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書講義 · 四書講義卷四十
孟子十一 告子上凡二十章。
告子曰:「性,猶杞柳也;義,猶桮棬也。以人性為仁義,猶以杞柳為桮棬。」桮,音杯。棬,丘圓反。○性者,人生所稟之天理也。杞柳,柜柳。桮棬,屈木所為,若卮匜之屬。告子言人性本無仁義,必待矯揉而後成,如荀子性惡之說也。孟子曰:「子能順杞柳之性而以為桮棬乎?將戕賊杞柳而後以為桮棬也?如將戕賊杞柳而以為桮棬,則亦將戕賊人以為仁義與?率天下之人而禍仁義者,必子之言夫!」戕,音牆。與,平聲。夫,音扶。○言如此則天下之人皆以仁義為害性而不肯為,是因子之言而為仁義之禍也。
先單說義,次兼說仁義,便是告子仁內義外根苗,陳定宇以為脫一「仁」字[1],猶顢頇在。
先說義,後言仁義,告子意中先有義外論頭在,故其「為」字亦指「義」字居多。
人生而靜以上不容說,才說性,只是仁義,告子歧而二之,便不是。然其以「杞柳」「桮棬」為喻,而輕輕下一「為」字亦自包裹得好。孟子從「為」字中抉出「戕賊」二字,便覺罅漏百出,不攻而自潰。
「順」字對「為」字,故者,以利為本,惟其順也。
告子天資剛傲,看其詞氣絕無商量,故孟子只就彼說直折其非,而不明言其所以然,蓋亦至於太原之意也。然理必極明,辭必極快,理明處只是入情,辭快處要在刺骨。
有謂告子非禍仁義者,其外仁義,凡以明性也。先生曰:「為何定要出脫告子?以其本師也。秀才看『性善』,便道孟子不得已撰造立教如此,其實心服告子之說為本真,推而上之,堯舜禹湯文武周孔,總是孟子一流,其為健順五常禮樂刑政諸道理,總是性善一例,皆所謂聖人添入者也,不若『無善無噁心之體』一句為正法眼藏,自莊列告子、五宗禪家、象山陽明,皆以此為宗,秀才已皈依而化之矣,安得不回護本師哉!」
陽明看義理都在「良知」外,此所以害「良知」也。
性與義,告子本是二之,偏說二之不是,陽明明是禪,偏說禪不是,一般狡獪。[2]
告子曰:「性猶湍水也,決諸東方則東流,決諸西方則西流。人性之無分於善不善也,猶水之無分於東西也。」湍,他端反。○湍,波流瀠回之貌也。告子因前說而小變之,近於揚子善惡混之說。孟子曰:「水信無分於東西,無分於上下乎?人性之善也,猶水之就下也。人無有不善,水無有不下。言水誠不分東西矣,然豈不分上下乎?性即天理,未有不善者也。今夫水,搏而躍之,可使過顙;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是豈水之性哉?其勢則然也。人之可使為不善,其性亦猶是也。」夫,音扶。搏,補各反。○搏,擊也。躍,跳也。顙,額也。水之過額在山,皆不就下也。然其本性未嘗不就下,但為博激所使而逆其性耳。○此章言性本善,故順之而無不善;本無惡,故反之而後為惡,非本無定體,而可以無所不為也。
水非可以指性也,水之必下者,其性也。人非可以指性也,人之必善者,其性也。若但以水言,以人言,則水有多少水,人有多少人,豈復有定體哉?告子本領在「生之謂性」一句,看水之流便是性,看人之心便是性,其病只在此,陽明謂「能視聽言動的這個便是性」即是此意。不知能視聽言動的這個,正是無分於東西之水也,故其宗旨亦只在「無善無噁心之體」一句。若聖人之所謂性,則必視之明,聽之聰,言之文,動之肅,乃所謂水之必下也,人之性也。
告子屢設譬喻以言性,即佛老家之寓言,閃爍支離,不可方物,其實皆遁詞耳。儒者只與格物窮理,則終無遁處,孟子知言本領在此。程朱闢佛,只與論跡,「跡從何來」,亦此意也。告子先不識杞柳、湍水、馬炙等物之理,如何識性?孟子知性知天,其於知言也何有,方知杞柳、湍水、馬炙之理,皆吾性所有。以格物窮理為騖外,此所謂義外也。伯安若善格竹子,竹子亦未必不可以言道,其不識良知,先不識竹子耳。
陳臥子云:聖賢之言性,深辨其自然者奈何而已,苟涉乎人之所為,豈得尚號為性耶?而必以性為善者,此教人之道也,無善之說近道,而重疑天下之心,性善之說以偏,而可定天下之志,聖賢教人,言此不言彼也。又云:善治水者任其勢,善治人者任其性,性可任乎?則固已斷其善矣,此權辭也。先生曰:「以任性自然為說,此本之老莊,卻以無善為宗,雜合二氏之言,顯攻孟子不知本,而又以為教人之道如此,若反為回護者。即陽明所云:不忍牴牾朱子,不得已而委曲調停,以為朱子晚歲已大悟也。此等說數,浸淫於學士大夫胸中,老大不然孔孟,何況程朱。」
告子曰:「生之謂性。」生,指人物之所以知覺運動者而言。告子論性,前後四章,語雖不同,然其大指不外乎此,與近世佛氏所謂作用是性者略相似。孟子曰:「生之謂性也,猶白之謂白與?」曰:「然。」「白羽之白也,猶白雪之白;白雪之白,猶白玉之白與?」曰:「然。」與,平聲。下同。○白之謂白,猶言凡物之白者,同謂之白,更無差別也。白羽以下,孟子再問而告子曰然,則是謂凡有生者同是一性矣。「然則犬之性,猶牛之性;牛之性,猶人之性與?」孟子又言若果如此,則犬牛與人皆有知覺,皆能運動,其性皆無以異矣,於是告子自知其說之非而不能對也。○愚按:性者,人之所得於天之理也;生者,人之所得於天之氣也。性,形而上者也;氣,形而下者也。人物之生,莫不有是性,亦莫不有是氣。然以氣言之,則知覺運動,人與物若不異也;以理言之,則仁義禮智之稟,豈物之所得而全哉?此人之性所以無不善,而為萬物之靈也。告子不知性之為理,而以所謂氣者當之,是以杞柳湍水之喻,食色無善無不善之說,縱橫繆戾,紛紜舛錯,而此章之誤乃其本根。所以然者,蓋徒知知覺運動之蠢然者,人與物同;而不知仁義禮智之粹然者,人與物異也。孟子以是折之,其義精矣。
陳臥子云:告子與孟子論性不合者,一欲知其本,一欲立其教也。告子無辨難之才,而徒執本然之語,則事之可疑者多矣,故孟子設機變以窮之,而庶以全我教。又雲「生之謂性」,是指方生之際,言萬物之性皆出於此時也,非言萬物之性一無所異也。然其說大有類是者,故孟子謬其旨、變其辭以難之,以全我立教之本意。先生曰:「告子正為不知本,故理窮,臥子卻以為其辨拙而理不窮,及其代告子辨也,則連告子所主之義都失之。告子本以知覺運動言生,猶陽明所云『能視聽言動的這個便是性』,臥子卻以生死之人當之,果爾,則孟子亦不必以『白之謂白』折之,而告子然之矣。竊恐告子辨才遠勝臥子十倍,臥子尚未知告子言,安能知孟子言?獨其悍然敢以告子為是,而直非孟子,謂告子理是而辨拙,孟子理不足而辨勝,是告子誠而孟子黠也。此一種無忌憚之病,非小小罪過也。嗚呼!此非陽明之害與?」又曰:「告子『生』字亦不指囫聲墮地時,如其言,只初生時有性而後遂無性乎?」又曰:「告子原說生即是性,故不得不然,孟子之詰,使其曰不然,孟子固又有以折之矣。」
陳臥子云:告子之於性,意在獨知而已,故知其本而忘其末,知其所以然而不知其所當然,是以取喻事物而為孟子之所窮。先生曰:「聖人盡性,便盡人物,贊化育,豈僅獨知而已。獨知性,只是二氏之說,然二氏亦便以此立教,未有忘末而謂之知本,不知當然而謂其知所以然也。」
有謂天下莫尊於同,莫賤於異,天地萬物盡同也。先生曰:「孟子道性善,正為同然耳。犬牛與人性有同有不同,正為生中有不同耳。」
「生之謂性」,經孟子如此辭辟,後人猶祖其說,謂告子未嘗不是,孟子為流弊立教,故為矯枉之言者。嗚呼!使無孟子,幾何其不以告子為聖人也!
告子曰:「食色,性也。仁,內也,非外也;義,外也,非內也。」告子以人之知覺運動者為性,故言人之甘食悅色者即其性。故仁愛之心生於內,而事物之宜由乎外。學者但當用力於仁,而不必求合於義也。孟子曰:「何以謂仁內義外也?」曰:「彼長而我長之,非有長於我也;猶彼白而我白之,從其白於外也,故謂之外也。」長,上聲,下同。○我長之,我以彼為長也;我白之,我以彼為白也。曰:「異於白馬之白也,無以異於白人之白也;不識長馬之長也,無以異於長人之長與?且謂長者義乎?長之者義乎?」與,平聲,下同。○張氏曰:「上異於二字疑衍。」李氏曰:「或有闕文焉。」愚按:白馬白人,所謂彼白而我白之也;長馬長人,所謂彼長而我長之也。白馬白人不異,而長馬長人不同,是乃所謂義也。義不在彼之長,而在我長之之心,則義之非外明矣。曰:「吾弟則愛之,秦人之弟則不愛也,是以我為悅者也,故謂之內。長楚人之長,亦長吾之長,是以長為悅者也,故謂之外也。」言愛主於我,故仁在內;敬主於長,故義在外。曰:「耆秦人之炙,無以異於耆吾炙。夫物則亦有然者也,然則耆炙亦有外與?」耆,與嗜同。夫,音扶。○言長之耆之,皆出於心也。林氏曰:「告子以食色為性,故因其所明者而通之。」○自篇首至此四章,告子之辯屢屈,而屢變其說以求勝,卒不聞其能自反而有所疑也。此正其所謂不得於言勿求於心者,所以卒於鹵莽而不得其正也。
孟季子問公都子曰:「何以謂義內也?」孟季子,疑孟仲子之弟也。蓋聞孟子之言而未達,故私論之。曰:「行吾敬,故謂之內也。」所敬之人雖在外,然知其當敬而行吾心之敬以敬之,則不在外也。「鄉人長於伯兄一歲,則誰敬?」曰:「敬兄。」「酌則誰先?」曰:「先酌鄉人。」「所敬在此,所長在彼,果在外,非由內也。」長,上聲。○伯,長也。酌,酌酒也。此皆季子問、公都子答,而季子又言,如此則敬長之心,果不由中出也。公都子不能答,以告孟子。孟子曰:「敬叔父乎?敬弟乎?彼將曰『敬叔父』。曰:『弟為屍,則誰敬?』彼將曰『敬弟』。子曰:『惡在其敬叔父也?』彼將曰『在位故也』。子亦曰:『在位故也。庸敬在兄,斯須之敬在鄉人。』」惡,平聲。○屍,祭祀所主以象神,雖子弟為之,然敬之當如祖考也。在位,弟在屍位,鄉人在賓客之位也。庸,常也。斯須,暫時也。言因時制宜,皆由中出也。季子聞之曰:「敬叔父則敬,敬弟則敬,果在外,非由內也。」公都子曰:「冬日則飲湯,夏日則飲水,然則飲食亦在外也?」此亦上章耆炙之意。○范氏曰:「二章問答,大指略同,皆反覆譬喻以曉當世,使明仁義之在內,則知人之性善,而皆可以為堯舜矣。」
「彼將曰『在位故也』,子亦曰『在位故也』」,此正如禪家「殺活縱奪」句,同中有異,不離故處,已過千灘,只是一個主賓,有時一喝只作一喝用,有時一喝不作一喝用,分明只在轉機處薦取耳,此可以得言語之妙。
公都子曰:「告子曰:『性無善無不善也。』此亦「生之謂性、食色性也」之意,近世蘇氏、胡氏之說蓋如此。或曰:『性可以為善,可以為不善;是故文武興,則民好善;幽厲興,則民好暴。』好,去聲。○此即湍水之說也。或曰:『有性善,有性不善;是故以堯為君而有象,以瞽瞍為父而有舜;以紂為兄之子且以為君,而有微子啟、王子比干。』韓子性有三品之說蓋如此。按此文,則微子、比干皆紂之叔父,而書稱微子為商王元子,疑此或有誤字。今曰『性善』,然則彼皆非與?」與,平聲。孟子曰:「乃若其情,則可以為善矣,乃所謂善也。乃若,發語辭。情者,性之動也。人之情,本但可以為善而不可以為惡,則性之本善可知矣。若夫為不善,非才之罪也。夫,音扶。○才,猶材質,人之能也。人有是性,則有是才,性既善則才亦善。人之為不善,乃物慾陷溺而然,非其才之罪也。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惻隱之心,仁也;羞惡之心,義也;恭敬之心,禮也;是非之心,智也。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則得之,舍則失之。』或相倍蓰而無算者,不能盡其才者也。惡,去聲。舍,上聲。蓰,音師。○恭者,敬之發於外者也;敬者,恭之主於中者也。鑠,以火銷金之名,自外以至內也。算,數也。言四者之心人所固有,但人自不思而求之耳,所以善惡相去之遠,由不思不求而不能擴充以盡其才也。前篇言是四者為仁義禮智之端,而此不言端者,彼欲其擴而充之,此直因用以著其本體,故言有不同耳。詩曰:『天生蒸民,有物有則。民之秉夷,好是懿德。』孔子曰:『為此詩者,其知道乎!故有物必有則,民之秉夷也,故好是懿德。』」好,去聲。○詩大雅烝民之篇。蒸,詩作烝,眾也。物,事也。則,法也。夷,詩作彝,常也。懿,美也。有物必有法:如有耳目,則有聰明之德;有父子,則有慈孝之心,是民所秉執之常性也,故人之情無不好此懿德者。以此觀之,則人性之善可見,而公都子所問之三說,皆不辯而自明矣。○程子曰:「性即理也,理則堯舜至於途人一也。才稟於氣,氣有清濁,稟其清者為賢,稟其濁者為愚。學而知之,則氣無清濁,皆可至於善而復性之本,湯武身之是也。孔子所言下愚不移者,則自暴自棄之人也。」又曰:「論性不論氣,不備;論氣不論性,不明,二之則不是。」張子曰:「形而後有氣質之性,善反之則天地之性存焉。故氣質之性,君子有弗性者焉。」愚按:程子此說才字,與孟子本文小異。蓋孟子專指其發於性者言之,故以為才無不善;程子兼指其稟於氣者言之,則人之才固有昏明強弱之不同矣,張子所謂氣質之性是也。二說雖殊,各有所當,然以事理考之,程子為密。蓋氣質所稟雖有不善,而不害性之本善;性雖本善,而不可以無省察矯揉之功,學者所當深玩也。
孟子言性,皆從端倪發現處溯洄而上,故極明顯真實,所謂「求故以利」者也。「乃若其情」二節,虛虛發凡,下節四者之心,方是疏情之善,「弗思」「求」「舍」半段,方是疏非才之罪。
性為中涵,尚疑其未必盡善,況情之流動攻取者,頃刻萬變,何足以證乎?孟子所言之情,只指人心猝乍感觸不知不覺發露處,雖凶人暴客無不然者,此為最真,所謂孺子入井之惻隱,與牽牛之不忍,平旦好惡之相近,孩提之愛敬,無非此意。止就這端倪上指證,以見善為人心之自有,不說情之流變,亦不執此不知不覺處為究竟工夫,如良知家所云也。
惻隱羞惡,情也。其載之而發者,心也。仁義禮智,性也。能惻隱羞惡發揮至仁義不勝用,才也。知其固有而欲得之,思也。
諸說之非,總只在「物」上起見,謂「物」即是「則」,如後世金溪姚江皆主此說。孔孟卻以「則」為主,有「物」有「則」:明分兩件,有「物」必有「則」;歸併一件,歸於「則」,不歸於「物」也。「則」在「物」之先、「物」之上,但離「物」則「則」亦不見耳。孟子引此以證其即情驗性之說,重在「必有故好」四字。
理在氣先,亦即在氣中,惟程朱分得明白,故其合一處泯然無間,後來欲說即氣是理,其所謂合一,非孔孟之合一也。孔孟之合一重在「則」,謂「物」必有「則」,後來之合一重在「物」,謂「物」便是「則」,此正彼說之非,與孟子「性善」作頭敵矣。
「有物」句是證結性善,「民之秉夷」二句,是證結情與才之善即性善,孟子立說主因情而見性,故引據之意重「好德」句。
明道先生善言詩,不曾章解句釋,下字訓詁,有時只轉卻一兩字點綴地念過,便教人省悟,其法蓋得之此節。
或雲,孔子贊詩,只統說知道中夾人性二字不得。余謂此論甚泥拙!假如大學引文王詩作敬止義,其實詩人止字是助音耳,可曰傳者文理不通乎?孔子觀詩時,不必加人性字,孟子引證,卻不妨坐定人性,況天生物則,秉彝懿德,詩人已明具人性義,與敬止例又不同,何故孔子口中反不許他說性哉!
孟子曰:「富歲,子弟多賴;凶歲,子弟多暴,非天之降才爾殊也,其所以陷溺其心者然也。富歲,豐年也。賴,藉也。豐年衣食饒足,故有所賴藉而為善;凶年衣食不足,故有以陷溺其心而為暴。今夫麥,播種而耰之,其地同,樹之時又同,浡然而生,至於日至之時,皆熟矣。雖有不同,則地有肥磽,雨露之養,人事之不齊也。夫,音扶。,音牟。耰,音憂。磽,苦交反。○,大麥也。耰,覆種也。日至之時,謂當成熟之期也。磽,瘠薄也。故凡同類者,舉相似也,何獨至於人而疑之?聖人與我同類者。聖人亦人耳,其性之善,無不同也。故龍子曰:『不知足而為屨,我知其不為蕢也。』屨之相似,天下之足同也。蕢,音匱。○蕢,草器也。不知人足之大小而為之屨,雖未必適中,然必似足形,不至成蕢也。口之於味,有同耆也。易牙先得我口之所耆者也。如使口之於味也,其性與人殊,若犬馬之與我不同類也,則天下何耆皆從易牙之於味也?至於味,天下期於易牙,是天下之口相似也。耆,與嗜同,下同。○易牙,古之知味者。言易牙所調之味,則天下皆以為美也。惟耳亦然。至於聲,天下期於師曠,是天下之耳相似也。師曠,能審音者也。言師曠所和之音,則天下皆以為美也。惟目亦然。至於子都,天下莫不知其姣也。不知子都之姣者,無目者也。姣,古卯反。○子都,古之美人也。姣,好也。故曰:口之於味也,有同耆焉;耳之於聲也,有同聽焉;目之於色也,有同美焉。至於心,獨無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謂理也,義也。聖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故理義之悅我心,猶芻豢之悅我口。」然,猶可也。草食曰芻,牛羊是也;穀食曰豢,犬豕是也。程子曰:「在物為理,處物為義,體用之謂也。孟子言人心無不悅理義者,但聖人則先知先覺乎此耳,非有以異於人也。」程子又曰:「理義之悅我心,猶芻豢之悅我口,此語親切有味。須實體察得理義之悅心,真猶芻豢之悅口,始得。」
「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謂理也,義也。」若如後世謂學,當雲理義之所同然者何也,謂心也矣。湛甘泉改注云:「在心為理,處物為義。」只改一「物」字,便是義外之病。若以物為外,是分內外之道,非皆備之旨也。如此說義,又何曾不在心來?要將理字說高,反將心與理與物畫成三片,此求合而得離也。大約禪學最怕拈著理字,後來便要拈理字以明其非禪,只打開物字,則理字便好活用,此正僧杲教張侍郎所謂「即用儒家言語,改頭換面,接引人去」之術也。姚江格物之說,正是此法,乃反以程朱之說為義外,試思合外內者,義外乎?分外內者,義外乎?亦易辨耳。
「在物為理,處物為義」,鐵板註腳,程子分解二字如此,正為兩個「也」字破疑耳。其實止是一串,故急接語云「體用之謂也」,若呆煞分看,便是告子義外。
「聖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若謂故意放低聖人引人,即成自棄,若謂滿街是聖人,爾胸中原是聖人,要人笑受,即是無忌憚。掃除雨路,方見孟子吃緊為人處。
孟子曰:「牛山之木嘗美矣,以其郊於大國也,斧斤伐之,可以為美乎?是其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潤,非無萌櫱之生焉,牛羊又從而牧之,是以若彼濯濯也。人見其濯濯也,以為未嘗有材焉,此豈山之性也哉?櫱,五割反。○牛山,齊之東南山也。邑外謂之郊。言牛山之木,前此固嘗美矣,今為大國之郊,伐之者眾,故失其美耳。息,生長也。日夜之所息,謂氣化流行未嘗間斷,故日夜之間,凡物皆有所生長也。萌,芽也。櫱,芽之旁出者也。濯濯,光潔之貌。材,材木也。言山木雖伐,猶有萌櫱,而牛羊又從而害之,是以至於光潔而無草木也。雖存乎人者,豈無仁義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猶斧斤之於木也,旦旦而伐之,可以為美乎?其日夜之所息,平旦之氣,其好惡與人相近也者幾希,則其旦晝之所為,有梏亡之矣。梏之反覆,則其夜氣不足以存;夜氣不足以存,則其違禽獸不遠矣。人見其禽獸也,而以為未嘗有才焉者,是豈人之情也哉?好、惡,並去聲。○良心者,本然之善心,即所謂仁義之心也。平旦之氣,謂未與物接之時,清明之氣也。好惡與人相近,言得人心之所同然也。幾希,不多也。梏,械也。反覆,展轉也。言人之良心雖已放失,然其日夜之間,亦必有所生長。故平旦未與物接,其氣清明之際,良心猶必有發見者。但其發見至微,而旦晝所為之不善,又已隨而梏亡之,如山木既伐,猶有萌櫱,而牛羊又牧之也。晝之所為,既有以害其夜之所息;夜之所息,又不能勝其晝之所為,是以展轉相害。至於夜氣之生,日以寖薄,而不足以存其仁義之良心,則平旦之氣亦不能清,而所好惡遂與人遠矣。故苟得其養,無物不長;苟失其養,無物不消。長,上聲。○山木人心,其理一也。孔子曰:『操則存,舍則亡;出入無時,莫知其鄉。』惟心之謂與?」舍,音捨。與,平聲。○孔子言心,操之則在此,舍之則失去,其出入無定時,亦無定處如此。孟子引之,以明心之神明不測,得失之易,而保守之難,不可頃刻失其養。學者當無時而不用其力,使神清氣定,常如平旦之時,則此心常存,無適而非仁義也。程子曰:「心豈有出入,亦以操舍而言耳。操之之道,敬以直內而已。」○愚聞之師曰:「人,理義之心未嘗無,惟持守之即在爾。若於旦晝之間,不至梏亡,則夜氣愈清。夜氣清,則平旦未與物接之時,湛然虛明氣象,自可見矣。」孟子發此夜氣之說,於學者極有力,宜熟玩而深省之也。
此章「心」字是仁義之良心,與他處單「心」字不同,故說心便鬚根仁義;氣清時,可驗良心之萌櫱,所重不在氣,故說氣便鬚根心;好惡是心所發處,「相近」「幾希」處是良心萌櫱,非無仁義而但有好惡也,故說好惡便鬚根「相近」「幾希」。此數字都單舉不得。
「氣」字千古惟孟子發明,而氣之生於息,見乎平旦,於此章尤精。氣根於理,理根於心,惟主靜而理與心一,氣之用自行,此周子之圖說,即從孟子「息」字得宗也。
氣日裡也生,只是夜間稍靜,不耗散耳。
「平旦之氣」兩句,非幸之危之也。前既是放失之餘,旋即是旦晝梏亡隨其後[3],然則所為與人相近幾希者,一瞬耳。
「不足以存」,言不足以存仁義之良心,非雲夜氣不存也。日間梏亡循環不已,則夜氣所生息者漸漸消泯,梏亡只指旦晝所為,不是夜中亦復梏亡。
夜氣之不足以存,為良心溺且絕也。惟良心之溺且絕,故違禽獸不遠,若只歸咎夜氣,便失之萬里矣。
心之形質無出入,其理體亦無出入,其可以出入言者,乃運乎形質而載夫理體之活物。惟其活,故有存亡出入,存亡出入即生乎操舍,其為物原無出入也。孟子通章所指皆仁義之心,無出入者也,孔子所指卻只是單「心」字,孟子藉以證其不可不養,重在「操」「舍」字,要之心存則仁義存,亦初非二物也。若只重神明不測之體言,便易墮禪宗去。
孟子所言「心」字與孔子不同,孔子是說心之為物,孟子前後數章「心」字皆指仁義之良,非虛說「心」字也。然仁義之所以放失,皆因心之為物最活,風吹草動,便已走作,故不可頃刻不操,此節引來只重一「操」字耳。
孟子引此以見心之易放而難守,欲人用力養之耳。其實孔子之言「心」,與孟子「心」字微有不同,孟子言仁義之心,指本然之良者,即堯舜之所謂「道心」也;孔子單說心之為物最活變不測,惟其活變不測,故有道心人心之殊,「存亡出入」已指人心之危矣。其理雖一而所言各有指。
程子論「出入」二字,故曰「以操舍言」,然此四句總言心之活變難把捉,以儆人不可不操耳,以心之自然上論為正,不必粘煞操舍也。「無時」與「莫知其鄉」平看,若側串講,似因無時故莫知其鄉,多一轉矣。
孟子曰:「無或乎王之不智也。或,與惑同,疑怪也。王,疑指齊王。雖有天下易生之物也,一日暴之,十日寒之,未有能生者也。吾見亦罕矣,吾退而寒之者至矣,吾如有萌焉何哉?易,去聲。暴,步卜反。見,音現。○暴,溫之也。我見王之時少,猶一日暴之也;我退則諂諛雜進之日多,是十日寒之也。雖有萌櫱之生,我亦安能如之何哉?今夫弈之為數,小數也;不專心致志,則不得也。弈秋,通國之善弈者也。使弈秋誨二人弈,其一人專心致志,惟弈秋之為聽。一人雖聽之,一心以為有鴻鵠將至,思援弓繳而射之,雖與之俱學,弗若之矣。為是其智弗若與?曰:非然也。」夫,音扶。繳,音灼。射,食亦反。為是之為,去聲。若與之與,平聲。○弈,圍棋也。數,技也。致,極也。弈秋,善弈者名秋也。繳,以繩系矢而射也。○程子為講官,言於上曰:「人主一日之間,接賢士大夫之時多,親宦官宮妾之時少,則可以涵養氣質,而薰陶德性。」時不能用,識者恨之。范氏曰:「人君之心,惟在所養。君子養之以善則智,小人養之以惡則愚。然賢人易疏,小人易親,是以寡不能勝眾,正不能勝邪。自古國家治日常少,而亂日常多,蓋以此也。」
「王之不智」,在道理上說,如仁義之與利,行王政之與好勇好貨好色,伐國救民之與火熱水深,說時未嘗不足用為善,而卒不能改從,故道理到底不明白,不足與有為。孟子之所以嘆,蓋嘆道也,非嘆其身不用,謂王不能知己而為智也。孟子此篇都講性道為學之旨,看前後章自明,若從己之用不用說王之智不智,義小而私,非此章意也。
第二節似咎「寒之」者,然所以引「寒之」久者,王心原自有病,故下節云云。
不「專心致志」,正是「弗若」緣故,有因章末二句語氣,謂講「弗若之矣」,亦不宜老實說明者,真俗論也。不專心致志則不得也,孟子已提清在上,故章末只用反辭決之,意已足耳。今人非惟不識孟子道理,抑且不識孟子文字,何處與他說起耶?
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舍,上聲。○魚與熊掌皆美味,而熊掌尤美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惡、辟,皆去聲,下同。○釋所以捨生取義之意。得,得生也。欲生惡死者,雖眾人利害之常情,而欲惡有甚於生死者,乃秉彝義理之良心,是以欲生而不為苟得,惡死而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設使人無秉彝之良心,而但有利害之私情,則凡可以偷生免死者,皆將不顧禮義而為之矣。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由其必有秉彝之良心,是以其能捨生取義如此。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喪,去聲。○羞惡之心,人皆有之,但眾人汩於利慾而忘之,惟賢者能存之而不喪耳。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嘑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食,音嗣。嘑,呼故反。蹴,子六反。○豆,木器也。嘑,咄啐之貌。行道之人,路中凡人也。蹴,踐踏也。乞人,丐乞之人也。不屑,不以為潔也。言雖欲食之急而猶惡無禮,有寧死而不食者。是其羞惡之本心,欲惡有甚於生死者,人皆有之也。萬鍾則不辨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為,去聲。與,平聲。○萬鍾於我何加,言於我身無所增益也。所識窮乏者得我,謂所知識之窮乏者感我之惠也。上言人皆有羞惡之心,此言眾人所以喪之。由此三者,蓋理義之心雖曰固有,而物慾之蔽,亦人所易昏也。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鄉、為,並去聲。為之之為,並如字。○言三者身外之物,其得失比生死為甚輕。鄉為身死猶不肯受嘑蹴之食,今乃為此三者而受無禮義之萬鍾,是豈不可以止乎?本心,謂羞惡之心。○此章言羞惡之心人所固有,或能決死生於危迫之際,而不免計豐約於宴安之時,是以君子不可頃刻而不省察於斯焉。
「萬鍾於我何加焉」,世人惟將「萬鍾」與「我」合而為一,孟子只將「萬鍾」與「我」分而為二。
自本心喪失,但為利慾所驅使,為境遇所遷移,萬鍾非人,行乞亦非人也。忽然萬鍾,便講作用,忽然行乞,又仍講禮義,此等人世上正復不少。胸中總舍個萬鐘不得,彼赫奕者無論已,一輩貌取禮義之徒,退入高隱,即於高隱求萬鍾;退入佛老,即於佛老求萬鍾;退入理學,即於理學求萬鍾;退入方技,即於方技求萬鍾,尤為失心之甚者也!
譏訶笑罵,世人盡尖酸明白,不知到自身上便全不照管,心口相違,前後異狀,即以問其人,亦自不可解,此不可解處,即孟子所謂「可已」而「失本心」者也。五鼓寒鍾,一炊熱夢,念此更應猛省。
孟子曰:「仁,人心也;義,人路也。仁者心之德,程子所謂「心如谷種,仁則其生之性」是也。然但謂之仁,則人不知其切於己,故反而名之曰人心,則可以見其為此身酬酢萬變之主,而不可須臾失矣。義者行事之宜,謂之人路,則可以見其為出入往來必由之道,而不可須臾舍矣。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舍,上聲。○哀哉二字,最宜詳味,令人惕然有深省處。人有雞犬放,則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程子曰:「心至重,雞犬至輕。雞犬放則知求之,心放而不知求,豈愛其至輕而忘其至重哉?弗思而已矣。」愚謂上兼言仁義,而此下專論求放心者,能求放心,則不違於仁而義在其中矣。學問之道無他,求其放心而已矣。」學問之事固非一端,然其道則在於求其放心而已。蓋能如是則志氣清明,義理昭著,而可以上達;不然則昏昧放逸,雖曰從事於學,而終不能有所發明矣。故程子曰:「聖賢千言萬語,只是欲人將已放之心約之,使反覆入身來,自能尋向上去,下學而上達也。」此乃孟子開示切要之言,程子又發明之,曲盡其指,學者宜服膺而勿失也。
義為人路,異端遂指為外,不知路在外,而所以由者仍在內也。事父則宜孝,事君則宜忠,豈亦在外乎?知此,則路亦不是外物,異端自打成兩橛耳。
放心者,心之仁放失也,求放心者,以學問求之也,故曰「學問之道無他」。心便指仁,求便指學問,言人為求放心,故有事學問,而學問之道,總所以求放心而已。此一節惟勉齋發明最詳。或謂:注云,「志氣清明,義理昭著」,恐只是收攝得此心,乃可以求仁否?曰:此卻犯朱子所謂「以一心求一心」也。我欲仁,斯仁至,只求底便是,若謂先存此心以求仁,則已分為兩物矣,又何以雲仁人心也哉?此正系聖學與異學分界處。總緣於學問外另有個「求」字工夫,即納入學問內說,亦另有一節「求」字工夫,如此則學問與心全無膠粘,有亦得,無亦得,不道心與仁早無膠粘,有仁亦得,無仁亦得,只心不走作便是,卻是蹉了路頭也。蓋人但知心與仁分離不得,不知仁與學問原分離不得。離了學問,便收得心入來,無處安頓,亦必走作也。且如人言只收攝此心為主,則原不消學問得,參禪坐功,皆可悟本體,一著學問,反生障礙矣。然其所弄之猢孫,便守到臘月三十,終無用處。程子所為與一錢而亂,及金谿姚江之徒,一悟之後,凶德敗行,靡所不為,惟其求非學問之求,故其所存之心,亦非仁義之心也。且「求放心」孟子開示學問之要,學問之實,不是說到盡無他而已矣,歸本之辭,非極頭之辭,能如是,則「志氣清明,義理昭著,而可以上達」,可知學問於求放心上正好做去,不是求放心便休,看作說盡話便錯。勉齋黃氏曰:「此章首言『仁,人心』,是言仁乃人之心;次言『放其心而不知求』;末言『學問之道無他,求其放心而已矣』,言學問之道,非止一端,如講習討論、玩索涵養、持守踐形、擴充克治皆是。其所以如此者,非有他也,不過求吾所失之仁而已,此乃學問之道也。三個『心』字脈絡聯貫,皆是指仁而言。」
心統性情,心之出入存亡,氣之靈也,而所統之妙,與之俱為存亡。故放心者,所統之仁義放也;求放心者,求心之所統也。心存則所統者俱存,是氣與理一也,所以完其為「仁,人心也」;心放則氣離而自行,故必用學問之道,正以理收之養之,使復為一也。異端亦自求心,但舍事理以為求,則其所求者止氣之靈而已,故不可以窮眾理,應萬事,自聖人觀之,雖妙明圓淨,如如不動,真常流住,皆放心也。故「而已矣」三字,緊根學問之道講,若謂只要求心,解得更不須學問,便是臨濟曹洞敬啟金溪新會姚江之邪說,與聖人之旨悖矣。
「心」字從首節生來,即「仁」字也。故第三節注云:上兼仁義,下專論求放心,則不違於仁而義在其中。勉齋亦云:三「心」字皆指仁而言。時講空空說求放心,便是陸學收攝精神本領,更進亦止得上蔡知覺是仁一層耳。蓋孟子此一篇中,自「公都子」章至末,皆指仁義之良心而言,未有泛指血氣活動之心而言者,象山提唱先立其大,亦是錯認孟子,正與假借「良知」二字之術同,皆指鹿為馬也。
人看學問是假借筌蹄,緣他所指學問便粗淺,止將載籍誦讀當之,此卻是學問中一件事耳。聖賢所謂博學審問慎思明辨篤行,與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以至齊治平,其說豈止如此。
孟子曰:「今有無名之指,屈而不信,非疾痛害事也,如有能信之者,則不遠秦楚之路,為指之不若人也。信,與伸同。為,去聲。○無名指,手之第四指也。指不若人,則知惡之;心不若人,則不知惡,此之謂不知類也。」惡,去聲。○不知類,言其不知輕重之等也。
孟子曰:「拱把之桐梓,人苟欲生之,皆知所以養之者。至於身,而不知所以養之者,豈愛身不若桐梓哉?弗思甚也。」拱,兩手所圍也。把,一手所握也。桐梓,二木名。
孟子曰:「人之於身也,兼所愛。兼所愛,則兼所養也。無尺寸之膚不愛焉,則無尺寸之膚不養也。所以考其善不善者,豈有他哉?於己取之而已矣。人於一身,固當兼養,然欲考其所養之善否者,惟在反之於身,以審其輕重而已矣。體有貴賤,有小大。無以小害大,無以賤害貴。養其小者為小人,養其大者為大人。賤而小者,口腹也;貴而大者,心志也。今有場師,舍其梧檟,養其樲棘,則為賤場師焉。舍,上聲。檟,音賈。樲,音貳。○場師,治場圃者。梧,桐也;檟,梓也,皆美材也。樲棘,小棗,非美材也。養其一指而失其肩背,而不知也,則為狼疾人也。狼善顧,疾則不能,故以為失肩背之喻。飲食之人,則人賤之矣,為其養小以失大也。為,去聲。○飲食之人,專養口腹者也。飲食之人無有失也,則口腹豈適為尺寸之膚哉?」此言若使專養口腹,而能不失其大體,則口腹之養,軀命所關,不但為尺寸之膚而已。但養小之人,無不失其大者,故口腹雖所當養,而終不可以小害大、賤害貴也。
孟子為當時陷溺者喚醒路頭,故指示大段處多,舉工夫處少。如此章「養大者」,下章「先立大者」,極其儆切,然只是大段,須有人問大者如何養、如何立,定有個方法在,惜時無人焉足以發之也。然其方法亦只在孔曾思三書中可想而知,必無別傳宗旨。陽儒陰釋之流,喜其空闊不說煞,可以改頭換面,每借空大之言以行其私,且雲工夫即本體,本體即工夫,其爚亂至不可窮詰,不知孟子所言,實不如此。如陸子靜講義利內外處,頗足動人,及說到工夫本領,則一齊差卻,蓋大段易取,實際難得也。
公都子問曰:「鈞是人也,或為大人,或為小人,何也?」孟子曰:「從其大體為大人,從其小體為小人。」鈞,同也。從,隨也。大體,心也。小體,耳目之類也。曰:「鈞是人也,或從其大體,或從其小體,何也?」曰:「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物交物,則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也。此天之所與我者,先立乎其大者,則其小者弗能奪也。此為大人而已矣。」官之為言司也。耳司聽,目司視,各有所職而不能思,是以蔽於外物。既不能思而蔽於外物,則亦一物而已。又以外物交於此物,其引之而去不難矣。心則能思,而以思為職。凡事物之來,心得其職,則得其理,而物不能蔽;失其職,則不得其理,而物來蔽之。此三者,皆天之所以與我者,而心為大。若能有以立之,則事無不思,而耳目之欲不能奪之矣,此所以為大人也。然此天之此,舊本多作比,而趙注亦以比方釋之。今本既多作此,而注亦作此,乃未詳孰是。但作比字,於義為短,故且從今本雲。○范浚心箴曰:「茫茫堪輿,俯仰無垠。人於其間,眇然有身。是身之微,大倉稊米,參為三才,曰惟心耳。往古來今,孰無此心?心為形役,乃獸乃禽。惟口耳目,手足動靜,投間抵隙,為厥心病。一心之微,眾欲攻之,其與存者,嗚呼幾希!君子存誠,克念克敬,天君泰然,百體從令。」
「耳目之官不思」,與「心之官則思」,兩句緊相照,故「思」字與「耳目」一段對,不與「心」字對也。人皆說成能思則得其心,失其義矣。「得之」謂得事物之理,非得心之官也,下兩句只解「心之官」一句,見其為大體耳。艾千子云:「心之官則思」,此有人心在內,「思則得之」,則皆道心。「心之官」對「耳目」言,「思則得之」乃先立乎其大也。坐誤看「得之」意,致生謬解也。
朱子曰:「『心之官則思』,固是元有此思,只恃其有此,任他如何卻不得,須是去思方得其所思,若不思,卻倒把不是做是,是底卻做不是,邪思雜慮,順他做去,卻害事。」觀此,則兩「思」字不同之義瞭然矣,蓋下文「先立」「立」字,即此第二個「思」字也。
心得其官,則耳目皆從,無非思也。
「此」字兼心思耳目,天總以付人,從大從小,卻聽人自擇。
孟子為邪說以禮義為外,故其立言,每直指本體,示人固有處多,而不及工夫,如「放心」章之「求」字,「身體」二章之「養」字,此章之「立」字,皆懸空說,在三字中煞有工夫,非前後際斷,空洞森羅之為立也。象山以「先立其大」為宗旨,舉示詹阜民,安坐瞑目,用力操存半月,一日下樓,忽覺此心中立,象山見之曰:「此理已顯也。」然則象山之所謂「立」,立其所立,非孟子之所謂立也。孟子之「立」,欲得其能思之職,如象山論,乃不立其大耳。
異端怕外緣,正坐大者不立。或云:三界惟心,他正單立這個耳。曰:他先去了理義,叫大者如何立?他自以為立,卻是壞了這大者,非立也。
孟子當群言淆亂,人心陷溺之時,故其所言大約辨醒是非處多,實指工夫處少,故其語空懸,易為外道所假借。陸子靜亦拈此句為註腳,卻是改頭換面之術耳。如此節講「先立大者」,是甚卓越!然大者如何便立,卻未及詳示,不是他不說,無暇說至也。七篇中大約如是。或謂說立便是工夫,此陽明本體即工夫邪說也。或謂如是則當於「立」字中講出實功。曰:孟子不曾說得,如何代為補?然則畢竟如何?曰:孟子以孔子子思為宗者也,看孔思所說工夫,即得之矣。不是不可補,須補得真是孟子意中工夫為難耳。
所以必當先立之故,不必更生枝節也。上文雲「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又雲「心之官則思」,則已明言之矣。然則先立之工夫如何?曰:此孟子之引而不發也。
孟子曰:「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義忠信,樂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樂,音洛。○天爵者,德義可尊,自然之貴也。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從之。修其天爵,以為吾分之所當然者耳。人爵從之,蓋不待求之而自至也。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既得人爵,而棄其天爵,則惑之甚者也,終亦必亡而已矣。」要,音邀。○要,求也。修天爵以要人爵,其心固已惑矣;得人爵而棄天爵,則其惑又甚焉,終必並其所得之人爵而亡之也。
學者不識得「天」字,憑他英雄才智,壓倒在氣數之命下矣。氣數之命,即人爵也,不知上邊還有個天命之性在,此是氣數沒奈他何底,聖賢只爭遮些子耳。孟子特提個「天爵」,已將氣數之命,俯視在百尺樓下,然是實理,非虛氣也。請看孔孟程朱,今日又何常無人爵?故曰「大德者必受命」。
「天爵」二字,是孟子自撰語,然卻是真實義,非寓言名目也。天位、天祿、天秩、天敘、天命、天討,無非天者,天即理也。自「天」字不明,異端橫起,其最下者,至袁黃了凡,造為感應功過格,附會太上不根之語,謂以此求科名、年壽、子女、貨殖之屬,無不應願而得者,雲是勸人為善。夫所為善者何?公也,義也。惡者何?私也,利也。以自私自利之心,而偽行善事,此勸人為惡,非為善也,即使盡如袁黃所勸,正孟子所謂「要棄必亡」者耳。三代以上,未嘗有此勸法,而為善者眾,自漢以來,為因果報應之勸者日益精工,而人心益下,不可謂非彼說之罪也。今日雖極聰明長厚人,無不為所惑亂矣!為孔孟之徒者,不亟起而正之,更誰望耶?
「樂善不倦」,似是「修」字中事,如何說入天爵?不知「民之秉彝,故好是懿德」,是天理合下當如此。古人修而不要,也只還他固有耳,為要人爵而修,便已不樂,那得不倦?此「棄」字病根早已生成也。今人讀書作文,何嘗有所樂在焉,只為富貴利達由此,不得不然耳,則是初上學時早已棄絕天爵矣,故先儒每教人尋孔顏樂處。
孟子此章大段為有人爵者言,令其猛省,而求爵者已在里許,看末節「惑之甚」「甚」字,及「終必亡」句自見。故注中補「固已惑」,「已」最宜熟味。古人始終只是一個「修天爵」,「從」字極輕,初非古人之意也。今人始終只是一個「要人爵」,「修」字亦極輕,其所修亦非古人之修也。若謂孟子有以人爵歆動今人意,則修天爵以要人爵者,與古人又何別耶?
見處才落時命作用,便看此章書理不徹。末節曰「要」曰「棄」,前半截如此,後半截如彼,人道是兩截人,我道原是一截,由後半截看來,知他前半截已不好了也。故讀書人終身志節,全在初上學時,立心便須端的,不然,才人名士,下稍頭都靠文字不著,便是「要棄必亡」榜樣。
成弘以前,人尚立品,即科舉亦尋他出來,故其人尚可觀,不似而今一班乞兒相。
真讀書而科名至,尚是修從中事,自萬曆末年,揣摩之說興,士人目時文為敲門磚,言得雋即棄之也。試問敲門欲何為?取美官、多得錢、廣田園、長子孫耳,然則修敲門磚時,已習成盜賊之心,安得復有人品事業哉?故凡為揣摩墨裁之人,不獨其文丑惡,其人必下流鄙夫也,有志者可不戒與!
由其可棄,知其修時是要,由其為要,則其所修亦非真仁義忠信矣。朱子謂孟子時尚有「修天爵以要人爵」者,今直廢天爵以要人爵,如五霸假仁義,今之諸侯並不假矣。就時文言之,隆萬以前,先輩崇尚實學,視制義極重;自萬曆末年至今日,視制義日益輕,士大夫無不以時文為爛惡不堪之物,當其開筆試草時,已棄之惟恐不速矣,只緣要公卿大夫在此,不得不為耳。此豈非要棄實證乎?於是有歸咎時文不善者,不知先輩時文何嘗如此爛惡不堪哉?故做好文字,與做丑文字,其立心便有人禽之分,此便是兩「修」字不同處。
孟子曰:「欲貴者,人之同心也。人人有貴於己者,弗思耳。貴於己者,謂天爵也。人之所貴者,非良貴也。趙孟之所貴,趙孟能賤之。人之所貴,謂人以爵位加己而後貴也。良者,本然之善也。趙孟,晉卿也。能以爵祿與人而使之貴,則亦能奪之而使之賤矣。若良貴,則人安得而賤之哉?詩云:『既醉以酒,既飽以德。』言飽乎仁義也,所以不願人之膏粱之味也;令聞廣譽施於身,所以不願人之文繡也。」聞,去聲。○詩大雅既醉之篇。飽,充足也。願,欲也。膏,肥肉。粱,美谷。令,善也。聞,亦譽也。文繡,衣之美者也。仁義充足而聞譽彰著,皆所謂良貴也。○尹氏曰:「言在我者重,則外物輕。」
「良貴」即上章「天爵」。孟子以仁義為宗,「良貴」者,仁義也。引詩但取「飽」字大意,德即仁義也,仁義之積中為飽,其彰著於外為聞譽。
三代以下,惟恐不好名,此言大誤後生,「疾沒世而名不稱」,三代豈不好名?所好者,所以名之實耳。三代下之好名,但在聲華榮利上起見,正與古之好名相反。其所謂名,止就當世權貴與一時市乞,嘖嘖以為快意,不知此正古人之所鄙恥而痛惡者,一好此名,終身墮落坑塹,雖有作為,只如無有矣。須知令聞廣譽從仁義來,原不是外邊事。
看今人營營,只是自己看得輕賤,全靠外邊做貴重,畢竟外邊如何貴重得我?
孟子曰:「仁之勝不仁也,猶水勝火。今之為仁者,猶以一杯水救一車薪之火也;不熄,則謂之水不勝火。此又與於不仁之甚者也,與,猶助也。仁之能勝不仁,必然之理也。但為之不力,則無以勝不仁,而人遂以為真不能勝,是我之所為有以深助於不仁者也。亦終必亡而已矣。」言此人之心,亦且自怠於為仁,終必並與其所為而亡之。○趙氏曰:「言為仁不至,而不反諸己也。」
孟子曰:「五穀者,種之美者也;苟為不熟,不如荑稗。夫仁亦在乎熟之而已矣。」荑,音蹄。稗,蒲賣反。夫,音扶。○荑稗,草之似谷者,其實亦可食,然不能如五穀之美也。但五穀不熟,則反不如荑稗之熟;猶為仁而不熟,則反不如為他道之有成。是以為仁必貴乎熟,而不可徒恃其種之美,又不可以仁之難熟,而甘為他道之有成也。○尹氏曰:「日新而不已則熟。」
「熟」字原從「美」字中轉出,看注中「恃其美」與「為他道之有成」,兩路夾拶出「熟之」,只在這條路上做去,便是至美,連「熟」字亦有名象,無程期,故曰「熟之而已矣」,不曰「熟而已矣」,此便是「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長」也。數句道理,都包在「之而已矣」四虛字中。
「熟」下著個「之」字,則「熟」寧是用力字,非功候字也。自始至終,由淺及深,都是熟之中事,亦不僅末後一著也。只此二字中,便見「必有事焉,心勿忘,勿助長」,直到「鳶飛魚躍」,活潑潑地道理具在。
「熟之」非已熟也,故只在用力上說,然「熟」字是火候境界盡處,又須見得「之」字才有著落。
孟子曰:「羿之教人射,必志於彀,學者亦必志於彀。彀,古候反。○羿,善射者也。志,猶期也。彀,弓滿也。滿而後發,射之法也。學,謂學射。大匠誨人,必以規矩,學者亦必以規矩。」大匠,工師也。規矩,匠之法也。○此章言事必有法,然後可成,師舍是則無以教,弟子舍是則無以學。曲藝且然,況聖人之道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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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宇 原作「字」,據呂子評語卷三十四改。
[2]以上二則據呂子評語卷三十四補。
[3]梏 原作「牿」,據孟子改,後三字同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