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集傳 · 進書集傳表
臣抗 言,惟精惟一以執中,蓋三聖傳心之法;無黨無偏而建極,乃百王立治之經。念先臣親繹於師承,而遺帙粗明乎宗旨。恭逢叡聖,敢效涓埃。臣抗 惶懼惶懼,頓首頓首。
臣竊考典 、謨 、訓 、誥 、誓 、命 之文,無非載道;及更劉 、班 、賈 、馬 、鄭 、服 之手,浸以失真。二孔 註疏 之雖存,諸家箋釋之愈眾,黨同伐異,已乖平平蕩蕩之風;厭常喜新,又失渾渾灝灝之旨,訛以相襲,雜而不純。暨皇圖赤伏之中興,有大儒朱熹 之特出,經皆為之訓傳,義理洞明;書 尤切於討論,工夫未逮。謂先臣沉 從游最久,見道已深,俾加探索之功,以遂發揮之志。微辭奧指,既得於講貫之餘;大要宏綱,盡授以述作之意。往復之緘具在,刪潤之墨如新。半生殫採摭之勞,六卷著研覃之思。帝王之制,坦然明白;聖賢之言,炳若丹青。使登徹於 [1] 九重,亦緝熙之一助。
茲者恭遇皇帝陛下,智由天錫,德與日新,任賢勿貳,去邪勿疑,既從民情而罔咈;保邦未危,制治未亂,益思君道之克艱。雖聰明之憲天,猶終始而念學。臣誤蒙拔擢,獲玷班行。自惟章句之徒,莫效絲豪之報;抱父書而永嘆,望宸闕以冒塵。儻獲清間乙覽之俯臨,豈但疇昔辛勤之不朽。置之座右,常聞無怠無荒之規;冒于海隅,咸仰克寬克仁之治。臣無任瞻天望聖,激切屏營之至。所有先臣沉 書集傳 六卷,小序 一卷,朱熹問答 一卷,繕寫成十二冊,用黃羅裝褙復封,謹隨表上進以聞。臣抗 惶懼惶懼,頓首頓首,謹言。
淳祐 七年八月日,奉議郎秘書省著作佐郎兼權侍右郎官兼樞密院編修官兼諸王宮大小學教授臣蔡抗 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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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於」,原闕,今據古文集成 前集 卷二十三補。
淳祐丁未八月二十六日臣抗面對延和殿所得聖語
臣抗 奏二札,節次蒙聖諭。臣奏畢,又蒙玉音宣問臣前此繳進奏札,臣再一一奏畢。遂奏:「臣犬馬之情,切於愛主;久懷耿耿,無自指陳。茲侍清光,盡攄蘊抱。臣退歸山林,死無悔恨。」
玉音忽云:「卿前日所進尚書 解,朕常看,其間甚好,是卿之父?」臣奏:「臣先臣沉 辛勤三十年,著成此書,今遭遇陛下賜之乙覽,九原知幸,千載光榮。」
玉音云:「正是從朱熹 學?」臣奏:「先臣此書,皆是朱熹 之意。朱熹 晚年訓傳諸經略備,獨書 未有訓解,以先臣從游最久,遂授以大意,令具藁而自訂正之。今朱熹 刪改親筆,一一具存。」
玉音云:「曾刊行?」臣奏:「坊中板行已久,蜀中 亦曾板行。今家有其書,掠取先臣之緒餘以獻者,亦皆竊陛下官爵。獨先臣此書未得上徹聖覽,臣所以冒昧繳進。」
玉音云:「昨已特付下尚書省議褒諡矣。」臣奏:「臣先臣此書,惟以未得徹聖覽為恨。今既得徹聖覽,此外臣何敢他有覬望。惟先臣此書,上蒙聖恩褒借,臣不勝受恩感激,容臣下殿謝恩。」遂退。
後省看詳
中書後省准都省送到侍右郎官蔡抗 奏繳進朱熹 訂正先臣沉 書集傳 並書序 、問答 一十二冊,送後省看詳申:
今看詳蔡君 沉 書解 ,得於朱文公 之指授,義理周浹,事證精切,多諸儒之所未講。其言聖賢傳心之法,帝王經世之具,天人會通之際,政治沿革之原,世變升降,民心離合,莫不得其指要,真足以垂世傳遠。其書宜藏之秘閣,以竢聖天子緝熙正學之須。
謹按:沉 ,西山先生 季通 子也。西山 為文公 畏友,文公 門人多從其學。沉 不墜其先之傳,多有著述,而於討索涵泳之中,又能真知實踐,允謂醇儒。生雖不得仕,而學者敬慕之,真西山 文忠公 嘗銘其墓,三致意其人。
昔邵先生 康節 歿於布衣而死得諡,今沉 亦宜得諡。近年得諡者,其家多有所希冀,或自陳乞。沉 之子孫於此深有所不願也。聖朝何惜,不畀沉 以諡,而勸著書明理之儒哉?敬看詳以聞。
右件元奏批頭並書序 、問答 、集傳 共壹拾貳冊,隨狀見到,繳申尚書省。
淳祐 八年二月□□日朝請郎權尚書吏部侍郎兼權中書舍人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兼侍講趙汝騰 狀。
書傳問答
贈太師徽國公朱熹與先臣沉手帖
熹比想冬寒,感時追慕,孝履支持。熹 年來病勢交攻,困悴日甚,要是根本已衰,不復能與病為敵。看此氣象,豈是久於人世者。諸書且隨分,如此整頓一番,禮書 大段未了,最是書 說未有分付處。因思向日喻及尚書 「文義通貫猶是第二義,直須見得二帝 、三王 之心,而通其所可通,毋強通其所難通」,即此數語便已參到七八分。千萬便撥置此來,議定綱領,早與下手為佳。諸說此間亦有之,但蘇氏 傷於簡,林氏 傷於繁,王氏 傷於鑿,呂氏 傷於巧,然其間盡有好處,如制度之屬,只以疏文為本。若其間有未穩處,更與挑剔,令分明耳。餘干人未遣,更欲付一書也。熹 頓首仲默 賢契友。
又
熹承書,知服藥有效,深以為喜。熊生 他處用藥未聞如此,或是自有緣法相契也。星筮之說,俟更詳看。但云「天繞地左旋一日一周」,此句下恐欠一兩字。說地處卻似亦說得有病。蓋天繞地一周了更過一度,日之繞地比天雖退,然卻一日只一周而無餘也。岐 梁 恐須並存眾說,而以晁氏 為斷,但梁山 證據不甚明白耳。禹貢 有程尚書 說,冊大難送,俟到此可見。稍暇,能早下來為佳。熹 頓首仲默 賢契友。
又
熹承示喻書 說數條皆是,但康誥 「外事」與「肆汝小子封 」等處,自不可曉,只合闕疑。熹 嘗謂尚書 有不必解者,有須著意解者,有略須解者,有不可解者。其不可解者,正謂此等處耳。熹 頓首仲默 賢契友。
熹承喻弗辟之說,只從鄭氏 為是。向董叔重 得書,亦辨此條,一時信筆答之,謂當從古注說。後來思之不然。是時三叔方流言於國,周公 處兄弟骨肉之間,豈應以片言半語,便遽然興師以誅之?聖人氣象大不如此。又成王 方疑周公 ,周公 固不應不請而自誅之。若請之於王,王亦未必見從,則當時事勢亦未必然。雖曰聖人之心公平正大,區區嫌疑自不必避,但舜 避堯 之子於南河 之南,禹 避舜 之子於陽城 ,自是合如此。若居堯 之宮,逼堯 之子,即為篡矣。或又謂成王 疑周公 ,故周公 居東,不幸成王 終不悟,不知周公 又如何處。愚謂:周公 亦惟盡其忠誠而已矣。胡氏家錄 有一段論此,極有意味。熹 頓首仲默 賢契友。
陳淳安卿記朱熹語
臨行拜別先生,曰:「安卿 今年已許人書會,冬間更煩出行一遭,不然,亦望自愛。李丈 稟白書 解且乞放緩,願早成禮書 ,以幸萬世。」先生曰:「書 解甚易,只等蔡仲默 來便了。禮書 大段未也。」
黃義剛毅然記朱熹語
蔡仲默 集注尚書 至「肇十有二州」,因云:「禹 即位後,又並作九州。」先生曰:「也見不得,但後面皆只說『帝命式於九圍』、『以有九有之師』,不知是甚麼時並作九州。」
蔡仲默 論五刑不贖之意,先生曰:「是穆王 方有贖法。嘗見蕭望之 言古不贖刑,熹 甚疑之,後來方省是贖刑不是古,因取望之傳 看畢,曰:『說得也。』無引證。」
蔡仲默 論五刑三就,先生曰:「熹 嘗思量,以為用此五刑是就三處,如大辟棄於市,宮刑下蠶室,其他厎刑也是就個隱僻無風 [1] 處。不然,教那人當風割了耳鼻,豈不破傷風,胡亂死了人。」
義剛 歸有日,先生曰:「公這數日也莫要閒。」義剛 言伯靜 在此數日,因與之理會天度。問伯靜 之說如何,義剛 言伯靜 以為天是一日一周,日則不及一度,非天過一度也。先生曰:「此說不是。若以為天是一日一周,則四時中星如何解不同。若是如此,則日日一般,卻如何紀歲,把甚麼時節做定限。若以天為不過而日不及一度,則趲來趲去,將次午時便打三更矣。」因取禮記 月令 疏指其中說「早晚不同」及「更行一度」兩處,曰:「此說得甚分明,其他曆書都不如此說。蓋非不曉,但是說滑了口後信口說,習而不察,更不去子細點檢。而今若就天裡看時,只是行得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若把天外來說,則是一日過了一度。季通 嘗有言:論日月則在天裡,論天則在太虛空里。若去太虛空里觀那天,自是日日袞得,不在舊時處。」先生至此,以手畫輪子曰:「謂如今日在這一處,明日自是又袞動著些子,又不在舊時處了。」又曰:「天無體,只二十八宿便是體。日月皆從角起,日則一日運一周,依舊只到那角上;天則一周了又過角些子,日日累上去,到一年便與日會。」
次日,蔡仲默 附至書傳 天說,云:「天體至圓,周圍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繞地左旋,常一日一周而過一度。日麗天而少遲,故日行一日亦繞地一周,而在天為不及一度。積三百六十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三十五而與天會,是一歲日行之數也。月麗天而尤遲,一日常不及天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積二十九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四百九十九而與日會,十二會得全日三百四十八,余分之積又五千九百八十八,如日法九百四十而一,得六不盡三百四十八,通計得日三百五十四九百四十分日之三百四十八,是一歲月行之數也。歲有十二月,月有三十日,三百六十日者,一歲之常數也。故日與天會,而多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二百三十五者為氣盈,月與日會,而少五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五百九十二者為朔虛,合氣盈、朔虛而閏生焉。故一歲閏率則十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八百二十七,三歲一閏則三十二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六百單一,五歲再閏則五十四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三百七十五,十有九歲七閏則氣朔分齊,是為一章也。」先生以此示義剛 ,曰:「此說分明。」
右贈太師徽國公 朱熹 與先臣沉 手帖 及問答語錄 也。竊惟先臣沉 奉命傳是書也,左右就養,逮啟手足,諸篇綱領,悉經論定。凡得之面命口授者,已具載傳中。其見於手帖 、語錄 者僅止此,搜輯披玩,不勝感咽,於以見一時師友之際,其成是書也不易如此。謹附卷末,以致惓惓景仰孝慕之思雲。臣抗 百拜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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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無風」,原闕,今據南澗書堂 本補。
九峰蔡先生書集傳序
慶元 己未冬,先生文公 令沉 作書集傳 。明年,先生歿。又十年,始克成編,總若干萬言。
嗚呼!書 豈易言哉!二帝 、三王 治天下之大經大法皆載此書,而淺見薄識豈足以盡發蘊奧?且生於數千載之下,而欲講明於數千載之前,亦已難矣!然二帝 、三王 之治本於道,二帝 、三王 之道本於心,得其心則道與治固可得而言矣。何者?精一執中,堯 、舜 、禹 相授之心法也;建中建極,商湯 、周武 相傳之心法也;曰德、曰仁、曰敬、曰誠,言雖殊而理則一,無非所以明此心之妙也。至於言天則嚴其心之所自出,言民則謹其心之所由施。禮樂教化,心之發也。典章文物,心之著也。家齊國治而天下平,心之推也。心之德,其盛矣乎!二帝 、三王 ,存此心者也;夏桀 、商受 ,亡此心者也;太甲 、成王 ,困而存此心者也。存則治,亡則亂,治亂之分,顧其心之存不存如何耳。後世人主有志於二帝 、三王 之治,不可不求其道;有志於二帝 、三王 之道,不可不求其心。求心之要,舍是書何以哉?
沉 自受讀以來,沉潛其義,參考眾說,融會貫通,乃敢折衷。微辭奧旨,多述舊聞。二典 、禹謨 ,先生蓋嘗是正 [1] ,手澤尚新。嗚呼!惜哉!先生改本已附文集 中,其間亦有經承先生口授指畫而未及盡改者,今悉更定,見本篇。 集傳 本先生所命,故凡引用師說不復識別,四代之書分為六卷 [2] ,文以時異,治以道同。聖人之心見於書 ,猶化工之妙著於物,非精深不能識也。是傳也,於堯 、舜 、禹 、湯 、文 、武 、周公 之心,雖未必能造其微,於堯 、舜 、禹 、湯 、文 、武 、周公 之書,因是訓詁,亦可得其指意之大略矣。
嘉定 己巳三月既望,武夷 蔡沉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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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是正」,原倒,今據德星堂 本、四庫 本乙正。
[2] 此下,德星堂 本有「虞 一卷、夏 一卷、商 一卷、周 三卷,書凡百篇。遭秦 火後,今所存者僅五十八篇」二十九字。
書序
[1]
漢 孔安國 曰:「古者伏犧氏 之王天下也,始畫八卦,造書契以代結繩之政,由是文籍生焉。」 陸氏 曰:「伏犧 ,風 姓,以木德王,即太皞 也。書契,刻木而書其側以約 [2] 事也。易 繫辭 云:『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文,文字也。籍,書籍也。」 伏犧 、神農 、黃帝 之書謂之三墳 ,言大道也。少昊 、顓頊 、高辛 、唐 、虞 之書謂之五典 ,言常道也。至於夏 、商 、周 之書,雖設教不倫,雅誥奧義,其歸一揆,是故歷代寶之,以為大訓。 陸氏 曰:「神農 ,炎帝 也,姜 姓,以火德王。黃帝 ,軒轅 也,姬 姓,以土德王。一號有熊氏 。墳,大也。少昊 ,金天氏 ,名摯 ,己 姓,黃帝 之子,以金德王。顓頊 ,高陽氏 ,姬 姓,黃帝 之孫,以水德王。高辛 ,帝嚳 也,黃帝 之曾孫,姬 姓,以木德王。唐 ,帝堯 也,姓伊耆氏 ,帝嚳 之子,初為唐侯 ,後為天子,都陶 ,故號陶唐氏 ,以火德王。虞 ,帝舜 也,姓姚氏 ,國號有虞 ,顓頊 六世孫,以土德王。夏 ,禹 有天下之號也,以金德王。商 ,湯 有天下之號也,亦號殷 ,以水德王。周 ,文王 、武王 有天下之號也,以木德王。揆,度也。」八卦之說,謂之八索 ,求其義也。九州之志,謂之九丘 。丘,聚也,言九州所有、土地所生、風氣所宜,皆聚此書也。春秋左氏傳 曰「楚 左史倚相 能讀三墳 、五典 、八索 、九丘 」,即謂上世帝王遺書也。 陸氏 曰:「索,求也。倚相 ,楚靈王 時史官也。」先君孔子 生於周 末,睹史籍之煩文,懼覽之者不一,遂乃定禮樂,明舊章,刪詩 為三百篇,約史記而修春秋 ,贊易 道以黜八索 ,述職方 以除九丘 ,討論墳 典 ,斷自唐 虞 以下,訖於周 ,芟夷煩亂,剪截浮辭,舉其宏綱,撮其機要,足以垂世立教,典 、謨 、訓 、誥 、誓 、命 之文凡百篇,所以恢弘至道,示人主以軌範也。帝王之制坦然明白,可舉而行。三千之徒,並受其義。 程子 曰:「所謂大道,若性與天道之說,聖人豈得而去之哉?若言陰陽、四時、七政、五行之道,亦必至要之理,非如後世之繁衍末術也,固亦常道,聖人所以不去也。或者所謂羲 、農 之書,乃後人稱述當時之事,失其義理,如許行 為神農 之言及陰陽、權變、醫方稱黃帝 之說耳,此聖人所以去之也。五典既皆常道,又去其三。蓋上古雖已有文字,而制立法度,為治有跡,得以紀載,有史官以識其事,自堯 始耳。」○今按:周禮 外史 「掌三皇 、五帝 之書」,周公 所錄必非偽妄。而春秋 時,三墳 、五典 、八索 、九丘 之書,猶有存者,若果全備,孔子 亦不應悉刪去之。或其簡編脫落,不可通曉;或是孔子 所見,止自唐 虞 以下,不可知耳。今亦不必深究其說也。及秦始皇 滅先代典籍,焚書坑儒,天下學士逃難解散,我先人用藏其家,書於屋壁。 秦 ,國名。始皇 名政 ,並六國,為天子,自號始皇帝 。焚詩 書 在三十四年,坑儒在三十五年。顏師古 曰:「家語 云:『孔騰 ,字子襄 ,畏秦 法峻急,藏尚書 、孝經 、論語 於夫子舊堂壁中。』而漢記 尹敏傳 云:『孔鮒 所藏。』二說不同,未知 [3] 孰是。」 漢室 龍興,開設學校,旁求儒雅,以闡大猷。濟南 伏生 年過九十,失其本經,口以傳授,裁二十餘篇。以其上古之書,謂之尚書 。百篇之義,世莫得聞。 漢 藝文志 云:「尚書 :經二十九卷。」注云:「伏生 所授者。」儒林傳 云:「伏生 名勝 ,為秦 博士,以秦 時禁書,伏生 壁藏之。其後大兵起,流亡。漢 定,伏生 求其書,亡數十篇,獨得二十九篇,即以教於齊 魯 之間。孝文 時,求能治尚書 者,天下無有聞,伏生 治之,欲召,時伏生 年九十餘,老不能行。於是詔大常使掌故晁錯 往受之。」顏師古 曰:「衛宏 定古文尚書 ,序云:『伏生 老不能正言,言不可曉,使其女傳言教錯 。齊 人語多與潁川 異,錯 所不知凡十二三,略以其意屬讀而已。』」陸氏 曰:「二十餘篇,即馬 、鄭 所注二十九篇是也。」孔穎達 曰:「泰誓 本非伏生 所傳,武帝 之世始出而得行,史因以入於伏生 所傳之內,故云二十九篇也。」○今按:此序言「伏生 失其本經,口以傳授」,漢書 乃言初亦壁藏,而後亡數十篇,其說與此序不同,蓋傳聞異辭爾。至於篇數亦復不同者,伏生 本但有堯典 、皋陶謨 、禹貢 、甘誓 、湯誓 、盤庚 、高宗肜日 、西伯戡黎 、微子 、牧誓 、洪範 、金縢 、大誥 、康誥 、酒誥 、梓材 、召誥 、洛誥 、多方 、多士 、立政 、無逸 、君奭 、顧命 、呂刑 、文侯之命 、費誓 、秦誓 凡二十八篇。今加泰誓 一篇,故為二十九篇耳。其泰誓 真偽之說,詳見本篇,此未暇論也。至魯共王 好治宮室,壞孔子 舊宅,以廣其居,於壁中得先人所藏古文虞 、夏 、商 、周 之書,及傳 、論語 、孝經 ,皆科斗文字。王又升孔子 堂,聞金石絲竹之音,乃不壞宅,悉以書還孔氏 。科斗書廢已久,時人無能知者,以所聞伏生 之書考論文義,定其可知者為隸古定,更以竹簡寫之,增多伏生 二十五篇。伏生 又以舜典 合於堯典 ,益稷 合於皋陶謨 ,盤庚 三篇合為一,康王之誥 合於顧命 ,復出此篇,並序凡五十九篇,為四十六卷,其餘錯亂摩滅,弗可復知,悉上送官,藏之書府,以待能者。 陸氏 曰:「共王 ,漢景帝 子,名余 。傳 謂春秋 也。一云:周易 十翼 非經,謂之傳。科斗,蟲名,蝦蟇子,書形似之。為隸古定,謂用隸書以易 [4] 古文。」吳氏 曰:「伏生 傳於既耄之時,而安國 為隸古文 [5] ,特定其所可知者,而一篇之中、一簡之內其不可知者蓋不無矣,乃欲以是盡求作書之本意與夫本末先後之義,其亦可謂難矣。而安國 所增多之書,今篇目具在,皆文從字順,非若伏生 之書詰曲聱牙,至有不可讀者。夫四代之書作者不一,乃至二人之手而遂定為二體乎?其亦難言矣。二十五篇者,謂大禹謨 、五子之歌 、胤征 、仲虺之誥 、湯誥 、伊訓 、太甲 三篇、咸有一德 、說命 三篇、泰誓 三篇、武成 、旅獒 、微子之命 、蔡仲之命 、周官 、君陳 、畢命 、君牙 、冏命 也。復出者,舜典 、益稷 、盤庚 三篇、康王之誥 凡五篇。又百篇之序自為一篇,共五十九篇,即今所行五十八篇,而以序冠篇首者也。為四十六卷者,孔 疏以為同序者同卷,異序者異卷。同序者,太甲 、盤庚 、說命 、泰誓 皆三篇共序,凡十二篇,只四卷。又大禹 、皋陶謨 、益稷 、康誥 、酒誥 、梓材 亦各三篇共序,凡六篇,只二卷。外四十篇,篇各有序,凡四十卷,通共序者六卷,故為四十六卷也。其餘錯亂摩滅者,汩作 、九共 九篇、槀飫 、帝告 、釐沃 、湯征 、汝鳩 、汝方 、夏社 、疑至 、臣扈 、典寶 、明居 、肆命 、徂後 、沃丁 、咸乂 四篇、伊陟 、原命 、仲丁 、河亶甲 、祖乙 、高宗之訓 、分器 、旅巢命 、歸禾 、嘉禾 、成王政 、將蒲姑 、賄肅慎之命 、亳姑 ,凡四十二篇,今亡。」承詔為五十九篇作傳,於是遂研精覃思,博考經籍,採摭群言,以立訓傳。約文申義,敷暢厥旨,庶幾有補於將來。書序 序所以為作者之意,昭然義見,宜相附近,故引之各冠其篇首,定五十八篇。 詳此章雖說「書序 序所以為作者之意」,而未嘗以為孔子 所作。至劉歆 、班固 始以為孔子 所作。既畢,會國有巫蠱事,經籍道息,用不復以聞。傳之子孫,以貽後代。若好古博雅君子,與我同志,亦所不隱也。」 陸氏 曰:「漢武帝 末,征和 中,江充 造 [6] 蠱,敗戾太子 。」○今按:安國 此序,不類西京 文字,疑或後人所託,然無據,未敢必也。以其本末頗詳,故備載之。讀者宜考焉。
漢書 藝文志 云:「書 者,古之號令。號令於眾,其言不立具,則聽受施行者弗曉。古文讀應爾雅,故解古今語而可知也。」 括蒼 葉夢得 曰:「尚書 文皆奇澀,非作文者故欲如此,蓋當時語自爾也。」今按:此說是也。大抵書 文訓 誥 多奇 [7] 澀,而誓 命 多平易,蓋訓 誥 皆是記錄當時號令於眾之本語,故其間多有方言及古語,在當時則人所共曉,而於今世反為所難知。誓 命 則是當時史官所撰,僱括潤色,粗有體制,故在今日亦不難曉耳。
孔穎達 曰:孔君 作傳,值巫蠱不行以終。前漢 諸儒知孔 本五十八篇,不見孔 傳 ,遂有張霸 之徒偽作舜典 、汩作 、九共 九篇、大禹謨 、益稷 、五子之歌 、胤征 、湯誥 、咸有一德 、典寶 、伊訓 、肆命 、原命 、武成 、旅獒 、冏命 二十四篇,除九共 九篇共卷,為十六卷,蓋亦略見百篇之序,故以伏生 二十八篇者復出舜典 、益稷 、盤庚 二篇、康王之誥 及泰誓 ,共為三十四篇,而偽作此二十四篇十六卷附,以求合於孔氏 之五十八篇四十六卷之數也。劉向 、班固 、劉歆 、賈逵 、馬融 、鄭玄 之徒皆不見真古文,而誤以此為古文之書。服虔 、杜預 亦不之見,至晉 王肅 始似竊見。而晉書 又云:「鄭沖 以古文授蘇愉 ,愉 授梁柳 ,柳 之內兄皇甫謐 又從柳 得之,而柳 又以授臧曹 ,曹 始授梅賾 ,賾 乃於前晉 奏上其書而施行焉。」 漢書 所引泰誓 雲「誣神者殃及三世」,又雲「立功立事惟以永年」,疑即武帝 之世所得者。律曆志 所引伊訓 、畢命 ,字畫有與古文略同者,疑伏生 口傳而晁錯 所屬讀者。其引武成 ,則伏生 無此篇,必張霸 所偽作者也。
今按:漢 儒以伏生 之書為今文,而謂安國 之書為古文,以今考之,則今文多艱澀,而古文反平易。或者以為今文自伏生 女子口授晁錯 時失之,則先秦 古書所引之文皆已如此,恐其未必然也。或者以為記錄之實語難工,而潤色之雅詞易好,故訓 誥 誓 命 有難易之不同,此為近之。然伏生 倍文暗誦,乃偏得其所難;而安國 考定於科斗古書錯亂摩滅之餘,反專得其所易,則又有不可曉者。至於諸序之文,或頗與經不合,而安國 之序又絕不類西京 文字,亦皆可疑。獨諸序之本不先經,則賴安國 之序而見,故今定此本,壹以諸篇本 [8] 文為經,而複合序篇於後,使覽者得見聖經之舊,而又集傳其所可知,姑闕其所不可知者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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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序」,原脫,今據南澗書堂 本補。
[2] 「約」,大全 作「紀」。
[3] 「知」,德星堂 本作「詳」。案漢書注 作「知」。
[4] 「易」,旁通 認為是「寫」字之誤。
[5] 「文」,原作「又」,今據南澗書堂 本改。
[6] 「造」下,南澗書堂 本有「巫」字,經典釋文 無。
[7] 「奇」,德星堂 本、四庫 本、纂疏 作「艱」。
[8] 「本」,德星堂 本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