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
詩人
名句
古籍
首頁
古籍
石屋續瀋
◎發幣於公卿
朗讀
石屋續瀋 · ◎發幣於公卿
馬敘倫
·
《石屋續瀋》
《左·隱七年傳》:「初,戎朝於周,發幣於公卿。」杜預註:「朝而發幣於公卿,如今計獻,詣公府卿寺。」孔穎達疏:「晉時,諸州年終,遣會稽之吏,獻物於天子,因令以物詣公府卿寺。」按:漢之上計,乃猶清代之戶部核銷,晉猶因於漢。然彼時上計者,或兼以士物獻納於朝廷耶?故杜言然。惟戎之來實非上計,其發幣於公卿蓋相賂耳。昔段祺瑞執政,余攝教長。後藏班禪喇嘛額爾赫尼來京,猶循藩屬故事,於國務員皆遣其屬致藏宜,如哈達及狐皮、麝香等物,此正發幣於公卿也。
← 上一章
◎與許緘夫談梁山舟逸事
下一章 →
◎高吹萬扶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