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氏四聲考 · 卷下

上聲 一董 二腫 二韻同用 按:「董」為「東」上聲,「腫」為「鍾」上聲,「冬」無上聲,惟二腫「湩」字,《廣韻》別注為「冬上聲」。 懷舊詩 奉擁寵 並二腫 右一部與《廣韻》異 按:平聲有二冬三鍾,去聲有二宋三用,入聲有二沃三燭,上聲惟二腫一韻。或疑平側不相應,非也。開發收閉,音之自然;隨舉一字,皆有四聲。然字有盡而聲無窮,故往往有聲無字:有一紐全闕者,有一紐闕一二三字者。「梵書」多以相近之字加口旁以代之,或兩合、三合以切之,等韻則於各母之下,就其音之清濁以虛圈、實圈,或半虛、半實圈記之;「韻書」以字從聲,以聲統字,不能以虛聲立部,有音無字則竟闕之。二冬有平、去、入而無上,十二霽、十四泰、二十廢有去而無平、上、入,十九臻有平、入而無上、去,五支、六脂、七之、八微、九魚、十虞、十一模、十二齊、十三佳、十四皆、十五灰、十六咍、二十四痕、三蕭、四宵、五餚、六豪、七歌、八戈、九麻、十八尤、十九侯、二十幽有平、上、去而無入,皆此故也。諸家不究此理,妄並部分,或妄配入聲,皆謬也。 三講 獨用 按:「講」為「江」上聲。 右一部與《廣韻》同 四紙 五旨 六止 三韻同用 按:「紙」為「支」上聲,「旨」為「脂」上聲,「止」為「之」上聲。 郊居賦 始汜紀仕 並六止 蕊紫 並四紙 麗人賦 里史 並六止 齊故安陸昭王碑銘 氏徙紫  並四紙 梁明堂登歌 止始 並六止 細言應令 里市 並六止 梁三朝雅樂歌 俟齒士子理 並六止 始士擬 並六止 梁鼓吹曲 兕水雉指矢軌 並五旨 長安有狹斜行 士子擬 並六止 洛陽道 比 五旨  靡綺倚 並四紙 江南弄 梓徵起 並六止 三日侍鳳光殿曲水宴應制 止梓 並六止 八詠詩 褫詭毀徙靡弭侈髓 並四紙 太尉王儉碑 洔起 並六止 按:「洔」字原本作「疇」,蓋以形近而誤。陸德明《爾雅音義》曰:「沚,音『止』,本或作『洔』,音同。又音『市』。」然則此雲「蘭洔」即「蘭沚」耳。《廣韻》亦云:「沚」,一作「洔」。 右一部與《廣韻》同 七尾 獨用 按:「尾」為「微」上聲。沈韻無考。《文心雕龍·章表》篇用「扆、偉、尾、斐」四韻,與《廣韻》合。 右一部與《廣韻》同 八語 九麌 十姥 三韻同用 按:「語」為「魚」上聲,「麌」為「虞」上聲,「姥」為「模」上聲。 郊居賦 所渚語楚 並八語 距醑渚楚糈佇 並八語 愍途賦 嶼楚緒拒阻 並八語 天淵水鳥應詔賦 嶼渚御 並八語 尚書右僕射范雲墓銘 舉序 並八語 梁雅樂歌 黍旅舉俎與 並八語 梁明堂登歌 俎與 並八語 梁三朝雅樂歌 舉所莒與序語醑 並八語 序俎舉與語 並八語 四時白紵歌 女許予紵 並八語 為臨川王九日侍太子宴 舉楚侶佇 並八語 少年新婚為之詠 墅語楚暑苣舉 並八語 八詠詩 舉楚侶嶼渚 並八語 郊居賦 武主宇縷膴豎 並九麌 齊明帝哀策文 主武 並九麌 梁明堂登歌 宇主 並九麌 釋迦文佛像銘 瞽苦吐睹 並十姥 正陽殿宴勞凱旋 祜杜戶賈溥 並十姥 按:「溥」字,諸刊本俱作「傅」字,誤也。「傅」字非韻,且「周流玉觴傅」,文義亦不可通。 郊居賦 浦堵戶睹 並十姥  下 按:王融《淨行詩》用「假、下、野、舍、者、雅」,休文此賦亦用「野、下、假、舍」,則「下」字齊梁已入馬韻。此仍讀作「戶」音,蓋為古音存於當時兩韻並載者,如今韻先部有「平」字然。又「野」字亦三十五馬字,《廣韻》尚載八語中,蓋孫愐等刪除不盡者,知「下」字《切韻》必載矣。 長孫訥言《切韻箋注序》:「此制酌古沿今,無以加也。」 按:以此知《切韻》亦時載古音,故孫愐序譏其瑕類。 《南史·陸厥傳》:「約論四聲,妙有詮辨,然所為賦亦多乖聲韻。」 按:此即指「下」字入姥韻之類。 梁明堂登歌 下古 十姥 《四聲譜考略》:「《赤帝歌》『無絕終古』,今本誤作『無絕終始』。毛氏《易韻》據此以為『始』可葉『下』,證『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始、下』相葉,謬矣。」 按:《隋書·樂志》載此章,亦作「終始」。然「下、始」自古以來無相葉之音,必有一誤。考《書·益稷》,曰:「下管鞀鼓,合(止)柷敔,笙鏞以間。」傳曰:「堂下樂也。」則笙鏞在下,不得雲誤。誤當在「始」字,且「無絕終古」,語本《楚詞》,故從萬氏改正。 右一部與《廣韻》同 十一薺 獨用 按:「薺」為「齊」上聲。 梁三朝雅樂歌 陛禮弟濟悌 陛禮濟涕啟 三日侍鳳光殿曲水宴應制 啟禮陛醴 齊故安陸昭王碑銘 禮涕弟陛 右一部與《廣韻》同 十二蟹 十三駭 二韻同用 按:「蟹」為「佳」上聲,「駭」為「皆」上聲。 右一部與《廣韻》同 十四賄 十五海 二韻同用 按:「賄」為「灰」上聲,「海」為「咍」上聲。 連珠 海宰 並十五海 司徒謝朏墓銘 待宰改海 並十五海 為南郡王侍皇太子釋奠宴 殆改海采 並十五海 右一部與《廣韻》同 十六軫 十七准 二韻同用 按:「軫」 [13] 為「真」上聲,「准」為「諄」上聲;「臻」無上聲,有音無字也。 釋迦文佛像銘 軫朕泯盡 並十六軫 右一部與《廣韻》同 十八吻 十九隱 二韻同用 按:「吻」為「文」上聲,「隱」為「殷」上聲。沈韻無考。《文心雕龍·聲律》篇用「近、吻、槿、隱」四韻,「近、槿、隱」為「殷」上聲,「吻」字為「文」上聲,知沈韻「殷」竟通「文」。 右一部與《廣韻》異 二十阮 二十一混 二十二很 三韻同用 按:「阮」為「元」上聲,「混」為「魂」上聲,「很」為「痕」上聲。 右一部與《廣韻》同 毛奇齡《古今通韻》:「唐李涪駁《切韻》有云:『怨恨』之『恨』則在上聲,『很戾』之『很』則在去聲。今《廣韻》『恨』在願部無上聲,而『很』則於上聲阮部中立一子部,亦無正部,猶曰《廣韻》即《唐韻》,信乎?」 按:《刊誤》本作「『怨恨』之『恨』則在去聲,『很戾』之『很』則在上聲」,與《廣韻》正合。西河顛倒其文,以就己說,然本書具在,曷可誣也?又謂「恨、很」無正部,尤迂謬,涪亦辨字音耳,所言『辨』字、『弁』字、『舅』字、『舊』字豈皆正部乎?況《廣韻》去聲二十七恨實自為一部,不在願部也,亦拙於舞文矣。 二十三旱 二十四緩 二韻同用 按:「旱」為「寒」上聲,「緩」為「桓」上聲。 侍宴樂游苑餞徐州刺史應詔 管滿 並二十四緩 右一部與《廣韻》同 二十五潸 二十六產 二韻同用 按:「潸」為「刪」上聲,「產」為「山」上聲。 右一部與《廣韻》同 二十七銑 二十八獮 二韻同用 按:「銑」為「先」上聲,「獮」為「仙」上聲。 齊明帝哀策文 顯典 並二十七銑  踐 二十八獮  宴 二十七銑 右一部與《廣韻》同 二十九筱 三十小 二韻同用 按:「筱」為「蕭」上聲,「小」為「宵」上聲。 反舌鳥賦 小 三十小  鳥 二十九筱  表 三十小 右一部與《廣韻》同 三十一巧 獨用 右一部與《廣韻》同 按:「巧」為「餚」上聲。沈韻無考。《文心雕龍·雜文》篇用「飽、巧、昴、攪」四韻,與《唐韻》合。 三十二皓 獨用 按:「皓」為「豪」上聲。 梁明堂登歌 皓寶 梁鼓吹曲 道保鎬 梁鞞舞歌 道昊保 造寶草 右一部與《廣韻》同 按:李涪《刊誤》譏陸法言上聲為去,去聲為上,字同一音,分為兩韻:「皓白」之「皓」則在上聲,「號令」之「號」則在去聲。今考休文《明堂登歌》以「皓」協「寶」,《郊居賦》以「號」協「蹈、報」,所譏陸韻正是沈音,是尤竊據約書之明證也。 三十三哿 三十四果 二韻同用 按:「哿」為「歌」上聲,「果」為「戈」上聲。 法王寺碑銘 我 三十三哿  坐火果 並三十四果 右一部與《廣韻》同 三十五馬 獨用 按:「馬」為「麻」上聲。 郊居賦 野下假舍 按:此賦以「下」入馬韻,而篇中又以「下」入姥韻,此重音互見之明證。 右一部與《廣韻》同 三十六養 三十七盪 二韻同用 按:「養」為「陽」上聲,「盪」為「唐」上聲。 郊居賦 往想壤網爽 並三十六養  廣盪 並三十七盪  掌 三十六養 上饗 並三十六養  顙 三十七盪  往 三十六養 彌陀佛銘 往響想仰 並三十六養 齊太尉文獻王公墓銘 網爽長響 [14]  並三十六養 丞相長沙宣武王墓銘 賞壤 並三十六養 梁雅樂歌 盪 三十七盪  想像仰敞享象 復一韻,並三十六養 齊謳行 昶壤敞網 並三十六養 懷舊詩 響上往壤 並三十六養 千佛頌 像往 並三十六養  曩 三十七盪  響 三十六養 右一部與《廣韻》同 三十八梗 三十九耿 四十靜 四十一迥 四韻同用 按:「梗」為「庚」上聲,「耿」為「耕」上聲,「靜」為「清」上聲,「迥」為「青」上聲。 郊居賦 嶺 四十靜  秉景永 三十八梗  騁請 並四十靜 朝丹徒故宮頌 騁 四十靜  警 三十八梗  嶺 四十靜 右一部與《廣韻》異 按:迥韻,沈韻無考。《文心雕龍·風骨》篇用「並」字與「騁、鯁、炳」同押,如平聲之「青」通「庚、清」也。《雕龍》五十篇只此一韻不合《廣韻》,而適與沈韻之不合《廣韻》同。 四十二拯 按:「拯」為「蒸」上聲。 右一部與《廣韻》異 四十三等 按:「等」為「登」上聲。 右一部與《廣韻》異 四十四有 四十五厚 四十六黝 三韻同用 按:「有」為「尤」上聲,「厚」為「侯」上聲,「黝」為「幽」上聲。 郊居賦 韭首 並四十四有  後 四十五厚  牖 四十四有 齊明帝哀策文 久壽朽咎 並四十四有 梁宗廟登歌 首有壽咎久 並四十四有 梁三朝雅樂歌 有守受首九 並四十四有  後 四十五厚  壽 四十四有 梁鼓吹曲 首有丑阜 並四十四有  畝 四十五厚  糗酒壽久杇 並四十四有 青青河畔草 久酒 並四十四有 為南郡王侍皇太子釋奠宴 受帚首有 並四十四有 初春 手有柳酒 並四十四有 右一部與《廣韻》同 顏師古《匡謬正俗》:「或問曰:年壽之『壽』,北人讀作『受』音,南人則作『授』音。何者為是?答曰:兩音並通。按《詩》曰:『南山有栲,北山有杻。樂只君子,遐不眉壽。』此即音『受』。嵇康詩曰:『頤神養壽,散發岩岫。』此即音『授』也。」 按:休文「壽」字並押上聲,乃是北音。蓋其時亦酌五方之音以成書,未可全以吳音詬之也。 四十七寢 獨用 按:「寢」為「沁」上聲。 郊居賦 甚稟稔 枕 右一部與《廣韻》同 四十八感 四十九敢 二韻同用 按:「感」為「覃」上聲,「敢」為「談」上聲。沈韻無考。《文心雕龍·比興》篇用「覽、膽、敢、澹」四韻,皆敢部字,與《廣韻》同。 五十琰 五十一忝 二韻同用 按:「琰」為「鹽」上聲,「忝」為「添」上聲。 八關齋 染掩險漸 並五十琰 右一部與《廣韻》異 按:《文心雕龍·誇飾》篇用「檢、漸、琰、玷」四韻,「檢、漸、琰」,五十琰中字;「玷」,五十一忝中字,皆不入儼韻。 五十二 (《廣韻》原作五十三)  五十三檻(《廣韻》原作五十四) 按:「 」為「咸」上聲,「檻」為「銜」上聲。 右一部與《廣韻》異 五十四儼(《廣韻》原作五十二)  五十五范 按:「儼」為「嚴」上聲,「范」為「凡」 [15] 上聲。 右一部與《廣韻》異 許觀《東齋紀事》:「本朝真宗時,陳彭年與晁迥、戚綸條貢舉事,取《字林》《韻集》《韻略》《字統》及《三蒼》《爾雅》為《禮部韻》,凡科場儀範,悉著為格。又景祐四年,詔國子監以翰林學士丁度修《禮部韻略》頒行。初,崇政殿說書賈昌朝言舊《韻略》多無訓解,又疑單聲與重疊字不韻義理,致舉人詩賦或誤用之。遂詔度等以唐諸家韻本刊定其韻窄者,凡十三處,許令附近通用。」 按:十三韻改並之說,《玉海》亦載。今以《廣韻》《集韻》互考:平聲並「殷」於「文」,並「儼」於「鹽、添」,並「凡」於「咸、銜」得三韻;上聲並「隱」於「吻」得四韻;去聲並「廢」於「隊、代」,並「焮」於「問」得六韻;入聲並「迄」於「物」,並「業」於「葉、帖」,並「乏」於「洽、狎」得九韻。不足十三處之數。而《廣韻》平聲以「鹽、添」一部,「咸、銜」一部,「嚴、凡」一部;入聲以「葉、帖」一部,「洽、狎」一部,「業、乏」一部。平仄相應。惟上聲則並「儼」於「琰、忝」,並「范」於「 、檻」;去聲並「釅」於「艷、㮇」,並「梵」於「陷、鑒」,與《集韻》相同。而於本書之部分分合自相違異。知《廣韻》本作五十四儼、五十五范、五十九釅、六十梵,《集韻》並此四部入「鹽、忝」等韻,合前九韻正得十三。後來重刻《廣韻》者,誤執《集韻》改《廣韻》,故《廣韻》有一本注「二十文通二十一欣」者,亦據《集韻》改也。幸而十三處之說可以數推,而其人又不知四聲部分之相應,改削不盡,自相齟齬,猶有痕跡可考耳。 去聲 一送 二宋 三用 三韻同用 按:「送」為「東」去聲,「宋」為「冬」去聲,「用」為「鍾」去聲。 丞相長沙宣武王墓銘 縱用 並三用 右一部與《廣韻》異 按:「東、冬、鍾」三韻既通,則上聲之「董、腫」,去聲之「送、宋、用」,皆當相通。然考休文所用,則各部仍分,入聲之「屋、沃、燭」亦然,知「東、冬、鍾」三韻雖通,亦必各自為部,而二百六韻之目,確為沈氏所定也。 四絳 獨用 按:「絳」為「江」去聲。 五寘 六至 七志 三韻同用 按:「寘」為「支」去聲,「至」為「脂」去聲,「志」為「之」去聲。 郊居賦 熾記餌胾值 並七志 地嗜肆庇 並六至 偽易累避 並五寘 器肆祟地至淚 並六至 麗人賦 至媚翠膩 並六至 高松賦 地翠 並六至 彌勒贊 二地轡器位墜至貳媚秘邃備懿 並六至 桐柏山金庭館碑銘 位器秘簣 並六至 齊故安陸昭王碑銘 遂簣轡瘁 並六至 太常卿任昉墓銘 備肄致 並六至 梁雅樂歌 熾置忌事志 並七志  洎 六至  嗣 七志 梁明堂登歌 至備 並六至 梁宗廟登歌 備位致遂地 並六至 豫章行 駛思異嗣亟志熾事餌 並七志  寄 五寘 高士贊 志事餌胾織異緇記 並七志 按:《論語》「涅而不緇」,陸德明音側其反;《漢書·敘傳》「涅而不緇」,顏師古音側仕反;陸機《為顧 [16] 彥先贈婦》詩,亦與「里」協,無作去聲者。惟《集韻》七志收此字,音側吏切,注「黑色」。蓋必舊韻有之,抑或據此增入也。 右一部與《廣韻》異 八未 獨用 按:「未」為「微」去聲。 梁三朝雅樂 味貴沸卉蔚 八詠詩 尉貴渭卉慰 右一部與《廣韻》同 按:此韻頗狹。然休文所用諸韻及《文心雕龍·正緯》篇用「緯、貴、沸、蔚」四韻,絕不入「支、脂、之」,古來部分可知矣。毛晃《增韻》欲合「支、徵」而一之,亦未之考也。 九御 十遇 十一暮 三韻同用 按:「御」為「魚」去聲,「遇」為「虞」去聲,「暮」為「模」去聲。 傷美人賦 遽處 並九御 梁三朝雅樂歌 庶飫御豫恕 並九御 梁宗廟 [17] 登歌 具注務樹煦 並十遇 庭雨應詔 賦霧注趣 並十遇 聽蟬鳴應詔 樹遇住 並十遇 八詠詩 露度素步暮 並十一暮 樹霧 並十遇 露素 並十一暮 暮顧 並十一暮 郊居賦 步顧路訴 並十一暮 憫國賦 顧度呼布 並十一暮 桐賦 露暮 並十一暮 高松賦 濩路暮素 並十一暮 反舌鳥賦 暮素 並十一暮  樹 十遇 齊明帝哀策文 路故訴 並十一暮 度暮路慕 並十一暮 梁鼓吹曲 祚暮度 並十一暮 梁鞞舞歌 護顧布 並十一暮 宿東園 路步互故露顧兔素暮度 並十一暮 懷舊詩 度忤素露 並十一暮 齊故安陸昭王碑銘 步布顧祚 並十一暮 愍途賦 路暮 並十一暮 右一部與《廣韻》異 十二霽 十三祭 二韻同用 按:「霽」為「齊」去聲。「祭」之平聲,有音無字,而音可通「齊」,故得與「霽」同用。 梁宗廟登歌 帝 十二霽  祭衛際裔 並十三祭 梁鼓吹曲 汭蔽銳 並十三祭 右一部與《廣韻》同 十四泰 獨用 按:「泰」為三聲無字之孤韻。 三日侍林光殿曲水宴應制 軷蓋旆薈瀨泰會 餞謝文學離夜 帶蓋瀨會外 八詠詩 蓋帶 右一部與《廣韻》同 按:泰韻自定四聲即獨用,王融、謝朓等用韻不甚拘者亦然。蓋此韻與廢韻皆平上入三聲有聲無字故也,祭韻亦三聲無字,然其無字之平聲近「齊」,故可附「霽」。「泰」「廢」無字之平聲,不近「佳、皆、灰、咍」,故自為一部。編韻者必升其部於「卦、怪」之上,恐人誤讀為「咍」去聲也。宋丁度等重修《集韻》,並「廢」於「隊、代」,而不敢並「泰」於「卦、怪、夬」,以廢韻字少,用之者稀;泰韻則諸家詩賦率皆獨用,界畫顯然也。 十五卦 十六怪 十七夬 三韻同用 按:「卦」為「佳」去聲,「怪」為「皆」去聲,「夬」則三聲無字,如「祭」之於「齊」。然沈韻無考。《文心雕龍·詮賦》篇用卦韻「派、畫、隘、稗 [18] 」四字,《諧隱》篇用怪韻「憊、蒯、誡、壞」四字,《檄移》篇用夬韻「話、敗、蠆、邁」四字,皆與《廣韻》同。 十八隊 十九代 二韻同用 按:「隊」為「灰」去聲,「代」為「咍」去聲。 梁北郊登歌 載 十九代  晦佩 並十八隊  代賚 並十九代 右一部與《廣韻》同 附錄:陸龜蒙詩序所載「疊韻」 載 昨代切  載 都代切並十九代  每 十八隊  礙埭 並十九代 按:序稱:「疊音起自梁武帝,云:『後牖有朽柳。』當時侍從之臣皆唱和。劉孝綽曰:『梁王長康強。』沈休文曰:『載載每礙埭。』」與皮日休所記不同。葛常之《韻語陽秋》用陸說,《蔡寬夫詩話》謂不知何據,今亦無從考正,姑兩行之。 二十廢 獨用 按:「廢」為三聲無字之孤韻,說見前。沈韻無考。然以前後韻校之,知獨用是其舊法。 二十一震 二十二稕 二韻同用 按:「震」為「真」去聲,「稕」為「諄」去聲,「臻」亦無去聲。 郊居賦 峻潤 並二十二稕 雪贊 潤殉 並二十二稕  吝 二十一震  峻 二十二稕  振 二十一震 梁雅樂歌 峻 二十二稕  陣信鎮晉 並二十一震 園橘 潤 二十一震  吝 二十二稕 梁鼓吹曲 峻 二十二稕  陣 二十一震 墐 二十一震  峻 二十二稕  鎮振瀙震陣燼胤 並二十一震 右一部與《廣韻》同 二十三問 二十四焮 三 [19] 韻同用 按:「問」為「文」去聲,「焮」為「殷」去聲,沈韻無考。《文心雕龍·練字》篇用問韻「訓、分、運、奮」四字,與《廣韻》同。 右一部與《廣韻》異 二十五願 二十六溷 二十七恨 三韻同用 按:「願」為「元」去聲,「溷」為「魂」去聲,「恨」為「痕」去聲。沈韻無考。《文心雕龍·論說》篇用願韻「勸」字、溷韻「論、寸、遁」三字同押,與《廣韻》同。 右一部與《廣韻》同 二十八翰 二十九換 二韻同用 按:「翰」為「寒」去聲,「換」為「桓」去聲。 郊居賦 漫算 並二十九換  旦散 並二十八翰 反舌鳥賦 亂 二十九換  散 二十八翰  半 二十九換  旦 二十八翰 桐柏山金庭館碑銘 璨 二十八翰  觀 二十九換  漢旦 並二十八翰 齊太尉文憲王公墓銘 亂換 並二十九換  幹 二十八翰  館 二十九換  散 二十八翰  觀 二十九換 丞相長沙宣武王墓銘 難 二十八翰  斷 二十九換 梁宗廟登歌 炭 二十八翰  亂 二十九換  難漢贊 並二十八翰 梁鼓吹曲 炭 二十八翰  斷亂 並二十九換  難旦 並二十八翰 樂將殫恩未已應詔 亂換 並二十九換  汗 二十八翰  半 二十九換 八詠詩 散 二十八翰  畔亂 並二十九換 旦岸 並二十八翰  半漫算 並二十九換  漢翰 並二十八翰  竄玩 並二十九換 右一部與《廣韻》同 三十諫 三十一襉 二韻同用 按:「諫」為「刪」去聲,「襉」為「山」去聲。 右一部與《廣韻》同 三十二霰 三十三線 二韻同用 按:「霰」為「先」去聲,「線」為「仙」去聲。 長歌行 變彥箭 並三十三線  電薦蒨宴殿絢 並三十二霰  倦 三十三線 江南弄 見殿 並三十二霰 侍皇太子釋奠宴 薦奠縣 並三十二霰  眷 三十三線 顏師古《匡謬正俗》:「宇縣、州縣,字本作『寰』,後借『縣』字為之。所以謂其字者,義訓系著。故許氏《說文》解『縣』字從『果』音廟諱 ,亦或作『炫』。《西京賦》云:『後宮不移,樂不徙縣。恣意作幸,下輦成宴。』既與『寰』同,故有假借。末代以『縣』代『寰』,遂更造『懸』字,下輒加『心』,以為分別。按《禮記》『縣奔父』『縣子瑣』,二人姓氏音皆為廟諱 。又『天子宮縣』『諸侯軒縣』,『樂縣』之字,豈有心乎?」 按:休文兩用「縣」字,皆作「樂懸」解;毛秋晴援為三聲字之證。夫三聲之說是也。然休文以四聲為一家之學,必不自亂其例。觀《匡謬正俗》所辨,及所引《西京賦》,知「樂縣」亦得讀去聲。休文舊譜,此字蓋平、去兩收也。 為臨川王九日侍太子宴 彥 三十三線  宴殿 並三十二霰  眷 三十三線 從齊武帝琅琊城講武應詔 縣 三十二霰  戰選 並三十三線  甸 三十二霰  箭轉衍 並三十三線 練絢 並三十二霰  變眷 並三十三線  汧宴 並三十二霰 奉和竟陵王郡縣名 彥 三十三線  殿汧眄蒨霰 並三十二霰  箭倦 並三十三線  宴 三十二霰  掾 三十三線 八詠詩 練殿 並三十二霰 送別友人 霰宴 並三十二霰  扇 三十三線  燕見 並三十二霰 侍宴詠反舌 薦殿 並三十二霰 和劉中書仙詩 電霰見 並三十二霰 郊居賦 眄宴 並三十二霰  囀 三十三線  薦 三十二霰  線扇 並三十三線  見 三十二霰 右一部與《廣韻》同 三十四嘯 三十五笑 二韻同用 按:「嘯」為「蕭」去聲,「笑」為「宵」去聲。 連珠 峭笑 並三十五笑 游金華山 要 三十五笑  竅釣 並三十四嘯  召笑 並三十五笑 八詠詩 照 三十五笑  咷(或作「窱」)  調 並三十四嘯 右一部與《廣韻》同 三十六效 獨用 按:「效」為「餚」去聲。沈韻無考。《文心雕龍·原道》篇用「教、孝、貌、效」四韻,與《廣韻》同。 右一部與《廣韻》同 三十七號 按:「號」為「豪」去聲。 郊居賦 蹈號報 右一部與《廣韻》同 三十八箇 三十九過 二韻同用 按:「箇」為「歌」去聲,「過」為「戈」去聲。 右一部與《廣韻》同 四十禡 獨用 按:「禡」為「麻」去聲。 齊故安陸昭王碑銘 駕夜化謝 梁北郊登歌 化駕 侍皇太子釋奠宴 榭駕舍 右一部與《廣韻》同 四十一漾 四十二宕 二韻同用 按:「漾」為「陽」去聲,「宕」為「唐」去聲。 天淵水鳥應詔賦 曠 四十二宕  狀漾 並四十一漾  浪 四十二宕 梁三朝雅樂歌 尚漾㫛 游鐘山詩應西陽王教 狀望嶂壯 並四十一漾 [20] 右一部與《廣韻》同 四十三映 四十四諍 四十五勁 四十六徑 四韻同用 按:「映」為「庚」去聲,「諍」為「耕」去聲,「勁」為「清」去聲,「徑」為「青」去聲。 齊故安陸昭王碑銘 盛 四十五勁  敬 四十三映  性 四十五勁  詠 四十三映 豫章文獻王碑銘 慶 四十三映  盛 四十五勁  敬詠 並四十三映 齊明帝哀策文 聖 四十五勁  命 四十三映 梁三朝雅樂歌 聖盛 並四十五勁  詠命慶 並四十三映 梁大觀舞歌 聖 四十五勁  命敬 並四十三映  正性 並四十五勁  柄 四十三映  政 四十五勁  映 四十三映  夐 四十五勁  竟詠 並四十三映  盛 四十五勁 梁鼓吹曲 盛 四十五勁  詠慶 並四十三映 盛 四十五勁  命 四十三映 右一部與《廣韻》異 附錄:華光殿賦韻 競病 並四十三映 按:《南史·曹景宗傳》:帝於華光殿宴飲聯句,令左僕射沈約賦韻。景宗乞求賦詩,詩韻已盡,惟余「競、病」二字,然則此二字即沈所賦也。 按:徑韻,沈韻無考。《文心雕龍·知音》篇用「定、訂、聽、徑」四韻,與《廣韻》同。 四十七證 獨用 按:「證」為「蒸」去聲。 右一部與《廣韻》異 四十八嶝 按:「嶝」為「登」去聲。 右一部與《廣韻》異 按:二韻沈韻無考。《文心雕龍·神思》篇用證韻「孕、應、興、勝」四字,《事類》篇用嶝韻「亘、鄧、贈、懵」四字,各不相入。 四十九宥 五十候 五十一幼 三韻同用 按:「宥」為「尤」去聲,「候」為「侯」去聲,「幼」為「幽」去聲。 右一部與《廣韻》異 五十二沁 獨用 按:「沁」為「侵」去聲,沈韻無考。《文心雕龍·奏 [21] 啟》篇用「禁、酖、浸、任」四韻,與《廣韻》同。 右一部與《廣韻》同 五十三勘 五十四闞 二韻同用 按:「勘」為「覃」去聲,「闞」為「談」去聲。沈韻無考。《文心雕龍·鎔裁》篇用闞韻「瞰、濫、淡、擔」四字,與《廣韻》同。 右一部與《廣韻》同 五十五艷 五十六㮇 二韻同用 按:「艷」為「鹽」去聲,「㮇」為「忝」去聲。沈韻無考。《文心雕龍·情采》篇用艷韻「驗、贍、艷、厭」四字,與《廣韻》同。 右一部與《廣韻》異 五十七陷(《廣韻》原作五十八)  五十八鑒(《廣韻》原作五十九) 二韻同用 按:「陷」為「咸」去聲,「鑒」為「銜」去聲。 右一部與《廣韻》異 五十九釅(《廣韻》原作五十七)  六十梵 二韻同用 按:「釅」為「嚴」去聲,「梵」為「凡」 [22] 去聲,說見上聲「儼、范」二韻。 右一部與《廣韻》異 入聲 一屋 二沃 三燭 三韻同用 按:「屋」為「東」去聲,「沃」為「冬」入聲,「燭」為「鍾」入聲。 郊居賦 竹菊 並一屋 桐賦 陸屋轂木 並一屋 齊故安陸昭王碑銘 軸轂哭菊 並一屋 齊明帝哀策文 穆肅屋服 並一屋 梁雅樂歌 肅穆福祝 並一屋 梁三朝雅樂歌 族木掬穀福 並一屋 循役朱方道路 穆服陸複木伏牧竹復 並一屋 郊居賦 頊燭俗玉 並三燭 司徒謝朏墓銘 屬曲 並三燭 游鐘山詩應西陽王教 足曲欲足 並三燭,復一韻 詠箏 曲續玉 並三燭 大言應令 局足 並三燭 八詠詩 燭續曲綠 並三燭 傷美人賦 玉曲躅燭褥 並三燭 傷春 綠曲續玉 並三燭 右一部與《廣韻》同 四覺 獨用 按:「覺」為「江」入聲。 比丘尼僧敬法師碑銘 覺學邈 右一部與《廣韻》同 五質 六術 七櫛 三韻同用 按:「質」為「真」入聲,「術」為「諄」入聲,「櫛」為「臻」入聲。自「支」至「咍」,九韻無入聲。 郊居賦 崒 六術  日 五質 溢失蓽 並五質  瑟 七櫛  日 五質  述 六術  筆一 並五質 繡像題贊 壹質 並五質  律術 並六術  溢實秩室日 並五質 桐柏山金庭館碑銘 密畢日 並五質  卒 六術 梁雅樂歌 一畢謐 並五質 梁北郊登歌 出 六術  秩 五質  卒 六術  謐日 並五質 還園宅奉酬華陽先生 畢一溢室 並五質  櫛 七櫛  日秩 並五質  恤 六術 奉華陽王外兵 質日出 並五質 和左丞庾杲之病 疾 五質  術 六術  溢膝筆 並五質  出 六術 詠竹檳榔盤 一密實畢 並五質 懷舊詩 質實 並五質  恤 六術  日 五質 詠山榴 質實 並五質  出 六術 臨碣石 日 五質  崒 六術  畢 五質 右一部與《廣韻》同 八物 九迄 二韻同用 按:「物」為「文」入聲,「迄」為「殷」入聲。 右一部與《廣韻》異 十月 十一沒 二韻同用 按:「月」為「元」入聲,「沒」為「魂」入聲,「痕」無入聲。 齊故安陸昭王碑銘 發闕越月 並十月 卻出東西門行 闕 十月  沒 十一沒  發謁月歇髪越 並十月  渤窟 並十一沒 江南弄 月歇 並十月 和竟陵王遊仙詩 闕月 並十月  沒 十一沒  歇髪 並十月 和王中書德充詠白雪 沒 十一沒  月闕 並十月 郊居賦 窟 十一沒  越闕 並十月  沒 十一沒 按:「沒」字,張溥《百三家集》作「及」字,誤;從《梁書》休文本傳改正。 右一部與《廣韻》同 十二曷 十三末 二韻同用 按:「曷」為「寒」入聲,「末」為「桓」入聲。 郊居賦 闊 [23] 沫 並十三末  達 十二曷  豁末栝 並十三末  渴 十二曷 右一部與《廣韻》同 十四黠 十五轄 二韻同用 按:「黠」為「刪」入聲,「轄」為「山」入聲。沈韻無考。《文心雕龍·書記》篇用「札、訥、拔、察」四韻。「札、拔、察」,《廣韻》在黠韻;「訥」字黠韻不收,然《集韻》有之。《集韻》稱照唐諸家韻刊定,則舊韻本有「訥」字,《廣韻》偶遺也。 右一部與《廣韻》同 十六屑 十七薛 二韻同用 按:「屑」為「先」入聲,「薛」為「仙」入聲。 梁明堂登歌 節閉 並十六屑 五引曲 折悅絕 並十七薛 長歌行 雪 十七薛  結節 並十六屑  缺滅 並十七薛  耋 十六屑  絕別裂設 並十七薛 奉和竟陵王藥名 岊結 並十六屑  雪滅 並十七薛  切 十六屑  埒 十七薛  血屑 並十六屑  絕皙 並十七薛 八詠詩 結 十六屑  絕雪 並十七薛 太常卿任昉墓銘 閱滅絕 並十七薛 按:「閱」字,原本作「闕」,既不合韻;而「川溪望歸,岩阿待闕」,文義亦不可解。知是「閱」字之誤。 梁南郊登歌 烈設 並十七薛  潔闋 並十六屑  烈 十七薛 朝丹徒故宮頌 傑烈 並十七薛  節 十六屑 右一部與《廣韻》同 十八藥 十九鐸 二韻同用 按:「藥」為「陽」入聲,「鐸」為「唐」入聲。「蕭」至「麻」八韻皆無入聲。 尚書右僕射范雲墓銘 薄作 並十九鐸 登高望春 落漠 並十九鐸 八詠詩 灼 十八藥  薄萼落 並十九鐸 薄 十九鐸  灼 十八藥  閣鶴 並十九鐸 薄 十九鐸  爵 十八藥  樂鶴 並十九鐸 右一部與《廣韻》同 二十陌 二十一麥 二十二昔 二十三錫 四韻同用 按:「陌」為「庚」入聲,「麥」為「耕」入聲,「昔」為「清」入聲,「錫」為「青」入聲。 郊居賦 鱯 二十一麥  額白宅 並二十陌 彌陀佛銘 適尺跡石 並二十二昔 永明樂 客陌 並二十陌 詠菰 澤客 並二十陌 酬孔通直逷懷蓬居 辟籍役 並二十二昔 八詠詩 碧石帟 並二十二昔  摘 二十一麥  襞射 並二十二昔  隙 二十陌  席役惜 並二十二昔 積 二十二昔  隙 二十陌  石役夕脊 並二十二昔 右一部與《廣韻》異 二十四職 獨用 按:「職」為「蒸」入聲。 郊居賦 棘即息翼力植直 千佛頌 極力陟識 並二十四職 彌陀佛銘 飾息惻力 並二十四職 梁明堂登歌 職極 並二十四職 相逢狹路間 憶側食直翼色織即翼 並二十四職 青青河畔草 憶息 並二十四職 鼓吹曲二首同諸公賦 側色識息 並二十四職 夜夜曲 直憶織息 並二十四職 江南弄 色極息 並二十四職 赤松澗 測息陟翼食側 並二十四職 夢見美人 息憶色食側臆 並二十四職 詠雪應令 色息極翼即 並二十四職 寒松 色直 並二十四職 詠鹿蔥 織食 並二十四職 和劉中書仙詩 色職 並二十四職 六憶詩 色食力 並二十四職 八詠詩 色識 並二十四職 極色測翼息臆識 並二十四職 四時白紵歌 息翼色極 並二十四職 右一部與《廣韻》異 二十五德 獨用 按:「德」為「登」入聲。 梁三朝雅樂歌 國德則忒塞 並二十五德 梁北郊登歌 德則 並二十五德 右一部與《廣韻》異 按:《文心雕龍·程器》篇用德韻「德、北、則、國」四字,亦不入職韻。 二十六緝 獨用 按:「緝」為「侵」入聲,「尤、侯、幽」皆無入聲。 詠孤桐 立集 為鄰人有懷不至 入泣 右一部與《廣韻》同 二十七合 二十八盍 二韻同用 按:「合」為「覃」入聲,「盍」為「談」入聲。 石塘瀨聽猿 合沓答 並二十七合 右一部與《廣韻》同 二十九葉 三十帖 二韻同用 按:「葉」為「鹽」入聲,「帖」為「添」入聲。沈韻無考。《文心雕龍·附會》篇用叶韻「葉、接」三 [24] 字,帖韻「疊、協」二字,與《廣韻》同。 右一部與《廣韻》同 三十一洽 三十二狎 二韻同用 按:「洽」為「咸」入聲,「狎」為「銜」入聲。 右一部與《廣韻》同 三十三業 三十四乏 二韻同用 按:「業」為「嚴」入聲,「乏」為「凡」入聲。 釋迦文佛像銘 業 三十三業  法 三十四乏  脅劫 並三十三業 右一部與《廣韻》同 按:《文心雕龍·通變》篇用業韻「業、怯」二字、之 [25] 韻「乏、法 [26] 」二字,與《廣韻》同。「怯」或作「跲」,「跲」亦業韻字。 周必大《跋蕭御史殿試卷》:「或疑賦原韻不當押『業、乏、法』。按《廣韻》入聲三十一洽與三十二狎通用,三十三業與三十四乏通用。自唐迄天禧皆然,此舊韻也。仁廟初詔丁度等撰定《集韻》,於是移『業』為第三十二,而以『狎、乏』附之,此今韻也。」 按:休文此銘實以「業、乏」通用,與益公所言合。益信《廣韻》之部分即《切韻》《唐韻》之部分,而《切韻》《唐韻》之部分即沈氏部分也。 紐字圖 沙門神珙《四聲五音九弄反紐圖序》:「昔有梁朝沈約創立『紐』字之圖,皆以平書,碎尋難見。」 平聲章 灼良切,章略切。 先雙聲,後疊韻。 章灼良略是雙聲,灼略章良是疊韻。 正紐入聲為首,雙聲平聲為首。 到紐平聲為首,疊韻入聲為首。 上聲掌 章兩切,章良切。 先雙聲,後疊韻。 章掌良兩是雙聲,掌兩章良是疊韻。 正紐平聲為首,雙聲平聲為首。 到紐上聲為首,疊韻上聲為首。 去聲障 章餉切,障傷切。 先雙聲,後疊韻。 章障傷餉是雙聲,障餉章傷是疊韻。 正紐平聲為首,雙聲平聲為首。 到紐去聲為首,疊韻去聲為首。 入聲灼 章略切,灼良切。 先雙聲,後疊韻。 章灼良略是雙聲,灼略章良是疊韻。 正紐平聲為首,雙聲平聲為首。 到紐入聲為首,疊韻入聲為首。 平聲廳 剔靈切,廳歷切。 先雙聲,後疊韻。 廳剔靈歷是雙聲,剔歷廳靈是疊韻。 正紐入聲為首,雙聲平聲為首。 到紐平生為首,疊韻入聲為首。 上聲頲 廳井切,頲精切。 先雙聲,後疊韻。 廳頲精井是雙聲,頲井廳精是疊韻。 正紐平聲為首,雙聲平聲為首。 到紐上聲為首,疊韻上聲為首。 去聲聽 剔徑切,聽擊切。 先雙聲,後疊韻。 廳剔徑擊是雙聲,剔擊廳徑是疊韻。 正紐入聲為首,雙聲去聲為首。 到紐上聲為首,疊韻入聲為首。 入聲剔 廳歷切,剔靈切。 先雙聲,後疊韻。 廳剔靈歷是雙聲,剔歷廳靈是疊韻。 正紐平聲為首,雙聲去聲為首。 到紐去聲為首,疊韻入聲為首。 按:此圖附《廣韻》之末。《漁隱叢話》嘗引之,則其來久矣,非後人附益也。但不載姓氏,不知傳自何時。以《玉篇》三十卷末沙門神珙《反紐圖序》考之,乃悟為休文舊法。序稱神珙以前為反紐圖者凡三家,梁有沈約,唐有陽寧公、南陽釋處忠。而二家譜,詞理稍繁,此圖立法甚略,則非二家書也。而平上去入、疊韻雙聲、橫行直下,無所謂五圓二方、宛轉關生之巧密,正與所稱皆以平書碎尋難見者合。豈非《四聲譜》中之遺制,與韻俱來,歷代相承,著之韻末者耶?且唐人官韻「庚、耕、清、青」四部,離絕不通,通用者乃沈氏韻。此圖以「頲、井、廳、精」為疊韻,亦非唐以後音,知陸法言竊據沈韻,並此圖而竊據之。儒者承用其書,莫究所始,而神珙等專家之學,遞相授受,猶能道其源流也。 《宋書·謝靈運傳》:「夫五色相宣,八音諧暢。由乎 [27] 玄黃律呂,各適物宜。欲使宮羽相變,低昂舛節,若前有浮聲,則後須有 [28] 切響。一簡之內,音韻盡殊;兩句之中,輕重悉異。妙達此旨,始可言文。至於先士茂制,諷高歷賞,四字疑有訛脫。 子 [29] 建《函京》之作,仲宣《灞岸》之篇,子荊《零雨》之章,正長《朔風》之句,並直舉胸情,非傍詩史,正以音律調韻,取高前式。自靈均以來,多歷年所,雖文體稍精,而此秘未睹。至於高言妙句,音韻天成,皆暗與理合,非由思至。張、蔡、曹、王,曾無先覺;潘、陸、顏、謝,去之彌遠。世之知音者,有以得之,此言非謬。如曰不然,請俟來哲。」 按:休文聲病之學盡於此論,此後來律體之椎輪也。但律體以二四回換,字有定程;此則隨字均配,法較後人為疏。故《答陸厥書》有「巧曆不盡」之語。律體但分平仄,此則並仄聲,亦各不相通,法較後人為密。故《杼山詩式》稱其「碎用四聲」,鍾嶸亦曰:「平上去入,仆病未能。」蓋苦其難於措詞,故不樂用也。然浮聲切響之說,究閱今千載不能易。 又按:高下低昂,音求相配;迴環宛轉則無定程。偶舉一端,故以「若」字例之,非謂浮聲必在前,切響必在後也。 《答陸厥書》:「宮商之聲有五,文字之別累萬。以累萬之煩,配五聲之約,高下低昂,非思力所學,又非止若斯而已也。十字之文,顛倒相配;字不過十,巧曆已不能盡,何況復過於此者乎?靈均以來,未經用之於懷抱,固無從得其髣髴矣。若斯之妙,而聖人不尚,何也?此蓋曲折聲韻之巧,無當於訓義,非聖哲立言之所急也。是以子云譬之『雕蟲篆刻』,雲『壯夫不為』。自古詞人,豈不知宮羽之殊、商徵之別?雖知五音之異,而其中參差變動,所昧實多,故鄙意所謂『此秘未睹』者也。以此而推,則知前世文士,便未晤此處。若以文章之音韻,同弦管之聲曲,則美惡妍蚩,不得頓相乖反。譬猶子野操曲,安得忽有嘽緩失調之聲?以《洛神》比陳思他賦,有似異手之作,故天機啟則律呂自調,六情滯則音律頓舛也。士衡雖雲炳若縟錦,按:今本《文賦》作『縟繡』。 寧有濯色江波,其中復有一片是衛文之服。此則陸生之言,即復不盡者矣。韻與不韻,復有精粗,輪扁不能言之,老夫亦不盡辨此。」 按:此書則賦亦用四聲,不但詩也。篇末韻與不韻,蓋指換韻而言,同一韻則相葉,換一韻則不相為韻矣。此無定法可執,故曰:輪扁不能言。 《南史·陸厥傳》:「吳興沈約、陳郡謝朓、琅琊王融以氣類相推轂。汝南周顒善識聲韻。約等文皆周宮商,將平上去入四聲以此制韻,有平頭、上尾、蜂腰、鶴膝。《佩文韻府》引此傳『鶴膝』下有『之病』二字,不知據何本。 五字之中,音韻悉異,兩句之內,角徵不同,不可增減,世呼為『永明體』。」 按:此為四聲即五音之證。 《梁書·王筠傳》:「約制《郊居賦》,構思積時,猶未都畢,乃要筠示其草,筠讀至『雌霓原註:五激反。 連蜷』,約撫掌欣抃曰:『仆嘗恐人呼為霓。原註:五雞反。 』」 按:此為賦亦用四聲之證。 王通《中說》:「李伯藥見子而論詩,子不答。伯藥退謂薛收曰:『吾上陳應、劉,下述沈、謝,分四聲八病,剛柔清濁,各有端序,音若塤篪。』」阮逸註:「四聲韻起自沈約,八病未詳。」 皎然《詩式》:「樂章有宮商五音之說,不聞『四聲』。近自周顒、劉繪流出。宮商暢於詩體,輕重低昂之節,韻合情高,此未損文格。沈休文酷裁『八病』,碎用『四聲』,故風雅殆盡。後之才子,天機不高,為沈生弊法所媚,懵然隨流,溺而不返。」 王應麟《困學紀聞》:「李百藥曰:『分四聲八病。』案《詩苑類格》沈約曰:『詩病有八:平頭、上尾、蜂腰、鶴膝、大韻、小韻、旁紐、正紐。惟上尾、鶴膝最忌,余病亦通。』」 按:齊梁諸史,休文但言「四聲」「五音」,不言「八病」。言「八病」自唐人始,所列名目,惟《詩品》載「蜂腰」「鶴膝」二名;《南史》載「平頭」「上尾」「蜂腰」「鶴膝」四名。其「大韻」「小韻」「正紐」「旁紐」之說,王伯厚但據李淑《說苑類格》,不知淑又何本?似乎輾轉附益者。相傳已久,無從究詰,姑仍舊說存之。 梅堯臣《續金針詩格》:「八病:一曰平頭,謂第一字不得與第六字同聲,第二字不得與第七字同聲;一曰謂句首二字並是平聲是犯。二曰上尾,謂第五字不得與第十字同聲。三曰蜂腰,謂第二字不得與第五字同聲。四曰鶴膝,謂第五字不得與第十五字同聲。五曰大韻,謂重疊相犯也。如五言詩以『新』字為韻者,九字內更著『津』字、『人』字為大韻。六曰小韻,謂除本韻,一字句中自有韻者是也。詩曰:『客子已乖離,那宜遠相送。』『子已』『離宜』字是犯。七曰旁紐,謂十字中有『田』字,又用『寅、延』字,是犯。八曰正紐,如『壬、袵、任』入為一紐,一句之中已有『壬』字,更不得安『袵、任』字。」 按:原書所載甚冗沓,且多重複,今刪節存之。然大旨不外於此。 《蔡寬夫詩話》:「聲韻之興,自謝莊、沈約以來,其變日多。四聲中又別其清濁,以為雙聲;一韻者,以為疊韻,蓋以輕重分清濁耳。所謂前有浮聲,則後有切響也。蜂腰、鶴膝者,蓋又出於雙聲之變,若五字首尾皆濁音而中一字清,即為『蜂腰』;首尾皆清音而中一字濁,即為『鶴膝』。」 《詩人玉屑》:「十字內兩字雙聲為正紐,若不共一紐,而有雙聲為旁紐,如『流、久』當作『柳』。 為正紐,『流、柳』當作『久』。 為旁紐。」 按:宋人所說八病,微有不同。然皆不詳何所本,大抵以意造之也。考休文所作,亦復不合。且梅氏所說「平頭」「上尾」「蜂腰」「鶴膝」四病,太闊而易犯。蔡氏所說「蜂腰」「鶴膝」,雖似近是,亦太嚴而難遵。疑皆未允,今姑以理推之:平頭者,謂二句板對,四聲不變,如「彈箏奮逸響,新聲妙入神」,第一字皆上平,第二字皆下平,第三字皆去,第四字皆入是也。後來二、四、六平仄互換之法,實源於此。上尾者,疑即梅氏所說之「鶴膝」,謂第一句之末字與第三句之末字相同,然必同韻乃是犯;若雲同聲,則休文犯者多矣,不應雲最忌也。「蜂腰」「鶴膝」各就一句論之:如此字應用高亮之聲,而用一啞澀字,則此字微細而不揚,猶蜂腰之中細也;如此字應用和緩之聲,而用一亢厲字,則此字扞格而不順,猶鶴膝之中隆也。「蜂腰」不過調稍不響,「鶴膝」遂至拗捩而不成句,故「鶴膝」尤忌。後來一、二、五互救,單平單仄之說,雙拗單拗之法,實出於此。至「大韻」「小韻」「旁紐」「正紐」四病,則梅氏所說為近之。「大韻」「小韻」乃就疊韻中分二法,「旁紐」「正紐」乃就雙聲中分二法也。休文此論,當時即有異同,未必即為不刊之典。此特即其一家之學言之。 鍾嶸《詩品》:「昔曹、劉殆文章之聖,陸、謝為體貳之才,銳精研思,千百年中,而不聞宮商之辨,四聲之論。或謂前達偶然不見,豈其然乎?嘗試言之:古曰詩誦,皆被之金竹,故非調五音無以諧會。若『置酒高堂上』『明月照高樓』,為韻之首。故三祖之詞,文或不工,而韻入歌唱。此重音韻之義也,與世之言宮商異矣。今既不被管弦,亦何取於聲律耶?齊有王元長者,嘗謂余云:『宮商與二儀俱生,自古詞人不知之。唯顏憲子乃雲律呂音調,而其實大謬。唯見范曄、謝莊頗識之耳。嘗 [30] 欲進《知音論》,未就。』王元長創其首,謝朓、沈約揚其波。三賢或貴公子孫,幼有文辯。於是士流景慕,務為精密。襞積細微,專相凌架。故使文多拘忌,傷其真美。余謂文制本須諷讀,不可蹇礙,但令清濁通流,口吻調利,斯為足矣。至平上去入,則余病未能,蜂腰鶴膝,閭里已具。」 劉勰《文心雕龍》:「夫音律所始,本於人聲者也。聲含宮商,肇自血氣;先王因之,以制樂歌。故知器寫人聲,聲非學器者也。故言語者,文章神明樞機;吐納律呂,唇吻而已。古之教歌,先揆以法,使疾呼中宮,徐呼中徵。夫商徵響高,宮羽聲下;抗喉矯舌之差,攢唇激齒之異;廉肉相准,皎然可分。今操琴不調,必知改張;摘文乖張,而不識所調。響在彼弦,乃得克諧,聲萌我心,更失和律,其故何哉?良由內聽難為聰也。故外聽之易,弦以手定;內聽之難,聲與心紛。可以數求,難以辭逐。凡聲有飛沉,響有雙疊。雙聲隔字而每舛,疊韻雜句而必暌;沉則響發而斷,飛則聲揚不還:並轆轤交往,逆鱗相比;迕其際會,則往蹇來連,其為疾病,亦文家之吃也。夫吃文為患,生於好詭;逐新趣異,故喉唇糾紛。將欲解結,務在剛斷。左礙而尋右,末滯而討前。則聲轉於吻,玲玲如振玉;辭靡於耳,累累如貫珠矣。是以聲畫妍蚩,寄在吟詠;吟詠滋味,流於字句;字句氣力,窮於和韻;異音相從謂之和,同聲相應謂之韻。韻氣一定,故餘聲易遣;和體抑揚,故遺響難契。屬筆易巧,選和至難;綴文難精,而作韻甚易。雖纖毫曲變,非可縷言,然振其大綱,不出茲論。」 按:休文四聲之說,同時詆之者鍾嶸,宗之者劉勰。嶸以名譽相軋,故肆譏彈;勰以宗旨相同,故蒙賞識。文章門戶,自昔已然。千古是非,於何取定?平心而論:古人歌詠,純用自然天籟,偶於自成律呂。一經鉤棘,淳樸遂亡。約之所作,正如鑿混沌之倏忽,而唐人近體自此發源。千百年來,其法不變。則約之所作,亦如設「綿 」之叔孫也。二說相參,乃得平允。故並采所論,以殿是書。要之:骨力視乎天姿,氣體關乎學養。詞旨卑靡,古體亦多庸音;格意高超,近體不乏巨製。開、寶五、七言律風規,亦何讓古人?淺深高下,在所自為。區區體制之間,又非所爭也。 後序 或曰:「休文之為《四聲譜》也,安知不臚列句圖,標舉音律,如《曲譜》之宮調工尺然?」 曰:「然則當與摯虞《流別》、劉勰《雕龍》並列矣。《隋志》入之小學家,知其非也。」 「《切韻》《唐韻》《廣韻》,皆五卷,類不下二三萬言;休文《譜》既為韻書,顧減至一卷,何也?」 曰:「不聞《顏氏家訓》之說乎?休文論文章,當從『三易』,易識字居其一焉。其書不過收常用之字,而隱僻者不與,且無注,故簡也。」 「李延壽謂約所為賦多乖聲韻,見《南史 ·陸慧曉傳》『陸厥』條下。 何也?」 曰:「聲韻之學,言人人殊者也。延壽之詬沈氏,不猶李涪之詬陸氏耶?此但考沈氏一家之學。至其學之當否,別自有說,非所論也。」 「二百六部之名目次序,果盡出沈氏耶?」 曰:「名目吾不得而知也。韻之分部,則有押韻之可考;部之相次,則有同用者之類從。中間雖不無後人之所亂,然從委窮源,則《廣韻》本《唐韻》,《唐韻》本《切韻》,《切韻》本《四聲》,吾說信而有徵也。」 「韻書備矣,區區殘編斷簡,鉤□古人之遺文,又不足給後人之用,何為者耶?」 曰:「食其末,不可不知其本。因吾書而考見今韻之由來,不至揣骨聽聲,自生妄見,以決裂古人之成法,則吾書不為無補。如實求有益於世,則四庫所藏,不切日用者,百分計之九十分而強矣。於吾書何詰焉?」 紀昀再題 註解: [1]  「山」,原作「寺」,據張溥《漢魏六朝百三家集》所載沈約本集改。下同。 [2]  「蒙」,底本原空闕,據沈約本集補。 [3]  「並五支」三字,疑衍。 [4]  當為「法言」,疑脫一「法」字。 [5]  疑「中」為「山」之訛。 [6]  「天」,底本原空闕,據沈約本集補。 [7]  「朏」,原作「朓」,據沈約本集改。 [8]  「一先」,原作「二仙」,今改。 [9]  「澠」,原作「繩」,據許溥《漢魏六朝百三家集》載梁簡文帝本集改。 [10]  「二」,原作「曲」,今改。 [11]  「封禪」,原作「總述」,據《文心雕龍》改。 [12]  「接」,原作「按」,據《文心雕龍》改。 [13]  「軫」,原作「准」,今改。 [14]  「網爽長響」四字原作「賞壤」,據沈約本集改。 [15]  「凡」,原作「嵐」,今改。 [16]  「顧」,原作「顏」,據張溥《漢魏六朝百三家集》載陸機本集改。 [17]  「廟」,原作「朝」,據沈約本集改。 [18]  「稗」,原作「裨」,據《文心雕龍》改。 [19]  疑「三」為「二」之訛。 [20]  「漾」,原作「樣」,今改。 [21]  「奏」,原作「泰」,據《文心雕龍》改。 [22]  「凡」,原作「風」,今改。 [23]  「闊」,原作「潤」,據沈約本集改。 [24]  疑「三」為「二」之訛。 [25]  疑「之」為「乏」之訛。 [26]  「法」,原作「怯」,據《文心雕龍》改。 [27]  「乎」,原作「於」,據《宋書》改。 [28]  「須有」,原作「有須」,據《宋書》改。 [29]  「子」,原作「於」,據《宋書》改。 [30]  「嘗」,原作「常」,據何文煥《歷代詩話》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