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摩訶衍論贊玄疏 · 釋摩訶衍論贊玄疏卷第五
中京報恩傳教寺崇祿大夫守司空詮圓
通法大師賜紫臣沙門法悟奉來撰
已說(至)應審觀察。
釋曰:後辨用大,有二:初、結指舉勸。
言本願(至)相續義故。
釋曰:後依門釋相,有六:一、本願無盡門,有二:初、解義門。梵語僧那,此雲誓願。阿世耶者,此雲意樂。初總指陳諸佛清淨誓願意樂,廣大無際。由承大願,發起五海,故判科名大願無盡:一、興十方微塵數慈悲心海;二、修十方微塵數圓滿因海;三、攝十方微塵數眾生根海;四、立十方微塵數廣大願海;五、成十方微塵數自在果海。後出所以,由稱實知一切眾生同一無異,如己身故。
如本(至)如己身故故。
釋曰:後合本論諸波羅蜜,即配因海;從盡欲下,至於未來,義當果海。余文易見,不繁具指。
已說(至)不著門。
釋曰:二、離相不著門,有二:初、結指。
言離相(至)平等故。
釋曰:後開示,於解義中,牒門總指,出意別明;又合本論中,以釋配本論,義亦明顯。
已說(至)平等門。
釋曰:三、能所平等門,有二:初、結指。
言能所(至)不假他力。
釋曰:後解釋有三:初明論義;人法已下,標釋平等;以一體下,遣拂顯性平等。標三:一、人法平等,二、體用平等,三、智理平等。謂法身下,釋三平等:一、法應化身,即屬其人;二、種淨理,名實實理;二、染淨理,名假假理,即屬其法。人法一體,無差別故。二、自性本身是體,枝末應化是用。體用一體,無差別故。三、智理一體,無差別故。以一體下,拂彼二一。亦無無耳,令絕跡故。以此義下,顯性德故。
甚深(至)同同同相。
釋曰:次引教證,有四:一徴同異相。
佛言(至)非觀偽法。
釋曰:二、釋同異相。異異異相答,是無明。無明具含惑、業、苦故,由三多別,言三異字。同同同相答,是明法。明法含前三種平等,由三平等,言三同字。真妄二法,如牛兩角,相待假立,非互消煉,融歸一體。此但隨根權宜施設,如實真妄兩法俱空,空亦復絕。此就上根,了達同異二種本來一味,不見對待虛偽法故。
於此(至)應覺知耶。
釋曰:三、請問後句。
爾時(至)廣說故。
釋曰:四、對答空絕。我諸經說,異是無明,同是明法,為度愚夫權假而說。今為文殊就真實說,非觀偽法,同異歸同(同謂一體),同同歸空(體性亦拂),空空歸絕(亦無空耳)。
如本(至)一切處故。
釋曰:後合本論,以本配釋,逆次而具三種平等。初三句是智,第四句是理,智理平等。上四句是體,次三句是用,體用平等。前七句是人,後二句是法,人法平等。等字貫前三平等故。
已說(至)現應門。
釋曰:四、無相現應門有二:初、結指。
言無相(至)一切角故。
釋曰:後解釋,有三:初明法喻。因法身性空,故無像能現於眾像;猶兔角體虛,故無角善生於諸角。故肇公云:法身無像,應物以形;般若無知,對緣而照。萬根頓赴,而不撓其神;千難殊對,而不干其慮。動若行雲,止若穀神,豈有心於彼此,而情繫於動靜者哉?既無心於動靜,亦無像於去來。去來不以像,故無器而不形;動靜不以心,故無感而不應也。
謂法身佛(至)無他身故。
釋曰:次辨真應,有二:初真身無相,法身如來,一一非一,寂寂非寂,心言罔及,滅斷皆亡,唯是自然,作自然故。准聖法記,無下唯字。阿謂自然,真佛應佛,法身智身,如次配上二自然故。下之徴釋,證上可知。
而諸(至)無有關故。
釋曰:後應根現相,根見佛現,生聞佛說,但自心中獲得益故。唯影無本,於今可了。華嚴經云:諸佛無有法,佛於何有說?但隨其自心,謂說如是法。法身體中無有關者,以眾生見,見自心中隨緣本覺不思議業相,亦見自心性淨本覺緣薰習鏡身,亦見自心自用大中應化佛身,故於法身無關而已。如見既爾,於聞亦然。
如本(至)說為用故。
釋曰:後合本論。
已說(至)差別門。
釋曰:五、隨見粗細門,有二:初、結指分門。
初門(至)分分轉故。
釋曰:後隨門辨相,有三:初報應用差別,有二:初應身用相門,又二:初解義門。凡小不了諸法唯心,依妄事識,見應化佛,謂從外來,執色大小,不能通達,身無分齊。
如本(至)不能盡知故。
釋曰:後合本論,良以凡小不知自己,轉識心中法身現故,謂有別佛從外來耳。
次門(至)無分齊故。
釋曰:後報身用相門有二:初解義門。從發心住至金剛心,一切賢聖了達諸法唯心理故,依彼業識發始覺智,見報身佛作唯心解,實知依正無有分齊。
如本(至)不失故。
釋曰:後合本論。
自此(至)說為報故。
釋曰:次報應相差別有二:初具樂相名報,無漏行熏即始覺熏,不思議熏即本覺熏。
所言(至)說為應故。
釋曰:後非受樂名應。
自此(至)此義云何。
釋曰:後重明前所說,有三:初指徴。
若三賢似(至)真如位故。
釋曰:次解釋,有三:初三賢分見,有二:初解義門。三賢位人,以信真故,分見報身,了知色相無有去來,但自心現,不離真如,仍帶分別,不同地上。
如本(至)法身位故。
釋曰:後合本論。
若得(至)之究竟故。
釋曰:次十地轉勝,初地已去所見身土,位位增強地地轉勝,至金剛心見究竟故。
若佛(至)無二故。
釋曰:後佛果離絕有二:初解義門。由佛果位業識無故,始覺無依,沒同本覺,能所見空。是知諸佛真如平等,法身平等,既無彼此對待之殊,何有色相互相見故?境慮悉亡,真智斯顯。遮伽梨娑那提衣,此雲玉光耀羅衣,帝釋服用莊嚴之衣。鍵屍多陀摩宮,此雲安樂變轉宮。此衣及宮,俱屬理性,但隨義便,巧立其名,攝持眾德,覆護智身,居處安常,棲神寂靜,自性無二,本智獨存故。
如本(至)迭相見故。
釋曰:後合本論,迭猶遞也,互無見故。
何故(至)隨粗細故。
釋曰:後問答。因何應身依事識見?復何報身依業識見?欲顯所依事識即粗、業識即細,依粗識覺唯見應身,所見佛身隨粗轉故;依細識覺則見報身,所見佛身隨細轉故。
已說(至)說相可見。
釋曰:六、問答決疑門,有二:初、結指分門。
問者(至)發起此問。
釋曰:後依門辨相,有二:初問,又二:初解義門。問:法身真體絕離色像,非心所測,豈口能宣?何故無相現應章說法身無相能現色相?若許法身出多色相,則不可言法身離像。
如本(至)色相故。
釋曰:後合本。
論自此已下,即決此疑。
釋曰:此答有二:初、標。
言法身(至)不二故。
釋曰:後釋有五:一、法身現色門。法身為所依,色相是能依,真心色相,法爾平等,既無二體,又唯一心,無相現相,復有何違?
言顯示(至)智身故。
釋曰:二、智身形相門。智性如金,色相如黃。以金攝黃,唯名金器。以智攝色,故名智身。
言顯示(至)法身故。
釋曰:三、法身形相門,以色攝智,將此翻前法合喻況,如文可知。此前三門各出意者,第一法身即是體大,色相用大,用依體出,故無二也。第二智身即是相大,色像用大,以相收用,色歸智故。第三法身諸法通名,以色攝智,舉用收相,智歸色故,不雲色身。言法身者,名義該通,攝一切故。以此三門,三大無礙,無相現相,有色離色,復何相違?
言廣大(至)不相妨故。
釋曰:四、廣大無際門,明前所說法、智二身所現色相,謂諸世界菩薩報身無量莊嚴,周遍五界,具足五用,無分無礙,不亂不妨故。
言不可(至)用義故。
釋曰:五不可思議門,指前業用深妙尊勝,非是凡小所能知故,以是真如自在用故。
如是(至)以之為別。
釋曰:後料揀余義有三:初、二門,三、大異。
是故(至)不相舍離故。
釋曰:次一經二義證,先說真如門各別立故,後說生滅門得並立故。
余種種相(至)自當理明。
釋曰:後余相指別明,即指下文第論七末,以何義故,四門結中皆悉通名隨順法性?為欲顯示法性虛空,乃至廣大圓滿無分際故。
已說(至)破異門。
釋曰:後門自入門破異門,有二:初、結指。
本曰(至)真如門故。
釋曰:後開示,有二:初唱本。
論曰(至)與本量等。
釋曰:後作釋,有三:初法說,有二:初解義門,有四:一入門遣執。初略徴釋,後躡徴釋。謂有眾生,執彼所入一法界心,以是本故,亦廣亦大。又計能入真妄二門,以是末故,亦狹亦小。故以此論,對治此執,門亦所入,與本量等。意云:既真如門亦是所入,與其本法廣大量等,非是狹小,云何妄執法廣門狹?問:其真如門,由是所入,可與本等,則破前執。且生滅門既非所入,云何亦說與本量等?答:非為生滅,亦為所入,方與本等。良由所入是體,能入是用,體用相依,不可定異,故說生滅亦與本等,云何妄執法廣門狹?若爾,何故前論七異之中,說生滅門與本別耶?答:前論為顯能作本法,一向純淨,所作之門,具通染淨,純雜有殊,言與本別。非謂門法大小不同,說與本別。故今釋論,敘異執中,真妄二門,亦狹亦小,雙舉二門,齊生異執。故對治中,泛爾而言,門亦所入,與本量等。以無言揀生滅一門,非是所入,不與本等。或可以用合體,與其本等,故生滅門亦是所入。又或生滅全入真如,既真如門與法無異,應知生滅與法不別,故此二門皆屬所入。由是論指門亦所入,與本量等。或斯論意,偏顯真門是所入故,學者應知。
複次(至)差別相。
釋曰:二、顯理絕相,有為全真無差別故。
複次(至)平等門故。
釋曰:三等空契實,五陰所空,智見能空,能所皆空,入真門故。
複次(至)真如門實故。
釋曰:四、以假歸實。生滅是假,真如是實,從假入實,方究竟故。此約生滅門中,未得究竟覺,從假入實,歸真如故。若至究竟,相盡成已,無容更入真如門故。已到一心,更何修斷?前曾具指,更不再陳。
如本(至)終不可得故。
釋曰:後合本論,從妄入真,行相云何?令推五陰,色之與心,舉外六塵,彰內六根,畢竟無念。又空六識,為其行者,通觀蘊、處、界等,終不可得,空無所有。能推智心,了無形相,十方諦求,終不可得,能所皆空,自然入實故。
以何(至)西方喻念。
釋曰:次喻合,有三:初總徴問。
為欲(至)破世間闇。
釋曰:次別解釋,有二:初喻覺,欲顯本覺出現智光破生死闇故。以東方況於本覺,如日發光破世闇故。
無明(至)清淨明故。
釋曰:後喻念,欲顯無明出生染法,隱淨慧明故。以西方況於無明,如日沒闇覆淨明故。
如本(至)不動故。
釋曰:後合本論,所迷東方,喻於本覺;所執西方,喻於無明。能迷之人,以況眾生,由其迷故,計東為西,實非東方轉為西耳。蓋因情迷,謂東為西,由其不覺,執心作念,實非覺心變為妄耳。良以生迷,謂心為念,法合喻明,於慈可見。
自此(至)真如門故故
釋曰:後得益,謂令眾生了知真心無能所起,即成修習真如隨順。隨順因圓,即成真如得入果滿。說念已離,融歸一心。隨順既無,得入何有?
已說(至)正解門。
釋曰:次對治邪執門,有二:初結指。
本曰(至)不入實智故。
釋曰:後開示,有二:初唱本。
論曰(至)是名為四。
釋曰:後作釋,有二:初分門。
言顯示(至)作根本故。
釋曰:後辨相有四:一、根本總相門,有三:初、解義門。恆沙邪道一切定執,皆以我見為根本故。人我見者,執有主宰;法我見者,執法實故。問:五種人見於真計執,云何說為人我見耶?答:古師二釋:一、凡夫初學有人我者,起此妄執,名人我見。二、如來藏中而有二義:一、本覺佛性,即當人義,於上妄執,故名人執;二、理實佛性,當所觀法,今取初義,說為人執。
是故(至)為依而轉故。
釋曰:次引教證。一切虛妄定執邪道,皆以我見為依而轉。譬如一切林樹草木,皆以山嶽為依而轉。
如本(至)法我見故。
釋曰:後合本論,邪謂邪道,執謂定執。
已說(至)對治門。
釋曰:二人見對治門,有三:初、總結指。
言顯示(至)無大要故。
釋曰:次別開解,對治人見、正化二凡,令除謬執,生正解故。准本趣中,通為三聚。八因中第二唯被邪定,龍樹三文出沒異者,謂本趣中明造論意,普使異生、二乘、菩薩除執著故,由此彼文通為三聚。八因中第二唯邪定者,良以三聚散在八因,各逐法門說其所被。彼文正起對治邪執,以為異生七執增盛,且隱於余,偏明此一,故唯邪定。此文而明邪不定者,蓋以謬執過失增故,以正定聚極輕微故,由此唯二。如是三文,各據一理,互影偏彰,俱無違故。五種人見不廣釋者,文相明故,無大要故。欲粗知者,今應略辨。初二於空遂生謬執,佛說真空,為除滯有而迷本意,則謂豁然無物之空。後三於有復起倒知,佛說妙有,為遣實有而迷本意,則謂確實情有之有。於人五種,各具三文:初執緣,次執相。對治一者已下,妄執事空以為法體。以不知下,迷佛破有,執色為身,故說法身寂寞如空,便計法身全同虛空。云何已下,正治妄執。情有理無,心離妄動,真心周遍,如斯性智豈同虛空?二者、已下妄執法體唯是空無。以不知下,迷佛破有,執諸法實,故說諸法本空離相,便計真如、涅槃亦空。云何已下,正治妄執。三者、已下妄執性德全同色心。以不解下,由迷佛說體具萬德,便計本覺有色心相。云何已下,正治妄執。德本依真,因染示現,豈有色心自相差別?四者、已下妄執法性本有世染。以不解下,由迷佛說依真有染,便計自體具有染法。云何已下,正治妄執。淨德本有,妄染本無,妄從法爾,不與藏性而共相應。若如來下,反破,可知。五者、已下妄執染淨有始有終。以不解下,由迷佛說,即是計執真先妄後,眾生有始,涅槃有終,還作眾生。云何已下,正治妄執。藏性離始,則顯生死無始;藏性離終,則顯涅槃無終。五種人執,應如是知。
如本(至)後際故故。
釋曰:後合本論。
已說(至)對治門。
釋曰:三法見對治門,有三:初、總結指。
言顯示(至)不須重釋。
釋曰:次別開解二乘異生有二法執,一計生死、二計涅槃皆為實有,遂怖生死致取涅槃。為治此執,即說五蘊本性無生元是涅槃,何起忻猒畏苦求樂?
如本(至)涅槃故故。
釋曰:後合本論。
已說(至)俱非絕離門。
釋曰:如俱非絕離門有三:初、總結指。
言顯示(至)無所達故。
釋曰:次別開解。由除二執,即證二空。通達諸法,言斷心滅。言斷既斷,唯照唯寂。心滅已滅,唯慮唯止。不見別法,名無所達。又照寂俱亡,名為斷斷。慮止咸絕,名為滅滅。又人法執除,名為斷斷。照除心絕,名為照寂(照亦絕故)。人法空泯,名為滅滅。慮空心息,名為慮止(慮亦息故)。照慮皆亡,無所達故。
如本(至)不入實智故故。
釋曰:後合本論生滅門中,相待之法無相可說,故知諸法一切皆非而有言說,是佛方便假言引導,本意令生離妄歸真,以念諸法令心生滅,畢竟不能入實智故。
已說(至)道相門。
釋曰:後分別發趣道相門,有二:初結指。
本曰(至)法身不現故。
釋曰:後開示,有二:初唱本。
論曰(至)說相可觀。
釋曰:後作釋有二:初分門指觀。
言總標(至)趣入義故。
釋曰:後依門示相,有二:初總標門,又二:初解義門,復二:初隨相道。諸佛所有願海、因海、果海、所化徒海,菩薩隨應稱願、稱因、稱果、稱徒,隨次修行,不超不過,皆趣入故。通取此門,發趣道相,即解立義分中通達軌則門故。
複次(至)如如行故。
釋曰:後離相道,一切諸佛隨修遣修、隨相違相,故於位地都無趣向。一切菩薩於彼無有趣向法中稱如行故,此依生滅說離相故。又前段文明生滅門,三世菩薩依佛次位趣向入故。今此段文明真如門,一切菩薩依佛絕相稱如行故。所以本論不顯說者,舉生滅修彰真如故。
如本(至)義故故。
釋曰:後合本論。
已說(至)應審思擇。
釋曰:後別釋門,有二:初、結指標觀。
就第一(至)證發心故。
釋曰:後依文辨相,有三:初、三種發心分剖門,有二:初、開門合本論。
就初門中(至)是名為三。
釋曰:後依門解義,有二:初明信成就發心門,有三:初分門,有二:初總辨三門。
第一(至)應觀審觀察
釋曰:後別指前一,於信成就發心一門,總標廣說,兩重解釋。
就第一(至)是名為四。
釋曰:次辨相,有三:初開問總標門,次答釋廣說門。二合,分二:初初重二門,有二:初開問,又二:初標意趣。總問四者:一問能修之人,二問所修之行,三問得成之信,四問勝進之相。
如本(至)堪能發心故。
釋曰:後合本論。
已說(至)是名為六。
釋曰:後廣答,有二:初、結指分門。
言顯示(至)眾生故。
釋曰:後依門辨相,有二:初、別解二門,又二:初、次第答。釋門有六:一、修行假者門。准因緣分,唯取上品十信眾生以為所化。此中通取三品十信為所化者,因從正說,此通兼正故。
言自然(至)善根力故。
釋曰:二本有薰習門。
言顯示(至)信心故。
釋曰:三、修行功德門。
言信心(至)差別相故。
釋曰:四、言成時量門,有三:初、牒門總指。
即此門中(至)十五異說。
釋曰:次引教別辨,有四:一指門徴起。
一者(至)初發心住。
釋曰:二、正引經文,分十五段:一、因緣無主經。
二者(至)定金剛地。
釋曰:二、無量大乘經十愛樂心,即十信心,以信真理,深忻幸故。十信心者,准瓔珞云:信想菩薩略行十心,所謂信心、進心、念心、慧心、定心、戒心、回向心、護法心、舍心、願心。
三者(至)決定不退。
釋曰:三慧明總持經。
四者(至)無所闕失。
釋曰:四法門名字經。
五者(至)信品成就。
釋曰:五清淨三昧經難角地者,即不定聚,未如三賢得不退故,具如前解。
六者(至)六十劫量。
釋曰:六金剛總持經。
七者(至)平坦無草。
釋曰:七、智慧光明經:父、母、天、地。地者,十信善根,與後賢聖為父為母,作天作地。下言地者,即信位故。
八者(至)具足圓滿。
釋曰:八、實相本際經。
九者(至)具足成立。
釋曰:九、圓滿因海經。
十者(至)唯三萬劫。
釋曰:十菩提因緣經。
十一(至)其思極樂
釋曰:十一、方便善巧經。
十二(至)具足建立。
釋曰:十二光明遍照經種子地者,以十信心為後賢聖因種子故。
十三(至)真實信心。
釋曰:十三、授記平等經,信心性空;十、對遣拂,言亡慮絕,為真實信。
十四(至)圓滿信地。
釋曰:十四如來藏識經,以信為門,收攝諸法,無有一法而非十信,乃至邪定不離信故。
十五(至)信成就處。
釋曰:十五菩薩瓔珞經。
是名十五異說契經。
釋曰:三、結數指說。
如是(至)應審思擇。
釋曰:四、問答說異。如上諸經所說差別,有極極近,謂一剎那;有極極遠,謂三僧祇。或從性說,長短俱非;或從相說,延促不定。白以應根施設異故,致使垂教有多端耳。
今此(至)成就故故。
釋曰:後依經合本。
言顯示(至)是名為三。
釋曰:五、發心因緣門,有二:初、略釋科分。
言勸請(至)令發心故。
釋曰:後依科辨相有三:初勸請因緣,諸佛菩薩演教勸化十信行人,令入發心不退位故。
言救度(至)能自發心故。
釋曰:次救度因緣。十信行者,見諸眾生,不集勝因,長淪苦海,欲垂救度,悉使超升,遂自發心,置他樂處。
言護法(至)能自發心故。
釋曰:後護法因緣,十信行人因見佛法欲破滅時,不惜身命護令久住,因此發心入不退故。
言顯示(至)是名為十。
釋曰:六、得益位勝門,有二:初、解義門。指信成就得解行者,正明發心已去方具,十名無退,順字名配。解即十住,行即十行,隨義理說,通指三賢,總稱解行,十向亦具勝解行故,已得預入聖胎位故。初住入胎,登地出胎,中問住胎故。
如本(至)因相應故。
釋曰:後合本論,揀邪名正,對緣稱因。正因二字,即是因熏;相應二字,即是緣熏。緣順於因,故名相應。
已說(至)是名為二。
釋曰:後舉劣顯勝門,有二:初、結指分門。
言舉劣(至)種子故。
釋曰:後依門辨相,有二:初、舉劣顯劣門。言舉劣者,以善既微薄,惑又深厚故。言顯劣者,雖值大乘,不興悲願,唯起凡小善種子故。
言舉勝(至)若退故。
釋曰:後舉勝顯勝門有二:初解義合本。言舉勝者,謂善既深厚,惑又微薄,求學大乘勝妙法門。言顯勝者,其人根性但未決定,值順則進,遇逆便退故。
若不(至)之種子故。
釋曰:後隨問還答。心既不定,何名勝人?謂雖不定,然望所求大菩提果得勝名故,或望勝妙過凡小故。
自此(至)之大意焉。
釋曰:後總明余義,有二:初標門,明本論中會十四經,說信成就無定時故。
所謂(至)亦有發心故。
釋曰:後顯相有三:初信成時無定,極遠則歷三祇,極近則經一念,中間不定,隨根異故。本論唯說未經萬劫遇緣發心,影取更有過於萬劫方發心故。
自此(至)云何為四。
釋曰:次發心因緣相,有二:初指徴四種。
一者(至)發其心故。
釋曰:後解釋四相有四:一、見佛因緣。
二者(至)發其心故。
釋曰:二、供僧因緣。
三者(至)令發心故。
釋曰:三、慚愧因緣,或見或聞,二乘法劣,因斯求勝,發大心故。
四者(至)是名為四。
釋曰:四、隨兼因緣,學他發心,欲思齊故;末句通結,不繁科指。
自此(至)立不定稱。
釋曰:後解不定,結前有三:初述意徴起。
所謂(至)東西轉故。
釋曰:次正辨行相。值善師友順緣向善,遇惡師友逆緣造惡,猶如輕毛隨風轉故。
如本(至)二乘地故。
釋曰:後屬歸本論。
已說(至)二種門。
釋曰:後後重二門,有二:初、結指。
言複次(至)總問焉歟。
釋曰:後解釋,有二:初開問。前重唯明信位行相,若得成就,決定發心;後重複明信既成就,要鬚髮心。發何等心?
自此(至)是名為三。
釋曰:後廣答有四:一、標門總示。
於此(至)皆通二故。
釋曰:二科揀二利。初直心緣真,自他無二,己益即他,故通二利。深心修善,故唯自利;悲心拔苦,故唯利他。次直心、深心,皆屬自利。念理起行,唯自益故;悲心利他,拔苦與樂,唯益他故。後總顯三心,實通二利。求益、利他,功歸己故。
皆悉(至)應審思擇。
釋曰:三、指文勸思。如言直心是標,正念已下是釋,餘二准知,不繁具指。
言正智(至)法故故。
釋曰:四、依文辨相有三:初、正智方便門。直心是智,即與地上根本正智作遠因緣,方便即是加行之義。
言福德(至)行故故。
釋曰:次福德具足門,深心是願,即與後位萬行功德而為依止住持因緣。
言安樂(至)若故故。
釋曰:後安樂成就門。
已說(至)是名為二。
釋曰:後問答決疑門,有二:初、結指分門。
言前後(至)應審思擇。
釋曰:後隨門解義,有二:初、前後相違難。問:門上文既說清淨本覺,離念離相,證空證如,一相一味,名身名覺,准此何不唯念真如?下文復說二者、深心樂集一切諸善行故,何須更假求學善行?前後相違,云何通會?
已說(至)是名為四。
釋曰:後開通會,釋消難門,有二:初、結指分門。
言寶王,大摩尼寶故。
釋曰:後依科辨相有七:一、決斷彼難門,有三:初、譬喻善巧門,有四:一、寶珠喻,喻示一寶義,有九門:一、寶即珠體,二、處在黃石,三、色唯深黃,四、形當正方,五、量滿一丈,六、諸石皆具,七、住次三種,八、小大咸周,九、因寶石黃喻說。文明法合,可解。
言性(至)體性明淨故。
釋曰:二、性淨喻。
言垢(至)之垢故。
釋曰:三、垢染喻。
言人(至)得淨故。
釋曰:四人眾喻,本論唯明貧窮懈怠不求寶人,釋論復雲並及精進樂求寶人,本、釋二論互影顯故。
已說(至)安立門。
釋曰:次合說契,當門有二:初結指。
寶喻(至)似彼石故。
釋曰:後解釋有四:一、合寶喻。以前喻中九門,配後法中九段,義既齊均,不繁且出。
已說(至)離垢故。
釋曰:二、合淨喻。
已說(至)性德故。
釋曰:三、合染喻。
已說(至)眾生故。
釋曰:四、合人喻。
已說(至)生解門。
釋曰:後法說生解門,有二:初、結指。
於此(至)不須別釋。
釋曰:後解釋有二:初指勸除繁。
如本(至)為對治故。
釋曰:後屬當本論。
已說(至)得益門。
釋曰:二、行者得益門,有二:初、結指。
謂若(至)法故故。
釋曰:後解釋。由彼行人斷惡修善,獲得理實,照闇除疑故。
已說(至)方便門。
釋曰:三、善巧方便門有四:一、結指。
就此(至)有四種故。
釋曰:二、開屬。
就第一門(至)是名為二。
釋曰:三、別釋,有四:一、修行根本門,有二:初、分門。
言般若(至)不住生死故。
釋曰:後辨相有三:初釋二門有二:初般若無住門,慧觀諸法本來寂滅,元是涅槃,豈住生死?
言大悲(至)不住涅槃故。
釋曰:後大悲無住門,悲觀諸法業果不空,哀攝群生不住涅槃。
以隨順(至)不住道行。
釋曰:次示緣結。所以悲智雙行不住生佛二界者,由順法性不住染淨故,及結悲智成不住道行故。
修行(至)方便焉。
釋曰:後縱奪結,修行雖眾,功德誠多,最勝最尊,唯悲唯智,不住道行為根本故。
已說(至)不生門。
釋曰:二、惡業不生門,有二:初、結指。
此門(至)不令增長故。
釋曰:後解釋有二:初顯相,為示行者無量惡業常生慚愧,已作未作不令增故。
以隨順(至)總結其緣。
釋曰:後結緣。所以此位能止惡者,蓋順法性,離諸過故。
已說(至)增長門。
釋曰:三、善根增長門,有二:初、結指。
此門(至)不退故。
釋曰:後解釋有二:初顯相。此示行者略行五行:一供養,二禮拜,三讚嘆,四隨喜,五勸請。若取前門,又具懺悔。上至說十,下至說二。其數增減者,隨時廣略爾。受敬二字,應作四句。愛而非敬,如母於子等。敬而非愛,如仆於主等。亦愛亦敬,如行人等。非愛非敬,如怨家等。淳厚二字,亦為四句。淳而非厚,暫時傾䖍。厚而非淳,雖久不精。亦淳亦厚,仰重盡終。非淳非厚,少時無奉。由發愛敬意,又啟淳厚心。感三寶護持,致十善不退。
以隨順(至)總結其緣。
釋曰:後結緣。
已說(至)平等門。
釋曰:四、誓願平等門,有二:初、結指。
此門(至)涅槃故。
釋曰:後解釋,有二:初顯相,此示行者發起願海,修習因海,攝取根海,成就果海故。
以隨順(至)總結其緣。
釋曰:後結緣。
自此(至)寂滅故故。
釋曰:四、顯勝。謂以少文通結前四,順性廣大,能令行者意樂圓滿,故成勝相。前文所指余種種相,至結總持決擇分中,理當自明,即是此也。總少持多,名結總持。
已說(至)功德門。
釋曰:四、發心功德門,有三:初、總結指。
此文(至)安樂故。
釋曰:次別徴釋。此明初住起廣大心相似觀智,見法身故願力自在,由願力故緣物興悲,由悲心故出現八相,隨時處等令根益故。
如本(至)涅槃故。
釋曰:後合本論,明說初住能示八相,余住行向理極成故。
已說(至)是名為二。
釋曰:五、上下,顯異門,有二:初、結指分門。
言揀異(至)相應故。
釋曰:後依門辨相有二:初揀異地上門。初住菩薩不名法身,前業未離徴垢猶俱,故異地上。
言揀異(至)自在力故故。
釋曰:後揀異具縛門。初住菩薩無業果縛,以大願力自在受生,非同已前仍有業系苦相身故。初住菩薩既揀上下余住行向,義必然矣。
已說(至)云何為五。
釋曰:六、通經決疑門,有二:初、結指標徴。
一者(至)應如是觀。
釋曰:次引經明義,有五:一文殊經,有二:初引經。問:地前地上,此五十心,何退何定?答:唯十聖位,金剛智地,性無轉變,已入真證,為不退分。前四十心,頗梨珠地,色隨物現,未得證智,總名退分。
今此(至)退分故。
釋曰:後辨義。
二者(至)節退相焉。
釋曰:二、大悲經有二:初、引經。明舉四處名為退分,各彼中間名不退分。意顯初信乍求出離,欲免沉淪,擬進卻回,故名退分;二心已去,定當不退。又於初住始入賢位,後於初地創入聖階,擬進卻返,故名退分;二住地去,定當不退。後金剛心將成大果,難進趣故,名為退分;既登果道,定不退故。
今此(至)無邊際故。
釋曰:後辨義。
三者(至)無退失理。
釋曰:三、證得經,有二:初、引經。
今此(至)金剛位故。
釋曰:後辨義。
四者(至)自然住心。
釋曰:四、五明經,有二:初、引經。
今此(至)無闕事故。
釋曰:後辨義。十住位中果德已滿,有二義解:一雲、終教初住成佛,如梵行品初發心時即得菩提;二雲、圓教亦說初住即得成佛,如晉經雲以是發心即是佛故。清涼判云:前則終教見性齊故,後則圓教約法圓融。故知十住果德已滿,順論取前亦不退故。
五者(至)名為退分。
釋曰:五瓔珞經有二:初引經,此說十住,前六退分入第七住方獲不退。
今此(至)勇猛心故。
釋曰:後辨義。
今此(至)應審觀察。
釋曰:後辨此決疑,有二:初指勸觀。
如本(至)勇猛故故。
釋曰:後合本論。
已說(至)功德門。
釋曰:七、讚嘆功德門,有二:初、結指。
此門(至)發心功德。
釋曰:後解釋,有二:初顯行相,又二:初總徴釋。下即二乘,初住菩薩於二乘地不怖墮故。上即佛果,初住菩薩於佛果地不怖求故。
如本(至)不怯弱故。
釋曰:後合本論。
以信知(至)之因緣故。
釋曰:後結因緣。
從上(至)決擇分已焉。
釋曰:後總結。
自此(至)不須重釋。
釋曰:後總指不解余義門,謂有其餘解行發心,及證發心,並大段中問答、決疑、因論、生論四門義相,以文顯故,不須重釋。或為顯示,舉初影后,欲使准知,復增後學思惟力故,所以不釋。今遵釋旨,以判本文,略示大綱,無繁曲說。次解行發心門,即有二門:初總標嘆勝門,後別示勝相門。言初門者,前位信滿,入發心住,今從第二住心已去,歷位修至十向滿心,總屬解行,比前發心,轉殊勝故。如本解行發心者,當知轉勝。
已說初門,後說第二門。此有二門:初顯示時勝門,後顯示行勝門。言初門者,從初住心入劫修行,至回向終初劫將滿,鄰初地故勝,未入劫修行時故如本,以是菩薩從初正信以來,於第一阿僧祇劫將欲滿故。言後門者,先總後別,於彼總別皆具解行。言深解現前及以知法性等,即先明解;言所修離相及隨順修行等,即後明行如本,於真如淨法中乃至般若波羅蜜故。
已說解行發心門,後說證得發心門,即有三門:初顯發心體門,次明示心相門,後成滿功德門。第一門中復有三門:初標釋地依門,次明示行體門,後顯說勝用門。言初門者,即明十地唯以正智證真如故,如本證發心者乃至所謂真如故。言第二門者,根本正智所證真如,由依動轉生滅之識,詺所證如說為境果。或此轉識三細一數,舉彼中轉攝初後故。但由本智依彼三細生滅妄識,故說所證以為境界。實論本智正證真如,能所兩亡何有境界?唯有理智一相平等法身體故,如本以依轉識乃至名為法身故。言第三門者,此有四門:一攝法上首門,一隨根延促門,三實行不殊門,四應根殊行門。言初門者,謂此聖者能於一念普至十方無窮剎中供佛請法利生,依義故,如本是菩薩於一念頃乃至不依文字故。第二門者,又能示現不次歷地少時成佛,化軟根故;復能示現多無數劫當得成佛,導懈慢故;隨根能示無邊勝用,離言念故;如本或示超地乃至不可思議故。第三門者,入地聖者實具四等:因等、行等、證等、時等故,如本而實菩薩乃至皆經三阿僧祗劫故。第四門者,又能示現隨處、隨根、隨欲、隨性行差別故,如本但隨眾生乃至亦有差別故。
已說顯發心體門,次說明示心相門。又此聖者發三種心:一者根本智無分別心,二者後得智有方便心,三者所依細業識心。此第三心本後所依,亦有轉現,舉細影耳。實非此心是聖所發,為是二智所依微細生滅之染,不能同佛一向純淨,故合所依為發心相。如本又是菩薩,乃至微細起滅故。
已說明示心相門,後說成滿功德門。總明菩薩因位窮時,現報利益,功德成滿,異佛位故。果位彰時,後報利益,寄色究竟處,即於彼身示成菩提,受佛位故。別明菩薩起究竟覺,契合本覺,一念相應,頓斷無明,成就種智,自然而有應化大用,周遍十方,利群品故。如本又是菩薩功德成滿,乃至利益眾生故。
已說三種發心分剖門,次說發起問答決疑門。此有二門:初興疑致問門,後以理正答門。初門者,謂有空處皆有世界,有世界處皆有眾生,有眾生處皆有心行,如是境界分齊難知。若無無明則無心想,云何能知名為種智?如本問曰:虛空無邊故,乃至名一切種知故。後門者,謂由內盡妄想心故,能外廣知一切境界。境雖無邊不出一心,既證心源何不能了?真心之境離於妄念,故盡妄念方始能知。眾生具妄見境有限,妄不稱性故不能了。佛無妄見無所不見,契一心源為法實性。既諸妄法並在本覺,佛心之上是能依相,以體照相有何不知?是故如來以同體智起勝方便,開示法義攝化眾生,名為種智。如本答曰:一切境界乃至一切種智故。
已說問答決疑門,後說因論生論問答門(正難種智微業用故,名因論生論門焉)。此有二門:初發起難問門,後決擇通答門。初門者,謂如前說,佛有自然難思議業,現應化身遍十方界利樂眾生,眾生見身乃至聞法無不獲益,何故眾生皆多不見?如本問曰:若諸佛有自然業,乃至多不能見故。後門者,謂佛法身遍眾生心,本無作意現不現時,但依根有厭求感緣即現,非佛法身自有出沒。生心如鏡,鏡若有垢則不現像,心若有垢即不現佛。如本答曰:諸佛如來乃至法身不現故。
已說(至)是名為七。
釋曰:四、修行信心分有二:初、結指分門。
能治(至)具相云何。
釋曰:後依門辨相有七:一、能治所治門,有三:初、牒徴。
本曰(至)信心分。
釋曰:次唱本,上句所治所化之境,下句能治能化之教。
論曰(至)之教法故。
釋曰:後作釋有三:初能所對,明於所化境,謂能對治懈怠及不信故。
所化(至)正定聚故。
釋曰:次所化分齊。
言契當者(至)通利益故。
釋曰:後辨二契,當為化邪定未信之人,說信心分令起信故。為化不定已信之人,說修行分令起行故。或後信修,通利邪定不定聚故。信而能修,修具信故。
已說(至)分剖門。
釋曰:二、信心品類門,有二:初、結指。
本曰(至)如實行故。
釋曰:後開示,有二:初唱本。
論曰(至)是名為三。
釋曰:後作釋,有二:初分門。
言直問(至)信心故。
釋曰:後辨相有三:初問信心。
言直門(至)修行故。
釋曰:次問修行。
就第三門(至)廣答門。
釋曰:後答信心,有二:初分門。
言總答門(至)有四種故。
釋曰:後釋相有三:初總答。
言總問門(至)為四故。
釋曰:次總問。
就第三門(至)是名為四。
釋曰:後廣答,有二:初、分門。
言信本(至)法故故。
釋曰:後辨相有四:一、信本。達彼諸法會歸一實,以信真如為根本故,所信之境法界無窮,能信之心功德稱性。
言信佛(至)智故故。
釋曰:二、信佛。欣求淨德,發起善根,一念信心,終成佛道。
言信法(至)波羅蜜故故。
釋曰:三、信法,希求妙法,信重大乘,出生三世諸佛,獲得一切種智。
言信僧(至)如實行故故。
釋曰:四信僧欲階聖位,信敬眾僧,當得菩提,紹隆佛種。
已說(至)善巧門。
釋曰:三、修行善巧門,有二:初、結指。
本曰(至)無量三昧。
釋曰:後辨相,有二:初、唱本。
論曰(至)是名為五。
釋曰:後作釋,有二:初分門。
言總標(至)此信故。
釋曰:後廣示有五:一、答前所問門。以前問云:云何修行?故此答云:修行有五,能成此信。
言通達(至)為五故。
釋曰:二、總問所說門。
言略答(至)止觀門故。
釋曰:三、略答門數。門有二:初、述義合本。
何故(至)法如是故。
釋曰:後徴釋次第,稱根說行,從易至難,自淺至深,法應爾故。華嚴大疏,相應大論,九門決擇,恐繁不引。
次就(至)應審思擇。
釋曰:四、略問廣答門,有二:初、合門勸思。
第一(至)謂開問故。
釋曰:後依門釋相有五:一、施門,有二:初、略問,又二:初、牒指。
後後諸門,應如是知。
釋曰:後例余。
就廣(至)教法施。
釋曰:後廣答,有二,初科分。
言財物施(至)所願惜故。
釋曰:後解釋,有三:初財物施,有二:初解義門,又二:初明無吝。隨時隨處,內財外財,若有求者,畢無吝故。
何等(至)是名為二。
釋曰:後顯物類,有二:初、總指二相。
就內物中(至)內財物。
釋曰:後別明二相,有二:初內財施,心識無形。云何行施?謂示顯密巧方便故,令彼智慧得增長故。
就外物中(至)外財物。
釋曰:後外財施妻子奴僕,愛無畢守,衣嚴宮舍,殞不隨身,幸遇求者,於何不惠舍妻奴等?問答損益相應,大論廣顯示故。
如本(至)歡喜故。
釋曰:後合本論。
已說(至)隨應施。
釋曰:次隨應施,有二:初結指。
云何(至)與無畏故。
釋曰:後解釋。五根已壞,有苦與救。五根將失,有難與拔。遇病施安,逢愚教智。凡有來求,隨應施彼。
已說(至)教法施。
釋曰:後教法施,有二:初、結指。
云何(至)菩提故故。
釋曰:後解釋一切求法普為除疑,增智修因出苦入樂,如貪名利且失慈悲,常行二利必證三身。
已說(至)是名為四。
釋曰:二、戒門有二:初、結指分門。
言建立(至)邪見故。
釋曰:後依門辨相有四:一、戒相標宗門。遠離二字,貫下三處,謂貪、嗔、邪見,故成十戒;嫉、欺、詐、謟,相從說故。
言成就(至)寂靜故。
釋曰:二、戒品勝處門,別勸出家寂處居故。
言具足(至)禁戒故。
釋曰:三、戒行不輕門。以佛禁戒,乃名師母,訓匠軌範,生功德故。小罪生怖者,如戒經云:勿輕小罪,以謂無殃。水滴雖微,漸盈大器,故勸深防師母戒故。
言守護(至)過罪故故。
釋曰:四、不令誹謗門,防護嫌疑,如重禁故。
已說(至)是名為二。
釋曰:三、忍門有二:初、結指分門。
言顯示(至)不壞報故。
釋曰:後依門釋相,有二:初略忍伏我門。
言顯示(至)法故故。
釋曰:後廣忍無我門,論解八法,勒成四對,如次即是利、樂、衰、苦、毀、嫌、稱、譽,義勢仿同,相合辨故。此八種法,行相異者:財榮潤己,損耗侵?,故名利衰;遇過而談,遇德而嘆,故名毀譽;依實德贊,依實過論,名為稱嫌;逼迫侵形,心神適悅,名為苦樂。如是八法,亦名八風、四順、四逆,亦名八賊、四耎、四強,行者持心,不令動故。
已說(至)精進門。
釋曰:四、進門有二:初、結指分門。
言通示(至)怯弱故。
釋曰:後依門辨相,有二:初、通顯。
就別(至)精進門
釋曰:後別釋,有二:初分門。
言無障(至)速離眾苦故。
釋曰:後示相有二:初、無障門。如能精進,為出離因;若復懈怠,是沉淪本。
言有障(至)增長故故。
釋曰:後有障門,多劫餘業,今生現前為惡,縱心修行作障,諸魔外道、惡鬼凶神,事務牽纏,病苦侵逼,其心勇進,起行對治,禮懺殷勤,請隨諦敬,回向大覺,增長善根故。
已說(至)是名為四。
釋曰:五、止觀門有二:初、結指分門。
言總標(至)觀義故故。
釋曰:後依門示相有四:一、標釋止輪門。此中止息緣變之識,遮護散亂之思,唯住一味真如靜性,不令其心出緣余境。標陀雲主,阿羅雲伴,以定為主,以慧為伴,令緣真故。謂加行慧為伴,根本定為主,預修加行隨順根本故。或於止定同時有慧,但定增勝慧為伴耳。奢摩他者,此雲止也。
言總標(至)觀義故故。
釋曰:二、標釋觀輪門。此中通達親疏因緣之門,善知自共生滅之相,以觀為主,以定為伴,令緣事故。前後俱時,准前可釋。毗跤舍那,此雲觀也。
言略釋(至)雙現前故故。
釋曰:三、略釋隨順門。定慧互藉,止觀相應,息慮冥真,雙現前故。
就廣釋(至)是名為四。
釋曰:四、廣釋止輪門,有二:初、分門。
就第一(至)大因緣。
釋曰:後釋相有四,一止輪因緣門,又四,一總顯緣數。
言住處(至)難成就故。
釋曰:二、別釋緣相,有十五門:一、靜處。意絕攀緣,處離憒鬧,是非既息,止觀必成。
言獨一(至)互動煩故。
釋曰:二、獨一。初習未久,要近明師,經煉既成,故容獨一。
言所居(至)有覺輪故。
釋曰:三方善有覺輪者,覺是尋伺,亦即惡慧,輪具摧伏損壞定心,故云覺輪。亦可東方、西方有覺有惑,能摧散亂,名為輪故。謂東方日出,表本覺明;西方日沒,況無明闇?觀真治妄,不亦然乎?向東背西,良有表也。
言衣服(至)不能入故。
釋曰:四、衣服,修道出家須被壞色,觀心入定要用法衣,應是彼蟲怖三色故。
言飲食(至)無有定故。
釋曰:五、飲食。幹練伽摩、伊陀耶者,此雲合集,即是糯等所成粘食。婆尼羅者,此雲散離,即是粳等所成散食。如無合集,當用散離,有仙性故者。如昌?、苟?,久服長生;薯蕷、蘿蔔,多餐白髮。以茲所食,雖是非情,能令身心有損益故。受用時節,自至日中已前不定,俱許用故。若過中食,以非時故,不得定故。
言結界(至)不能入故。
釋曰:六結界,此中有三:述相、徴起、正陳咒句、顯示功業。俱盧舍者,此雲淨穢中間,謂如豎布五百弓量。又云:一牛吼量,謂二里半。
言舍宅(至)皆悉開閉。
釋曰:七、造舍。結齊茅舍,尚索合儀;屏息禪房,要須如法。
言言語(至)心識出故。
釋曰:八不語,聲能亂定,語最牽心,隨處隨時,唯寂唯默。
言坐像(至)是名為五。
釋曰:九、造坐。言坐像者,即禪床也。以世掎機,撼搖縱性故;若坐禪床,安詳斂心故。
言坐其(至)是名為十。
釋曰:十坐中,兩膝末中即全跏坐。世人所坐多諸戲論,非大人相。跏趺坐者生諸功德,是成佛儀[(同-(一/口)+巳)*或](音其)[出*(同-(一/口)+巳)](音戲),意因曲斜之義。
言出入(至)不出入故。
釋曰:十一時節,辰容就粥,午許結齊,除此二時,不出入故。
言知識(至)以為友故。
釋曰:十二知友,痴禪毀作,蓋守屋愚,正定觀心,要親道友。
言印知(至)以之為別。
釋曰:十三印知,像前持咒乃現字輪,觀察其形便知邪正。
言植善(至)是名為二。
釋曰:十四植樹,松木節操,欲令行者堅貞;石榴辟邪,悉使惡魔遠離。
言字輪(至)當付此輪。
釋曰:十五字輪,以此字輪服於冒臆,由是因果大恩師故,亦為賢聖大恩海故。?(音冰)
如是(至)如是而已。
釋曰:三、縱奪顯意。
如本(至)靜處故。
釋曰:四、合歸本論。
已說(至)云何為七。
釋曰:二、修行止輪門,有二:初、結指標徴。
一者(至)觀察故。
釋曰:後依門釋相。存心門中,端坐正意,唯向真空寂靜理中令心住故。不著身門,身本不有,色相元無,既悟自性即空,不著氣息等故。不著心門,了知慮心性無有故,見等諸想悉皆除故,能除心相亦除遣故。自此已下,別出身心空無所以。蓋以諸法本來無相,本非生滅,何有身心實不空耶?勿謂心空,還縱空心,外緣空境,以心及境不可得故。第四門中,以第三門仍有總空身心無相能遣之心,此第四門亦除遣故,以至無遣是此門故。第五門中,恐有馳散動亂之心,即當攝束令住一性。第六門中,顯盡法界一切諸法唯是一心,俱無外境,然此一心亦無自相,不可得故。第七門中,指前所說如是定心,於時於處不離不舍故。
已說(至)得益門。
釋曰:三、止輪得益門,有二:初、結指。
謂若(至)不退故。
釋曰:後解釋,准因緣分明止觀門,被凡小根修定慧行,良有益也。謂今修止所獲之利,而有四種:一者得入理定,二者深伏煩惱,三者增長信心,四者速成不退。
已說(至)不入意。
釋曰:四、揀入不入門,有二:初、結指科分。
言入(至)入趣意焉。
釋曰:後依科辨相,有二:初、得入意趣。
言不入意(至)不入意焉。
釋曰:後不入意趣,有二:初解義門。
如本(至)所不能入故。
釋曰:後合本論。
已說(至)是名為二。
釋曰:五、讚嘆三昧門,有二:初、結指分門。
言體大(至)三昧故。
釋曰:後依門剖釋,有二:初體大無邊門。修此定人,了知法界生佛同體,一相無二,由是此定亦名一行真如三昧。行猶相也,相猶體也。
言眷屬(至)三昧故。
釋曰:後眷屬無盡門,真如三昧以為根本,而能出生無邊三昧作眷屬故。
已說(至)對治門。
釋曰:四、魔事對治門,有二:初、結指。
本曰(至)外道見故。
釋曰:後開示,有二:初唱本。
論曰(至)是名為五。
釋曰:後作釋,有二:初總科。
言眾生(至)闕四事故。
釋曰:後別示,有二:初、略示總持門,有五:一、眾生勝劣門,有三:初、總指具闕。
云何(至)終無離障。
釋曰:次別明具闕。
今此文中(至)無善根力故。
釋曰:後取闕合本。
已說(至)假人門。
釋曰:二、障礙假人門,有二:初、結指。
作障(至)是名為四。
釋曰:後解釋有三,初所治人有四:一、縱奪收束。
所言(至)故名邪道。
釋曰:通辨主屬有二:初列數類,後明障亂,二文合也。
魔及外道(至)且略不釋。
釋曰:三、決擇四類,有二:初、不釋二因由。
鬼及神事(至)綱要略說
釋曰:後略明二行相,有二:初、總提綱領。
言十鬼者(至)是名為十。
釋曰:後別辨名義,有二:初鬼,有五:一、顯名字。
如是(至)是名為用。
釋曰:二、釋十用。
如是(至)如第一稱。
釋曰:三辨三因,四明總障,五會用名,此三合也。
十五神者(至)是名十五。
釋曰:後神有三:初、顯名字。
此十五神(至)作應時境。
釋曰:次明別用。
如是(至)惱亂行者。
釋曰:後辨通障。
魔事及外道(至)應如是知。
釋曰:四科揀差別,諸魔令作惡,外道令舍善,鬼能障身,神能障心,名隨所能差別如是。
如是(至)俱非對治。
釋曰:次能治法,有三:初徴列。
言隨順(至)隨轉對治。
釋曰:次別示,有四:一隨轉對治。了其過患皆本覺德,作此對治咸從如化,由迷正理遂起倒心見有增微。德分大水亦如前說,有名數量、無名數量二功德故。
言相逆(至)相違對治。
釋曰:二、逆違對治。汝現謂正,我判為邪。日出霜消,明生闇滅。
言俱行(至)對冶相。
釋曰:三、俱行對治。前則慈心觀德,次以智心觀失,今則慈智均平,故令逆順一味,德障俱治,兩邊不滯。
言俱非(至)對治相。
釋曰:四俱非對治,竟住繁興,心絕思慮,欲為障亂,其可得乎?
如是(至)略去而已。
釋曰:後指略。
如本(至)所惑亂故。
釋曰:後合本論。
已說(至)二者是別。
釋曰:三、所作業用門,有二:初、結指分門。
總相(至)亂行者心故。
釋曰:後依門辨相,有二:初釋總。
今當(至)男女故。
釋曰:後明別,有二:初、異類。鬼神多現四惡趣形,令怖畏故;魔多現作端正天形,亂行者心;外道多現男女人形,退其志故。
言等相者(至)亂行者心故。
釋曰:後同相,男修現男,女修現女,在家、出家亦現同相,欲令行者見其同類生樂著時,亂其心故。
已說(至)行法門。
釋曰:四、對治行法門,五、因治得益門,二、合,有二:初、結指。
謂有(至)心攝法界。
釋曰:後辨相有三:初、別釋對治,有二:初、當念唯心,是上大科對治行法門也。
無量(至)中中離相。
釋曰:後境界即滅,是上大科因治之力得益門也。
一切(至)伏謬執故。
釋曰:次總須對論。風風永止,境寂離相;波波盡住,心澄無得,由此摧邪及伏執故。
如本(至)修不為惱故。
釋曰:後以不通證。
已說(至)說相應觀。
釋曰:後廣示散剖門,有二:初、結指科分。
就第一門(至)是名為三。
釋曰:後依門解釋有八:一、現相門,有三:初、明所治,有二:初、所現三像。
若外道人(至)神力故。
釋曰:後能成六門,有二:初、列釋六門。
言造像者,其相云何?
釋曰:後別造三像,有二:初、總徴。
且作(至)當如何耶。
釋曰:後別釋有三,初造天人像有六,一造像門有二,初明九處咒有三,初總徴。
謂頭面(至)成立此處。
釋曰:次通指。
謂若(至)更轉明利。
釋曰:後別示,有九:一、造眼,有三:初、標所為,次、明咒辭,後、顯功業,三文合也。造耳等八,皆有三文,下不重釋,准斯例判。
若為(至)更轉明利。
釋曰:二造耳。
若為(至)更轉明利。
釋曰:三造鼻。
若為(至)更轉明利。
釋曰:四造舌。
若為(至)方作面像。
釋曰:五造身。
若為(至)指圓爪具。
釋曰:六造手。
若為(至)指圓爪具。
釋曰:七造足。
若為(至)好女相好。
釋曰:八造頭,九造面,二合明也。此明外道欲亂行人,造天人像,信有威靈。亦如經律異相中說,南天竺國有一?師,北天竺國有一木師。木師造女,?師描身,互謂是實,事可類也。
若種種根(至)無所不了。
釋曰:後辨心輪咒,有承前標,兼述行相,並顯咒句,及明功業,如文可見。
已說(至)禱祀門。
釋曰:二、禱祀門,有二:初、結指。
為成(至)為門之要。
釋曰:後解釋有四合也。
已說(至)神咒門。
釋曰:三神咒門有二:初、結指。
以前(至)更須神咒
釋曰:後辨釋有二:初承前徴。
所謂(至)立神咒門
釋曰:後須咒答,有三:初、顯二事。
若為(至)周遍莊嚴。
釋曰:次明二相,明二:初莊嚴亦有徴,為明咒顯功。
若為(至)自在往來。
釋曰:後往來亦具三也。
今以此事,為門之要。
釋曰:後結此要。
已說(至)立誦經門。
釋曰:四誦經門,亦二合也。
已說(至)立阿呼門。
釋曰:五阿呼門,亦二合也。
已說(至)立勸請門。
釋曰:六、勸請門,亦二合也。
已說(至)形相門。
釋曰:次造菩薩像,有二:初結指。
就此(至)誦經門
釋曰:後示相有二:初、明六通別。
別相(至)云何。
釋曰:後決二別相,有二:初造像門,又二:初問答徴起。
若為(至)具足成立。
釋曰:後廣明行相,有二:初、造根,有九:一、造頭,具為咒業;餘八准此。
若為(至)具足成立。
釋曰:二、造面。
若為(至)具足成立。
釋曰:三造眼。
若為(至)具足成立。
釋曰:四造耳。
若為(至)具足成立。
釋曰:五造鼻。
若為(至)具足成立。
釋曰:六造舌。
若為(至)具足成立。
釋曰:七造身。
若為(至)具足成立。
釋曰:八造手。
若為(至)具足成立。
釋曰:九、造足,此明外道為亂行者,別用神咒造菩薩像。
造作(至)無所不了。
釋曰:後造心。
已說(至)等故。
釋曰:後誦經門,二文合也。
已說(至)形相門。
釋曰:後造如來像,有二:初結指。
就此(至)所餘五門。
釋曰:後辨相有二:初、略顯通別。
造像(至)名別而已。
釋曰:後廣明別相,有二:初、根心合辨。
所加句(至)叉婆尼。
釋曰:後咒句別明,有二:初、造根加句,二文合也。
付心(至)無所不了。
釋曰:後造心別咒,三文合也。
已說所治,次說能治。
釋曰:次顯能治,有二:初結指。
若清妙(至)難可了知故。
釋曰:後剖釋,有二:初、別治三像,有三:初、對治天人像,有二:初、邪正雜亂問,二文合也。
解釋(至)是名為六。
釋曰:後六門除遣答,有二:初、總開六門。
言咒知(至)以之為別。
釋曰:後別示六相,有六:一、根壞不壞門,有二:初、咒知真偽。
誦咒(至)誦內咒故。
釋曰:後開示咒句,有二:初徴釋二意。
誦外咒時(至)以之為
別釋曰:後決擇二相,有二:初外咒。
言內咒者(至)皆無所有。
釋曰:後內咒有二:初徴釋,釋中亦具所為咒業。
所余(至)略去不釋。
釋曰:後略余。
已說(至)以之為別。
釋曰:二圓珠有無門,二文合也。
已說(至)以之為別。
釋曰:三光入、不入門,亦二合也。
已說(至)以之為別。
釋曰:四、髮結不結門,亦二合也。
已說(至)以之為治。
釋曰:五、雙背無著門,亦二合也。若實若虛,皆是自己妄心分量顯現境界,行者爾時不取真偽,皆非實故,以之為治。
已說(至)以之為治。
釋曰:六俱取不著門,亦二合也。
已說(至)無著門。
釋曰:次對治菩薩像,有二:初結指分門。
言誦咒門(至)略而不說。
釋曰:後依科辨相,有二:初了知邪正門,有三:初徴起,次咒心,後略。餘三文合也。
已說(至)無執著故。
釋曰:後觀察、無著門二文合也。
已說(至)名如前說。
釋曰:後對治如來像有二:初結生徴指,亦具二門,即前了知邪正門及觀察無著門。
言神咒門(至)應審思惟
釋曰:後辨咒勸思。
謂有(至)誦何等咒。
釋曰:後通治諸障有三:初誦何咒?
謂有神咒,是通非別。
釋曰:次指通咒。
所謂(至)不能惱亂故。
釋曰:後引經示,有三:初問答贊勝,次具陳咒句,後別嘆功能,三文合也。
如本(至)具足故。
釋曰:後合本論。
已說(至)是名為三。
釋曰:二、亂識門,有二:初、結指分門。
如是(至)行者信故。
釋曰:後依門剖釋,有二:初、三人異說。論言多說,不遮少分,有互說故;各說自得,貴亂行者,生信樂故。
所說(至)相續作一焉。
釋曰:後三法別明,有三:初、陀羅尼門,有二:初、辨行相,有二:初、天像邪咒,三、文合也。天像行者,兩身光明合為一光,故名相續。
爾時(至)終不為惱。
釋曰:後行人正咒,三文合也。
如本若說陀羅尼故。
釋曰:後合本論。
已說(至)修行因門。
釋曰:次修行因門,有二:初結指。
修行(至)智慧故。
釋曰:後開示有三:初縱奪顯說,次徴釋邪利,後屬當本論,三文合也。
已說(至)果滿德門。
釋曰:後果滿德門有二:初、結指。
圓滿(至)是真涅槃故。
釋曰:後開示,亦三合也。
已說(至)或人門。
釋曰:三、或人門,有二:初、結指。
如是(至)云何。
釋曰:後開示,有二:初徴。
所謂(至)未來之事故。
釋曰:後釋有二:初、令達過、未,二、文合也。外邪密令行者得智,能知過去、未來二世境界極遠,能知八萬劫事極近。善達經一生事惑亂行人,令彼自信得過、未智,亦惑世人宗奉行者獲聖智也。
言現達智(至)智故。
釋曰:後令達現在,二文合也。如對多人,說彼心中所思善惡吉凶之事,記別不差,而其行者不知邪入,謂是正智,豈非惑也?
已說(至)縛纏門。
釋曰:四、縛纏門,有二:初、結指。
謂外道人(至)名利之事故。
釋曰:後辨釋二文合也。認為內德縱辨,恃才不了,外魔馳名染利,為彼纏縛,不得解脫。
已說(至)生亂門。
釋曰:五、生亂門有二:初、結指。
所謂(至)牽纏故。
釋曰:後辨釋二文合也。善根徴劣,魔變多端,但行心失常,皆外邪所致。
已說(至)非真門。
釋曰:六非真門有二:初結指。
謂外道人(至)變異故。
釋曰:後辨釋二文合也。外邪使人得相似定,始自一日,乃至七日,適悅身心,令無餒渴,或飲食失則,或面色更移,若起著心,皆墮邪道。
已說(至)離邪門。
釋曰:七難邪門有二:初、結指。
言勸請(至)業障故。
釋曰:後辨釋二文合也。策心修智,離染除愚,不涉邪途,自合正念。
已說(至)令了門。
釋曰:八、令了門,有二:初、結指。
所謂(至)外道見故。
釋曰:後辨釋,二文合也。真如三昧,十方諸佛證窮;我見禪那,一切外道尊奉。觀心見性,宜修一行之禪;舍妄冥真,勿味世間之定。
已說(至)功德門。
釋曰:五、讚嘆三昧門,有二:初、結指。
本曰(至)之所驚動。
釋曰:後辨相有三:初、唱本。
論曰(至)是散說門。
釋曰:後作釋,有二:初分門。
言總標門(至)利益故。
釋曰:後解釋,有二:初總標。
散說門中(至)別說門。
釋曰:後散說有二,初科分。
言總問門(至)為十故。
釋曰:後決擇,有二:初總問。
就別說門(至)而所成就。
釋曰:後別說有三:初、德由真成。
云何(至)之所驚動故。
釋曰:次徴起別釋。
如其(至)應審思擇。
釋曰:後指次勸修。
已說(至)益損門。
釋曰:六、兩輪具闕門,有二:初、結指。
本曰(至)菩提之道。
釋曰:後開示,有二:初唱本。
論曰(至)是名為六。
釋曰:後作釋有二,初科分。
就第一門(至)六。何為四?
釋曰:後開解有六:一、闕觀止失門,有二:初、標舉徴起。
一者(至)觀俱轉。
釋曰:後示相結,勸梵語釋。健訶屍,此雲氣盛瓦爐,如世窯室,人入昏迷,無觀修止,心定沉沒。阿那毗提,此雲風病,中風之人,必不勇健,闕觀修止,心懈怠故。婆多訶彌屍,此雲無根人,天然無根,不味於境,無觀修止,安希集善?第四失中,如壞根人,值難壞根,於欲何利?闕觀修止,心無悲故。
已說(至)是名為三。
釋曰:二、修行觀輪門,有二:初、結指分門。
就初(至)行苦。
釋曰:後依門剖釋,有三:初、苦相觀,有三:初、總開二苦。
言壞苦(至)壞苦而已。
釋曰:後別顯二相,有二:初、壞苦,有三:初、所觀破壞。此一壞苦,有二義解。一云:五有為中,貪、嗔、痴等,是不清淨;信、進、慚等,是善清淨。或淨破染,或染破淨,所觀善惡互壞名苦,非樂受壞方名壞苦。此解本論於世間中,偏取有為染淨相形,釋壞苦義。二云:世間有二:一、具足世間,即生滅門,攝覺、不覺義,收有為、無為,故前十異名世間門。雖包九法,然此偏取四種無為及四覺故,亦可本覺圓滿功德,由是名為具足世間。二、妄想世間,即五有為,正解本論有為之法。此二世間互相破壞,行者觀之,故為壞苦。
若修(至)須臾變壞故。
釋曰:次能觀成益,後屬當本論,二文合也。一自作一,指生滅門所人一心也。甚深之法,唯從能作立其名,故觀成契本,一自作一耳。
言行苦(至)以是故苦故。
釋曰:後行苦,二文合也。行者應觀心行遷變,微細生滅,極生猒怖。俱舍頌曰:如以一睫毛,置掌人不覺;若置眼睛上,為損極不安。愚夫如手掌,不覺行苦睫;智者如眼睛,緣極生猒怖。
已說(至)云何為三。
釋曰:次無常觀,有二:初結指標徴。
一者(至)忽爾而起故。
釋曰:後依科釋相,觀過現未,如夢電雲,暫有還無,才生即滅。
已說(至)無一可樂故。
釋曰:後不淨觀,二文合也。從頭至足,無一可觀。行廁、漏囊、?瓶、蟲舍,舉身不淨,遍體無馨,穢惡交流,於何可樂?
已說(至)是名為二。
釋曰:三、緣生立願門,有二:初、結指分門。
言緣(至)甚為可愍故。
釋曰:後依科釋相,有二:初緣生思惟門,又二:初解義門,後合本論二文合也。之者,至也。謂環巡三界,輪轉四生,乍死乍生,時來時往,故曰又之。
言建立(至)第一義樂故。
釋曰:後誓願遍布門,亦二合也。
已說(至)不離門。
釋曰:四、兩輪不離門,有三:初、總結指。
所謂(至)圓滿果故。
釋曰:次別解釋,有三:初述要。由布願雲,須霔行雨。華嚴經云:如龍布密雲,必當霔大雨;菩薩發大願,決定修諸行。
若為(至)令無偏故。
釋曰:次徴釋。
具兩輪相(至)分明顯示。
釋曰:後引證,有三:初徴指啟請。
爾時(至)無上大覺地。
釋曰:次雄尊為演。此有數段,不欲繁唱,但用科消,足知義相。以頌喻中,初譬喻字,及無有字,貫下四用。又頌合中,初之三句,通合闕一;第四一句,貫下四用;後有七句,順返釋成。
今此經文,為明何義?
釋曰:後龍樹重明有三:初徴。
謂為(至)俱轉故。
釋曰:次釋有五:一、動寂無礙。境有動寂,心分止觀。於寂境中,止觀俱行;於動境中,止觀雙運。故寂中有動,乃動中有寂。故清涼云:定慧雖多,不出二種:一、事,二、理。制之一處,無事不辨,事定門也(遺教經意)。能觀心性,契理不動,理定門也(涅槃經意)。明達法相,事觀也。善了無生,理觀也。諸經論中,或單說事定,或單明理定。二觀亦爾。或敵體理事,止觀相對。或以事觀對於理定,如起信論:止一切相,乃至心不可得為止,而觀因緣生滅為觀。或以理觀對於事定,如下經云:一心不動入諸禪,了境無生名般若是也。或俱通二,如下文云:禪定持心常一緣,智慧了境同三昧是也。或二俱泯,非定非散。或即觀之定,但名為定,如觀心性名止定是也。或即定之觀,但名為觀,如以無分別智觀名般若是也。若說雙運,謂即寂之照是也。所以局見之者,隨矚一文,互相非撥;偏修之者,隨入一門,皆有克證,然非圓暢。今當事觀對於理定,此是菩薩微妙行門,觸目對境,常所行用。希心玄趣,幸願留神。故斯具引,宜遵妙勸。此中所明,觀多就動、就有、就事,止多就寂、就無、就理,詳之可見。
複次(至)俱轉故。
釋曰:二、有空齊照。
複次(至)俱轉故。
釋曰:三、事理雙明。
複次(至)無有觀故。
釋曰:四、相待無性。
複次(至)無差別故。
釋曰:五互即亡差,即體而用自智,即用而體自寂。法界寂然為止,寂而常照為觀。
如其次第,應審思擇。
釋曰:後勸前之三義,心境歷然,自淺之深,從易至難。後之二義,攝境從心,相待二空,互融一體,誘[禾*夜]行人,有次第故。
如本(至)不可得故。
釋曰:後合本論,即當前引清涼跡指,或以事觀,對於理定,如文可見。
已說(至)所治門。
釋曰:五、兩輪所治門,有二:初、結指。
若有(至)怯弱之見故。
釋曰:後辨相有二:初、止輪所治。由止達空,能治凡夫著有;由止見性,能治二乘樂空。
若有(至)不修善根故。
釋曰:後觀輪所治。由觀化物,能治二乘舍悲;由觀修善,能治凡夫無進。
已說(至)俱轉門。
釋曰:六、兩輪俱轉門,有二:初、結指。
所謂(至)善提之道故。
釋曰:後辨相。二輪之內,若隨闕一,不證菩提,為大過故。故涅槃云:定多慧少,不見佛性;慧多定少,見性不了。定慧等學,明見佛性,是知遍是遍慧,是愚是狂。若闕一門,無明、邪見,此二雙運,成兩足尊。
已說(至)不退門。
釋曰:七、勸劣向勝門,有二:初、結指。
本曰(至)住正定故。
釋曰:後辨相,有二:初、唱本。
論曰(至)是名為七。
釋曰:後作釋有二,初科分。
言顯示(至)眾生故。
釋曰:後決擇有七:一、假人門;十、信已,得信、進、念、慧;四、心下品,不勝進人。
言歸依(至)初學是法故。
釋曰:二學法門,十信下品,初學諸佛地前地上大乘法故。
言厭惡(至)為欲退故。
釋曰:三、退信門有三:初、總解釋。十信下品,雖聞深法,由根下劣,怖而欲退。
云何(至)發退意耳。
釋曰:次別辨明。一者怖處,謂世界粗惡,人情險詖,違逆境多,出離心少。二者怖緣,依正既亂,聖賢不臨,縱遇出興,慮難從化。
如本(至)意欲退者故。
釋曰:後合本。
論言如來(至)因緣故。
釋曰:四殊勝門有三:初總解釋,次別辨明,後合本論。三文合也。
言承力(至)淨土故。
釋曰:五妙處門。
言得善(至)惡道故。
釋曰:六不退門。
言引經(至)住正定故故。
釋曰:七、證說門。
已說(至)利益分。
釋曰:五、勸修利益分,有二:初、結指。
本曰(至)應勤修學。
釋曰:後辨相,有二:初、唱本。
論曰(至)是名為八。
釋曰:後作釋,有二:初分門。
言舉前(至)我已總說故。
釋曰:後開示有八,二總結門,以一總字總結八種摩訶衍者,此有二解:一準因緣分,八因第一總相二字,謂以總字唯屬前重八種所入摩訶衍法,相之一字即餘二十四種門法,故此總字但結初重八種摩訶衍,以其根本攝枝末故。二准立義分,龍樹解總字,此一總言於兩處中是總體故,所謂望止及下臨故。上目前重,下即後重,各取所入是總體故。此中八種摩訶衍法,具收前後兩重本法,前後兩重俱名八故。又此兩重能作之體俱名為本,兩重八門俱名為末,以本攝末故無所遺。宜記此語,後亦用故。
言舉益(至)無上之道故。
釋曰:二、令修門欲成行因以嚴佛果,當於此論受持其文,思惟其義,修行其行,圓證其覺,十法行中略陳三故。
言顯(至)所授記故。
釋曰:三功德門,上蒙諸佛授記,下感菩薩護持。本論略無,釋論影出。
言此類(至)不可為喻故。
釋曰:四、示勝門。
言舉(至)不可思量。
釋曰:五、讚揚門有三:初、總相解。
若假使(至)能稱嘆之。
釋曰:次別義釋,有二:初舉勝況劣。勝謂諸佛,劣屬凡少。本論舉諸佛莫贊,釋論添菩薩難宣,意顯因果迭稱,豈說功德少分?
一日(至)不可說故。
釋曰:後以少況多,不可思議。不可思議者,議即言說,疑、剩二議,合加中故,應雲不可思中不可思故。於意既足,在句亦文耳。
如本(至)無有邊際故。
釋曰:後合本論。
言舉(至)受大苦惱故。
釋曰:六、令怖門,有三:初、明謗過,如般若經廣說。誹謗大乘經罪,遍歷十方大地獄中,受大苦故。
是故(至)勸請行者。
釋曰:次牒結勸。
自此(至)三寶之種故。
釋曰:後重示失。
言殊勝(至)具因海故。
釋曰:七、離謗門有三:初、聖賢因海橫豎時處因果。聖賢皆以摩訶衍法而為根本,果具因海,因圓果滿故。
如是(至)本覺佛故。
釋曰:次誹謗罪深。伐一如來、伐一菩薩,罪尚難陳,況伐一切諸佛菩薩?罪何可量,況更斷絕自本覺佛?據障深厚,隱覆說故。
如本(至)得成淨信故。
釋曰:後合歸本論,三世菩薩悉皆依此摩訶衍法成就淨信,如是勝法何得謗耶?
是故(至)應審思擇。
釋曰:八、勸人門。
已說(至)遍布門。
釋曰:後結前回向分,有二:初結指。
本曰(至)普利一切眾生界。
釋曰:後開解,有二:初、唱本。
論曰(至)應審觀察。
釋曰:後作釋有二:初分門指勸。
諸佛(至)此義云何。
釋曰:後分析裁門,有三:初總結門,有二:初攝前所說門,有二:初通解總徴。於上論中立義所說三十三釋,今此一句通括攝,故末句總徴。
言諸佛(至)其德勝故。
釋曰:後牒文別釋,有三:初二字明不二,分二:初牒本釋。論舉諸佛,意彰不二。良由不二離根離教,難思難議,故此以人顯法,以劣顯勝。舉諸佛猶劣,彰不二獨勝。論置形言,意在於此。
大本(至)劣故。
釋曰:次引經證圓圓海者,有三義解。一云:兩重八種所入之法,第一義諦圓滿因海,當上圓字。此不二法無德不具,既深復廣,名為圓海。與八所入為所依故,從法得稱圓之圓海,名圓圓海云云。諸佛證果已圓滿故,當上圓字。不二圓海法爾成就彼諸佛故,從人得稱名圓圓海。一云:圓離門、法、根、教別相,圓與門、法、根、教為依,果海自體立圓圓名。斯則圓之又圓,其猶玄之又玄。此圓圓海成就諸佛,獨尊勝故。然彼諸佛不能成就圓圓果海,諸佛劣故。雖是果佛,仍屬因分,若對果海,還成劣故。
若爾(至)是故無過。
釋曰:後會違妨。若說諸佛不能成就圓圓海爾,何故華嚴說舍那佛攝三世間而為身心?以三世間無法不攝,彼佛豈不攝圓圓海?若許佛攝,寧不成就?答:舍那雖攝三種世間,然是因分攝為身心。彼三世間,如四法界、十玄、六相,俱屬因分。故廬遮那攝三世間,以彼同是因分法故。然非諸佛能攝果分,以彼佛劣,不能攝勝圓圓海故。美哉龍樹!善決前疑,舉攝不攝,答之妙矣。
言甚深(至)應審思擇。
釋曰:次二字辨所入。兩重能入已得名深,兩重所入勝如能入,故名甚深。上立義分解軌則門,通舉諸佛三世菩薩,無不乘此三十二種甚深安車入佛地故。彼中能入名甚深者,蓋從所入名甚深故。
言廣大義(至)名字焉。
釋曰:後三字解能入能為自法作名義者,有二義解:一、兩重能入真俗,各自與所入法作廣大義,即與所入作名義故。門中廣大,非是法中大乘二字之大義故。一云:兩重能入真俗,自體從能依義立廣大名。斯則自門自體能依廣大二種名義,還與所依自門自性作名義故。
已說(至)字相門。
釋曰:後能說自相門有二:初結指。
言我今(至)此焉歟。
釋曰:後解釋,有二:初牒本釋。此中總字持種種說,指立義分者,下總字即與此同意。以一字目彼兩重所入總體,以本攝末兩重能入,不出本外,故一總言通持多說,能說自相。正曰:總字總言,含攝無所遺矣,又以帶言顯離言故。
何故(至)如意論故。
釋曰:後伸問答,顯大乘論何義不具,似如意珠隨意皆雨。
已說(至)令廣門。
釋曰:次令廣門,有二:初結指。
言回此(至)應如是觀。
釋曰:後解釋,有二:初明行相。此有牒釋,彼列問答,如文可見。但以本論如、法、性言,分為三處:如謂真如,法謂一心,性謂本覺,出常情故。
如是(至)亦如是故。
釋曰:後辨利益,所舉三喻次配三法,如地平等、如海廣大、如空明了。或復三喻通顯三法,以小成大、展狹為廣,等無差故。
已說(至)普利門。
釋曰:後普利門有二:初、結指。
言普利(至)眾生界故。
釋曰:後解釋,以前平等廣大明了圓滿功德,施眾生界成正覺故。
歡喜(至)眾海中
釋曰:四、示勸流通,有四:一、述聖勸生,又四:一、顯位勸根。十地初一名歡喜地,初獲聖性,具證二空,能益自他,生大喜故。又歷大位,復經大劫,修於大行,求證大果,名為大士,自言至心誘勸佛子,令大眾海發敬信故。
我已超(至)始入無。
釋曰:二、彰自入地。菩薩自言:今我現身已出十信毛頭凡夫,又出三賢不退凡夫。三角即當三賢位人,能與惑風角其力故,或得不退如麟角故。經過加行,能生見道七覺華位,修四善根,出三賢位,入十聖地。初無數劫已經歷滿,第二僧祇才始入無。謂絕二相,具證二空,名始入無。亦可此中回文不盡,應以無字置二字下。就此方言,始入第二無數劫;就西言,始入第二阿僧祇。
如宜(至)人我之名。
釋曰:三、捧文滌障。論主正勸內外佛子,宜用左右手捧展本。釋文:如臨明鏡,即睹形容。窺自七識之面,見帶六欲之塵。內觀法執之穢形,外視人我之垢體。宜將法水洗滌塵勞,令用教風吹竭慾海。
汝等(至)具出生。
釋曰:四、克果滿德,汝等佛子,依勸遵行。三身菩提,如伊三點;四德涅槃,如池四口。圓現具出,不亦宜乎?
我從(至)具足說。
釋曰:二、贊論含經,有三:初、睹廣在略。龍樹大士上從天界,下入龍宮,所窺聖教,總一百億。其於了義,盡向本論立義分收。
有善男子(至)不能盡。
釋曰:次捧誦功奇。若有男女自手捧執此本論卷,如自捧執百億本經;或復自口誦斯本論立義分文,如自口誦百億本經。所得功德,諸佛聖賢出塵數舌,經恆沙劫說不可盡。
何況(至)之所詮。
釋曰:後思修德勝。若但手捧或復口誦,所得功德尚說不盡,何況觀察思惟深義所獲功德?不思議中不思議故。
有善男子(至)不能盡。
釋曰:三、起謗?深,有四:一、謗罪難宣。
是人(至)不能救。
釋曰:二、諸佛莫救
是故(至)應修行。
釋曰:三、洪慈再勸
實不可生(至)大乘教。
釋曰:四、大悲重止。
當願此勸(至)不說剎。
釋曰:四、冀勸周布。上句窮時,下句周處。顯悲願之廣大,遍劫剎之彌綸。然夫大士挺生,垂良規而激勸;群靈稟命,究奧義以遵依。蓋仁君弘外護之心,致墜典有中興之力。復承
睿覽,尤尚斯文。斫詳三諦之幽宗,洞徹兩重之妙旨。博學迥齊於龍樹,深源獨測於馬鳴。
御解彌高,愚徒有賴。法悟宿殖善本,今遇明時;疏寶?之玄微,誠慚懵昧。仰
玉宸之印決,幸慶流通。敬仗勝緣,冀延景祚。普攝四生四眾,咸歸一體一心。差別泯絕於因門,平等冥同於果海。頌曰:
果海三諦義,隨分總指陳。回德治群靈,
速成常樂果。
釋摩訶衍論贊玄疏卷第五(終)
秏
呼到切。減也,敗也。
?
力齊切。欺?
?:
如昭切。不靜。又猥也,擾也。
鬧
同上
糯
奴過切。俗糯字。
糯
乃喚切。[委*占]也。又乃臥,秫名。
糯
同上俗
粘。
女廉切。與黏同。
菖
尺良切。菖蒲也。
薯
音署。薯蕷藥
蕷
音預。薯蕷
撼。
胡感切。搖也。
掎。
居綺切。牽一腳。說文雲偏引也。
□
骨許容切。齊也。亦作㐫骨。
描。
因孝斯。
喂!
奴罪切。飢也。魚敗曰餵。
餒
同上
爐
可之撿。
窯
余招切。燒瓦灶也。
䀹:
子葉切。目旁毛也。
睫
同上
睛
子盈切。目珠子。又七並切。
廁
測吏切。圊溷也,雜也,次也,側也。
敵
大的切對也。
[禾*夜]
半益切。持臂。又[禾*夜]庭也。正門之旁小門也。
詖
彼寄切。倭,諂也。辨,論也,慧也。
懵
牟乳切。心亂心迷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