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色紳言 · 卷上
東坡居士在黃州,嘗書云:「自今以往,早晚飲食不過一爵一肉。有尊客則三之,可損不可增。召我者預以此告:一曰:安分以養福;二曰:寬胃以養氣;三曰:省費以養財。」
范文正公曰:「吾夜就寢,自計一日食飲奉養之費,及所為之事,果相稱則鼾鼻熟寐。或不然則終夕不能安眠,明日必求所以補之者。」
范仲座右戒曰:「凡吃飲食,不可揀選去取。」
李若谷為長社令,日懸百錢於壁,用盡即止。東坡謫齊安,日用不過百五十,以竹筒貯,不盡者待賓客。《與李公擇書》云:「口腹之慾,何窮之有。每加節儉,亦是惜福延壽之道。」
鄭亨仲曰:「吾平生貧苦,晚年登第,稍覺快意,便成奇禍。今學張子韶法,要見舊鹽風味其長久。」
范忠宣公平生自奉養無重肉,不擇滋味粗糲。每退食自公,易衣短褐,率以為常。自少至老,自小官至大官如一。親族子弟有請教者,公曰:「唯儉可以助廉,唯恕可以成德。」
張莊簡公性素清約,見風俗奢靡,益崇節儉,以率子孫。書屏間曰:「客至留饌,儉約適情,餚隨有而設,酒隨量而傾。雖新親不抬飯,雖大賓不宰牲。匪直戒奢侈而可久,亦將免煩勞以安生。」
王公曾與孫沖同榜。沖子京謁公,公留吃飯,飭子弟云:「已留孫京吃飯,安排饅頭。」饅頭時為盛饌矣,公飭安排,則非常家飯可知。韓公億與李公若谷同游汝州,趙太守請李為門客,尤敬待韓。每韓至,令設豬肉,李常簡戲云:「久思肉味,請兄早訪。」太守禮門客,雖豬肉亦不常設,古人節儉若此。今以饅頭豬肉為粗食,恆用,何哉?唐高錢侍郎兄弟三人,俱居清列,非速客不二羹,夕飯惟食卜匏,所以簪纓濟濟,顯融久長。杜祁公為相,食於家,一面一飯,天性清儉,在官不然官燭,油燈一注,熒然欲滅,對客清談而已。故年逾八旬,壽考終吉。李德裕瑏瑠奢侈,一杯羹費錢三萬,晚有南荒之謫。寇萊公瑏瑡少年富貴,不點油燈,夜宴劇飲,燭淚成堆,晚有南遷之禍。人皆以為奢報,信矣。豈惟臣哉!天寶瑏瑢中貴戚相競進食,珍羞瑏瑣畢集,失國出奔,至咸陽,日中未食,楊國忠市胡餅瑏瑤,民獻糲飯雜以麥豆,皇孫手掬,未飽而泣。天子不能無暴殄瑏瑥之報,而況吾人乎。
司馬溫公言其先公為郡牧判官,客至未嘗不置酒,或三行,或五行,不過七行。酒沽於市,果止梨栗棗柿,餚止脯醢菜羹,器用瓷漆。當時士夫家皆然,會數而禮勤,物薄而情厚。近日士夫家酒非內法,果非遠方珍異,食非多品,器皿非滿案,不敢作會。嘗數月營聚,然後發書,風俗頹弊如是。公在洛文潞公范忠宣公約為真率會,脫粟一飯,酒數行,詩云:「隨家所有自可樂,為具更微誰笑貧。」惜富養財,有補風化不小。
仇泰然守四明,與一幕官相得。一日問及「公家日用幾何」,對曰:「十口之家,日用一千。」泰然曰:「何用許多錢?」曰:「早具少肉,晚菜羹。」泰然驚曰:「某為太宋,居常不敢食肉,只是吃菜。公為小官,乃敢食肉,定非廉士。」自爾見疏。予嘗謂節儉之益,非止一端。大凡貪氵㸒之過,未有不生於奢侈者。儉則不貪不氵㸒,是可以養德也。人之受用,自有劑量,省嗇淡泊,有久長之理,是可以養壽也。醉濃飽鮮,昏人神志。若疏食菜羹,則腸胃清虛,無滓無穢,是可以養神也。奢則妄取苟求,志氣卑辱。一從儉約,則於人無求,於己無愧,是可以養氣也。故老氏以為一寶。
佛言受即是空,謂受苦受樂,及一切受用也。如食列數味,放箸即空矣。
經云:「若食足矣,更強食者,不加色力,但增其患,是故不應無度食也。」
「四百四種病,宿食為根本。」「凡當得病,先宜減食。」
斷際禪師曰:「有識食,有智食。四大之身,飢瘡為患,隨順給養,不生貪著,謂之智食;恣情取味,妄生分別,難求適口,不生厭離,謂之識食。」
多食之人有五苦患:一者大便數,二者小便數,三者饒睡眠,四者身重不堪修業,五者多患食不消化。自滯苦際。日中後不食有五福:一者滅欲心,二者少臥,三者得一心,四者無有下風,五者身安穩,亦不作風。
聞至人云:「人生衣食財祿皆有定數,若儉約不貪,則可延壽。奢侈過求,受盡則終。譬如有錢一千,日用一百,則可十日,曰用五十,可二十日。若恣縱貪侈,立見敗亡。一千之數,一日用盡,可不畏哉!或曰「奢侈而壽長者何也?蓋當生之數多也。若更廉儉,則愈長也。」
尹真人曰:「三欲者,食慾、睡欲、色慾。三欲之中,食慾為根。吃得飽則昏睡,多起色心。止可吃三二分飯,氣候自然順暢。飢生陽火煉yin精,食飽傷神氣不升。朝打坐,暮打坐,腹中常忍三分餓。」
《禮記》曰:「君無故不殺牛,大夫無故不殺羊,士無故不殺犬豕。君子遠庖廚,血氣之類弗身踐也。」
老子曰:「射飛逐走,發蟄驚棲,縱暴殺傷,非理烹宰,如斯等罪,司命隨其輕重,奪其紀算,算盡則死,死有餘責,殃及子孫。」
裴相國曰:「血氣之屬必有知,凡有知者必同體。世上欲無刀兵劫,須是眾生不食肉。」
陶弘景弟子桓先得道,將超升,弘景問曰:「某行教修道勤亦至矣,得非有過而淹延在世乎?」桓曰:「君之陰功著矣,所修《本草》以蟲、水蛭為藥,功雖及人,而害於物命,以此一紀之後,當解形去世,署蓬萊都水監耳。」言訖乃去。弘景復以草木之藥,可代物命者,著別行《本草》三卷以贖其過。
曾魯公放生,以蜆蛤之類為人所不恤而活物之命多也。一日夢被甲者數百人前訴,寤而問其家,有惠哈蜊數者,即遣人放之。夜夢被甲者來謝。
東坡云:「余少時不喜殺生,時未斷也。近年始能不殺豬羊,然性嗜蟹蛤,故不免殺。自去年得罪下獄,始意不免,即而得脫,遂自此不復殺一物。有餉蟹蛤者放之江中,雖無活理,庶幾萬一,便不活,愈於煎烹也。非有所覬,但已親歷患難,不異雞鴨之在庖廚,不復以口腹之故,使有生之類,受無量怖苦爾。猶恨未能忘味,食自死物也。」
東坡與陳季常往來,每過往之際,輒作泣字韻詩一篇,季常不禁殺,以此諷之。季常既不殺,而里中化之,至今有不食肉者。皆云:「未死神先泣。」此語使人悽然。
唐張易之兄弟侈於食,競為慘酷。為大鐵籠置鵝鴨於內,當中起炭火,銅盆貯五味汁。鵝鴨繞火走,渴即飲汁,火炙痛即回,表里皆熱,毛落盡肉赤乃死。昌宗以其法作驢炙。昌儀用鐵钁釘狗四足按鷹鷂,肉盡而狗未死,號叫酸楚不可聽。易之過昌儀憶馬腸,昌儀從騎鈹肋取腸,良久乃死。後洛陽人臠易之昌宗,肉肥白如熊肪,煎炙而食。打昌儀雙腳折,掏取心肝。孰謂無天報哉?
蔡京作相,大觀間,因賀雪,賜宴於京第,庖者殺鵪子千餘。是夕京夢郡鵪遺以詩曰:「啄君一粒粟,為君羹內肉。所殺知幾多,下箸嫌不足。不惜充君庖,生死如轉轂。勸君慎勿食,禍福相倚伏。」京由是不復食。
戴石屏見烹犢延客者,詩云:「田家繭栗犢,小小可憐生。未試一犁力,俄遭五鼎烹。朝來古食指,妙絕此杯羹。口腹為人累,終懷不忍情。」
佛印《滿庭芳》詞云:「鱗甲何多,羽毛無數,悟來佛性皆同。世人何事,剛愛口頭濃。痛把眾生剖割,刀頭轉,鮮血飛紅,零炮碎炙,不忍見渠儂。喉嚨才咽罷,龍腦鳳髓,畢竟無蹤。謾贏得,生前夭壽多凶,奉勸世人省悟。休恣意,擊惱閻君,輪迴轉,本來面目,改換片時中。」
彌勒尊佛云:「人生在世太無知,日日朝朝真是痴,刀割畜生身上肉,自家面上要添肥。喉嚨三寸原無底,何日何年是了期。不顧割他身上肉,猶嫌是肉少精脂。與你黃金十萬兩,誰肯將刀割自皮。饒卻飛禽並走獸,他身也是父娘兒。奉勸諸人觀此頌,慈悲不殺是便宜。偈曰:『勸君勤放生,終久得長壽。若發菩提心,大難天須救。』」
永嘉云:「慈悲撫育,不傷物命,水陸空行,一切含識,命無大小,等心愛護,蠢動飛,無令毀損。」
陳氏戒殺,或問曰:「如六畜等,我若不殺,他人亦殺之。施之山林,豹狼亦殺之。縱使我不殺亦不能救之矣。」答曰:「六畜等我皆往世作決定殺因,故今受決定殺果,雖佛亦無如之何。故佛教人不殺者,正所以救之也。不作殺業,則無殺因,若決無殺因,則決不受殺報。若勸得一人不殺,則是救得一人不造殺因,免為畜生。若勸化得千萬人不殺,則救得千萬人免為畜生,出離三塗矣。故人能從佛勸化,未聞食肉豹狼能從佛勸化也。」
道經云:「一切諸眾生,貪生悉懼死,我命即他命,慎勿輕視於彼。」
了了居士云:「體質須還異,靈明本不殊。雖然分貴賤,只是別形軀。苦痛教他死,肥甘助己需。休教閻老斷,自想說何如。」
抱一子云:「殺生恣口腹,罪業足無邊。捐財廣濟人,福德不可論。世人如不信,請觀《太上篇》。有感必有應,毫髮無差焉。」
宣和間,富商楊序夢神告曰:「子逾旬當死,若能救活億萬物命可免。」序曰:「大期已迫,物命有限,未易滿數。」神曰:「魚卵不經鹽漬,三年尚可再活,盍圖之。」序乃大書神語於通衢壁間,由是人皆知戒,見人殺魚,就取卵投之江河。如是月余,復夢神曰:「億萬之數已滿,壽可延矣!」既而果然。
《禮》曰:「豢豕為酒,非以為禍也。而獄訟益繁,則酒之流生禍也。是故先王因為酒禮,一獻之禮,賓主百拜,終日飲而不得醉焉,所以備酒禍也。」(以下戒飲)。
陳公子完奔齊,飲桓公酒,樂。公曰:「以火繼之。」辭曰:「臣卜其晝,未卜其夜。君子曰:『酒以成禮,不繼以氵㸒,義也。』」齊桓公飲管仲酒,仲棄其半曰:「臣聞酒入舌出,舌出言失,言失身棄,臣以為棄身不如棄酒。」
邴原舊能飲酒,以荒思廢業斷之,八九年酒不向口。
陶侃飲酒有定限,常歡有餘而限已竭。或勸少進,侃淒悵良久,曰:「年少曾有酒失,亡親見約,故不敢逾。」
劉玄明為山陰令,告新尹曰:「作縣唯日食一升飯,莫飲酒,此為第一策。」
王肅家誡曰:「凡為主人飲客,使有酒色而已,無使至醉。若為人所強,必退席長跪,稱父戒以辭之。敬仲辭君,而況於人乎?」
高允被敕,論集往世酒之敗德者以為《酒訓》,孝文覽而悅之。
柳戒子弟曰:「崇好優遊,耽嗜曲櫱,以銜杯為高致,以勤事為俗流。習之已荒,覺已難悔。」
范公質誡子曰:「戒爾勿嗜酒,狂藥非佳味,能移謹厚性,化為兇險類。古今傾敗者,歷歷皆可記。」
陳有斗余酒量,每次不過五爵。雖會親戚,間有歡適,不過大白滿引,恐以長飲廢事。每日有定課,自雞鳴而起,終日寫閱,不離小齋,倦則就枕,既寤即興,不肯偃仰枕上。每夜必置行燈於床側,自提就案,不呼喚使者。
張文忠公飲量過人,太夫人年高,頗憂之。賈存道慮其以酒廢學生疾,示以詩曰:「聖君恩重龍頭選,慈母年高鶴髮垂。君寵母恩俱未報,酒如成病悔何追?」文忠自是非對親客不飲,終身不至醉。
北齊文宣與左右飲,曰:「快哉大樂。」王曰:「長夜荒飲不悟,國破亦有大苦。」帝默然。
商受沈酣,上天降喪。羲和酒荒,胤侯阻征。鄭大夫伯有掘地築室為長夜飲,子皙伐而焚之,死於羊肆。楚子反為司馬,醉而寢,楚王欲與晉戰,召之辭以心疾,王徑入幄,聞酒臭曰:「今日之戰,所恃者司馬,而醉若此,是亡吾國而不恤吾眾也。」射殺之。周故人與飲酒大醉,腐脅而死。灌夫酒酣罵座,武帝時伏誅。故裴日休瑏瑠目酒之道:上為氵㸒溺所化,化為亡國;下為凶酗所化,化為殺身。
元右相阿沙不花,見武帝容色日悴,諫曰:「八珍之味不知御,萬金之身不知愛,惟曲櫱是好,嬪是眈,是猶兩斧伐孤樹,未有不顛仆者。」次年帝崩,壽三十一。
經云:「若常愁苦,愁遂增長。如人喜眠,眠則滋多。貪氵㸒嗜酒,亦復如是。「酒失最上破壞善法,寧以利刀斷於舌根,不以此舌說染欲事。「喜飲酒醉,墮沸屎泥犁之中,罪畢得出,生猩猩中,後得為人,頑無所知。「善來比丘,證阿羅漢降伏毒龍,後飲漿中酒大醉,遂失神通,不能降鱔,豈復能降龍也。」
洪州廉使問馬祖曰:「吃酒肉即是,不吃即是?」祖曰:「若吃是中丞祿,中吃是中丞福。」
崇真宮道士龔尚賢飲燒酒過多,向臥吹燈,引火入喉中燒死。大抵酒皆有火,非但燒酒也。母族曹翁居京師,九十餘,步履如壯,人問其量,酒涓滴不飲,可知酒之能損壽矣。
金仁山曰:「夫人敬則不縱慾,縱慾則不敬。商之君臣一本於敬,舉天下之物不足以動之,況敢荒敗於酒乎?」
薛文清曰:「酒色之類,使人志氣昏酣荒耗,傷生敗德,莫此為甚。俗以為樂,余不知果何樂也。惟心清欲寡,則氣平體胖,樂可知矣!」
活人心云:「酒雖可以陶情性,通血脈,然招風敗腎,爛腸腐脅,莫過於此。飽食之後,尤宜戒之。飲酒不宜粗及速,恐傷破肺。肺為五臟之華蓋,尤不可傷。當酒未醒,大渴之際,不可吃水及啜茶,多被酒引入腎臟,為停毒之水,遂令腰腳重墜,膀胱冷痛,兼水腫、消渴、攣之疾。」
殺生崇飲,口腹類也,故附列焉。或曰:「天地生物養人,先王為酒合歡,儒者所不禁也。二戒之示,幾逃禪矣,如廢禮何?」嗟夫,舜德好生,禹疏儀狄,聖人未始不戒也。即不能然,若東坡食自死肉,陶侃飲有定限,何如必以此為迂論迦談而漫不知檢,是假歸儒之名,以文其肆無忌憚之行也而可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