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書講義 · 四書講義卷三十九

呂留良 《四書講義》
孟子十 萬章下凡九章。 孟子曰:「伯夷,目不視惡色,耳不聽惡聲。非其君不事,非其民不使。治則進,亂則退。橫政之所出,橫民之所止,不忍居也。思與鄉人處,如以朝衣朝冠坐於塗炭也。當紂之時,居北海之濱,以待天下之清也。故聞伯夷之風者,頑夫廉,懦夫有立志。治,去聲,下同。橫,去聲。朝,音潮。○橫,謂不循法度。頑者,無知覺。廉者,有分辨。懦,柔弱也。餘並見前篇。伊尹曰:『何事非君?何使非民?』治亦進,亂亦進。曰:『天之生斯民也,使先知覺後知,使先覺覺後覺。予,天民之先覺者也;予將以此道覺此民也。』思天下之民匹夫匹婦有不與被堯舜之澤者,若己推而內之溝中,其自任以天下之重也。與,音預。○何事非君,言所事即君。何使非民,言所使即民。無不可事之君,無不可使之民也。餘見前篇。柳下惠,不羞污君,不辭小官。進不隱賢,必以其道。遺佚而不怨,厄窮而不憫。與鄉人處,由由然不忍去也。『爾為爾,我為我,雖袒裼裸裎於我側,爾焉能浼我哉?』故聞柳下惠之風者,鄙夫寬,薄夫敦。鄙,狹陋也。敦,厚也。餘見前篇。孔子之去齊,接淅而行;去魯,曰:『遲遲吾行也。』去父母國之道也。可以速而速,可以久而久,可以處而處,可以仕而仕,孔子也。」淅,先歷反。○接,猶承也。淅,漬米水也。漬米將炊,而欲去之速,故以手承水取米而行,不及炊也。舉此一端,以見其久、速、仕、止,各當其可也。或曰:「孔子去魯,不稅冕而行,豈得為遲?」楊氏曰:「孔子欲去之意久矣,不欲苟去,故遲遲其行也。膰肉不至,則得以微罪行矣,故不稅冕而行,非速也。」孟子曰:「伯夷,聖之清者也;伊尹,聖之任者也;柳下惠,聖之和者也;孔子,聖之時者也。張子曰:「無所雜者清之極,無所異者和之極。勉而清,非聖人之清;勉而和,非聖人之和。所謂聖者,不勉不思而至焉者也。」孔氏曰:「任者,以天下為己責也。」愚謂孔子仕、止、久、速,各當其可,蓋兼三子之所以聖者而時出之,非如三子之可以一德名也。或疑伊尹出處合乎孔子,而不得為聖之時,何也?程子曰:「終是任底意思在。」孔子之謂集大成。集大成也者,金聲而玉振之也。金聲也者,始條理也;玉振之也者,終條理也。始條理者,智之事也;終條理者,聖之事也。此言孔子集三聖之事而為一大聖之事;猶作樂者,集眾音之小成而為一大成也。成者,樂之一終,書所謂「簫韶九成」是也。金,鍾屬。聲,宣也,如聲罪致討之聲。玉,磬也。振,收也,如振河海而不洩之振。始,始之也。終,終之也。條理,猶言脈絡,指眾音而言也。智者,知之所及;聖者,德之所就也。蓋樂有八音:金、石、絲、竹、匏、土、革、木。若獨奏一音,則其一音自為始終,而為一小成,猶三子之所知偏於一,而其所就亦偏於一也。八音之中,金石為重,故特為眾音之綱紀。又金始震而玉終詘然也,故並奏八音,則於其未作,而先擊鎛鍾以宣其聲;俟其既闋,而後擊特磬以收其韻。宣以始之,收以終之。二者之間,脈絡通貫,無所不備,則合眾小成而為一大成,猶孔子之知無不盡而德無不全也。金聲玉振,始終條理,疑古樂經之言。故兒寬云:「惟天子建中和之極,兼總條貫,金聲而玉振之。」亦此意也。智,譬則巧也;聖,譬則力也。由射於百步之外也,其至,爾力也;其中,非爾力也。」中,去聲。○此復以射之巧力發明智、聖二字之義。見孔子巧力俱全,而聖智兼備,三子則力有餘而巧不足,是以一節雖至於聖,而智不足以及乎時中也。○此章言三子之行各極其一偏,孔子之道兼全於眾理。所以偏者,由其蔽於始,是以缺於終;所以全者,由其知之至,是以行之盡。三子猶春夏秋冬之各一其時,孔子則大和元氣之流行於四時也。 聖人所為,使於天理人心有絲毫未當處,便不可謂之聖,又何有於清?「清」字從「聖」字看出,謂其於聖人中較分明嚴肅,則清處為多,非謂其以清為聖也。 「清」字從倫常義理界限分明處看,方是聖之清。 「聖」之下加個清、任、和、時,才見孟子辨析之精,言語之妙。聖所同也,清、任、和、時所獨也,若說孔子以「時」為「聖」,則「時」字便小,「聖」亦不大,惟「清」「任」「和」各露在「聖」外,故皆見其偏,惟「時」字加出「聖」外,故獨見其高,並「聖」字亦高一層矣。即是下文「聖由於智」之義。 「時」之義正在變化不同處見,有統看,有拆看。統看者,千古只如一時,而元會運世,春夏秋冬,無所不有。拆看者,一時各有一天,而治亂寒暑,晝夜呼吸,無所不分。 有謂時非聖人不能用。先生曰:「『時』字是聖人勘語,道著用便不是,聖人亦無用時意。」 有謂講此句不必拈出「中」字。先生曰:「時之妙正在中,不知中而言時,未有不流於猖狂縱恣矣。此種說數,似乎高老,足以惑後,故辨之。」又曰:「看末節注『三子智不足及時中』,道理自得。」 自古未有以聖稱三子者,稱之自孟子始,是孟子實實見得如是,故足為千古定論。世人每謂孟子欲尊孔子,故聖三子以極尊之,是三子之聖出於一人之私,而非萬世之公,並孟子亦權用而非尊信之實矣。此等議論最害道。竊嘗論三代以後聖人,惟明道文公為第一等,惜無孟子其人出而定之耳。 孟子願學孔子,而其任處氣象實似伊尹,故其稱尹處尤極精采,「割烹」「太甲」二章,闡論嚴正,微旨可見。或議孟子勸齊梁為湯武,為不可訓,此小儒齷齪之論也。伊尹孟子所見在天命民心,小儒所見但在名位,此正有伊尹之志與無伊尹之志分辨處。霍光學伊尹而安漢,王莽學周公而篡漢,若伊尹孟子不可訓,則周公更不足法與? 「集大成」「集」字,包眾小成在內。 「金玉」二者,在眾音之外,只一用而已。 凡樂皆有終始,惟金聲玉振為眾始終之始終;凡聖人皆有知聖之事,惟孔子知聖之事能包函群聖人知聖之事。時人止道得聖人必以知始以聖終一層,不是看得孔子與三聖無異,便看得三聖人於知聖之事有虧欠矣。三聖原無虧欠,只是孔子更全備變化耳。 凡聖皆以知行為始終,但非集大成之始終耳。 三子自有條理之始終,卻與始條理終條理之始終不同。 上是疏「集大成」三字,就樂說,此方轉合到孔子身上說,亦共曉也。忘卻「條理」二字,一任說知說聖,總不切「孔子」一句矣。蓋條理各有始終,惟金玉又總始之,總終之,猶三聖各有知聖,惟孔子能包舉之也。此旨分明,下節「聖由於知」之義已見。 上節分列聖號,言各造其極,「聖」字之理已明,此突出個「智」字,正分別孔子之所以兼三聖處在乎此。 理無不全,只是人心之明收拾不盡,便有欠缺。 北宮錡問曰:「周室班爵祿也,如之何?」錡,魚綺反。○北宮,姓;錡,名,衛人。班,列也。孟子曰:「其詳不可得聞也。諸侯惡其害己也,而皆去其籍。然而軻也,嘗聞其略也。惡,去聲。去,上聲。○當時諸侯兼併僭竊,故惡周制妨害己之所為也。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此班爵之制也。五等通於天下,六等施於國中。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能五十里,不達於天子,附於諸侯,曰附庸。此以下,班祿之制也。不能,猶不足也。小國之地不足五十里者,不能自達於天子,因大國以姓名通,謂之附庸,若春秋邾儀父之類是也。天子之卿受地視侯,大夫受地視伯,元士受地視子、男。視,比也。徐氏曰:「王畿之內,亦制都鄙受地也。」元士,上士也。大國地方百里,君十卿祿,卿祿四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與庶人在官者同祿,祿足以代其耕也。十,十倍之也。四,四倍之也。倍,加一倍也。徐氏曰:「大國君田三萬二千畝,其入可食二千八百八十人。卿田三千二百畝,可食二百八十八人。大夫田八百畝,可食七十二人。上士田四百畝,可食三十六人。中士田二百畝,可食十八人。下士與庶人在官者田百畝,可食九人至五人。庶人在官,府史胥徒也。」愚按:君以下所食之祿,皆助法之公田,借農夫之力以耕而收其租。士之無田,與庶人在官者,則但受祿於官,如田之入而已。次國地方七十里,君十卿祿,卿祿三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與庶人在官者同祿,祿足以代其耕也。三,謂三倍之也。徐氏曰:「次國君田二萬四千畝,可食二千一百六十人。卿田二千四百畝,可食二百十六人。」小國地方五十里,君十卿祿,卿祿二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與庶人在官者同祿,祿足以代其耕也。二,即倍也。徐氏曰:「小國君田一萬六千畝,可食千四百四十人。卿田一千六百畝,可食百四十四人。」耕者之所獲,一夫百畝。百畝之糞,上農夫食九人,上次食八人,中食七人,中次食六人,下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祿以是為差。」食,音嗣。○獲,得也。一夫一婦,佃田百畝。加之以糞,糞多而力勤者為上農,其所收可供九人。其次用力不齊,故有此五等。庶人在官者,其受祿不同,亦有此五等也。○愚按:此章之說,與周禮、王制不同,蓋不可考,闕之可也。程子曰:「孟子之時,去先王未遠,載籍未經秦火,然而班爵祿之制已不聞其詳。今之禮書,皆掇拾於煨燼之餘,而多出於漢儒一時之傅會,奈何欲盡信而句為之解乎?然則其事固不可一一追復矣。」 五兵作而殺戮多,封建制而爭戰烈,聖人豈不知之?然必不可已者,其利害有大小也。後世不知聖人深意,以一姓之私,廢生民之公,究其子孫受禍尤酷,流未有之毒於無窮,則何益矣!此余讀史至秦之銷兵為郡縣,宋之杯酒去藩鎮,未嘗不痛恨切齒也。而腐儒猶以古為不可行,以彼為妙用,何不識死活哉!其亦未之思耳。 自柳州著封建之論,都以私意窺測聖人,遂使後生讀之,謂封建為必不可復。余以為先王之經理弼成,不過度量宏,分寸明耳,然則雖一家一邑,非此不治,況天下乎?張子宋公,必不吾欺也。 聖王制度,皆本天秩之自然以為節,為其理當如此,不從勢力相制起見。有德易以興,無德易以亡,聖人意中原無私為子孫世世為天子之謀,雖上下相馭之道未嘗不在其中,然非其本義也。若為子孫謀,從勢力起見,斷無出於廢封建為郡縣者矣。然秦以後有天下者,反不及三代之長,其子孫受禍亦慘於三代之革命,而儒者猶言封建不如郡縣,並誣三代聖人之制,亦從勢力相駕馭上商量,豈不悖哉! 有謂子孫不安,則天下受其亂,內勢不重,則子孫不得而安。先生曰:「只是天下不安,子孫亦受其禍耳。內勢之重,亦天理自然之等殺,豈為安子孫而重哉?後世舉天下皆私其子孫,子孫又何嘗得安哉!」 重內輕外,此老生之常談,而後世經國者亦只講得犬牙相制,然則立制之初,已純是一團權詐,又安望其後世之無弊也? 後世如唐重藩鎮,宋重禁軍,都是私意。 末節原只為庶人在官者定製祿之準則,從此推之,則君卿大夫士之制祿,義亦盡此,而凡祿之制,皆起於農,則爵位之原亦起於農,「天生民而立君師」義皆包舉矣。此言外微意也。 「耕者」二字直起,原從上文「代耕」二字生來。代耕之義上通於君公,直至天子,亦不過代耕之盡耳。天生蒸民,俱合一夫百畝,特人各致其能以相生,故有君卿大夫士之祿;君卿大夫士俱合一夫之食,特其功大者其食倍耳,皆所謂代也。參看「並耕」章,此義更分明。 爵祿從上看來,似推到庶人住,不知從「天降下民」看來,其義原從庶人始,直推到天子住耳,天子亦代耕之極地也。 不是先王於極細碎處皆寓深心,天下大道理原從此起,如九章之始於九九,七政之始於日行,聲律之始於管吹,先王建法必從此起。率明耕者所食之等分以之起算,直至天子之祿皆由此定,但言庶人在官者,以耕者以上貼身一級人言也。庶人在官者與下士貼身一級,即中士,由此節節推上,次第分明到底,可見先王井田封建之原,都只從耕者立義,而天降下民之意,與聖人本天制度之道,亦昭然可見矣。 天生民而立之君,必足以濟斯民而後享斯民之養,故自天子以至於一命之奉,皆謂之天祿。天祿本於農祿,自農生,故差自農始,由庶人在官者逆推至天子,止此一義,故以此結通章,不僅解在官一類也。古之天子諸侯卿大夫皆視其祿位為苦事,今則皆視為樂事,惟以為樂,而民生之苦有不可言者矣。 祿由農差,則爵亦由農差,上次五等,即五等六等之上次也。 周官一書,安頓府史胥徒幾許人,孟子此章言制祿之法,大國、次國、小國,必說到庶人在官,而此節又提出另講,以為差祿之始。竊謂周官孟子,何切切以此輩為計?自今觀之,乃知天下惟此輩極難安頓,後世天下不治,只坐此輩無處置法耳。後世上自公卿,下至守令,總不能出此輩圈,刑名簿書出其手,典故憲令出其手,甚至於兵樞政要,遲速進退,無不出其手,公卿守令,猶傀儡也,而彼實其牽線提掇者也。使一刻無此輩,則宰相亦束手矣!是以老吏蠹胥,蝗蝻衣缽,並為一群,牢不可破,如此則天下安得復治乎?然後之儒者商之亦久矣,如差役雇役,總無良法,周官孟子之遺意,難言之矣。 即據周禮中府史胥徒計之,已自不少,外而侯國家臣更多可知,想當時必先安頓此一輩,而後其上可得而安也,則周制授田多於古,亦或其一端。 此輩正要安頓得法,亦須體量其意,三代致治,未有不由此也。 俸薪工食之不薄,正所以責其廉也。 自封建變郡縣,仕宦如歷傳舍,而胥吏坐長子孫;仕宦素不練習,而胥吏皆諳熟典故,朝廷一舉一動,必不能出此輩之手,天下者,胥吏之天下耳,然猶五方雜用,自朱賡作相,盡以其鄉人布列各衙門,而線索始一更,盤踞深固,不可破矣。 天下任道則重在師儒,公卿大夫皆師儒也,故天子亦曰「作之師」。天下任法則重在吏胥,公卿大夫以上,無非吏胥之術矣!此患由井田封建廢來。代耕者之義,井田封建之本也,秦以後純是在官者用事,只是任法不得不然,非三代不用吏胥,亦不是三代吏胥天生好也。 萬章問曰:「敢問友。」孟子曰:「不挾長,不挾貴,不挾兄弟而友。友也者,友其德也,不可以有挾也。挾者,兼有而恃之之稱。孟獻子,百乘之家也,有友五人焉:樂正裘、牧仲,其三人,則予忘之矣。獻子之與此五人者友也,無獻子之家者也。此五人者,亦有獻子之家,則不與之友矣。乘,去聲,下同。○孟獻子,魯之賢大夫仲孫蔑也。張子曰:「獻子忘其勢,五人者忘人之勢。不資其勢而利其有,然後能忘人之勢。若五人者有獻子之家,則反為獻子之所賤矣。」非惟百乘之家為然也。雖小國之君亦有之。費惠公曰:『吾於子思,則師之矣;吾於顏般,則友之矣;王順、長息則事我者也。』費,音祕。般,音班。○惠公,費邑之君也。師,所尊也。友,所敬也。事我者,所使也。非惟小國之君為然也,雖大國之君亦有之。晉平公之於亥唐也,入雲則入,坐雲則坐,食雲則食。雖疏食菜羹,未嘗不飽,蓋不敢不飽也,然終於此而已矣。弗與共天位也,弗與治天職也,弗與食天祿也,士之尊賢者也,非王公之尊賢也。疏食之食,音嗣。平公、王公下,諸本多無之字,疑闕文也。○亥唐,晉賢人也。平公造之,唐言入,公乃入。言坐乃坐,言食乃食也。疏食,糲飯也。不敢不飽,敬賢者之命也。范氏曰:「位曰天位,職曰天職,祿曰天祿。言天所以待賢人,使治天民,非人君所得專者也。」舜尚見帝,帝館甥於貳室,亦饗舜,迭為賓主,是天子而友匹夫也。尚,上也。舜上而見於帝堯也。館,舍也。禮,妻父曰外舅。謂我舅者,吾謂之甥。堯以女妻舜,故謂之甥。貳室,副宮也。堯舍舜於副宮,而就饗其食。用下敬上,謂之貴貴;用上敬下,謂之尊賢。貴貴、尊賢,其義一也。」貴貴、尊賢,皆事之宜者。然當時但知貴貴,而不知尊賢,故孟子曰「其義一也」。○此言朋友人倫之一,所以輔仁,故以天子友匹夫而不為詘,以匹夫友天子而不為僭。此堯舜所以為人倫之至,而孟子言必稱之也。 論交在今日,但有勢利耳。此挾不賢以為賢,彼挾不貴以為貴,幕賓謁客,煽詡成風,詩文講學,為籬落之吠嗥;布衲幅巾,為馬首之舞拜,相夸為交友之大策,恬不知恥,引得一輩小才後生都顛狂。嗚呼!其亦可哀也已。 中庸言「親親之殺,尊賢之等」,親親之殺易知,尊賢之等難知,然二者皆天也,既出於天,則其輕重差級,固有一定而不可移易假借者矣。是故高之非亢,卑之非諂,惟世不明此義,遂有謂費惠公語,末句難安頓,並有增出一番斡旋者,皆小兒強解事也。 凡書中「而」字之上必有一讀,是「天子而友匹夫也」句,略逗斷讀,語意尤醒。 倘雲天子友宰相,諸侯友諸侯、友匹夫,天子友天子,天子友孝子,懿親昆弟相友,猶未為奇,惟天子而友匹夫,遂成奇語。 自秦之尊君抑臣,繼以漢家叔孫之禮,迄今遂不復古,至如宋朝之寬仁有禮,而殿上坐講,當時猶以為怪,豈勝嘆耶! 萬章問曰:「敢問交際何心也?」孟子曰:「恭也。」際,接也。交際,謂人以禮儀幣帛相交接也。曰:「卻之卻之為不恭,何哉?」曰:「尊者賜之,曰『其所取之者,義乎,不義乎』,而後受之,以是為不恭,故弗卻也。」卻,不受而還之也。再言之,未詳。萬章疑交際之間,有所卻者,人便以為不恭,何哉?孟子言尊者之賜,而心竊計其所以得此物者,未知合義與否,必其合義,然後可受,不然則卻之矣,所以卻之為不恭也。曰:「請無以辭卻之,以心卻之,曰『其取諸民之不義也』,而以他辭無受,不可乎?」曰:「其交也以道,其接也以禮,斯孔子受之矣。」萬章以為彼既得之不義,則其饋不可受。但無以言語間而卻之,直以心度其不義,而托於他辭以卻之,如此可否耶?交以道,如饋贐、聞戒、周其飢餓之類。接以禮,謂辭命恭敬之節。孔子受之,如受陽貨烝豚之類也。萬章曰:「今有御人於國門之外者,其交也以道,其饋也以禮,斯可受御與?」曰:「不可。康誥曰:『殺越人於貨,閔不畏死,凡民罔不譈。』是不待教而誅者也。殷受夏,周受殷,所不辭也。於今為烈,如之何其受之?」與,平聲。譈,書作憝,徒對反。○御,止也。止人而殺之,且奪其貨也。國門之外,無人之處也。萬章以為苟不問其物之所從來,而但觀其交接之禮,則設有御人者,用其御得之貨以禮饋我,則可受之乎?康誥,周書篇名。越,顛越也。今書閔作愍,無凡民二字。譈,怨也。言殺人而顛越之,因取其貨,閔然不知畏死,凡民無不怨之。孟子言此乃不待教戒而當即誅者也。如何而可受之乎?「殷受」至「為烈」十四字,語意不倫。李氏以為此必有斷簡或闕文者近之,而愚意其直為衍字耳。然不可考,姑闕之可也。曰:「今之諸侯取之於民也,猶御也。苟善其禮際矣,斯君子受之,敢問何說也?」曰:「子以為有王者作,將比今之諸侯而誅之乎?其教之不改而後誅之乎?夫謂非其有而取之者盜也,充類至義之盡也。孔子之仕於魯也,魯人獵較,孔子亦獵較。獵較猶可,而況受其賜乎?」比,去聲。夫,音扶。較,音角。○比,連也。言今諸侯之取於民,固多不義,然有王者起,必不連合而盡誅之。必教之不改而後誅之,則其與御人之盜,不待教而誅者不同矣。夫御人於國門之外,與非其有而取之,二者固皆不義之類,然必御人乃為真盜。其謂非有而取為盜者,乃推其類,至於義之至精至密之處而極言之耳,非便以為真盜也。然則今之諸侯,雖曰取非其有,而豈可遽以同於御人之盜也哉?又引孔子之事,以明世俗所尚,猶或可從,況受其賜,何為不可乎?獵較未詳。趙氏以為田獵相較,奪禽獸之祭。孔子不違,所以小同於俗也。張氏以為獵而較所獲之多少也。二說未知孰是。曰:「然則孔子之仕也,非事道與?」曰:「事道也。」「事道奚獵較也?」曰:「孔子先簿正祭器,不以四方之食供簿正。」曰:「奚不去也?」曰:「為之兆也。兆足以行矣,而不行,而後去,是以未嘗有所終三年淹也。與,平聲。○此因孔子事而反覆辯論也。事道者,以行道為事也。事道奚獵較也,萬章問也。先簿正祭器,未詳。徐氏曰:「先以簿書正其祭器,使有定數,不以四方難繼之物實之。夫器有常數、實有常品,則其本正矣,彼獵較者,將久而自廢矣。」未知是否也。兆,猶卜之兆,蓋事之端也。孔子所以不去者,亦欲小試行道之端,以示於人,使知吾道之果可行也。若其端既可行,而人不能遂行之,然後不得已而必去之。蓋其去雖不輕,而亦未嘗不決,是以未嘗終三年留於一國也。孔子有見行可之仕,有際可之仕,有公養之仕。於季桓子,見行可之仕也;於衛靈公,際可之仕也;於衛孝公,公養之仕也。」見行可,見其道之可行也。際可,接遇以禮也。公養,國君養賢之禮也。季桓子,魯卿季孫斯也。衛靈公,衛侯元也。孝公,春秋、史記皆無之,疑出公輒也。因孔子仕魯,而言其仕有此三者。故於魯則兆足以行矣而不行然後去,而於衛之事,則又受其交際問饋而不卻之一驗也。○尹氏曰:「不聞孟子之義,則自好者為於陵仲子而已。聖賢辭受進退,惟義所在。」愚按:此章文義多不可曉,不必強為之說。 「充類至義之盡也」,本句解猶盜之雲,言外見非盜之義。 兆是端倪,端倪即從本體流露,但有大小微顯之分耳,非於大道外另有隱曲周旋作用也。 或云:輒大不孝,美諡以愧其心。先生曰:「後儒之解春秋,每有此論,朱子辨之明矣。」 孟子曰:「仕非為貧也,而有時乎為貧;娶妻非為養也,而有時乎為養。為、養,並去聲,下同。○仕本為行道,而亦有家貧親老,或道與時違,而但為祿仕者。如娶妻本為繼嗣,而亦有為不能親操井臼而欲資其饋養者。為貧者,辭尊居卑,辭富居貧。貧富,謂祿之厚薄。蓋仕不為道,已非出處之正,故其所處但當如此。辭尊居卑,辭富居貧,惡乎宜乎?抱關擊柝。惡,平聲。柝,音托。○柝,行夜所擊木也。蓋為貧者雖不主於行道,而亦不可以苟祿。故惟抱關擊柝之吏,位卑祿薄,其職易稱,為所宜居也。李氏曰:「道不行矣,為貧而仕者,此其律令也。若不能然,則是貪位慕祿而已矣。」孔子嘗為委吏矣,曰『會計當而已矣』。嘗為乘田矣,曰『牛羊茁壯,長而已矣』。委,烏偽反。會,工外反。當,丁浪反。乘,去聲。茁,阻刮反。長,上聲。○此孔子之為貧而仕者也。委吏,主委積之吏也。乘田,主苑囿芻牧之吏也。茁,肥貌。言以孔子大聖,而嘗為賤官不以為辱者,所謂為貧而仕,官卑祿薄,而職易稱也。位卑而言高,罪也;立乎人之本朝,而道不行,恥也。」朝,音潮。○以出位為罪,則無行道之責;以廢道為恥,則非竊祿之官,此為貧者之所以必辭尊富而寧處貧賤也。○尹氏曰:「言為貧者不可以居尊,居尊者必欲以行道。」 此章論聖賢出仕之大略盡於是矣,顧人之自處何如耳。毛義奉檄而喜,伊川不為妻乞封,其義一也。 退之爭臣論,永叔司諫書,俱從此章脫出。 學者果有本領,便自無所不可,只問今日我當自處何等,當如何盡職耳。才說有輕世玩物之心,便非聖賢學問,曰非百里才,又曰大事不糊塗,小事糊塗,只是本領不濟耳。 仕原主行道,為貧而仕者仕之變,而行道之體用未始不在其中,原不在道外可以苟且得者,但責任大小輕重不同耳,是亦道也。人講兩「而已矣」,語意直是輕忽,不知會計當、牛羊茁壯長中,有絕大本領在。聖人仕止久速,無時無事不是平成手段,直至堯舜事業,也只浮雲點太虛,此是甚境界,「而已矣」,豈是苟且了得。 貧仕固不為行道,然其所以不為行道者,即貧仕之道也,辭尊富而居卑貧,即行貧仕之道也。故位卑、立朝,易地則皆然,會計當、牛羊茁壯長,即是地平天成,萬物得所手段,事有大小,道無大小也。若位卑時身不行道,立朝時亦無道之可行矣。孟子引孔子作樣子,豈為貧仕者開方便法門乎? 「道不行」句,應「仕非為貧也」句,「位卑言高」句,應「有時乎為貧」句,結所以然之故也,大意側重為貧者辭尊富而居卑貧一邊。 萬章曰:「士之不託諸侯,何也?」孟子曰:「不敢也。諸侯失國,而後托於諸侯,禮也;士之託於諸侯,非禮也。」托,寄也,謂不仕而食其祿也。古者諸侯出奔他國,食其廩餼,謂之寄公。士無爵土,不得比諸侯。不仕而食祿,則非禮也。萬章曰:「君饋之粟,則受之乎?」曰:「受之。」「受之何義也?」曰:「君之於氓也,固周之。」周,救也。視其空乏,則周恤之,無常數,君待民之禮也。曰:「周之則受,賜之則不受,何也?」曰:「不敢也。」曰:「敢問其不敢何也?」曰:「抱關擊柝者,皆有常職以食於上。無常職而賜於上者,以為不恭也。」賜,謂予之祿,有常數,君所以待臣之禮也。曰:「君饋之,則受之,不識可常繼乎?」曰:「繆公之於子思也,亟問,亟饋鼎肉。子思不悅。於卒也,摽使者出諸大門之外,北面稽首再拜而不受。曰:『今而後知君之犬馬畜伋。』蓋自是台無饋也。悅賢不能舉,又不能養也,可謂悅賢乎?」亟,去聲,下同。摽,音杓。使,去聲。○亟,數也。鼎肉,熟肉也。卒,末也。摽,麾也。數以君命來饋,當拜受之,非養賢之禮,故不悅。而於其末後復來饋時,麾使者出拜而辭之。犬馬畜伋,言不以人禮待己也。台,賤官,主使令者。蓋繆公愧悟,自此不復令台來致饋也。舉,用也。能養者未必能用也,況又不能養乎?曰:「敢問國君欲養君子,如何斯可謂養矣?」曰:「以君命將之,再拜稽首而受。其後廩人繼粟,庖人繼肉,不以君命將之。子思以為鼎肉使己僕僕爾亟拜也,非養君子之道也。初以君命來饋,則當拜受。其後有司各以其職繼續所無,不以君命來饋,不使賢者有亟拜之勞也。僕僕,煩猥貌。堯之於舜也,使其子九男事之,二女女焉,百官牛羊倉廩備,以養舜於畎畝之中,後舉而加諸上位。故曰:『王公之尊賢者也。』」女下字,去聲。○能養能舉,悅賢之至也,惟堯舜為能盡之,而後世之所當法也。 「子思不受」之下,「蓋」字之前,正有下節善養意在其中間。 繆公此間正要想出法來,奈何以「無饋」便了。 今日之「台無饋」,正由於前日之「亟問亟饋」也。「蓋」字只是直接,更不再作一轉,商量出善處之法。 只是「鼎肉」兩字,上節讀得略重,此節讀得略輕;上節讀得略遲,此節讀得略快。中間許多意思,便已了了。此程子點掇念詩之妙也。[1] 萬章曰:「敢問不見諸侯,何義也?」孟子曰:「在國曰市井之臣,在野曰草莽之臣,皆謂庶人。庶人不傳質為臣,不敢見於諸侯,禮也。」質,與贄同。○傳,通也。質者,士執雉,庶人執鶩,相見以自通者也。國內莫非君臣,但未仕者與執贄在位之臣不同,故不敢見也。萬章曰:「庶人,召之役,則往役;君欲見之,召之,則不往見之,何也?」曰:「往役,義也;往見,不義也。往役者,庶人之職;不往見者,士之禮。且君之欲見之也,何為也哉?」曰:「為其多聞也,為其賢也。」曰:「為其多聞也,則天子不召師,而況諸侯乎?為其賢也,則吾未聞欲見賢而召之也。為並去聲。繆公亟見於子思,曰:『古千乘之國以友士,何如?』子思不悅,曰:『古之人有言:曰事之云乎,豈曰友之云乎?』子思之不悅也,豈不曰:『以位,則子,君也;我,臣也。何敢與君友也?以德,則子事我者也,奚可以與我友?』千乘之君求與之友,而不可得也,而況可召與?亟、乘,皆去聲。召與之與,平聲。○孟子引子思之言而釋之,以明不可召之意。齊景公田,招虞人以旌,不至,將殺之。志士不忘在溝壑,勇士不忘喪其元。孔子奚取焉?取非其招不往也。」喪,息浪反。○說見前篇。曰:「敢問招虞人何以?」曰:「以皮冠。庶人以旃,士以旂,大夫以旌。皮冠,田獵之冠也。事見春秋傳。然則皮冠者,虞人之所有事也,故以是招之。庶人,未仕之臣。通帛曰旃。士,謂已仕者。交龍為旂,析羽而注於旂干之首曰旌。以大夫之招招虞人,虞人死不敢往。以士之招招庶人,庶人豈敢往哉?況乎以不賢人之招招賢人乎?欲見而召之,是不賢人之招也。以士之招招庶人,則不敢往;以不賢人之招招賢人,則不可往矣。欲見賢人而不以其道,猶欲其入而閉之門也。夫義,路也;禮,門也。惟君子能由是路,出入是門也。詩云:『周道如底,其直如矢;君子所履,小人所視。』」夫,音扶。底,詩作砥,之履反。○詩小雅大東之篇。底,與砥同,礪石也。言其平也。矢,言其直也。視,視以為法也。引此以證上文能由是路之義。萬章曰:「孔子,君命召,不俟駕而行。然則孔子非與?」曰:「孔子當仕有官職,而以其官召之也。」與,平聲。○孔子方仕而任職,君以其官名召之,故不俟駕而行。徐氏曰:「孔子、孟子,易地則皆然。」○此章言不見諸侯之義,最為詳悉,更合陳代、公孫丑所問者而觀之,其說乃盡。 「夫義路也」四句,緊承「欲入閉門」句生出,不是辨贊君子,正是責重諸侯,君子所以不見,正為諸侯不以義禮耳。此正對答「不見諸侯何義」一句,詞意隱嚴。 能由出入,都在平素學術上講,不專指見君,見君義禮從此出耳。 章意重「義」字,義之所出為禮,非二道也,但上文從「門」字落,人易認「禮」字為重,不知引詩只說義,故注云「證能由是路之義」。 孟子謂萬章曰:「一鄉之善士,斯友一鄉之善士;一國之善士,斯友一國之善士;天下之善士,斯友天下之善士。言己之善蓋於一鄉,然後能盡友一鄉之善士。推而至於一國、天下皆然,隨其高下以為廣狹也。以友天下之善士為未足,又尚論古之人。頌其詩,讀其書,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論其世也。是尚友也。」尚,上同。言進而上也。頌誦通。論其世,論其當世行事之跡也。言既觀其言,則不可以不知其為人之實,是以又考其行也。夫能友天下之善士,其所友眾矣,猶以為未足,又進而取於古人。是能進其取友之道,而非止為一世之士矣。 此章不是推廣交友,正極言取善之法,節節從自己分量識見恢廓上去,可見誦讀論世,即窮理格物之功,正是身心性命關通處,非永嘉博辨古今,徒成個沒頭學問也。上蔡熟舉史論,程子斥其玩物喪志,及程子看史,卻一字不遺,上蔡初頗不服,後乃悟其妙,做話頭接引後起,熟思此章之義,此話頭如桶底脫矣。 須知論世尚友,不是教人輕作史論經解,妄批駁古人一通,如蘇氏文章,定以翻案見奇,後世祖述,不論義理,開訶佛罵祖之訣,此又尚友之罪人也。孟子大旨是教人去格物窮理,即所謂「思知人不可不知天」耳,明得此義,上下節本是一串。 論世惟孟子為至,如伊尹伯夷柳下惠之為聖人,孔子之為至聖,皆古無敢言,而確然定之,至今無以易。或以詩書論,或不以詩書論,此孟子尚論隻眼也。 頌讀論知,總以求古人之善耳,非謂通達上下時勢也。尚友只為明善,如孟子尚論伊尹伯夷柳下惠,能斷其皆聖人,而願學則歸孔子,是為善頌讀論知,為友善之極則。 有謂儒家好論理,至於空虛,而必入於迂腐,其治亂興亡之故不知也。先生曰:「好論理,安得空虛?空虛迂腐,正是不明理耳。明理安有不知治亂興亡之故者!」 人每怪宋人苛論古無完人,以為好譏彈,非也。宋諸子論古之嚴正,是為己求精,亦以愛天下後世耳。即如楊子云未嘗不稱其好學而賢,然使不為莽大夫,不更賢乎?好譏彈者,私也,惡也,辨析研窮以求至善,使後世可法,此公也,善也,此之謂能論世知人,此之謂能尚友。友善者,以友求善也,非私其相好,亦非周旋古今也。 春秋之書亂而折衷於孔孟,漢唐之書亂而折衷於程朱,論世不得聖人之義,是非衡決,徒以書禍天下耳。今日議論亂甚矣,其孰從而折衷之乎? 古今讀書弊病,大約不出穿鑿附會。 齊宣王問卿。孟子曰:「王何卿之問也?」王曰:「卿不同乎?」曰:「不同。有貴戚之卿,有異姓之卿。」王曰:「請問貴戚之卿。」曰:「君有大過則諫,反覆之而不聽,則易位。」大過,謂足以亡其國者。易位,易君之位,更立親戚之賢者。蓋與君有親親之恩,無可去之義。以宗廟為重,不忍坐視其亡,故不得已而至於此也。王勃然變乎色。勃然,變色貌。曰:「王勿異也。王問臣,臣不敢不以正對。」孟子言也。王色定,然後請問異姓之卿。曰:「君有過則諫,反覆之而不聽,則去。」君臣義合,不合則去。○此章言大臣之義,親疏不同,守經行權,各有其分。貴戚之卿,小過非不諫也,但必大過而不聽,乃可易位。異姓之卿,大過非不諫也,雖小過而不聽,已可去矣。然三仁貴戚,不能行之於紂;而霍光異姓,乃能行之於昌邑。此又委任權力之不同,不可以執一論也。 庸君心事,覺得利害切身,又是不可言之隱,被田舍翁不曉事唐突及此,又不敢直叱其言之非,又自以為有容忍,令左右不洩不測,不覺默然時,已露出「勃然變色」之狀矣。 * * * [1]以上四則據呂子評語卷三十三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