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書直解 · 大學

張居正 《四書直解》
大學,是大人之學。這一本書中說的都是大人修己治人的大道理,故書名為《大學》。 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 這一章是孔子的經文,這一節是經文中的綱領。 孔子說,大人為學的道理有三件: 一件在「明明德」。上「明」字,是用功夫去明他;明德,是人心虛靈不昧,以具眾理而應萬事的本體。但有生以後,為氣稟所拘,物慾所蔽,則有時而昏。故必加學問之功,以充開氣稟之拘,克去物慾之蔽,使心之本體依舊光明。譬如鏡子昏了,磨得還明一般。這才是有本之學。所以大學之道「在明明德」。 一件在「親民」。親字,當作新字,是鼓舞作興的意思。民,是天下的人。天下之人,也都有這明德,但被習俗染壞了。我既自明其明德,又當推以及人,鼓舞作興,使之革去舊染之污,亦有以明其明德。譬如衣服涴了,洗得重新一般。這才是有用之學。所以大學之道「在新民」。 一件在「止於至善」。止,是住到個處所不遷動的意思。至善,是事理當然之極。大人明己德、新民德,不可苟且便了,務使己德無一毫之不明,民德無一人之不新,到那極好的去處,方才住了。譬如赴家的一般,必要走到家裡才住。這才是學之成處。所以大學之道「在止於至善」。 這三件在《大學》,如網之有綱,衣之有領,乃學者之要務,而有天下之責者,尤當究心也。 知止而後有定,定而後能靜,靜而後能安,安而後能慮,慮而後能得。 這一節是承上文說明德、新民所以得止至善之由。 止,就是「止於至善」的「止」字。定,是志有定向。人若能先曉得那所當止的去處,其志便有定向,無所疑惑,所以說「知止而後有定」。靜,是心不亂動。所向既定,心裡便自有個主張,不亂動了,所以說「定而後能靜」。安,是安穩的意思。心裡既不亂動,自然隨處皆安,凡物都動搖他不得,所以說「靜而後能安」。慮,是處事精詳。心裡既是安閒,則遇事之來,便能仔細思量,不忙不錯,所以說「安而後能慮」。得,是得其所止。既能處事精詳,則事事自然停當,凡明德、新民,都得了所當止的至善,所以說「慮而後能得」。夫由知止而後至於能得,可見欲止至善者,必當先知所止也。 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 這一節是總結上面兩節的意思。 物,指明德、新民而言。本,是根本。末,是末梢。明德了才可新民,便是明德為本,新民為末,恰似樹有根梢一般。事,指知止、能得而言。終,是臨了。始,是起頭。知止了,方才能得,便是知止為始,能得為終,如凡事都有個頭尾一般。這本與始,是第一要緊的,該先做;末與終,是第二節功夫,該後面做。人能曉得這先後的次序順著做去,則路分不差,自然可以明德新民,可以知止能得,而於大學之道,為不遠矣。 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這一節是《大學》的條目功夫,其序如此。 誠,是實。致,是推及。知,是識。格,是至。物,是事物。 孔子說,明德、新民,固大人分內之事,而功夫條目,則有所當先。在昔古之人君,任治教之責,要使天下之人,都有以明其明德者,必先施教化,治了一國的人,然後由近以及遠。蓋天下之本在國,故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也。然要治一國的人,又必先整齊其家人,以為一國之觀法。蓋國之本在家,故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也。然要齊一家的人,又必先修治己身,以為一家之觀法。蓋家之本在身,故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也。身不易修,而心乃身之主宰,若要修身,又必先持守得心裡端正,無一些偏邪,然後身之所行,能當於理。所以說,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心不易正,而意乃心之發動,若要心正,又必先實其意念之所發不少涉於欺妄,然後心之本體能得其正。所以說,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至於心之明覺謂之知,若要誠實其意,又必先推及吾心之知,見得道理無不明白,然後意之所發或真或妄,不致錯雜。所以說,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理之散見寓於物,若要推及其知,在於窮究事物之理,直到那至極的去處,然後所知無有不盡。所以說,致知在格物。 這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是明明德的條目;齊家、治國、明明德於天下,是新民的條目。人能知所先後,而循序為功,則己德明、民德新,而止至善在其中矣。大學之道,豈有外於此哉! 物格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意誠而後心正,心正而後身修,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 這一節是覆說上文的意思。 至,是盡處。人能於天下事物的道理,一一都窮究到極處,然後心裡通明洞達,無少虧蔽,而知於是乎可至。夫「物格而後知至」,可見致知在於格物也。知既到了至處,然後善惡真妄,見得分明,心上發出來的念慮,都是真實,無些虛假,而意於是乎可誠。夫「知至而後意誠」,可見欲誠其意者,當先致其知也。意誠,然後能去得私慾,還得天理,而虛靈之本體,可以端正而無偏。夫「意誠而後心正」,可見欲正其心者,當先誠其意也。心正,然後能檢束其身,以就規矩,凡所舉動,皆合道理,而身無不修。夫「心正而後身修」,可見欲修其身者,當先正其心也。身修,然後能感化那一家的人,都遵我的約束,家可得而齊矣。夫「身修而後家齊」,可見欲齊其家者,當先修其身也。家齊,然後能感化那一國的人,都聽我的教訓,國可得而治矣。夫「家齊而後國治」,可見欲治其國者,當先齊其家也。國治,然後能感化那天下的人,都做良民善眾,與國人一般,天下可得而平矣。夫「國治而後天下平」,可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當先治其國也。 物格知至,是知所止了。意誠、心正、身修,是明德得其所止的事。家齊、國治、天下平,是新民得其所止的事。聖經反覆言之,一以見其次第不可紊亂,一以見其功夫不可缺略,此入大學者之所當知也。 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 壹是,解做一切。 孔子說,大學的條目雖有八件,其實上自天子,下至庶人,盡天下的人,一切都要把修身做個根本。蓋格物致知、誠意正心,都是修身的功夫。齊家、治國、平天下,都是從修身上推去。所以人之尊卑,雖有不同,都該以修身為本也。 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 本,指身說。末,指家國天下說。否,是不然。身既為家國天下的根本,必修了身,才可以齊家、治國、平天下。若不能修身,是根本先亂了,卻要使家齊、國治、天下平,就如那樹根既枯了,卻要他枝葉茂盛,必無此理,所以說「否矣」。厚,指家人說。薄,指國與天下之人說。家國天下之人,雖都是當愛的,然家親而國與天下疏,親的在所厚,疏的在所薄,必厚其所厚,而後能及其所薄也。若不能齊家,是所厚的且先薄了,卻要治國、平天下,將那所薄的,反得加厚,必無此理,所以說「未之有也」。 前一節,是就八條目中指出修身最為緊要;這一節,是明修身之所以為要,而因言齊家又為治國、平天下之要,皆所以結上文兩節之意也。 右經一章。 >右,是指以前說。經字,解做常字。一章,是一篇。 這以前說的自「大學之道」至「未之有也」一篇,是孔子所作的,備言修己治人的道理,乃萬世不可易者,所以謂之經文。 《康誥》曰:「克明德。」《太甲》曰:「顧天之明命。」《帝典》曰:「克明峻德。」皆自明也。 這一章是曾子解釋經文「明明德」的說話。 《康誥》,是《周書》篇名。克,是能。德,是人生所得之理。武王作書告康叔說:「人皆有德,但為氣稟物慾拘蔽,以致昏昧不明,惟文王能明之,無一毫之昏昧,所以為周之聖君。」《太甲》,是《商書》篇名。顧,是常常地看著。字,解作此字。明命,即是明德,以其為天所賦予之理,所以又叫做明命。伊尹作書告太甲說:「人皆有此明命,而心志放逸忽忘者多,惟成湯能心上時時存著,恰似眼中時常看著的一般,無一時之怠玩,所以為商之聖君。」《帝典》,是《書經》中《堯典》。峻,是大。《堯典》中說:「人皆有這大德,被私慾狹小了,惟堯能明之,至於光四表而格上下,所以為唐之聖君。」自,是自己。曾子解說:「這三書所言,雖是不同,然曰德、曰明命、曰峻德,即是經文所謂明德也。曰克明、曰顧,又曰克明,即是經文所謂明明德也。」總來都是自明己德的意思,所以說皆自明也。 右傳之首章,釋「明明德」。 傳,是訓解其義、以傳於世的意思。首章,是頭一章。釋字,即是解字。 曾子將上面孔子的經文,逐件解釋其義,分為十章。這首章是解「明明德」。後九章仿此。 湯之《盤銘》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這一章,是解釋經文「新民」的說話。 盤,是沐浴的盤。銘,是刻在盤上以自警的言語。苟字,解做誠字。 商王成湯以人心本自清明,卻被私慾污了,必須洗去那私慾,使其從新清明,就如人身本自乾淨,卻被塵垢污了,必須洗去那塵垢,使其從新乾淨一般。乃刻銘於沐浴的盤上說道:為人君者,誠能一日之間,著實用力洗去那舊染之污,而復其本然之善。這功夫卻不可間斷了,必當因其已新者,而日日新之,又日新之,務使私慾淨盡,心地極其清明,如沐浴的一般,洗得身子極其乾淨方可。這是自新的事,曾子引此,以明新民之本。 《康誥》曰:「作新民。」 《康誥》,是《周書》篇名,武王告弟康叔的說話。作,是振作。 《康誥》中說:「百姓每,舊日雖為不善,而今若能從新為善,為人君者,就當設法去鼓舞振作他,使之歡喜踴躍,樂於為善。」曾子引此,以明新民之事。 《詩》曰:「周雖舊邦,其命維新。」 《詩》,是《大雅•文王》篇。邦,是國都。命,是天命。 詩人說:「周自后稷以來,千有餘年,皆為諸侯之國,到文王能新其德,以及於民,乃始受天命而有天下。是其邦雖舊,而其命則新也。」曾子引此,以明自新新民之極。 是故,君子無所不用其極。 是故,是承上文說。君子,是大人成德之名。極,即是至善。 曾子說:由上文盤銘、《康誥》、文王之詩觀之,可見自新新民,必要到那極處才好,所以君子無所不用其極。新自家的德,與新民的德,都要到那至善的去處而後已也。 這一章雖是釋「新民」,然起頭說「日新」,便是明德的事;末後說「無所不用其極」,便是止至善的事,而大學之道,備在是矣。 右傳之二章,釋「新民」。 《詩》云:「邦畿千里,惟民所止。」 這一章是釋經文「止於至善」的說話。 《詩》,是《商頌•玄鳥》篇。 詩人說:「王者所都的京畿,地方其廣千里,百姓每都居止於此。」曾子引此,以見凡物各有所當止之處也。 《詩》云:「緡蠻黃鳥,止於丘隅。」子曰:「於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鳥乎?」 《詩》,是《小雅•緡蠻》篇。緡蠻,是鳥聲。丘隅,是山阜樹多的所在。 詩人說:「那緡蠻的黃鳥,都棲止於山阜樹多的所在。」孔子讀這兩句詩,因有感而說:「黃鳥是個微物,於其止也,尚曉得所當止的好處。人為萬物之靈,豈可反昧其所止,而禽鳥之不如乎?」夫鳥所當止的是林木,人所當止的是至善。孔子借鳥以警人,而曾子引之,以見人當知所止也。 《詩》云:「穆穆文王,於緝熙敬止!」為人君,止於仁;為人臣,止於敬;為人子,止於孝;為人父,止於慈;與國人交,止於信。 上節既說人不可不知所止。這一節因說聖人能得所止。 《詩》,是《大雅•文王》篇。穆穆,是深遠的意思。於,是嘆美辭。緝,是繼續。熙,是光明。敬止,是無不敬而安所止。 詩人說:「穆穆深遠的文王,其德則繼續光明,無不敬而安所止。」曾子引此詩而釋之說:「所謂文王之敬止者何如?如為君的道理在於仁,文王之為人君,所存的是仁心,所行的是仁政,盡所以為君之道,而無一毫之不仁,這是止於仁;為臣的道理在於敬,文王之為人臣,忠誠以立心,謹恪以奉職,盡所以為臣之道,而無一毫之不敬,這是止於敬;為子道理在於孝,文王之為人子,事奉他父母,常懷著愛慕的意念,於那為子的道理,竭盡而無所遺,這是止於孝;為父的道理在於慈,文王之為人父,教誨他兒子,都成了繼述的好人,於那為父的道理,曲盡而無以加,這是止於慈;與人交的道理在於信,文王之與國人交,言語句句都是誠實,政事件件都有始終,盡得那交結的道理,而無一毫之不信,這是止於信。文王之能得其止如此,詩人所謂敬止者也。」夫文王之敬止,蓋不止至此五件,而五者乃其大端。學者誠能體察於此,而推類以盡其餘,則至善可得而止矣。 《詩》云:「瞻彼淇澳,菉竹猗猗。有斐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僩兮,赫兮喧兮。有斐君子,終不可喧兮。」「如切如磋」者,道學也。「如琢如磨」者,自修也。「瑟兮僩兮」者,恂慄也。「赫兮喧兮」者,威儀也。「有斐君子,終不可喧兮」者,道盛德至善,民之不能忘也。 《詩》,是《衛風•淇澳》之篇,蓋衛人作之以美其君武公者也。 淇,是水名。澳,是水邊的彎曲處。猗猗,是美盛的模樣。斐,有文采的模樣。君子,就指武公。詩人說:「瞻望那淇水彎曲的去處,綠色之竹,猗猗然美盛。我斐然有文的君子,抑何其學問之精密,而德容之盛美乎。」切磋,是治骨角的事。治骨角者,既用刀鋸切了,又用鐋磋它,是已精而益求其精也。君子用功之精,與那治骨角的一般。琢磨,是治玉石的事。治玉石者,既用椎鑿琢了,又用沙石磨它,是已密而益求其密也。君子用功之密,與那治玉石的一般。既有這等的工夫,所以德之存於心者,便瑟然嚴密而不粗疏,僩然武毅而不怠弛;形於身者,便赫然宣著而不暗昧,喧然盛大而不侷促。喧字,解作忘字。君子為學,既造到這等樣去處,自能感人,而人皆愛慕,終身不能忘也。 這是衛人美武公之詩如此。 道,是言。學,是講習討論之事。自修,是省察克治的功夫。恂慄,是戰懼。威,是有威可畏。儀,是有儀可象。盛德,指理之得於身者說。至善,指理之極處。 曾子引詩而解釋其義說道:所謂「如切如磋」者,是說衛武公勤學的事。他將古人的書籍與古人的行事,既自家探討,又與人辯論,務要窮究到極精透的去處然後已,便與那治骨角的,既切了又磋的一般,所以說「如切如磋」。所謂「如琢如磨」者,是說衛武公自修的事。他省察自己的身心,或性情偏與不偏,或意念正與不正,或行事善與不善,務要見得分明,治得乾淨,不肯有一些瑕玷,便與那治玉石的,既琢了又磨的一般,所以說「如琢如磨」。所謂「瑟兮僩兮」者,是說衛武公學既有得,自然敬心常存,戰戰兢兢,無一時懈惰,無一時苟且,這便見他嚴密武毅處,所以說「瑟兮僩兮」。所謂「赫兮喧兮」者,蓋言衛武公有敬德在心,其見於外者,自然有威嚴,人都畏懼他;有儀容,人都效法他,這便見他宣著盛大處,所以說「赫兮喧兮」。所謂「有斐君子,終不可喧兮」者,蓋言衛武公盡學問自修之功,有恂慄威儀之驗,由是德極全備而為盛德,善極精純而為至善,所以百姓都感仰愛戴他,而終身不能忘也。此一節是說明明德之止於至善。 《詩》云:「於戲!前王不忘!」君子賢其賢而親其親,小人樂其樂而利其利,此以沒世不忘也。 《詩》,是《周頌•烈文》篇。於戲,是嘆詞。前王,指文王、武王。君子,指後賢、後王。小人,指後世的百姓。 詩人嘆說:「文王、武王雖去世已遠,而天下之人至今猶思慕他,終不能忘。」曾子釋詩說:「文王、武王所以能使人思慕不忘者,蓋因他有無窮的功德,留在後世耳。如垂謨烈以佑啟後人,是其賢也。後來的賢人每,都守其模範,而賢其賢。創基業以傳與子孫,是其親也。後來的王者,都有所承藉而親其親。治安天下,使世世享太平之福,是他遺後人的樂處,而後民則含哺鼓腹,以享其所遺之樂。分田制里,使百姓每永遠為業,是他與後人的利益,而後民則安居粒食,以享其所遺之利。夫賢賢親親,是君子得其所矣。樂樂利利,是小人得其所矣。此所以文王、武王去世雖遠,而人心追思之,終不能忘也。」 此一節是說新民之止於至善。 右傳之三章,釋「止於至善」。 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無情者不得盡其辭。大畏民志,此謂知本。 這一章是釋經文「物有本末」的說話。 聽,是聽斷。訟,是爭訟。猶人,是與人一般。情,是情實。辭,是爭訟的言辭。畏,是畏服。 曾子引孔子之言說道:「若論聽斷詞訟,使他曲直分明,我也能與人一般,不為難事。必是使那百姓每相敬相愛,自然無有爭訟,乃為可貴耳。」孔子之言如此。曾子又申解之說:「那爭訟的人,心中刁詐不實,他的言辭多有虛誕。聖人能使那不實的人,不敢盡其虛誕之辭者,豈是刑法以制之哉!」蓋由聖人盛德在上,大能畏服民之心志,使之化詐偽而為誠實,自然無有顛倒曲直以虛辭相爭訟的,所以訟不待聽而自無也。夫無訟,是民德之新。所以使民無訟,是己德之明也。必己德明了,然後可使民無訟,則明德為本而在所當先,新民為末而在所當後矣。所以說此謂「知本」,而經文所謂「物有本末」者蓋以此。 右傳之四章,釋「本末」。 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 上一句,前面已有了。此是錯誤重出。後一句,是個結語的口氣,上面必有說話,是古人傳流失落了。 右傳之五章,蓋釋「格物」「致知」之義,而今亡矣。間嘗竊取程子之意以補之曰:「所謂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窮其理也。蓋人心之靈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於理有未窮,故其知有不盡也。是以大學始教,必使學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以求至乎其極。至於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貫通焉,則眾物之表里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矣。此謂物格,此謂知之至也。」 這是宋儒朱子的說話。 間,是近日。表,是外面,指道理易見處說。里,是裡面,指道理難見處說。精,是道理精微的。粗,是道理粗淺的。 朱子說:「這傳文第五章,蓋曾子解釋經文『格物致知』的說話,而今簡編殘缺,不可考矣。然格物致知,是大學第一段功夫,最為緊要。若少此一節,則誠意正心、修齊治平都做不得了,豈可缺而不備?所以我近時曾私取程子的意思,做一章書以補之。說道:『經文所謂致知在格物者,是說人要推及吾心的知識,使無一些不明,當隨事隨物而窮究其理,使其無一處不到可也。所以然者何故?蓋人心之本體,至虛至靈,都有個自然的知識,而天下的萬事萬物,都有個當然的道理,這心雖在內,而其理實周於物,那物雖在外,而其理實據於心,惟於事物的道理有未窮,故其心上的知識有不盡也。所以大學起初教人,必使那為學的,把天下事物的道理,無大無小,各就著心上那明白的去處,益加窮究之功,就天下事無一件不窮,就一件內無一毫不盡,務到個極處而後已。如此日積月累,至於久後,功夫到了,忽覺一旦之間,豁然開悟,都貫穿通透得來,則眾物之理,或在表的,或在里的,或精微的,或粗淺的,無一件不曉得到,而吾心具眾理的全體,以應萬事的大用,也無一些不光明了。夫眾物之表里精粗無不到,便是物格;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便是知至。』經文所謂『物格知至』者,蓋如此。」 所謂誠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惡惡臭,如好好色,此之謂自謙。故君子必慎其獨也。 這一章是解釋經文「誠意」的說話。 毋,是禁止之辭。自欺,是自己欺謾,不肯著實。謙字,讀做慊字,慊是心中快足。獨,是心上念慮發動,獨自知道的去處。 曾子說:「經文所謂誠其意者,是要人於意念發動之時,就真真實實禁止了那自己欺謾的意思。使其惡惡如惡惡臭的一般,是真心惡他,而於惡之所在,務要決去;好善如好好色的一般,是真心好他,而於善之所在,務要必得。這等才是好善惡惡的本心,無有虧欠,才得個自己心上快足,所以謂之自慊。然欺曰自欺,慊曰自慊,是意之實與不實,人不及知,我心裡獨自知道。這個去處,雖甚隱微,卻是善惡之所由分,不可不謹。所以君子在此處,極要謹慎,看是自欺,便就禁止,看是自慊,便加培植,不敢有一毫苟且,亦不待發現於聲色事為之際,而後用力也。」經文之所謂「誠意」者,蓋如此。 小人閒居為不善,無所不至,見君子而後厭然,掩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視己,如見其肺肝然,則何益矣。此謂誠於中,形於外,故君子必慎其獨也。 閒居,是沒人看見的去處。厭然,是消沮閉藏的模樣。獨,是人所不知而己所獨知之地。 曾子說:「小人獨居時,只說沒人看見,把各樣不好的事,件件都做出來;及至見了君子,也知惶恐,卻消沮閉藏,遮蓋了他的不善,假裝出個為善的模樣,只說哄得過人,殊不知人心至靈,自不可欺。我方這等掩飾,人看得我已是件件明白,恰與看見那腹里的肺肝相似。似這等惡不可掩,而善不可詐,豈不枉費了那機巧之心,有甚好處?所以說『則何益矣』。夫掩惡詐善,如此無益,這便是實有那不好的心在裡面,自然有不好的形跡露在外面,獨知之地可不慎哉!此君子所以必謹慎於己所獨知之地,而不敢以自欺也。」既能慎獨,則其發見於外者,自無不善矣。 曾子曰:「十目所視,十手所指,其嚴乎!」 這是門人引曾子平日的言語,以發明上文之意。 嚴。是可畏的意思。 曾子說:「那幽獨去處所幹的事,人只說無人看見,無人指摘,可以苟且,豈知天下之事,有跡必露,無微不彰。那為善的,雖不必求知,畢竟人自然曉得;那為惡的,雖要遮蓋,畢竟也被人識破,一些掩不得。莫說無人看見,乃十目之所共視也;莫說無人指摘,乃十手之所共指也。幽獨之中不可掩,一至於此,豈不甚可畏乎?」知其可畏,則慎獨之功,自不容已矣。 富潤屋,德潤身,心廣體胖,故君子必誠其意。 這是說能慎其獨的好處。 潤,是華美。廣,是寬大。胖,是舒展的意思。 人若富足,自然用度充裕,而華美其屋。人若有德,自然誠中形外,而華美其身。蓋有德的人,他心裡沒些慚沮,便自然廣大寬平,其發於四體,亦自然從容舒展,身心內外之間,渾然是個有德的氣象,所謂德潤身者如此。然德自誠意中來,所以為學的君子,必慎獨以誠其意,好善則如好好色,惡惡則如惡惡臭,必到那自慊去處,則德全而有潤身之效矣。這一章是為學功夫極要緊處。蓋克念作聖,罔念作狂,與治同道,與亂同事,都在這一念上分,是個初發動的機括,誠不可不慎也。 右傳之六章,釋「誠意」。 所謂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則不得其正;有所恐懼,則不得其正;有所好樂,則不得其正;有所憂患,則不得其正。 這一章是解釋經文正心修身的說話。 「身有」的身字,當作心字。忿懥,是心裡惱怒。恐懼,是心裡畏怕。好樂,是心裡喜好。憂患,是心裡愁慮。有所,是有那一件事在心裡執著,如不當怒而怒,或雖當怒,卻又怒得過了。著這一件惱怒的事橫在胸中,便是有所忿懥。下面三句,都是此意。 曾子說:「經文『所謂修身在正其心者』,蓋言心是一身的主宰,而心體至虛,原著不得一物,一有所著,則心即為所累,而不得其正。著在怒的一邊,而有所忿懥,則心為忿懥所累,而不得其正矣。著在畏的一邊,而有所恐懼,則心為恐懼所累,而不得其正矣。著在喜的一邊,而有所好樂,則心為好樂所累,而不得其正矣。著在憂的一邊,而有所憂患,則心為憂患所累,而不得其正矣。」蓋忿懥、恐懼、好樂、憂患,乃心之用,人情之所不能免也。但四者在人,本有當然之則,若能隨事順應,而各中其則,事已即化,而不留於中,則心之本體,湛然常虛,如明鏡一般,何累之有?唯其欲動情勝,或發之過當,而留滯於中,如明鏡上著了塵垢一般,由是虛靈之體為其所累,而不得其正矣。心不能正,而欲身之修,豈可得乎?下文視聽飲食之失其職,便是身不修處。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承上文說,人心為一身之主,必天君泰然而後眾體從令,各得其職,若有所忿懥、恐懼、好樂、憂患,則這心便被那一件事牽引去了,不在裡面。心既不在,則眼雖看著,也如不見;耳雖聽著,也如不聞;口內雖吃著飲食,也不曉得是什麼滋味。蓋目之於視,耳之於聽,口之於味,皆吾身之用,而所以視,所以聽,所以知味者,皆心也。故心不在,而眾體皆失其職矣。這是心不能正,身便不修如此。 此謂修身在正其心。 這是結上文兩節的意思,說人心有所忿懥、恐懼、好樂、憂患而不得其正,則雖視聽食味至切近處,尚不能辨,況於出入起居、應事接物之際,豈能得其理乎?可見心為一身之主,不能正心者,必不可以修身也。經文所謂「欲修其身,先正其心」者,意蓋如此。君子誠能靜而存養,動而省察,務使此心湛然虛明,隨事順應,而喜怒憂懼,各中其則,則心正身修,而家國天下皆從而理矣。豈特視聽食味之間,能得其正而已哉。 右傳之七章,釋「正心修身」。 所謂齊其家在修其身者:人之其所親愛而辟焉,之其所賤惡而辟焉,之其所畏敬而辟焉,之其所哀矜而辟焉,之其所敖惰而辟焉。故好而知其惡,惡而知其美者,天下鮮矣。 這一章是解釋經文修身齊家的說話。 之字,解做於字。辟,是偏。 曾子說:「經文所謂『齊其家在修其身者』,蓋言一家的根本,在我一身。此身與人相接,情之所向,各有個當然的道理。但人多任情好惡,不能檢察,所以陷於一偏,而身不修也。如骨肉之間,固當親愛,然父有過,也當諫諍;子有過也,也當教訓。若只管任情去親愛,更不論義理上可否,這親愛的便偏了。卑污之人,固可賤惡,然其人若有可取處,也不該全棄他;有可教處,也不該終絕他。若只管任情去賤惡,更不肯寬恕一些,這賤惡的便偏了。畏是畏懼,敬是恭敬。人於尊長,固當畏敬,然自有個畏敬的正理。若是不察其理,或有過於畏懼,過於恭敬,不合乎中,這畏敬便偏了。哀矜,是憐憫的意思。困苦的人,固當憐憫,然自有個哀矜的正理。若其中有不當憐憫處,也只管去憐憫他,卻又成了姑息,這哀矜便偏了。敖惰,是簡慢的意思。平常的人,簡慢些也不為過,然亦有個簡慢的正理。若其中有不當簡慢處,也只管去簡慢他,卻又流於驕肆,這敖惰便偏了。」人情陷於一偏如此。所以好一個人,只見他件件都是好的,就有不善,也不知了。惡一個人,只見他件件都是不好的,就有善,也不知了。若是所好的人,卻能知其惡,所惡的人,卻能知其美者,這是平日能用克己的功夫,到個至公至明的去處,才能如此。似這等人,世上少有,所以說「天下鮮矣」。 故諺有之曰:「人莫知其子之惡,莫知其苗之碩。」 諺,是俗語。苗,是田苗。碩,是茂盛。 言人情既陷於一偏,便隨處偏了,都見不得。所以俗語說:人之溺愛者不明,他的兒子雖是不肖,也不知道,只說是好;貪得者心無厭足,他的田苗雖是茂盛,也不見得,只嫌不茂盛。偏之為害,一至於此。 此謂身不修不可以齊其家。 即上文說偏之為害上看來,可見欲齊家者,必須先修其身。若果情有所偏,事皆任意,卻要感化得一家的人,使其無小無大,都在倫理之中,而無有參差不齊者,斷無此理。所以說「身不修不可以齊其家」。 右傳之八章,釋「修身」「齊家」。 所謂治國必先齊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無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於國:孝者,所以事君也;弟者,所以事長也;慈者,所以使眾也。 這是解釋經文齊家治國的說話。 曾子說:「經文所謂『欲治其國,必先齊其家者』謂何?蓋家乃國之本,若不能修身以教其家,使一家之人有所觀法,卻能教訓那一國之人,使之感化,絕無此理。所以在上的君子,只修身以教於家,使父子、兄弟、夫婦各盡其道,則身雖不出家庭,而標準之立,風聲之傳,那一國的百姓,自然感化,也都各盡其道,而教成矣。所以然者何也?蓋家國雖異,其理則同。如善事其親之謂孝,然國之有君,與家之有親一般,這事親的道理,即是那事君的道理。善事其兄之謂弟,然國之有長,與家之有兄一般,這事兄的道理,即是那事長的道理。撫愛卑幼之謂慈,然國之有眾百姓每,與家之有卑幼一般,這撫愛卑幼的道理,即是那使眾百姓的道理。」夫孝、弟、慈三件,是君子修身以教於家的。然而國之所以事君、事長、使眾之道,不外乎此。此君子所以不出家而教自成於國也。 《康誥》曰:「如保赤子。」心誠求之,雖不中,不遠矣。未有學養子而後嫁者也。 這一節是承上文說,見孝、弟、慈之理,是人心原有,不待強為的意思。 《康誥》,是《周書》篇名。赤子,是初生的小兒。 武王作書告康叔說:「為人君者,保愛那百姓,當如慈母保愛那初生的小兒一般。」曾子引此言而解釋之說:「初生的小兒,不會說話,要保愛他,怎能夠曉得他的意思?只是為母的愛子之心,誠切懇至。以其誠切懇至之心,而忖度赤子之意,雖不能一一都合著他,也差不遠矣。然這個保赤子之心,人人自又不學自會。幾曾見為女子的,先學會了撫養孩子的方法,然後才去嫁人?可見皆出於自然,而不待於勉強也。」夫慈幼之心,既出於自然,則孝弟之心,亦未有不出於自然者。但能識其端而推廣之,則所以「不出家而成教於國」者,在是矣。 一家仁,一國興仁;一家讓,一國興讓;一人貪戾,一國作亂:其機如此。此謂一言僨事,一人定國。 這一節是言教成於國之效。 仁,是以恩相親。讓,是以禮相敬。一人,指君說。貪,是好利。戾,是背理。機,是機關發動處。僨,是覆敗。 曾子承上文說:「『君子不出家而成教於國』者,既本乎一理,又出於自然。人君果能以仁教於家,使一家之中,父慈子孝,歡然有恩以相親,則一國之為父子的,得於觀感,也都興起於仁矣。能以讓教於家,使一家之中,兄友弟恭,秩然有禮以相敬,則一國之為兄弟的,得於觀感,也都興起於讓矣。若為君的,不仁不讓,好利而取民無制,背理而行事乖方,則一國之人,也都仿效,而悖亂之事由此而起矣。夫一國之仁讓,由於一家;一國之作亂,由於一人。可見上以此感,則下以此應,其機關發動處,自然止遏不住有如此。所以古人說道:一句言語說得差失,便至於壞事;人君一身行得好時,便能安定其國。正此之謂也。」為人上者,可不戒貪戾以絕禍亂之端,而躬行仁讓以為定國之本哉? 堯、舜帥天下以仁,而民從之。桀、紂帥天下以暴,而民從之。其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從。是故君子有諸己而後求諸人,無諸己而後非諸人。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諸人者,未之有也。 帥,是率領。令,是政令。恕,是推己及人的道理。藏,是存。喻,是曉喻。 此承上文說,堯、舜之為君,存的是仁心,行的是仁政,是以仁率領天下也。那時百姓看著堯、舜的樣子,也都感化,相親相讓,而從其為仁。桀、紂之為君,存心慘刻,行政殘虐,是以暴率領天下也。那時百姓看著桀、紂的樣子,他也都效尤,欺弱凌寡,而從其為暴。即此看來,可見人君一身,是百姓的表率,上行下效,理勢自然。若使人君所好的是暴,而出令以教天下者卻是仁,這便是「所令反其所好」了,那百姓每誰肯從他?惟其如此,所以在上位的君子雖教人為善去惡,是其職分,必先反諸其身。自家有這善,然後責成人,使他勸勉於善;自家無這惡,然後說人不是,使他改正其惡。這是推己及人,恕之道也。然後人才肯順從我,我才能曉喻得人。若自家不能有善而無惡,惡卻責人之善,正人之惡,這便是存乎己身者不恕了。如此而能曉喻人,使之從我為善而去惡,絕無此理,所以說「未之有也」。 故治國在齊其家。 這一句是通結上文。 曾子又說:「看來一身之舉動,一家之趨向所關;一家之習尚,一國之觀瞻所系。人若不能修身而教於家,必不能成教於國。故人要治那一國的百姓,不必遠求,只在乎修身以教於家而已,蓋齊家是治國的根本也。」 《詩》云:「桃之夭夭,其葉蓁蓁。之子于歸,宜其家人。」宜其家人,而後可以教國人。 前面釋齊家治國之意已盡,此以下又引《詩》而詠嘆之,以足其意。 《詩》,是《周南•桃夭》篇。夭夭,是少好貌。蓁蓁,是美盛貌。之子,指出嫁的女子。婦人以夫為家,故謂嫁曰歸。宜,是善。 詩人說:「桃樹夭夭然少好,其葉蓁蓁然美盛,以興女子之歸於夫家,必能事舅姑以孝,事夫子以敬,處妯娌以和,待下人以惠,而一家之人無不相宜者。」曾子引之說道:「為人君者,必能處得那一家之人個個停當,如此詩所謂『宜其家人』,方才可以教那一國的人,使之各有以宜其家也。不然,家人且不相宜,何以教國人乎?」 《詩》云:「宜兄宜弟。」宜兄宜弟,而後可以教國人。 《詩》,是《小雅•蓼蕭》篇。 詩人說:「一家之中,有長於我的是兄,我能盡其恭敬而善事之,感得為兄的也常常愛我,這便是『宜兄』。有少於我的是弟,我能盡其友愛而善撫之,感得為弟的也常常敬我,這便是『宜弟』。」曾子引之說道:「為人君者,必能善處自家的兄弟,如此詩所謂『宜兄宜弟』,然後可以教那一國之人,使之亦有以宜其兄弟也。不然自家的骨肉尚不能相容,又何以教國人乎?」 《詩》云:「其儀不忒,正是四國。」其為父子兄弟足法,而後民法之也。 《詩》,是《曹風•鳲鳩》篇。儀,是禮儀。忒字,解做差字。四國,是四方之國。 詩人說:「人君一身所行的禮儀,沒有一件差錯,便能表正那四國的百姓,而為下民之觀法。」曾子引之說道:「為人君者,必是自家為父能慈,為子能孝,為兄能友,為弟能恭,所行的件件都足以為人的法則,如《詩》所謂『其儀不忒』,然後百姓每皆取法他,父也去慈,子也去孝,兄也去友,弟也去恭,而四國無不正也。不然,自家一身且有差忒,又何以正國人乎?」 此謂治國在齊其家。 曾子既引三詩,又總結說:「觀這三詩所言,雖有不同,皆是說『治國在齊其家』之意。然則人君若欲治其國者,可不先齊家以為之本哉?」 右傳之九章,釋「齊家」「治國」。 所謂平天下在治其國者:上老老而民興孝,上長長而民興弟,上恤孤而民不倍。是以君子有絜矩之道也。 這是解釋經文治國平天下的說話。 下「老」字,是指父母;上「老」字,是盡事父母之道。下「長」字,是指兄長;上「長」字,是盡事兄長之道。興,是興起。恤,是憐愛。孤,是孤幼。倍,是違背。絜,是度。矩,是為方的器具。 曾子說:「經文所謂欲平天下在先治其國者,謂何?蓋言天下無不同之心,人心無不同之理,惟人君之倡導何如耳。如上能以事老之道,孝順自家的父母,則國人便都興起於孝,而善事其父母矣。上能以事長之道,恭敬自家的兄長,則國人便都興起於弟,而善事其兄長矣。上能憐愛自家的孤幼,則國人也都如君上一般,慈其孤幼,而無有違背之者矣。這孝、弟、慈三件,上行下效如此,可見人心之理無不同也。一國之人心,既無異於一家,則天下之人心,又豈有異於國乎?所以在上的君子,因此有個絜矩之道,度其必同之心,處以各足之理,使天下凡有孝、弟、慈之願者,皆得隨分以自盡而無有不齊,就如那匠人制器的一般,度之以矩而使其無不方也。」這絜矩是平天下之要道(解見下文)。 所惡於上,毋以使下;所惡於下,毋以事上;所惡於前,毋以先後;所惡於後,毋以從前;所惡於右,毋以交於左;所惡於左,毋以交於右:此之謂絜矩之道。 惡,是憎惡,心裡不欲的意思。 曾子復解「絜矩」二字之義,說道:「人之相處,有在我上面的,有在我下面的,有在我前後左右的,其心都是一般。假如上面的人以無禮使我,我所不欲也,便以我的心度量在下面的人,知他的心與我一般,亦不可以無禮使之。如下面的人以不忠事我,我所憎惡也,便以我的心度量在上面的人,知他的心與我一般,亦不敢以不忠事之。以此心往前後度量,或在我前面的人,我惡其以不善待我,便不以前人之加於我者而先加於後;在我後面的人,我惡其以不善待我,便不以後人之及於我者而施及於前。以此心往左右度量,或在我右邊的人,我有所惡,便不以此交之於左;在我左邊的人,我有所惡,便不以此交之於右。這是將人比己,體之無不周,以己處人,施之無不當,上下四方,均齊方正,就如那匠人之制方器,度之以矩而無有不方的一般,所以叫做『絜矩之道』。」人君用此道以治天下,則天下之人,雖有萬萬不齊,而於天下之心,皆能一一不拂,天下有不得其平者乎?上文所謂「君子有絜矩之道」者,蓋如此。 《詩》云:「樂只君子,民之父母。」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惡惡之,此之謂民之父母。 《詩》,是《小雅•南山有台》篇。只,是語助詞。 詩人說:「在上位可嘉可樂的君子,即是百姓每的父母。」曾子即引此詩而釋之,說道:「君子居民之上,有君之尊,何以說做父母?蓋言君子能以民心為己心。如飽暖安逸之類,是百姓每心裡所喜好的,君子便因其所好而好之,務要區處使他各得其所。如饑寒勞苦之類,是百姓每心裡所憎惡的,君子便因其所惡而惡之,務要體悉,使他得免於患。是君子之與民同其好惡,如父母之愛其子矣。所以百姓每愛戴君子,亦如愛自家的父母一般。」這是能絜矩的,其效如此。 《詩》云:「節彼南山,維石岩岩。赫赫師尹,民具爾瞻。」有國者不可以不慎,辟則為天下僇矣。 《詩》,是《小雅•節南山》之篇。師尹,是周太師尹氏。辟,是偏僻。僇字,與刑戮的戮字同義。 詩人說:「望著那南山,截然高大,山上的石頭岩岩然堆起。如今尹氏做著太師,其勢位之赫赫顯盛,便與那高山一般,百姓每都瞻仰著他,卻乃好惡不公,罔上行私,以致天下之亂。」這是詩人譏尹氏之辭。曾子解說:「有國家者,既為民所瞻仰,必須常常謹慎,凡事要合乎人心,若是不能絜矩,只徇一己之偏,民所好的不從民便,民所惡的不肯體恤,致得那天下之人都生怨恨,必然眾叛親離,而身與國家不能保守,所以說『辟則為天下僇矣』。」這是不能絜矩的,其害如此。 《詩》云:「殷之未喪師,克配上帝。儀監於殷,峻命不易。」道得眾則得國,失眾則失國。 《詩》,是《大雅•文王》篇。喪,是失。師,是眾。配,是對。上帝,是天。儀字,當作宜字。監,是看著他的意思。道字,解做言字。 詩人說:「如今殷家失了天下,便是我周家得了。當初殷家祖宗,不曾失了眾人的時節,也曾受天眷命,君主天下,能與天作對來。因他後世子孫行的不好,失了人心,那天命便去了。今後我周家的子孫,就宜看著殷家的事,以為監戒,不可像他子孫行的不好。這上天峻大之命,去留無常,豈是容易保守的?曾子解說:「詩人所云,蓋言為人君者,若能絜矩,而與民同其好惡,便得了眾人的心,為民父母而得國;若不能絜矩,而好惡徇一己之偏,便失了眾人的心,為天下僇而失國。」蓋信乎峻命之難保也,有天下者可不兢兢業業,思所以得人心而保天命乎? 是故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財,有財此有用。 是故,是承上起下之辭。慎,是謹慎。德,即經文所謂明德。財,是貨財。用,是用度。 觀上文說的,凡天命人心之得失,皆由於能絜矩與不能絜矩如此,可見有家國者,第一要緊的是修德。所以在上位的君子,雖事事都該謹慎,尤先要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的功夫,以謹慎在己之德,不使有一些怠忽昏昧,則己德克修,而絜矩之本立矣。既有了德,那百姓每個個都感化歸順,豈不是有人?既有了人,那百姓每所住的地方,處處都屬其管轄,豈不是有土?既有了土,那土地中所出的諸般貨物,自然都來貢獻,豈不是有財?既有了財,則國家所需的諸般用度,自然足以供給,豈不是有用?蓋君德既慎,則民心自歸,其得眾得國而有財用,固理之必然者也。 德者,本也。財者,末也。 本,是根本。末,是末梢。 承上文說:「有德則有人,有土而有財用。可見德是為國的根本,第一緊要。財雖日用之不可缺,而有德則自然有財。譬之草木,根本既固,則枝梢自然茂盛,但當培其根本可也。夫知德為本,則在所當先;知財為末,則在所當後矣。」君子之所以先慎乎德者,其以是哉! 外本內末,爭民施奪。 爭民,是使民爭鬥。施奪,是教民劫奪。 夫德既是本,乃所當重;財既是末,乃所當輕。若或將這德來看做外事,不思謹慎;將那財來看做自家的,專去聚斂,百姓每見在上的人如此,也都仿效,人人以爭鬥為心,劫奪為務,就如在上的教他一般,所以說「爭民施奪」。這是財貨不能絜矩的,其害如此。 是故財聚則民散,財散則民聚。 承上文說,外本內末,民便爭奪。民既爭奪,必致離散。可見義與利不可並行,民與財不可兼得。若是外本內末,聚財於上,財雖聚了,卻失了天下的心,那百姓每都離心離德而怨叛之,未有財聚而民亦聚者也。若是內本外末,散財於下,財雖散了,卻得了天下的心,那百姓每都同心愛戴而自然歸聚,未有財散而民亦散者也。這兩樣孰損孰益,有天下者當知所辨矣。 是故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貨悖而入者,亦悖而出。 言,是言語。悖,是違悖不順理。貨,是財貨。 曾子承上文說:「財散則民聚,其實民之聚者,財不終散;財聚則民散,其實民之散者,財也不終聚。就如言語一般,若將不順道理的言語加於人,人定也把那不順道理的言語來回我,是悖而出者亦必悖而入也。若那財貨是暴征、橫斂,不順道理取將進來的,終須也還散將出去,保守不得,是悖而入者亦必悖而出也。」不義之財,既是難守,積之何益?為人君者豈可以財為內,而不知所以慎其德乎! 《康誥》曰:「惟命不於常。」道善則得之,不善則失之矣。 前面說先慎乎德,則有人有土,是能絜矩的;外本內末,則悖入悖出,是不能絜矩的。這一節又總結其意。 《康誥》,是《周書》篇名。命,是天命。道字,解做言字。 武王作書告康叔說:「惟是上天之命,或去或留,不可為常。」曾子解說:「這一句話是說為人君的,若能絜矩,而散財以得民心,便得了天命,所謂得眾則得國也;若不能絜矩,而聚財以失民心,便失了天命,所謂失眾則失國也。」天命不常如此,人君誠欲保之,豈可外本內末,而不知慎德以盡絜矩之道哉! 《楚書》曰:「楚國無以為寶,惟善以為寶。」 以下兩節,是明不外本而內末之意。 《楚書》,是楚國史官記事的書。寶,是貴重的物。 《楚書》說:「昔楚國王孫圉聘於晉,晉大夫趙簡子問他說:『你楚國中有什麼寶貝?』王孫圉對說:『我楚國也沒有什麼寶,凡金玉珠石之類,皆不以為貴,只是有德的善人,能利生民,能安社稷,便以他為寶也。』」按史,當時楚有臣名觀射父,能作命辭,取重於諸侯;又有臣名左史倚相,多讀古書,練達典故,使主君能保先世之業,故楚國寶之。夫楚之所寶,不在金玉而在善人,是能不外本而內末者矣。 舅犯曰:「亡人無以為寶,仁親以為寶。」 舅犯,是晉文公的母舅,名狐偃,字子犯。亡人,指晉文公說。 在先晉文公做公子時,避驪姬之難,逃出在外,故稱亡人。後來又遍歷曹、衛、齊、楚,至於秦國。到秦國時,他父親獻公薨逝,秦穆公勸文公興兵復國以為晉君。舅犯教文公對說:「我出亡之人,不以富貴為寶,只以愛親為寶。若是有親之喪,而無哀傷思慕之心,卻去興兵爭國,便是不愛親了。雖得國,不足為寶也。」夫晉之所寶,不在得國而在仁親,是亦不外本而內末者矣。 《秦誓》曰:「若有一個臣,斷斷兮無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焉。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彥聖,其心好之,不啻若自其口出。寔能容之,以能保我子孫黎民,尚亦有利哉!人之有技,媢嫉以惡之;人之彥聖,而違之俾不通:寔不能容,以不能保我子孫黎民,亦曰殆哉!」 《秦誓》,是秦穆公誓告群臣的說話。斷斷,是誠一之貌。技,是才能。休休,是平易寬弘的意思。彥,是俊美。聖,是通明。不啻,解做不但。媢嫉,是妒忌。違,是拂戾。殆,是危。 曾子以平天下之道,要緊在於公好惡,用賢才。而欲賢才之進用,又須得一個好大臣,付之以進退人才之任,然後用捨得宜,而國家蒙利也。故引用《周書》秦穆公之言說道:「我若有一個臣,斷斷然真誠純一,他也不逞一己的才能,只是其心休休焉,平易正直,廣大寬弘,能容受天下之善,見人有才能的,則心裡愛他,如自己有才能一般;見人之俊美通明的,則其心喜好之,肫肫懇切,不但如其口中稱揚之語而已。這等的人,著實能容受天下的賢才,沒有虛假。若用他做大臣,將使君子在位,展布效用,把天下的事,件件都做得好,必能保我子孫,使長享富貴,保我黎民,使長享太平,而社稷受無窮之福矣。不庶幾有利於國哉?若是個不良之臣,只要逞自己的才能,全無斷斷之誠,休休之量,見人有才能的,恐他強過自己,便妒忌憎嫌;見人是個俊美通明的,便百般計較,拂抑阻滯,使他不得通達。這等的人,心私量狹,實是不能容受天下的賢才。若誤用他做大臣,將使君子喪氣,小人得志,把天下的事,件件都做壞了,如何能保我的子孫,使他長久?又如何能保我黎民,使他安樂?亂亡之禍,將由此而致矣。不亦岌岌乎危殆哉!」夫國家之治亂,繫於大臣之公私如此,則任用大臣者,可以知所擇矣。然必人君自公其好惡,方能擇任公好惡之大臣,而誠意正心之學,又自公其好惡之本也。欲保其子孫黎民者,不可不知。 唯仁人放流之,迸諸四夷,不與同中國。此謂「唯仁人為能愛人,能惡人」。 放流,是發遣。迸,是驅逐的意思。四夷,是四方夷狄之地。 曾子說:「那嫉賢妒能的人,若是用他在位,善人必受其害;縱是不用,只與他同處在一國,他也會造讒結黨傾陷善人,不可不遣之遠去。但人君牽於私意,姑息了他,所以國家終受其害。獨是仁德之君,至公至明,見得這樣人為害不淺,即便放棄流徙之,驅逐在四夷邊遠地面,不許他同住在中國,以為善人之害,蓋深惡痛絕,必除根而後已。這正是孔子所謂唯仁人能愛人、能惡人也。」蓋仁人之心,至公無私,如明鏡之不混於妍媸,如權衡之不爽夫輕重,故能使彥聖有技之人,皆得盡其用,而媢嫉之害,不及於國家。蓋好惡之極其公,而能絜矩者如此。 見賢而不能舉,舉而不能先,命也。見不善而不能退,退而不能遠,過也。 命字,當作慢字。過,是過失。 曾子說:「賢人能利國家,舉之不可不先也。彼人君之不知其賢者,固不足言矣。若明知他是賢人,卻不能舉用,或雖舉用,又遲疑延緩,不能早先用他,這是以怠忽之心待賢人了,豈不是慢?不善之人,妨賢病國,去之不可不遠也。彼人君之不知其惡者,固不足言矣。若明知他是不善的人,卻不能退黜,或雖退黜,又優柔容隱,不能迸諸遠方,是以姑息之心待惡人了,豈不是過?」夫善善而不能用,則何貴於知其善?惡惡而不能遠,則何貴於知其惡?故人君之用舍,必任賢勿貳,去邪勿疑而後可。此曾子立言之意也。 好人之所惡,惡人之所好,是謂拂人之性,災必逮夫身。 前面說仁人能愛人,能惡人,是盡絜矩之道的。見賢不能舉而先,見不善不能退而遠,是未盡絜矩之道的。這一節是說不仁之人,與絜矩相反的。 拂,是違拂。災,是災害。逮,是及。 曾子說:「那讒邪亂政的惡人,是人所共惡的,本該退而遠之,卻乃喜其便己之私,反去信用他,這便是好人之所惡。盡忠為國的善人,是人所共好的,本該舉而先之,卻乃嫌其拂己之欲,反去疏棄他,這便是惡人之所好。夫好善惡惡乃人生的本性,今人之所惡,卻去好他,人之所好,卻去惡他,豈不違拂了人生的本性?既拂人性,必失人心;既失人心,必失天命,將見喪家敗國,而災害必及其身。」所謂「辟則為天下僇者」,此也。蓋好惡乃人君最要緊處,若好惡不公,舉措失當,不止民心不服,亦且那愛民的都去了,害民的都在位,天下實受無窮之禍。毒既流於天下,怨必歸於一人,乃自然之理也。好惡之極其私,而不能絜矩者如此。 是故君子有大道,必忠信以得之,驕泰以失之。 君子,是有位的人。大道,是絜矩之道。其端發於吾心,而其為用,能使天下之人各得其所,是個蕩蕩平平的大道理。 曾子承上文說:「人之好惡,所以有公私之不同者,以其存心有不同也。是以君子有這絜矩的大道,其得其失,只看他存心何如。蓋必忠以盡己而不欺,信以循物而無偽,則一心之中,渾然天理,於那好惡所在,才能以己度人而不差,推己及人而各當,便得了這絜矩的大道。仁人所以能愛人能惡人,而為民父母者此也。若或驕焉而矜誇自尊,泰焉而縱侈自恣,則一心之中私意障塞,於那好惡所在,不惟不肯同於人,且將任己之情,拂人之性,而流於偏僻之歸矣,豈不失了這絜矩的大道。」不仁之人,所以好人所惡,惡人所好,而災逮夫身者,此也。其得失之幾如此,欲平天下者,可不存忠信而戒驕泰哉? 生財有大道。生之者眾,食之者寡,為之者疾,用之者舒,則財恆足矣。 生,是發生。疾,是急忙的意思。舒,是寬裕。 曾子說:「財用乃國家百務所需,當經理髮生,使常有餘,而所以發生之者,自有個正大的道理。蓋貨財皆產於地,若務農者少,則地力不盡,財何能生?必嚴禁那游惰之人,使他們都去務農,這是「生之者眾」。凡官員人役的俸祿,都出於百姓每供給,若冗食者多,則錢糧未免虛耗,必將那冗濫的員役裁革了,惟是緊要不可省的方才存留,則冗食者少,百姓易於供給,這是「食之者寡」。農事各有時候,若差使不時,便遲誤了他的農事,須輕省差徭,禁止工作,縱不得已而用民之力,亦必待冬間農隙之時,使百姓每都得以急忙去及時田作,這是「為之者疾」。財用出入,當有定規,若不樽節,未免匱乏,必須算計一年所入之數,以為所出之數,務於三年之中,積出一年的用度,九年之中,積出三年的用度,愈積愈多,使常有寬裕,這是「用之者舒」。夫生之眾,為之疾,則有以開財之源,而其入也無窮。食之寡,用之舒,則有以節財之流,而其出也有限,閭閻不困於聚斂,而府庫日見其盈餘,常常足用,而不至於缺乏矣。」這是經國久遠的規模,非一切權宜之小術可比,所以謂之大道也。然則有國者,豈必外本內末,而後財可聚哉? 仁者以財發身,不仁者以身發財。 發,是生髮興旺的意思。 曾子說:「仁德之君,知道那生財的大道,只要使百姓富足,不肯專利於上,由是天下歸心,而安處富貴崇高之位。這便是舍了那貨財,去發達自己的身子。不仁之君,不知生財的大道,只要聚財於上,不管百姓貧苦,由是天下離心,有敗國亡身之禍。這便是舍著自己的身子,去生髮那財貨。」夫以財發身者,本不求財也,而民心既得,實未嘗無財;以身發財者,本以奉身也,而乃至於喪身,則財將何用哉!其利害之迥絕,不待較而知者也。 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義者也。未有好義,其事不終者也。未有府庫財,非其財者也。 上,是君上。下,指百姓說。終,是成就的意思。 曾子承上文「仁者以財發身」說:「君之愛民,仁也;民之忠於上,義也。上不好仁,而下不好義者有矣。若為人上者,輕徭薄賦,節用愛民,使百姓每都得其所,則那百姓每便都感激愛戴,如人子之於父母,手足之於腹心,各輸忠悃以自效矣。豈有不好義以忠其上者哉?下不好義,固有不終其君之事者。今下既好義,則事使之分明,而愛戴之情切,把君上的事,就如自己的家事一般,皆為之踴躍趨赴,而竭力以圖成矣。豈有有始無終使不能成就者哉?下不好義而人心離畔,固有不能保其府庫之財者。今下既好義,則民供給於下,而君安富於上,把府庫的財貨就如自家的財貨一般,皆為之防護保守,而長保其所有矣。豈有爭奪悖出,使不能受享者哉?」下之好義而能忠於上者,其效如此,莫非上之好仁啟之也。然則為人上者,可不以志仁為務哉! 孟獻子曰:「畜馬乘,不察於雞豚。伐冰之家,不畜牛羊。百乘之家,不畜聚斂之臣。與其有聚斂之臣,寧有盜臣。」此謂國不以利為利,以義為利也。 孟獻子,是魯國的賢大夫。畜,是畜養。馬四匹為乘,古時為大夫的,君賜之車,得用四馬駕之。畜馬乘,是士初試為大夫者也。察,是料理的意思。伐,是鑿而取之。伐冰之家,是卿大夫以上喪祭得用冰者。百乘之家,是諸侯之卿有采地十里,可出兵車百輛的。 孟獻子說:「畜馬乘的人家,已自有了俸祿,不當又理論那雞豚小事,以侵民之利。伐冰的人家,俸祿越發厚了,不當又畜養牛羊,以侵民之利。百乘的人家,他的俸祿用度,既有百姓每的賦稅供給,不當又畜養那聚斂之臣,額外設法,以奪取民財。比似有聚斂財貨之臣,寧可有盜竊府庫之臣。蓋盜臣,止於傷己之財,而聚斂之臣,則至於傷民之命,其何忍畜之以為民害耶?」孟獻子之言如此。曾子解說:「孟獻子這幾句言語,正是說有國家者,不當私利於己,而以利為利;只當公利於民,而以義為利也。」蓋以利為利,則失了人心,敗了國家,本是求利,卻反有害;以義為利,則有人、有土而有財用,雖不求利,而利在其中矣。人君欲利其國家者,宜辨於斯。 長國家而務財用者,必自小人矣。彼為善之,小人之使為國家,災害並至,雖有善者,亦無如之何矣。此謂國不以利為利,以義為利也。 上一節言為國者當以義為利,此又言求利之有害也。 長國家,是一國的君長。自字,解做由字。「彼為善之」一句,疑有闕誤,其義未詳。災是天災,害是人害。 曾子說:「長國家者,當以義制利,而乃有專務聚斂財用者,豈是那為君上的本意要這等做,必是有奸利小人,欲藉此以希寵干進,乃倡為斂財富國之說,以投其君之所好,人君不察而信用之,是以外本內末,專務財用,自此始矣。這等小人,若使他治國家,則必以聚斂為長策,以掊克為善謀,奪民之財以奉君之欲,將使民窮財盡,怨詈號呼,傷天地之和,生離畔之心,天災人害,紛然並至,到這時節,雖有善人君子,也救不得了。求利之害如此。所以說,有國家者,必不可以利為利,但當以義為利也。」 通看這一章書,可見治平之要,只是一個絜矩。絜矩之事,不止一端,而其大者,則在用人理財。用人理財皆與民同,不私一己,便是絜矩。然其本,則曰慎德、曰忠信。又在人君自明其德,自誠其意,方才知得千萬人之心即一人之心,而能以我一人之心為千萬人之心,此又絜矩之本,惟聖明留意焉。 右傳之十章,釋「治國」「平天下」。 此章之義,務在與民同好惡而不專其利,皆推廣絜矩之意也。能如是,則親賢樂利,各得其所,而天下平矣。 凡傳十章,前四章統論綱領指趣,後六章細論條目功夫。其第五章乃明善之要,第六章乃誠身之本,在初學尤為當務之急,讀者不可以其近而忽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