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三家注 · 卷六十二 管晏列傳第二

司馬遷 《史記三家注》
管仲夷吾者,潁上人也。 【索隱】:潁,水名。地理志潁水出陽城。漢有潁陽、臨潁二縣,今亦有潁上縣。【正義】:韋昭云:「夷吾,姬姓之後,管嚴之子敬仲也。」 少時常與鮑叔牙游,鮑叔知其賢。管仲貧困,常欺鮑叔, 【索隱】:呂氏春秋:「管仲與鮑叔同賈南陽,及分財利,而管仲嘗欺鮑叔,多自取。鮑叔知其有母而貧,不以為貪也。」 鮑叔終善遇之,不以為言。已而鮑叔事齊公子小白,管仲事公子糾。及小白立為桓公,公子糾死,管仲囚焉。鮑叔遂進管仲。 【正義】:齊世家云:「鮑叔牙曰:『君將治齊,則高傒與叔牙足矣。君且欲霸王,非管夷吾不可。夷吾所居國國重,不可失也。』於是桓公從之。」韋昭云:「鮑叔,齊大夫,姒姓之後,鮑叔之子叔牙也。」 管仲既用,任政於齊, 【正義】:管子云:「相齊以九惠之教,一曰老,二曰慈,三曰孤,四曰疾,五曰獨,六曰病,七曰通,八曰賑,九曰絕也。」 齊桓公以霸,九合諸侯,一匡天下,管仲之謀也。 管仲曰:「吾始困時,嘗與鮑叔賈, 【正義】:音古。 分財利多自與,鮑叔不以我為貪,知我貧也。吾嘗為鮑叔謀事而更窮困,鮑叔不以我為愚,知時有利不利也。吾嘗三仕三見逐於君,鮑叔不以我為不肖,知我不遭時也。吾嘗三戰三走,鮑叔不以我怯,知我有老母也。公子糾敗,召忽死之,吾幽囚受辱,鮑叔不以我為無恥,知我不羞小節而恥功名不顯於天下也。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鮑子也。」 鮑叔既進管仲,以身下之。子孫世祿於齊,有封邑者十餘世, 【索隱】:按:系本雲「莊仲山產敬仲夷吾,夷吾產武子鳴,鳴產桓子啟方,啟方產成子孺,孺產莊子盧,盧產悼子其夷,其夷產襄子武,武產景子耐涉,耐涉產微,凡十代」。系譜同。 常為名大夫。天下不多管仲之賢而多鮑叔能知人也。 管仲既任政相齊, 【正義】:國語云:「齊桓公使鮑叔為相,辭曰:『臣之不若夷吾者五:寬和惠民,不若也;治國家不失其柄,不若也;忠惠可結於百姓,不若也;制禮義可法於四方,不若也;執枹鼓立於軍門,使百姓皆加勇,不若也。』」 以區區之齊在海濱, 【正義】:齊國東濱海也。 通貨積財,富國彊兵,與俗同好惡。故其稱曰: 【索隱】:是夷吾著書所稱管子者,其書有此言,故略舉其要。 「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上服度則六親固。 【正義】:上之服御物有制度,則六親堅固也。六親謂外祖父母一,父母二,姊妹三,妻兄弟之子四,從母之子五,女之子六也。王弼雲「父、母、兄、弟、妻、子也」。 四維不張,國乃滅亡。 【集解】:管子曰:「四維,一曰禮,二曰義,三曰廉,四曰恥。」 下令如流水之原,令順民心。」故論卑而易行。 【正義】:言為政令卑下鮮少,而百姓易作行也。 俗之所欲,因而予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 其為政也,善因禍而為福,轉敗而為功。貴輕重, 【索隱】:輕重謂錢也。今管子有輕重篇。 慎權衡。 【正義】:輕重謂恥辱也,權衡謂得失也。有恥辱甚貴重之,有得失甚戒慎之。 桓公實怒少姬, 【索隱】:按:謂怒蕩舟之姬,歸而未絕,蔡人嫁之。 南襲蔡,管仲因而伐楚,責包茅不入貢於周室。桓公實北征山戎,而管仲因而令燕修召公之政。於柯之會, 【正義】:今齊州東阿也。 桓公欲背曹沫之約, 【索隱】:沫音昧,亦音末。左傳作「曹劌」。【正義】:沫,莫葛反。 管仲因而信之, 【正義】:以劫許之,歸魯侵地。 諸侯由是歸齊。故曰:「知與之為取,政之寶也。」 【索隱】:老子曰「將欲取之,必固與之」,是知此為政之所寶也。 管仲富擬於公室,有三歸、反坫, 【正義】:三歸,三姓女也。婦人謂嫁曰歸。 齊人不以為侈。管仲卒, 【正義】:括地誌云:「管仲冢在青州臨淄縣南二十一里牛山之阿。說苑雲『齊桓公使管仲治國,管仲對曰:「賤不能臨貴。」桓公以為上卿,而國不治,曰:「何故?」管仲對曰:「貧不能使富。」桓公賜之齊巿租,而國不治。桓公曰:「何故?」對曰:「疏不能制近。」桓公立以為仲父,齊國大安,而遂霸天下。』孔子曰:『管仲之賢而不得此三權者,亦不能使其君南面而稱伯。』」 齊國遵其政,常彊於諸侯。後百餘年而有晏子焉。 晏平仲嬰者,萊之夷維人也。 【集解】:劉向別錄曰:「萊者,今東萊地也。」【索隱】:名嬰,平諡,仲字。父桓子名弱也。【正義】:晏氏齊記雲齊城三百里有夷安,即晏平仲之邑。漢為夷安縣,屬高密國。應劭雲故萊夷維邑。 事齊靈公、莊公、景公, 【索隱】:按:系家及系本靈公名環,莊公名光,景公名杵臼也。 以節儉力行重於齊。既相齊,食不重肉,妾不衣帛。其在朝,君語及之,即危言; 正義謂己謙讓,非雲功能。 語不及之,即危行。 【正義】:行,下孟反。謂君不知己,增脩業行,畏責及也。 國有道,即順命;無道,即衡命。 【正義】:衡,秤也。謂國無道制秤量之,可行即行。 以此三世顯名於諸侯。 越石父賢,在縲紲中。 【正義】:縲音力追反。縲,黑索也。紲,系也。晏子春秋云:「晏子之晉,至中牟,睹弊冠反裘負薪,息於途側。晏子問曰:『何者?』對曰:『我石父也。苟免飢凍,為人臣僕。』晏子解左驂贖之,載與俱歸。」按:與此文小異也。 晏子出,遭之塗,解左驂贖之,載歸。弗謝,入閨。久之,越石父請絕。晏子戄然, 【正義】:戄,床縛反。 攝衣冠謝曰:「嬰雖不仁,免子於戹,何子求絕之速也?」石父曰:「不然。吾聞君子詘於不知己而信於知己者。 【索隱】:信讀曰申,古周禮皆然也。申於知己謂以彼知我而我志獲申。 方吾在縲紲中,彼不知我也。夫子既已感寤而贖我,是知己;知己而無禮,固不如在縲紲之中。」晏子於是延入為上客。 晏子為齊相,出,其御之妻從門間而闚其夫。其夫為相御,擁大蓋,策駟馬,意氣揚揚甚自得也。既而歸,其妻請去。夫問其故。妻曰:「晏子長不滿六尺,身相齊國,名顯諸侯。今者妾觀其出,志念深矣,常有以自下者。今子長八尺,乃為人仆御,然子之意自以為足,妾是以求去也。」其後夫自抑損。晏子怪而問之,御以實對。晏子薦以為大夫。 【集解】:皇覽曰:「晏子冢在臨菑城南淄水南桓公冢西北。」【正義】:注皇覽云:「晏子冢在臨淄城南菑水南桓公冢西北。」括地誌云:「齊桓公墓在青州臨淄縣東南二十三里鼎足上。」又云:「齊晏嬰冢在齊子城北門外。晏子云『吾生近市,死豈易吾志』。乃葬故宅後,人名曰清節里。」按:恐皇覽誤,乃管仲冢也。 太史公曰:吾讀管氏牧民、山高、乘馬、輕重、九府, 【集解】:劉向別錄曰:「九府書民間無有。山高一名形勢。」【索隱】:皆管氏所著書篇名也。按:九府,蓋錢之府藏,其書論鑄錢之輕重,故云輕重九府。餘如別錄之說。【正義】:七略雲管子十八篇,在法家。 及晏子春秋, 【索隱】:按:嬰所著書名晏子春秋。今其書有七篇,故下雲「其書世多有」也。【正義】:七略雲晏子春秋七篇,在儒家。 詳哉其言之也。既見其著書,欲觀其行事,故次其傳。至其書,世多有之,是以不論,論其軼事。 【正義】:軼音逸。 管仲世所謂賢臣,然孔子小之。豈以為周道衰微,桓公既賢,而不勉之至王,乃稱霸哉? 【正義】:言管仲世所謂賢臣,孔子所以小之者,蓋以為周道衰,桓公賢主,管仲何不勸勉輔弼至於帝王,乃自稱霸主哉?故孔子小之雲。蓋為前疑夫子小管仲為此。 語曰「將順其美,匡救其惡,故上下能相親也」。 【正義】:言管仲相齊,順百姓之美,匡救國家之惡,令君臣百姓相親者,是管之能也。 豈管仲之謂乎? 方晏子伏莊公屍哭之,成禮然後去, 【索隱】:按:左傳崔杼弒莊公,晏嬰入,枕莊公屍股而哭之,成禮而出,崔杼欲殺之是也。 豈所謂「見義不為無勇」者邪?至其諫說,犯君之顏,此所謂「進思盡忠,退思補過」者哉!假令晏子而在,余雖為之執鞭,所忻慕焉。 【索隱】:太史公之羨慕仰企平仲之行,假令晏生在世,己雖與之為仆隸,為之執鞭,亦所忻慕。其好賢樂善如此。賢哉良史,可以示人臣之炯戒也。 【索隱述贊】夷吾成霸,平仲稱賢。粟乃實廩,豆不掩肩。轉禍為福,危言獲全。孔賴左衽,史忻執鞭。成禮而去,人望存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