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魅雷普利 · 十九
湯姆每逢有約在身的時候,都會比平時起得還要早些。才六點三十分,他就已經刮完鬍子,穿上李維斯牛仔褲和襯衣,輕手輕腳地下了樓,再穿過客廳到廚房去燒些開水。安奈特太太一般要到七點十五分或七點半的時候才起床。湯姆用托盤端著他的滴濾式咖啡壺和杯碟走回客廳。咖啡還沒有煮好,於是他走到前門,想著要把門打開,呼吸點清晨的新鮮空氣,順便看看車庫裡的車,考慮下是開紅色的奔馳車還是開雷諾車去戴高樂機場。
沒成想,腳跟前一長捆灰色的包裹把湯姆嚇得往後跳了一小步。包裹就橫躺在門口的台階上。湯姆從驚恐中當即反應過來這是什麼東西。
湯姆看得出普立徹已經用所謂的「新的」灰色帆布將東西包紮起來,再捆上繩子,湯姆覺得那帆布眼熟,像是普立徹之前覆在船上的那塊布。普立徹還在帆布上用小刀或剪刀戳了幾個洞——為什麼呢?方便手指去摳住嗎?普立徹必定是把這東西從別處搬運過來的,也許還是他一個人幹的。出於好奇,湯姆彎腰去掀開新帆布的一角,裡面頓時露出來一塊破破爛爛的舊帆布,還有灰白色的屍骨。
麗影的大鐵門依然緊閉,並上了掛鎖。普立徹肯定是先開車到湯姆家草坪邊上的一條巷子,然後停下車,將包裹或拖或抱地運過草坪,再走上十來米的碎石路來到他家的前門。碎石路當時應該是有聲響的,只不過安奈特太太和湯姆就寢的地方都在房子的後半部分。
湯姆懷疑自己能聞見一股臭味,但那可能只是一股潮乎乎、陳腐的氣味——也可能純粹出於想像。
這下子那輛旅行車就成了一根救命稻草,而且幸好安奈特太太尚在睡夢中。於是湯姆返回玄關,從玄關桌上抓起他的鑰匙串,衝出來,打開車子的後車廂。接著他兩手牢牢地握住包裹上的兩條繩子,準備使勁提起包裹。
這該死的東西竟然比湯姆料想的要輕,不足十五公斤,湯姆估計,連四十磅都不到,而且還包含了水的重量。一些水從包裹上滴下來,湯姆搖搖晃晃地往白色旅行車那邊走時,水仍然在滴。湯姆覺得自己剛才在台階上被嚇蒙了幾秒鐘。這樣的情況絕不能再發生!湯姆將包裹抬上後車廂,這才發現自己分不清哪是頭,哪是腳。他坐到駕駛座上,拉了拉包裹上的一根繩子,後車廂的門終於能關上了。
沒有血跡。湯姆立馬覺察到這想法的荒謬。伯納德·塔夫茨協助他放進去的石頭肯定也早不知去向了。這些屍骨一直沒有浮起來,大概是因為肉已經不復存在了吧,湯姆推測。
湯姆把後車廂鎖好,然後鎖上側門。這輛車停在雙車位車庫的外面。接下來怎麼辦呢?先回去喝咖啡,跟安奈特太太問好。同時想一想,或者計劃一下。
他走回前門,門口的台階和墊子上還殘留著明顯的水漬,他儘管不喜歡,但陽光很快就能讓水漬蒸發掉,肯定在九點半之前,湯姆估計,那是安奈特太太通常出門購物的時間。實際上,安奈特太太一般都從廚房門出入的。進了屋子,湯姆直奔玄關浴室,在盥洗盆前清洗雙手。他注意到自己的右大腿上沾了些泥沙,便儘可能地將泥沙刮到盥洗盆里去。
普立徹什麼時候撈到他的戰利品的?很可能是昨天下午晚些時候,當然,也可能是昨天上午。他多半是把東西藏在了船里,湯姆猜測。他告訴賈尼絲了嗎?應該說了,為什麼不說呢?賈尼絲這個人似乎對萬事萬物都沒有是非對錯的立場,當然也包括她的丈夫在內,否則她現在也不會跟他在一起了。湯姆得出新的結論:賈尼絲跟戴維一樣的神經病。
湯姆精神煥發地走進客廳,看到安奈特太太正把吐司、黃油和果醬放到咖啡桌上,讓他的早餐立刻豐盛起來。「太棒了!謝謝,」湯姆說道,「早安,安奈特太太!」
「早安,湯姆先生。你起得真早。」
「我有客人來訪的時候不都是這樣嗎?」湯姆咬了一口吐司。
湯姆在考慮給那包裹上面覆蓋點什麼,比如報紙之類的,這樣別人從車窗看進去就不會一眼發現它不對勁了。
普立徹希望他如何處置這包枯骨呢?他隨時都會帶著警察過來,然後指證說「看!這就是失蹤的莫奇森!」嗎?
湯姆想到這裡便站了起來,一手端著咖啡杯,眉頭緊鎖。這具屍骸最好是直接回到運河裡去,湯姆思忖,普立徹也可以見鬼去了。當然了,泰迪可能作證說他和普立徹發現了某具屍體,可有什麼證據證明那就是莫奇森呢?
湯姆掃一眼腕上的手錶。差七分八點。他估計最晚可以九點五十齣門去接艾德。湯姆舔了舔嘴唇,點燃一根煙。他緩慢地在客廳四處走動,安奈特太太如果過來,他隨時都可以停下。湯姆記得他當時沒有碰莫奇森手上的兩枚戒指。牙齒,牙醫記錄?普立徹有可能大費周章地跑到美國去拿警方資料的複印件嗎?也許是通過莫奇森太太?湯姆意識到他完全在折磨自己,因為有安奈特太太在廚房,廚房又有窗戶,他現在就不能徑直走出去,看看他的旅行車裡到底裝著什麼。車子停靠的位置與廚房窗戶平行,也許安奈特太太一抬頭就能看到包裹的一部分,可她為何要去偷看呢?郵差也是九點半準時上門。
他乾脆把旅行車開進車庫裡看一看,動作要快。湯姆鎮定地抽完煙,從玄關桌上拿起他的瑞士軍刀放進口袋,然後又從壁爐旁邊的籃子裡抓一把舊報紙,折起來。
湯姆把紅色的奔馳車倒出車庫,準備好開去機場,再把白色的旅行車停到原來奔馳車的位置上。湯姆偶爾會用車庫裡面的插座來插一個小型的吸塵器,所以安奈特太太這時候可以理所應當地認為他在用吸塵器。車庫的門正好與廚房的窗戶垂直。不過沒關係,湯姆關上旅行車所在那一側的門,讓另一側門開著,那是棕色雷諾車所在的位置。他打開了右側牆壁上的帶鐵絲罩的燈。
他鑽進旅行車的後車廂,努力想分辨出包裹里的東西哪是頭,哪是腳。這並不容易,當湯姆發覺這屍體倘若是莫奇森就過於短小的時候,他才反應過來屍體上沒有頭。頭已經掉了,分離了。湯姆勉為其難地拍拍腳,拍拍肩膀。
確實沒有頭。
這下就放心了,沒有頭也就意味著沒有牙齒,沒有特徵性的鼻樑或別的什麼。湯姆鑽出車子,將駕駛座和副駕駛座邊上的窗戶打開。這帆布包裹散發出可笑的霉味,不像是死亡的氣息,倒像是什麼東西受潮了。湯姆想起他必須查看下手上的戒指。沒有頭。頭到哪兒去了呢?也許是被水流沖跑了吧,湯姆琢磨,還有可能被沖回來嗎?不,不可能在河道里。
湯姆試圖坐到一個工具箱上面,可惜工具箱太矮,他只能低垂著頭靠在一塊擋泥板上。他差點要暈過去了。他能冒險等到艾德過來,給予他精神上的支持嗎?湯姆不得不承認自己無法繼續檢查這屍骨了。他應當說……
湯姆直起腰身,強迫自己思考。萬一普立徹帶著警察來了,他應當說,為了禮貌和體面,他當然要把這包令人作嘔的屍骨——他本人確實見到一些骨頭並摸了一摸——拿到管家看不到的地方,而且事後他一直難受想吐,所以尚未親自聯繫警方。
然而,假設警察趕來(被普立徹叫來)的時候,他正好去機場接艾德去了,那可是非常不妙的啊。安奈特太太只得應付警察,警察肯定要搜查普立徹舉報的那具屍體,而且花不了多長時間就能找到,半小時不到,湯姆估計。湯姆在屋外靠近巷子的一根立管邊俯下身子,洗了一把臉。
他現在感覺好多了,儘管他知道自己在等著艾德來給他鼓勁、打氣。
假設這屍體是別人的,不是莫奇森的呢?人腦子裡的想法真是奇形怪狀呵。隨後湯姆提醒自己,那塊褐色的防水布像極了他和伯納德那天晚上用過的。
假設普立徹還在發現屍體的水域附近繼續打撈頭部呢?瓦濟的居民有何說法呢?有人注意到什麼異常嗎?湯姆覺得被人發現的機率是百分之五十。經常有男人或者婦女沿著河岸散步並跨過那座橋,因為橋那頭的風景要好一些。不幸的是,這個打撈上來的物件看起來像是一具人類的屍體。很明顯,他和伯納德使用的那兩條(三條?)繩子很結實,否則防水布早就散落到其他地方去了。
湯姆琢磨是不是該到花園裡干半小時的活以舒緩下神經,然而他並不想去。安奈特太太已經準備好要出門採購了。他也只剩下半小時左右就要出發去接艾德。
湯姆上樓沖了個澡,儘管他一早已經衝過了。之後他又換了一身衣服。
他下樓的時候屋子裡已經沒人了。如果電話鈴此時響了,湯姆打算不去管它,哪怕有可能是海洛伊絲打來的。他真不願意外出近兩個小時的時間。他的手錶顯示已經九點五十五分了。湯姆不緊不慢地走到飲品推車那裡,選了最小的一隻酒杯(帶腳的),倒了一點人頭馬進去,然後在舌尖上細細品咂酒味,又嗅了嗅杯中的酒香。接著他到廚房洗淨並擦乾酒杯,再把它放回飲品推車上。錢包,鑰匙,一應俱全。
湯姆走出屋子,鎖上前門。安奈特太太已經周到地將大鐵門為他打開了。湯姆沒關鐵門就駕車往北邊去了。他以中等速度行駛。反正有的是時間,只是不知環城快道上的路況如何。
從拉沙佩勒橋出口下來,湯姆繼續往北,朝著那個他始終不喜歡的巨大而陰鬱的機場駛去。希思羅機場是個龐然巨物,它覆蓋的範圍之大之複雜,人要是不拖著行李走上一公里,就很難想像得出它究竟長啥樣。相反,戴高樂機場就設計得霸氣,不那麼方便,但很容易想像:一棟環形的主樓,從主樓輻射出一圈的道路,雖然每條道路都設置了標識,但一旦你錯過第一個標識,就很難回頭了。
湯姆把車停進一個露天的停車場,他至少提前了十五分鐘。
不久艾德就出來了,喜氣洋洋的樣子,穿著白色襯衣,領口沒扣,一個小背包斜掛在一側的肩膀上,隨手還拎了只公文包。
「艾德?」艾德沒看見他。湯姆朝他揮手。
「你好,湯姆!」
他們用力地握了握手。
「我的車沒多遠,」湯姆說,「我們先坐擺渡車吧!倫敦那邊情況如何?」
艾德說一切都好,他這一趟過來也沒多少麻煩,沒惹誰不高興。他待到周一都沒問題,必要的話,還能多待一陣子。「你那邊呢?有什麼新情況?」
在這小小的黃色擺渡車內,湯姆只手拉著吊環,難受得擠眉弄眼。「呃——有點新情況。待會跟你說,這裡不方便。」
到了湯姆的車上,艾德詢問海洛伊絲怎麼樣了。還在摩洛哥。湯姆又問艾德以前是否去過維勒佩斯,艾德說沒有。
「有意思!」湯姆說,「簡直不敢相信!」
「但結果很滿意啊,」艾德衝著湯姆友好地微笑,「保持一種業務來往,不是嗎?」
接著艾德哈哈笑了,似乎覺得自己的話很荒唐,因為他們的交情之深,從某種意義上講不亞於友情,只是性質有所不同。任何一方的背叛都意味著名譽掃地,罰款,甚至牢獄之苦。「是的,」湯姆表示同意,「說到這兒了,傑夫這個周末怎麼安排呢?」
「唔——我不太清楚,」艾德好像正在享受窗戶外吹來的夏日微風,「我昨晚給他打了電話,告訴他我要過來找你。我還說你可能需要他。說一下沒什麼壞處,湯姆。」
「是,」湯姆附和說,「沒壞處。」
「你覺得我們可能需要他幫忙嗎?」
湯姆對擁堵的環城快道皺起眉頭。周末出城的車流量已經明顯開始加大,往南開的話,車流量會更大。湯姆在腦子裡反覆琢磨著是該午飯前還是午飯後把屍體的事告訴艾德。「我現在還真說不上來。」
「這裡的田野真美啊!」艾德感嘆道,這時他們正從楓丹白露往東行駛,「好像比英格蘭那邊的要寬廣許多。」
湯姆一言不發,但他心裡高興。有些客人是不做評價的,好像他們眼瞎看不到,或者在做白日夢。艾德對麗影也同樣讚賞有加,對闊氣的大門十分喜愛,湯姆還笑嘻嘻地提醒他說這大門並不防彈呢。接著艾德又誇讚房屋的設計從正門看上去具有優美的平衡感。
「好了,現在呢——」湯姆將奔馳車停在前門不遠處,車尾對著屋子,「——我必須告訴你一件很噁心的事,我也是今早上八點才知道的,艾德——我發誓。」
「我相信你,」艾德皺著眉頭說,他把行李拿在手上,「什麼事?」
「在那邊的車庫裡——」湯姆放低聲音,靠近艾德一步,「普立徹今早把屍體扔在我家門口了。莫奇森的屍體。」
艾德眉頭鎖得更緊了。「屍——你不會是說真的吧!」
「是一包屍骨,」湯姆幾乎是說著耳語,「我的管家還不知道,我們千萬別露餡了。屍體就在那邊的旅行車裡。沒多少分量了。但我們必須做點什麼。」
「當然啦,」艾德輕聲說道,「你想說弄到樹林裡扔掉嗎?」
「我不知道。還得想想。我認為——現在告訴你比較好。」
「就在這門口嗎?」
「就在那兒,」湯姆點點頭以示方位,「他肯定是夜裡摸黑乾的。我睡覺的地方一點聲兒都聽不到。安奈特太太也沒說聽見什麼動靜。他就從這邊過來的——也許帶著他的幫手,泰迪,不過他就算一個人也能輕鬆地把東西拖過來,從巷子那邊。現在不怎麼看得到巷子,不過你可以開車進去,停車,再走到我家裡來。」湯姆朝巷子的方向掃了一眼,覺得自己仿佛看到了一點草被壓過的痕跡,像是一個人走過來的痕跡,因為那包屍骨並不太重,不必拖在地上走。
「泰迪。」艾德若有所思地說,他往屋子的門口轉了轉身子。
「是的,我聽普立徹的妻子說的。我覺得我跟你說過了,我想知道泰迪是還在幫忙幹活,還是普立徹認為活已經幹完了?好了——我們先進去,喝點東西,然後吃個愉快的午飯。」
湯姆的手上一直捏著鑰匙圈,他拿鑰匙開了門。安奈特太太在廚房忙著,她也許早看見他們回來了,但又知道他們要說上幾句,不便打擾。
「真漂亮啊!說實話,湯姆,」艾德說,「客廳非常漂亮。」
「你想把雨衣掛在這兒嗎?」
安奈特太太走進來,湯姆介紹他們相互認識。她照例想要拎艾德的公文包上樓,艾德微笑著拒絕了。
「這是個小儀式,」湯姆小聲嘀咕,「來吧,我帶你看看房間。」
湯姆帶他去了。安奈特太太已經剪下一枝桃紅色的玫瑰花擺在梳妝檯上。玫瑰花插在細長的花瓶里十分得體。艾德覺得房間很雅致。湯姆又帶他看了鄰近的浴室,叫他先休整一下,然後儘快下來喝點餐前酒。
時間剛好過一點。
「有人打電話過來嗎,夫人?」湯姆問。
「沒有,先生。我從十點一刻開始就一直待在家裡。」
「好的。」湯姆冷靜地說,心想這真是太好了。普立徹肯定已經把他的行動告訴他老婆了吧,他取得的成功?湯姆懷疑,除了傻笑,他老婆還會有什麼反應呢?
湯姆走到他收藏的CD唱片前,猶豫著該選史克里亞賓(1)的弦樂——優美卻夢幻——還是勃拉姆斯(2)第三十九號作品,結果選了後者,鋼琴演奏的十六支歡快的華爾茲。這正是他與艾德所需要的,他希望艾德也能喜歡。他把音樂聲調到不太大的音量。
他為自己做了一杯金湯力。他剛把扭好的檸檬皮扔進杯子裡,艾德就下來了。
艾德也要一杯同樣的酒。
湯姆又做好一杯,然後到廚房去通知安奈特太太過五分鐘左右再開飯。
湯姆和艾德舉起酒杯,默默地對視了一眼,就為勃拉姆斯乾杯吧。湯姆很快就喝上頭了,但勃拉姆斯讓他更加血脈僨張。音樂中的樂思一個緊接著一個,迅疾而又扣人心弦,似乎這偉大的作曲家在炫技一般。如此的才華橫溢,炫技又有何不可呢?
艾德慢悠悠地走到靠近露台的落地窗前。「多麼漂亮的大鍵琴啊!還有這裡的景色,湯姆!都是你家的?」
「不是,我家就到那排灌木為止了。外面是樹林。沒人管的地方。」
「另外——我喜歡你的音樂。」
湯姆欣慰地笑了。「很好。」
艾德又漫步回到客廳中央。他剛才換了一件乾淨的藍襯衣。「這個普立徹住的地方有多遠?」他悄悄地問。
「在那邊大約兩公里,」湯姆回頭指著左後方,「順便說下,我的管家不懂英語——我是這麼認為的,」他笑著補充一句,「或者我傾向於如此。」
「我好像從哪兒聽說過。這樣就方便了。」
「是的,某些時候。」
他們午餐吃了冷火腿、軟乾酪加荷蘭芹、安奈特太太自製的馬鈴薯沙拉和黑橄欖,還喝了一瓶不錯的冰鎮格拉夫葡萄酒,然後是冰糕。他們表面上興高采烈的,但實際上湯姆心裡正盤算著下一步的行動,他知道艾德肯定也是如此。他們飯後都不想喝咖啡。
「我去換上李維斯牛仔褲,」湯姆說,「你準備好了嗎?我們必須——我們可能要跪在後車廂裡面。」
艾德已經換上藍色牛仔褲了。
湯姆衝上樓,換好褲子。他下來以後又從玄關桌上拿起他的瑞士軍刀,朝艾德點點頭。他們從前門出去。湯姆故意不去看廚房窗戶,免得引起安奈特太太的注意。
他們從棕色雷諾車那邊敞開的車庫門進去。車庫裡的兩個車位間沒有隔牆。
「也不是太糟糕,」湯姆儘量說得輕鬆一點,「頭不見了。我現在要找的是——」
「不見了?」
「很可能是掉了,你覺得呢?都過了三四年了,軟組織溶解了——」
「掉到哪兒去了呢?」
「這東西一直在水底下,艾德。盧萬河底下。我想水流不會像運河那樣回流吧,不過——總是有水流的。我只想檢查下戒指。他有兩枚,我記得,而且我沒有去碰。好了,你願意冒險一試嗎?」
湯姆看得出艾德點頭表示願意的時候還是有點勉強的。湯姆打開側門,那一團深灰色的帆布包裹就大部分都暴露在他們眼前了。湯姆看到包裹上捆著兩束繩子,一束顯然在腰上,另一束大約在膝蓋的位置。於是湯姆判斷肩膀應該是朝車頭的。「肩膀在這邊,我想,」湯姆用手指了指,「不好意思。」湯姆率先鑽進車子,爬到屍體的另一側,好騰出空間給艾德。他摸出了他的瑞士軍刀。「我打算看看手。」湯姆開始割繩子,還不是那麼輕鬆的活兒。
艾德一隻手放到包裹下面,腳的那頭,試著抬了一下。「好輕啊!」
「我跟你說過了。」
湯姆此時雙膝跪在車子的地板上,用刀子的小小鋸片從下往上地割繩子。這是普立徹的繩子,新的。他終於割斷了。湯姆解開繩子,做好心理準備,因為他現在正對著屍骸的腹腔位置。屍骸仍然只散發出一股陳腐、潮濕的氣味,如果人不去想它的話,也不至於會難受。湯姆能看見一些肉還附著在脊柱上,灰白的顏色,松松垮垮的。腹腔當然已經徹底空洞了。看手部,湯姆提醒自己。
艾德就在一旁看著,嘴裡喃喃地不知說些什麼,也許是他最喜歡的感嘆語。
「手部,」湯姆說道,「這下子,你知道它為什麼輕飄飄的吧。」
「從沒見過這樣的東西!」
「我希望你再也別見到了。」湯姆解開普立徹的帆布,然後是那塊破爛得隨時都可能像木乃伊的繃帶一樣四分五裂的米色防水布。
手部和腕部的骨頭幾乎已經脫離前臂的兩塊骨頭了,湯姆心想,可終歸是沒有脫離開來。這只是右手(莫奇森的屍骸呈仰臥姿態),湯姆立刻發現了那枚鑲有紫色寶石的碩大的金戒指,他隱約記得這戒指,當時他還以為是紀念戒來著。湯姆小心翼翼地將戒指從小指上取出。要脫下來很容易,可他不想把脆弱的指骨弄斷。湯姆將戒指套在自己的大拇指上擦拭,然後塞進牛仔褲的前褲兜里。
「你說有兩枚戒指的?」
「我記得是兩枚。」湯姆不得不往後挪了一點,因為屍骸的左臂沒有彎曲,而是伸直了放在身體一側。湯姆又解開一部分帆布,然後把身後的車窗搖下來。「你還好吧,艾德?」
「當然了。」但艾德的臉色煞白。
「很快就好了。」湯姆查看了手部,沒有戒指。他在屍骸下面找了找,看是否掉下去了,說不定落到普立徹的帆布里去了。「結婚戒指,我想是,」湯姆對艾德說,「這裡沒有。也許是掉出去了。」
「它當然有可能掉出去了,這很合理。」艾德回答道,順便清了清嗓子。
湯姆看得出艾德在苦撐著,他多半是不願意旁觀的。湯姆又一次伸手到盆骨下面去摸索。他摸到一些碎渣,有點軟,又不是很軟,但都不是像戒指一樣的東西。他一屁股坐下了。應該把兩層帆布都去掉嗎?是的。「我必須找找看那個——就在這兒。你知道的,艾德,如果安奈特太太喊我們去接電話什麼的,你就出去,告訴她我們在車庫,我馬上就過去。我不確定她是否知道我們在這兒。萬一她要問起我們在做什麼——她一般不會問的——我就說我們在看地圖。」
接著湯姆就堅定地繼續他的任務,以同樣的方式把另一束繩子(打了個死結)也割斷了。他真希望手頭有溫室里的那把剪枝用的鋸子。他抬起踝骨與脛骨,從上往下地仔細查看並觸摸。沒有發現。湯姆注意到左腳的小指不見了,手指的一兩節指骨也不知所蹤。但那枚紀念戒足以證明這具屍骸就是莫奇森了,湯姆想。
「找不到,」湯姆說,「現在——」湯姆在考慮石頭的問題。他應該弄點石頭來把這些骨頭沉到水底,就像之前跟伯納德·塔夫茨做的那樣嗎?他到底要如何處理這包東西呢?「我想再重新捆起來好了。這樣看起來像雪橇,你懂嗎?」
「這個混蛋普立徹不會找警察過來嗎,湯姆?通知警察到這兒來?」
湯姆倒吸一口涼氣。「是的,你可以這樣設想!但我們在跟瘋子打交道,艾德!你得試著去預測他們的行為!」
「可萬一警察來了呢?」
「這個嘛——」湯姆感覺他的腎上腺素上升,「那我就說,這包屍骨之所以在我的車裡,是因為我不想我的客人看到。而且,我被這東西嚇得不輕,所以打算等自己緩過勁來就立馬交由警察處理。再說了,是誰報的警呢?那才是元兇啊!」
「你認為普立徹知道那枚戒指?身份的證明?」
「我懷疑這點。懷疑他根本沒去找過戒指。」湯姆開始重新捆綁屍體的下半部分。
「我來幫你綁上半部分。」艾德伸手去拿湯姆放在旁邊的繩子。
湯姆非常感激。「只能纏兩圈了,我想,沒法纏三圈,都怪那個死結。」普立徹本來用他的新繩子纏了三圈的。
「不過——我們最終要如何處置它呢?」艾德問。
扔回某條運河裡去吧,湯姆暗自揣度。那樣一來,他們或者他自己就必須重新解開繩子,把石頭裝進普立徹的帆布里。或者把這該死的東西扔到普立徹家的小池塘。湯姆忽然大笑起來。「我在想我們可以把它扔回給普立徹。他家的草坪上有個池塘。」
艾德難以置信地笑了笑。他們兩人都在使勁打最後的結,好讓繩子捆緊。
「我酒窖里還有些繩子,謝天謝地,」湯姆說,「太棒了,艾德。我們現在知道手頭是什麼東西了,對吧?一具無頭屍,很難辨認身份,我敢說,指紋老早就連著皮膚一起被沖走了。」
此時艾德勉強笑了一聲,像是不太舒服的樣子。
「我們出去吧。」湯姆當即說道。艾德下到車庫的地板上,湯姆也隨後鑽出來。湯姆看了看麗影前面的那一段馬路,儘可能地看個清楚。他相信普立徹已經好奇得要溜過來打探了,他差不多隨時都等著普立徹出現。然而他沒有將這些告訴艾德。
「謝謝你,艾德。多虧了你,我才完成了任務!」湯姆拍了拍艾德的手臂。
「你在開玩笑嗎?」艾德咧咧嘴,沒笑出來。
「沒開玩笑。我今天上午就沒辦成,我說過的。」湯姆想馬上去找點多餘的繩子,放到車庫備用,可他發現艾德的臉依然慘白,「想到後花園去轉一轉嗎?曬曬太陽?」
湯姆關掉車庫裡的燈。他們從廚房那邊繞行過去——安奈特太太大概是幹完活了,正在她自己的房間裡休息——來到屋後的草坪上。明媚而溫暖的陽光落在他們臉上。湯姆介紹了他的大麗花。他說現在就摘幾枝,因為他隨身帶著刀子。不過溫室近在眼前,湯姆乾脆去拿上他的大剪子,第二把剪子。
「你晚上不鎖溫室嗎?」艾德問。
「一般不鎖。我知道應該鎖上的,」湯姆回答,「這附近大多數人都要鎖。」湯姆發現自己不時關注著旁邊那條沒有鋪設道路的小巷子,看有沒有車或者普立徹本人過來。畢竟普立徹就是從那條路把東西給送來的。湯姆剪下三枝藍色的大麗花,接著他們穿過一扇落地窗回了客廳。
「來點好喝的白蘭地?」湯姆建議。
「老實說,我想躺幾分鐘。」
「再容易不過了,」湯姆倒了一小口人頭馬遞給艾德,「千萬別推辭。作為精神上的支持。對你無害的。」
艾德微笑著一飲而盡。「唔,謝謝你。」
湯姆陪同艾德上樓,從客衛拿了一條擦手巾,用冷水打濕。他叫艾德躺下並以濕毛巾敷額頭。如果他想睡一會的話,也沒問題。
然後湯姆下樓,到廚房找了一隻合適的花瓶來插大麗花,插好後放在咖啡桌上。海洛伊絲昂貴的玉石登喜路打火機正躺在咖啡桌上。她沒帶去旅行可真是明智啊!湯姆想著她什麼時候再拾起打火機。
湯姆打開樓下小浴室的門,再打開一扇更小的門,然後把燈點亮。從樓梯下來就是酒窖,除了酒類,有些沒用過的畫框還靠牆放著,舊的書架上堆著家裡的囤貨——礦泉水、牛奶、軟飲、土豆和洋蔥。要找一條繩子。湯姆到角落裡四處尋找,拎起裝穀物的塑膠袋,終於找到他想要的東西。他把繩子抖摟開來,又重新盤好。他差不多有五米長的繩子,他可以用它纏上三圈,把石頭裝進帆布里。湯姆於是上樓,從正門出了屋子,順手把門都關好了。
那是普立徹的車嗎?一輛白色的車從左邊偷偷摸摸地靠近麗影。湯姆走進車庫,將繩子扔到左後方的角落裡,雷諾車左輪的邊上。
那正是普立徹。從湯姆的位置看過去,普立徹的車子就停在大門的右邊,而他本人站在大門外,將照相機舉到眼前。
湯姆走上前去。「我家的房子有什麼讓你如此著迷的,普立徹?」
「哦,有很多!警察來過了嗎?」
「沒有。為什麼?」湯姆停下腳步,雙手叉腰。
「別明知故問了,雷普利先生。」普立徹轉身朝車子走去,只回頭看了一眼,帶著那種似笑非笑、傻裡傻氣的表情。
湯姆一動不動地看著普立徹的車開走。照片也許把他也照進去了,湯姆想,那又如何呢?湯姆往碎石路上啐了一口,朝著普立徹離開的方向,然後轉身回到自家的前門。
一個問題在湯姆的腦中盤桓,普立徹有可能留著莫奇森的頭嗎?作為勝利的象徵?
* * *
(1) Scriabin(1872—1915),俄國作曲家。
(2) Brahms(1833—1897),德國作曲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