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達爾文主義 · 第十章 結論

霍夫施塔特 《社會達爾文主義》
在社會領域,達爾文主義本質上是一件工具,能夠拿來支持完全對立的思想觀念。只要存在合適的土壤,社會達爾文主義就有再度興起的可能,但諸如「適者生存」之類的觀念,在社會理論中沒有任何價值。 生存復歸自身,不管是明擺著的生存,還是抽象的生存,都被神化。整個現代將生存本身奉若神明,同時卻又否認生存下來的事物除了擁有仍然可以繼續生存下去的能力之外,還有什麼實質性的卓越之處。讓我們的智識就停留在這個地方,想必是這方面有史以來最奇怪的建議。 ——威廉·詹姆斯 達爾文主義中沒有任何東西使之必定成為競爭或武力的辯護士。克魯泡特金對達爾文主義的解釋和薩姆納的解釋一樣合乎邏輯。沃德拒絕把生物學作為社會基本原理的來源,這和斯賓塞認為生物世界和社會世界具有共同的普遍動力一樣自然。作為人類的一種反應,基督教對社會理論中達爾文主義式的「現實主義」的否定,也同「科學學派」的嚴酷邏輯一樣自然。達爾文主義從一開始就具有這種雙重潛質;它在本質上就是個中立的工具,能夠拿來支持完全對立的思想觀念。既然如此,那我們怎樣才能解釋直到19世紀90年代,都還是那種對達爾文主義所作的粗獷的個人主義的解讀占上風呢? 答案是,美國社會在尖牙利爪版本的自然選擇中看到了自己的形象,於是這個社會的強勢群體便可以把這種競爭場面渲染成一件大好事。生存哲學似乎證明了無情的商業較量和無原則的政治鬥爭的正當性。只要驅人做馬(personal conquest)和出人頭地(individual assertion)的夢想激勵著中產階級,這種哲學就似乎說得過去,批評它的人就只是少數。 這個版本的達爾文主義之所以能夠繼續存在,是因為人們普遍接受了沒有約束的競爭。但在這個世上,最不穩定的就是「純粹」的商業競爭。對於運道不好或是生疏笨拙的競爭者來說,沒有什麼比這更糟糕的了;也正如班傑明·基德預見的那樣,沒有什麼能比讓越來越多的「不適者」甘心接受這樣一種機制的活動更困難的了。隨著時間的推移,美國中產階級轉而逃避曾經頌揚的原則,迴避瘋狂生長的野蠻競爭的醜惡形象,並將曾經奉為英雄的企業家斥為掠奪國民財富、洗劫國民道德、霸占國民機會的人。 與這種對舊觀念的抗拒相伴而來的,是對達爾文主義式的個人主義的批評獲得了第一波決定性的勝利——雖然我們必須中肯地指出,政治經濟改革家獲得的物質利益遠不如他們在意識形態上的勝利來得徹底。一旦美國人有心情去傾聽針對達爾文主義式的個人主義的批評者們說話,對這些批評者來說,摧毀這種個人主義的脆弱的邏輯結構並說服聽眾這一切就是一個令人毛骨悚然的錯誤,並不是什麼難事。斯賓塞以及斯賓塞那一代的美國人,都認為他為命運寫下了一篇宏大的序言,他們的子輩則開始驚訝於它的無比沉悶和離奇有趣的自信,並把它只是看作一場暴露業已壽終的年代之真實狀況的現場解說——倘若他們果真想到了這一點的話。 正當達爾文主義式的個人主義衰落之際,民族主義或種族主義類別的達爾文主義式的集體主義卻開始紮下了根。就在達爾文主義越發明顯不適用於國內經濟的時候,它又被人們拿過來配進了國際衝突觀的框架(這一過程此前在歐洲已經持續了很久)。對改革理論家來說,一直都可以把下面這種情況證明給大家看,那就是:群體的凝聚力、群體的團結主義,從本質上講,於生存而言,從來就是茲事體大;個體的自我伸張只是例外,不是常規。在帝國主義者爭執摩擦的時代,沒有任何東西可以阻擋擴張鼓吹者和軍國主義宣傳者援引這些群體生存的陳言老套,或是阻擋他們把這些陳腔濫調化成一種關於群體魄力和種族命運的學說,來為他們參與國際競爭的方式辯護。適者生存曾經主要用來支持國內的商業競爭,現在則用來支撐海外擴張。 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人們才得以成功地應用這些教條。接下來又發生了頗具諷刺意味的一幕,「盎格魯—撒克遜」民族對國際暴力的深惡痛絕席捲而至。他們現在回過頭來,異口同聲地指責敵人是唯一一夥鼓吹「種族」侵略和軍國主義的人。認為軍國主義思想為德國人所獨有的觀點是片面的、錯誤的,但這種看法至少使美國人民有了批判這類教條的心境,這也算是失之東隅收之桑榆吧。從此之後,達爾文主義式的軍國主義聽起來永遠都像是危險的德意志行話。 作為一種自覺的哲學,社會達爾文主義到戰爭結束時在美國已經基本消失。1914年以來,達爾文主義式的個人主義在美國比19世紀後幾十年大幅度減少,這一點很能說明問題。當然,仍有一些專業的或非專業的人士認為,在經濟學中,薩姆納的那些論文就是金科玉律。達爾文主義式的個人主義作為民間政治傳統的一部分一直持續了下來,即便在正式的討論中已經很少聽到它那雄辯的聲音——與具有自覺意識的社會理論相比,民間政治傳統比較能夠接納相互牴觸的不同意見。但我們把這些都考慮進去之後,還是可以有把握地說,達爾文主義式的個人主義不再投合國民的情緒。 只要社會存在一種突出的掠奪環境,社會達爾文主義就一直都有再度興起的可能,或是用來為個人主義服務,或是派上帝國主義用途。(1)生物學家會繼續從專業角度,對作為一種發展理論的自然選擇展開批評,但這些批評不太可能對社會思想產生影響。情況確乎如此。這其中,部分是因為「適者生存」這句話在公眾心目中已經占據牢固的位置,部分原因是專業上的批評複雜、深奧,只有內行才懂。 社會觀念和社會制度之間當然存在著相互作用。觀念既會產生影響,也有自己產生的原因。然而,社會觀念結構中發生的變化,是經濟政治生活中發生的總體變化的必然結果。要證明這個基本原理,達爾文主義式的個人主義的歷史,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在決定是否接受這些思想觀念時,真理和邏輯標準並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這些思想觀念是否適合社會利益對智力支持的需要,是否適合社會利益的預想。這是推動社會變革的理性戰略家必須面對的巨大困難之一。 然而,無論社會哲學未來如何發展,以下這麼幾個結論現今已被絕大多數人文學者接受:諸如「適者生存」這類生物學觀念,即使其在自然科學中說不定有什麼價值,在我們試圖去理解社會的過程中,也都沒有任何用處;處在社會中的人,其生命雖然附帶著也是一個生物學事實,但具有無法被還原為生物學的諸種特性,必須用有別於生物學的文化分析方法來解釋;人的身體安康是其所在社會組織的產物,而不是相反;社會的改進是技術進步和社會組織發展的產物,並非來自生育或者選擇性的淘汰;發生在人與人之間、企業與企業之間、國家與國家之間的競爭,其價值如何,判斷的依據,必須是競爭帶來的社會後果,而非人們所宣稱的生物性後果;最後,為了大家的共同利益,人們必須接受道德約束,不管是在自然界,還是在自然主義的生活哲學中,沒有任何事物能夠讓人們有理由拒絕這麼做。 (1) 訴諸生物學隱喻,並不是後達爾文主義時代才有的事,在各個時代都曾被廣泛使用。馬丁·路德在他的演說《論貿易與重利盤剝》(「On Trading and Usury」,1524)中如此控訴大型壟斷企業:「(他們)壓迫並毀滅所有小商人,就像水裡的梭子魚吞噬小魚一般。他們好似統治上帝子民的大人,不受任何信仰和愛的法律的約束。」福斯塔夫(Falstaff)則認為,「既然大魚可以吃小魚,按照自然界的法則,我想不出為什麼我不可以咬他那麼幾口」。(《亨利四世》第二部分第三幕第二場)。類似的例子不勝枚舉。