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傳〉與中國社會 · 十萬貫生辰綱之社會學的意義

闊人過生髮財,窮人過生花錢。闊人過生,固然是恭喜的事,窮人過生,則甚煩惱。請客麼?沒有錢。不請客麼?客來了,面子不好看。逃避麼?逃到哪裡?闊人的過生,則不然了。他們請客,固然也要花錢,但是他們所得的賀禮,比之他們請客所花的金錢,其價值往往大過十倍或數千倍。我們只看蔡京的生辰,單單其女婿梁世傑所送的賀禮,已有十萬貫,便可知道闊人喜歡過生的理由了。 十萬貫生辰綱,由蔡京方面說,是他應得的利息,由梁世傑方面說,也應該看做投資。因為是投資,所以用經濟學上的術語來說,叫做「生產的消費」,能夠生產利息。梁世傑花了十萬貫的金錢,收買金珠寶貝,送給蔡京慶壽(《水滸傳》第二十回),蔡京收到之後,當然要另眼看待梁世傑,於是梁世傑的地位安穩了,不,還可以步步高升。這個時候,當然有人像梁世傑巴結蔡京那樣,來巴結梁世傑,於梁世傑的生辰,也送來十萬貫金珠寶貝。這不是利息而何?何況梁世傑既然保得住地位,當然可以利用自己的地位,刮索民膏呢?於此,我們尚可以得到一種教訓,就是官位愈高,愈不必直接刮索民膏,自然有不少的人,用他們刮索的所得,拿來孝敬他,直接刮索民膏,乃是縣長老爺的職務,巨吏而尚直接刮索民膏,只足證明他是蠢家貨而已。 古代中國的官俸是很微薄的,單單依靠官俸,絕對不能維持身份相等的生活。這個事情,由政府方面說,固然可以減少國家財政的負擔,然其結果,實無異於默認做官的貪污。在中國,貪污成為普通的現象,不,而且成為原則的現象。如果你做官之後,而尚兩袖清風,一定有人罵你蠢,反之,你能買地皮、築洋樓、討小老婆,則你最少必可得到「能幹」的聲名。固然在中國歷史上,也有不少的清官,受了後人無限的崇拜。其實做官要做事,單單清廉,有什麼可貴?人人感覺其可貴,就是反證貪污成為普遍的現象。天下烏鴉都是一樣黑,有了一隻白色的烏鴉,當然人人看做奇怪。哪裡知道在法治森嚴的國家,清官只是遼東白豕呢? 在中國,讀書的人都想做官,這不但因為中國產業不發達,知識分子除了做官之外,沒有別的謀生方法,並且因為受了儒家思想的影響。儒家思想是由「修身齊家」出發的,而結局則歸於「治國平天下」。「治國平天下」是政治家的職務,而在社會尚未發達、民智尚未進步的時候,人們要用自己的才幹,以實行「治國平天下」的抱負,必須做官,用現代的話來說,就是必須取得政權。孔孟棲棲季世,猶復遊說諸侯,教以王道,到了言不能行,才退而從事著作,由此可知孔孟本人怎樣注意於取得政權了。儒家的思想既以「治國平天下」為其最後目的,而孔孟的行動又欲取得政權,那麼,讀了孔孟的書的知識分子自然也想做官了。這個時候,如果除了孔孟的書之外,尚有其他學問,則讀書的人固然不能指其全部都想做官,但是中國從前教育乃專教「四書五經」,即專教孔孟的學說,所以中國教育方針,不在於啟發民智,而在於製造政治家。這樣一來,不但知識階級都想做官,便是一般民眾也以做官為知識階級的特權了。這個「讀書做官治國」的思想既然成為知識階級的心理,到了後來,知識階級又忘卻了「讀書」的最後目的的「治國」,而只知道「治國」的中間手段的「做官」。「讀書」和「做官」合為一體,由是教育方針又與「治國」脫離關係,而唯成為知識階級「做官」的工具。 但是不管怎樣,做官的本來手段總是讀書,做官的本來目的總是治國。讀書乃所以養成才幹,治國乃所以發揮才幹,即人們用才幹得到官爵,又利用官爵的地位,發揮才幹,這乃是做官的本來意義,所以做官的公式可定為: 才——官——才 但是不久,這個公式就非變更不可,何以呢?自商品生產發達之後,商業成為儲財的重要方法,官爵的地位可以刮索民膏,換言之,可以儲財,因此人們做官就不以發揮才幹為目的,而以儲財為目的。官爵既然成為儲財的工具,那麼政府——有官爵任免權的人——要想儲財,亦只有變成商人,變成提供本錢最便宜的商品的商人,把官爵賣給出價最高的人。這個事實最初發現於中國歷史之上的,則為漢代。秦時已有鬻爵之制,始皇四年,「百姓內粟千石,拜爵一級」。漢承秦制,惠帝元年令,「民有罪,得買爵三十級,以免死罪」。文帝時晁錯又提議鬻爵,並予以合理的說明,文帝從錯之言,鬻爵遂成為確定的制度。 晁錯復說上曰: 「方今之務莫如使人務農而已矣。欲民務農,在於貴粟。貴粟之道,在於使民以粟為賞罰。今募天下入粟縣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如此,富人有爵,農民有錢,粟有所渫。夫能入粟以受爵者皆有餘者也。取於有餘,以供上用,則貧民之賦可損。所謂損有餘補不足,令出而民利者也。順於民心,所補者三,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賦少,三曰勸農功……爵者上之所擅,出於口而無窮,粟者民之所種,生於地而不乏。夫得高爵與免罪,人之所甚欲也。使天下入粟於邊,以受爵免罪,不過三歲,塞下之粟必多矣。」於是文帝從錯之言,令民入粟邊六百石,爵上造;稍增至四千石為五大夫;萬二千石為大庶長,各以多少級數為差。 景帝時,「上郡以西旱,復修賣爵令,而裁其賈以招民」。人民買爵不但是名譽而已。凡爵至第九級之五大夫,可免徭役,而犯罪之時又得以爵贖罪,而減免罪刑,上述惠帝元年之詔即其明證。因此之故,人民無不願意買爵。武帝時又賣武功爵。爵十七級,凡至第七級之「千夫」,如文爵之「五大夫」可免徭役。兵革屢動,爵可以蠲免徭役,所以人民買爵者甚多。有錢的人能夠買爵的都已買爵了,爵的銷路停止,於是武帝又發售不花本錢的商品,即賣官。 令吏得入谷補官,郎至六百石。補註引沈欽韓曰前此鬻爵,高者復除而已,此乃直任職也。 賣官制度於是乎開始。魏晉以後,吏部掌選舉,因之,吏部尚書常常賣官,如在南朝,「庾炳之遷吏部尚書,頗通貨賄」,甚至吏部郎,例如劉孝綽在職,頗通贓貨。又如北朝,「元暉遷吏部尚書,納貨用官皆有定價,大郡二千匹,次郡一千匹,下郡五百匹,其餘受職各有差,天下號曰市曹」。明在嚴嵩時代,「吏兵二部尤大利所在」(《明史紀事本末·卷五十四·嚴嵩用事》,嘉靖三十二年楊繼盛疏言)。蓋文選歸吏部,武選歸兵部之故。當然嚴嵩本身更以貪污為事,而如楊繼盛所說:「將弁惟賄嵩,不得不腹削士卒,有司惟賄嵩,不得不掊克百姓。」政治腐化,做官的手段不是依靠才幹,而是依靠貨財。做官的目的在於儲財,做官的手段利用貨財,所以上述做官的公式也應該改作: 財——官——財 從而上面所說的「讀書做官治國」那句話,也變作「讀書做官發財」。 既然利用貨財,以取得官爵,又複利用官爵,以取得貨財,則投下的貨財比之收回的貨財,必其價值較多,而後才有意義。但是怎樣才能使收回的貨財比較投下的貨財為多呢?中國古代的官俸是很薄的,單單依靠官俸,當然不行,唯一的方法只有刮索民膏。於是蔡京收到十萬貫的賀禮了,梁世傑花去十萬貫的賀禮,也向民間取償了。其結果,當然官吏發財,百姓遭殃。草創梁山泊的是晁蓋、吳用等七人,而晁蓋、吳用等七人所以必須落草,則由於劫取生辰綱。這個事實指示什麼呢?乃所以證明強迫人民做土匪、做強盜的,是由於官吏的貪污。 做官可以發財,固然是古今一樣,但是古人做官發財遠不及今人厲害,這是有理由的。第一是政治上的理由,第二是經濟上的理由。在專制政治之下,國家是君主的私產,君主要謀自己地位的安固,不能不討人民的歡心,君主要討人民的歡心,不能不禁止官吏的貪污。因為官吏太過刮索民膏,勢必引起人民的反抗,而使皇室陷於危險的地位。因此,在君主專制時代,雖然百事都壞,而官吏的刮索卻有一定的限度,即限於不致引起人民反抗而間接害到皇室安全的程度之內。超過這個程度之上,君主一定出來干涉,用「抄家」的方法,向人民謝罪。反之,在民主政治之下,國家是人民的國家,這句話說來很好聽,其實任誰都是國家的主人翁,其結果往往變成任誰都不是國家的主人翁,即任誰對於國家的安危,都不負責。從前貪污因為有君主的干涉,不敢太過厲害。現在呢?彼此都是相識,念到自己失腳時候的危險,誰肯過問別人的貪污呢? 政治上的理由既然可以造成官吏貪污的機會,而經濟上的理由則可使官吏貪污,愈益便利。在自然經濟之下,官吏向人民征取的捐稅,儘是貨物,牛乳羊肉既然容易腐敗,而綢緞珠寶多取亦無用處,所以在自然經濟之下,苛捐雜稅常有一定限度。到了貨幣發生之後,形勢乃復一變。貨幣可以保存,不會腐爛,並且無論在什麼地方,都可使用,因此官吏遂發生了剝削人民的野心。但是貨幣若是現金,則金滿箱,銀滿箱,在交通不便的時代,不但運輸不易,並且慢藏誨盜,很容易引起盜賊的窺窬,而致自己的生命也有危險,所以當時的剝削也有一定的限界。現在呢?現在是信用經濟時代,數千萬的巨款能夠同孫悟空的金箍棒一樣,變成一張匯票,塞在耳朵裡面,哪怕半途被強盜搶去?因此之故,現在人的貪污遂超過古人數萬倍。 梁世傑用十萬貫金錢,收買金珠寶貝,送給蔡京慶壽,半途給強盜搶去,這種事情在現代不會發生。固然宋代有會子、交子之法,「蓋有取於唐之飛錢」,最初只是匯票。 先是太祖時取唐飛錢故事,許民入錢京師,於諸州便換。其法商人入錢左藏庫,先經三司投牒,乃輸於庫……給以券,仍敕諸州,凡商人齎券至,當日給付,違者科罰。 其後益州人民以鐵錢重,書紙代錢,以便市易,稱之為交子,於是會子的匯票又進化為交子的紙幣。據《宋史》所載: 蜀用鐵錢,民苦轉貿重,故設法書紙代錢,以便市易。 益州……民間以鐵錢重,私為券,以便交易,謂之交子。 蜀用鐵錢,以其艱於轉移,故權以楮券。 既然變為紙幣,政府便負發行之責,一交一緡。今日國家銀行發行紙幣,必有準備金。宋初,亦有本錢,即如李光所說:「有錢則交子可行……椿辦若干錢,行若干交子。」紙幣一經發行,除了破裂之外,無須限期收回,交子則以三年為界。 會子、交子之法蓋有取於唐之飛錢……一交一緡,以三年為一界而換之,六十五年為二十二界,謂之交子……界以百二十五萬六千三百四十緡為額。 又者今日貨幣乃通行於全國,錢幣如此,紙幣亦然。宋因錢重難運,因之錢幣不能統一,這與漢的五銖已經不同了。楮幣雖輕,乃同錢幣一樣,各地交子各自印造,而致後來或廢或用,號令反覆,民聽疑惑。馬端臨說: (宋)自中興以來,轉而用楮幣。夫錢重而直少,則多置監以鑄之可也。楮輕而直多,則就行都印造足矣。今既有行在會子,又有川引淮引湖會,各自印造,而其末也,收換不行,稱提無策,何哉?蓋置會子之初意,本非即以會為錢,蓋以茶鹽鈔引之屬視之,而暫以權錢耳。然鈔引則所直者重(原注,承平時,解鹽場四貫八百售一鈔,請鹽二百斤),而會子則止於一貫,下至三百二百。鈔引只令商人憑以取茶鹽香貨,故必須分路(原注,如顆鹽鈔只可行於陝西,末鹽鈔只可行於江淮之類),會子則公私買賣支給無往而不用。且自一貫造至二百,則是明以之代見錢矣。又況以尺楮而代數斤之銅,齎輕用重,千里之遠,數萬之緡,一夫之力克日可到,則何必川自川,淮自淮,湖自湖,而使後來或廢或用,號令反覆,民聽疑惑乎?蓋兩淮荊湖所造,朝廷初意欲暫用而即廢,而不知流落民間,便同見鏹。所以後來收換生受,只得再造,遂愈多而愈賤,亦是立法之初講之不詳故也。 到了國家財政困難,就如濫發紙幣一樣,濫發會子。「官無本錢,民何以信」,「會子太多,而本錢不足,逐致有弊。」神宗時已有這種現象。 自用兵取湟廓西寧,籍其法(會子)以助邊費,較天聖一界逾二十倍,而價愈損。及更界年,新交子一當舊者四。 徽宗時,會子更見跌價,一緡當錢十數。 凡舊歲,造一界,備本錢三十六萬緡。新舊相因,大觀中,不蓄本錢,而增造無藝,而引一緡當錢十數。 這是北宋的情況,南渡以後,會子之制更濫,不但政府濫發交子,而民間偽造交子又充斥於市場之上。 紙幣既不可信用,而宋因為乏銅之故,又鑄鐵錢,然而幣制不立,盜鑄之風甚熾,銅鐵二錢不斷跌價,於是錢幣也和楮券一樣,人多不用。這便是梁世傑須收買金珠寶貝,以作禮物的原因。現代呢?打了一封電報,便是千萬貫金錢,也可委託銀行送往。倘若梁世傑生在今日社會,不但賀禮不會給別人搶去,並且連奉送賀禮一事,也將無人知道。經濟制度的進步不能增加生產力,反而助長奸官污吏之收取紅包,誰能想得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