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選 · 陳涉世家[1]

王伯祥 《史記選》
陳勝者,陽城人也,[2]字涉。吳廣者,陽夏人也,[3]字叔。陳涉少時,嘗與人傭耕,[4]輟耕之壟上,[5]悵恨久之,[6]曰:「苟富貴,[7]無相忘!」庸者笑而應曰:「若為庸耕,何富貴也!」陳涉太息曰:[8]「嗟乎!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9] 二世元年七月,[10]發閭左適戍漁陽九百人,[11]屯大澤鄉。[12]陳勝、吳廣皆次當行,[13]為屯長。[14]會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斬。陳勝、吳廣乃謀曰:「今亡亦死,舉大計亦死;等死,死國可乎!」[15]陳勝曰:「天下苦秦久矣,吾聞二世少子也,不當立,當立者乃公子扶蘇。扶蘇以數諫故,上使外將兵。今或聞無罪,二世殺之。百姓多聞其賢,未知其死也。項燕為楚將,數有功,愛士卒,楚人憐之。或以為死,或以為亡。[16]今誠以吾眾詐自稱公子扶蘇、項燕,[17]為天下唱,[18]宜多應者。」吳廣以為然。乃行卜。[19]卜者知其指意,[20]曰:「足下事皆成,有功。然足下卜之鬼乎?」[21]陳勝、吳廣喜,念鬼,[22]曰:「此教我先威眾耳。」乃丹書帛曰「陳勝王」,[23]置人所罾魚腹中。[24]卒買魚烹食,得魚腹中書,固以怪之矣。[25]又間令吳廣之次所旁叢祠中,[26]夜篝火,[27]狐鳴呼曰:[28]「大楚興,陳勝王。」卒皆夜驚恐。旦日,卒中往往語,皆指目陳勝。[29] 吳廣素愛人,士卒多為用者。將尉醉,[30]廣故數言欲亡,[31]忿恚尉,[32]令辱之以激怒其眾。[33]尉果笞廣。[34]尉劍挺,[35]廣起奪而殺尉。陳勝佐之,並殺兩尉。召令徒屬曰:「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當斬。藉弟令毋斬,而戍死者固十六七。[36]且壯士不死即已,死即舉大名耳,[37]王侯將相寧有種乎!」徒屬皆曰:「敬受命。」乃詐稱公子扶蘇、項燕,從民欲也。袒右,[38]稱大楚。為壇而盟,[39]祭以尉首。[40]陳勝自立為將軍,吳廣為都尉。[41]攻大澤鄉,收而攻蘄。[42]蘄下,乃令符離人葛嬰將兵徇蘄以東,[43]攻銍、酇、苦、柘、譙皆下之。[44]行收兵。[45]比至陳,[46]車六七百乘,騎千餘,卒數萬人。攻陳,陳守令皆不在,[47]獨守丞與戰譙門中。[48]弗勝,守丞死。乃入據陳。數日,號令召三老、豪傑與皆來會計事。[49]三老、豪傑皆曰:「將軍身被堅執銳,伐無道,誅暴秦,復立楚國之社稷,功宜為王。」陳涉乃立為王,號為張楚。[50] 當此時,諸郡縣苦秦吏者,皆刑其長吏,[51]殺之以應陳涉。乃以吳叔為假王,[52]監諸將以西擊滎陽。[53]令陳人武臣、張耳、陳餘徇趙地,令汝陰人鄧宗徇九江郡。[54]當此時,楚兵數千人為聚者,[55]不可勝數。 葛嬰至東城,[56]立襄彊為楚王。嬰後聞陳王已立,因殺襄彊,還報。至陳,陳王誅殺葛嬰。陳王令魏人周市北徇魏地。[57]吳廣圍滎陽。李由為三川守,[58]守滎陽,吳叔弗能下。陳王征國之豪傑與計,[59]以上蔡人房君蔡賜為上柱國。[60]周文,[61],陳之賢人也,嘗為項燕軍視日;[62]事春申君。[63]自言習兵,[64]陳王與之將軍印,西擊秦。行收兵至關,[65]車千乘,卒數十萬,至戲,[66]軍焉。秦令少府章邯免酈山徒人、奴產子生,[67]悉發以擊楚大軍,盡敗之。周文敗,走出關,止次曹陽二三月。[68]章邯追敗之,復走次澠池十餘日。[69]章邯擊,大破之。周文自剄。軍遂不戰。 武臣到邯鄲,[70]自立為趙王,陳餘為大將軍,張耳、召騷為左、右丞相。陳王怒,捕系武臣等家室,欲誅之。柱國曰:[71]「秦未亡而誅趙王將相家屬,此生一秦也。不如因而立之。」陳王乃遣使者賀趙,而徙系武臣等家屬官中,而封耳子張敖為成都君,[72]趣趙兵亟入關。[73]趙王將相相與謀曰:[74]「王王趙,[75]非楚意也。楚已誅秦,必加兵於趙。計莫如毋西兵,使使北徇燕地以自廣也。趙南據大河,北有燕、代,[76]楚雖勝秦,不敢制趙。若楚不勝秦,必重趙。趙乘秦之弊,可以得志於天下。」趙王以為然。因不西兵,而遣故上谷卒史韓廣將兵北徇燕地。[77]燕故貴人、豪傑謂韓廣曰:[78]「楚已立王。趙又已立王。燕雖小,亦萬乘之國也,[79]願將軍立為燕王。」韓廣曰:「廣母在趙,不可。」燕人曰:「趙方西憂秦,南憂楚,其力不能禁我。且以楚之彊,不敢害趙王將相之家,趙獨安敢害將軍之家!」韓廣以為然,乃自立為燕王。居數月,趙奉燕王母及家屬歸之燕。當此之時,諸將之徇地者,不可勝數。 周巿北徇地至狄,[80]狄人田儋殺狄令,[81]自立為齊王,以齊反,擊周巿。[82]巿軍散,還至魏地,欲立魏後故寧陵君咎為魏王。[83]時咎在陳王所,不得之魏。[84]魏地已定,欲相與立周巿為魏王。周巿不肯。使者五反,[85]陳王乃立寧陵君咎為魏王,遣之國。周巿卒為相。將軍田臧等相與謀曰:「周章軍已破矣,秦兵旦暮至,我圍滎陽城弗能下,秦軍至,必大敗。不如少遣兵,[86]足以守熒陽,[87]悉精兵迎秦軍。今假王驕,不知兵權,不可與計,非誅之,事恐敗。」因相與矯王令以誅吳叔,[88]獻其首於陳王。陳王使使賜田臧楚令尹印,使為上將。田臧乃使諸將李歸等守滎陽城,自以精兵西迎秦軍於敖倉。[89]與戰,田臧死,軍破。章邯進兵擊李歸等滎陽下,破之。李歸等死。 陽城人鄧說將兵居郯,[90]章邯別將擊破之,鄧說軍散走陳。銍人伍徐將兵居許,[91]章邯擊破之,伍徐軍皆散走陳。陳王誅鄧說。陳王初立時,陵人秦嘉、[92]銍人董、[93]符離人朱雞石、取慮人鄭布、[94]徐人丁疾等皆特起,[95]將兵圍東海守慶於郯。[96]陳王聞,乃使武平君畔為將軍,監郯下軍。[97]秦嘉不受命,嘉自立為大司馬,惡屬武平君。[98]告軍吏曰:「武平君年少,不知兵事,勿聽!」因矯以王命,殺武平君畔。章邯已破伍徐,擊陳,柱國房君死。章邯又進兵擊陳西張賀軍。[99]陳王出監戰,[100]軍破,張賀死。 臘月,[101]陳王之汝陰,[102]還至下城父,[103]其御莊賈殺以降秦。[104]陳勝葬碭,[105],諡曰隱王。[106] 陳王故涓人將軍呂臣為蒼頭軍,[107]起新陽,[108]攻陳下之,殺莊賈,復以陳為楚。[109]初,陳王至陳,令銍人宋留將兵定南陽,[110]入武關。[111]留已徇南陽,聞陳王死,南陽復為秦。宋留不能入武關,乃東至新蔡,[112]遇秦軍,宋留以軍降秦。秦傳留至咸陽,[113]車裂留以徇。[114]秦嘉等聞陳王軍破出走,乃立景駒為楚王,引兵之方與,[115]欲擊秦軍定陶下。[116]使公孫慶使齊王,[117]欲與併力俱進。齊王曰:「聞陳王戰敗,不知其死生,楚安得不請而立王!」公孫度曰:「齊不請楚而立王,楚何故請齊而立王!且楚首事,當令於天下。」田儋誅殺公孫慶。秦左、右校復攻陳,[118]下之。呂將軍走,收兵復聚。鄱盜當陽君黥布之兵相收,[119]復擊秦左、右校,破之青波,[120]復以陳為楚。會項梁立懷王孫心為楚王。 陳勝王凡六月。已為王,王陳。[121]其故人嘗與庸耕者聞之,之陳,扣宮門曰:「吾欲見涉。」[122]宮門令欲縛之。[123]自辯數,[124]乃置,[125]不肯為通。陳王出,遮道而呼涉。[126]陳王聞之,乃召見,載與俱歸。[127]入宮,見殿屋帷帳,[128]客曰:「夥頤!涉之為王沈沈者!」[129]楚人謂多為夥,故天下傳之,夥涉為王,由陳涉始。[130]客出入愈益發舒,[131]言陳王故情。[132]或說陳王曰:「客愚無知,顓妄言,[133]輕威。」[134]陳王斬之。諸陳王故人皆自引去。由是無親陳王者。陳王以朱房為中正,[135]胡武為司過,[136]主司群臣。[137]諸將徇地,至。[138]令之不是者,[139]系而罪之,以苛察為忠,[140]其所不善者,[141]弗下吏,輒自治之。[142]陳王信用之。諸將以其故不親附,此其所以敗也。 陳勝雖已死,其所置遣侯王將相竟亡秦,由涉首事也。高祖時,為陳涉置守冢三十家碭,[143]至今血食。[144] 褚先生曰:[145]地形險阻,所以為固也;兵革刑法,所以為治也:猶未足恃也。夫先王以仁義為本,而以固塞文法為枝葉,[146]豈不然哉!吾聞賈生之稱曰:[147] 「秦孝公據殽、函之固,擁雍州之地,[148]君臣固守,以窺周室。[149]有席捲天下,包舉宇內,囊括四海之意,併吞八荒之心。[150]當是時也,商君佐之,[151]內立法度,[152]務耕織,[153]修守戰之備;[154]外連衡而斗諸侯。[155]於是秦人拱手而取西河之外。[156]孝公既沒,惠文王、武王、昭王蒙故業,因遺策,[157]南取漢中,西舉巴、蜀,[158]東割膏腴之地,[159]收要害之郡。[160]諸侯恐懼,會盟而謀弱秦。[161]不愛珍器重寶肥饒之地,以致天下之士。[162]合從締交,[163]相與為一。[164]當此之時,齊有孟嘗,趙有平原,楚有春申,魏有信陵,[165]此四君者,皆明知而忠信,[166]寬厚而愛人,尊賢而重士。約從連衡,[167]兼韓、魏、燕、趙、宋、衛、中山之眾。[168]於是六國之士:有甯越、徐尚、蘇秦、杜赫之屬為之謀;[169]齊明、周冣、陳軫、邵滑、樓緩、翟景、蘇厲、樂毅之徒通其意;[170]吳起、孫臏、帶他、兒良、王廖、田忌、廉頗、趙奢之倫制其兵。[171]嘗以什倍之地,百萬之師,仰關而攻秦。[172]秦人開關而延敵,[173]九國之師遁逃而不敢進。秦無亡矢遺鏃之費,[174]而天下固已困矣。於是從散約敗,爭割地而賂秦。[175]秦有餘力而制其弊,追亡逐北,[176]伏屍百萬,流血漂櫓,[177]因利乘便,[178]宰割天下,分裂山河,彊國請服,弱國入朝。施及孝文王、莊襄王,享國之日淺,國家無事。[179]及至始皇,[180]奮六世之餘烈,[181]振長策而御宇內,[182]吞二周而亡諸侯,[183]履至尊而制六合,[184]執敲朴以鞭笞天下,[185]威振四海。南取百越之地,以為桂林、象郡。[186]百越之君俛首係頸,[187]委命下吏。[188]乃使蒙恬北築長城而守藩籬,[189]卻匈奴七百餘里,[190]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馬,士亦不敢貫弓而報怨。[191]於是廢先王之道,燔百家之言,[192]以愚黔首。[193]墮名城,[194]殺豪俊,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陽,銷鋒鑄以為金人十二,[195]以弱天下之民。然後踐華為城,[196]因河為池,[197]據億丈之城,臨不測之溪以為固。[198]良將勁弩,守要害之處,信臣精卒,陳利兵而誰何。[199]天下已定,始皇之心,自以為關中之固,金城千里,[200]子孫帝王萬世之業也。始皇既沒,餘威振於殊俗。[201]然而陳涉甕牖繩樞之子,甿隸之人,而遷徙之徒也。[202]材能不及中人,非有仲尼、墨翟之賢,陶朱、猗頓之富也。[203]躡足行伍之間,俛仰仟佰之中,[204]率罷散之卒,將數百之眾,[205]轉而攻秦。[206]斬木為兵,揭竿為旗,[207]天下雲會響應,贏糧而景從,[208]山東豪俊遂並起而亡秦族矣。[209]且天下非小弱也;雍州之地,殽、函之固自若也。[210]陳涉之位,非尊於齊、楚、燕、趙、韓、魏、宋、衛、中山之君也;耰棘矜,非銛於句戟長也;[211]適戍之眾,非儔於九國之師也;[212]深謀遠慮,行軍用兵之道,非及鄉時之士也:[213]然而成敗異變,[214]功業相反也。嘗試使山東之國與陳涉度長絜大,比權量力,[215]則不可同年而語矣。[216]然而秦以區區之地,致萬乘之權,抑八州而朝同列,[217]百有餘年矣。[218]然後以六合為家,殽、函為宮。[219]一夫作難而七廟墮,[220]身死人手,[221]為天下笑者,何也?仁義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222] * * * [1] 世家與「本紀」、「列傳」並稱,也是司馬遷所創史目的一體,用來記敘諸侯傳世事跡的。陳涉首舉義旗,雖功烈未及項羽,而他所置的侯王將相,終於把秦室推翻,實比古昔的管、蔡、陳、杞諸國要強得多。所以《史記》把他列為世家,排在漢初諸世家的前面。與前《項羽本紀》同為史公有意褒揚的特例。 [2] 陽城,古陽城邑,漢置縣。故治即今河南省登封縣東南三十五里之告成鎮。 [3] 陽夏,今河南省太康縣。已見《項羽本紀》校釋〔546〕。 [4] 傭耕,即僱農。與人傭耕,做人家的僱農。傭(編者按:繁體作「傭」)通作庸,役也;故下「庸者」、「庸耕」皆作「庸」。會注本與此同,作「傭」。蜀本、百衲本、汲古本並作「庸」。 [5] 輟音綽,停罷。壟,田中高起的地方。輟耕之壟上,把耕田的事停歇了,走往田中高處暫作休息。 [6] 悵音暢,失望。悵恨久之,因失望而嘆恨了好久。 [7] 苟富貴之「苟」,蜀本、百衲本並作「可」。苟義為「倘使」,較為合適。 [8] 太息,長嘆。 [9] 燕雀喻小,鴻鵠喻大。言庸俗之人怎知英雄的胸懷呢! [10] 二世元年當公元前二○九年。 [11] 閭左,居於閭里左側的平民。適同「謫」,調發。戍,持戈守邊。已見《項紀》校釋〔251〕。漁陽,秦所置縣,故治在今河北省密雲縣西南。發閭左謫戍漁陽九百人,徵發鄉里平民九百人調往漁陽屯守。 [12] 屯,停駐。大澤鄉在今安徽省宿縣西南,已見《項羽本紀》校釋〔30〕。 [13] 次,編次。當行,當在徵發之列。次當行,被編入適戍的隊伍。 [14] 屯長,戍守汛地的首領,猶後世的小隊長。 [15] 等,相等,即彼此一樣。等死,同是一死。死國可乎,意即為國事而死好不好。 [16] 亡,逃亡,與上「今亡亦死」之「亡」同,並非死亡。 [17] 誠作果真解。今誠以吾眾……,果真現在把我們聚義的人眾自稱是扶蘇、項燕領導起來的。 [18] 唱同倡,首先。為天下唱,首先號召。故下雲「宜多應者」。 [19] 行,往也。行卜,往卜者那裡占卜吉凶,以便決定可行與否。 [20] 指意,猶言意圖。 [21] 足下,對人敬稱,已見《項羽本紀》校釋〔346〕。卜之鬼乎,暗示之辭,意欲他假託鬼神來取得威信。 [22] 念鬼,考慮卜鬼之事。 [23] 丹書帛曰陳勝王,用丹砂在帛上寫「陳勝王」三字。 [24] 罾音曾,撈魚的網。此用作動詞,人所罾魚,他人所網得的鮮魚。 [25] 以通「已」。固以怪之矣,本已詫怪這事了。 [26] 間令,暗使。之,往也。行軍時所停留的地方叫「次」,次所,屯紮處所。叢祠,樹木蔭翳的神祠,猶古廟。「次」下諸本皆有「近」字,誤衍。「次近所」,不成辭,單索隱本及《漢書·陳勝傳》均無「近」字,可證。 [27] 篝音溝,籠也。篝火就是燈籠。此處當動詞用,應作執著燈籠解。 [28] 狐鳴,故作悽厲之聲,像狐狸那樣叫嗥。 [29] 指目,不敢明言,彼此用目相看,互喻不宣。 [30] 將尉,押解戍徒的官長。 [31] 數言欲亡,屢屢說要逃走了。故,故意。 [32] 忿(音憤)恚(音患),惱怒。忿恚尉,使尉惱怒。 [33] 令辱之以激怒其眾,使尉責辱吳廣,以便激動眾怒。 [34] 笞音痴,竹板。此作動詞用,就是用竹板子責打。 [35] 劍挺,劍已拔出了鞘。 [36] 藉,假使。弟通作「第」,僅也。黃善夫本徑作「第」。藉弟令毋斬,假使僅能做到免於斬刑。戍死者固十六七,為了久戍在外而死去的,本來也占到十之六七呢。 [37] 舉大名即圖大事,與上「舉大計」同義。 [38] 袒音但,卸衣露體。袒右,令參加起義的人露出右臂以為標記。 [39] 為壇而盟,培土築壇,登在上面宣布誓約。 [40] 祭以尉首,把所斬兩尉的首級,當作盟時的祭品。 [41] 都尉,位次於將軍。 [42] 收而攻蘄,收取大澤鄉的眾義兵,用來攻打蘄縣。蘄即今安徽省宿縣南的故蘄縣,詳見《項羽本紀》校釋〔11〕。 [43] 符離本楚邑,秦置縣。即今安徽省宿縣治。徇蘄以東,東出蘄縣略地,並不僅限於蘄的東方。觀下銍縣等諸地自明。 [44] 銍(音窒)本春秋宋邑,秦置縣。故治在今安徽省宿縣西南四十六里。酇本作,音嵯,秦所置縣。漢封蕭何為侯國,即此。故治在今河南省永城縣西南。苦本楚縣,故治在今河南省鹿邑縣東十里。柘(音蔗),秦所置縣。故治在今河南省柘城縣北。譙本春秋陳之焦邑,秦置譙縣。即今安徽省亳縣治。皆下之,五縣都投降。與前「攻蘄下之」同義。 [45] 行收兵,沿路收取兵眾。 [46] 陳,周初舜後封國,戰國時曾為楚都。漢置陳縣。後漢為陳郡。清為陳州府治。即今河南省淮陽縣。 [47] 守令皆不在,郡守與縣令都不在城。秦三十六郡無陳郡。王先謙說,陳是秦、楚郡治。 [48] 守丞,守城之縣佐。譙門,城樓下面的門。在城上築樓望敵叫做譙,故城上之樓為譙樓,樓下之門為譙門。 [49] 三老,鄉官,掌教化。秦制:十里一亭,亭有長;十亭一鄉,鄉有三老。非有三個老人也。豪傑,當地的有聲望之人,參看《項羽本紀》校釋〔15〕。號令召……計事,言號召鄉官與地方人士都來集會議事。《漢書·陳勝傳》無「令」字,該是對的。 [50] 張楚,國號,取張大楚國之義。 [51] 刑,罪罰。刑其長吏,宣露當地郡縣長官的罪狀,故下雲「殺之」。 [52] 吳叔即吳廣。假王,暫時以便宜行事而稱王,以示尊寵。 [53] 滎陽在今河南省舊滎澤縣西南十七里,不是今滎陽縣。參看《項羽本紀》校釋〔473〕、〔476〕。 [54] 汝陰,秦所置縣。即今安徽省阜陽縣治。九江郡詳《項羽本紀》校釋〔391〕。 [55] 聚,屯聚。數千人為聚,是說楚兵所在起義,每數千人為一部,彼此各不相下。故下雲「不可勝數」。 [56] 葛嬰即上雲「數千人為聚」之一支。東城已見《項羽本紀》校釋〔577〕。 [57] 北徇魏地,自陳北向大梁等處略地。 [58] 李由,秦相李斯子。三川守,三川郡守。秦滅周,置三川郡,地當今河南省中部自潼關迤東至開封一帶地,並包有河以北安陽以南大部地。以境有河、洛、伊三水,故以為名。 [59] 征,召請。國之豪傑,即指下文蔡賜、周文輩。 [60] 上蔡,周初蔡國。後徙新蔡,遂以此為上蔡邑。漢為侯國,旋置為縣。故治在今河南省上蔡縣西。房君,封邑爵號。上柱國,已見《項羽本紀》校釋〔59〕。 [61] 周文即後文之周章。 [62] 視日,占時日吉凶之官。 [63] 事春申君,周文亦曾事楚相春申君為官。春申君,戰國四公子黃歇的封號。《史記》有《春申君列傳》。 [64] 自言習兵,周文自薦於陳涉,說他自己熟習兵法。 [65] 至關,至函谷關。在今河南省靈寶縣西南。參看《項紀》校釋〔263〕。 [66] 至戲,至戲水之上。在今陝西省臨潼縣東。參看《項紀》校釋〔265〕。 [67] 少府,秦九卿之一,掌山海地澤之稅,以給供養,為最高財務官。章邯詳見《項羽本紀》。酈山即驪山,蜀本、百衲本、汲古本並作「驪山」。酈山徒人,發配在酈山服營建勞作的夫役。奴產子,奴婢所生之子。當時的社會,徒人和奴產子是限制充當戰士的,二世因見事急,乃令章邯免除此項限制,盡括以赴軍前聽用,故下雲「悉發……」也。「子」下蜀本、黃本、百衲本、汲古本並無「生」字,《漢書·陳勝傳》亦無,當系衍文。 [68] 曹陽故亭名,在今河南省靈寶縣東十三里。後曹操改稱好陽。 [69] 澠池,戰國韓邑,亦作黽池。後屬秦。漢置澠池縣於此。故治在今河南省澠池縣西十三里。澠音泯。 [70] 邯鄲(音寒丹),六國時趙都,故城在今河北省邯鄲市西南十里,俗呼趙王城。 [71] 柱國,指房君蔡賜。 [72] 成都,當時蜀郡的屬縣,即今四川省成都市。陳涉遙封張敖為成都君,與下文「趣趙兵入關」相應。 [73] 趣讀如促。催促。亟,疾忙;火速。 [74] 趙王將相相與謀,武臣、趙歇、張耳、召騷等相聚議事。 [75] 王王趙,謂武臣王於趙地。上「王」名詞,下「王」動詞。 [76] 南據大河,南面可以扼守黃河。北有燕、代,北面有燕、代二國可為聲援也。燕,西周召公奭封國。戰國時擁有今河北省中部及東北的東方大部,舊熱河省的南部,遼寧省的南方大部,南臨渤海、黃海,列為七雄之一。代本趙地,已見《項紀》校釋〔388〕。此處所稱燕、代,均指戰國末年燕、代的舊壤。 [77] 上谷(音欲),秦滅代後所置郡,當今河北省內長城以北地並中部迤東,天津以南沿海一帶地。卒史,郡守的掾屬,分曹治事,亦稱曹史。韓廣本秦上谷郡卒史,故以「故」字冠其上。 [78] 故貴人,燕之遺族及舊官吏。 [79] 古之大國,境內的財賦兵力,可以出戎馬四萬匹,兵車一萬乘者,謂之萬乘之國。 [80] 狄,齊邑。故城即今山東省高青縣(今又併入齊東縣),舊名田鎮。(參看《項紀》校釋〔114〕) [81] 田儋殺狄令,詳《項紀》校釋〔114〕。 [82] 擊(編者按:繁體作「擊」),百衲本訛作「系」(編者按:繁體作「繋」)。 [83] 咎,魏諸公子之一,原封寧陵君。寧陵,古葛國,戰國時屬魏為寧邑。漢置寧陵縣於此。故治在今河南省寧陵縣南。 [84] 所,處所。在陳王所,留在陳涉那邊。不得之魏,不得還到故國。 [85] 使者五反,周巿向陳涉請立魏咎的使者往返五次。 [86] 不如,蜀本訛作「不知」。少遺兵,少許留下一些兵力。遺,蜀本、黃本、百衲本、汲古本並作「遣」。按遣謂增派,遺謂留下,時方急於迎擊秦軍,自無增派圍城之力,觀於下文「悉精兵迎秦軍」「自以精兵西迎秦軍於敖倉」自明。遺義較長,當從。 [87] 熒,蜀本、黃本、汲古本、會注本俱作「滎」。此本乃作「熒」。字當作滎。足以守滎陽,承「少遺兵」言,謂少留兵卒,只要圍守得住滎陽就夠了。 [88] 矯王令以誅吳叔,假傳陳王的命令,擅殺吳廣。 [89] 自以二字,蜀本誤倒。敖倉已見《項紀》校釋〔479〕。 [90] 鄧說之「說」音悅。郯音談,秦郡,在今江蘇、山東兩省之交。時章邯軍力所未及,何得緊接「別將擊破之」?《索隱》、《正義》俱雲「當作郟」。郟即今河南省郟縣,與當時陽城相近,該是對的。 [91] 伍徐,《漢書·陳勝傳》作伍逢。許,春秋許國。秦置許縣。三國魏改為許昌。故治在今河南省許昌縣西南。 [92] 陵人秦嘉,詳《項紀》校釋〔81〕。陵當作「淩」。 [93] 董之「」與紲同,通作,音薛,系犬之繩。 [94] 取慮(音秋閭),秦所置縣。故治在今江蘇省睢寧縣西南。 [95] 徐,古國,為周穆王所滅,後復封為子國。故城在今安徽省泗縣南。皆特起,指秦嘉、董、朱雞石、鄭布、丁疾等人都獨樹一幟,起兵反秦。 [96] 漢改秦郯郡為東海郡,治郯縣,故治在今山東省郯城縣西南三十里。此雲東海守慶,蓋史家追書取便之辭。慶是那時的郡守之名,姓氏已佚。將兵圍……於郯,秦嘉等各路特起之兵共圍慶於郯郡郡治。 [97] 武平君,封號。畔其名,史佚其姓氏。監郯下軍,統攝秦嘉等各路圍郯的軍隊。 [98] 惡音污,嫌忌;怨恨。惡屬武平君,不甘願聽從陳王所派的監軍。 [99] 張賀當亦秦嘉之流的特起之人,時駐在陳城的西面,故云陳西張賀軍。 [100] 出監戰,親出督戰。 [101] 臘月,十二月。臘為祭名,用建丑之月(舊曆用十二支來配十二個月,十二月恰配到丑,故稱建丑之月)為之,故十二月為臘月。蜀本、黃本俱作「臈月」。 [102] 汝陰,秦所置縣。即今安徽省阜陽縣治。 [103] 下城父即今安徽省蒙城縣西北八十里之下城父聚。 [104] 御,駕車之人。其御莊賈,為陳王駕車的莊賈。 [105] 碭已見《項紀》校釋〔140〕。 [106] 諡音示。古代有名位的人,死後都有稱號,叫做「諡」。這種稱號是代表其生前的行跡的。相傳《諡法》是西周的周公旦制定的。按《諡法》:「不顯屍國曰隱。」是當國而功業不彰之義。又曰:「隱,哀也。」陳涉首事而功業不終,時人哀之,故諡曰隱王。 [107] 涓人即中涓(音捐,潔也),主宮中清潔掃除之人。呂臣本陳王的中涓,時為將軍,故稱故涓人。所部皆戴青帽為號,故云為蒼頭軍。 [108] 新陽故城在今安徽省太和縣西北。漢置新陽縣於此。 [109] 復以陳為楚,謂又把陳地復為楚國。與前稱「大楚興」及後「懷王孫心為楚王」互應。 [110] 南陽,秦郡,當今河南省西南部及湖北省北部襄河一帶地。治宛縣,即今河南省南陽市。參看《項紀》校釋〔497〕。 [111] 武關在今陝西省商縣東一百八十五里。 [112] 新蔡,秦所置縣,即今河南省新蔡縣治。 [113] 傳,遞解。咸陽,秦都,已見《項紀》校釋〔208〕。 [114] 車裂,當時酷刑。詳後《商君列傳》校釋〔226〕。徇,示眾。 [115] 方與(音房預),春秋宋邑。秦置方與縣。唐改名魚台。故治在今山東省魚台縣北。 [116] 欲擊之「欲」,蜀本無。定陶已見《項紀》校釋〔121〕。 [117] 齊王,指田儋。 [118] 左、右校,左、右校尉之軍。復攻陳之「陳」,蜀本訛作「秦」。 [119] 黥布居江中為群盜,陳涉起,布歸鄱君吳芮,故稱之為鄱盜。相收,與呂臣互相聯合。 [120] 青波即青陂,在今河南省新蔡縣西南,接息縣界。 [121] 王陳,王於陳地。 [122] 吾欲見涉,直呼陳王的表字,與下「遮道而呼涉」相同。凡此皆表現故人的直率。 [123] 宮門令,守衛宮門之長。欲縛之,將捆綁這故人。 [124] 辯,訴也。通作「辨」。蜀本、百衲本、汲古本並作「辨」。數音朔,近也;引申有雅故義。自辯數,自己聲訴與陳涉是有舊誼的。 [125] 置,放下。乃置,於是擱起不理。故下雲「不肯為通」。 [126] 遮道,攔路。呼涉,大呼陳王的表字。 [127] 載與俱歸,與故人共乘一車,同歸府中。 [128] 見殿屋帷帳,看到官殿房屋的高大和帳幔的密遮。 [129] 夥頤,驚嘆之辭。摹擬聲音,猶今語之「啊喲」(雙聲之轉)。沈沈(讀沉沉),厚重繁多之貌,猶言「闊氣」。夥頤!涉之為王沈沈者,便是「啊喲!陳涉做大王真闊氣啊!」 [130] 楚人謂多……由陳涉始,作者插語,是解說「客曰……」的。 [131] 發舒,放縱。 [132] 故情,從前一切不必告人的軼事。 [133] 顓同專。顓妄言,專為胡說。 [134] 輕威,減削威信。輕,減也。 [135] 中正,掌人事之官,一切考績升遷都歸管領。 [136] 司過,掌糾察過失,猶後世的監察御史。 [137] 司同伺。主司群臣,令朱房、胡武專管伺察同僚的過失。 [138] 至,徇地後還到陳地來復命。 [139] 是有從義。令之不是者,徇地諸將中有不從他命令的。 [140] 苛察,苛刻地毛舉細故。 [141] 其所不善者,朱房、胡武所認為不對的人。 [142] 弗下吏,不送往法官處審理。輒自治之,朱房、胡武擅自處置也。輒,音轍,專擅。 [143] 置守冢三十家碭,在碭設立保管墳墓的丁役三十戶於陳王的葬地。 [144] 祭祀用牲,故云血食。至今,指作者撰寫此文的時候,當在漢武帝末年。 [145] 褚先生即漢時沛人褚少孫。少孫事經師王式,通《魯詩》,元帝、成帝之間為博士。因司馬遷書有殘缺,曾為補《武帝紀》、《三王世家》、《日者》、《龜策列傳》等數篇。故傳本《史記》中有褚氏附益之文。此處「褚先生曰」惟黃本與此本及會注本提行書;蜀本、百衲本並與上連書,不提行;汲古本則僅空一格:明系附益。裴駰《集解》引徐廣所見別本及《班固奏事》有「太史遷取賈誼《過秦》上、下篇以為《秦始皇本紀》、《陳涉世家》下贊文」之語,遂謂當作「太史公曰」。司馬貞《索隱》則云:「此是褚先生述《史記》,加此贊首地形險阻數句,然後始稱賈生之言,因即改太史公之目而自題己位號也。」茲從《索隱》之說,統低一格,以示區別。 [146] 固塞承「地形險阻」言。文法承「兵革刑法」言。枝葉對「為本」言。 [147] 賈生之稱,猶雲賈誼之言。以下所引為賈誼的《過秦論》上篇。賈誼洛陽人,文帝時為博士。後為長沙王太傅及梁王太傅。所著有《新書》。死時年僅三十三。《史記》有《屈原賈生列傳》。過秦之「過」為譴責過失的意義,並非路過或過訪的意思。 [148] 秦孝公名渠梁,為秦國第三十君,在位二十四年(公元前三六一—前三三八)。據與擁意義相同,字面變異,都是說的「把持」。殽亦作崤,即今河南省洛寧縣西北六十里之崤山,東西綿延三十五里,跨接澠池、陝縣兩縣界。函即函谷關,已見《項紀》校釋〔263〕。雍州之地包有今陝西、甘肅、青海等處,當時的秦國,僅限於陝、甘迤南一帶而已。 [149] 窺音魁,窺伺;暗算。窺周室,伺便圖謀周家的天下。 [150] 席捲、包舉、囊括都與併吞同意。天下、宇內、四海、八荒意義也相同,都指包有廣大境界的「大一統」的局面。 [151] 商君即商鞅,詳後《商君列傳》。 [152] 內立法度,在國內改革制度,史稱「商鞅變法」。 [153] 務耕織,盡力於耕織。意在增加生產力量。 [154] 修守戰之備,整頓軍備。 [155] 外連衡而斗諸侯,外使諸侯都來事秦而讓他們自相攻伐。衡同橫。當時局勢,秦國常居於主動地位,東出則韓、魏、趙、楚、齊、燕六圍都受其害。於是六國南北相結,聯盟以拒秦,形成南北關係的縱線,所以叫做「合從(縱)」。秦感不便,乃設法使六國各自相離,一一與秦聯結,形成東西關係的橫線,所以叫做「連衡(橫)」。當時的外交政策,不出從(縱)衡(橫)兩途。 [156] 商君用事後,親自伐破魏,魏獻河西之地以求和。故云拱手而取西河之外。 [157] 惠文王名駟,孝公子。武王名盪,惠文王子。昭王即昭襄王,名則,武王弟。三君在位共八十七年(公元前三三七—二五一)。蒙,承受。因,仍舊。蒙故業,承受孝公之舊業。因遺策,仍用連衡之政策。這是說三君相繼,積累國力。 [158] 漢中、巴、蜀已見《項紀》校釋〔367〕、〔368〕。 [159] 割,割取。膏腴之地,肥沃的土壤,與下「肥饒之地」同。 [160] 要害,衝要險阻之處。收上據賈誼《新書》有「北」字。 [161] 會盟指締結從約。謀弱秦,希圖削弱泰國。 [162] 致,招引。 [163] 合從締交,締結從約,加強親善。 [164] 相與為一,六國合從為一個集團。 [165] 孟嘗、平原、春申、信陵四君,《史記》都有他們的「列傳」。 [166] 知同智。 [167] 連衡,《新書》作「離衡」,是說四君都為了他們的國家,相約為合「從」,來離散秦國的連「衡」。若作連衡,意恰相反了。 [168] 燕下宜有楚、齊二字,當系脫誤。 [169] 之屬的「屬」與下之徒的「徒」及之倫的「倫」都是意義相同的,猶言等輩。為之謀,言甯越……等人為他們定下弱秦的計劃。 [170] 通其意,言齊明……等人為他們溝通弱秦的盟約。冣音聚,蜀本、百衲本、汲古本並作「最」,誤。翟音澤。 [171] 制其兵,言吳起……等人為他們訓練弱秦的兵隊。他讀如佗。兒通倪。廖音留。 [172] 秦地形高,故東方之兵須仰向關門而攻秦。仰本作卬,有的本子寫作「叩」,當系形近而致誤的。 [173] 延敵,迎戰。 [174] 鏃音簇,箭端的利刃。無亡矢遺鏃之費,言不必妄耗兵費。 [175] 爭割地而賂秦,六國從約既敗,不得不割地獻媚於秦以求和解。 [176] 有餘力以制其弊,謂連衡之局已成,秦對六國得以追亡(逃)逐北(敗),各個擊破。 [177] 櫓,大盾。漂櫓,極意形容流血之多,可以浮起大盾了。 [178] 因利,因從散約敗之利。乘便,乘各個擊破之便。 [179] 施讀如容易之易,延也。施及孝文王、莊襄王,傳延及於此二王也。孝文王名柱,昭襄王子,在位一年(公元前二五〇)。莊襄王名異人,後改名子楚,孝文王子,在位三年(公元前二四九—前二四七)。故云享國之日淺,國家無事。 [180] 始皇已見《項紀》校釋〔20〕。 [181] 餘烈猶遺業。奮六世之餘烈,憑藉孝公以至莊襄王六世的基業。 [182] 策,馬鞭。振長策而御宇內,言其控制宇內,好像搖動長鞭來駕御馬群。 [183] 吞二周,指滅東西周,置三川郡,事在莊襄王時。亡諸侯則指始皇並六國。此連言之。 [184] 履,踐也;登也。履至尊,登皇帝之位。六合,謂上下四方,猶言宇內。 [185] 敲、朴都是擊人的器具,名詞,短的叫敲,長的叫朴。故云執敲朴。蜀本、百衲本、汲古本並作「撲」,是動詞,當誤。下雲鞭笞天下,鞭笞乃用作動詞了。 [186] 百越已見《項紀》校釋〔393〕。桂林郡約當今廣西省大部。象郡約當今廣西省南部、廣東省西南部及越南地。其時百越之地並置四郡,尚有南海、閩中。此概言之。 [187] 俛同俯。係同繋。俛首係頸,形容他們的屈服。 [188] 委命下吏,把性命委託給獄官。 [189] 北築長城,參看《項紀》校釋〔221〕。藩籬喻邊界。藩,通作「蕃」,蜀本、百衲本並作「蕃」。 [190] 卻,推後;拒退。卻匈奴七百餘里,把當時侵入中國的匈奴逐出七百多里。同時樹榆為塞,開廣地面數千里。參看《項紀》校釋〔223〕。 [191] 貫通彎,《新書》此論正作「彎」。士不敢貫弓而報怨,與上「威振四海」相應,言六國之士忍氣吞聲,竟不敢作復仇的行動。 [192] 燔音煩,焚燒。李斯「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始皇從之。見《秦始皇本紀》。此處所言廢先王之道,燔百家之言,即指此事。 [193] 黔音箝,黧黑。《秦始皇本紀》:「更名民曰黔首。」猶周之稱黎民。愚黔首,愚弄人民。 [194] 墮音垛,毀壞;墜落。 [195] 音的,同鏑。鋒,兵刃的總稱。熔金範造叫鑄,音注。銷鋒鑄以為金人十二,銷毀所收的兵器,鎔造成為十二個巨大的人像(即重各千石,坐高二丈的翁仲。) [196] 踐,踞也。踐華為城,據守華山的險峻以為城垣。 [197] 因,憑也。因河為池,憑藉大河的深廣以為池隍。 [198] 據億丈之城,與「踐華」應;臨不測之溪,與「因河」應。極意形容它們的險固,故云以為固。 [199] 誰通譙,何通訶。誰何即譙訶,盤詰喝問。陳利兵而誰何,承上「守要害之處」言,是說露列兵械於要隘,盤查往來的行人。 [200] 金城千里,喻險固之至,好像有金城環守在千里之外那樣的。 [201] 殊俗猶異邦。 [202] 甕,蜀本、百衲本並作「瓮」。甕牖(音有),截取破甕的頸口來做窗牖。繩樞,用繩繃縛戶樞。甿同氓,甿隸猶農奴。遷徙之徒,離鄉背井的兵丁、徒役。之子、之人與「之徒」也都是意義相同的。甕牖……之徒,說明陳涉當時的生活與身份。 [203] 仲尼、墨翟即孔子、墨子,先秦兩大學派的首領。故稱其賢。陶朱即范蠡改稱的陶朱公;猗頓,春秋魯人,用煮鹽及畜牧起家:兩人都是著名的富人。故稱其富。非有仲尼、墨翟之賢,陶朱、猗頓之富,言陳涉沒有賢德可以服人,沒有財力可以聚眾。 [204] 躡音聶,蹈也;登也。躡足行伍,插足在軍隊里。俛仰即俯仰,形容他的屈抑。仟佰即千百。俛仰仟佰,就是說屈居千夫長、百夫長。之間、之中也是意義相同的變換用法。仟佰,蜀本、百衲本、汲古本並作「阡陌」,則釋為屈抑在隴畝之中,亦通。總之,說陳涉沒有憑藉來圖舉大事。 [205] 率罷散之卒,將數百之眾,言陳涉沒有精銳眾多之兵可以應敵。罷同疲。 [206] 轉而攻秦,言陳涉無所憑藉,反而敢於起義攻秦。轉而,蜀本、百衲本、汲古本並互倒作「而轉」。 [207] 斬木為兵,削樹木以為兵器。揭竿為旗,揚竹竿以為旗幟也,言陳涉初起,絕無利器可以攻戰。 [208] 雲會響應,像雲那樣的會合,聲響那樣的應答。贏糧,攜帶糧食,景,影的本字。景從,像影子那樣跟從實物。 [209] 山東,關山之東,即殽、函以東地,泛指六國。山東豪俊遂並起而亡秦族矣,極意形容陳涉號召亡秦之易,與前寫諸侯攻秦之難對照,益見事勢轉變的劇烈。 [210] 且,推論之辭。天下非小弱也,言秦的力量並不是驟然見到縮小與削弱,雍州之地,殽、函之固自若也,明言孝公舊業依然如故,盡可自守的。 [211] 即鋤。耰音憂,柄。矜音槿,矛柄。耰棘矜,言用柄和棘樹做的矛柄來當兵器。與上「斬木為兵」相應。銛音纖,鋒利。句(音鉤)戟,戈之屬,長(音殺),長刃矛。 [212] 儔,比也。非儔於九國之師,言適戍之眾不能比齊、楚、燕、趙、韓、魏、宋、衛、中山九國之兵。與上「百萬之師」相應。 [213] 鄉時即曩時,猶言早先。鄉時之士,指從前甯越、徐尚等人。與上「六國之士」相應。 [214] 成敗異變,局勢轉移。 [215] 度、絜、比、量都是比較。長、大、權、力都是比較的對象。 [216] 不可同年而語,猶言不能相提並論。 [217] 抑八州,言以雍州之地壓抑其他八州(即指山東諸侯)。秦本諸侯,而終於使諸侯來朝他,是朝同列了。 [218] 秦自孝公至始皇統一,其間歷百有餘年。 [219] 以六合為家,殽、函為宮,言始皇的圖成帝業。六合喻其廣大(上下四方叫六合),殽、函喻其鞏固(殽、函本是險要的關山)。 [220] 一夫作難,指陳涉。七廟墮,言秦的宗社就此傾覆。古者天子七廟,(《禮記·王制》:「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大祖之廟而七。」)所以這樣說。 [221] 身死人手,指二世為趙高所殺,子嬰為項羽所殺。 [222] 仁義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總結全篇意旨,歸過於秦的但恃地險而不務仁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