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祖榮文集 · 調查江西省立圖書館報告書

沈祖榮 《沈祖榮文集》
敬啟者:前奉 大札,派榮往南昌調查江西省立圖書館。聞命之下,慚懼交並。已於十七日呈上一函,諒邀洞鑒。於十八日啟程,二十日抵南昌,亦經電告。二十二日動身回鄂,二十三號抵漢。計在南昌有一日半之勾留。除與館長歐陽祖經及辦事人員共十餘人詢問外,並經詳細調查。茲將該館情形報告如下: 1.館址。館址在百花洲(乃南昌一名勝之地)湖濱,為省政府教育廳所撥給。地點適中,風景優美;誠灌輸文化,研究學術,涵養品性之絕好地方。 2.房屋。房屋系新建新式之三層樓房。寬敞宏大,光線亦好。由省政府撥款五萬元為建築費,現已落成,尚在油漆中。預計月余後,即可舉行開門典禮。內部有閱覽室三間,會議廳及辦公室等,亦甚為完備。後面有五層樓書庫一座。兩旁又各有二層樓房屋一座,一為辦事人員住所及食堂,一為兒童閱覽室。 3.基金。該館已有基金庫券十一萬元。每年息金,如作六厘計算,有六七千元,擬作購備書籍之款。現有積年息金共一萬八千元。教育廳已批准一萬元作為購備書籍之用,餘八千元即為新館現時之設備費。又南昌衛戍司令部張輝贊司令指撥劉煥衢捐款一萬元,以四千元購置西文書籍,六千購置中文書籍。現已陸續到館,一二月後約可到齊。 4.職員。館長歐陽祖經曾在北平南昌教育界服務多年,素致力於圖書館事業,急謀發展。辦事認真,有偉大之效力,堅忍不拔之精神(從該館報告書中亦可見該館奮鬥精神之一斑)。對於該館將來之發展,亦有具體計劃。該館長私人藏書頗富。對於該館所需而一時購求不易之書,多割愛捐贈在千冊以上。館員有留美伊利諾大學圖書館專科畢業者二人。余均系各專門學校畢業,頗有辦理圖書館之志趣與經驗。故其服務上下一心,十分努力。該館事業之關於登記、編目、制卡一切均用最新科學方法處理。 5.經費。查該館常年經費,去年已增加至二萬元。職員報告新館舍址落成,房屋擴大,書籍加增,因此工作較繁,職員勢必加多,而經費亦需加增。業已制定十九年度草案,請求教育廳增至六萬二千餘元。 6.八千元設備費。該館已由教育廳領得基金一萬八千元。以一萬元添購中外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兩項書籍,以八千元補充新落成之館宇設備費,經常購書費。既有增加之望,而基金亦有隨擴充,此乃該館之好現象也。 7.工程計劃。該館建築費全部計劃八萬餘元。建築及設備費一萬餘元。建築及設備費共需洋拾萬元。已由教育廳准撥洋五萬元。故將全部工程分為兩期,第一期正館工程雖已完成,第二期工程甫著手進行。內有一部工程,由該館自行擔負建築費用。而其主要部分,則為建築一宏大堅實之書庫。此次請求撥五萬元之款,即為建築該書庫之用。為該館發展前途需要計,必須建築書庫,以便儲藏新置書籍。為該館形勢計,必須建築書庫於北面,方能避免風雨之侵害。此乃調查實在之情形也。 以該省政府、市政府、警備司令部及各上級機關之如此熱烈贊助,該職員如此努力進行實為他省所不及。亦應特別援助,以資鼓勵。為全國倡且該館建築全部計劃,大部分現已告成。惟請求補助建築書庫及其設備又似與會中分配款項補充原則第四項:「對於某機關加以補助時,須有(一)過去成績,(二)維持現狀能力,(三)能自求款項一部分,為重要條件」一條之各條件相合。甚望董事會對於該館請求予以通過!惟其工程進行程序,必須有詳細圖樣及說明書,而合乎新式圖書庫建築之原則方可。鄙見如是。敬請 鑒核施行為盼!此致 中華教育文化基金委員會 公鑒 沈祖榮 謹啟 民國十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見1930年《文華圖書科季刊》第二卷第三、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