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三家注 · 史記正義佚序

司馬遷 《史記三家注》
瀧川資言[日本] 撰並注, 抄錄自瀧川資言《史記會注考證》。 張守節正義不傳,四庫全書提要既論之矣。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亦云。吳郡志人物門雲,前漢角里先生,吳人,史記正義引周樹洞歷雲。姓周,名術,字元道,太伯之後,漢高祖時,與東園公、綺里季、夏黃公俱出定太子,號四皓。史記正義,角里先生一號霸上先生。又雲。今太湖中洞庭山西南中有祿里村是。今史記南北雍刻,於留侯世家但載索隱說,以周術為河內軹人,初不載正義之文。蓋正義之散落多矣。圈稱陳留耆舊傳自序,圈公為秦博士。避地南山。惠太子以為司徒。至稱十一世。洪氏隸釋,有圈公神坐圈公神祚機。此即四皓之東園公也。會稽典錄載虞仲翔去。鄞大里黃公潔己,暴秦之世,高祖即阼,不能一致辭。惠帝恭讓,出則濟難。此即四皓之黃公也。稱,漢人。自述其先代,仲翔生於漢末,追溯鄉賢。所言皆當不妄。而索隱止載東園公姓庾黃公姓崔,於圈氏虞氏說,置而不取。愚謂四皓之姓名里居,太史公既無明文。安知庾、崔之必是,而圈、黃之必非乎。安知周術之必居河內,而不居吳乎。史記正義失傳,宋人合索隱正義兩書,散入正文之下,妄加刪削,使不得見守節真面目。良可嘆也。錢泰吉甘爾鄉人稿亦云。楚世家悼五二年,三晉來伐我,至乘邱。誤也解在年表中。今年表無正義。可見正義之殘闕。伍子胥列傳正義,於姑蘇 謂當作檇李。 夫湫皆雲。解在吳世家。今本吳世家,檇李但有集解,姑蘇有集解有索隱,夫椒有集解有索隱。皆無正義。太史公自序,太史公下正義雲。以桓譚之說。釋在武本紀。今武本記,亦未見。皆缺失也。張文虎史記札記亦云。吳郡志考證門,引史記正義雲。吳地記雲,笠澤江,松江之別名。又雲。笠澤即太湖。今本正義此文失。吾讀三家書,益知三注本所錄正義多削落甚多也。偶繙東北大學所藏慶長寬永活字本史記。 狩野亨吉舊藏,蓋依元彭寅翁本。 上欄標記正義一千二三百條。皆三注本所無。但缺十表。其後又得桃源史記抄 僧桃源,名瑞仙,又號竹處萬菴蕉雨亦菴春雨村僧,永享九年生於近江,寬正中作梅岑軒於相國寺居之。應仁中,避亂江州飯高山下,依京極氏小他將監。延德元年寂,年五十七,東京帝國大學藏其原稿。館長雲,獲諸相國寺。卷首有漢文史記源流考一卷。其餘皆國文,與今時講義鋒相似。大正震災失之。近藤守重雲。寬永三年,陰山立佐活刷發行,作未見其書,米澤文庫足利學校,皆藏其零本,皆合綴幻雲抄。 幻雲抄 幻雲名壽桂,亦五山僧徒,後於桃源。 博士家史記異字 或題天朝傳本史記說,前田侯爵藏,說詳後章。 所載正義略與此合。幻雲標記桃源抄雲。幻謂,小司馬、張守節、皆唐明皇時人也。而索隱不知正義,正義不知索隱。各出己意而注正之。今合索隱正義為一本者,出於何人乎哉。蕉了翁亦未詳焉。 蕉了即蕉雨,桃源別號 況其餘哉。吾邦有索隱本。有正義本。索隱與此注所載大同。正義者此注所不載者夥。故諸本之上書之。 識語。依米澤文庫藏桃源抄。 余於是知大學本標記之所由,欣喜不能措,手錄以為二卷,題曰史記正義佚序。留侯世家上有不能致辭天下有四人條下雲,皇甫刻高士傳,四皓,一曰,東園公,二曰,綺里季,三曰,甪里先生,四曰,夏黃公。皆河內軹人。漢書外傳雲,園公,陳留園縣。是其先則為園公。陳留風俗傳雲。園唐字宣明。公羊春秋□□。東園家單父,為秦博士,遭秦亂,避地於南山。惠帝為太子,即拜園公為司徒。遜位。太子封廣襄邑南鄉侯。陳留志去。唐始常居園公。因謂之園公。周榭洞歷雲。甪里先生名術,字元道。太伯之後,京師號霸上先生,一曰甪里先生。□□俗雲。是黃人。今太湖中西有□□祿里村。是。漢書外傳雲。秦聘之。逃匿南山。歌曰。商洛深谷,咸夷暐暐 誤脫 紫芝,可以療飢。四馬高蓋,其憂甚大。富貴而畏人,如貧賤而樂肆志。夏黃公或為大里黃公。會稽典錄雲。書佐朱育對邵將濮陽府君雲。大里黃公墓,在鄞縣。輿地雲。鄞有大里。夏黃公所居也。今鄞縣有黃公廟。崔氏譜雲。夏里黃公,姓崔,名廣,字子連。齊人。隱居夏里,修道。故曰黃公。甪音祿。此養新錄所謂佚者也。吳太伯世家報姑蘇也條下雲。越世家雲,吳師敗於檇李。言報姑蘇。誤也。姑蘇乃是夫差敗處。太史公甚疎。笠澤條下雲。笠澤江,松江之別名。在蘇州南三十五里。 不雲笠澤即太湖。 封禪書太史公條下雲。 太史公自序正義,雲武本紀者,偶失之。 按二家之說,皆非也。如淳雲。漢儀注,太史公武帝置。位在丞相上。天下計書,先上太史公,副上丞相。茂陵中書,司馬談以太史丞為太史公。自敘傳去。喜生談為太史公,仕於建元元封之間。又雲,太史公既掌天官不治民。有子曰遷。又雲。太史公遭李陵之禍。又去。余述黃帝以來至太初訖。凡百三十篇。後此而料明司馬遷父子為太史公。 後字疑說。 太史公乃司馬遷自題。 吳世家正義無夫湫解,鈔者失之。 此鄉人稿札記所謂佚者也。我邦倖存之。豈不亦愉快乎。宋世家害於而家,凶於而國條下雲。孔安國曰。家謂臣,國謂君也。為上無制,為下逼上,凶害之道。今若干條。可以補孫星衍 岱南閣叢書。 曹元啟 南菁札記。 輯本。引世本七略七錄者亦若干條。可以資於考據。其餘一千餘條,不可悉舉。今錄之會注正義各條,略復張氏之舊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