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書講義 · 四書講義卷十六
論語十三 子路篇凡三十章。
子路問政。子曰:「先之,勞之。」勞,如字。○蘇氏曰:「凡民之行,以身先之,則不令而行。凡民之事,以身勞之,則雖勤不怨。」請益。曰:「無倦。」無,古本作毋。○吳氏曰:「勇者喜於有為而不能持久,故以此告之。」○程子曰:「子路問政,孔子既告之矣。及請益,則曰『無倦』而已。未嘗復有所告,姑使之深思也。」
為君上是極苦事,後世看君上是極樂事。惟以為樂,則自然不肯先勞,即先勞亦易倦;惟以此為苦,我為君上,便合該承當,則不先勞無倦不得,必先勞無倦而後快然極樂耳。若說不先勞無倦,便有多大利害,此仍在人慾極樂上講,須直見得天理所以必先勞無倦,方是天德王道之至。
無倦不在先勞外也。不定是先勞久了才講無倦,只先勞便要無倦,無倦是徹始徹終事。
此與「修己以敬」章相似,下半節道理,原包攝在上節中,賴他再問,又見得一番道理,不然,也無此分明。然須知縱不再問,道理原不曾虧欠,只為他一問,即見他病根在此。才問「如斯而已乎」便知他敬修不盡,故以安人安百姓盡之;才「請益」便知他先勞必倦,故以「無倦」勉之,原不曾別增道理也。
聖人說理,定是上下俱徹。「先」指行,「勞」指事,「無倦」指先勞,似乎平實淺易,故叛注者喜作空論以恣其高譚,不知由其平實淺易者求之,雖聖人不能盡也。
仲弓為季氏宰,問政。子曰:「先有司,赦小過,舉賢才。」有司,眾職也。宰兼眾職,然事必先之於彼,而後考其成功,則己不勞而事畢舉矣。過,失誤也。大者於事或有所害,不得不懲;小者赦之,則刑不濫而人心悅矣。賢,有德者。才,有能者。舉而用之,則有司皆得其人而政益修矣。曰:「焉知賢才而舉之?」曰:「舉爾所知。爾所不知,人其舍諸?」焉,於虔反。舍,上聲。○仲弓慮無以盡知一時之賢才,故孔子告之以此。程子曰:「人各親其親,然後不獨親其親。仲弓曰『焉知賢才而舉之』,子曰『舉爾所知。爾所不知,人其舍諸』,便見仲弓與聖人用心之大小。推此義,則一心可以興邦,一心可以喪邦,只在公私之間爾。」○范氏曰:「不先有司,則君行臣職矣;不赦小過,則下無全人矣;不舉賢才,則百職廢矣。失此三者,不可以為季氏宰,況天下乎?」
「舉爾所知」,不必是訪求幽遠,即我現前耳目所及者,知無不用,用無不盡其才,則以人用人,而人之所知皆我知,故著力都在「舉」字。舉不是一選取便了,亦不是舉一二人便了,只是現前人,辨才器使,無不用不盡之蔽,乃得。
所知不必賢才到十分,只在目前晉接間,短中取長,舉得不錯,則必以類應,此枯骨所以致千里也。
體大則其用大,聖人只平實說舉知之理,然可以見渾然天地大公之體,便有盡性曲成神明變化之作用。程子謂「人各親其親,然後不獨親其親」,讀者須實見得此意。
後世防制舉賢之弊,嚴於盜賊,故每有賢者在位,而不能進一良友,此法之過也。然及其可為,則又多樹黨植援,自為祿位計,其心甚於盜賊,安得不用防制之法乎?必上下先去其私忌之心,而後得舉知之用耳。
五倫中,君臣、朋友二倫從「義」字生來,故信友則獲上,不是兩節事,惟其義也。後世君臣、朋友,只成一「利」字,是利便難信,不但君臣難信,朋友先難信,故每釁生於朋友,而禍烈於君臣。門戶之爭,害及國家,往事可痛也!欲救此病,須先講義利,徒從法求之,雖嚴科場,公銓選,坐薦主,總只在利上經營,以弊禁弊,反為此曹增多少利窟耳,何益之有?故子謂「舉賢才」,一字不停當,竟滅卻世間兩大倫。
子路曰:「衛君待子而為政,子將奚先?」衛君,謂出公輒也。是時魯哀公之十年,孔子自楚反乎衛。子曰:「必也正名乎!」是時出公不父其父而禰其祖,名實紊矣,故孔子以正名為先。謝氏曰:「正名雖為衛君而言,然為政之道,皆當以此為先。」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迂,謂遠於事情,言非今日之急務也。子曰:「野哉由也!君子於其所不知,蓋闕如也。野,謂鄙俗。責其不能闕疑,而率爾妄對也。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楊氏曰:「名不當其實,則言不順。言不順,則無以考實而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中,去聲。○范氏曰:「事得其序之謂禮,物得其和之謂樂。事不成則無序而不和,故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施之政事皆失其道,故刑罰不中。」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於其言,無所苟而已矣。」程子曰:「名實相須。一事苟,則其餘皆苟矣。」○胡氏曰:「衛世子蒯聵恥其母南子之淫亂,欲殺之,不果而出奔。靈公欲立公子郢,郢辭。公卒,夫人立之,又辭。乃立蒯聵之子輒,以拒蒯聵。夫蒯聵欲殺母,得罪於父,而輒據國以拒父,皆無父之人也,其不可有國也明矣。夫子為政,而以正名為先。必將具其事之本末,告諸天王,請於方伯,命公子郢而立之,則人倫正,天理得,名正言順而事成矣。夫子告之之詳如此,而子路終不喻也。故事輒不去,卒死其難。徒知食焉不避其難之為義,而不知食輒之食為非義也。」
聖人得政,處分衛事,不知其作用如何,但觀正名之論,則蒯輒之難乎為正也明矣。胡氏之說,雖未必聖人之果出乎此,然其義自正大,後人譏其迂而難行,只是委曲就時勢立說,不是講究天理。聖賢只在天理上斷定,如「去兵」「去食」,食豈可去乎?亦是行不通事,然理卻如此。
有雲,兇殘之人,處心積慮,不可易矣,而又好引當世之君子而與之計,惟以至正之言告之,則彼雖不從,而我可以無患。先生曰:「『正名』只論理當如此,看『必也』二字便見,非此不可,更無委曲調停、陰陽作用也。其所以正之事法不知如何,固不可強為區畫,然不可因自己淺暗無知,而並謂聖人亦必不能正而姑為正論以自免也。如傳習錄布置輒迎聵致國,聵不受,群臣百姓請輒,輒請天子,聵亦表輒,輒乃尊奉如上皇故事,紛紛做作,如弋陽戲場,徒見其滿腹詐偽鄙俚耳。」又曰:「衛又不曾當真待子為政,子路設問其理當如何,夫子亦只就理斷,豈計及己身哉?」
聖人道個「正名」,言理必當爾,非謂我自有妙用,能使其名之必正也。度能正名,則為衛政不能正,只有我不為政,故子貢曰「夫子不為也」。聖人於魯,未能感化定公、季桓子不受女樂,安能必使輒痛哭奔迎其父而致國,又能使蒯聵感化於子而不受,又使群臣百姓必欲輒為君而表請於天子方伯,如陽明之曲說哉?陽明又云:「豈有人致敬盡禮,待我為政,我就先去廢他,豈人情天理?」如其言,是聖人都只徇私世法,不過於這上面裝點周旋,然則赴弗擾,必當全魯盜,應佛肸,必將護晉賊乎?胡傳立郢之說,亦屬臆揣,未必聖意如何。要之輒之必不可君衛,乃所謂人情天理也,聖人正名之說,正不為衛君之旨,非為衛君而委曲為之正名也。子路設問以觀聖意,夫子直斷其不可耳。
「事不成則禮樂不興」,此禮樂指平時日用者言,興只是禮樂之理行天下,無一事無禮樂。事得其序,物得其和,即禮樂興,非治定功成而後製作之謂也。
荒穢悖亂之朝,未嘗無禮樂刑罰,而不可謂之興與中也。不興不中,總使民無所措手足,「禮樂刑罰」雖層遞下,總在「事不成」說下。
末節正繳上兩節,名必可言,故無不正不順之患;言必可行,故無不順不成之患。禮樂刑罰之興中,包在事成中,「可行」即指事成以下諸句,總結於其言不苟,便是正名,不是重言字也。
言不可苟,即是名之必正,聖人正為言之重大如此,關係成事禮樂刑罰,可知正名便須有實事,正須大正之,故曰不可苟。有謂不能大正,而僅以言小正之,使足以有辭,是於不正之事,委曲調停,乃所謂苟道也,其謬本於王伯安云:「豈有一人致敬盡禮,待我為政,我就先去廢他,豈人情天理?」如其言,將孔子赴弗擾之召,必須為他謀固費;赴佛肸之召,必須為他定中牟乎?為亂臣賊子委曲調停,使足有辭以安位,後世篡弒佐命之人,皆用此策,其病只一苟而已矣,豈聖人而出此乎?此等議論,澌滅天理,誤萬世不淺,而猶講良知,吾知其知之不良矣。
樊遲請學稼,子曰:「吾不如老農。」請學為圃。曰:「吾不如老圃。」種五穀曰稼,種蔬菜曰圃。樊遲出。子曰:「小人哉,樊須也!小人,謂細民,孟子所謂小人之事者也。上好禮,則民莫敢不敬;上好義,則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則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則四方之民襁負其子而至矣,焉用稼?」好,去聲。夫,音扶。襁,居丈反。焉,於虔反。○禮、義、信,大人之事也。好義,則事合宜。情,誠實也。敬服用情,蓋各以其類而應也。襁,織縷為之,以約小兒於背者。○楊氏曰:「樊須游聖人之門,而問稼圃,志則陋矣,辭而辟之可也。待其出而後言其非,何也?蓋於其問也,自謂農圃之不如,則拒之者至矣。須之學疑不及此而不能問,不能以三隅反矣,故不復。及其既出,則懼其終不喻也,求老農老圃而學焉,則其失愈遠矣。故復言之,使知前所言者意有在也。」
「上」字即「君子」字,兼天子、諸侯、卿大夫、士說,與「小人」二字對。
「上好禮」六句,只重上半截,言學者自有所挾持之具,與天下感通,其理甚大耳,不重功效說;下面三句,才是說功效。
「信」字「禮」「義」二字亦然。體用表里,甚精廣,不止在章程刑賞約質上事,曰「好信」,則上之誠實相孚者深矣,故民莫敢不用其誠實。
子曰:「誦詩三百,授之以政,不達;使於四方,不能專對,雖多,亦奚以為?」使,去聲。○專,獨也。詩本人情,該物理,可以驗風俗之盛衰,見政治之得失,其言溫厚和平,長於風諭,故誦之者,必達於政而能言也。○程子曰:「窮經將以致用也。世之誦詩者,果能從政而專對乎?然則其所學者,章句之末耳,此學者之大患也。」
窮經不能致用,其窮經時工夫先用錯,則日用皆面牆矣。授政使命,亦指其大者而言耳。
有謂六經之為道,使人高可以至於命,而其次亦不失為人用,達政專對,聖人姑取其用耳。先生曰:「經以明道,聖人之道,自灑掃進退,至堯舜事業,自喜怒哀樂未發,至聲音笑貌之微,其理一也,故曰體用一源,顯微無間。若謂性命本體為經學之至,而政事言語為其次之用,即分體用內外為二,非聖人之道,亦非聖人慾人窮經之旨也。以此為學,縱極講得高妙,吾知其必不能達政,不能專對矣。蓋後世講經學之弊,不出乎此。」
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子曰:「魯衛之政,兄弟也。」魯,周公之後。衛,康叔之後。本兄弟之國,而是時衰亂,政亦相似,故孔子嘆之。
子謂衛公子荊,「善居室。始有,曰:『苟合矣。』少有,曰:『苟完矣。』富有,曰:『苟美矣。』」公子荊,衛大夫。苟,聊且粗略之意。合,聚也。完,備也。言其循序而有節,不以欲速盡美累其心。○楊氏曰:「務為全美則累物,而驕吝之心生。公子荊皆曰苟而已,則不以外物為心,其欲易足故也。」
有看得不直錢處,有看得不容易處,有看得大有關係處,抑揚推勘,於聖人言外四面領會,方見「善」字中義旨不窮。
從公子居室上著眼,見當時僭竊篡弒之變亟矣。夫子善荊意用處極大,而荊之為善,亦不僅僅保家節慾之間。[1]
子適衛,冉有僕。仆,御車也。子曰:「庶矣哉!」庶,眾也。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庶而不富,則民生不遂,故制田裡、薄賦斂以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富而不教,則近於禽獸。故必立學校、明禮義以教之。○胡氏曰:「天生斯民,立之司牧,而寄以三事。然自三代之後,能舉此職者,百無一二。漢之文明,唐之太宗,亦云庶且富矣,西京之教無聞焉。明帝尊師重傅,臨雍拜老,宗戚子弟莫不受學;唐太宗大召名儒,增廣生員,教亦至矣,然而未知所以教也。三代之教,天子公卿躬行於上,言行政事皆可師法,彼二君者其能然乎?」
「庶矣哉」三字,聖人仁天下之心全體流露,而先王遺澤,與三代斯民之道,無不併到。撫舊德而思振興,關隴滎河,遺黎故老,得不動渭南後村之涕詠乎?
「庶哉」一句中,有美有刺,有望有悲,聖心甚長,無所不至。及冉有問「何加」,而曰「富之」;更問「加」而曰「教之」,此理固「庶哉」中已備然,卻因問而逐漸生出。
兩「既」字「加」字雖同,而義自不同。上「既」字是現成實象,故「加」字從自然說入;下「既」字是商量法制上虛景,故「加」字從王道次第說盡。
此番議論,亦是偶感而發耳,不是夫子、冉有鎮日相對,立個題目,講說經濟也。今見朋友家好講經濟者,類是一籌莫展之人,才講經濟時,便已不是經濟也。呂伯恭陳同甫之徒,尚不免此病,而況後蠏之益不若耶?
問如何富之?曰:「行井田。」問如何教之?曰:「興學校。」此心是實心,此政是實政,舍此雖聖人亦無他具也。三代以下無善治,然此理自在,不可以其不行而遂謂終不可行也。方遜志已見及此,而本領未足,遇非其時,故不能有為,然不可謂非聖人之志也。秀才好言權變,動雲古法不可施於今,只是心體眼孔俱低小耳。
子曰:「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期月,謂周一歲之月也。可者,僅辭,言綱紀布也。有成,治功成也。○尹氏曰:「孔子嘆當時莫能用己也,故云然。」愚按史記,此蓋為衛靈公不能用而發。
期月三年,審時度勢,聖人正不是紙上經濟,看夫子相魯之效便見。
有雲,一年而謗者息,一年而頌者興,一年而謗頌皆釋。先生曰:「程子云:『凡看書如七年一世百年之事,須思量其如何作為方有益。』此可為實做三年矣。雖未必盡聖人分上,然亦在國僑、夷吾伯仲間。後世如孔明,庶幾當之,不似鄙漢只道得自己苟且權術中事。」[2]
子曰:「善人為邦百年,亦可以勝殘去殺矣。誠哉是言也!」勝,平聲。去,上聲。○為邦百年,言相繼而久也。勝殘,化殘暴之人,使不為惡也。去殺,謂民化於善,可以不用刑殺也。蓋古有是言,而夫子稱之。程子曰:「漢自高、惠至於文、景,黎民醇厚,幾致刑措,庶乎其近之矣。」○尹氏曰:「勝殘去殺,不為惡而已,善人之功如是。若夫聖人,則不待百年,其化亦不止此。」
「善人為邦百年,亦可以勝殘去殺矣」,是殘殺極甚時思慕之語。從來赤子在慈母之懷,朝顧夕復,不知其樂,搔摩不至,反唇誶語者相向也,一旦非族異心,狺竿雜處,恣其攫噬而莫之敢較,而後追思向昔之一日而不可得,此其聲情,能不更切!
是從殘殺之世,而思望至治而不可得,不得已而思及此。「誠哉」句,神味不盡,猶聞太息之聲。
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後仁。」王者謂聖人受命而興也。三十年為一世。仁,謂教化浹也。程子曰:「周自文武至於成王,而後禮樂興,即其效也。」○或問:「三年、必世,遲速不同,何也?」程子曰:「三年有成,謂法度紀綱有成而化行也。漸民以仁,摩民以義,使之浹於肌膚,淪於骨髓,而禮樂可興,所謂仁也。此非積久,何以能致?」
子曰:「苟正其身矣,於從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
冉子退朝。子曰:「何晏也?」對曰:「有政。」子曰:「其事也。如有政,雖不吾以,吾其與聞之。」朝,音潮。與,去聲。○冉有時為季氏宰。朝,季氏之私朝也。晏,晚也。政,國政。事,家事。以,用也。禮:大夫雖不治事,猶得與聞國政。是時季氏專魯,其於國政,蓋有不與同列議於公朝,而獨與家臣謀於私室者。故夫子為不知者而言,此必季氏之家事耳。若是國政,我嘗為大夫,雖不見用,猶當與聞。今既不聞,則是非國政也。語意與魏徵獻陵之對略相似。其所以正名分,抑季氏,而教冉有之意深矣。
冉子差處在「有政」句,夫子教冉有抑季氏,亦只在此處辨正,非謂冉子不應朝,退朝必不可晏也。況退朝是記者筆,不是冉子語,何可作罪案乎?
「何晏也」,「何」字中有猜疑,有究詰,有箴規,有嚴刺。[3]
定公問:「一言而可以興邦,有諸?」孔子對曰:「言不可以若是其幾也。幾,期也。詩曰:「如幾如式。」言一言之間,未可以如此而必期其效。人之言曰:『為君難,為臣不易。』易,去聲。○當時有此言也。如知為君之難也,不幾乎一言而興邦乎?」因此言而知為君之難,則必戰戰兢兢,臨深履薄,而無一事之敢忽。然則此言也,豈不可以必期於興邦乎?為定公言,故不及臣也。曰:「一言而喪邦,有諸?」孔子對曰:「言不可以若是其幾也。人之言曰:『予無樂乎為君,唯其言而莫予違也。』喪,去聲,下同。樂,音洛。○言他無所樂,惟樂此耳。如其善而莫之違也,不亦善乎?如不善而莫之違也,不幾乎一言而喪邦乎?」范氏曰:「言不善而莫之違,則忠言不至於耳,君日驕而臣日諂,未有不喪邦者也。」○謝氏曰:「知為君之難,則必敬謹以持之。惟其言而莫予違,則讒諂面諛之人至矣。邦未必遽興喪也,而興喪之源分於此。然此非識微之君子,何足以知之?」
葉公問政。音義並見第七篇。子曰:「近者說,遠者來。」說,音悅。○被其澤則悅,聞其風則來。然必近者悅,而後遠者來也。
「近者悅,遠者來」,懸空著此二語,醞蓄無窮,惜葉公夯伯,不能再問以發之耳。
子夏為莒父宰,問政。子曰:「無欲速,無見小利。欲速,則不達;見小利,則大事不成。」父,音甫。○莒父,魯邑名。欲事之速成,則急遽無序,而反不達。見小者之為利,則所就者小,而所失者大矣。○程子曰:「子張問政,子曰:『居之無倦,行之以忠。』子夏問政,子曰:『無欲速,無見小利。』子張常過高而未仁,子夏之病常在近小,故各以切己之事告之。」
「欲速」者,正為小見識,無遠大之圖,早上種竹,晚要乘涼,迫窄躁陋,不可以有為耳。與下「見小利」一例,非妄謀大事,而失之太急之謂。事機之或速或遲,必當其時,時當先發,雖聖人亦未嘗必主退後之理,但為政自有次第,不可急遽無序耳。聖人不是教子夏遲緩作用,後起者勝,以退為進之說也。
看注云「見小者之為利,則所就者小,而所失者大」,小大皆在事理上說,若從利字上計較大小,則是見小利則大利不得,聖人教人於利上求其大者矣。此便是學術義利之分,不可不辨,亦即朱子與龍川力辟之旨也。
葉公語孔子曰:「吾黨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語,去聲。○直躬,直身而行者。有因而盜曰攘。孔子曰:「吾黨之直者異於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為,去聲。○父子相隱,天理人情之至也。故不求為直,而直在其中。○謝氏曰:「順理為直。父不為子隱,子不為父隱,於理順邪?瞽瞍殺人,舜竊負而逃,遵海濱而處。當是時,愛親之心勝,其於直不直,何暇計哉?」
葉公此論,不是庸昧無知,即二氏「任真無我」、「冤親平等」之見,夫子不直斥其非,但舉天倫至理以動之,其言冷而嚴,婉而正。
父子相隱,一定不易之至理,非義本當證,而又曲取相隱以全之也。證父正坐本心喪失,相隱正得本心之安,若雲義本當證,而名教王法有所不可,則相隱乃外飾,而證攘為本真,是不直在其中矣。此亦為反經行權之說所誤,須微析之。
君與父不同,父子從仁中來,故不講是非;君臣從義中來,故專論是非,但以義合,不合則止,豈可與父子相隱之道通混哉?
攘羊,親之過小者也,故當隱,若名之幽厲,則孝子慈孫,百世不能改,堯豈隱丹朱,禹豈隱鯀者哉?
樊遲問仁。子曰:「居處恭,執事敬,與人忠。雖之夷狄,不可棄也。」恭主容,敬主事。恭見於外,敬主乎中。之夷狄不可棄,勉其固守而勿失也。○程子曰:「此是徹上徹下語。聖人初無二語也,充之則睟面盎背;推而達之,則篤恭而天下平矣。」胡氏曰:「樊遲問仁者三:此最先,先難次之,愛人其最後乎?」
「恭」「敬」「忠」名目,隨地而換,會通處只是一件。
「忠」字兼恕義,正與「仁」交接頭地。[4]
子貢問曰:「何如斯可謂之士矣?」子曰:「行己有恥,使於四方,不辱君命,可謂士矣。」使,去聲。○此其志有所不為,而其材足以有為者也。子貢能言,故以使事告之。蓋為使之難,不獨貴於能言而已。曰:「敢問其次。」曰:「宗族稱孝焉,鄉黨稱弟焉。」弟,去聲。○此本立而材不足者,故為其次。曰:「敢問其次。」曰:「言必信,行必果,硜硜然小人哉!抑亦可以為次矣。」行,去聲。硜,苦耕反。○果,必行也。硜,小石之堅確者。小人,言其識量之淺狹也。此其本末皆無足觀,然亦不害其為自守也,故聖人猶有取焉,下此則市井之人,不復可為士矣。曰:「今之從政者何如?」子曰:「噫!斗筲之人,何足算也。」筲,所交反。算,亦作筭,悉亂反。○今之從政者,蓋如魯三家之屬。噫,心不平聲。斗,量名,容十升。筲,竹器,容斗二升。斗筲之人,言鄙細也。算,數也。子貢之問每下,故夫子以是警之。○程子曰:「子貢之意,蓋欲為皎皎之行聞於人者。夫子告之,皆篤實自得之事。」
惟士之已,任重道遠,無所不備,所以越要收束精嚴,振作刻厲,方挑得這大擔子起耳。今士人靡所不為,寡廉鮮恥,輒曰成大事者不顧小節,已放倒架子,為無忌憚小人矣,又何大事之有?及其本末一無足觀,骫骳淟涊以苟生,則又取行己在清濁間語以自掩,士品之日流污下,鮮不由此。
此章隨問隨答,各不相蒙,夫子無他心通法,預知其必問而先備之也。「行己有恥」一句中,安有包括通章之理?村學究造講說,每章要尋出一章旨,要以此句貫下三節,剜肉作瘡,皆庸人自擾耳。
子曰:「不得中行而與之,必也狂狷乎!狂者進取,狷者有所不為也。」狷,音絹。○行,道也。狂者,志極高而行不掩。狷者,知未及而守有餘。蓋聖人本欲得中道之人而教之,然既不可得,而徒得謹厚之人,則未必能自振拔而有為也。故不若得此狂狷之人,猶可因其志節,而激厲裁抑之以進於道,非與其終於此而已也。○孟子曰:「孔子豈不欲中道哉?不可必得,故思其次也。如琴張、曾皙、牧皮者,孔子之所謂狂也。其志嘐嘐然,曰:『古之人!古之人!』夷考其行而不掩焉者也。狂者又不可得,欲得不屑不潔之士而與之,是狷也,是又其次也。」
不是讚賞狂狷,見聖人望人任道之切,而所以為道意亦寓其中。狂狷固是生質,然人能學為進取,有所不為,亦即聖人之所與也。與狂狷中,聖人更有裁成陶鑄之妙,不是狂狷便得。四顧無人,茫茫安屬?禪子尚雲「尋取一個半個,勿令斷絕去」,「半個」之說亦復如是。
玩「必也」二字,聖人意中已有許多鄉原流俗必不可者在,狂狷雖與中行異,而可以為中行者惟此。
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無恆,不可以作巫醫。』善夫!」恆,胡登反。夫,音扶。○南人,南國之人。恆,常久也。巫,所以交鬼神。醫,所以寄死生。故雖賤役,而猶不可以無常,孔子稱其言而善之。「不恆其德,或承之羞。」此易恆卦九三爻辭。承,進也。子曰:「不占而已矣。」復加「子曰」,以別易文也,其義未詳。楊氏曰:「君子於易苟玩其占,則知無常之取羞矣。其為無常也,蓋亦不占而已矣。」意亦略通。
「巫醫」句,正是極言無恆之不可。如粘帶疏解,便落小巧,且又須增而況一轉矣。「善夫」二字,是勉厲人語,不用虛文讚賞,實作指點鞭策說。
若張皇巫醫,獃矣,不過藉以極言其不可耳。[5]
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和者,無乖戾之心。同者,有阿比之意。○尹氏曰:「君子尚義,故有不同。小人尚利,安得而和?」
不同正所以圓足君子之和,分開有正面反面,合之只成一件,非和之外另有個不同,亦非外和而內不同,亦非常居時和而論辨時不同。看成兩件,便有弊病。
和自是不同,不同正是和處,此「而」字直下意也。然和自有和之義,不同自有不同義,此「而」字分辨意也。
和自是不同,不同正其所以和;有不同處見其和,有和處見其不同。
或雲,「同」字不可抹煞,易曰:「同聲相應,同氣相求」,自是聖賢參贊種子,特為比匪苟合一輩下針,不得不如此棒喝耳。先生曰:「易所云同聲同氣,是泛論世間品類道理如此耳,豈君子與人之心哉?下句明說小人同而不和,若不要抹煞『同』字,是不肯抹煞小人也。此等議論最害事!」
後世朋黨之目,固是小人以之害君子,然亦是君子欲主張一說,喜人之同而惡人之異,但知相敵之小人,肆其攻擊之為害,而不知依附之小人,又借君子以行私之害更甚也。卒之兵連禍結而不可解,則君子反為依附之小人所用,小人與小人本無和理,而君子之患有不可言者矣!故欲為君子,先須從自己立心處,打掃個乾淨,才一點為我用彼之意,則我必先為彼用,只此一點,相為我用之意,便是戈箭鏃,尖鋒相對,豈復有和字根苗哉?後之反覆傾軋,固是我立心處自召之耳。
啟禎間,門戶之禍最烈,其時小人之黨無論已,即所稱君子者,亦皆樹私人而忘朝廷,爭標榜而無實行,正同而不和之類也,其有被錮斥顯戮者亦宜矣。而至今門戶之流,猶私相稱訟不置,雖賢者不免,何其悖耶!
子貢問曰:「鄉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也。」「鄉人皆惡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不如鄉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惡之。」好、惡,並去聲。○一鄉之人,宜有公論矣,然其間亦各以類自為好惡也。故善者好之而惡者不惡,則必其有苟合之行。惡者惡之而善者不好,則必其無可好之實。
今世之士皆喜圓而惡方,做一件事必要處處周旋,有一人不道好,便嫌其術之未工。其間更有稜角峭厲者,則又主「一家非之不顧,一國非之不顧」之論,於是在家必怨,在邦必怨,此又所謂乖角,不可謂之方也。須知從來只有此兩種人,即有此兩種議論,才經夫子折衷,方覺立言無病痛耳。
此是就子貢鄉人好惡之論上作轉語,「不如」二字是隨文改義,非謂觀人之法,定取必於鄉人好惡也。
好惡以善不善為斷,是活法,是定法。
不憑著善不善取人,便如扶醉漢,救得一邊,又倒了一邊也。崇禎間,用黨人不好,互用相制又不好,用黨外人又不好,正坐此弊。
子曰:「君子易事而難說也:說之不以道,不說也;及其使人也,器之。小人難事而易說也:說之雖不以道,說也;及其使人也,求備焉。」易,去聲。說,音悅。○器之,謂隨其材器而使之也。君子之心公而恕,小人之心私而刻。天理人慾之間,每相反而已矣。
此章是就與人接物上看。君子小人心術之不同,達而有位,困而家食,皆有使人人事之理,時講貪大帽子,必要帖在大臣上說,於是本義拋荒,詫異百出矣。
「難說」是心之公,「易事」是心之恕,兩邊難易相反,故用「而」字紐對,其理兩平無側重意也。故下接「說之不以道」,應「難說」,「及其使人也」,應「易事」,又如此回互講,正為事說是兩件說話,欹傾一邊不得耳。
「說之不以道,不說也」,此句正見君子之心公。說之者窮工極巧,而總不能動,乃見其公,然須知君子之公,卻不是因說之者來,而打點應付,其平日致知誠意,清心寡欲,原無可說之根在里。「不說」二字,是君子自己工夫到這裡,若有一點打點應付作用,即可就此作用上取說矣。
「及其使人也,器之」,君子心術自如此,便盛世才多時亦然,不因季世人少而然,亦不因需人急而然。
有謂君子神明不測,亦復孤高自貴。先生曰:「看注中『公而恕』三字,君子何等正大平易,安得有神明不測,孤高自貴之意!」
子曰:「君子泰而不驕,小人驕而不泰。」君子循理,故安舒而不矜肆。小人逞欲,故反是。
君子生成便泰,越學問越泰;小人生成便驕,越講究越驕。「泰」「驕」二字,聖人從君子小人心術氣象摹畫而得名,非有泰之一術,而君子用之,小人希慕之也。君子自不知其為泰,小人那肯希慕遵效,肯希慕遵效,不驕矣。
子曰:「剛毅木訥,近仁。」程子曰:「木者,質樸。訥者,遲鈍。四者,質之近乎仁者也。」楊氏曰:「剛毅則不屈於物慾,木訥則不至於外馳,故近仁。」
子路問曰:「何如斯可謂之士矣?」子曰:「切切偲偲,怡怡如也,可謂士矣。朋友切切偲偲,兄弟怡怡。」胡氏曰:「切切,懇到也。偲偲,詳勉也。怡怡,和悅也。皆子路所不足,故告之。又恐其混於所施,則兄弟有賊恩之禍,朋友有善柔之損,故又別而言之。」
「切切、偲偲、怡怡如也」,只形容個氣象如此,須知這氣象從何來,不是裡面有實得積之厚養之純,如何裝演得出?須於「如」字中體會微意。
疊下雙聲六個,總一「如」字,從來無此文法,夫子造來,囫圇畫出一個氣象與子路看,其中德性之尊,禮樂之文,克治涵養之功,積中發外之效,無不具足。
有雲兄弟朋友推義充類,非蛇足也,性情中和之至,何所不宜?聖人之言約而旨遠。又有雲,「切切、偲偲、怡怡」六字,拆開不得,「朋友」二句,言約旨遠。先生曰:「六字拆開不得,也只好說第一句耳。到『朋友』二句,聖人明已拆開說,如何反忌分疏耶?本意謂朋友宜切切偲偲,兄弟宜怡怡,蓋正因上六字渾然不分,聖人恐其籠侗失宜,故特示以施應條例耳。推類其用不盡於朋友兄弟則可,謂性情中和,無所不宜,又欲從而混之,則以聖言為有滲漏矣。切切偲偲配朋友,怡怡配兄弟,聖人正各有精義,故分別如此,若中和無所不宜,只渾會大意,則朋友何嘗無怡怡,兄弟何嘗無切切偲偲耶?惟各有所宜,故混不得也。」又曰:「『須知六字拆開不得』,此句便不是,若拆開不得,聖人亦必不鑿然下此六字矣。或曰六字下總一『如』字,故拆不得,然則『申申如』,『夭夭如』,只一聖人耳,又可曰兩『如』字必須拆耶?此等論頭,皆袁黃葛寅亮諸人講書胡說。」
子曰:「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矣。」教民者,教之孝悌忠信之行,務農講武之法。即,就也。戎,兵也。民知親其上,死其長,故可以即戎。○程子曰:「七年雲者,聖人度其時可矣。如雲期月、三年、百年、一世、大國五年、小國七年之類,皆當思其作為如何乃有益。」
人言武治足以速強,而不知善教七年,亦可以即戎。「亦可以」是急辭,非緩辭也。
若說善人意中先有即戎意在,即是勾踐之生聚教訓,吳起之吮癰痔,皆殘忍之所為;若說善人全無即戎意,則又徐偃宋襄之致亡也。兩邊打破,方見「亦可」道理。
子曰:「以不教民戰,是謂棄之。」以,用也。言用不教之民以戰,必有敗亡之禍,是棄其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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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上二則據呂子評語卷十六補。
[2]以上二則據呂子評語卷十六補。
[3]以上二則據呂子評語卷十六補。
[4]「正與仁交接頭地」七字,據呂子評語卷十六補。
[5]以上二則據呂子評語卷十六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