,拜。亦先自飲以導屍、侑。屍、侑答拜。皆降,洗,升,及位,屍、侑皆拜受爵。二人拜送。據少牢,
右兄弟二人舉觶於屍、侑,加爵八。此正酬之始。侑奠觶於右,未舉。
右侑奠觶。傳:「凡奠者於左,舉者於右。」此未舉奠於右,行神惠不可同於飲酒之義也。按:燕飲之禮,奠酬有不舉者,君子不盡人之歡。宗廟之酬無不舉者,神惠不敢虛也。獨大夫少牢禮侑此奠觶不舉,侑以輔屍,故舉觶必並及於侑。屍觶舉以酬主人,侑觶無可行也。王禮旅酬時止有一人舉觶於屍,則意侑於此時舉以酬侑歟?詳見後。
屍遂執觶興,北面,阼階上酬王。王在右。坐奠觶,拜。王答拜。不祭,立飲,卒爵,不拜。既酌酬王,王拜受。屍拜送。屍就東階,王尊也。不祭、不拜既,禮殺也。立飲屍,從賤者禮。王禮彌尊,屍彌卑也。右屍酬王。
屍就筵,王以屍觶酬侑。西楹西,侑在左。太宰執爵,王拜,侑答拜。王立飲,卒爵。太宰酌,授侑。王復位。侑拜受,王答拜。王亦立飲,從屍禮也。復位,乃答拜,王彌尊也。右王酬侑。
侑以王觶升,長賓酬之,如王酬侑禮。侑於西階上,賓在其左。右侑酬長賓。長賓升,次賓酬之,以次徧。右長賓酬眾賓。
王命獻大夫及公有司,如眾兄弟儀。公有司升受,降飲。降飲,禮卑也。
右王命獻大夫及公有司。記:「屍飲七,以瑤爵獻大夫。公有司門西北面,東上,獻,次眾賓。」按:公有司亦執事者,如舉鼎匕載之類,本在士中而先得獻者,以有執事貴之也。孔云:「天子、諸侯之大夫,准士之公有司,亦門西北面,東上,則大夫於屍飲七受獻,而公有司次之可知矣。」王命獻內賓、內兄弟於房中。據特牲,不殊其長,爵徧乃自酢。疑內宰就房外拜獻內賓,內賓三人房中同答拜。獻內兄弟,內兄弟三人同答拜。內宰退,其酬爵奠未舉。右王命獻內賓內兄弟。不殊其長,略婦人也。鄭傳:
「末賓酬宗人,如侑酬賓儀。」據鄭傳,右末賓酬宗人。
王賜兄弟爵,司士呼而進之。長兄弟升,次兄弟酬之,以次徧。
右長兄弟酬次兄弟。傳:「凡賜爵,昭為一,穆為一。昭與昭齒,穆與穆齒,此之謂長幼有序。」按特牲禮於賓有酬,於兄弟無酬,故以兄弟子舉觶為酬之始。王於兄弟有賜爵,則以賜爵為酬之始也。王於賓使人酬之,尊而疏於兄弟,呼而進之,親之也。周道親親,於此可見。 前獻時以爵,至此乃以昭穆齒。
眾兄弟酬及佐食,以次徧。右眾兄弟酬佐食。
宗人酬公有司,佐食酬私人,以次徧。卒飲者實爵於篚。孔曰:「後雖無所行酬,亦自飲訖。」右公有司私人以下徧記。宗人於旅,齒於眾賓。佐食於旅,齒於兄弟。公有司於旅,齒於宗人。私人於旅,齒於佐食。孔氏曰:「天子諸侯之士,准士之私人,亦門東,北面西上。」愚按:諸侯之大夫入天子之國皆曰士,則諸侯之大夫以聘問來者,得與於祭,皆名私臣,其位與天子之士齒列門東也。其賢者擇之為佐食。孔云:「獻食則在前,賢賢也。旅則於後,從其黨也。」愚按:雖從其黨,猶以賢勞在眾,私臣先也。宗人以上飲於西階上,大夫以下升受下飲。據大夫少牢禮兄弟飲於上,私人飲於下推之。 按:此酬屍與屍酬在西者,賓與賓酬,宗人與宗人酬,公有司與公有司酬,在東者兄弟與兄弟酬,佐食與佐食酬,私臣與私臣酬。東西分行,一黨畢,乃及一黨。
乃薦庶羞於賓、兄弟、內賓、兄弟,下及私臣。
右薦羞於賓。以下傳其薦羞為飲食也。有庶羞無內羞,賤也。
後舉旅於內賓、內兄弟、外宗、內宗,以次徧。據鄭傳爵。按王以酬 舉旅,後則自舉,疑亦內宰贊酌也。
右後舉旅於內。記:「內賓立於尊之北,東面南上。宗婦北堂,東面北上。東房半以北曰北堂。凡席,東向西向,以南方為上。內賓南上,如常禮也。宗婦亦東向而北上者,後北堂之北,南面統乎後也。」 按此亦當酬一黨畢,乃及一黨,如堂下之儀。
眾賓之長一人舉觶於屍,爵不止。眾賓之長,乃眾賓中之長者,非長賓也。
右賓一人舉觶加爵九。此旅酬之始。
太祖屍發爵行旅,不受旅。昭酬穆,穆酬昭,以次徧。末屍自飲,卒爵而止。
右屍旅酬。傳:「旅酬六屍。曾子曰:周禮其猶醵與?」鄭曰:「旅酬,使之相酌也。后稷之屍發爵,不受旅。合錢飲酒曰醵,旅酬相酌似之發。」愚按:此一條殊不分明。鄭所云「使」者,不知誰使之,豈太祖屍自飲而使昭穆六屍相酬歟?兄弟酬賓,且待子弟舉觶,豈屍尊而有自酌之禮歟?考少牢禮有
「眾賓之長一人舉觶於屍,爵不止,又賓一人舉觶於屍,如初。」疑先一人舉觶於屍在此時為旅酬始,後一人舉觶為無筭爵始。大夫禮避君無交行之酬,故略之,而井屬一時也。又按,天子酬禮凡有三:一直行,為正酬;一交行,為旅酬;一錯行,為無筭爵。前後直行、錯行皆自屍始,無緣中間交行獨從賓與兄弟始之理。據鄭雲「太祖屍發爵」,又雲「六屍相酌」,則交行而為旅酬之始明矣,故斷屬此。 又本節孔疏言后稷屍在室西壁,余自文、武二屍,親廟四屍,凡六,在后稷屍東,南北相對。愚按:天子、諸侯正祭有室事、堂事之分,士不賓屍,故旅酬時屍在室而不與乎旅酬。大夫賓屍,則屍在堂而與乎旅酬。天子、諸侯賓屍於堂,無緣旅酬,屍得在室,疑孔說誤也。
侑取前奠觶行酬,亦昭侑酬穆侑,穆侑酬昭侑,以次徧末,侑自飲,卒爵而止。
右侑旅酬。按,此條諸禮無文,但旅酬無一人不及,必無侑不與酬之禮,而六屍昭穆相酬,又無從及於侑,因思前兄弟二人舉觶於屍、侑,屍觶既行,侑觶未行,此賓一人舉觶於屍,不及侑,必以侑有觶未行故也。則此時太祖屍發爵,六屍相酬,亦必太祖之侑發爵,六侑相酬矣。
兄弟之弟子洗酌於東方之尊,阼階前北面舉觶於其長,奠於薦南。長兄弟還西面,奠於薦北。余如攝主酬賓儀。據特牲之階以下謂 前。
右兄弟弟子舉觶於其長。傳:旅酬下為上,所以逮賤也。此時長賓有奠觶,主不酬長兄弟,長兄弟無奠觶,無以相酬,故弟子舉觶然後行旅。
長賓取薦南之奠觶,阼階前北面酬長兄弟。長兄弟在其右。賓奠觶拜,長兄弟答拜。賓立卒觶,酌於其尊,東面立。長兄弟拜受觶,賓答拜,揖,復位。據特牲,尊其尊,東階之 也。右長賓酬長兄弟。長兄弟取賓觶,西階前北面酬眾賓長。眾賓長左,如初。長兄弟卒觶,酌於其尊,西面立。受旅者拜受。長兄弟北面答拜,揖,復位。據特牲,其尊,西階之尊也。
右長兄弟行酬眾賓長。行者,達於下也。
眾賓長取觶酬次兄弟於阼階,禮率初。
右眾賓長酬次兄弟。
長兄弟取薦北之奠觶酬長賓,禮率初。薦北之觶,弟子所舉者。
右長兄弟報酬長賓。報者,以為反也。長賓行酬次兄弟,禮亦如之。次兄弟報酬眾長賓,禮亦如之。以次徧。禮盡如之。
右賓及兄弟相酬以徧。
王命獻士及私臣,不升階於其位。其餘如大夫儀於其位,禮彌卑也。
右王命獻士及私臣。記:「屍飲九,以散爵獻士及群有司,皆以齒。」按:同姓兄弟序以昭穆,親親也。而同昭穆之中以爵為序,獻以爵,酬以齒,於親親之中亦兼貴爵之義焉。異姓諸臣序以爵,貴貴也。而同爵之中,受獻與酬,卿與卿齒,大夫與大夫齒,士與士齒,及群有司皆以齒,於貴貴之中亦兼尚齒之義焉。此先王之禮,所為仁與義兼至也。凡獻,必有俎。傳:凡為俎者,以骨為主。殷人貴髀,尚質,故貴髀之厚。周人貴肩,尚文,故貴肩之顯。凡前貴於後。據周言之,貴者取貴骨,賤者取賤骨。貴者不重,賤者不虛,示均也。俎者,所以明惠之必均也,故曰:「見政事之均焉。」祭統:「羔豚而祭,百官皆足;太牢而祭,不必有餘。」此之謂稱也。禮器之羔豚用 小祀,太牢用之大祀。夫祭有逮?、胞、翟、閽者,惠下之道也。祭統者。?,鄭讀「韗」,甲吏之賤者。胞,肉吏之賤。 翟,樂吏之賤者。閽,守門之賤者。
祝、宗人旅齒於眾賓,佐食旅齒於兄弟,禮如賓。兄弟相酬,以次徧。宗人亦大夫。佐食亦士。孔云:「佐食受獻在賓前,以接神貴之也。受旅齒於兄弟,接神將終,仍從其官也。」據此則祝受旅當在賓之下,宗人之上。
右宗人佐食相酬以徧。
大夫、公有司旅齒於宗人,士、私臣旅齒於佐食,禮亦如之,以次徧。卒飲者實觶於篚。
右大夫、士及公有司、私臣相酬以徧。按:此酬屍以昭穆相酬,賓、兄弟以東西相酬,宗人與佐食相酬,大夫與士相酬,公有司與私臣相酬,皆東西往來,所謂交也。
眾賓之長,又一人舉觶於屍如初。據少牢,
右賓又一人舉觶,加爵十。此無筭爵之始。詩:「賓載手拘。」載,再也,謂再舉觶。拘、㪺同酌之也。
太祖屍發爵,昭酬穆,穆酬昭。無筭爵。筭,數也。飲視其量,不為限制也。右屍無筭爵。
屍及侑,侑相酬亦無筭爵。前屍酬不及侑,別之也。人之乎,猶未盡人之也。此屍酬遂及侑,盡人之無為復別也。
右侑無筭爵。按:此酬屍得及侑,故亦
眾賓之長一人舉觶,
賓弟子、兄弟弟子各舉觶於其長,奠皆於薦右。余禮皆率初,其爵皆無筭。
右賓弟子。兄弟弟子舉觶。無筭爵。傳:前之酬也,奠於右,舉於左,行神惠,不可同於飲酒之義也。茲之酬也,奠於右,即舉無筭爵,漸同於飲酒之義也。宗人、佐食、公有司、私臣爵皆無筭,遂之於下。遂之於下,?、胞、翟、閽亦得飲焉。
右無筭爵。及下徧。詩:獻酬交錯,
後、夫人、內賓、宗婦、房中亦無筭爵以徧。
右無筭爵房中徧。按:此酬不以爵,不以齒,隨其量之能飲與情之夙好而相酬焉,所謂錯也。無筭爵。無筭樂。
右無筭樂。傳:「升歌三終,笙入三終,間歌三終,合樂三終,遂合語,拜善言。」
右合語,記於旅也。語。儀禮傳:凡祭合語之禮,皆小樂正詔之於東序。合語謂稱說先王之善道。小樂正,樂師也。東序,東學名。合語,有威儀,小樂正豫教之。詩禮儀卒度,笑語卒獲。書:「禹拜昌言辭。敢不夙夜以求從祝規。」按:孔疏言君賓屍堂上,而堂下別尊,故旅酬無筭爵並行。大夫不敢與君禮同,故堂下亦與神靈共尊,不行旅酬,但行無筭爵而已。士禮堂下得獻之後,與神靈別尊,故旅酬、無筭爵並皆行之。士賤,不嫌與君同,故得禮備也。愚按:士禮雖得與君同,然多放而不致者,故必兼少牢禮及他書推之,然後其節文略可見。
佐食洗散,獻於屍,屍酢佐食。散容五升,畫以雲氣。
右佐食獻屍加爵十一。詩:「室人入。」又室人,佐食也。祭時有事於室,故謂之室人不。按:孔疏惟言士大夫加爵二,天子、諸侯禮大, 止此。又言天子禮大,佐食亦為加。又言四時之祭及禘祭,正祭九獻,祫祭十三獻。愚反覆思之,參互考訂,知正祭九獻而止。若大祭,則合長兄弟、眾賓長、眾兄弟及嗣子舉奠為十三也。繹祭連正祭言,則通謂之加爵。又別言之,則王與後二獻為正,餘九獻為加。蓋正祭重在正,故正爵九;繹祭重在加,故加爵九也。傳:宗廟之祭,貴者獻以爵,賤者獻以散。此以小為貴也。禮器:「最爵受一升。」 小
佐食獻祝,祝受祭酒,奠之,不既爵。
右佐食獻祝。傳:「佐食獻無從,禮殺也。祝不既爵,禮將終也。佐食獻不及王,禮殺也。」鄭傳:
「王降阼階下,屍出,侑從,眾賓從,王不送,祝送,不出門。」按大夫禮,拜送屍廟門外。王不送者,屍在廟門外,則疑於臣,賓屍之事既終,則全乎臣也。不送,所以明君臣之義也。右屍出。詩:「鼓鍾送屍,神保聿歸。」鼓鍾,屍出入奏肆夏也。神保,屍之嘉號,言常為神憑依也。保,猶依也。不按:大夫正祭,祝告利成,屍乃出。賓屍,屍出祝 告者,孝子之利養為神,非為屍也。賓屍既終,則屍全乎人,非神也,故不告也。士禮旅酬無筭爵,屍乃出。亦告利成者,屍未出廟,不與乎旅酬,則猶神之也。王屍既出廟,其與於酬也,詳且久焉。賓屍既終,非特人之直臣之矣。楚茨之詩,鄭以為王禮,朱子以為公卿有田祿者,則朱子為當。蓋王朝之公卿,其爵雖視侯伯,而近天子則壓而不伸。故禮有視諸侯之大夫者,有視諸侯之士者。如言「濟濟蹌蹌,絜爾牛羊」,則不親殺也,避王也。「工祝致告,皇屍載起」,則告利成在屍將出,其不賓屍,猶士禮也。若夫鼓鍾送屍,樂具入奏,其禮皆非諸侯之大夫、士所有,蓋其爵本尊故也。惟於屈伸進退之間,一一思其故,則禮之所以然可識矣。祝命佐食徹屍俎。佐食乃出屍俎於廟門外,有司受,歸之。佐食徹而有司歸屍,尊也。司士歸侑俎,歸賓俎,亦歸之,尊之次也。其公有司以下,則自徹以出。自徹,卑也。祝命徹阼俎、豆、籩,設於東序下,徹庶羞,設於西序下,此將用以燕宗族者。祝、佐食各執其俎以出,此將用以燕宗婦者。
右徹俎。詩:「諸宰君婦,廢徹不遲。」諸宰,膳宰也,為冢宰之屬,故謂之諸宰。君婦,主婦也。王后不親徹,九嬪徹豆、籩而已。卿大夫則主婦親徹豆、籩。不遲,以疾為敬,亦不留神惠之意也。孔曰:「祭末嫌其惰慢,故以疾為敬。」周禮:「膳夫徹王之阼俎。」按大夫禮,祝命佐食徹,王禮,則祝命之,佐食蒞之,膳宰徹之。記:凡祭於公者,必自徹其俎。曲禮若鄭云:「此謂大夫以下, 卿以上則使人歸之。」愚謂王禮大夫,亦當使人歸之。
遂以薦羞及尸祝之庶羞,燕宗人於寢。
右燕宗人。詩:諸父兄弟,備言燕私。鄭曰:「異姓既歸賓客之俎,同姓則留與之燕,所以尊賓客、親骨肉。」戚戚兄弟,莫遠具邇。或肆之筵,或授之幾。鄭曰:「王與族人燕兄弟之親,皆揖而進之。年稚者為設筵,而已老者加之以幾。肆筵設席,授幾有緝御。設席,重席也,亦為老者設之。」愚按:賓或單席而酢也。緝御,鄭曰:「惇史也,亦為老者設之。」或獻或酢,洗爵奠斝。醓醢以薦,或燔或炙。嘉殽脾臄,或歌或咢。孔曰:「王與族燕,則以異姓為賓,宰夫為主人,既設几筵,族人升堂受燕,乃立賓。主人獻之,賓卒爵酢主人,主人卒爵,又酌以酬賓。賓受奠之,不舉。」鄭曰:「斝,殷爵。用殷爵尊兄弟也。」孔曰:「賓主皆非兄弟,而言尊兄弟者,賓主為兄弟而有之,其器之設皆為兄弟也。正薦用醓醢並韭菹、嘉殽,則脾與臄又作樂助歌,以燕樂族人,是王能內睦之也。臄,函也,即舌也。」「或曰口上曰臄,下曰函。」敦弓既堅,四?既鈞。舍矢既均,序賓以賢。敦弓既句,既挾四?。四?如樹,序賓以不侮。毛曰:「敦弓,畫弓也。天子雕弓鈞。」愚謂矢強弱與弓調也。賢,多中也。不侮,敬也。朱子曰:「射以中多為雋,以不侮為德。」按:大射主於射,故未舉旅則射。燕禮主於飲酒,故旅酬後行之。此亦燕而先射者,備賓禮使早出也。呂祖謙曰:「射雖畢而燕未終,舉觶無筭爵,獻酌尚多,故言酌大斗。」祈黃耇於既射之後。曾孫維主,酒醴維醹。酌以大斗,以祈黃耇。孔曰:「賓射既中,可以助行養老。曾孫於是承先王之法度,為主人以養老焉。」愚按:老不能射,於是觀其勝負以為樂,是所以助養老也。埤雅曰:「燕賓則膳夫為主,此曾孫為主,則以尊事黃耇,所以為厚也。」愚按:此當在賓讓而止之後。湛湛露斯,匪陽不晞。厭厭夜飲,不醉無歸。湛湛露斯,在彼豐草。厭厭夜飲,在宗載考。鄭曰:「此燕同姓諸侯也。」下二章燕異姓及二王之後,文不錄。記:祭於廟,燕於寢。詩疏以朱子曰:「凡廟之制,前廟以奉神,後寢 藏衣冠。」按:此寢,廟寢也,即詩所謂「在宗載考」也。燕禮注以為路寢,豈此燕在廟寢,臣之燕則於路寢歟?鄭云:燕於堂,蓋寢之堂也。燕宵則兩階及門庭設大燭。儀禮於燕禮,庶子執燭 阼階上,甸人執大燭於庭,閽人為燭於門外。公與族人燕,則以異姓為賓,膳宰為主人。世子記故。孔曰:「燕飲必有禮儀,獻酬交錯, 宜立賓以行禮,但使族人為賓,則賓禮疏隔,非親親之道。公欲與族人親,故以異姓為賓也。而賓必與王相對,君尊不敵,故又以膳宰為主人,使得執禮酬酢。若與異姓燕,則以宰夫為獻主。公與父兄齒,族既不為賓,公又不為主,故公與族人相齒,見親親也。」族食世降一等,並世子大。孔曰:「齊衰之親,一年四會,食 功三,小功二,緦麻一。」於異姓讓則止,同姓則成之。鄭箋:「非。異姓舉酬則止,所謂過三爵 禮也。」族燕則不醉無歸。傳:「燕,毛所以序齒也。」中庸此前序昭穆,猶兼序爵,至 乃專以齒序,篤親親也。復愚始於此常疑異姓既歸賓客之俎,似不宜 與此燕。又疑先飲後射,射而又燕,非窮日之力不足行之。此祭末之燕,為時或無多,思之十年,乃得其說。蓋此賓乃取於姑姊妹之夫,禮所稱父之黨,非卿,非外諸侯,以內賓例之可知也。其節文次第,則行葦詩盡之。蓋此燕以盡私恩,非為賓客,故詩先言戚戚兄弟。其禮主於養老,故即言「授幾緝御酢」即行射禮,故止言「獻酬奠斝」,異於賓筵之舉酬在射前。燕止以薦羞及尸祝之庶羞,故止言「醓醢燔炙」,異於伐木之「肥牡」、「肥羜」。燕重在娛老,故賓主甫獻酢而已,「或歌或咢」,異於舉旅而後樂作。賓之射亦所以娛老,故但於賓之中序以「賢」、序以「不侮」,而不於賓主之不勝者行罰爵。獻賓以膳宰為主,賓讓而出,即王自為主,故詩遂言「曾孫惟主」。凡旅酬必設兕觥以懲不敬。此燕止以明恩,故惟言「酌以大斗」。然則此燕雖略與燕臣同,而其所異者亦從可想矣。大約王席在阼階西向,父兄席在王之右南向,弟子在階下北向,賓席在父兄之右中堂南向。司宮先設同姓之席。
宗人請賓,王曰:命某為賓,始設賓席也。宗子有事,族人皆侍,己侍於賓,奠然後燕。私不醉而出,是無親也。醉而不出,是渫宗也。渫,慢也。伏生書作「是不敬也」。故曰:「飲而醉者,宗室之意也。德將無醉,族人之志也。」書大傳:
「以祝籩豆燕內賓及宗婦於房。」據特牲疏:「人內賓不歸之俎,婦 禮略也。」右燕內賓及宗婦。按:有內賓則亦宜有外賓,而外賓之所取亦可知矣。鍾師奏燕樂。
右燕樂詩。樂具入奏,以綏後祿。鄭曰:「燕而祭時之樂皆入奏於寢。」孔云:「燕、祭不同樂而雲皆入者,歌詠雖異,樂器則同也。」愚按:鳧鷖詩傳:「祭之明日繹而賓屍之樂。」鄭曰:「首章,賓宗廟之屍;二章,賓四方百物之屍;三章,賓天地之屍;四章,賓社稷山川之屍;五章,賓七祀之屍。」是各祭之繹止用其一章也。然此一詩只可用之王酬屍,若屍酬王,必又有詩。朱子以假樂為屍答鳧鷖,理或然也。其餘若賓致爵於王,兄弟獻王,必皆歌一詩,則大雅自文王而下猶多受厘陳戒之辭,或者隨其人所取耳。 有樂必有獻工之禮,因未有所據,姑闕之,俟知禮者補定。
「宗人祝王及陳戒於王。」
右祝戒詩。「爾殽既將,莫怨具慶。既醉既飽,小大稽首。神嗜飲食,使君壽考。孔惠孔時,維其盡之。子子孫孫,勿替引之。」按:燕必有儀,小大稽首,其儀之一節也。燕必有辭,「神嗜飲食」云云,其辭之大略也。其他皆無所考,或亦可用儀禮諸侯之燕臣推之歟?
既祭畢,祭仆反命於王,以王命勞有司百官之敬者,誅其不敬者。據周禮之誅謂責讓。
右既祭而誅賞。傳:卿大夫贊君,命婦贊夫人,各揚其職。百官廢職,服大刑。明堂位:
「使使頒胙於二王后,及有功諸侯,及兄弟之國。」據左傳及周禮。右頒胙。傳:夏之後杞,殷之後宋,於周為客,天子有事,膰焉。存二代之後,以尊賢也。周襄王使宰孔賜齊侯小白胙,曰:「天子有事於文、武,使孔賜伯舅胙。」齊侯下拜,登受。左傳:「比宗廟之胙,不及異姓。其賜 於二王后,褒有功也。」周禮:以脤胙之禮,親兄弟之國,雖不與祭,猶賜及之,以親親也。臣受胙者,歸頒之。
右臣頒君胙。記:祭於公,不宿肉。傳:助祭於公所得胙肉,歸即頒賜,不留神惠也。朱註:食其不以祭 之餘也。禮:餕餘不祭。
天子肆獻祼饋食禮卷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