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子 · 尸子存疑

尸佼 《尸子》
鄭人謂玉朱理者為璞。(1) 按:此見《尹文子》。 校正: (1)《文選·演連珠》注。 深根固蒂。(1) 按:《類聚》有兩刻八十八卷,一本引《尸子》曰:「木之精氣曰必方,又曰深根固蒂。」一本此句別為一條,稱「聲子曰」,在謝承《後漢書》之後。按《老子·德經》云:「有國之母,可以長久,是謂深根固蒂,長生久視之道。』」「聲子」蓋「老子」之訛。「聲(聲)」俗作「聲」,與「老」字字形相近,又脫壞為「屍」也。 校正: (1)《類聚》八十八。 晉國苦奢,文公已儉矯之,衣不重帛,食不兼肉。(1) 按:此見《尹文子》,《書鈔》一百廿九、一百四十三並引作《尹文子》。 校正: (1)《書鈔》卅八。 黃帝時,公玉帶造合宮明堂,見《尸子》。(1) 按:《史記·封禪書》云:「上欲治明堂,奉高旁,未曉其制度,濟南人公玉帶,上黃帝時《明堂圖》」云云。於是上令奉高作明堂汶上,如帶圖,帶即漢武帝時人也,而《雲笈七籤》一百載《真宗軒轅紀》云:「濟南人公玉帶上《黃帝明堂圖》。有復道,上有樓,從西南入,此樓之始也。帝依圖制之曰合宮,可以觀其行也。(2)乃立明堂之議,以觀於賢也。」(3)斯為巨謬矣。 校正: (1)《元和姓纂》十、《通志·氏族略》四。 (2)二語見《尸子》。 (3)本《管子》。 穀梁淑,字元始,魯人,傳《春秋》十五卷。(1) 按:《穀梁傳》引《尸子》語,當在其後,《尸子》未必見《穀梁傳》也,且其文亦不類《尸子》。 校正: (1)《姓纂》十。《氏族略》五「傳」上有「亦」字,「卷」作「篇」。 申徒狄,夏賢也。湯以天下讓,狄以不義,聞已,自投於河。(1) 按:《通志·氏族略》引《風俗通》云:「申徒氏,隨音改為申屠氏。申徒狄,夏賢人也。湯以天下授之,恥以不義,聞已,自投於河。」《姓纂》蓋亦用《風俗通》。其雲《尸子》者,即「屠氏」二字之駁文也。《荀子·不苟篇》云:「負石而赴河,是行之難者也,而申徒狄能之。」(2)《莊子·外物篇》云:「堯與許由天下,許由逃之。湯與務光,務光怒之。紀他聞之,帥弟子而踆於窾水,諸侯吊之,三年,申徒狄因以踣河。」是狄生於夏末,聞湯讓務光而死,非身讓天下也。」《盜跖篇》則云:「申徒狄諫而不聽,負石自投於河,為魚鱉所食。」《淮南子·說山訓》高誘注云:「申徒狄,殷末人也。不忍見紂亂,故自沈於淵。」《漢書·鄒陽傳》顏師古注引服虔注,亦云「殷之末世介士也」。《史記》索隱引韋昭說又雲「六國時人」。《韓詩外傳》一稱:「申徒狄非其世,將自投於河,崔嘉聞而止之。狄引關龍逢、王子比干、子胥、泄冶以自況。」《新序·節士篇》同,則狄當為周末世人。 校正: (1)《姓纂》三。 (2)《說苑·說叢篇》述《荀子》語作「申屠狄」。 野鴨為鳧,家鴨為鶩,不能飛翔,如庶人守耕稼而已。(1) 按:《禮記·曲禮下》:「庶人之摯匹。」孔疏云:「匹,鶩也。野鴨曰鳧,家鴨曰鶩,鶩不能飛騰,如庶人但守耕稼而已。」故鄭注《宗伯》云:「鶩,取其不飛遷。」《爾雅·釋鳥》云:「舒鳧,鶩。」舍人及李巡云:「鳧,野鴨名;鶩,家鴨名。」然則「鳧鶩」云云,乃孔沖遠之說也。 校正: (1)《證類本草》十九、《陳藏器本草引》、《埤雅》八。 海水三歲一周,流波相薄,故地動。(1) 按:《類聚》八、《御覽》卅六、《六帖》六並引作《莊子》,此《莊子》逸文也。又見《初學記》六,下句作「流相薄,即為之地動」。 校正: (1)《事類賦·海賦》注。 楚人賣珠於鄭者,為木蘭之櫝,薰以桂椒,綴以玫瑰,輯以翡翠。鄭人買其櫝而還其珠。此可謂善買櫝矣,未可謂善鬻珠也。(1) 按:此見《韓非子·外儲說左上》,「櫝」作「櫃」,「薰以桂椒」二句作「薰桂椒之櫝,綴以珠玉,飾以玫瑰」。《太平御覽》八百三引《韓子》正與此同。《御覽》此條與《尸子》「水圓折者有珠」相接,吳氏遂誤為《尸子》。 校正: (1)《事類賦·珠賦》注。 水有四德。沐浴群生,通流萬物,仁也;揚清激濁,盪去滓穢,義也;柔而難犯,弱而難勝,勇也;導江疏河,惡盈流謙,知也。(1) 按:《御覽》五十八引《顧子》曰:「子與子華游東池,子華曰:『水有四德』」云云,接《尸子》「凡水其方折者有玉」條後。吳氏所見本或有脫壞,故誤采之。任本次於「方折有玉」之下,蓋亦仍《御覽》誤本也。(2) 校正: (1)《事類賦·水賦》注。 (2)又見《御覽》六十七、《類聚》九。 漁之為事也,有釣、網、罟、筌、罛、羀、罺、罩、涔、罾、笱、欚、梁、罨、箅█(上竹下貍)、銛之類。(1) 按:《初學記》廿二云:「按《尸子》:『燧人之世,天下多水,故教人以漁。其後堯使人水處者漁,又舜漁於雷澤,蓋因修其法也。』」(2)「漁之為事也」云云,「各以用之,得魚一也」。「其後」以下,皆徐氏類舉漁事,非《尸子》本文,孫本亦誤采其後三句。 校正: (1)《事文類聚·前集》卅七。 (2)原註:《文子》曰:「堯使人水處者漁,山處者木。事宜其械,械宜其人。」《尚書大傳》曰:「舜漁雷澤之中。」 禹理洪水,觀於河,見白面長人,魚身,出曰:「吾河精也。」授禹河圖,而還於淵中。(1)梁氏玉繩云:「《水經注》五《河水》有此條,不雲是《尸子》。」 按:《水經注》本《尚書中候》,見《御覽》八十二。 校正: (1)《廣博物志》十四。 雁銜蘆而捍網,牛結陣以卻虎。(1) 按:《抱朴子·詰鮑篇》云:「蜂蠆挾毒以衛身,智禽銜蘆以扞網,獾曲其穴以避徑至之鋒,水牛結陣以卻虎豹之暴。」《文選·鷦鷯賦》注引云:「智禽銜蘆以避網,水牛結陣以卻虎。」《御覽》八百九十九引同此,蓋誤《抱朴子》為《尸子》。(2) 校正: (1)《廣博物志》四十四。 (2)《淮南子·修務訓》云:「雁銜蘆而翔,以避矰弋。」 急土。(1) 按:「隱土」見《列子·天瑞篇》。 校正: (1)《升庵外集》三:「東北咸州曰隱土。」註:「《尸子》作急。」 法螺蚌而閉戶。(1) 按:《外集》又引《文子》:「法蠡蠬而閉戶以證鋪首。」語與此同,然《文子》今本亦不載。 校正: (1)《升庵外集》八。 楚人有鬻矛與盾者,譽之曰:「吾盾之堅,莫能陷也。」又譽其矛曰:「吾矛之利,於物無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應也。(1) 按:此見《韓非子·難一》及《難勢》。 校正: (1)《升庵外集》廿二。 鴻飛天首,高遠難明。楚人以為鳧,越人以為乙,鴻常一爾。(1) 按:九十七又引作張融語,見《南齊書·顧歡傳》。 校正: (1)《升庵外集》五十九。 禹有進善之鼓,備訊唉也。(1) 按:《管子·桓公問》云:「禹立諫鼓於朝,而備訊唉。」 校正: (1)《升庵外集》六十四。 虞舜灰於常羊,什器於壽邱,就時於負夏,未嘗暫息。頓邱買貴,於是販於頓邱。傳虛賣賤,於是債於傳虛,以均救之。(1) 按:此見《路史後紀》十二,不雲出《尸子》。 校正: (1)《繹史》十。 蔡威公閉門而哭,三日泣盡,繼以血。其鄰窺牆問曰:「何故悲哭?」答曰:「吾國且亡。吾聞病之將死,不可為良醫;國之將亡,不可為計謀。吾數諫,吾君不用,是知將亡。」(1) 按:《御覽》四百八十八引此作《說苑》,與今《權謀篇》小異。四百五十引與今本同。 校正: (1)任本。 兩智不能相救,兩貴不能相臨,兩辨不能相屈,力均勢敵故也。(1) 按:《御覽》四百卅二引作《尹子》,乃《尹文子》佚文,見《意林》。 校正: (1)孫本引《御覽》。 殷紂為肉圃。(1) 按:《御覽》八百六十三引作《公孫尼子》,《初學記》廿六同。 校正: (1)惠本、孫本引《御覽》。 《帝范·閱武篇》:「句踐軾蛙,卒成帝業。」注云:「《尸子》作『式』。」 按:《尹文子》云:「越王勾踐謀報吳,欲人之勇,路逢怒蛙而軾之。」此《尸子》乃《尹子》之誤。《韓非子·內儲說上》「軾」作「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