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三家注 · 卷九十八 傅靳蒯成列傳第三十八

司馬遷 《史記三家注》
陽陵侯 【集解】:地理志雲馮翊陽陵縣。 傅寬,以魏五大夫騎將從,為舍人,起橫陽。 【索隱】:按:橫陽,邑名,在韓。韓公子成初封橫陽君,張良立為韓王也。【正義】:括地誌云:「故橫城在宋州宋城縣西南三十里,按蓋橫陽也。」 從攻安陽、 【正義】:後魏地形志云:「己氏有安陽城,隋改己氏為楚丘。」今宋州楚丘縣西十里安陽故城是也。 槓里,擊趙賁軍於開封,及擊楊熊曲遇、 【正義】:曲,丘羽反。遇,牛恭反。司馬彪郡國志雲「中牟有曲遇聚」。按:鄭州中牟縣也。 陽武, 【正義】:鄭州縣。 斬首十二級,賜爵卿。從至霸上。沛公立為漢王,漢王賜寬封號共德君。 【索隱】:謂美號耳,非地邑。共音恭。 從入漢中,遷為右騎將。從定三秦,賜食邑雕陰。 【集解】:徐廣曰:「屬上郡。」【索隱】:案:孟康、徐廣雲縣名,屬上郡。【正義】:鄜州洛交縣三十里雕陰故城是也。 從擊項籍,待懷, 集解服虔曰:「待高帝於懷。」【索隱】:按:服虔雲「待高祖於懷縣」。小顏案地理志,懷屬河內,今懷州也。 賜爵通德侯。從擊項冠、周蘭、龍且,所將卒斬騎將一人敖下, 【集解】:徐廣曰:「敖倉之下。」 益食邑。 屬淮陰, 【索隱】:張晏云:「信時為相國,雲『淮陰』者,終言之也。」 擊破齊歷下軍,擊田解。屬相國參,殘博, 【索隱】:博,太山縣也。顧祕監云:「屬曹參,以殘破博縣也。」 益食邑。因定齊地,剖符世世勿絕,封為陽陵侯,二千六百戶,除前所食。為齊右丞相,備齊。 【集解】:張晏曰:「時田橫未降,故設屯備。」【正義】:按:為齊王韓信相。 五歲為齊相國。 【正義】:為齊悼惠王劉肥相五歲也。 四月,擊陳豨,屬太尉勃,以相國代丞相噲擊豨。一月,徙為代相國,將屯。 【集解】:如淳曰:「既為相國,有警則將卒而屯守也。」案:律謂勒兵而守曰屯。【索隱】:如淳云:「漢初諸王官屬如漢朝,故代有丞相。」案:孔文祥雲「邊郡有屯兵,寬為代相國兼領屯兵,後因置將屯將軍也」。 二歲,為代丞相,將屯。 孝惠五年卒,諡為景侯。子頃侯精立,二十四年卒。子共侯則立,十二年卒。子侯偃立,三十一年,坐與淮南王謀反,死,國除。 信武侯靳歙, 【索隱】:歙音「翕然」之「翕」。 以中涓從,起宛朐。 【正義】:上於元反,下求俱反。曹州縣也。 攻濟陽。 【正義】:曹州宛朐縣西南三十五里濟陽故城。 破李由軍。擊秦軍亳南、開封東北,斬騎千人將一人, 【集解】:徐廣曰:「將,一作『候』。」 首五十七級,捕虜七十三人,賜爵封號臨平君。又戰藍田北,斬車司馬二人, 【集解】:張晏曰:「主官車。」 騎長一人, 【集解】:張晏曰:「騎之長。」 首二十八級,捕虜五十七人。至霸上。沛公立為漢王,賜歙爵建武侯,遷為騎都尉。 從定三秦。別西擊章平軍於隴西,破之,定隴西六縣,所將卒斬車司馬、候各四人,騎長十二人。從東擊楚,至彭城。漢軍敗還,保雍丘,去擊反者王武等。略梁地,別將擊邢說軍 【集解】:張晏曰:「特起兵者也。說音悅。」【索隱】:邢,姓。說,名,音悅。 菑南, 【集解】:徐廣曰:「今曰考城。」【索隱】:上音災。今為考城,屬濟陰也。 破之,身得說都尉二人,司馬、候十二人,降吏卒四千一百八十人。破楚軍滎陽東。三年,賜食邑四千二百戶。 別之河內,擊趙將賁郝軍 【集解】:上音肥,下音釋。【索隱】:漢書作「趙賁軍」。案:此在河北,非曹參、樊噲之所擊也。 朝歌,破之,所將卒得騎將二人,車馬二百五十匹。從攻安陽以東,至棘蒲,下七縣。別攻破趙軍,得其將司馬二人,候四人,降吏卒二千四百人。從攻下邯鄲。別下平陽, 【集解】:徐廣曰:「鄴有平陽城。」【正義】:括地誌云:「平陽故城在相州臨漳縣西二十五里。」 身斬守相,所將卒斬兵守、郡守各一人, 【集解】:孟康曰:「將兵郡守。」 降鄴。從攻朝歌、邯鄲,及別擊破趙軍,降邯鄲郡六縣。 【集解】:徐廣曰:「邯鄲,高帝改曰趙國。」 還軍敖倉,破項籍軍成皋南,擊絕楚饟道,起滎陽至襄邑。破項冠軍魯下。 【正義】:魯城之下,今兗州曲阜縣也。 略地東至繒、郯、下邳, 【索隱】:案地理志,繒屬東海。【正義】:今繒城在沂州丞縣。下邳,泗水縣。郯縣屬海州。 南至蘄、竹邑。 【索隱】:蘄,竹,二邑名。上音機。竹即竹邑。 擊項悍濟陽下。還擊項籍陳下,破之。別定江陵,降江陵柱國、大司馬以下八人,身得江陵王, 【索隱】:案:孔文祥雲「共敖子共尉」。 生致之雒陽,因定南郡。從至陳,取楚王信,剖符世世勿絕,定食四千六百戶,號信武侯。 以騎都尉從擊代,攻韓信平城下,還軍東垣。有功,遷為車騎將軍,並將梁、趙、齊、燕、楚車騎,別擊陳豨丞相敞,破之, 【索隱】:小顏雲侯敞。 因降曲逆。從擊黥布有功,益封定食五千三百戶。凡斬首九十級,虜百三十二人;別破軍十四,降城五十九,定郡、國各一,縣二十三;得王、柱國各一人,二千石以下至五百石 【集解】:徐廣曰:「一本無此五字。」 三十九人。 高后五年,歙卒,諡為肅侯。子亭代侯。二十一年,坐事國人過律, 【索隱】:案:劉氏雲「事,役使也。謂使人違律數多也。」 孝文後三年,奪侯,國除。 蒯成侯緤者, 【集解】:服虔曰:「蒯音『菅蒯』之『蒯』。」【索隱】:姓周;名緤,音薛。蒯者,鄉名。案:三蒼雲「蒯鄉在城父縣,音裴」。漢書作「獴」,從崩,從邑。今書本並作「蒯」,音「菅蒯」之「蒯」,非也。蘇林音簿催反。晉灼案功臣表,屬長沙。崔浩音簿壞反。楚漢春秋作「憑成侯」,則裴憑聲相近,此得其實也。【正義】:括地誌云:「蒯亭在河南西十四里苑中。輿地誌雲蒯成縣故陳倉縣之故鄉聚名也,周緤所封也。晉武帝咸寧四年,分陳倉立蒯成縣,屬始平郡也。」 沛人也,姓周氏。常為高祖參乘,以舍人從起沛。至霸上,西入蜀、漢,還定三秦,食邑池陽。 【正義】:雍州涇陽縣西北三里池陽故城是也。 東絕甬道,從出度平陰,遇淮陰侯兵襄國,軍乍利乍不利,終無離上心。 【集解】:徐廣曰:「蒯成侯,表雲遇淮陰侯軍襄國,楚漢約分鴻溝,以緤為信武侯。戰不利,不敢離上。」 以緤為信武侯,食邑三千三百戶。高祖十二年,以緤為蒯成侯,除前所食邑。 上欲自擊陳豨,蒯成侯泣曰:「始秦攻破天下,未嘗自行。今上常自行,是為無人可使者乎?」上以為「愛我」,賜入殿門不趨,殺人不死。 至孝文五年,緤以壽終,諡為貞侯。 【正義】:諡為尊侯。一作「卓」。 子昌代侯,有罪,國除。至孝景中二年,封緤子居代侯。 【集解】:徐廣曰:「表雲『孝景中元年,封緤子應為鄲侯,諡康。中二年,侯居立』。沛郡有鄆縣。鄆,一作『鄲』。」索隱鄲,蘇林音多,屬陳國。地理志雲沛郡有鄲縣。案:此文雲「子居」,表雲「子應」,不同也。 至元鼎三年,居為太常,有罪,國除。 太史公曰:陽陵侯傅寬、信武侯靳歙皆高爵, 【集解】:徐廣曰:「一無『高』字。又一本『皆從高祖』。」 從高祖起山東,攻項籍,誅殺名將,破軍降城以十數,未嘗困辱,此亦天授也。蒯成侯周緤操心堅正, 【索隱】:操音倉高反。 身不見疑,上欲有所之,未嘗不垂涕,此有傷心者 【集解】:徐廣曰:「此,一作『比』。」 然,可謂篤厚君子矣。 【索隱述贊】陽陵、信武,結髮從漢。動葉人謀,功實天贊。定齊破項,我軍常冠,蒯成委質,夷險不亂。主上稱忠,人臣鶬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