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論解說 · 關於《實踐論解說》的幾點修正(1952.1)
《實踐論解說》出版以後,讀者同志們曾經給我提了一些意見,現在我把那些意見綜合起來,加上我自己的體會,作如下幾點修正。
一、第1頁——「實踐論——毛澤東思想的哲學基礎」,其中「哲學」兩字刪去,改為:「實踐論——毛澤東思想的基礎」
二、第23頁第2行,第27頁第10、13行——
三、第30頁第3行起——「自從傳說中的人氏發明用火,伏羲氏發明畜牧,神農氏發明耕種,製造耒,螺祖發明養蠶以後,」均刪去。同頁第7行——「在歷史上的傳說時代,」刪去。同頁第10行——「以後還發明太陽曆,」刪去。同頁末行——「從傳說中的夏代奚仲作馬車以後,」刪去。第31頁第5行——「四千年前,祝融發明用炭,」刪去。
四、第34頁第9行——"這樣"二字,改為"他們所採取"。
五、第132頁第2—6行,即"譬如說,這絕對的總體的過程……而現在則只能從已經到達的階段逐步地攀登上去。"全刪。
六、第148頁第9行起至第153頁末行止,全部刪去。因為這一段說明,只是我個人的私見,不能代表原著的意見。並且其中所引"知之匪艱,行之維艱"兩句,是《書經》上的話,不是孔子說的。孔子不曾談到知行難易問題。
七、第157頁第3行——從"武訓傳中所描寫的武訓"起,至第13行"後來的北洋軍閥和蔣介石也都嘉獎他。"止,全部刪去。根據《武訓歷史調查記》,武訓出身於貧農家庭,幼年曾隨母親討過飯,因而養成了不勞而食的遊民習慣。成年以後,他在李變徵家只做了一年的輕微勞動,就已經感到厭倦,覺得"不如討飯隨自己的好"。因此,他拒絕了哥哥和母親的勸阻,決心干乞討的勾當,叛離了自己的階級。一個身強力壯的青年,"腰有案板那樣粗",行乞時怕人笑罵不肯施捨,他便裝瘋賣傻,打起興學的招牌,作為行乞的手段。從此,他做起了流氓頭子,把耍流氓手段弄到的錢財,大放其高利貸,居然成了大地主。他51歲的那一年,已積蓄了一萬多吊錢的財產,卻全無興學之意,只因為小地主郭芬捐了一塊地基給他興學,而惡霸楊樹坊也同他談起興學之事,他不得已才和楊樹坊合辦那所崇賢義塾。這正是所謂"劉備招親,弄假成真"。
八、第165頁第6行、第176頁第9行——"科學"二字之上,均加添"社會"二字。
以上幾點修正,請持有此書的同志們照著修改。此外,本書如還有欠妥當的地方,仍望同志們給提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