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歷史的教訓 · 六 民族主義與軍國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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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妨假設,一個民族群體發動了幾場民族自決戰爭,最終建立了一個主權民族國家。再讓我們進一步假設,這個國家在領土收復鬥爭中取得了成功,獲得了有任何可觀數量的本民族同胞居住的每一塊領土。我們不妨承認,這些民族自決戰爭都屬於這樣的性質:滿腔熱情的民眾為反抗外族暴政不堪忍受的虐待揭竿而起,它們在造反者的身上激發了最高貴的理想主義情懷和最英勇的行為。我們還不妨承認,即便就隨之而來的領土收復主義衝突而言,導致它們發生的,是一個腐敗帝國試圖限制其異質民族群體的自由;而且,它們代表了一次誠實而正義的努力,試圖「解放」某個群體——他們當中大多數人真誠地渴望成為解放他們的那個民族國家的公民。從上述情況得出的一個合理推斷是:所有國家的「自由主義者」、「種族主義者」、「人道主義者」和「進步主義者」都會異口同聲地稱讚這個民族群體精神上的高貴;而且,他們當中更富有的人會慷慨解囊,幫助它的傷者和窮人,購買其政府的戰時公債,那些更浪漫的人會自願效命沙場,衝鋒陷陣,或秉筆為文,致力於它的媒體宣傳。
我們可能會想像——如果我們對歷史一無所知,而且是一個不可救藥的樂觀主義者——這樣一個民族國家,因此會是其他所有民族群體與民族國家正義和慈愛的榜樣,是世界和平的支柱。然而很不幸,19世紀和20世紀的歷史,在對我們關於民族自決戰爭,甚至還有領土收復戰爭的無私和高尚意圖的猜想給予充分支持的同時,卻幾乎沒有提供什麼證據來證明:民族獨立和民族統一的實現,是國際和平與兄弟友愛的一個確鑿無疑的開端[1]。恰恰相反,它見證了一個令人不安的事實:民族主義在統一一個四分五裂的民族群體、建立一個民族國家時並沒有耗盡它的機能和資源;它顯示,民族主權的實現,幾乎總是增強、而不是減弱了民族主義;而且,一個民族國家,一旦穩固地建立起來,就會立即著手發展「民族政策」——這樣的政策,既是民族主義的,也是好戰的。
J.L.斯托克斯先生有一篇很有啟發性的文章,很好地說明了這個「民族政策」是什麼:「一個已經建立起來的國家的『民族』政策……當然指的是民族自利和擴張的政策,是一種『神聖的自我主義』——推測起來,大概是民族情感使之變得神聖。從內部來說,就是要努力藉助其權力範圍內的各種手段,強化民族的聯繫紐帶,使之更加緊密;就外部而言,就是要通過大膽而堅定的外交政策,在軍事力量充足的支持下,使得本民族被人害怕,或『受人尊敬』,讓它在地球上不發達地區的財富中獲得自己的一份。它訴諸更粗糙的愛國主義形式。它對國家的愛很容易轉變成對外國人的恨,它對繁榮的渴望很容易轉變成領土之爭;服務的義務被解釋為維護民族統一的義務,就是要不加質疑地贊同政府的每一項決定。公共教育機構和強制性兵役把恰當的政治觀念灌輸給了公民;而且很容易提供直接的誘惑,讓他們在後來的生活中不放棄這些觀念,只要國家一直控制著某些重要職業、尤其是教育職業的任命權,並慷慨大方地獎賞『思想正確』的意見領袖。這樣一種政策必然是19世紀自由主義的對立面。為了民族的統一,它會冷酷無情地壓制國內的異議團體,並準備為了任何可能必要的東西,而犧牲言論自由和思想自由的原則。它會利用關稅、補貼和特許權等各種手段來發展民族經濟。在每一個領域,它往往會讓外國人處於極為不利的位置:在它的殖民地,藉助對母國貿易和資本不加掩飾的優惠;在國內,則藉助對移民和入籍的干預性障礙。德國統治者進一步感覺到,所謂國家社會主義的某項措施有助於實現這一政策的目標,它使得民族國家身份對公民來說極其重要,並因此強化了政府那隻看得見的手。」[2]
換言之,一個已經建立的民族國家,在民族主義的影響下,在國內和國外逐步發展「國家利益」;它的公民則類似地發展「民族權利」,當他們在國外時,大概比他們在國內時需要更多的民族權利;尤其是,民族國家與其公民的總和開始具有一種特別寶貴的「民族尊嚴」。如今,為了保障國家利益和民族權利,為了維護民族尊嚴,一個已經建立的民族國家,甚至比正在形成中的國家,更必須準備使用武力和發動戰爭。軍國主義因此成了民族主義的一個持久特徵,成為實現民族主義目的的主要手段。軍國主義不僅僅是一個臨時性的工具——被幸運的天意塞進了被壓迫的民族群體和具有田園情懷的領土收復主義者的手裡,使他們能夠按照合情合理的民族邊界重塑政治地理。在這樣一個世界上——非民族帝國很大程度上已經被民族國家所取代——軍國主義,連同它的力量展示和武力威脅,是勝利的民族主義的永久性特徵。
由於今天的軍國主義首先是為了民族尊嚴、民族權利和國家利益而存在,那麼,審視這些術語的意義對我們的研究來說是適當的。讓我們先從「國家利益」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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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主要指的是經濟方面的好處,它們基本上是個人的。我們每個人都有生計上的利益,都想獲得足夠的財富,讓我們能夠過上我們所習慣的或我們所渴望的那種舒適程度的生活。與此同時,我們每個人都必須承認,我們不可能只藉助個人的方法,來獲得我們的經濟利益;我們必須依靠與同伴們的合作,依靠公眾對我們的私人利益的認可——歸根到底,要依靠國家的治安權。我知道,某些哲學上的無政府主義者極力主張,如果不存在任何種類的威權主義國家,個人利益將會得到更普遍的增進;但是,他們的主張明顯與過往的人類經驗背道而馳,也與今天的人類情感相牴觸。總而言之,有史以來,人類就加入了或服從於那個被稱作國家的共同體,為的是保護和促進他們的個人利益。
個人並非總能認識到他們真正的利益之所在;他們很少能預見到對他們的真正利益最有益的是什麼。但是——這才是最要緊的——他們認為他們知道他們的利益之所在;絕大多數人都相信,而且一直相信,對他們自己和他們的子孫後代來說,國家是最有把握的——儘管是有點神秘的——各種好禮物的施予者。毫無疑問,國家——不管他是古羅馬人的帝國,還是古希臘人的城邦,是美洲原始印第安人的部落,還是中世紀歐洲人或亞洲人的封建國家——把經濟利益授予某些個人和某些群體,特別是授予那些在這個國家最有影響力的個人和群體。另外一些個人和群體得到的利益很少,興許比什麼都沒有還要少,而他們總是傾向於從某些人的有保障的利益,來認識所有人的可靠利益,從其領導人的繁榮興旺,來認識國家的繁榮興旺,因此還有全國公民間接體驗到的繁榮興旺。
如今,比起這個世界所知道的其他任何種類的國家,民族國家能更加有效地促進個人利益。政治民主和工業革命——它們同樣伴隨著民族主義的興起和傳播——共同把民族國家讚揚為所有公民的經濟利益的監護人,並因此賦予民族主義一項使命:這項使命一半是文化的,一半是經濟的。工業革命創造了許多新的利益集團,並給予許多舊的利益集團以新的方向。政治民主爭取到了所有人的支持,試圖讓國家服務於他們的經濟利益。工業革命首先在一個民族國家開始,它給人們的工作方式、旅行方式和生活方式帶來了深刻的改變;在民主政治的影響下,這些改變在民族的基礎上被組織起來,適合於民族主義的目標。
某個國家的工業家群體或許會感覺到,如果他們的國家撤銷對食品和原材料進口以及對各種商品出口的所有限制,他們的利益就會得到促進。另一個國家的工業家群體可能認為,如果他們的國家通過發放補貼或徵收保護性關稅,來幫助他們與第一個國家的工業家展開競爭,他們的利益就會得到促進。農場經營者群體可能相信,與此類似,如果他們各自的國家對本地農業發放補貼,或者對外國牲畜和農產品徵收保護性關稅,他們的利益就會受到保護。貿易承運商群體可能想像,如果他們的國家補貼商船隊或鐵路系統,他們的利益就會得到促進。工人群體可能推斷,如果他們的國家通過勞動立法,並限制外籍工人移民,他們的利益就會得到捍衛。
這樣的群體利益和群體信念並非近代時期或民族國家所特有,但是,多虧了工業革命和政治民主,獲得它們的那些方法如今有了一個新穎的、民族主義的特徵。經濟群體通常有著廣泛的、分歧甚深的利益。一個經濟群體在促進自身利益的同時,很難不影響其他群體的利益。工業家要想獲得他們的利益,就必須得到農場主、工人或商人的幫助;反過來,這些群體要想促進他們的利益,必須有民眾的支持。因此事實已經清楚,每個群體,當它訴諸民主制度的民族國家時,很少談論它自己特殊的(大概也是自私的)利益,而更多地談論普遍的(推測起來也是利他的)國家利益。群體利益被描述為國家利益。工業家要求得到對他們個人的關照——他們說這些關照增進了全體國民的財富和福祉。農場主尋求得到對他們個人有利的條件——他們聲稱,這樣的有利條件使得整個國家能夠自給自足。商人、工匠和普通勞動者要求特殊的優惠——他們斷言,如果他們受苦,整個國家必定受苦。
由於大多數公民都是民族主義者,他們理解並留意這些訴求。他們自然而然地相信,個人的財富確實是國家的財富;屬於特定群體的製造業、農業、商業和勞動力,實際上是國家的製造業,國家的農業,國家的商業,以及國家的勞動力。倫敦東區最窮的愛國者在想到英國的工業和財富時,往往會昂首挺胸——英國的財富,難道不就是他的財富麼?由此推斷,一個民族國家的每個公民,都會被期待認可本國同胞的經濟利益,並為之工作;不管他自己的職業或專業是什麼,他都應當做好準備,把群體的利益看作是自己的利益——這些群體都誠摯而雄辯地慷慨陳詞,說他們的利益就是國家的利益;他因此可以自豪地——不管他是個記帳員,還是個磚匠——談到他的自然資源,他的工廠,他的船舶和鐵路,他的農場,他的工業勞動力。可以肯定,「國家利益」的觀念是最令人欣慰、最令人興奮的;一個民族國家的公民當中最渺小的人,只要他抱有這個觀念,便會立馬高看自己三分,在自己的心目中成為一個十分受歡迎的、偉大而幸福的大人物。
當然,在每一個民族國家,不同的經濟群體之間都存在衝突,很少有哪個經濟群體能獲得他們想要的一切。但是,從衝突中出現的妥協得到了民主的正式認可,並因此成為公共政策和國民經濟的基本點,成為國家新重商主義的一項民主政策。為了公開宣稱的目的——國家繁榮,以國家的名義,可能通過一項關稅法案,試圖立刻保護「幼稚」工業,給工人帶來更牢靠、報酬更高的就業,並鼓勵國內的食品生產,或者可能同時發放補貼給商船隊和農業合作社,或者在制定保護性關稅和投票通過補貼的同時給工人購買保險,以抵禦意外、疾病或失業等風險。越來越多的民族國家擔負起了群體利益的仲裁者和控制者的角色;越來越多的民族國家的目標是要在互相衝突的群體利益之間保持均衡,促進所有群體的利益。這一事實越來越傾向於證實這樣一個流行信念:群體的利益就是國家的利益,必須不顧一切風險予以促進。
民族主義因此有它的經濟方面。它鼓動著每一個民族國家的人民大眾,把特定的經濟利益和經濟政策提升為國家利益和國家政策。藉助民族主義,少數人——他們的雄心壯志被普遍混同於國家的雄心壯志——可以確保得到多數人熱心而積極的支持。普通個人不會冒生命危險來促進自己的私利,但普通的民族主義者卻樂意為了國家的利益而征戰沙場。如今,平淡無奇的經濟民族主義得到了迫切需要的詩情和理想主義。
一個民族群體,一旦發展出了民族主義,並實現了政治上的統一和獨立,它便開始追求它的國家利益。例如,德意志帝國建立後不久,德國的製造商們便要求保護他們的「幼稚工業」,抵禦外國——尤其是英國——的競爭,其理由是:這樣會讓德國更強大、更自立,他們得到了保護;與此同時,德國農場主和地主也要求保護,抵禦俄國和美國廉價食品的進口,他們也得到了保護。此外,美國製造商和美國農場主出於同樣的理由,要求關稅保護,而且他們獲得了關稅保護;美國工人和美國農場主要求保護他們抵禦外國移民的廉價勞動力,他們最終也獲得了保護:完全禁止中國和日本移民,嚴格限制其他所有國家的移民。像關稅保護和移民限制這樣的公共政策,可能是由一個相對較小的群體發起,實際上可能只服務於群體利益,但在民族主義的影響下,人們普遍認為它們服務於國家利益;它們很快就具有了幾乎是神聖的民族傳統的特徵。從此之後,國內任何一個批評這項那項「民族政策」的人都有可能被他的同胞視為缺乏愛國精神——如果不是缺乏理智的話。
一個已經建立起來的民族國家,追求國家利益或許是可欲的和值得稱頌的;在一個民族主義時代,它肯定是自然的。但它也是危險的,因為它導致了一些國際麻煩。很明顯,沒有哪個民族國家可以促進它的所有國家利益,而不損害其他民族國家的國家利益,並且不危及自己與這些國家的和平關係。曾幾何時,俄國與德國的皇室和統治階級之間有著可能最友好的感情;曾幾何時,日本與美國的政府和人民之間互相給予對方最大的感情尊重。毫無疑問,在這兩個實例中,有很多因素對感情和態度的改變發揮了作用,但這些因素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對國家利益的追求。德國的農場主和地主,為了獲得民眾的支持,來推動他們的關稅保護政策,抵禦俄國的競爭,在德國領導了一場針對俄國的民族運動,在德國人民的頭腦里不斷灌輸這樣一個觀念——他們無力抵禦俄國的進攻,灌輸這樣一個概念——俄國人是野蠻而粗魯的亞洲佬,而不是有教養的歐洲人,是邪惡的、鬼鬼祟祟的斯拉夫人,而不是優秀、正直的日耳曼人。另一方面,俄國的地主被隨之而來的損害他們自己利益——通常被解釋為俄羅斯人的利益——的德國關稅給激怒了,於是進行了報復;他們幫助俄國工業家,為他們的「幼稚工業」獲得關稅保護,抵禦德國工廠的廉價產品;形形色色的俄國人,被德國對他們自己的傷害所刺痛,以同樣的方法猛擊德國人,並衷心感謝沙皇對國家利益的捍衛。為了幫美國農場主和工人——尤其是在太平洋沿岸——消除那些習慣於較低生活標準的日本移民越來越拚命的競爭,必須鼓動全體美國人,起來抵禦日本人的「威脅」;於是乎,日本人被描繪為詭計多端、極其邪惡的黃種人,完全沒有資格享受美國自由和美國文明的福祉。這場運動是如此成功,以至於反日活動成了美國的國家利益和國家政策;而且,像在這些前提下通常發生的那樣,反美情緒成了日本人的一個顯著特徵。
關稅和隨之而來的「關稅戰」並不必然導致武裝衝突。通常,民族國家之間能夠及時達成某種妥協,達成某種modus vivendi(拉丁語:臨時和解)——國家利益藉此依舊得到了照顧,而國際和平在形式上得以維持。然而,在最近三四十年里,關稅及關於關稅和「關稅戰」的傳聞往往沒有促進德國與俄國的政府和人民之間同情和友好的關係;或者說,就這個問題而言,德國和英國、德國和美國或者其他任何民族國家之間的關係也都如此。值得記住的是,就在1914年的世界大戰爆發之前,由於不斷高漲的帶有理想主義性質的民族主義,塞爾維亞與奧匈帝國之間的關係已經變得緊張,一場圍繞豬而展開的關稅戰使之變本加厲,因為豬同樣是塞爾維亞和匈牙利的國家利益之所在。而且,儘管圍繞出境和入境移民的國家政策,日本和美國並沒有發生實際的戰爭,但兩個國家的國民心理都被帶向了一種好戰的心態。
關於國家利益,有一些顯著的困難:首先,每個民族國家都是如此熱切地追求國家利益,以至於更廣闊的國際利益和普世利益被遮蔽了。其次,與追求國家利益相伴隨的,較少是可以接受的個人理由,更多的是民眾的民族主義情緒。第三,在背後為它們提供支持的,不是有可能調整和協調它們的國際良心和國際法庭,而是不同的民族國家——各自對其終極的、絕對的主權,懷著無限的自豪和珍惜。鼓勵出境移民符合日本的國家利益,也符合義大利的國家利益,而阻止入境移民同樣符合美國的利益。但這些民族主義國家沒有一個能容忍自己的國內事務受到外國或國際社會的干預;每個這樣的國家,只要實力上有可能,就必定會強力展示其有著貪婪欲望的主權,藉此支持它的國家利益。大多數美國人、義大利人和日本人都被灌輸了對各自主權國家的信仰,都全身心地致力於各自的國家利益,以至於他們完全不適合於把移民問題想像為一個世界問題,或者以一種明智而理性的方式來處理這個問題。
關於國家利益,還有另外一個困難。它們經常與民族自決的原則相牴觸,並使領土收復主義問題複雜化。說到這個困難,有很多當代的實例。波蘭的國家利益需要一個海港,於是就從德國手裡拿來了德國城市但澤和德國領土上從波蘭到波羅的海的一條「走廊」;波蘭獲得了前者的全部所有權和後者的特殊權益。義大利的國家利益需要亞得里亞海的霸權,於是奧地利和匈牙利被剝奪了海港,南斯拉夫不得不滿足於一些劣等港口。法國的國家利益需要更多的煤和更多的鐵,於是,法國不僅吞併了阿爾薩斯-洛林地區連同它寶貴的鐵礦,而且還獲得了開發德國薩爾河谷蘊藏豐富的煤田的權利。美國在加勒比海地區有它的國家利益,而且美國人還時不時地無視海地、聖多明戈或尼加拉瓜的自決權,藉此保護自己的利益。
但是,這樣一種描述只講了故事的一半。因為在這裡提到的每個實例中,軍事力量都是確保國家利益的手段。此外,如果說波蘭人的國家利益是在波羅的海擁有一個港口,那麼,德國人的國家利益就是收復他們的波羅的海港口。如果說義大利人的國家利益是控制亞得里亞海,那麼,馬扎爾人和南斯拉夫人的國家利益就是獲得至少要像義大利的出口一樣管用的航海出口。如果說,「盎格魯-撒克遜」美國人在加勒比海地區有國家利益,並藉助軍國主義的作用來實現這樣的利益,那麼,拉丁美洲人在那裡肯定也有他們的國家利益,並且也可以——如果他們認為自己能夠做到的話——通過訴諸武力和暴力來保護這些利益。經濟利益從民族主義那裡獲得了一個幾乎是神聖的、完全是好戰的特徵。
3
「民族權利」是「國家利益」的必然結果。首先,根據民族主義的規誡和實踐,每個民族國家都有權追求其國家利益——以任何途徑和任何方法,只要在它自己看來是合適的和正當的。這是民族主義信條的一個基本組成部分;現在,在這樣的信條中,一個民族國家的每個公民都被教導:絕對主權是其民族國家的一項與生俱來的權利,任何損害或威脅損害主權的行為都是一種罪過,需要向老天爺——還有向他們自己——呼籲報仇雪恨。同一信條的另一個幾乎同樣基本的組成部分是:追求國家利益是國家主權的一項權利,對這一權利的任何外來干涉都是十惡不赦之罪。
一個民族國家不僅擁有理論上的主權權利,而且還有開展某些活動的權利,比如那些讓主權變得切實可行的活動。它有權決定和隨意改變它的政府形式。它有權制定法律,調整其領土範圍內所有人的行為。它有權維持軍備和發動戰爭。它有權強制實施法律,鎮壓國內叛亂。它同樣有權保衛自己,抵禦外國侵略,甚至有權為了補償它所遭受的冤屈而進攻其他主權國家。
就像國家利益一樣,民族權利可能是必要的和十分可欲的,但對世界和平來說,它們也伴隨著某些危險。一個這樣的危險源自下面這個事實:一個民族國家,在它無可置疑地行使其民族權利的過程中,可能制定一些迎合國內民意、卻在國外製造敵意的國內法律。因為有很多表面上純粹是限於國內的立法,實際上卻牽涉遙遠的異國。例如,美國徵收保護性關稅、限制入境移民或採用憲法第18修正案,完全是在其民族權利的範圍內採取行動。但美國拒絕在它的港口接受酒精飲料,無疑損害了法國的國家利益;美國拒絕接受來自遠東的移民,無疑與日本的國家利益背道而馳;美國對多種外國進口品的歧視,在它服務於美國製造商的國家利益的同時,卻不僅讓美國的消費者付出了代價,而且讓很多外國付出了高昂的代價。如果法國人、日本人及其他受影響的民族群體敦促他們各自的政府,強烈要求證明其民族權利的正當性,那麼一點也不奇怪。如果一個民族群體覺得自己強大到了足以採用軍事的方式,它大概就會充分證明其民族權利的正當性。國內問題與國外問題之間的邊界,只有在大炮火力和戰艦探照燈的強光下才會保持清晰。
另一個危險源自一個民族國家的領土上還存在外國人。人類總是為了移動的目的而使用他們的雙腿;而且,自工業革命以來,他們天生的雙腿便得到了輪船、鐵路、汽車和飛機這樣的人造設備的補充。現如今,旅行很容易,旅行的激勵並沒有隨著民族主義的興起而有所減弱。對於一個喜歡冒險的人來說,去一個陌生的國度碰碰運氣依舊像過去一樣自然。就這一點而言,民族主義的興起所做到的,是強化了移民與家鄉之間的情感紐帶;另一方面,在移民與收留他的國家之間建立起了一種古怪而可疑的關係。通常,民族國家渴望其所有居民都是相同民族群體的公民,因此移民應當儘可能迅速而完全地歸化;而且,不管是不是已經歸化,外國人都應當服從其所居住的民族國家的法律。與此同時,民族國家都渴望它們移居國外的公民保留他們最初的國籍和公民身份,不要歸化外國;有些出境移民並沒有歸化,對這些人,就像對國內的公民一樣,他們出生的民族國家聲稱有管轄權,至少是有權確保他們的民族權利。一個民族國家並不喜歡外國干涉它的任何一個居民,而同樣是這個國家,卻自相矛盾地渴望為了生活在外國的本國公民的利益而出面干涉。
由此發生了關於公民身份的民族權利的衝突。例如,英國長期以來堅持認為:「一旦成為英國人,也就永遠是英國人。」它拒絕承認英國臣民歸化美國的有效性,這證明了它在拿破崙戰爭期間強征某些水手入伍是正當的,這些水手出生於英國,但居住在美國;藉此,英國主張了它的民族權利,但是,出於同樣的原因,它侵犯了美國人的民族權利,因為這些被強征入伍的水手已經正式歸化為美國公民;很顯然,捍衛其所有公民的民族權利是美國的責任,那些已經歸化的公民和那些土生土長的公民完全一樣。1812年的戰爭是美國和英國之間打的。那是一個多世紀之前的事了,但1812年的戰爭並沒有解決這個問題。在民族主義的影響下,它可能很難解決。有一點倒是真的,英國和美國逐漸達成了友好諒解,而且,英國不再強征美國的水手入伍;但英國人民和美國人民幾乎擁有共同的民族身份,美國如今是一個太強大的國家,不可能讓它的公民身份被公開否認和藐視。但是,在其他民族國家中間,這個問題依然是件麻煩事。例如,法國和德國對公民身份的界定都和美國的歸化法律相矛盾,這樣一來,一個出生在德國或法國的人,如果已經歸化為美國人,他就有可能同時是美國公民(根據美國的法律)和德國公民或法國公民(根據其母國的法律)。
準確界定公民身份很重要,因為,正如我們剛才評論的那樣,每個民族國家都聲稱有權保護其所有公民——既包括國內公民,也包括境外公民——同樣有權保護境外公民的人身和財產。1891年,在瓦爾帕萊索的一家地下酒館裡,當一位美國水手在一次打架中被殺時,美國政府認定這一事件是一次駭人聽聞的暴行,不容分說地拒絕聽取任何解釋,要求智利支付七萬五千美元的賠償,並得到了這筆錢。同一年,當紐奧良的一夥暴徒以私刑處死十一個被指控犯罪的義大利人時,義大利政府提出強烈抗議,要求支付足夠的賠償,最後接受了二萬五千美元的財政賠款。此類事件多不勝數,往往不會促進民族國家之間的友好關係,尤其是當全世界每一個民族主義者都清楚地看到了這一事實的時候:美國為了一個美國人的生命從智利那裡得到七萬五千美元的賠償,而義大利為了十一個義大利人的生命只得到了區區二萬五千美元,這主要是美國能夠投入更多的軍事力量來支持它對智利的要求,而義大利則拿不出這麼多的力量來支持它對美國的要求。
這些經常發生的索要賠款的最後通牒,並不純粹是一個民族國家的政府與另一個民族國家的政府之間的例行交流。在我們現代這個民族主義的社會,它們始終伴隨著新聞業的沙文主義(極端愛國主義)和公眾的群情激昂。所有美國人都被他們所想像的智利人的野蠻殘忍給攪動起來了,一個普通水手一夜成名,成為民族英雄和烈士;與此同時,所有智利人都對一次很不得體的對他們的國內和平和公共道德的擾亂深感憎惡,被一個遠在他們北方的豬一般的「外國」民族粗魯而野蠻的行徑所激怒。美國人可怕的無政府主義行為引起所有義大利人的憤怒,後者立即把幾個無知的公民同胞抬上義大利民族主義的祭壇;與此同時,美國人公開指責外國「拉丁佬」試圖為了一幫頑固的罪犯而向他們發號施令。
在歷史上屬於基督教世界的民族國家之間——它們幾乎處在相同的發展階段,有著幾乎一樣的習俗和文明——對本國公民的民族權利的確保,引發了很多政府威脅和相當醜陋的民眾情緒,但它很少直接導致武裝衝突。「文明的」民族國家通常都有關於常住公民的外來居民法,它們在它們的法庭上行使審判權,對待一類人幾乎——即便不是完全——就像對待另一類人一樣不偏不倚。結果是,一個「文明的」民族國家通常允許在另一個「文明」國家的本國公民服從於後者的法律和紀律,甚至接受法定刑罰,而自己只滿足於一般性的監督(對於接受此類監督的國家,它充其量有點令人難堪而已);在緊急情況下,如果它的公民受到歧視,或者以任何例外方式受到傷害,它會提出嚴肅的抗議,最後提出理由正當的賠償要求,它的軍事力量可能會出來提供保證。當然,一個本身是「強國」的民族國家,它會期望得到更多,也確實會得到更多,超過一個不幸淪為「弱國」的民族國家。1914年,奧匈帝國對塞爾維亞提出了要求,而塞爾維亞絕不會想到對奧匈帝國提這樣的要求。1923年,義大利對希臘發出了最後通牒,而希臘從未想過對義大利發出這樣的最後通牒。當然,奧匈帝國提出它的要求,是抱著這樣一個可能性很大的希望:沒有一個國家會對塞爾維亞施以援手,而塞爾維亞拒絕全部服從,僅僅是因為它合情合理地確信能夠得到俄國的支持;希臘隨後確信自己得不到外國的幫助,所以迅速服從了義大利的最後通牒。
「文明」國家在對付「落後」國家時毫不留情。前者認為——有時候是正確的——它們漂泊在外的公民,在後者的本地法庭上,根據本地的法律,不會像他們在國內或者在其他「文明」國家那樣得到同樣的公正或同等程度的考量。因此,一個接一個歐洲和美洲的民族國家——推測起來,讓它們變得「文明」起來的,更多地是民族主義和工業革命,而不是基督教——舉著它們的保護神盾,追蹤著它們的公民,直至亞洲和非洲的窮鄉僻壤,總是捍衛著它們的民族權利,一會兒從奧斯曼帝國,一會兒從波斯,一會兒從中國、日本和泰國那裡,以「條約」或「治外法權」的形式,謀得特殊的妥協和關照。根據這些形式,一個「文明」國家的公民在一個「落後」國家的領土上獲得了一個特權位置;他們可以隨心所欲地在任何地方居住和旅行;他們可以自由地從事貿易;他們可以暢通無阻地踐行和傳播他們的宗教;他們被豁免於當地的法律和當地的審判,只服從於本國的大使、領事或其他官方代表的司法管轄權;總而言之,他們構成一個imperium in imperio(拉丁語:國中之國),一個獨立於他們所居住國家的外來群體。民族主義的發展加速了這一條約和治外法權體系的壯大,而軍國主義的代理機構則確保了它的維持。毫無疑問,它有助於擴大那些強大民族國家的國家利益,增強它們的民族權利,但它也起到了激怒落後民族的作用,激發他們的抗議和暴力行為,最終將被證明是一個最有力的刺激因素,激發他們自己的民族主義的發展。
隨著時間的流逝,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那樣,民族主義的傳播並沒有局限於歐洲和美洲的民族,沒有局限於歷史上屬於基督教世界的「文明」民族;近來,它滲透到了「落後的」東方和遠東地區的人口族群當中。從西方那裡,東方民族不僅得到了新的民族主義,而且還得到了它表面上看來不可避免的伴隨物:新的軍國主義。結果是,每個民族群體,一旦它變成了民族主義的,並建立了一個民族主義的國家,便決心要宣布並行使其充分的民族權利,擺脫任何不平等條約或治外法權——在不那麼有利(也不那麼民族主義)的年代,他們曾迫不得已地服從於這些條約和治外法權。接下來,一旦它發展出了足夠的軍事力量,它就會把它的決心付諸實施。到19世紀末,日本證明了自己是一個民族主義的強國,斬斷了曾經捆綁它的治外法權的鎖鏈;對此,歐洲列強也儘可能表現出良好的風度。最近,作為一系列勝利的民族主義戰爭的一個圓滿結局,土耳其從不平等條約中解放了出來;中國如今正熱切地追求相同的結局。就日本和土耳其的情況而言,有一點很明顯:這兩個國家不再被視為「落後」國家,因為,在民族主義和在軍國主義上,它們都給出充分的證據,證明它們已經擁有那種對進步來說至關重要的高級文明——歐美人習慣於否認其他民族擁有這樣的文明,聲稱這樣的文明只屬於他們自己。在那些以犧牲「落後」中國的國家主權為代價,而尋求促進其國家利益、確保其民族權利的「文明」國家當中,日本並不是最後一個。
有些「落後」國家就沒有土耳其和日本這麼幸運了。它們要麼是自己沒有接受民族主義的賜福,要麼是沒有能力讓它們的民族主義以軍事的方式立即發揮作用。無論如何,它們的民族權利一點一點地淪為強大國家緊迫需要的犧牲品,後者決心要確保它們自己的民族權利。這樣的「落後」國家,這樣不幸的偏遠國家,可能首先同意某些治外法權措施,然後簽署不平等條約;接著,在壓力之下,他們可能承認經濟上令人窘迫的讓步;最終,在騷亂、造反或其他有損尊嚴的表演當中,它們可能被迫接受代表一小群常住僑民的外國政府的財政監護和政治控制。因此,在現代,為了追求國家利益、捍衛民族權利,自始至終永遠有一些民族國家,憑藉勢力範圍、遮遮掩掩的受保護國和明目張胆的吞併,榨乾那些既「落後」又軟弱的民族的民族權利。
民族權利,當它被一個強大的民族國家所主張,並得到其人民的狂熱民族主義的支持時,就不會容忍國內和國外的任何侵犯。在國外,特別是在對抗那些「落後」民族時,它們甚至比在國內更加不容侵犯。但是,這個話題把我們帶到了一種特殊類別的民族權利和國家利益——那些把民族主義與現代帝國主義聯繫在一起的利益和權利——這是一個需要我們特別關注的類別。
4
帝國主義——一個民族或一國政府的統治擴大到外國民族或外國領土——是人類歷史上一個反覆出現的現象。有時候,正如亞述人、羅馬人、中國人、阿拉伯人和奧地利人的情形,其表現形式為對五花八門的民族群體的軍事征服。而另一些時候,尤其是古希臘人、腓尼基人,以及16和17世紀的西歐人,它帶有海外殖民擴張的性質。但是,不管它的結果是建立共同民族群體的擴張殖民地,還是締造不同民族群體的政治統一,它始終涉及使用武力,不可避免地把征服民族或擴張民族的文化影響帶到遠遠超出其最初棲息地的地方。
隨著民族主義在現代的興起,看來很有可能,帝國主義在劫難逃。毫無疑問,面對19世紀和20世紀狂潮般的民族主義自決戰爭和領土收復戰爭,軍事帝國一個接一個地土崩瓦解——神聖羅馬帝國、拿破崙帝國、奧斯曼帝國、奧匈帝國、俄羅斯帝國。就連海外殖民帝國也被撼動了根基,移植過去的歐洲人掙脫了母國的控制,建立了他們自己的民族國家——葡萄牙人在巴西,西班牙人在新大陸的一大幫共和國,英國人在美國。葡萄牙人、西班牙人和荷蘭人的昔日帝國依舊剩下的,是一個純屬陰差陽錯的時代遺存,而同時代的大英帝國,就其由歐洲移民組成而言,與其說是一個帝國,不如說是一個同盟或聯邦,由一些本質上是國家的自治領組成——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和南非。那些更古老類型的帝國主義被證明與民族主義水火不容。
然而,事實上,帝國主義依然與我們同在;弔詭的是,在當今這個強烈的民族主義時代,它是一種比從前更熱切、更微妙、更加無處不在的帝國主義。為什麼?原因很簡單,滿懷民族主義感情的強大民族國家對國家利益和民族權利的追求,與工業革命一起,引發了一次帝國主義的復興和重新定位。民族主義本身,既是舊帝國主義的毀滅者,也是新帝國主義的製造者和啟發者。
工業革命被恰當地認為是經濟條件和經濟需要的誘因。工業革命創造了製造商方面對大為增長的原材料和食品供應的需求,還需要大為擴張的市場,好讓大量剩餘的製造品能夠在市場上有利可圖地賣掉。工業革命還不斷創造剩餘資本,並因此創造出了資本家方面對更廣泛的、能夠贏利的投資機會的需求。但是,假如不是工業革命從一開始就與正在興起的民族主義緊密聯繫在一起,這些需求恐怕很難產生出如今我們所熟悉的那種類型的民族主義帝國主義。正如我們在別的地方已經指出的那樣,工業革命是從民族國家開始的,後來也主要被民族國家所利用。當民族主義開始鼓舞和控制這些國家時,它們的全體國民(少數例外可以忽略不計)把製造商和資本家的經濟利益想像為國家利益,而且允許——即便不是鼓勵——採用和促進有助於私人利益的公共政策,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了。因此,大多數工業化民族國家的政府在回應製造業和資本家階級的請求時,伴隨著人民大眾的愛國主義支持,不僅為了「幼稚工業」的利益(以及「滿滿的飯盒」[譯者註:這是1900年美國大選中共和黨提出的競選口號。])而徵收保護性關稅和發放財政補貼,而且還在它們的權限之內竭盡所能地促進與「落後」民族之間緊密的貿易關係。因為,工業化社會所需要的很多原材料和大部分糧食都是那些工業落後的國家生產出來的;另一方面,此類「落後」國家為製造品提供了特別有銷路的市場,為剩餘資本提供了最有利的投資場所。當工業化民族國家之間的競爭越來越激烈,關稅壁壘越壘越高,為自己的商人獲得自由進入「落後」地區的通道也就越發符合各國的國家利益。
來自工業化民族國家的商人,以及他們的同僚探礦者和投資者,進入「落後」地區,經常遇到困難。或許,當地人並不十分欣賞帶給他們的所有商品。或許,他們對於發放開發其自然資源的「特許狀」格外謹慎。更有可能,他們不樂意從事紀律嚴明的艱苦勞作,而供應來訪者所要求的橡膠、石油或棉花則需要這樣的勞作。接下來還有,對於歐美人的種種法律和命令,他們似乎只有一點十分初級的知識。他們一直不大尊重一位容易受影響的酋長或蘇丹莊嚴地授予外國人的特許權。有時候,他們故意毀壞外國人的財產,惡意殺死外國監工。他們習慣性地參與爭執、搶劫及其他節慶消遣;從這些活動中,他們的外國客人——多少算是無辜的旁觀者——常常遭受腰包和尊嚴的損失。他們極為缺乏個人效率和商業頭腦——至少在別人(而不是他們自己)看來是這樣。他們異乎尋常地無視「國家利益」,對「民族權利」反應遲鈍。
然而,民族權利和國家利益,外國客人不僅擁有,而且知道如何利用。他勇敢面對與落後地區當地人打交道的困難,能夠向本國的政府和人民求助;而且幾乎肯定知道,他自己的利益會被解釋為國家利益,(只要可能)將會作為民族權利而得到強制執行。如果政府行動遲緩,便會被民族主義報紙和愛國協會的明智棒喝所推動;無論如何,用不了多久,一艘從國內駛來的軍艦便會抵達這個落後國家的海岸,水兵們會登陸上岸,或許有幾個落後地區的人會被槍斃,在刺刀的刀尖下獲得了額外的不平等條約,恢復了一定程度的秩序,工業革命——還有民族主義——的文明行軍將會繼續向前。確保國內每個公民的經濟利益可能不是一個民族國家的義務,但有一個觀念卻成了民族主義哲學的老生常談和習慣做法:身在國外(至少是落後地區)的公民,其利潤關乎國家利益,作為公民權利的事項,必須不惜一切代價,藉助國民政府充分的政治、外交、陸軍和海軍資源,予以確保。
與當地人打交道的困難,並不是來自一個工業化民族國家的商人、探礦者或投資者所面對的惟一困難。或遲或早,幾乎可以肯定,他會遇到來自另一個工業化民族國家的競爭對手——其人和當地人之間同樣有麻煩,同樣要向本國政府和人民求助。不同外國人之間的經濟競爭使他們與當地人之間的關係變得更加複雜,當然也導致了他們所代表的國家利益和民族權利之間的衝突。於是乎,很多落後地區便成了沃爾特·李普曼所說的「衝突的競技場」[3]。
在這樣的環境下,一點也不奇怪,那些擁有足夠的民族主義和軍國主義的工業化民族國家,便著手在落後地區獲得特別有利的位置——不管是藉助明目張胆的吞併,還是通過被保護國和勢力範圍這些更精緻、更巧妙的手段。從19世紀下半葉開始,這種帝國主義得到了跳躍式的發展。英國的迪斯雷利和索爾茲伯里,法國的費里、阿諾托和德爾卡塞,德國的俾斯麥和威廉二世,義大利的克里斯皮,美國的麥金利、羅斯福和威爾遜,都是政治家當中著名的民族主義者;他們留意在落後地區的國家利益和民族權利的要求,沿著新民族主義帝國主義的路徑指導他們各自的國家。
這些國家的人民緊隨其後,而且是高高興興地緊隨其後,不僅僅是因為他們當中少數人的骯髒的經濟利益利害攸關,而且更多的是因為他們絕大多數人被光榮的、壓倒性的民族主義理想所推動。從公立學校的民族主義教育、部隊服役和「黃色」媒體上,一個民族國家的普通公民得知,關於他的民族群體,有一些東西是神聖不可侵犯的;而且,這些東西就像聖徒頭上的光環一樣,伴隨和環繞著他的每一個公民同胞——不管什麼時候,不管他們在野蠻人和其他「落後」民族——或者,就這個問題而言,在「文明的」外國人——當中走到哪裡。在國內,他可能譴責某些公民同胞的政見和宗教、道德和生活方式,甚至當他們去國外時,他依然可能對他們的常識和內在的神聖在心裡持保留態度,但他內心的信仰禁止他懷疑他們對外國人總體上的優越性,禁止他否認本國保護在國外者的生命和財產的至高無上的權利與職責。
這個流行的民族主義信念不僅適用於那些身在「落後」地區的商人、探礦者和投資者,而且還適用於傳教士、探險家和科學家——實際上是所有國民同胞,不管他們所利用的是工業革命,是耶穌的福音,還是卡內基和洛克菲勒先生的捐贈基金。如果一個基督教傳教士在非洲或亞洲被殺,他的國民同胞更多地不是把他視為基督教的殉教者,而是視為他所出生並擁有公民身份的那個民族國家的烈士;不滿足於讓他的血僅僅成為他所信奉的上帝的事和他所在教會的種子,他們哭喊著要求報仇雪恨,常常利用這個機會主張民族權利、擴大國家利益。不管一些激進民族主義者對國內基督教的某些形式持多麼激烈的批評態度,他們都同心協力地支持身在國外的本國基督教徒的利益和權利。這裡面不乏幽默的成分——也許還有令人憐憫的因素——法蘭西第三共和國的政府在法國國內攻擊天主教會,驅逐宗教團體,取締天主教學校,與此同時,卻勇敢地捍衛在土耳其、中國和非洲的天主教傳教團和天主教學校;德意志帝國政府剛剛在德國經歷了與天主教會的文化鬥爭,便迅速為兩個德國天主教牧師在中國被殺而報仇雪恨,派出了一支海軍遠征軍去遠東,從中華帝國手裡搶奪了一個戰略港口,攫取了有價值的經濟特權;美國政府口頭上最堅決地堅持教會與國家的絕對分離,卻利用它的外交部門和炮艇對美國國籍的新教和天主教傳教士展開人身營救。
在歐美強國當中,基督教傳教團的民族化對新民族主義類型的帝國主義的促進,幾乎像工業革命的民族化的功勞一樣大。在「落後」國家,基督教傳教士通常是商人和投資者的先行者,並為後者鋪平道路。在基督教國家,有數不清的社團,為外國傳教團的發展和維持籌集資金;它們印行了數不清的出版物,用來向每一個基督教背景的民族國家的人民大眾強調其他民族的「落後」,以及後者對基督教文明的豐厚福祉的迫切需要——這樣的強調總的來說很有說服力,即便在它的基督教方面不是這樣,至少在它的民族主義含義上是這樣。關於讓他們捲入民族權利和國家利益對基督教傳教團所產生的影響,有些真誠的基督教徒可能時不時地有一絲稍縱即逝的懷疑,但在民族主義強國,絕大多數自稱的基督徒,在公開支持基督教文明方面,很少有人不慫恿他們各自的政府從事帝國主義行徑,甚至是血腥報復。他們這樣做,究竟是為了基督教,還是為了民族主義,他們自己都說不清楚;或許,他們的動機源自這兩者的古怪混合。話雖這麼說,但無論就民意而言,還是就政府政策來說,基督教傳教團,連同貿易和投資,都成了國家利益和民族權利的合適主題;而且,就其本身而言,也是民族國家現代帝國主義的很方便的墊腳石。
在狹隘的經濟考量和宗教考量之外,現代民族主義者還實實在在地獲得了帝國主義的推動力。民族主義涉及一個沒有直說、卻十分明顯的信念:在美德和勇敢上,在文明和「使命」上,自己的民族都優於其他所有民族。在滿腔熱情的民族主義者看來,本民族實現統一和獨立,是人類歷史亘古以來的巔峰和極致。可是,對於人類思維和人類精神的前進和升華,究竟是誰拖了後腿?如果本民族歷經無數個世紀,遭受數不清的苦難,最終在上帝的指引下,作為地球上出類拔萃的被揀選民族脫穎而出,那麼,它怎麼可能由於自己成了一個光榮而強大的民族國家,就突然停下來呢?它為什麼從此之後就要韜光養晦呢?古往今來,光就是用來照亮異教徒的,這難道不是很清楚嗎?它難道不是有一項嚴肅的職責:要放棄它自己此時此刻自私而排他的滿足,要為了強有力地履行其昭昭天命所賦予的艱難義務而約束自己嗎?它難道不應該把自己與生俱來的一些勇氣和美德傳遞給不那麼幸運的民族嗎?它難道不應該把它仁慈的統治和文明的影響延伸到那些落後民族嗎?這些都顯而易見!
假設這樣一個幸運而高尚的民族國家有點人口過剩,因此每年都有數量可觀的公民背井離鄉,去國外定居——在那裡,他們逐步墮落,從他們最初的遺產把他們提升到的更高層面跌落下來。有一些懷疑論者建議:如果祖國不那麼沾沾自喜、自滿自大,更願意承認保證其公民平等分配財富的基本要求,出境移民就會減少,人口過剩的其他毛病就會得到救治。然而,滿腔熱情的民族主義者對懷疑論者沒什麼耐心,也不願意聽取激進的國內改革的建議。他們寧願支持去獲取一些居民稀少的地區,多餘的人口可以去那裡,並且沒有中斷或墮落,繼續生活在偉大的熟悉的國旗下,說著偉大的原來的民族語言,珍視偉大的原先的民族傳統和民族信仰。
種族的未來福利——更高文明的召喚,文化使命——白人的責任,昭昭天命——安置祖國剩餘人口的需要,「清理」一片外國土地的需要:這些不僅僅是口號,而且是對一個廣泛而深厚的信念的真誠表達——這一信念使得民族主義成為帝國主義的一個最忠誠的伴侶,使得英國與法國、德國與義大利、俄國與美國、比利時與日本能夠在最近半個世紀內讓東方「落後」地區數百萬平方英里領土和數百萬人民臣服於它們的統治。這種帝國主義的最初推動力可能主要來自資本家和商人的小群體,它所帶來的經濟利益主要歸了他們,但它的力量和持久性則源自平民大眾的民族主義——反過來,它又養育了民族主義。而且,正如當代帝國主義依靠民族主義獲得它所需要的理想主義,它也依靠軍國主義來贏得落後民族的臣服,來保護它們抵禦其他帝國主義的民族主義強國。正如帝國主義提升了民族主義,而從事物的本性來看,帝國主義也提升了軍國主義。
5
接下來還有「民族尊嚴」——它是某種超越了具體的國家利益和金錢權利的東西,某種看不見摸不著的、非物質的東西,某種非人間的、精神性的東西,某種無價的東西——它是民族主義的終極概念。民族主義者最流利地使用這個短語,來涵蓋許許多多緊急情況和不測事件,但所有這些的最小公分母,直白地說,就是民族威望。一個民族國家的愛國公民,確信在人間一切民族群體當中,他們擁有最高級的文明和最偉大的天命,決心要讓其他國家和民族對他們的國家和民族群體表現出恰當的尊重。他們堅持認為,別人應當像他們尊重自己一樣尊重他們。這倒不是說他們指望別人在這樣的尊重上完全真心誠意,因為別人可能會想像——虛榮而愚蠢地想像——自己擁有更高的文明和更偉大的天命。這就是說,無論如何,別人必須極其嚴肅地玩一場假裝相信的遊戲。對海地的民族主義來說,至關重要的是,海地的一位海軍上將應當受到美國人和英國人的尊重,要有表面上的禮貌和尊敬,就像英美人期望海地人對他們的海軍上將所表現出來的態度一樣;否則的話,海地的民族尊嚴就會受到玷污,海地這個主權民族國家就會失去威望。
如果一個民族國家的一位公民在外國——不管是「文明」國家還是「落後」國家——遭受了侮辱或傷害,對他的國家來說,問題的性質立即就變了:不僅尋求補償是一個國家利益和民族權利的問題,而且獲得補償還是一個民族威望的問題,事關民族尊嚴。隨著民族尊嚴的概念被注入,形勢馬上就帶有了決鬥的性質。受害方要求「賠償」,亦即正式的道歉和足夠的賠款;如果沒有賠償,就必須拔劍、必須開槍、必須流血了。無論對於挑戰者,還是對於被挑戰者(如果被挑戰者是一個民族主義強國的話)來說,在危急關頭,評估風險,或者計算補救或報仇可能讓物質利益付出代價的比例,就不再是它們的責任了。在這種情況下,動機便迅速從物質利益和法律權利的立場,轉變為民族尊嚴的精神立場了。民族尊嚴並不總是帶有正直、誠實、平等、自由和無私的含義。它總是把國家帶入戰爭或戰爭的威脅之中。
可以援引很多實例來證明,在我們這個民族主義的時代,比起簡單的人身權利或財產權利的侵犯,對民族尊嚴的冒犯總是招致更深遠、更無保留的民憤。這裡只提一個實例,美國在1917年與德國交戰,更多的不是為了保護美國人的生命和財產,而是為了確保民族威望,為民族尊嚴被冒犯而復仇。從1914年世界大戰爆發起,歐洲交戰國的兩個同盟爭相努力,試圖獲得美國的幫助;它們都嘗試過威脅恫嚇和哄騙勸誘,都妨礙過美國人的財產和人身權利;但是,德國厚顏無恥、明目張胆地對美國旅行者與商人使用威脅和暴力的手段,而英國和法國,即使同時參與了對美國商業權利持續不斷的侵犯,卻始終如一地對美國的自尊奉行一種恭敬的態度。最後,正如每個人都知道的那樣,美國在戰爭中花費的金錢和犧牲的生命都遠遠大於保持中立可能造成的損害,但它維護了自己的民族尊嚴。
民族尊嚴「很容易遭受損害,方式五花八門,因此,撇開侵犯一個國家的商人們的人身或財產不談,還有可能產生成果豐碩的怨恨;例如,疏忽或無視對外交往中約定俗成的禮儀細節;一些無禮或侮辱性的言論,涉及國旗、國家官員本人——尤其是那些只有裝飾性作用的官員——或此類官員所穿的服裝;還有,不遵守特定場合為展示民族尊嚴而規定的典禮儀式。當民族尊嚴正式受到侵犯,可以藉助同樣的非物質手段,正式地使之重新變得完整;例如,念念有詞地背誦一段恰當的客套話,以鳴禮炮的方式隆重地消耗一定數量的彈藥,給一枚勳章『施浸禮』,以及諸如此類——當然,這套程序可能只有一種魔法功效。簡言之,民族尊嚴是在魔法的王國里活動,觸碰到了宗教的邊界」[4]。
儘管民族尊嚴基本上與經濟沒什麼關係,但實質上,它很可能補充了帶有經濟性質的國家利益和民族權利,在民眾的頭腦里提供了一個精神上的理由——證明某些階層獲取經濟好處是合理的,甚至證明新帝國主義的擴張是合理的,正如我們已經評論的那樣,這種新帝國主義一半是經濟的,一半是民族主義的。任何事件,不管多麼瑣碎或多麼偶然,一旦披上民族尊嚴的正當盔甲,就往往會產生驚人的後果。1827年,法國政府與阿爾及爾總督之間正在公平而友好地進行談判,為的是解決法國前政府欠兩個阿爾及利亞猶太人的一筆債務;正當此時,在瞬間的憤怒中,魯莽輕率的總督用一把像扇子一樣的蒼蠅拍輕拍了一下法國領事的頭;現在,這明顯是給法國的民族尊嚴當頭一拍,於是,原本對這場財務糾紛無動於衷的法國人立刻拿起了武器,阿爾及爾被法國艦隊給封鎖了,數量可觀的阿爾及利亞人被殺,總督被流放到了一個更寒冷、更僻靜的地方——蒼蠅拍在那裡不怎麼時興;最後,整個國家被征服,並被併入法國。藉此,法國的民族尊嚴得到了補救,一片富庶之地向法國的銀行家和商人們敞開了大門。1898年,在西班牙和美國為和平解決古巴問題而進行的大有希望的談判當中,一艘美國軍艦在哈瓦那港被炸毀;這明顯是對民族尊嚴的冒犯,而且如此駭人聽聞,以至於和平談判再也不可能繼續下去了,甚至沒有尋求一個公正的裁決——這艘軍艦究竟為什麼被毀,如何被毀;而是必須代之以戰鬥的嚴酷考驗。於是,美國為了維護它的民族尊嚴(也是為了促進文明),在與西班牙的戰爭中犧牲了大約二千五百位公民的生命,為她的國家利益獲得波多黎各、菲律賓和關島作為其帝國領地。
如果如托斯丹·凡勃倫先生所言,民族尊嚴「觸碰到了宗教的邊界」[5],那麼,它還向後渡過了民族權利和國家利益的大海,觸碰到了軍事科學的邊界。事實上,它是作為一種宗教的民族主義和作為一門技藝的軍國主義之間的橋樑。任何時候,只要偏狹民族主義的上帝遭到外國人的褻瀆,或者,他們所褻瀆的是上帝的象徵物、牧師或神聖的器皿,熱情的民族主義者便會立即做出反應,抓起棍棒和石塊,以及體力上能夠利用的其他任何器具;在極度興奮中,他時刻準備挺身而出,用暴力為民族尊嚴報仇,維護國家聲望。國家利益有時候可能要服從國際仲裁,民族權利偶爾通過國家間的協議作出妥協,但民族尊嚴決不會這樣!
6
軍國主義,在陸地和海上維持龐大的軍備,是現時代民族國家的一個突出特徵,如今比過去任何時候都更加如此。很顯然,一個民族群體越是進步、「文明」(與民族主義的),它就必定越加軍國主義化。就在最近一年——國際「和平」的一年——緊跟在「終結戰爭」的世界大戰之後的一年——二十個民族國家總共把超過二十五億美元花在了它們的陸軍和海軍上;而且,比較它們的支出來判斷,英國是最文明、最進步的(也是最民族主義的),美國其次,法國第三,接下來依次是義大利、德國、俄國、波蘭、西班牙、墨西哥、荷蘭、希臘、瑞典、阿根廷、南斯拉夫、巴西、比利時、土耳其、日本、羅馬尼亞和智利[6]。
為什麼有這些花銷?為什麼有這些軍國主義?有人說,這是因為,有利益、有影響的資本家和商人出於自己的經濟目的提出要求並獲得了它。毫無疑問,這樣的說法里有一定的事實根據。在每個工業化的民族國家,都有經濟上的軍國主義支持者:那些要求本國政府「保護」他們的國外貿易並得到了這種「保護」的人——不管是以空想的「擔保」形式,還是帶有誇大其辭的「廣告」性質;那些懇求本國政府「保護」他們在外國、尤其是在「落後」地區的投資,並得到了這種「保護」的人;那些借錢給本國政府的人,他們認為,如果政府因軍備得到鞏固和加強,他們的債務人就有更好的條件償還債務;那些要求軍事力量鎮壓國內動亂和騷亂——既包括政治異議,也包括經濟罷工——的人;那些為陸軍與海軍生產軍火和軍需品的人。你幾乎不要指望德國的克虜伯家族、法國的勒克佐工廠、英國的阿姆斯特朗公司、甚至美國的杜邦和馬克西姆公司會熱情鼓吹削弱軍國主義;你也幾乎不可能譴責這些誠實正直的紳士,因為他們有那樣的遠見和天才來建立這樣一些龐大而賺錢的工業企業。
你也不可能稍稍譴責那些在墨西哥、南美、遠東或土耳其擁有或希望擁有廣泛財產權的美國公民——僅僅因為他們偶爾看到一艘美國軍艦或一支美國海軍陸戰隊就很高興。正如美國海軍部的艾倫·韋斯科特先生令人敬佩地指出的那樣,美國對土耳其的出口額從1913年的三百三十萬美元增長到1920年的四千二百二十萬美元,「很大程度上是通過美國駐土耳其最高司令官布里斯托爾海軍少將與商業利益集團的巧妙合作而造成的……不久之前,還有很多人反對國會裡把商業代理人放在軍艦上的議案。如今,驅逐艦正在進入土耳其港口,『旅行推銷員』是它們的常規乘客,它們的船艄里堆滿了美國的貨物樣品。一艘美國驅逐艦以三十節的速度進行了一趟專門的航行,把美國石油勘探者送到一個新近開發的油田」[7]。
但無論是「和平」時期的軍國主義,還是戰爭時期的軍國主義,有一點都極其可疑:任何國家的平民大眾會不會僅僅是為了石油勘探者或「旅行推銷員」的金錢利益而投身於軍國主義。讓當代軍國主義被平民大眾普遍接受的,不是大企業或軍國主義的經濟學——根本不是經濟學——而是民族主義的情緒。民族主義難分難解地與軍國主義交織在一起。根據民族主義理論,每個民族國家都絕對獨立自主,對其他每一個民族國家都充分平等,儘管實際上各民族國家非常不平等,即便是它們當中最強大的,也沒有強大到足以維護自己的獨立——假如其他國家聯合起來對抗它的話。然而,在大多數情況下,每個民族國家的行為都仿佛它是自給自足的,仿佛它自己的私利就是它的最高指導原則。換句話說,民族主義的社會是無政府主義的社會。主權民族國家不接受任何立法者,不承認任何法律高於他們各自的選擇和設計;而且,儘管它們聲稱它們在處理彼此之間的關係時,依據的是「國際法」和國際外交的傳統慣例,符合「文明」和「人道」的規定,但在民族主義的社會,就像在無政府主義的社會中一樣,爭吵是不可避免的:在它們當中,武力和實力間接地——即便不是直接地——是最終的仲裁者。一個並不委婉的說法是:每一個這樣的民族國家都被稱作「強國」,少數幾個民族國家憑藉其裝甲板的厚度和重量,以及通常與它們的力量展示相伴隨的威望,而被歸類為「偉大強國」。民族主義以一群互斥的民族國家為前提;正是這個事實,往往導致每個國家的人民最終依靠軍國主義,來實現它自私的(和利他的)目的。
在軍國主義中,正如我們在別的地方已經指出的那樣,民族主義也有一個實用主義的檢驗。民族自決權通常藉助軍國主義來獲得;而且,正是藉助軍國主義,尚未收復的民族領土被收回了。此外,如果沒有軍國主義,如何保護民族權利,如何促進國家利益,如何維護民族尊嚴呢?個人的財產權和經濟利益本身並不值得為之武裝和戰鬥,但是,一旦提升到民族權利和國家利益的情緒和情感層面,它們就證明了每個民族主義者全心全意地努力為他的「強國」增添重量和力量是合理的;而且,如果它們碰巧被抬到了民族尊嚴這個直衝雲霄的更高層面,那麼,就會驅使他趕忙奔向最近的徵兵站,不會停下來問「為什麼」,而只是渴望去「戰鬥,並死去」。(譯者註:這裡引用的是丁尼生的詩句。)
對民族主義者來說,軍國主義的吸引力十分強大。在海陸軍的制服中,在閱兵的壯觀場面中,在對爆炸的炸彈和呼嘯的子彈的想像中,有著民族主義的自豪感。世界上每一個民族群體令人肅然起敬的英雄傳說都是戰爭傳說;過去的大多數英雄人物都是軍事英雄;民族的偉大程度主要由他們的戰鬥力來衡量。維吉爾為之歌唱的,正是古代帝國羅馬人的軍事理想:
最好讓別人澆鑄流動的金屬,
塑造栩栩如生的銅像,
讓大理石的臉龐柔化為血肉;
讓他們更好地抗辯於法庭;
讓他們描繪繁星墜落和升起時的天空。
但羅馬!只有你,有著驚人的支配力量,
統治人類,讓世界服從,
以你自己威嚴的方式,處理和平與戰爭;
讓傲慢者馴服,讓奴隸得自由:
這是帝國的技藝,你當之無愧。
但是,吉卜林、巴雷爾或我們這個時代任何一個民族主義文學家,都能吟唱幾乎一樣的歌,在公眾心裡引起的共鳴甚至比維吉爾在一千九百年前所引起的還要多。古羅馬的精神連本帶利傳給了現代民族主義。正如戴維·S.馬齊教授所言:「整個歐洲歷史上的一切藝術和文學,一切工業和商業,一切人類的進步,其底下依舊是羅馬的理想。當……各民族談到愛國主義時,他們指的是對他們光榮戰爭的記憶……不只是德國頌揚它的鐵血英雄——從奧托一世,到奧托·馮·俾斯麥。法國人也慶幸有拿破崙的傳說。他們有他們的Grand Monarque(偉大君主)的戰爭。他們在亨利四世的白羽毛面前鞠躬致意,對羅蘭在龍塞斯瓦列斯吹響的號角的回聲感到興奮莫名。英國人有他們自豪的回憶:阿金庫爾戰役、布倫海姆戰役、克雷西戰役和滑鐵盧戰役,頌揚他們的納皮爾們、納爾遜們和小『鮑勃』們。所有這些民族……都有他們光榮的戰爭傳說,各民族都可以在基督教時代以來連續不斷的殺戮過程中找到足夠的勝利,來證明自己不可戰勝的勇猛——不,甚至是證明它統治其餘民族的神聖使命。」[8]
讓軍國主義在我們這個時代比維吉爾那個時代更受歡迎的是這樣一個事實:如今所有文明民族當中的民族主義者都孜孜不倦地頌揚光榮的軍事傳統和軍事理想。不只是在一個帝國,而是在大量獨立的主權民族國家,這些傳統和理想被反覆灌輸給平民大眾;而且,現如今幾乎普遍是藉助強制義務教育新奇而強大的手段、大範圍的軍事訓練和「黃色」媒體灌輸給他們的。軍國主義成了民族主義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很自然,被灌輸了民族主義的民族也應當被灌輸了軍國主義。
當你想到軍國主義的廣泛流行,然後回憶起現代民族主義社會——有五十多個主權「強國」——的無政府主義特徵,你就不難理解,現代軍國主義是競爭性的,其程度古羅馬人聞所未聞。有一個民族主義的信念是:一個民族國家,為了維護它的獨立和主權,必須始終有一支陸軍,通常還要有一支海軍;而且,為了提高它的威望,隨著人口和貿易的增長,必須時不時地擴大其軍備。那些極力主張增加軍備的人,因為他們的愛國主義情懷而受到讚揚,與此同時,那些建議縮減軍備的人則受到譴責,他們被認為缺乏愛國精神和沒有熱血;簡言之,就是所謂的「和平主義者」(對民族主義者來說,這個詞有著十分邪惡的隱含意義。)。
但是,一個民族國家的軍備增長很可能讓另一個民族國家的愛國公民感到驚慌,他們可能想像,這次增長是針對他們及他們的利益和權利;因此,這些人必定要通過增加他們的武裝力量,來證明他們的血是紅色的,來證明他們的民族信仰的品質。於是乎,現在輪到第一個國家熱血沸騰的民族主義者躺在床上瑟瑟發抖;在瘋狂的噩夢中,看到他們的國家遭到侵略和毀滅,他們的女人遭到強姦,他們的嬰兒遭到屠殺,他們的整個民族遭到奴役,除非馬上給陸軍增加幾個師,給海軍增加幾艘戰艦。但是,如果第二個民族國家的公民對第一個國家最初的武裝力量增長感到驚慌,他們肯定也會對隨後的軍備增加感到恐懼,因此,他們通過擴張其陸軍和海軍獲得了片刻——僅僅是片刻——想像中的安全。當然,如果槍炮堆得太高,它們往往會在最近的時間裡派上用場。例如,德國的槍炮在1914年堆積如山,它們被發射出去了,也沒有明顯增加德國的安全,或世界的安全。
每個民族國家的武器,表面上是為了「防禦」。但是,流行的民族主義並沒有這樣的信條:自己的國家應當準備或發動進攻性的戰爭。自己的民族心靈太純潔、行為太正直,不可能真正進攻任何人。不過,民族主義者腦子裡有一個古怪的執念,就是:自己國家的武器僅僅是為了防禦,而其他所有國家的武裝都是為了進攻。結果,如果某個民族贏得了政治上的獨立和統一,其成員就會覺得他們沒法解除武裝;如果說,他們從前是為了自由而不得不和一個強大帝國戰鬥的話,那麼從此之後,他們就必須加倍地從道德上和身體上做好準備,來捍衛他們的自由,抵禦那些心懷嫉妒的民族強國幾乎可以肯定會發起的攻擊。自豪於本民族的高尚目標,自誇本民族實現這些目標的能力,這些通常會在其他民族當中引發擔憂和恐懼;這反過來會產生出一個普遍無法抗拒的要求:「防禦性」備戰,也就是民族軍國主義。
每個民族國家都有一個職業軍國主義階層,他們持續不斷地利用本國公民的民族主義情緒,特別是利用國民對外國人的擔憂和恐懼,並長期強調民族軍國主義的競爭性。這個階層包括為數眾多的軍官,尤其是已經退役的軍官,他們有大量的閒暇和熱情——這些人都是「專家」,他們的職能如今就是要為本國可悲的毫無準備而扼腕哀嘆,讚揚它的軍事天命。這一階層同樣包括很多激情似火的平民,他們組織起了陸軍聯盟、海軍聯盟、國家安全聯盟,等等,僱傭發言人和作家,激勵政府和人民踐行「專家們」所建議的備戰和天命。有一點很明顯:軍事權勢集團越龐大,職業軍國主義者階層也就越龐大,越有影響力。還有一點也很明顯:這個階層越有影響力,民眾對更多軍國主義的要求也就更迫切、更成功。職業軍國主義者始終是桀驁不馴的民族主義者。他們的職業就是備戰,他們的業餘愛好就是搜尋國家的損害或國家的冤屈。在訴諸平民大眾時,他們通常贊成「防禦」,但他們的論證往往充斥著自誇和威脅,以至於在國內被認為是「防禦」,而在國外卻被解釋為「進攻」。
在關於國家利益、民族權利和民族尊嚴所引發的一切國際分歧和爭端中,全世界的民族主義者幾乎都不可能公正而客觀地區分進攻和防禦——因為,對於一個國家的民族主義者來說是防禦,而對於另一個國家的民族主義者來說就是進攻。在國際爭端中,民族主義者通常局限於斷言他們自己國家的事業是正義的,並要求本國政府在捍衛自己的事業上更加好戰一些——更多地展示武力。
因此,在外交上,以及在各種國際交往中,一個民族主義的世界表面上必定最終被軍國主義、並且是被競爭性的軍國主義所統治。這就是為什麼一些民族群體在實現政治上的統一和獨立之後並不總是其他所有民族可資效法的正義和寬容的典範以及世界和平的支柱的原因之所在。恰恰相反,這正是它們為什麼繼續養育和珍視軍國主義,為什麼試圖通過戰爭或戰爭威脅來滿足它們眼下自私自利的野心、有時候甚至以犧牲世界的健康與幸福為代價的原因之所在。
* * *
[1] 民族主義的某些辯護者——他們的願望超過了他們的判斷力,他們的偏好倒是符合他們的歷史知識——認為,民族國家的建立有助於和平。就連著名歷史學家J.霍蘭·羅斯博士也聲稱:「在實現公民自由和民族團結之後,民族主義的本能——它因為反對而加強,在適當滿足之後而弱化——應當融入更寬廣、更高貴的人類友愛之情中,它只是實現這種友愛的一個預備階段。」(《現代史中的民族主義》,第202頁。)我猜,羅斯教授當時說這話時,更多地是作為一個處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情緒當中的英國民族主義者,而不是作為一個面對事實的客觀的歷史學家。儘管民族主義本能或許「應當融入……」,但事實明顯不是這樣。
[2] 《愛國主義與超級大國》(Patriotism and Super-State,1920),第71~73頁。
[3] 沃爾特·李普曼:《外交賭注》(The Stakes of Diplomacy,1917),第七章。
[4] 這段引文,還有本節中的一些思想和短語,均取自托斯丹·凡勃倫先生頗有思想的著作《和平的性質及持久和平的條件研究》(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of Peace and the Terms of its Perpetuation,1917)。關於這個主題,還可參看利奧·佩拉的著作《何為民族尊嚴?》(What is National Honour?,1927),會受益匪淺。
[5] 同上引書,第29頁。
[6] 大英帝國耗費了652 696 789美元(不包括印度和各自治領)或835 196 789美元(包括印度);美國是554 372 018美元(257 274 768美元用於陸軍,297 097 250美元用於海軍);法國是220 403 601美元;義大利是117 093 411美元;德國是107 100 000美元;俄羅斯是105 752 070美元;波蘭是85 102 964美元;西班牙是76 601 243美元;墨西哥是63 238 095美元;余不一一。這些數字是1923~1924年一個財政年度的,由美國戰爭部統計局編制,由紐約的J.P.摩根公司換算成美元,並由美國基督教會聯邦委員會研究與教育部信息處在1925年7月8日發表。
[7] 「爭奪地中海的鬥爭」,載《我們的世界》(Our World),第二卷第5號(1923年2月),第17頁。
[8] 《愛國主義的威脅》(The Menace of Patriotism),倫理文化協會(紐約,1916),第4~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